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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切实增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我局严格按企业自查、乡镇初查、县级复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凡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复工。2019年以来,共对全县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分别为**矿业、**建材),同时龙川基础建材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文书,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狠抓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县开工矿山少,但我们安全检查不减少,加大了对生产矿山的检查密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次,查出隐患**处,有效消除威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3、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对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我局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动。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查找隐患活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学、帮、带”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四是严格监管执法。我局认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及监管执法攻坚战,截止目前,攻坚行动共检查**家次,发现隐患**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份。
5、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向企业发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加强对全县*座尾矿库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同时还迎接省、市安监局领导对**尾矿库、**尾矿库开展汛期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座露天矿山尾砂未及时清运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2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于*月*日,聘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上述2家矿山开展专家检查,依据专家现场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县国土局对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及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隐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汛期防灾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6、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尾矿库按照“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重点对企业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治理过程施工安全。目前,企业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企业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验收工作。
7、认真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矿〔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矿、**矿2家矿山为试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矿已基本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推动力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我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冶金行业专家会诊。聘请专家对全县**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我局于7月上旬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万元罚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认真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重点露天矿山的检查。
2、严格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同时,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
4、始终如一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5、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全县各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等重点问题上。
6、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和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要求,从严做好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
8、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任务。
9、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10、继续推进中小矿山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假整合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的矿山,依法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不长的地下矿山以及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有序退出。
11、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项措施,加强地下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监督检测,完善通风专项应急预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周边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
二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抓好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我县认真吸取近期尾矿库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切实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防汛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做到“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四落实、四到位。各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度汛方案,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24小时派人对尾矿库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针对汛期尾矿库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扎扎实实抓好汛期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汛期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三是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有关要求,把防汛工作与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在防汛工作中排查治理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落实防汛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查防洪度汛措施,查安全管理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查生产运行情况,查隐患排查排除治理情况,查坝体稳定性及库区边坡稳定情况等,加强公路附近尾矿库的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根据《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运行使用的尾矿库进行了再次调查摸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抓紧布置,成立了专项整治验收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尾矿库的基本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尾矿库数据库,落实责任,保证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充分利用广播、印发安全知识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尾矿库发生事故的危害性,理解和支持企业采取的各项安全、环保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
五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与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通力协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合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确保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落实,走访了各排污企业附近居民群众,到目前为止我县未发生因企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而引起的厂群冲突、矛盾纠纷、群体上访等环境案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境工作。集中精力排查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环境污染纠纷,努力消除激化矛盾纠纷和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落实股份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x安质〔2018〕77号)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质〔2018〕113号)文件精神,强化体系建设,实施红线管理,实践责任包保,落实安全质量管理各项工作,本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项目公司及总承包指挥部召开了第二季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各项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重心,强化管理措施落实。截止目前,本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切实可控,没有出现一起“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现将第二季度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加强本次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到位,本公司在传达和组织学习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成立了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并要求各相关单位也成立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文件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各项目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制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保障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投入,确保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本公司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公司安质部,负责本公司及各项目公司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按照股份公司及昆仑集团公司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及各施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本公司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会上明确了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努力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并督促各项目公司及总承包指挥部对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的安全检查,做到严格检查制度落实和措施到位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目标实现。
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在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本公司全面落实股份公司《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xx安质〔2018〕77号)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质〔2018〕113号)文件要求;同时加强宣传、检查、复查活动的力度,要求各单位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并突出宣传加强与内部、外部的协调、沟通工作,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使参建人员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活动的印记,进行学习,使全员提升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
四、加强内业管理 强化过程管控
公司除了组织相关外业检查外,同时注重安全内业资料的管理,督促各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专业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生产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对安全隐患实行“月建月销”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单位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复查,对内业资料反应出的现场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有隐患必改,实现闭环管理,以确保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迹可循。同时有效提高了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了公司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开展具体情况
根据集团公司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分别针对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识别,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包保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工前安全教育,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内部安全许可,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部署和专项检查。
(一)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识别情况。
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为主线,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扎实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对桥梁工程、高边坡等高风险环节进行了专项评估。要求各单位建立了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安全隐患数据库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同时定期进行了月度安全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了蒲都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施工、桥梁高墩、深大基坑、人工挖孔桩、高边坡等作业环境,实行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违反规定、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其中对xx高速公路项目共检查了11家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3个总监办的驻地。对施工单位进行了专项的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55项,整改复查验收55项,整改完成率100%。
