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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内容
1、道路林网(15分)
(1)道路两侧树木及桥涵等构造物按标准统一刷白(刷白标准为沿路面高度1.2米以上)。
(2)对道路两侧林网内的秸秆、柴草、落叶等建筑垃圾要全部清除,并及时运走,确保视线范围内清洁干净。
(3)穿村路段两侧无秸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花池内杂草要清除干净,进行统一绿化,不准种菜、乱放杂物;无花池的一律平整清理到墙根。
2、村庄周围(20分)
(1)视野内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和站立的棒子。
(2)村周围合理绿化,逐步形成林带。
(3)村周围无废旧大棚等杂乱建筑。
3、主街(40分)
(1)做到“六无一洁”,即无生活垃圾、无塑料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丛生、无乱涂乱画,全天保洁。
(2)建排水沟,并保证排水沟清洁畅通。
(3)合理设施垃圾池,并在村外偏僻处合理设立垃圾掩埋场,配备专兼职保洁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主街两侧绿化协调美观,无枯树、无缺株,无损坏,绿化带及花池内的花木绿化统一、修剪整齐、管护及时,无杂草丛生,无杂物乱放,不准种菜。
(5)适当位置书写标语、张贴版面,突出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民主政治建设、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约等,建成文明一条街。
(6)文明角进行适当硬化、美化,提升档次水平。
(7)各村主街两侧、村村通公路沿线无残墙断壁,墙面不能,有条件的村可统一粉刷。
(8)主街两侧门楼要有顶有门,墙面不能砖石,统一抹平或进行装饰,基本整齐划一,统一标准。
4、庄台(5分)
(1)路面平整,无三大堆、无建筑垃圾、无杂草。
(2)有条件的可进行适当硬化。
5、家庭卫生(10分)
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做到无杂草和三大堆。对牛、羊、猪、鸡等各类畜禽一律圈养,禁止上路。深入开展美在家庭活动,庭院内无乱摆乱放,室内摆设整齐干净,门窗玻璃保持洁净,厨房、厕所干净卫生。重点线沿线户全部达到改厕或“三改”示范户标准。争做五好文明家庭。每次抽查3-5户。
6、建立长效管理制度(10分)
(1)各村结合本村实际,按“五个一”的标准建立卫生保洁、环境管理制度,柴草统一存放,组织教育村民自我管理,有条件的村建立专职保洁队伍。
(2)有考核奖惩措施,保证制度落实到位。
二、考核办法
1、镇里成立环境整治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实行百分制考核。表格附后。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改善居住环境,建设新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区打造成“宜居之区、畅通之区、洁净之区、靓丽之区”,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园区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园区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协同整治。明确和细化管委、各部门和村两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体制和常态化管理体制,密切协作,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委领导分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
从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使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形成“区容区貌秩序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园区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路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河流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制度,加强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扩大充实保洁队伍,合理优化辖区内区域保洁力量,使主次干道在可视可控范围内,道路垃圾随产随清,第一时间保证道路卫生整洁。启动大卢河二期整治工程,修建标准护堤,清理河道,美化绿化沿河区域,打造风景秀美的沿河休闲区。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2、进一步加强路域、河流绿化管理。做好园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协调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绿化设施,对绿化的断档带进行补植,做到不缺不断。重点抓好路以及路两侧绿化工作,建立沿路屏障式绿化带,注重后期养护。合理利用空地,增加彩色景观绿化植被,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相关村庄
3、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完善园区市政道路配套,重点抓好路道路两侧硬化亮化建设,铺设多层次立体感的人行道板,丰富园区道路风格。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整修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增加重点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将疏港高速大庄出口节点附近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做到路标齐全完善,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园区主次干道沿线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问题,加强视觉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等问题,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5、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清理工作。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整治工作,清除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旧物品回收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规范合法经营业户,努力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二)持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通过扎实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2、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清理“三大堆”(土堆、粪堆、草堆)工作,抓好小型供水、生活饮用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工作,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家禽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整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特别要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化”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3、进一步做好建成区村卫生保洁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将垃圾清运作为村庄卫生保洁的重点来抓,及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根据园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各村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在建成区村内设置垃圾桶,实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建成区村自行处理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做好山区村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投送为目的,以不影响村庄形象为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并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经公示且村民无异议后,设立集中填埋垃圾点。坚决杜绝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5、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以村居住人口为原则配备,100户以下村的设1-2人,100-200户的村设2-3人,200-300户的村设3-4人,300-500户的村设4-5人,500户以上的村设6-7人。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进出村道路两侧和主要街道的卫生保洁。建成区村要保证垃圾入箱,山区村做到垃圾入池,日产日清。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
(三)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市环保部门,着力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2、大力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园区内所有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职工宿舍和食堂设置垃圾箱和果皮箱。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拉乱倒。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四)大力开展园区绿化
自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园区村庄、荒山、荒坡实施绿化和改造提升,对主要通道林带实施断档补植和提升。到年底,使全区村庄、荒山、荒坡等宜林地段实现绿化全覆盖。年,全区计划完成新造林600亩,其中荒山绿化500亩;新育苗30亩;四旁植树1万株;封山育林500亩;新增活立木蓄积3000立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1、大力实施荒山荒坡造绿工程。年上半年,重点完成疏港高速、沈海高速以及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消除坡面。根据上级部署,确保完成主要通道两侧林带,村庄林带断档补植的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2、大力实施村庄造绿工程。结合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农村”,重点实施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沟旁和宅旁)绿化美化。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闫家屋子村等16个村高水平村庄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3、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抓好等山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做到美化绿化相结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五)持续广泛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精心打造和谐文明的新区。
