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农业市场化改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地点: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
内容: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应邀就“扎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
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韩长赋]
昨天总理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讲农业和农村工作。2013年,我国的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农民的增收实现了“十连快”,应该说,农业形势好,为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我们总的思路和目标就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稳粮增收。为此,我们要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质量安全,更加注重资源环境,更加注重科技和人才。要经过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部署做好工作,我们对此也充满信心。[2014-03-06 10:43]
……
[经济日报和中国经济网记者]
关于粮食安全问题,请问韩部长,最近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粮食产量要确保稳定在5.5 亿吨以上,这个目标远远低于目前国内的消费水平,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粮食自给自足的政策有所改变?今后我国是否会进口更多的粮食?“十连增”之后如何继续持续增产?谢谢。[2014-03-06 10:45]
[韩长赋]
你提的这个问题,我觉得你观察得很深入。关于粮食安全的问题,我想用三句话来回答。
第一,我们国家立足国内基本解决粮食的安全问题,这个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就是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这20个字的核心还是立足国内。就是讲的,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中,而且我们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
方才你讲到,前不久公布的关于食物和营养的纲要,里面确实提出来到2020年我们的粮食产量要保证在5.5 亿吨以上,但是我想说明的是,这个目标指的是谷物,也就是说小麦、水稻和玉米,而且是一个最低的产量。我们2013年的谷物生产是10,855 亿斤,还是低于5.5 亿吨这个指标的,是个最低确保的产量,并不是说我们产这些粮食,我们还是要根据我们的需要和我们的能力,来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二,刚才你讲到,我们是不是要进口很多粮食。这几年我们粮食的进口量确实在增加,但是总量并不大,去年就是1300 万吨。我们国家消费在增长,资源又有限,所以我们会适当地利用国际市场。但是我们基本的是要依靠自己。去年的1300 万吨只占我们国内消费量的2.4%,而且要是真靠大量进口也靠不上,全世界的粮食贸易量只有6000 亿斤,相当于我们产量的一半。大米,我们的第一主粮,全世界的大米只有700 亿斤,相当于国内消费量的1/4,他不可能都卖给我们,所以我们对此还是清醒的。
你讲到这个纲要,确实,我们的《纲要》发表了之后,包括最近乌克兰局势动荡,都引起了国际市场粮价的波动,说明国际粮食市场还是很脆弱的。我们十几亿中国人,不可能靠买饭吃、讨饭吃过日子,所以我们会增加一些进口,但是进口量不会大幅增长。
至于说到已经“十连增”了,以后还能不能保证,这个问题我是有信心的。现在一个不争的事实,全世界都公认的,中国用世界1/10的耕地产了世界上1/4的粮食,养活了世界1/5的人口,这应该说是改革的红利,科技的恩惠,也是中国农民创造的奇迹。
从未来看,我们的信心是建立在这么几个方面,第一个是政策。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粮食安全,我们有一套政策体系。第二个就是科技。我们现在科技贡献率已经达到了55%,还会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种业,我们把种子当成大事来抓。第三个是基础设施。现在我们的水浇地已经到了51%,我们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达到了59%,虽然在世界上不算先进,但是这个基础还是能够帮助我们有一定的抗击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
除此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大措施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描绘一下,前面是政策、科技、设施三大支柱,再加上一个保护耕地红线,就是“筑牢三大支柱,坚守一条红线”,当然还有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种粮效益。我想2014年的粮食生产还是可以有预期的,长期还是有信心的。[2014-03-06 10:52]
[中国财经报记者]
我想就财政支持农业四补贴政策提一个问题,自2002年以来,国家相继实施了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业“四补贴”政策。请问这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调整和完善。另外,据我知道,今年国家将根据粮食播种的实际面积或者产量实施补贴到户试点工作,请问这个试点如何推进?谢谢。[2014-03-06 10:53]
[韩长赋]
关于这个问题,第一,对农业、对农民进行补贴,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因为农业是基础产业,带有很大的公共性、社会性,因为人人都要吃饭,所以农业离政府最近,各国的通行做法都是对农业给予补贴,西方欧美国家,农民收入40%以上都是来自于政府补贴。
我们国家这些年中央重视农业,补贴也不断地大幅增加,我们去年直接补贴已经达到了1600多亿,就是刚才这位朋友讲的“四补贴”。我以为,我们国家农业是基础,农业资源又有限,农民收入又低,可以说农业是弱质的,农民是弱势的,我认为还应该继续增加对农业的补贴。欧美国家是40%,我们的直接补贴占到农民的收入只有3%左右。无论按照我们的国情、政策还有WTO的要求,我们都有很大的补贴空间。
第二,刚才讲到,有些什么情况和问题。坦率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有些问题,有些情况的。我也听到一些议论,一个主要的议论就是说这些补贴补给农民之后,有些农民不种地了,进城打工了,还拿到补贴,而种地的人反而没有拿到补贴。我们种粮补贴政策目标是补贴给种粮农民的,你现在不种粮了怎么还拿这个补贴呢?当然也不多,一般地区一亩田大概是90块钱左右。这个问题怎么看呢?实际上,当时我们都是希望谁种粮食就补给谁,但是到了基层,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困难,因为农民现在有自的,他今年种粮明年种菜,是自己说了算的,不像过去搞计划经济,说种粮就种粮,所以很难核定每一个农户是种粮了还是种菜了,是种了八亩粮还是十亩,很难考核,而且成本非常之高,弄不好的话,在基层,一些群众不信任某个干部,可能还会带来很多矛盾。所以多数地方的做法都是直接把这个钱按照承包地的亩数打到农民的卡里去了。我以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一个可行的办法。这个办法,确实有一部分农民进城打工,甚至不种地了,但是中国现在多数农户还是种地的,而且多数农户还是种粮的,应该说不种粮甚至不种地的得到补贴的比例还是偏小的。
第三,现在我们采取其他的方式,应该说还没有这个方式简便。对农民来说,我的承包地流转给你了,这个钱是补贴给我还是给你,我们两个是可以商量的,给了我,我的土地流转资金就减少,如果给你了,我就会把这个钱加上去,农民是很聪明的。如果一亩地的补贴90块钱给你了,我的租金会相应提高的,所以农民会自己处理的。
