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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7—0061—02
一、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趋向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造成了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社会问题
一是市场化改革趋向导致城乡卫生资源配置非均等化,降低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卫生资源不同于一般资源,由于它与人们的生命与健康密切相关,在配置卫生资源时,必须坚持公平性原则。按照公平性原则,卫生资源的配置必须根据卫生服务的“需要”,“需要”多的地方多配置,“需要”少的地方少配置。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中引入市场化改革,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在资源优势的引导下,先进的医疗器械和高水平的医务工作者大都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大型著名医院。农村卫生资源却严重不足,尤其是乡村两级,底子薄、技术水平低,政府投入少,加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低,很难进行卫生资源量上的扩张,也无力购置大型高新技术医疗设备。卫生技术人员普遍存在学历低、职称低、技术低等“三低”现象,这导致农民得了大病只能到附近的大城市治疗,不仅加重了农民的负担,也加剧了城市医院的紧张状况。
二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于卫生保健服务的消费需求具有随机性和个体差异性,以及经济负担能力的差别性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卫生服务费用不能完全由个人负担,而应由个人和社会共同负担,以维护公民的基本健康权利,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目前不宜全盘“市场化”的最主要的原因”[1]。卫生工作做得越好,发病率越低,而医疗单位的收入就越少,这就决定了医疗卫生部门不应以盈利为目的,也不能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疗卫生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其劳务价格虽然也受供求关系调节,但作用小,患者患了大病、急症,不论价格高低,均渴望求医治病。由此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医疗费用上涨迅速,社会负担和个人负担加重,并严重影响到医疗服务的公平和效率,使“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二、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趋向,虽然遵循了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但却没有充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和公平原则
首先,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趋向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一条在于,只将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简单机械地搬到医疗卫生部门,忽视了医疗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运行外,还必须探索并遵循卫生市场自身的特殊规律,这些规律是由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2]。唯物辩证法认为,把握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是解决矛盾的前提。医疗卫生市场是一个特殊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既要遵循价值规律,又要尊重其本身的特殊规律,不能照搬工商企业的做法。只有将市场调节和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市场化的经济运作体制,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这也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确定其市场化方向的原因所在。但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是不行的。市场并不能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市场化的运作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出现了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现象,有失公平性,并且还会出现医疗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只有充分认识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探索出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才能建立与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医疗卫生市场,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无法解决公平性问题。政府和市场对于资源配置有着不同的作用和优势。市场长于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而政府的职责决定了其提供纯公共物品、保障社会公平的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容易导致医院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提供卫生服务的时候会倾向于为有消费能力的患者提供较好的服务,而许多家境较为贫困的患者有可能得不到好的甚至是完全得不到服务的现象。另外,市场的自发资源调配的功能将会使卫生资源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从而无法保障社会公平。
综上可见,医疗卫生部门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特殊部门,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也不允许追求利润最大化。所以,不能简单地运用价值规律把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商品推向市场。稍有不慎,市场失灵的问题,比一般市场更突出,更易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只能从实际出发,逐步地、有选择的把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推向市场,而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应作为公益事业在政府的调控下加以解决。
三、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必须坚持其公益性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自从2009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新医改方案”以来,在医疗保障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两方面,“新医改”的进展呈现严重的不平衡。医保改革正在稳步前行;但是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却裹足不前。
医保改革的目的,一是通过医疗保险分散百姓医药费用的风险,二是让医保机构扮演“团购”角色,制约医药费用上涨的幅度。可是,如果公立医疗机构主宰甚至垄断了医疗服务市场,而且效率不彰,即使医保改革到位,医保机构也缺少选择权,众多抑制医药费用上涨的改革措施根本无法推动。医保改革对“看病贵”的缓解作用,会由于医疗体系改革的迟缓而大幅抵消。如果公立医院改革不顺利,那么“新医改”就不可能成功。
当今中国的公立医院,处于“行政型市场化”或“行政性商业化”的组织和制度模式之中。
在公立医院总收入中,业务收入的占比非常高;与此相对照,政府拨款或补贴已经无足轻重。公立医院的运营依赖于收费,似乎走上了市场化的道路。很多民众甚至由此认为,公立医院“社会公益性淡化”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场化。这实属误解。中国公立医院的所谓“市场化”,其实是受到行政体制严重制约和扭曲的“伪市场化”。
