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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区域规划;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服务型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区域规划编制的宏观背景和微观基础已发生了变化。国家把区域规划的编制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因此研究新时期我国区域规划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不仅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区域规划编制的理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实际区域规划工作也具有指导意义。
1 新时期区域规划的特点
新时期区域规划具有以下特点:
1.1区域规划首先是综合性的规划
在规划设计时,它针对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作综合分析,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作综合布置,对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综合协调,谋求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综合效益;在规划实施时,将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金融、价格、环保、土地、投资、产业政策等综合手段推动落实,依靠经济社会调查统计、遥感动态监测以及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落实、核查与评估。
1.2区域规划具有显著的地域空间特性
这种特性首先表现为区域规划方案本身与特定地域相关联,其次表现为规划要素、规划措施应落实到具体空间位置上。区域规划的区域空间特性决定了规划的目标、内容、重点等会随着规划区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新时期的区域规划更是要求以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等的空间配置作为核心,规划成果需要以空间化、可视化形式展示。
1.3区域规划具有强烈的时代属性
回顾建国以来不同时期的区域规划可以发现,区域规划的性质、目标和任务总是随着国家和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与时俱进。进入21世纪,国家对于区域规划工作有着明确的需求。国务院办公厅即明确指出:新时期区域规划要对人口、经济增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区域内各类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进行划分,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国家发改委也指出:新时期的区域规划要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
2 当前我国区域规划存在的问题
2.1各层次、各类型的区域规划内容存在交叉与冲突
目前,我国区域层面的规划管理权分属从中央到地方的不同部门,形成了从上到下的“条状分割”和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块状分割”的局面。各类规划既自成体系,又互相交织,矛盾不少。比如:不同空间尺度的区域规划上行下效,内容缺乏针对性;不同类型的区域规划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和协调,规划之间存在冲突;区域规划与其他规划内容交叉较多,极易造成区域规划的实施执行机关无所适从的局面。
2.2区域规划内容仍偏重于物质规划,忽视综合协调和区域管治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传统的区域规划以经济要素为主,内容依然偏重彰显地方政府政绩的物质建设规划,对如何确保人们在获得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机会均等方面重视不够。较少考虑环境、社会和生态等其它要素,必然造成环境和生态的退化,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如今,人们已直接感受到漠视环境成本所带来的昂贵代价,以及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等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不仅要实现区域观念的与时俱进和科学理解区域规划的本质属性,同时还要尽快完善其在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下激发经济增长、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生态平衡的综合功能。目前,区域规划内容在综合协调措施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区域管治的提出,逐渐被认为是新时期区域规划的必要综合协调,它的重点是涉及不同层级政府(或发展主体)之间、同级政府(或发展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实质上是力求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3编制方法单一、内容面面俱到,易脱离地区发展实际
我国的区域规划深受前苏联的影响,其规划内容主要侧重于资源综合评价、工业布局、农业生产力布局和土地利用、城镇居民点布局,范围相对较窄。同时,我国区域规划编制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和方法创新。当其他领域的专项规划都已经大量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和定量分析计量经济模型时,区域规划编制仍然主要依靠静态的定性分析方法,这直接导致了规划内容缺少前瞻性和科学性。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由于受地方政府短期利益驱动,区域规划同质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区域规划不仅没有反映出地区发展的特色和优势,依然延续无所不包的庞杂色彩,不同空间尺度甚至不同类型的区域规划基本上都包括区域综合条件分析,区域开发的目标、任务、重点和生产力总体布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布局,人口城市化和城镇布局,区域开发的重大项目和实施规划的政策与措施等,甚至助长了个别地区的非理。削弱了区域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也容易脱离地方发展的实际,造成了地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趋同。
3 新形势下我国区域规划的对策建议
3.1区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应充分考虑各利益主体的关系,避免内容的交叉与冲突
编制规划时要准备多套方案。首先,要在照顾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的前提下,考虑目标能否实现,目标的确定不能一厢情愿;其次,在目标和各方偏好既定的情况下,要预测各方的选择和结果,选择最优的实施方式;最后,从规划编制方法方面说,要采取阶段性的规划方法,对规划方案进行动态调整,避免内容的交叉与冲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已不再是单纯的行政隶属关系,还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利益取向上的差异决定了相关利益主体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即考虑到自己的投机行为不会受到惩罚而采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整体利益最小化的行为。结果既损害了整体利益,也使得地方利益达不到最优。所以,今后的规划应该采取多阶段规划方式。即根据前一阶段规划的落实情况决定后一阶段的规划,也就是改一次博弈为重复博弈,各利益主体顾及到其机会主义行为有可能遭到惩罚,就会采取合作的态度,这样可以杜绝投机行为,保证规划结果的最优。
