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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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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范文第1篇

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农业部已督促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检测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处罚;对生产经营档案不全、投入品使用记录不规范、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也已提请地方农业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

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将“瘦身”

本刊讯(记者 申海鹏)1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我国食品标准将“瘦身”。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完成50%以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至2015年底,完成对各类食品标准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同时加快食用植物油、蜂蜜、饮用水、粮食等重点领域、品种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一致的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据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全面启动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近5000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将在未来两年内,清理整合为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最高法:食品药品“霸王条款”内容一律无效

本刊讯(记者 孟雯)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食品、药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所定“霸王条款”内容一律无效。

一些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规定》中第16条规定:“食品、药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依法请求认定该内容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内容无效。

浙江现甲醛加工牛血 4部门增强食用血产品监管

本刊讯(记者 唐蕊)日前,在《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发出后,各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发现有不法分子用甲醛加工牛血等食用血产品的违法行为。为此,该办向浙江全省各市食安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发出加强对食用血产品监管的通知。

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范文第2篇

1.区委、区领导春节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执法巡查;

3.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

4.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检查;

5.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区政府与各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3.开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执法巡查。

4.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5.开展雨季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6.20xx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7. 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8.成品油批发经营单位、生产企业换证。

9.制定落实工商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1.开展全区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

2.召开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

3.健全和完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规定。

4.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5.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

6.拟定并印发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7.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经营单位换证、生产企业换证。

1.召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3.制订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缆车、特种设备、防雷装备、航道、酒吧、网吧歌舞厅等进行重点检查;

4.开展剧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5.抽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情况。

6.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7.督促矿山企业签订《20xx年度矿山救护协议》。

8.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10.帮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工作会议,部署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4.会同经贸、水利、电力、质监等职能部门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5.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7.启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升级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

1.召开全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开展全区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3.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4.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金属、轧钢企业专项检查和执法巡查。

5.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换证。

7月份至12月份

1.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

2.申报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

3.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4.开展加油站执法巡查。

5.组织检查、指导、督促各镇开展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行业分类分级管理方案实施工作情况。

6.抽查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建项目。

7.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情况。

8.对区直重点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9.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1.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2.举办全区粤港澳“安康杯”知识竞赛。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

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范文第3篇

(一)各部门对照年初布置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按照“计划-实施-整改-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1、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整治,排查整改企业火灾事故隐患及“三合一”场所整治。牵头部门:派出所。

2、燃气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瓶装石油液化气运输、代充点安全以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普及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规范燃气市场安全秩序。牵头部门:建设服务中心。

3、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对全镇内河沿岸起重机械(港河吊机)进行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证港河吊机,严肃查处未经检验、注册登记非法使用港河吊机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保障港河吊机使用安全。牵头部门:安监所。

4、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渣土车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等进行集中整治。牵头部门:交警中队。

5、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对危险工艺生产装置、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自动化改造率达100%,提升化工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安监所。

6、职业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化工、木质家具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整治,抓好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强化源头控制,大力推进职业危害严重企业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危害评价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减少职业危害。牵头部门:安监所。

(二)各大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各自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镇党委1号文件镇干分工,对分工联系的企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单位)省安委会“双六条”、县安委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情况,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及相关台帐;

3、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预案的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5、其他相关情况。

(三)各村(居)对各自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台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等);

2、企业现场管理(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畅通,是否车间仓库混合等)

3、企业组织管理(包括安全员设立,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培训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大办公室、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组织领导,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节日期间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岗在位,办公室每天要有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

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市建设系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断然措施,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开展自查自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是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并有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全面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限期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方法步骤

(一)责任分工

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各职能科室按照分工(见附表)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推进专项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专项执法检查分企业自查自改、执法检查、迎接省市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把边查边改、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建章立制持续改进贯穿始终。

1、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1月)。对全县建设系统所有企业下达自查自改指令书,要求各企业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针对本企业的实际安全管理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的标准、规范等进行全面仔细的自查并登记建档。各企业将自查自改问题和隐患整改台账于1月31日前上报县城乡建设局对口科室。

2、执法检查(2016年2月至3月)。我局各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县建设系统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确保做到“五个一律”,既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顶格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一律尽快关闭,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3、迎接省、市执法检查(2016年3月至4月)。全力做好迎接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县建设系统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4、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5月至6月)。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在省、市执法检查结束后。集中汇总好的经验做法,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督促企业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自查自改,依法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等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检查督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教培训工作,夯实生产安全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2015版)》中的各类粉尘防爆企业,重点突出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木材加工等粉尘防爆企业,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的治理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工作重点

1.对以往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台账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

2.针对我县畜牧业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5)。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等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对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理。

(二)检查内容

1.基础管理情况

(1)企业证照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情况;(6)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

2.现场核点

(1)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2)是否仍有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3)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级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为8月份一个月,划分为5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抓好深化专项整治的组织发动工作,根据本县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掌握粉尘涉爆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阶段。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三)县级执法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督查总结阶段。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检查督查安排

县畜牧兽医局成立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动员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指派专人负责,严把关键环节,抓好末端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深入企业一线,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专项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