责任单位:党建办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下旬,管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目标任务,各村(居)、各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自3月下旬起,用三年的时间,管委、各责任部门、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管委考核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面达到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查验收。管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每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各村及园区道路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为重点,以点带面、以大带小,全面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阶段和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逐级逐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管委决定拿出1000万元资金,对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实行“以奖代补”,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各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村庄排水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人员和管理队伍,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道路养护等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管委对各村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确保管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加分、倒扣分制度,每年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5分。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场考核办法,由管委领导带队,每月分两组(第一组:建成区15个村,第二组:山区村15个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检查评比。综合每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每一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每一组得分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每次分别加5、3、1分,对两个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活动,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容貌管理水平,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干群合力,扎实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促使镇区、村庄、镇域主干道路两侧、河道及两岸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村庄进村路和大街小巷卫生得到彻底整治,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庄绿化整齐美观,为下一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镇区卫生、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域主干道路两侧违章建设、各类料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得到彻底整治,广告牌等宣传设施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村庄整治内容
1、进出村庄路段环境整治
(1)对进出村路段两侧进行杂草清除,路肩整平;
(2)对路两侧暴露垃圾进行填埋;
(3)拆除路口及拐弯处有碍观瞻的障碍物;
(4)对进出村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2、村内大街小巷卫生整治
(1)在街道醒目位置张贴环境整治宣传标语,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2)对村内大街小巷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做到无“三堆”,无违规种植物;
(3)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树挂及电线杆、主街道两侧墙面上的“小广告”、陈旧标语等进行清除,对村内宣传展板、横幅标语进行维护;
(4)对大街小巷现存的建筑物料堆进行清除;
(5)对围村垃圾建设垃圾填埋坑进行填埋处理;
(6)对主要街道两侧乱搭乱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
(7)对村庄主要街道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3、村庄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1)疏挖村内排水沟,贯通环村沟渠,确保排水畅通;
(2)对村内已硬化路面进行维护,未硬化路面进行整平;
(3)对娱乐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管理,无破损现象。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4、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1)按照《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配齐配足村保洁人员、车辆司机和装卸人员;
(2)选好配强村保洁员,每45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建立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人员做到“一日一清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4)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摆放到位,四周整洁;
(5)健全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
(二)镇区整治内容
1、加强镇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发挥;
2、做好镇区道路及广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绿化树木修剪整齐,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无死树枯枝现象;
3、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道路清扫保洁及时规范,保持整洁,主要道路路面及两侧无卫生死角和垃圾,垃圾池完整,有专人清运、保洁,池外清洁;
4、做好镇区容貌的管理,加大对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的整治,确保镇区环境整洁有序;
5、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维持良好的镇区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环境整治
(1)做好镇域县乡主干道路的路面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坑洼,两侧无杂草,确保道路通畅;
(2)加强对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清理县乡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物料堆等垃圾杂物,确保道路两侧无白色树挂、边沟漂浮物等垃圾杂物,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外接棚舍及违章建筑,无卫生死角和垃圾。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镇交运所。
(四)淄河河道及两岸整治内容
1、河两岸及边坡无各类垃圾,无柴堆、粪堆、土堆、建材堆、物料堆。
2、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物、阻碍物,河(边)坡整洁,无堆积杂物。
责任单位:办事处、镇水利站及相关村。
四、实施步骤
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各办事处、各村层层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村内高音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按时完成全镇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的各项重点任务,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
(三)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各办事处、各村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镇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逐村、逐段对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村和单位,取消其资金补助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为指导全区水务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水务基础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划精神,现就全区2010年度水务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不断提升水务基础设施综合保障能力,促进人水和谐、社会和谐。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改善民生。以改善农村水利基础为抓手,实施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村庄河塘整治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省农村水利现代化示范县)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坚持城乡统筹。协调解决城市与乡村对水务建设的不同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安排城市和农村水务建设项目,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规划引导。切实发挥规划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方面的指导作用,根据规划定工程,依据规划搞建设,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严肃性。
(四)坚持建管并重。按照公平负担、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加大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力度,在县乡河道、村庄河塘长效管护机制上求得突破。
三、建设任务
全区2010年度水务建设与管理任务主要包括15个方面,重点建设项目11项,计划总投资2.28亿元,其中争取省级以上补助1.67亿元,市级0.15亿元,区级配套0.42亿元,群众自筹0.03亿元。全年计划完成土方480万方,兴建小沟级以上配套建筑物616座。