3.2科学确定区域规划调控范围,实现由物质建设规划向经济发展规划的转变
区域规划是一种区域经济管理的行政手段,许多国家全国性的区域规划调控领域被严格限定在需要政府施加影响或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范围,如跨区域交通、水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公共工程。对竞争性领域或产业,政府一般都不涉及。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我国区域规划应由以往的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向改善发展环境、增强软实力方向转变。同时,要注重采用公众参与以及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参与规划制定和实施,突出体制创新和区域合作。如:珠三角规划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的任务――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民主法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3努力推动区域规划方法和模式转型,实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新形势下的区域规划必需改变严重依赖行政力量的惯性思维,避免机械地使用任何一种模式。同时积极学习和采用国际上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提高规划质量。未来我国区域规划应合理看待各种区域规划模式的优缺点,积极调动学术机构、社会团体、政府部门、公民代表共同参与到规划过程中,并充分重视协调受规划与政策影响的多方利益。从而,促进形成我国制定实施区域规划的多种模式。同时,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可调控资源的管理与调控方式的变化,适时调整区域规划内容,尽量使不同等级的区域规划之间相互衔接,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和区位条件不同,区域规划的具体内容或者重点内容要因时、因地而有所不同,实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参考文献:
[1] 唐世英.在新区域理论下反思我国的区域规划[J].科技经济市场. 2010(01)
〔关键词〕成渝经济区;区域行政法制;区域行政法治体制;区域规划
〔中图分类号〕D92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2)03-0072-04
《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出台,是国家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部署,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成渝两地协调发展,优势互补,承东启西,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法律属性,解决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行政法治的关键问题,努力建构成渝经济区区域法治一体化的行政法治体制,对于促进成渝经济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管理和谐协调,改善并保障成渝经济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行政法制属性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看,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具有以下特征:
(一)《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行政法制的统一性
法制统一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提倡和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包括避免法律中的矛盾;法律普遍得到遵守。首先是合宪性原则,即一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必须符合或者不违背宪法的规定。从国务院《关于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和发改委通知看,不与宪法及其《城乡规划法》相抵触。其次是下位法的制定必须以上位法作为依据,否则该下位法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成渝各级政府在制定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实施方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包括规划在内的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规定,不得与国务院批复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相抵触。再次,同一类法律文件、各法律部门之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得相互冲突、抵触或重复,应该相互协调和补充。
(二)《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行政法制的权威性
没有法制权威就没有秩序。切实维护成渝经济区规划法制的权威,需要成渝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规划法制而行政。由于传统的依政策行政的历史惯性,我们可能把批复与规划看成是政策性文件,或者看作是规划的技术性文件,因而忽视规划法制的权威性。而政策具有易变性,法制才具有稳定性。政策可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随时调整,法律制度则一般不轻易立改废。《城乡规划法》第七条就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从法制角度上,《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文件,有学者对行政规划持“法规命令说”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行政规划产生的法律效果,具有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抽象效果,与法规命令所具有的效果相同〔1〕,因此必须维护法规命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三)《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行政法制的确定性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作为指示性和抽象性的行政规划行为,对于国务院和发改委本身而言,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改变行政规划行为内容,或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为,即使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完善修编,也得由发改委牵头,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对于行政相对方的成渝经济区各级政府而言,是法规命令,不得否认行政规划行为的内容或随意改变行为内容,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也不得请求改变该行政规划行为。成渝经济区各级政府必须严格遵守、服从和执行,完整地履行行政规划行为的内容或设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法制的法律属性,才能尊重其统一性、权威性和确定性,从而自觉维护成渝经济区规划法制的权威,保障成渝经济区的健康发展;才能保障打破各自为政、独立区域经济的行政藩篱,才能改变区域城市同质、产业同构、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区域与市场分割现象,才能促进市场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