下一步的方向,三中全会提出来要改革和完善农业补贴,所以还是要向谁种地谁种粮给谁补贴的方向走。怎么走呢?就是稳定存量,调整增量,向种田能手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大体是这个思路。说稳定存量,讲句实在话,已经打到农民卡里的钱,装在农民口袋里的钱是不能掏出来的,要掏出来是得罪农民的,现在农民对政策满意,那样他可能就不满意了,所以政治成本也是很高的。我前面讲了,农业的补贴空间还很大,今后政府财政还会增加补贴,新增的部分增量要进行调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种粮大户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这样的话,我们觉得会把事情处理得更稳妥一些。我们相信,这样既可以维护稳定,又可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谢谢。[2014-03-06 11:04]
[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开始试点农村土地流转,但是在这个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想问问部长有没有好的办法,既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又能够保护农民的利益?另外,这个度应该如何把握?最后,我们想问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大家对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怎么改,以及农村土地如何流转也是非常关注的,希望您能给我们一个回答。谢谢。[2014-03-06 11:08]
[韩长赋]
你提的这个问题是个重大问题,也是个热门话题。三中全会之后,大家都高度关注农村改革,因为农村改革是我们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改革里面,核心的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因为土地关系可以说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土地的权益是农民最大的一块利益,而且土地问题涉及到城乡的统筹发展问题。
关于土地问题,实际上是三块地,一块地就是方才你讲的农户的承包地,第二块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第三块地是农民的宅基地。你刚才主要讲的是第一块地,我想从两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土地流转,我以为,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它需要流转,因为只有在流转中才能更科学地配置,更好地发挥它的价值。第二,有不少农民出去打工了,也有一些户不种地了,所以他需要流转。所以,土地流转我们是提倡的。但是,同时又必须是有序地流转,因为如果无序地流转,出现很多乱象,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现在有一些地方下指标、定任务、赶进度,每年要流转多少,要提高多大比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强迫命令也有了,行政推动也有了,所以农民不高兴,也带来一些地方的矛盾甚至不稳定。所以,在土地流转中不能搞,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有序流转。
所谓有序流转就是依法、自愿、有偿。我想这里最主要的,一个是要保障农民的权益。因为地是农民的,是承包农户的,流转不流转,什么价格流转,流转多少时间应该由他说了算,流转的主体是农民,不是干部,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我们提倡要依法、自愿、有偿,使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土地流转也不是越快越好,土地的经营规模也不是越大越好。我前面讲了,土地作为要素需要流转,农民种地要一定的效益,需要一定的规模,所以我们要鼓励土地有序流转,要扶持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为什么说不是越大越好,不是越快越好呢?因为流转要和当地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出去多少相适应。第二,要和当地的技术装备水平相适应,包括农民的管理水平,第三要和社会化服务的程度相适应,不然的话可能就成为规模不经济。所以,我们是本着这样的原则来把握这个问题,不能搞,不能人为垒大户,不能搞强迫命令,我们有序地引导流转,合理地实现它的规模,不要走弯路,如果是求急求大,可能欲速则不达。[2014-03-06 11:12]
[快递杂志和中国邮政快递报记者]
韩部长,昨天总理工作报告当中提到要促进物流配送快递业和网络购物的发展,结合此前出台的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当中也提到,要发展优质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您认为应该如何促进邮政和快递企业在农产品和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还想知道农业部何时会出台相应的引导和扶持政策?谢谢。[2014-03-06 11:16]
[韩长赋]
我想先说一点,现在乡村的邮政参与农村的生产资料的流通配送,包括农产品的流通,就是一进一出,我们是欢迎的,而且有些地方是做得很好的,因为它降低了成本。
你提的这个问题,关于农产品的物流问题,也包括生产资料的物流问题,我以为现在是我们的软肋,这个软肋倒不是说没有人搞物流,而是现在流通成本太高。我们经常听到说蔬菜价格涨了,蔬菜价格有很多时候确实涨了,前段时间涨得挺厉害的,最近下来了。但是讲实在话,种菜的并没有得到多少利润,实惠并不多。我曾经跟踪过从海南的青椒到北京的情况,一斤6~8毛的青椒在海南,到北京就卖到3 块钱左右。物流成本高,中间环节的获利多,这头生产者没有得到多少好处,那头消费者又付出了较高的价格,这个问题确实需要解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关于你说发展配送,应该说我们政策上是欢迎各方面的社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流通的,无论是坐商还是电商我们都是欢迎的。现在也有一些电子商务,包括一些很大的电商都参加要搞农产品物流,我们都是欢迎的,只要是能给农业带来好处,给农民带来好处,这个主体我们都是支持的。
邮政,我已经讲了,我们欢迎邮政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邮政在农村里网络很多,现在跟邮政打交道比较多的是农民工,农民工的钱基本上都存到邮储银行了,希望这方面更多地投入到农村发展建设上。第二,邮政的网络也很全,跟农民有天然的联系,我们希望能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14-03-06 11:19]
[路透社记者]
你刚才说今年给农业补贴要增加,可以告诉我们会给多少吗?[2014-03-06 11:21]
[韩长赋]
谢谢你。昨天总理在报告中讲了一句话,全场热烈鼓掌,他说,财政上再困难,农业的投入也是只增不减。现在,在财政的预算当中,关于农业的投入,包括你说的给农民的直接补贴,都是有增加的。预算报告已经有了,正在审议。谢谢。[2014-03-06 11:22]
[人民日报记者]
我想问一个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我们注意到,这些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咱们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是安全的,而且水平是逐年提高的,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发生,消费者还是觉得不放心?谢谢。[2014-03-06 11:24]
[韩长赋]
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个重大的问题,也是个热门的话题。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所以中央高度重视,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还有在昨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了突出的强调。
