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截至年底,我市文化市场发展趋势良好,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396家(文化市场221家,新闻出版市场175家),其中歌舞娱乐70余家、经营场所面积13700m2,从业人数817人;电子游戏(艺)36家、经营场所面积5700m2,从业人数128人;网吧66家、经营场所面积11000m2,从业人数150人;演出经营单位6家、经营场所面积1030m2,从业人数132人;艺术培训4家、经营面积800m2,从业人员20人;音像制品50余家、经营面积1590m2从业人员110人;艺术品经营单位39家、经营场所面积1280m2,从业人数173人;出版物经营单位41家、经营面积770m2从业人员71人;印刷企业33家、经营面积近30000m2,从业人员1045人;打字复印经营单位51家,经营面积1160m2,从业人员106人。

二、以行政审批法规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至11月底,我局依法办理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物市场行政审批(变更、年检)420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完善局行政审批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时接受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无“红、黄牌”预警纠错,无违纪违规行为,无绩效扣分。

三、积极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增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开创我市文化市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局面。年以来,市场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期分批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演出、游泳池、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省演出管理条例》、《省体育市场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2000余人。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我局还对特定执法人员举办了3期业务知识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典型案件分析。

四、农家书屋全覆盖,检验验收率100%

我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从07年至今,已在全市157个行政村达到全面覆盖,农家书屋网报工作率达到100%,切实解决了农民群众看书难、买书难的问题。6月中旬省、市新闻出版局相关领导就我市157家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中各级领导对我市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一些细节问题,要求尽快整改完善,切实把农家书屋建设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真正做到文化惠民,服务三农。

五、切实履行文化执法工作职责,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 文化市场 监督管理

文化市场是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文化管理的晴雨表。农村文化市场的兴起与形成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对各种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既是一项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农村文化市场的特点与现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势头方兴未艾,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文化市场体系。但是,文化市场尚处于发育成长过程中,规模小,档次低,经营项目少,管理力度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在:

1、发展不平衡。从文化市场的发展情况看,经济富裕地区先于欠发达地区;从文化经营网点的数量比较,集镇多于乡村,平原多于山区。按地理环境、经济条件、人口密度诸因素衡量农村文化市场的现状,大致可分成三种类型:一是有市有场型。即人口集中,经济繁荣,交通便利的乡镇形成文化市场较快;二是无市无场型。一些居住分散,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小乡村,既无娱乐场所,又很难形成文化消费群体,造成几十年来看不到一台戏或一场电影;三是有市无场或有场无市型。这种类别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一些以种植业、养植业为主的农民,长年聚居原地,文化消费需求量大,但文化设施少且无场地;反之,那些有俱乐部、影剧院的村,由于劳务输出多,文化需求少,造成文化娱乐场地利用率不高,难以形成“市”。

2、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文化市场的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法制观念淡。所以,不少经营者把经营物质商品的手段或“诀窍”照样搬来经营文化娱乐业。这样,有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忽视社会效益,片面追逐经济效益,舞厅出现“三陪”,游戏机房搞有奖,球棋类活动发生变相赌博,更有甚者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如有的不经核准登记,地下经营,无证经营,有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合法”的经营资格。

3、监管职能难到位。目前,对镇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核侧重在阵地的建设,而对镇乡文化市场的监管力量配置、管理状况尚未纳入镇乡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虽然,《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已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但镇乡一级政府有些领导对文化市场管理,仍然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责任性承担不明确问题,有待市、区政府下发必要的规范性文件加于明确镇乡一级政府属地监管的职责。

4、庙会活动问题多。农村庙会既是农贸交易日,也是传统文化活动日。从近几年的农村文化市场监管情况看,节目内容低劣的大棚演出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无证经营书摊和音像摊点历禁不止。这些摊点依仗低廉的价格,吸引大量的农民消费者,兜售非法出版物和违法音像制品,破坏正常的农村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点

农村文化市场,是指县(市)以下从事文化娱乐有偿服务的场所。它包含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政治性、社会性、娱乐性、知识性、服务性和经营性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不同于城市文化市场的鲜明个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基本特征可以从几方面来考察。