二、落实《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需要解决的法治问题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法治一体化来保障。《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关于经济发展版图的圈定,并不意味着川渝各地方政府管理辖区及其职权的行政版图的超越,也并未改变川渝各地方政府以地方政府财政为利益核心,以属地管辖、事务管辖、级别管辖为手段等特征的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利益主体和竞争主体的多重身份。要彻底改变政府行为的超强自利性,模式复制性、产业同构性的重复建设和“口水战” 现象,尚需要解决以下行政法治问题。
第一,需要中央政府统一的法制权威
1.适合高年级的综合性课程区域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区域性、战略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与此相关的“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政治、自然、文化等方面,其中还有许多技术与工程方面的理论和知识。课程强调综合性和区域思维,基本都安排在高年级学习。因为规划专业学生在低年级接触最多的是城市小范围的建筑和规划设计,因此,对于涉及研究大范围区域问题的课程一般安排在高年级开设。可以让学生从小范围的城市设计逐步过渡到大范围的区域研究,逐步学会宏观、综合、系统的区域思维方法。
2.难以进行真实的区域规划实践规划实践是城乡规划专业学习的重要环节,也是所有空间规划设计专业教学的特色之一。由于区域规划研究的对象“区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巨系统,要素繁多而且复杂,编制规划通常要一年甚至数年时间。而“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只有几十个教学时数,学校的教学实践经费又极为有限,学生实地实习时间也有限,所以“区域分析与规划”的课程实习,多数都只能在校内“假题真做”,进行专题性或概念性的实践教学。
二、案例教学在“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中的应用
从“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教学需要出发,教师可以采用案例教学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方法。特别是现代教育的信息化、网络化,知识的日新月异,教师更应采用新的教学手段教学,调动学生的兴趣,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引导学生自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1.案例分析规划理论课基本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更加直观明了。案例的选择要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国外的案例,如纽约大都市地区规划、大伦敦规划、巴黎城市地区规划、莫斯科城市地区规划等。国内的案例可选择多种类型,如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案例,如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区域规划;中西部的规划案例,如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成渝经济特区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等。教师通过介绍案例,可以拓宽学生区域视野,加深学生对区域差异的认识。通过典型、真实案例分析,学生能对地区情况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加深对规划理论、规划方法的理解,并对现实问题产生兴趣。案例剖析是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结合的桥梁,既可以深化扩展教学内容,又可以弥补教科书中的不足。
2.案例讨论区域规划的案例讨论适合规划理论部分,可以和问题导向型的教学方法相结合。教师可根据教学重点内容,结合各地区区域发展实际情况,提出讨论主题,让学生预先阅读材料,充分准备。可用案例如大珠三角规划、广州市战略规划、三旧改造、厦深高铁对区域经济作用、某市创意产业园区评价等,选择其中之一,组织课堂讨论。案例讨论前,要求学生做好充分准备。案例讨论中,要让学生自由发言,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这样,可以使学生自主地学习,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争辩能力。案例讨论中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教师在讨论前要精心筛选案例、提出主题,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引导、防止跑题。教师还应总结点评,理清有关的概念,阐述争论中有关的理论和知识,把握好案例讨论最后一个环节。
3.案例模拟实践“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只有几十个学时,限于本科生的教学时数与经济能力,基本上是采用“真题假做”的方式进行实践教学。“真题假做”是案例模拟化的教学方法,可选取学生熟悉的本地的市、县或镇,作为区域分析和规划的具体对象。鼓励学生自主搜集规划需要的相关资料。区域规划的“真题假做”要求学生多画图,从区位图开始,到现状图、空间结构图,最后画出总体规划图,用图说话,让学生经历整个规划流程。限于现状认识及资料的有限性,学生的规划方案只能是粗线条的和概念性的表现。通过实践,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让学生掌握区域规划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达到基本技能的训练。
三、结论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二、问题的提出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关键词:循环经济;区域规划;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3-0164-03
1 我国区域规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区域规划的概念
区域经济规划研究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现在和未来在特定区域的配置或部署的问题。它以现实的各类生产要素组合为基础,根据发展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安排未来时期的要素如何组合、如何配置,是描绘区域未来经济建设的蓝图,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策划和产业发展与布局的方案设计及其实施对策的总和[1]。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评价区域发展的优势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区际之间的经济联系,对规划区域的基础设施等条件和原有的产业基础进行客观评价,正确地确定区域的发展方式,优化地域经济空间结构,合理布局生产力,是区域经济规划的中心环节,也是区域经济规划的核心任务。区域规划与政府、政府职能、区域系统、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政策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又一配置职能,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必要补充。
1.2 区域规划面临的问题