“行政型市场化”之“伪市场化”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公立医疗机构中绝大多数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由政府决定,大部分常用药品的价格(最高零售限价、中标价和利润加成)也由政府决定。
政府采用行政管控措施,意在遏制医药费用快速增长,但效果完全失灵。公立医院中人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一直高速增长。供方诱导过度消费(俗称“过度医疗”)问题的大量涌现,是公立医院医药费用快速增长的主因之一。
公立医院究竟如何改革?对此,“新医改方案”给出了两条并存的思路,其一是“再行政化”,其二是“去行政化”。
“再行政化”的思路,就是将公立医院中所有资源配置的权力集中在卫生行政部门手中,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负责公立医院管理者的任命和掌管公立医院所有人员的编制、负责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医疗设备的添置和耗材与药品的集中采购等。
某种程度上,“去行政化”早已成为中国事业单位体系改革的核心原则之一。但是,“新医改方案”尽管重申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尽管也提出要落实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却没有明确给出“去行政化”的提法。在实践中,“管办分开”原则更是难以落实。目前有关的讨论和实践,主要停留在将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职能,从原来的政府机构分离到另一个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中去。
其实,落实“管办分开”原则的要害,在于推动公立医院走向“法人化”。在“法人化”的制度环境中,所有公立医院同卫生行政部门脱离行政关系,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对其所有活动,包括人员雇用、服务提供、资产购置、接待与投资等,独立承担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现有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没有必要保留。医院之间只有规模大小、服务领域、服务水平之别,而没有行政级别的高低上下之分。
关键词:医疗保险 改革 可持续发展
1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①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②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
2 确保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医改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政府的责任,向中低收入的患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通过市场化推动外资和民营医院向高端发展,为有支付能力的高收入阶层提供高档服务。只有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才可充分体现其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政府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卫生服务市场的参与者,通过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监督和调控有竞争的卫生服务市场,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约束医疗费的上涨,引导医疗市场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2.1 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降低医疗保险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整个医疗保险的基础,是职工应普遍享受的医疗保障,也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体现社会公平性的宗旨。只有全民参保才可使医疗费用在全民中分担,降低医疗保险风险。同时降低医保道德风险,提高医保抗风险的能力,使医保能够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2.2 建立第三方购买制度,约束医疗费用的上涨
在现有医疗保障制度下,参保者在寻求医疗服务时,比如:大额门诊、门特等还必须缴纳全额医疗费,然后再向医保机构报销。这样就导致了一个相当严重的后果,即这些参保者在就医时还相当于自费者。若有拒付,则由患者自己承担,医保管理者的工作重心在于控制病人,而不是控制医院的行为。本来,民众缴纳保费给医保管理者,是希望他们成为自己的经纪人,代表自己同医院讨价还价。但是,现在的医保管理者成为民众的“婆婆”。
几年的实践证明在市场体制中,政府要想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完全有新的招数。就是让医疗保障管理者扮演好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角色。把医疗服务中传统的医生-病患的双方关系,转变成为医生-病患-付费者的三角关系。当人们把医疗费用预付给医疗保障机构之后,医疗保障机构就可以以集体的力量,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购买者,从而有能力运用各种手段来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约束医疗费用飞速上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
2.3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统筹规划医疗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其一,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
其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
其三,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其四,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二、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说,在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坚持了公平,就会影响效率;讲究效率,就会有失公平。但两者不是绝对矛盾的,也有相统一的一面。如果经济活动的规则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是能够同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绩效十分显著。因此,在我国未来的卫生体制改革中,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既然看病这么难,为何政府不多办几家医院?要么多聘一些医生也可以解决问题,但是为何不去做?有人说,因为预算不够用,同时没有足额的编制和人头费。要是政府预算不够的话,为何不可以高抬贵手鼓励民间办医院?
医院的床位紧张、医务人员数量不够,所以老百姓上医院看病总是那么难。一方面是很多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却是医院的医生、护士等人员供应不足。以医生为例,1997―2005年,全国医生数目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7万人。从经济学常识来看,需求增加,价格上涨;价格上涨,供应增加。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定律在医疗领域失效?难道医疗真的是那么特殊吗?
所谓的“看病难”,无非就是“市场准入”方面出了问题。政策方面限制了民营资本进入,再加上审批方面各种难为,从而制造了惊人的交易费用。要解决“看病难”,不是要从加大投入方面入手,而是要从医疗体制入手。如果根本体制没有改革,就是再多的钱也未必能解决问题。在一种低效率体制下,又有多少钱能够真正用到医疗服务之中?因此,不仅看病难,还看病贵。
任何效率都是通过竞争出来的,没有民办非营利组织进入,政府办公益组织的管理效率又如何提高?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并不是如一些人所说的,是市场过度化造成的。医疗领域就没有过真正的市场化,何来市场过度化?
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让我国医疗服务巨大的供给潜力得到释放。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放宽医疗服务的准入制度。用市场这一只看不见的手去调控医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