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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正逢龙舟水频发期,连日暴雨诱发的高空坠物事件风险剧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我办接到区领导指示,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从5月27日到6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遮雨棚、挑檐、门楣招牌、窗户、女儿墙等建构筑物及附着物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两手抓。在我办的牵线搭桥下,房屋业主、使用人,物业与相关政府部门多方联动,各司其职。房屋业主、使用人对临时建构筑物和附着物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日常维护的责任。物业服务管理单位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的落实,对公共区域的相关安全隐患,采取加固、拆除、围挡等整治措施;对属于业主职责范围的,动员、督促业主和使用人落实对隐患的整治。区住房建设局落实物业行业监管职责,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有关物业报送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统筹协调推进隐患的治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广告招牌、大运期间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力量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对风险隐患要逐一建立清单,闭环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督促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对隐患的自查自改。对一时难以修复或存在整改困难的,以确保安全为第一位,制定应急措施,做好警戒,控制险情,必要时由属地街道直接组织进行拆除或加固。其他各行业监管部门督促各自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隐患的自查自改,通过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在排查、整治、加固、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截止日前,我区共出动5951人次,检查了24723个单位(场所),整改了580宗安全隐患事故。
二、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7月9日至15日罗湖区“窗户安全日”集中活动周开始筹划。7月11日主题为“严防坠物伤人,守护你我平安”的罗湖区“窗户安全日”开始宣传。“窗户安全日”专题警示片,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转发,在街坊中广泛传播。警示片中有典型案例和整改方法等基本知识,通俗易懂。旨在倡导人人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坠物伤人隐患排查、整改,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通过这些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群众加强安全隐患意识,切实推进汛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力做好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各公司、企业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始终绷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这根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度。在春节前对全厂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特别要对制氧厂、煤气区、危化生产车间和危险物品储存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加强监管,确保“双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分成七个小组,由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照分包区域对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检查与监管
一是要加强停产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根据全市大气染污治理攻坚行动的要求,一季度,冶金、危化企业限时停产、限产将会是常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停产、限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各停产、限产企业,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认真分析停产、限产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制定完善的安全停产、限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在停产时、停产期间和恢复生产时的生产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排放新标准,开展环保治理设施拉网摸排,加快改造提升进度。二是按照“确定主题、一企一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全力配合好冶金危化企业上半年专家会诊工作,并督导企业加强整改。三是配合安监局,以冶金危化企业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以及涉煤气施工、检维修、危险作业、应急救援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四是以设备检修、动火、受限空问、盲板抽堵等八种作业为重点,全面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监管。五是做好民爆公司两个炸药库的安全检查,加强民爆行业的监管工作。
三、再加力度,加强教育,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公司、企业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高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在企业大力宣传“打非治违”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现象发生。
重点抓好九项工作:
一、夯实基础管理,整体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40号、办发〔〕30号和办发〔〕33号通知精神,督导企业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理念,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演练,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健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档案台帐管理。一是督导企业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二是督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和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单独建立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形成独立的管理体系。
3.加强危险源管控。严格落实《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12号令),加强监管,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实施分类监管。督导企业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置直属于企业最高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机构,冶金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不少于企业人数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并不得少于3人,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职工整体素质
进一步强化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通过规范作业者的安全行为,逐步减少或消除“三违”行为。
1.加强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外委施工人员。突出抓好企业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及外委涉煤气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着力解决冶金企业人员素质低、基础差的问题,使企业的员工素质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安全教育,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应知应会考核合格率100%;二是外委施工涉煤气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率100%;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四是从事炼铁、炼钢生产和煤气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2.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一是切实做好新入厂职工、转岗职工、“三项岗位人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以及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使其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需的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事故防范、应急救护处置的培训和演练;三是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组织一次重点岗位业务知识抽查,组织一次重点岗位员工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考试。