随着各区域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人类对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环境的污染导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区域规划作为一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应当将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本身的重要目标。
我国的区域规划是受原苏联的影响,其规划内容主要侧重于资源综合评价、工业布局、农业生产力布局和土地利用、城镇居民点布局,范围相对较窄[2]。而目前西方国家的区域规划更加注重区域间的协调以及区域规划的法制和体制建设,增加了有关环境和社会的人文内涵。我国的区域规划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区域协调合作方面与国外还有差距,而这也正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2 循环经济理念对区域规划的意义
2.1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发展理念,从重视发展的数量向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重视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从线性式的发展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式发展转变,从粗放型的增长转变为集约型的增长,从依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增长转变为依赖自然资源和再生资源的增长;是一种多赢的发展,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兼顾发展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兼顾优先富裕与共同发展的有机统一[3]。
循环经济主要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社会经济活动,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遵循一组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内容的行为原则(称为3R原则),每一个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减量化或减物质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资源化或再生利用则是输出端方法,通过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就是将这些原则引入生产和生活领域。
2.2 循环经济理念对区域规划的重要意义
衡量区域发展的成败标准已不再仅仅是经济增长,而是进行综合地评判,其中包括区域生态协调性、区域环境稳定性、资源利用永续性、人口发展持续性、区域发展均衡性和社会福利提高度等。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经济发展的质,而不只是经济增长的量。发展的目标是追求社会均等和公正、生态持续以及人民的福利不断地提高。
人类的生产生活都是在区域中实施的,协调人类与资源环境关系的循环经济思想同样要在区域的生产和生活中贯彻,区域是自然社会经济的集合体,循环经济思想的实施必然通过区域规划来实现。因此,以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区域规划,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途径。区域是产业生态经济发展的空间载体,要想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产业系统,就必须从区域层面上考察和设计出系统循环机制的运作模式,从而发挥出系统的整体效应,实现区域内部的资源、能源的最优化利用与配置、外部废弃物的最小化排放,进而实现整体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 循环经济理念在区域规划中的应用
在区域规划过程中,要运用现代生态学技术改造和重组经济结构,把产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影响置于大生态系统物质、能量的总交换过程中,不仅要达到社会经济系统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还要达到大生态系统中自然总供给能力和人类总需求水平的平衡,实现大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其目标是在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达到各个产业的协调发展[4]。
3.1 优化产业结构
过去产业结构优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仅仅着眼于宏观经济效益水平的提高。在循环经济理念下,产业结构优化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的提高,更要协调生态安全。因此,循环经济下产业结构优化应包括三个部分:产业结构高度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生态化[5]。
产业结构高度化是指产业结构系统从较低级形式向较高级形式的转换过程,即指在假设技术经济条件不变的条件下,低效率产业比重不断降低,高效率产业比重不断增大,这一过程伴随着资源配置优化和明显的结构性效益。根据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产业结构高度化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的产业比重,逐步减少或淘汰资源浪费严重、资源再利用率低的产业。
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指产业之间有机联系和耦合增强,即遵循再生产过程对比例性的要求,追求关联产业规模适度、产业联系比例协调和增长速度均衡。
产业结构生态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要求,是参考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构成和循环原理,在不同产业之间构建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体系,以达到资源充分循环利用,减少废物和污染产生,消除对环境的破坏。
例如,在涉及资源型城市的区域发展规划中,必须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摈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和低产出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城市经济结构普遍不合理,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多数企业仍使用陈旧的设备、落后的工艺,生产加工“粗老笨重”的传统产品,资源消耗大,浪费严重,附加值低。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有产业、产品和生产都要贯穿循环经济理念,做到低消耗、低排放、少污染、能循环、可回收、再利用[6]。资源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关键是要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传统产业:一是紧紧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制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规划,加快发展生态科技,集中解决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新的工艺流程;二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产品物耗低、能耗少,而且能生成新物质、新能源,潜力无限,效益巨大,应加快发展;三是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面广量大的传统工业是高消耗、高排放的主体,应制定规划,分步实施,用新技术、新工艺对传统工业进行改造,促使其升级换代,步入循环经济轨道;四是加大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产品深度开发和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因此,需要加大投入、组织攻关,力求尽快有所突破。