你方才讲到一个情况,我想你说的这两点都是真实的,第一个,应该说我们农产品的质量总体上来讲安全水平还是在逐年上升的,我们这三年来都进行抽检监测,这三年蔬菜、水果,包括畜产品、水产品抽检的合格率总体都在96%以上。对于这方面,这几年农业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说打击“瘦肉精”这样一些非法添加的专项整治。再比如说,大力推进牛奶的机械挤奶,过去都是人工挤奶,所以非法添加的问题无法杜绝,现在基本上都是机械挤奶了,占到90%左右了。再比如,我们推广规模化的养殖,比如说养猪,五百头以上规模的养猪已经占到养猪总量的38.5%。这些措施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你说的第二个情况也确实存在着,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品种上,食品安全的问题,包括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超标,包括有的养殖场户饲养中非法滥用添加剂,这些问题确实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还不能过于乐观。
产生这些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也琢磨,最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我们的监管能力还薄弱,监管还不到位,这是我们工作上的问题。讲句老实话,我们在过去很长时间内关注的是怎么样吃饱,所以这一套监管体系,从上到下的,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到了县乡,很多地方过去都没有监管机构,所以有监管不到位,违法者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所以现在我们正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刚刚下了文件。
第二方面的原因,也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我们国家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比如种地,我们农户是2.6亿户,养猪有6000多万户养殖,规模小而散,所以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这和我们的生产方式有关。前面我讲了,我们要搞规模化养殖。
还有一点,我们的消费方式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风险。在农产品消费上,我们和西方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同时也是千家万户的吃鲜活,基本上是活鸡活猪活鱼,我们是长途贩运,甚至千里运输,现宰现杀现吃,应该说这里面的风险确实是增加了。
我们农产品面临的监管任务是很艰巨的,应该说也是很复杂的,但是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作为政府部门,是有责任让人民群众吃好、吃安全、吃得放心。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态度零容忍,1%的问题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我想,食品安全是公共服务,是政府应该确保的,我们为此不遗余力,当然也要经过一段时期的长期奋斗。
具体来说,最根本的还是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和养殖,第二个办法是加强执法和监管。应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们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也包括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14-03-06 11:32]
[香港卫视记者]
请问关于转基因食物的问题。对于转基因作物生产,农业部是如何加强监管的?因为最近有舆论质疑,有几个内地的省份在非法种植,谢谢。[2014-03-06 11:36]
[韩长赋]
这个问题,我记得2012年“两会”期间,也是在这个地方,我曾经回答过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天既然还有记者关注这个问题,我就愿意再讲一讲。
转基因的问题可能三两句话不一定说得明白,我就多说几句,可能稍微多占一点时间。
农业部对转基因问题的态度是一贯的,是明确的。简言之,就是两条,一是在研究上要积极,坚持自主创新,二是在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
所谓积极研究,自主创新,转基因是一项新技术,也是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现在全球的转基因技术研发可以说是势头强劲,发达国家都在抢占这个技术的制高点,发展中国家有很多也在积极跟进。我们国家是农业的生产大国,也是农产品的消费大国,而我们国家又人多、地少、水缺,旱涝、病虫灾害频繁,而且,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所以,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出路就是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这里面也包括我们要在转基因这项高新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要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我们的技术不能都被别人垄断了,市场都被外国占领了。
正因为如此,200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转基因重大专项。目前我们国家转基因研究正在推进,虽然整体上我们的研究水平跟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但是在有些领域,我们达到了国际的领先水平。比如说我们自主研发,现在已经开始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这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已经占到了95%,有效控制了棉铃虫的危害,减少了农药的施用,也保障了棉花产业的发展和棉农减支增收。所以,我们要积极研究,自主创新。
所谓慎重推广,确保安全,转基因是一个新事物,人们了解、认识有一个过程,有所担心,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我也认为,这些也可以促进我们的工作。但是这里面核心是什么呢?是要健全法规,尊重科学,加强监管。
我可以讲讲我们国家是怎么监管的,我们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和管理规程,这个规程和法规涵盖了转基因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还有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制定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还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四个配套规章。就是说国务院层面有一个条例,农业部有四个配套的规章,国家质检总局也施行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我们是有一套法规的。
第二是组建了由多学科64 位专家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这么五个阶段,由安全委员会负责对转基因生物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安全评价,组建了由41 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了104 项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就是我们由一个多学科的科学家组成的安全委员会,而且有一个标准委员会。