三、加强宣贯工作,大力推动18号令的实施
《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18号令)于年3月1日起施行,各冶金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规定》的学习贯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一是结合今年的整治工作以及各企业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及方案;二是认真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规定》的各项内容贯彻到每名管理人员、每名员工;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员工学习《规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企业对《规定》中的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五是加大对《规定》的学习及落实情况的抽查考核力度,对培训不认真、各项措施不落实的企业依法给予查处。
四、狠抓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突出煤气系统安全管理。一是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如区域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岗位运行检查、专业检查、检修管理、监护等制度。二是要完善煤气检测报警联网工作。所有冶金企业严格按照和年煤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全面做好现场固定式CO报警器联网工作。实现煤气管理全天候、全方位、无盲区、实时可控。所有冶金企业年内必须实现生产单元联网,对未完成联网工作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三是要对全员进行煤气常识的培训。重点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四是凡在煤气区域内作业的天车驾驶室,必须加装固定式CO检测报警仪,与主控室进行无线数据联网,并应为起重作业人员配备小型空气呼吸器等应急逃生器材。五是加强煤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煤气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建立煤气安全运行检查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加强日常巡检,做好相关记录,对煤气管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测壁厚,并建立相应台帐。按规定及时对管道进行防腐维护,保证管网安全运行。
2.加强高温液态金属的管理。一是吊运高温液体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并保证安全可靠。设备本体、抱闸、限位器、吊索具要保持完好;铁水罐、钢包、渣锅、电炉料罐、中包、料槽等设备耳轴、砖炉衬及转炉、电炉、AOD炉炉衬要定期检测(要有相关的台帐记录),保证安全可靠。二是企业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的吊运影响范围内。三是所有转炉主控室均应安装可靠的防喷溅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四是保持炉坑、渣跨及铁水吊运线干燥,杜绝潮湿积水,防止爆炸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入炉料的管理。重点做好入炉废钢的翻检工作,防止炮弹、封闭物等危险品入炉;料场设在户外的,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3.加强高炉的安全管控。一是企业应建立高炉炉况运行评估制度。对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高炉应定期进行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二是加强关键部位的管控。严格按照炼铁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保证水温、水压、炉体温度、顶温、顶压等监控装置齐全可靠,防止发生高炉炉缸烧穿等恶性事故。三是加强高炉炉基、出铁场的维护管理。保持干燥,严防潮湿积水。
4.狠抓维检修作业的管理。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63号)要求,突出抓好维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充分做好检修方案的制定、现场安全确认、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合理安排作业时机,严格落实维检修作业有关要求,强化过程管控,突出停气、送气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维检修作业的安全。
5.加强水泥企业现场管理。水泥企业煤粉制备车间、煤预均化库应设立室内消防给水;煤磨除尘器必须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置、进口必须设有快切阀或电动阀;煤磨进出口必须设置温度监测装置;煤磨和煤粉仓附近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煤粉仓必须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报警装置;包装袋仓库配备灭火设施,设置室内消防栓。
6.加强玻璃生产企业现场管理。玻璃生产企业焦炉煤气操作平台及涉煤气区域安装在线监测与声光报警装置;探火孔作业时有可靠的蒸汽保护;蒸汽包压力、水位监测;使用焦炉煤气时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熔窑周围应有足够使用的消防专用器材和消防水源;熔制车间应设两路进水管,并保证不间断供水;易燃易爆场所、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搞好设备定期检查、检验、保养、维修。
五、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36号令)要求,严格履行各项“三同时”手续。一是新建及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对于手续办理过程中流于形式、走过场以及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企业,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查处;二是继续加大对已运行建设项目督导,督促企业及时按照“三同时”的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切实消除工艺先天缺陷及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三是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备案程序,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分级进行备案,企业要及时主动地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验收评价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四是坚持“三同时”备案与标准化创建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三同时”有关规定逾期没有整改的,一律不能通过标准化考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加强统一协调,规范外协用工的管理
要把加强外协用工的管理作为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引起高度重视,督导企业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二是要对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三是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签订有效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区分安全管理职责。四是要外协工纳入本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范围,开展入厂安全教育。五是要履行自身职责并监督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落实相关制度及安全措施。六是要建立合格承包单位名录,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绩效进行审核,对审核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承包资格。七是严格控制工程分包,严禁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具体内容见专项整治方案)
对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未取得相应的证照和资质、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投入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隐患治理不力、事故报告不及时等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罚。
七、深入达标创建,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通知精神,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冶金企业在炼铁、炼钢等主要生产单元通过标准化的同时,推进轧钢、烧结竖炉、煤气等单元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年内,现有轧钢单元全部通过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验收。二是在建材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推进玻璃行业、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规范建材企业安全管理;三是切实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督导检查,有效避免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管理水平下降的现象发生,同时立足持续改进,不断对标整改,努力向上一达标等级迈进。