1、分散性。农村文化市场的分散性是指文化消费点多面广,经营场所呈网状分布。首先,乡镇的文化经营项目大多是规模小、档次低、设施因陋就简;其次,作为市场客体的演出场所,电影放映遍及乡村、山湾、村头、溪滩都可搭台演戏或放映电影,灵活方便,可以说凡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都有文化市场;再次,民间艺人长期分散于广大农村,无固定班子,无固定人员,无固定剧目,临时组团,临场排戏,流动演出。

2、季节性。乡镇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受季节影响很大,时兴时落。农闲时,农民闲暇时间多,文化消费者随之增加,临时性娱乐业经营点亦相应增加,特别是逢年过节,由于外出人员回家,走亲访友频繁,整个市场呈现出喜气洋洋的闹猛景象。农忙时,乡村农活多,劳动时间长,劳动力相对集中,农民无暇顾及文化消费,整个市场处于疲软的状态。

3、复杂性。农村文化市场是个较为复杂的市场。一是从业人员身份复杂,工人、农民、退休干部职工以专职或业余兼职的方式经营娱乐业,尤其是半农半艺的民间艺人,其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较差;二是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节目内容复杂,路头戏,无本子,格调不高,给审查节目带来难度;三是非法出版物充当农村文化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明,鉴定审查相当麻烦复杂。

三、管好农村文化市场的措施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就给文化工作者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我们在繁荣文化市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用市场机制引导文化市场繁荣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具体的措施与对策是:

1、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市场协管体系。一是要实行职能部门主管。根据“文化市场实行分部门、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都要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力量,组成班子,各司其职,落实任务,防止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重叠、互相扯皮、脱节失控的情况发生,达到通力合作,综合治理的目的。二是要求行业协会协管。根据经营项目的不同,指导和组织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协会,开展“比学习,比贡献,比服务质量”的竞赛活动,形成互相监督、互相竞争的政策和激励机制。三是发动社会监管。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社会奖励基金, 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文化经营活动。在有文化经营网点的乡村聘请一天至二名素质好、身体健、觉悟高、又不外出的人员担任义务监督管理员,通过这批骨干及时提供和反馈信息,合成整体的社会监督效应。做到市场信息有人报,市场行为有人管,市场秩序有人抓。

2、创新要求高、巡查严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一是管理制度创新。推行“自办责任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均要由相同的办案人员负责到底,严格按制度审批,最后由文体部门把关,进而提高执法工作准确性、统一性、规范性,避免错案的发生。二是管理办法创新。要实行对文化市场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奖惩挂钩。对乡镇所有文化经营单位分成片区,由乡镇干部和宣传文化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使网吧接纳未成人、超时营业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举报和反复上访大大减少。三是管理手段创新。聘请网吧义务监管人员,实行对文化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控;成立文化市场协会,较好地发挥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力度。市场管理人员要在夜间和节假日不定时开展,对群众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记入违规经营档案。

3、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文化市场执法网络。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与乡镇的管理权限、范围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文化市场管理是长期的、复杂和动态的,要突出日常检查力度,强化突击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违法活动,特别是对于演出市场尤其重要。二是独立执法与齐抓共管相结合。文化管理部门势单力薄,单靠文化管理部门的努力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因此,密切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同和协同机制,加强合作十分必要。只有在部门间大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维护文化市场的环境净化。三是乡镇监管与配合督查相结合。在守土有责的前提下,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督查,并联合周边乡镇共同管好文化市场,真正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工作效能。

参考文献:

[1]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大力宣传十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为主线,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平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教育重点,提升法治水平

1.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创新办法、优化形式,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各类廉政教育、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以抓好公职人员法制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人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进行学习交流。认真开展全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

三、依托文化阵地,做好社会法制宣传

1.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法制宣传橱窗、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资源,向服务对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法治宣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2.扩大普法教育范围。利用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月等重要宣传节点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以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广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及时跟踪报道本系统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做法,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文化馆、图书馆要进一步加大、充实、优化各类法治文化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演出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县“送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辐射率,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推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本年度学法任务