第三是建立了由12 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来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是施行转基因食品的标识管理。依法对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等五类作物17 种产品实行按目录强制标识。可能关注这个问题的媒体记者都知道,现在世界上对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自愿标识。你愿意标就标,不愿意标就可以不标。第二种是定量标识,是按照含量来标,你低于这个含量可以不标,高于必须标。第三种是强制定性标识,只要你存在这方面的成份,就要标识。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的制度。
我讲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我国的转基因安全管理是严格的,是严谨的。转基因产品安全不安全,是由多方面的科学家按照严谨的科学标准、严格的法规程序来评价的。简而言之,不是由哪个工作部门或者哪个人来说了算的。转基因无论是研究、试验,还是生产、加工,或者是经营、进口,都要依法依规办理,这套程序是很严格的。
尽管有这样严密的法规和程序,我们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还是坚持慎之又慎,在应用上遵循“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步骤。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前面讲了棉花,我们的棉花大部分都是转基因的抗虫棉。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才是一般的食用作物。至于主粮作物,将会更加慎重,通过更严格的程序。目前,我们国家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木瓜,没有批准任何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生产。所以,本着这样的原则,依法依规,同时尊重科学,用法制精神、科学态度来对待、处理、管理转基因问题。
对转基因,无论是制种、试验还是种植,都是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的,对个别的公司或个人,违规销售、种植转基因作物,农业部的态度历来是非常明确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我们将督促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转基因作物的非法种植。除此之外,我们同时严把品种的审定关,凡是参加审定的作物品种,都要进行转基因成分的检测,这样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未经批准就进入市场和违规种植问题。我们也欢迎大家向各级农业部门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核实,坚决查处。谢谢。[2014-03-06 12:07]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我昨天注意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农业是我们国家扩大内需和调整结构的重要领域。所以我想请您解释一下,具体在发展农业中如何帮助我们扩大内需,同时进行结构调整。您刚才也回答了关于农地流转的问题,现在数据显示,我们国家1/4的土地已经进行了流转,但是流转过程中出现了农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请问农业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采取措施来保证这些流转的土地依然用于农业生产,依然用于粮食生产?谢谢。[2014-03-06 12:08]
[韩长赋]
应该说农业是调整结构的重要方式,同时我认为农业也是在大的结构调整中需要加强的。关于农业结构调整,很重要的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我们过度地依靠资源,向主要更多地依靠科技、人才、劳动者素质方向来转变。所以我们在种植业上,在推广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这样一些品种。在畜牧业方面,我前面讲到,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的饲养,包括猪、奶牛,奶牛现在散户都在退出。大家说,牛奶价格在上涨,还有羊肉价格也在上涨,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和散户的退出有关,这样能够产生效益,提高质量,保证安全。在渔业方面,我们也在推广健康养殖。总的方向就是通过调整,使它能够有更好的效益、更好的质量品质,创造更多的品牌,从而增加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和安全水平。
当然,农业结构调整可能比其他产业更复杂一点,因为大家知道,农业是天然工厂,受到各地的资源条件,土的条件、水的条件、气候条件的一些影响,也受到农民的种植习惯、农民的素质,以及当地科技社会服务水平的影响,所以农业结构调整要积极推进,但是也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一、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
农业经济市场化,就是利用市场机制组织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使市场的作用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持续增大,转变农业的生产方式由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
我国是农业大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后来的计划经济对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深入,原先由政府统一定价统一分配的农业的生产资料和各种相关商品逐渐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和生产资料与商品的流向,自产自用、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要素和生产结果,逐渐转变为在市场流通的商品。
计划经济时期,主要是国家计划指挥和引导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各生产要素的流动与分配,行政命令高于市场,一段时间以后,生产资料流向固定,市场僵化,不科学的行政指标造成了很多重复建设、资源的浪费,地区发展不平衡,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主体,在社会主义的基本道路下利用市场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调节和组织生产资料的流动和使用,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优胜略汰。农业经济市场化后,农业主体的价值取向由自给自足向商品市场转变,原先分散、“小而全”的农业生产转向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极大的改变了农村经济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产观念。农业经济市场化是解开困扰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钥匙,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保障了前提、带来了动力,是应对WTO,应对农业市场国际化,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进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向小康社会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二、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面临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就。比如,我国农业经济中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得到确立,其以土地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支配、经营成果的处置等权利得打了保障,并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自负盈亏;农户的市场行为得到加强。的实行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转型。农村的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并不断深化和推进,农产品的价格基本由市场决定,农业的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生产以及农产品贸易得到了很大发展并保持良好势头。
