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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积极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了此次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治理活动,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活动落到实处。现已对项目部生态环境保护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水土保持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针对即将进行的施工工序,项目部制定了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及时跟进路基边坡的防护工程,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坡面,完善排水系统防止冲刷边坡,及时砌筑挡墙防止边坡滑坡或垮塌,并安排专人巡查管理,保证排水通畅,减少水土流失。
2、加强排水系统日常监控管理。对雨水进行组织排水,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得到有效维护,确保施工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落到实处。
3、加强对雨季路基施工地段的环保监控,对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进行恢复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生产和生活用污水的排放管理。施工废水按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
3、加强对砼搅拌、喷射混凝土站等重点施工区域内的水环境的环保监控,做到所有的污水必须进入沉淀池,水质达标后方可外排。所有的废渣必须集中处理。
4、施工工点内的临建施工场地的设置不得影响当地的原有水环境系统,并对天然形成的排水系统加以保护,不得认为任意改变,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沟、水管等。
三、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区域内扬尘的环保监控,配备洒水设备,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2、加强材料等施工运输的环保监控。在运输水泥、砂石料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苫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对汽油、油漆等挥发性材料实行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4、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严禁随意焚烧及堆积。
四、检查情况
1.东来隧道出口便道边沟堵塞。
2.东来隧道出口段粉尘过大 。
五、整改情况
1.已对边沟进行疏通
2.已对该路面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并加强防尘洒水。
以上是本次环境保护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A33 安全影像资料记录表内容
环境检查
记录人
杨雄
日期
2021年8月6日
地点
东来出口
备注
整改前:便道排水沟堵塞,淤泥未及时清理
内容
环境检查
记录人
杨雄
日期
2021年8月6日
地点
东来出口
备注
整改后:安排挖机进行排水沟清淤。
注:本图表用于A6-1《安全( )会议记录表》、A10-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16-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A16-2《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等表格填写影像资料。
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A33 安全影像资料记录表内容
环境检查
记录人
张达
日期
2021年8月6日
地点
东来出口
备注
整改前:便道扬尘过大。
内容
环境检查
记录人
张达
日期
2021年8月6日
地点
东来出口
备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要求,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我区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标本兼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保证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督促辖区内各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二、整治任务
1、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结合我区排污申报和污染源普查结果,全面排查区域内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对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行清查。通过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相关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安全。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的整治。在巩固我区*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监管,严查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环境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重点排查排放氰化物或汞、铅、镉、铬、砷等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和涉及重污染行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整治工作要达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废水积存、无恶臭异味排放、无黑烟跑冒、无固体废物乱堆乱倒、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目标。
3、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企业执行有关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等行为。对企业废物处置,特别是废弃危险化学品未做无害化处置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对依法需要停产、关闭的企业报请区政府批准,对取缔、关闭和无照经营的环境违法企业,经环保局查处后,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分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4、开展涉及群众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查找并解决容易引发的隐患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难点、热点问题,包括:企业外租厂房滋生环境污染;在居住区内的餐饮、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群众举报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等。进一步畅通渠道,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环保总量下降。强化工作的处理,定期分析工作的热点、难点,通过解决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部署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份—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21日前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7月---9月,依据实际工作进行进一步整治。
3、督查阶段(10月份—11月份)。区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督查。
4、总结阶段(12月份)。对此次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主要做法与成效,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措施及工作计划,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任务分工
1、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对在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区发改委:负责对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进行清查,一律按规定淘汰。
3、区监察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4、区司法局:负责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规定,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
6、区环卫局:负责加强对工程土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治理。
7、区安监局:负责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成立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红旗路以西地区各类工业园的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同时对全区中小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区大型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管。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区环保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任务,确定执法检点,周密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整治原则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整治重点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1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11年3月31日。
(三)整治“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1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1年6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证我区“两项检查”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两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区环保局成立“两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方法
我区“两项检查”工作将采取区环保部门自查(时间:年10月18日至年11月15日)和市环保局督查(时间:年11月16日至年11月30日)的方法进行。
三、总体要求
“两项检查”中要坚决按照“出重拳、用重典”的总体要求,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对故意倾倒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环境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环境违法与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多发的态势。
(一)加强协调联动。为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保证“两项检查”的工作质量,要加强环保部门内部、环保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与联动。管理、法规、监理、监测等部门要及时提供信息帮助和技术指导或直接参与现场检查;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指导;对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解决,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数据审核。区环保局要建立和落实填(上)报数据的审核制度,对填(上)报的数据要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准确、真实,填(上)报的数据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负责。对错报、虚报、延报的单位,市环保局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信息报送。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从年10月15日开始,每半个月将辖区内“两项检查”的情况(包括出动人员、检查企业、查处违法行为、发现和排除环境污染隐患等方面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辖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内容)上报市局“两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搞好统筹结合。“两项检查”可合并实施,要充分利用去年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沿江沿河沿鄱阳湖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以及年内开展的其它专项行动的成果,把“两项检查”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其它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调度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五)探索长效机制。要通过“两项检查”,进一步摸清相关企业的情况,建立和充实企业档案,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台帐,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最严格环境监管的工作制度和有效措施,使之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把握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时限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1)年10月18日前,区环保局要将“两项检查”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和联系人报送市环保局。
(2)年11月15日前,区环保局要完成本辖区的“两项检查”自查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填报相关信息的工作。
(3)11月20日前,区环保局要将辖区内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企业名单、地址、生产工艺、产能、清洁生产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储存、去向、处置等信息上报市环保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我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市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尽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3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05]23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该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制定了《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将该项工作分为4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作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制定了《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联合新闻媒体计划跟踪报道设置宣传专栏,并掀起三个: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二是集中整治、解决问题的,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
三、确定专项整治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
在去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扩大整治范围,集中治理以下八个方面问题。
1、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2、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3、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4、检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5、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7、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8、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