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示范标准》;

3月:学习《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

4月:学习《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5月:学习《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6月:学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7月:学习《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8月:学习《文物行政处罚暂行规定》;

9月:学习《广播电视播出管理办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1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创建。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文化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工作班子,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去年4月份,召开全区创建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区政府成立工作督查组,区人大、政协多次开展创建工作视察和专项检查。区创建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信息通报制、联动协作制、综合督查制等有效机制,通过工作例会、分析会、专题联席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各方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创建。围绕创建目标,制定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等文件,明确了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责任。区政府和各街道、镇进一步加大设施投入力度,加快区文化中心、区体育中心和街道、镇综合文化中心建设步伐,确保全部达到创建标准。认真对照标准,高质量完成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工作。注重细节、精心准备,圆满完成创建迎检。

三是强化营造氛围抓创建。通过媒体宣传、环境宣传、活动宣传和介质宣传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创建意义和目标。设置户外宣传广告和墙体广告,制作创建专题片、画册、图板,区创建办编发创建工作简报32期,动态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我区在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多次被省政府《专报》、《信息》、《参阅》等刊物刊发交流。

二、阵地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设施规划编制完成。作为市唯一的试点区,《区文化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于去年5月获市政府正式批准。专项规划提出了近期到今年、远期到2020年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为我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阵地网络不断优化。区文化中心、网球场、体育场分别于去年2月、10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区级已形成区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广场、全民健身广场“三馆、两中心、两广场”文化体育设施布局,逐步构建区、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综合体。至去年底,全区8个街道、镇已有6个街道、镇综合文化中心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全区4个街道、镇综合文化站达到省级“东海文化明珠”标准,8个街道、镇创建为“东海文化明珠”。

三是基层文体设施全面覆盖。以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为抓手,全区新建、改造健身苑(点)等设施36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气排球、地掷球场(室)31个。目前,全区共有全民健身苑(点)330个,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嗒嗒球、门球、气排球等场地182个,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1.80平方米,社区(村)健身苑(点)的建设数量和质量均走在全省前列。以新农村文化建设工程为动力,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区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一证通”工程100%全覆盖,是全省首家实现“一证通”工程全覆盖的区(县、市)。

三、群众活动彰显特色

一是“文体惠民工程”扎实推进。成功举办元宵灯会、服饰风情节、红歌会、国际龙狮邀请赛、区田径运动会、全民健身月活动、“文化共享工程”走进大项目文艺演出等大型文体活动,主办、承办浙江省青少年游泳达标赛、市钱塘武术功力大赛、市五人制笼式足球赛、区机关系列健身活动等20余项省市级体育竞赛与活动。广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培训、送体质健康测试”进村社、进大项目、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的“五进五送”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广场文化年”活动,目前,全区举办各类文体活动1798场,放映电影1385场,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二是社团活动蓬勃开展。区文化馆举办了舞蹈、声乐、摄影培训和社区文艺骨干等培训班18期,培训学员1000余人次。充分发挥全区554支文体团队的带动作用,区摄影、文学、舞蹈、音乐等团队创作表演作品获得全国、省、市奖项30余项。钱江影会会员作品在奥地利超级摄影巡回展获得“一金一银”的好成绩。充分发挥区体育指导中心和体质监测中心作用,全年完成单项国民体质监测人数3000余人,完成机关干部和社区群众专项监测500人。

三是竞赛水平不断提高。组团参加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28个项目、成年部8个项目的比赛,取得青少年部金牌总数是32枚、总分1030分的成绩,名列全市金牌数第9位和总分第7名。建立青少年单项运动队,全年参加省、州市各单项比赛20余项。组队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浙江省少年儿童国际象棋锦标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品牌培育取得突破