但是,站我国经济发展的绝大部分的我国农村经济,其市场化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首先,农业市场化的发展很不平衡,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发展差异加大,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孕育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东部;然后,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的产业化分工、产业化程度也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具有极大的先进性和优越性的农业生产流通联合体和具有专业分工功能的各种经济组织率先在东部地区出现并促进了东部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偏远的农村地区专业分工水平较低,各种有利于农业经济专业化的协会、组织发展水平较低且发展缓慢,有的地区并未真正进入农业经济的市场化。
三、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的主要原因
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却自然资源紧缺,人均耕地面积少等客观上难以改变的因素,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还受到很多限制。(1)农业自身的弱势。业是周期性、季节性、分散性强的对自然地理条件和以土地为主体的生产资料依赖性较高的活动,所以天生具有一些弱势,风险较高;(2)农产品流通市场不健全。农产品的市场体系不健造成了结构性商品问题突出,区域性明显,农产品的市场扩张存在较高难度。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薄弱体现在几个方面:①市场中介发育晚、发展缓慢,规模小,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农产品商品市场依然占很大部分,导致农产品销售的成本高、效率低,流通风险高;②基础设施不完善;③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市场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组织、市场管理方面不健全,具有代表性的批发市场大多还停留在政府兴办、行政管理上;④配套服务不完善,比如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种子质检、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检测、合同管理、金融财务、保险等相关的配套设施与服务还很缺乏;(3)农民的经营水平较落后。目前,我国农民在适应市场化的过程中适应能力较低,市场意识不强,缺乏市场的灵敏度,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滞后性较明显,而且劳动力的综合科技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业市场化水平仍处于初级水平,还需要大力加强市场化建设。
四、发展农业经济市场化必须依托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合作社在农村市场上的应用,合作社是指“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与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与文化需要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国际联盟的定义),是建立在个人财产所有权基础上的,实行自愿、开放、经济共赢、民主管理、服务和利润返还原则的特殊经济组织形式。组织上,农村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体,农民占总人数的80%以上;在所有制上,我国的农村合作社是建立在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体;收益分配上,合作社以增加成员收益为主要目标;农村合作社的管理实行资源加入,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族决策等原则。由此可见,农村合作社是平等、民主、公正的社會组织形式。
农村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农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农村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经济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出路。农业经济本身的弱点和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会带来农业市场的恶意竞争和资源掠夺,导致垄断产生,滞后的市场信息会造成盲目的组织生产和经营,导致市场调节的供需极度不平衡,产生很多问题,所以,农业经济市场化既需要竞争,也需要合作,二者并不矛盾。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之间进行合作的一种体现,合作社之间共享市场信息、销售、加工、储藏、流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统一管理,可以极大的克服农业经济分散的弱点,也减少市场调节本身存在的缺陷带来的农业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防止垄断,取得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农村合作社是有利于农民团结和共享市场成果,提高综合利益的有效组织形式,势农业经济市场化必不可少的载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提高农村合作社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市场化
农业经济市场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针对现今存在的市场化问题,针对影响因素对症下药。其中,利用农村合作社,提高农村合作社水平是积极有效的方式。
(一)加强农村合作社的推广和普及
2006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合作社在广大农村逐步开展开来,很多地区和农村建立了农村合作社,为农村经济市场化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很多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偏遠农村地区,还没有农村合作社,或者有农村合作社却没有发挥真正作用,所以,国家应加大农村合作社的整体建设质量,大力宣传推广和普及,使得农村合作社最大限度的为农民的产业经营的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加工、运输、贮藏、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共享、金融、保险等有关的活动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村合作社中的政府引导