(一)农村水利方面。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新建地下水厂和管网延伸,解决耿车、中扬、郑楼3个乡镇4.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计划投资2430万元。
2.村庄河塘整治工程。疏浚整治庄河34条、汪塘131面,总土方52.8万方,涉及9个乡镇17个村133个村民小组,计划投资216.8万元。
3.灌区续建改造工程。完成船行灌区续建改造2008年度工程:干、支渠生态防渗17.1公里;拆建七、八支渠分水闸;拆建干支渠生产桥9座;新建西三支沟渡槽、西四支补水站;灌区管理设施及水管理信息系统、电气线路更新,完成投资3600万元。实施船行灌区续建改造2009年度工程,完成三支渠及分支渠生态防渗10.5公里、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4座,计划投资3000万元。实施运南灌区2010年度工程,扩建洋北张圩渠首、新开干渠13公里,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28座,计划投资4000万元。
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本年度工程位于中扬、郑楼、南蔡3个乡镇境内,护砌渠道22.7公里,配套建筑物72座,疏浚河道54.4公里,改造小型泵站16座,计划投资1897.7万元。争取第二年度项目立项,实施陈集、罗圩、龙河、埠子4个乡镇。
5.洪泽湖周边防汛除涝工程。拆建泵站、维修涵闸、泵站20座,实施通湖河道清障维护,计划投资650万元。
6.防汛岁修维护工程。投资220万元,实施防汛急办、度汛应急、水毁修复工程;投资80万元,实施流域性河道、中型涵闸维护工程。
(二)城市水务方面。
1.城市防洪工程。完成古黄河蓄水坝及为民河涵洞建设,计划投资1740万元。
2.实施中心城市水系沟通工程。重点实施古黄河、西民便河整治工程,完成投资2400万元。
(三)南水北调中运河影响工程。拆改建泵站6座、涵洞4座及堤防加固、护坡工程,计划投资2600万元。
四、管理任务
(一)加强农村水环境维护与管理。对农村水环境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为水环境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管护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抓出成效。要确保管护经费的投入,农村水环境管护经费应纳入乡镇预算,各乡镇每年安排农村水环境维护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二)加强重点河道的统一管理与维护。对古山河、西民便河等通洪泽湖河道开展清障与维护试点,采取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清障与维护工作,保持河道畅通、水面清洁。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古黄河、西民便河、中运河由区统一管理,国土、财政、人事、水务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河道确权划界,明确管理范围,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和经费。要大力开发利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用于河道维护管理工作。
(三)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成立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全区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办法;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和工程规模不同,明确各个工程运营管理主体;组建国家投资项目运行管理企业,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水环境管理,确保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到位。水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收费,逐步实现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变,促进水利良性循环。投入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取水许可管理、计量管理,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计量、检测能力,促进水资源费应收尽收,2010年征收水资源费不少于200万元。
(五)进一步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在2005年底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科学设置水管机构,通过重组、合并等方式,提高区内水管单位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管理经费,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水利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六)重视水利人才队伍培养。加强水利系统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积极寻求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培训平台,为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政推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冬春水利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共建合力。对农村河塘疏浚、水务重点工程等工作要细化分解,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要继续推行观摩评比、重点督查等行之有效的推进办法,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鼓舞斗志,增强活力,营造氛围。特别是河道疏浚,清障任务较重,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真正理解并主动支持项目建设。
(三)落实配套资金。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水务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规范引导群众筹资筹劳,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整治,着力解决整治示范区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改善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纳入今年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镇(区)是:近湖、建阳、颜单、恒济、九龙口、芦沟、沿河和开发区等8个镇(区),涉及123个农业村(居),总面积达547.4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人。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整治,有效削减整治片区环境污染负荷,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质量,真正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走上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之路。具体指标为:示范区直接受益人口达33.7万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达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四、整治内容
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四级运作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逐步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整治措施
1.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在村庄建立垃圾池、放置垃圾桶等方式,将农户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和贮存,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中清运点将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有关场所进行处理。渗液实行集中清运处理。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建立健全村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基础,组织环保、财政、住建、农业、卫生、水利和交通等县直部门和受益镇村进行协调,整合资金集中投向示范区域,联动开展道路硬化、清淤、改厕、绿化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工程。提升农村环保的管理能力,在示范区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所有村都设置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并开展经常性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环保人才。建立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保洁队伍,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六、整治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各整治工程的牵头部门和有关镇(区)根据整治计划进行现场勘察,编制详细的科研、施工方案和图纸,完成必要的立项和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知晓连片整治的内容,做到支持整治、拥护整治、参与整治。
2.实施整治阶段(2011年8月1日—10月30日):在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负责镇垃圾中转站、村集运点和垃圾池的建设工作,规化城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购置相关车辆。所有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设置均在预期内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迎接中央和省、市对项目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水利、农业、经信、规划城管、审计、国土、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镇(区)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等。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帮示范镇(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示范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示范镇(区)要履行示范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责任,不但要建好工程项目,更要营运好工程项目。确保示范工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3.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补贴、省级配套、地方配套、镇村自筹”的资金四级筹措模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加强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和镇财政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