一是启动筹办广场民间文化市场。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在区广场跳蚤市场领导小组领导下,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市场管理运行方案,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科学准确市场定位,制定入市条件,开展摊位设计与制作,制定《广场民间文化跳蚤市场及交易人员、交易品准入(试行)管理办法》、《广场民间文化跳蚤市场管理运行(暂行)管理办法》,抓紧抓实市场启动筹备工作。通过媒体宣传、活动宣传、广告宣传、海报宣传、网站宣传等各种途径,广泛进行市场宣传推介和招商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织造技艺”作为我国蚕桑丝织技艺项目重要组成部分,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通过举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的宣传保护。去年,获得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大力培育区域特色文化形态。深入挖掘运河文化、钱塘江文化、皋亭山文化,出版民间文学作品《皋亭山传说》。加快推进影视文化一条街建设,举办年会、“亲近”知识竞赛等活动,旧居接待参观2万余人次。积极培育“一街一社一品”,全区8个街道(镇)的115个社区(村)明确了“一社一品”培育方向、目标和举措。积极打造“欢乐文化周”、“文化超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文化活动。

五、市场监管日益完善

一是监管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以“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契机,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开展普法培训5期,培训文化市场从业人员550余人。坚持日常监管、重点稽查、专项整治相互协调,组建街道(镇)文化市场监督员队伍,全区文化市场巡查覆盖率达100%,社会义务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文化市场监管网络不断健全。

二是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开展文化市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无证照电子游戏机、赌博机专项整治和创建“无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镇、街道”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检查400余人次,检查文化体育市场2250家次,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点87个,取缔非法音像制品大、要案3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6万余张,非法出版物近300张,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8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57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100%。

六、管理创新不断推进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强化。健全完善了权责明确的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规则,健全了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内部评查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按上级业务部门规定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益。

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在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创新机制、强化责任规范运作两个重要环节完善了责任机制,规范了运作程序,有力保证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1、强化管理,抓好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2013年区文化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下设了两个大队、一个投诉举报站。通过这一举措强化了对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又多方筹措资金增加了一台执法用车,新购计算机并初步实现了管理智能化,从系统内其它单位抽调了1名同志充实到工作一线,夯实了硬件基础。在管理体制上,改变过去一支队伍满街跑的管理办法,将市区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分成东西两片,分别由两个大队管理和巡查,并定期换岗。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实现了局党组提出的强化领导、夯实基础、理顺体制的工作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2013年我们先后开展了多个“执法月”、“反盗版百日专项行动”。在“执法月”行动中我们做到了场所天天查,执法规范化,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树立执法队伍形象。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我们积极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既严查了经营场所,又规范了经营秩序。这几项大的集中执法行动,可以说检查密度、处罚力度前所未有。

2、强化责任,建章建制,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进执法监察工作

管理部门内部制度好,才能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本着这一原则我们先后制定了《行业作风建设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规范性、公开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事项。健全完善了学习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本着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对进一步细化了审批、审核和行政处罚程序。严格制定并实施了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并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公示。对文化市场执法继续推行“三公示一回执”制度(办事程序,时限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示;检查纪律要求公示;执行公示情况和廉洁情况回执)。严格遵守亮证、文明检查制度,向经营户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建立起工作目标责任制、稽查行动周报制度、投诉举报记录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明确任务和责任,并量化了考核指标,大大地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3、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中,统一对经营户发送和收回“执法检查廉政情况回执表”。罚款必须按照有法可依,宽严适度的原则,严禁轻错重罚,多罚少开票或只罚不开票,严格落实“票款分离”制度。对文化、体育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审批、年审严格按照有关的文件和程序办理,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我区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服务,严禁设立“小金库”,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程序合法,立案审批表记录详细,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案情记载齐全、准确,有承办人意见、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意见。当事人按照处罚决定改正违法行为,交纳罚款后,填写结案报告,案卷归档。我局的执法案卷受到了省文化厅的表扬。对每一起违法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都要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并上报主管签批。由于坚持采取公开透明和集体讨论的方式,真正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执法,保证了依法行政。

至目前,我局检查经营单位350家(次),关闭取缔无证照经营的电玩场所15家,黑网吧2家,行政处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4家(次),共排除火灾隐患3处,进一步净化了我区文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