农村合作社虽然是自愿参与、自主管理的特殊经济形式,但是,农业比起其他产业相对特殊,农村合作社应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从资金、农业生产技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共享、农业服务设施、劳动力教育培训等等多方面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支持与帮助,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农村合作社,更好的开展项目开发、扶贫工作、农业技术推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各项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计划,使农村合作社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特殊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综合建设。
(三)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管理监督
农村合作社实行村民自由选举、自主管理模式,主要社会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组成,理事会实行农村合作社日常的管理事宜,监事会负责机构的监督。但是,在现实的执行中,监事会的权利时常难以发挥或是被弱化,理事会成员膨胀、腐败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农村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必须加强社员大会的监督力量,依靠更广大的社会群众力量,使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更公开透明。
六、结语
实行农村经济市场化是发展我国农村经济,促进农业长远发展的必要举措,然而我国的农业经济市场化道路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文章进行了分析。在众多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的措施中,以农村合作社为依托,加强农村合作社建设以服务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是必要举措,具有中亚意义,是农业经济和市场化的必然选择,文章对此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促进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我国的农村合作社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作者单位为玉溪市江川区城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活动的实质也是经济活动,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农业科研单位将面向市场,自觉地纳入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将同农业院校,农村推广部门、农民一道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市场与他们实现联系,产生更大的活力。农业技术成果的市场化也是农业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而人均占有耕地较少的国家,农业的出路在于依靠科技进步,在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人们对农业科技成果产生了强烈的要求,这种要求本身就是农业技术成果商品化市场化的动力所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发展,农业技术商品化市场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二、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育环境分析及对策
1. 我国农业技术市场发育环境分析
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农业技术成果商品化市场化在我国起步较晚,农业技术市场发育的环境亟待改善。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1979年为0.3%,1980年以后则始终低于0.3%,近年来,我国农业科研投入虽然有所增长,但总量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制约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根据国际经验,农业研究投资要占农业总产值的l%~2.5%,才能保证农业增长和满足农业技术需求。目前我国农业科研投入强度(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只有0.5%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为2.37%,发展中国家为0.7~1.0%。
农业科研管理体系宏观调控功能问题。农业科研管理体系宏观调控功能不健全,条块分割,力量分散,内容重复,盲目竞争,造成科技资源的极大浪费,不利于农业科技向高水平、高层次发展。1.3市场在短期内不能提供更多的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成果,多数成果表现为“英年早逝”,或“中听中看不中用”。
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不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不健全无力承担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技推广普及工作;农业科研单位则缺乏科技开发人才,缺乏资金设备与场所,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
农民自身素质问题。农民在思想上物质上缺乏足够的承受能力,限制了农业技术商品的使用;农民的自身素质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约有1.8亿多的文盲,半文盲主要集中在农村,由于缺少科学文化知识,影响了农业技术成果的消化吸收与应用。
政策性保护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交易中的坑农现象屡禁不止,这给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市场化带来严重的障碍。
2.针对农业技术商品的特点和影响商品化市场化的诸多因素,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根据国情和改革现状,必须坚持组织引进和需求拉动相结合的原则,走赠送和商品交换相结合的“双轨”道路,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起码20年),绝大部分农业成果才可以直接或间接商品化,不可操之过急。
根据农业技术成果的属性,逐渐扩大商品化范围。对物化性成果,如种子、农药、肥料等,应通过边示范边推广;以商品形式参与科技产业市场的竞争,供农民选择,促其转化推广。对技术性成果,以技术承包、技术培训咨询、技术入股等形式促其转化,使其进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的农业大市场。“双非”性的基础性学术性成果,国家应拨出专款予以保证,或采取购买形式实现其商品化。
提高对农业科技的直接投入与间接投入。在国家根据财务状况逐步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的同时,动员财政、金融、物资、农业等各方面的经济力量,逐步形成一个由国家、地方、行业、企业集团、国外个人多层次、多渠道资金组成的多元投资机制,为农业科研制造一个资金支撑体系;从科技成果使用单位提取一定的科技抚慰费,增加农业科技开发贷款;全方面增加农业资金的投入,增强农民的物质承受能力。可借鉴加拿大的做法,国家和银行各拿50%形成农业信贷;或美国的做法,指定一些银行发放低息农业贷款。