八、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各冶金建材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冶金企业突出抓好煤防站建设,严格按照《市冶金企业煤气防护站设置指南》(唐安监管二[]190号)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培训、维护、管理,满足训练和救援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1、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供暖,排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年来北方部分省市实施了取暖改造工程。例如,河北省于2008年实现取暖改造,实现以锅炉供暖为主的集中供暖。西安市于2012年9月实现了550所农村中小学使用空调供暖。宁夏回族自治区也计划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冬季火炉供暖的农村校舍进行供暖设施改造。尽管这样,今冬宁夏仍然有150万平方米农村校舍冬季靠火炉(土暖)供暖。
北方地区气候类型多样,自然环境复杂。各地农村中小学条件不同,对此必然要采取因地制宜的供暖方式。目前,北方中小学采取的供暖方式主要以使用燃煤锅炉、电暖和火炉供暖为主,部分地区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暖方式。不同的供暖方式既有其优越性,也存在各自的安全问题。相比其他供暖方式而言,火炉供暖是最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不仅在燃煤操作上需要注意安全,更要注意保持排烟通畅,降低烧伤、烫伤以及煤气中毒的危险系数。
2、检查取暖设施,做好安全取暖自查工作
中小学在开始全面供暖之前,必须检查取暖设施,确保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检查主要集中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暖气管道是否破裂漏水;电暖设施是否完整,电路有无老化磨损;火炉烟筒是否破裂冒烟,教室和宿舍通风情况是否良好;消防设施是齐全等等。在检查无误,各个环节都不存在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才能够开展取暖工作。
在供暖期间,中小学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暖设施,确保冬季长期取暖安全。针对供暖设备使用情况,配合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检修漏水或者散热不良的暖气片,更换使用过程中存在烧坏电源插孔,检查电路电压。检查火炉烟筒,更换密封不良的排烟筒,疏通教室和宿舍通风口。做好以上定期检查工作,防止出现火灾、煤气中毒等灾害,确保供暖取暖安全。还要对校舍门窗进行检查。北方冬季的温度会降到零下,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玻璃会被冻裂。因此,在检查时尽量更换比较防寒耐冻的玻璃,避免因玻璃破裂而伤及学生。
除此之外,还要对学生自带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中小学生冬天都会使用电热宝、暖手袋之类的取暖工具,住宿生还会在休息时使用热水袋取暖。学生自主使用的取暖工具虽然比较方便实用,但也会因为使用不当或者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对学生自带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以免对学生造成伤害。
3、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中小学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同样是保障取暖安全必不可少的环节。学生若对于取暖设施的使用和操作缺乏全面的了解,在使用时难免出现因操作不当造成伤害。通过实践教学,向学生普及诸如空调的使用和插拔,调节暖气片温度和阀门的开关,以及火炉的生火续火等知识,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取暖设备。也可以通过宣传画、黑板报向学生宣传冬季用电安全。例如,在使用电器前应认真检查用电设备和电路、电源开关和插座是否完好;当人员离开时,应断开取暖设备电源开关,防止因长时间使用电器过热引燃周围物品发生意外;发现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控制火情并果断采取措施,防止失火过程触电。以上相关安全知识都是需要向学生讲清楚教明白的注意事项。
通过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意和防范。部分北方农村中小学还有寄宿制的学生,需要更加重视的是住宿时的取暖安全。要着重注意防止煤气中毒和电热毯、热水袋的使用。学校必须认真检查学生宿舍通风情况,向学生普及如何正确防范煤气中毒,如何在灾害发生后自救和逃生。另外,必须调查学生中电热毯、热水袋的使用情况,严禁私拉电线,限制用电功率,避免因取暖设施的使用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4、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监督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网络。
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针对年初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均落实了一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3月上旬局与下属市政处、园林处、环卫处、执法大队各中队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1份;区燃气办与煤气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份、与燃气管道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份,市政处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园林处与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8份、与房屋出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份。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经多方努力落实了燃气办编制,充实了燃气经办人员,从而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单位领导具体分工抓,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的组织网络,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身上。
二、治防结合,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在城管执法上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定点、定岗、定人和错时制执法管理,对新大路“三车”实行招标管理,通过开展以取缔马路市场为重点的无证摊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以保道路畅通、防事故为重点的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以规范市容市貌为重点的废旧物资专项整治;以无证经营煤气,清理过期钢瓶为重点的燃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来实施城市有序管理。截止5月底,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42起,一般程序330起,简易程序案件1012起,口头教育警告25926起,共上缴财政罚款总额445*5元。拆除违章建筑2636.93平方米,抄告违章停车1020起,扣押无证无牌三轮车71起,清理各类乱吊挂310起,开展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的集中整治近70次,极大改善了辖区安全环境。
三、以行业管理为龙头,加强监管力度。
为落实安全工作任务,以行业管理为立足点,注重规范城区基础设施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城市管理中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抓好渣土消纳场地建设,强化渣土管理,规范渣土清运市场;加强公园设施安全管理,对重点部位实行承包制,以保证市民游园安全。加强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对涉及路灯、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城区下水道窨井盖、道路开挖及维修施工等工作,强化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修。上半年修复人行道5690m2,新铺设火烧板970m2;修复雨污管道150m,更换各类窨井565套(只);新补水泥盖板260块,处理路面积水2000余m,砌井154座,增设、维修护栏672.5m;修复更新电缆1960m,完成人行道改造为限点停车点2处,机动车划线169m。
四、完善管理手段,切实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管理。
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用人单位责任捆帮,由用
人单位负责对临时用工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健全临时用工管理体系,明确他们的来历,避免盲目使用,建立临时用工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通过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对临时用工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条款、实际工作年限、基本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这一群体的技能和安全素质,实现可控在控的安全管理模式。
五、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液化气经营市场安全管理。
完善液化气安监工作组织和责任体系,落实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区内煤气送气人员实行持证上岗,重点查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气化站、储配管网、供应点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做到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经教育不放过,切实加强燃气市场的安全管理。上半年,区燃气办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共查处无证供应点6个,查处倒灌行为2起,暂扣钢瓶37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与此同时,区燃气办、区城管执法大队还在今年6月对全区燃气市场开展大检查,共检查5家液化气经营公司,37个液化气供应点和8个瓶组气化站。
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燃气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