3.2 调整产业布局
目前,区域规划中应用的产业布局理论的依据是古典区位理论。1909年,韦伯提出了工业区位论,认为工业布局问题可简化为在原料地和消费地之间寻找一个地点,在那里配置工厂可以使从生产消费的全过程中耗用运费及劳动费用最少。韦伯之后,生产布局学出现了许多流派,但研究的重点仍是部门生产布局,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成本学说,即通过对主要影响生产成本的因素进行分析,对比确定企业的最优区位,也就是寻求生产成本最低点。而市场学派则提出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尽量将企业布局在利润最大的区位。克里斯塔勒提出以城市聚落为中心进行市场面与网络分析的中心地理论,廖什利提出了区位系统平衡的理论与方法,首创了经济区位论。20世纪50年代以来,生产布局学研究的主要内容转向城市和区域布局,即如何布局不同规模的多级城市,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由相应的多级市场组成的网络体系,借以有效地组织物质财富的生产与流通[7]。但无论是古典的产业布局理论还是现代的经济区位理论都是从企业和区域的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而较少考虑企业的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企业如何布局可以达到资源综合利用。
在现代社会中,区域规划中的产业布局,不仅要考虑生产成本的最低点或生产利润的最大点,还要追求生态效益的最佳点。产业生态学是循环经济理念在工业布局中的具体体现[8]。
产业生态学主张构建工业生物群落,寻求恰当的产业活动组合,使生产中的物质流、能量流得到最优化利用。如纸浆―造纸―废渣―水泥,炼钢―废渣―水泥等;认为一个理想的工业生态系统由资源开采者或物质制造者、物质处理者(制造商)、废料处理者和消费者构成,通过集约和再循环,使系统内不同行为者之间的物质流远远大于系统与环境之间的输入/输出物质流;应对产业体系进行生态结构重组,即把废料作为资源重新使用,封闭物质循环系统,尽量减少消耗性排放,产品与经济活动非物质化,要改变现在的技术战略,根据生态结构重组的目标重新制定技术战略,重点是发展生态工业,建立生态产业园区。
从生产过程看,目前盛行的终端治理(如烟气脱硫除尘)并没有解决废物排放问题,只是将废物无害化,从一种形式变成另一种形式,从一地转到另一地。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和治理成本越来越高,终端治理将变得没有意义或难以维系。清洁生产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但不能降低资源的整体消耗水平,可以减少排放,防止环境污染,但生产成本高。生态产业园区超越了终端治理和清洁生产,另辟蹊径,有效地解决了生产的消耗、排放和成本问题,在生态产业园区,允许企业排放废物,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废物可成为原料进入另外企业的生产过程,从而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在整个园区达到零排放,这样,既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防止污染,又降低资源的整体消耗水平,同时,园区企业布局的网络化大大节约了工业用地。正如波茨卡(AudraJ1PottsCarr)所说:生态产业园区不是一种发展的时尚,而是对传统工业土地利用的一种切实可行的选择[8]。
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国内外有很多成功案例。例如,丹麦的卡伦堡生态工业园是世界上产业生态系统运行最为成功的典范。园区中的主体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厂。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或副产品,通过贸易形式供其他企业作原料使用,或替代部分原材料;在这企业链中还有大棚养殖场、养鱼场、硫酸厂、供热站、水泥厂、农场等[3]。
鉴于生态产业园区中产业链的复杂性、园区的规模以及产生的效益,园区在建设初期需要做出出色的战略规划,协调好企业之间的共生关系,实现园区投入最小化与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管理者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在园区的管理上,要通过使用新技术实现园区内的信息共享、水资源及其他资源和能源的循环再利用,实行有效的环境监测,保持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园区层面上,不仅要继续推行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以保持企业内减量化模式的顺利实行,还可以通过园区内企业共用水电等公共设施来减少能源的投入。
3.3 优化经济布局
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之中,合理进行经济布局,减少资源配置对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的压力,最大限度地共享经济区内的基础设施,使其效用最大化。
在一些区域中,受行政区划和条块分割体制的束缚,行政区域经济利益指导下的基建规划建设体制使得影响区域发展的大项目、大型设施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依照需求合理配置,支持区域和中心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生产要素被固化在不同条块的隶属关系中,而不能按照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原则实现资源的优化重组和配置,各省区、部门、行业各自为政,使得现有设施的利用缺乏统筹和互补,个别地区在某些基础设施过剩的情况下仍在上马新的项目,如区域内的多个省市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竞争力的角度出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了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供给过度,使得一定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超过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例如,珠江三角洲地区90公里半径范围内聚集着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五大机场,有些机场由于客货流量有限,经营举步维艰,其余的大多存在运能闲置,营运效益不理想。因此,在区域规划中要打破区域内各地方的资源、市场和行政等方面的壁垒,整合区域内资源和设施,充分发挥各地方优势,互通有无,从而减少成本,使基础建设的设施运行效率提高,进而增强整个区域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孙久文.区域经济规划[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2-14.
[2] 白永亮.区域规划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关系分析[J].理论与实践,2004,(2):90-91.
[3] 周宏春,刘燕华,等.循环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10-23.
[4] 王洪海,范海荣.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区域规划[J].兰州学刊,2003,(6):143-144.
[5] 张昌荣,薛惠锋.基于循环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J].生产力研究,2006,(4):197-199.
[6] 张雪梅,孙志武.资源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及政策思考[J].理论前沿,2005,(13):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