引导农民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增强农业技术成果的竞争力。努力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加快科技的“植入”;各级政府和农村推广部门要指导农民充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农业科研单位要以优质高效为目标,高产为基础,开展研究工作,拿出更多更好的农业技术成果投入市场,用于生产。
遵守市场规律,加速体制改革。应逐步扩大研究院所的自,减少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现象,使科技成果可以自由流动。科研单位要深化内部改革,加快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与进入市场的步伐,逐步建立能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的行为机制,解决好科技开发与市场相结合的问题。
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大力培育农业科技成果市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担负起技术市场的归口管理。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39期2014年第07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技术市场和技术合同的监督检查,建立技术贸易服务机构,为农业技术成果顺利进入市场牵线搭桥,为培育人才,传播信息提供组织保证。
引导“三资”资本进入我国农业技术推广领域。农业技术推广事业需要大量资金, 这些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政府财政的公共支出、企业投资和农民投资。目前,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主体是政府, 但政府公共支出数量有限, 加之从公共支出的立项、审批、支出到使用的环节过多, 运行成本较大, 所以, 仅仅依靠政府的公共支出来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政府应该制定政策引导和鼓励“ 三资”资本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 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外资资本以及工商业资本在农业新品种开发、农产品加工、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及农产品出口创汇等方面的优势。同时, 政府应为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龙头型科技企业提供各种有效的服务和相关信息, 给予各种政策优惠, 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技术推广领域。
做好市场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试点市场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乡村劳动力市场。1996年在我国6.9亿从业人员中,乡村劳动力为5亿,占总劳动力的73%。这5亿乡村劳动力中32%从事非农产业(1993年为27%),68%从事农林牧副渔业(1993年为73%)。从事非农产业的乡镇企业与私营企业、个体企业职工,大多数在较大程度上已成为市场性劳动力(市场化程度为60%);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只有少数人在少数时间成为市场性劳动力(如季节性外出打工作麦客等),大多数人则缺乏进入市场的意识与内外条件,总体上仍然属于自给自足的经济(其市场化程度估计为25%)。比如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94%为粮食,粮食产量的70%自产自用)。因此,我国乡村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由25%提高到30%。
(2)城镇劳动力市场。目前我国城镇从业人员有1.86亿,占总劳动力的27%。在这1.86亿城镇劳动力中,国有单位所占比重由1993年的61.5%上升到目前的61.7%。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国有单位职工在总体上不是市场性劳动力,其市场化程度低于25%;集体单位的0.33亿人中,市场化程度估计为50%;其余非公有单位的劳动力其市场化水平估计为75%。因此,我国城镇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仍为40%。
(3)我国仍实行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城、乡乡之间的户口封闭体制。我国仍存在干部的身份制度(党委管中层干部,人事管一般干部,劳动局管工人),越是高学历、高职位的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越低。可以说,几千万具有干部身份的职员基本没有市场化,他们人数少但影响大。因此,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的条件远没有具备(当然在我国还存在一种违法违规市场化劳动力,比如一边端着国家铁饭碗一边搞第二职业,这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列)。各地区对外来劳动力不得已而实施的各种政策均具有明显歧视性,所谓征收城市容纳费便是一例。综合城镇与乡村,我国劳动力的总体市场化程度虽由30%提高到35%,但仍属于转轨前期,低于我国整体市场化水平。
2.我国资金的市场化程度仍不足40%,属于转轨初期到中期之间
在资金市场的供给主体中,正处于向市场性(商业性)银行转变的专业银行总人数占各类资金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这部分职工实质上等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均有相应的行政级别。这部分职工的市场化水平为25%以下。按市场性原则组建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企业财务公司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它们的人数仅占信贷人员总数的25%,并且由于国有制改革不到位及历史原因这部分职工也并非完成了向市场的转轨,其市场化程度估计在50%左右。从资金市场份额上看,虽然专业性或行政性银行所占比重已从80%下降到70%,但其中真正按市场性原则经营的贷款估计在40%左右。其他非专业银行真正按市场化原则经营的贷款估计在70%左右。排除非法金融市场,我国贷款的近一半大体按市场化原则经营。当然,专业银行贷款总量的2/3以上贷给市场化弱的国有企业。权力贷款、关系贷款经常可见,贷款依旧实行计划规模及限额管理。许多贷款已无望收回,不少贷款只能收息而不能返本。国家银行从1992年起已出现全系统亏损。利率由政府确定,变动频率很低。1990年以来仅调整过9次利率,平均8~9个月调整一次,最短的间隔期也有2个月。相比之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可经常调整利率,再考虑我国现有利率中优惠利率比重过高。因此,我国的资金利率变动离市场化目标相距甚远。估计我国利率市场化水平不足15%。当然官定利率与实际执行是有差距的。据调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时常要高于官定利率50~100%,这些高出部分表现为企业给银行送礼、银行索取回扣、参与企业利润分成等。这是一种扭曲的市场化,本质上是反市场的。综合以上我国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可以认为我国资金的市场化程度不超过40%。
3.我国生产的市场化程度由不足50%上升到55%,属于发展中市场经济初期
我国粮食生产的商品率仅为30%左右,而粮食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73%以上,粮食在整个农作物产值中的比重为40%(实际上应高于40%,因为定价偏低所以粮食比重小)。据统计,我国农民的基本收入中来自现金的商品性部分占65%,自给性部分仍有35%。但如果按真正的农民计算(扣除非农业收入),估计我国农民的自给性收入不会低于45%。如果再考虑到各级政府对农民生产的过度干预,如棉花生产三不放开等,则我国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不会高于50%。各级政府机构对工业等产品生产仍有很强的干预。表现在:能源生产的一半以上仍为国家垄断,铁路与航空基本为国家垄断,多数生产企业的厂长经理仍由主管部门任命,生产企业负盈不负亏,40%以上的生产企业亏损但依旧在政府支持下生存,库存积压加重,政府部门对企业生产计划仍有很强的干预权,公用事业部门基本上仍是按非市场原则经营,国有企业仍事实上具有行政级别,生产企业办社会现象严重,企业有相当一部分精力财力用于福利性、政府性活动,小企业的生产虽已放开,但仍受到尚没有放开的大企业的影响,企业的折旧率仍受到严格控制等。因此,我国工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不会高于60%。综合我国农业生产与二、三产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可以认为我国生产市场化程度大致为55%,属于发展中市场经济的初期或转轨后期。
4.我国价格的市场化程度仍为60%,属于发展中市场经济中期
国家仍对重要商品与劳务有定价权或价格控制权,如统配商品价、重点企业原材料价、粮食定购价、棉花收购价、铁路运输价、原油价、成品油价、农资价格、药价、书价、学费。这部分价格对其他价格影响巨大。估计这些重要商品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在45%,这类商品价格对市场反应迟钝。各级政府对面粉、籼米、猪肉、鸡蛋、煤气、自来水、医疗费、房租、市内交通费等23项商品与劳务价格实行监审,这样全国城镇约有10%以上的商品与劳务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下降,估计这些被监控价格的商品的市场化程度为55%。经营这些商品的国有企业基本是亏损经营或微利经营,有些商品价格与市场价相差较大。我国的房地产流通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应该率先按市场原则经营的国有土地,据调查只有少数按拍卖招标方式出让,而多数是采取协议这种非市场方式出让。大部分公房没有成为商品,房租仅占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2.9%(一般的市场经济国家不论是发展中的还是发达的,其房租支出一般占消费支出的1/4到1/3)。房地产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可以相差1倍乃至10倍。城市地产被已占有者无偿使用(不考虑非法转让),地产市场化程度估计仅为35%。我国的医疗市场还没有形成,一方面是单位办医院,一方面是政府办医院,民间医院比重很小。职工医疗依然没有自(比如实行合同医院这种定点制度),职工医疗由个人负担的比例是受种种行政管理制度规定的。医疗改革是我国改革最慢、群众最不满意的改革。一方面不少职工无钱看病,一方面少数人的公费医疗浪费极为严重。1995年年底职工医疗保健支出仅占全部消费支出的3.1%,不到衣着消费的1/4(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医疗支出与衣着支出之比在1/1到1/3,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为1/1到1/2)。我国在国有经济中医疗的市场化程度很低,估计只有25%,全国平均估计只有35%。我国的外汇价格仍为政府控制,汇率由政府的一个部门(外汇管理局)垄断。由于我国进出口总额已达2800亿美元,因而汇率作用越来越重要。我国的股票市场价格,仅放开了公众股与少量法人股,占大头的国家股尚没有进入市场,没有真正的市场价格。我国的债券价格也基本上没有放开。我国的稿费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因此这类商品的价格市场化程度估计40%左右。政府有随时收回商品定价的权力。这说明价格法律不健全、政策随意性很强。比如前些年放开经营的棉花,现在又实行独家经营,且计划价远低于市场价。这里笔者并非否定国家目前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而是对国家所拥的的传统管制能力反弹膨胀有所忧虑。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真正放开而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其实际份额不会超过60%而达到所谓的90%。因为首先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价格市场化也没有达到90%。其次价格市场化不能局限于消费品价格。再次是现有价格本身并不合理。最后是价格市场化达到60%已经是不低的水平,已属于发展中市场经济的中期。
5.小结与补充
综合以上对劳动力、资金、生产、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分析(其中在综合中赋予劳动力较大权值,因为劳动力是最重要的生产力),再考虑到我国庞大的政府机构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如外汇管理,进出口管理,烟草食盐等专卖管理,国际收支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过于庞大等(1994年初在机关团体工作的从业人员为1030万人,1996年初达到1248万人,不仅没精简反而增加了21.1%,同期全社会从业人员仅增长了2.5%,这是有违市场化趋势的)。我国经济的总体市场化程度不会超过40%。行文至此,笔者还须补充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如何?一是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如何?一是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偏低是否均属于不合理?关于第一个问题,由于发达国家已公认属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因此,它们的市场化程度可以肯定超过75%。这里我们从反面作一些分析,即从非市场化程度入手分析。目前发达国家的非市场化程度大致受这样两个因素影响:(1)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种干预的形式有:军需与战略资源国家管制,国家定货,制定法律与法规保护国内产业,利用财政与货币政策调控,特殊时期对某些物价的冻结,通过国有企业影响市场。估计发达国家这方面的非市场化程度大致在5~15%。(2)转移支付等非市场化收入分配方式的影响。其形式有:遗产税,保证处于最低贫困线以下居民的生活(发放食品券、住房优惠等),个人捐赠,非盈利机构的发展,政府对老人、病残者的救济,普通教育免费,等等。据统计,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中有20~40%来自于公共基金,美国州以下财政收入中有一半来自于赠与收入,美国财政支出中有28%用于保险、福利支出,发达国家对农业企业的补贴占后者收入的30~50%。因此,转移性支付估计要占到个人明显与隐形收入的10~25%。综合起来看,发达国家的非市场化程度大约为10~25%,即市场化程度约为75~90%。关于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改革开放之前即1978年前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会超过15%,为非市场经济。因为改革开放前劳动力基本不流动,不是商品。生产按计划进行,只有少量自留地生产用于集贸市场,价格由计划确定,资金计划很死,只是出口价格无法控制。关于第三个问题,应该肯定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在总量上偏低,还有待于提高。当然,某些方面(如物价)的市场化程度,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情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宜提高过快,对特别关键的某些商品仍应实行较长时期的价格与数量管制。但是,从大方向上讲,我们应该逐步提高经济的货币化、市场化程度。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自然也不可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