(三)全员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单位实行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与相关单位逐级签订了安全包保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兑现。
(四)工前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通过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公司有效落实了对相关参建单位的工前教育督促及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基本上执行了工前教育,施工单位设置了工前教育讲评台,将工前教育做到简单有效,工前教育分层次、有记录、有讲评。
(五)危险性较大作业环境安全管控情况
本公司始终把高风险工程、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管控对象,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求各项目公司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辨识、现场踏勘与风险评价工作,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明确了相关责任人。把“隧道施工防坍塌、高空作业防坠落、基坑作业防掩埋、支撑体系防垮塌、起重设备防倾覆、季节性防洪防汛”等重点领域高风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作为管控重点,实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
(六) 内部安全许可情况
经检查,各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的项目驻地、施工作业场所、特种设备与机械等开展了安全许可,做到每月一许可、一发证。有个别单位存在覆盖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发生。公司对其作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目前个别单位整改整改中,待下一步复查验收。
(七)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及各项目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本公司在安全管理人力资源配备方面,公司组织对新聘用的安质管理职工在蒲都项目统一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培训合格的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及项目需求,分派到各个缺口岗位,弥补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并对各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基本按照相关要求配齐了安质管理人员,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并根据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印发了相关制度办法。
(八)认真学习领会2018年6月4日股份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组领导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部署整改方案,专人负责督促整改落实。主要开展一是跨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是对xx高速公路项目xx大桥安全生产环境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重视季节性安全工作。针对雨季施工,公司要求各单位对所辖的高边坡施工、河道施工、深基坑施工安全等方面加强观测,避免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三是落实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信用评价的手段,落实好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评价的9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开展,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了深化和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一)加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大局。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减少和排除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必加深对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切实开展安全月活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思想保障,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安全责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作业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下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行思想动员,奠定思想基础。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平安交通”活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市交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定期开展考核工作。重视施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月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季度信用评价等专项检查手段,对突出的问题采取处罚、信用评价扣分等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意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打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狠抓薄弱环节,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加大安全基础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针对今年以来渔业船舶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掌握规律,坚决遏制渔业船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势头,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对本辖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部位进行检查,要重点加强对渔业船舶、渔港和渔民特别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渔船船东或船长)的检查。
二、督查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岸台通信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航标导航助航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地方自查和督查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集中回港停泊、汛期、台风多发期等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的覆盖面要不少于本地区1/3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渔船船东)和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要及时总结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矛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查出的隐患。
(二)农业部督查
农业部将于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打击违法渔业生产行为,狠抓薄弱环节,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加大安全基础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影响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针对今年以来渔业船舶事故频发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掌握规律,坚决遏制渔业船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势头,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安全生产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要对本辖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部位进行检查,要重点加强对渔业船舶、渔港和渔民特别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渔船船东或船长)的检查。
二、督查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岸台通信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航标导航助航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地方自查和督查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集中回港停泊、汛期、台风多发期等实际,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渔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和督查。检查和督查的覆盖面要不少于本地区1/3的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渔船船东)和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要及时总结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梳理存在的矛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查出的隐患。
(二)农业部督查
农业部将于*年5至7月分3次派出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沿海6省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至少要督查2个重点渔区、2个渔业乡镇或重点渔港。
第一组督查时间:5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东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浙江省、福建省。
第二组督查时间:6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政指挥中心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黄渤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山东省、河北省。
第三组督查时间:7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船舶检验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南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督查通知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要针对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将专项督查工作抓紧抓好,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督点,坚决治理隐患。要针对汛期和台风季节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特点,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值守应急工作,抓住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彻底排查隐患。要结合“护渔*”和休渔管理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海上作业渔业船舶、渔港和锚地停泊渔业船舶以及渔业船员安全生产、防灾应急能力等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沟通,共同推进督查。要将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与“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面向渔区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向农业部报告本辖区开展渔业百日督查的进展情况。
(四)及时做好总结,巩固督查成果。要系统梳理督查反映出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渔业安全的治本之策,进一步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和监管制度,加快渔业安全技术进步,完善渔业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于*年5月底、6月底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7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我部渔业局
年5至7月分3次派出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沿海6省渔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每个督查组至少要督查2个重点渔区、2个渔业乡镇或重点渔港。
第一组督查时间:5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东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浙江省、福建省。
第二组督查时间:6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政指挥中心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黄渤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山东省、河北省。
第三组督查时间:7月中下旬
参加督查人员:渔业船舶检验局1位司局级领导带队,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各派1位同志参加,南海区渔政局配合。
督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督查通知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要针对渔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将专项督查工作抓紧抓好,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举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督点,坚决治理隐患。要针对汛期和台风季节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特点,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值守应急工作,抓住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彻底排查隐患。要结合“护渔*”和休渔管理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海上作业渔业船舶、渔港和锚地停泊渔业船舶以及渔业船员安全生产、防灾应急能力等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安全生产形势
5月份,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发生1起2人重伤生产安全事故,其他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5月份,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2人、重伤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工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危化品经营企业事故1起,重伤2人。
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镇:一是开展“五一”节期间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一般隐患16条,重大隐患2条;二是开展选矿、工贸安全标准化达达标创建工作,全镇16家应创建达标企业中,有6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启动创建工作;另有2家工贸企业已与中介机构对接;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工作;四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道路、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及领域进行检查。
2、镇:5月份,共下达执法文书笔录93份,排查出隐患7处,已整改5处,正在整改2处;一是5月5日至9日对全镇开展五一、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打非巡查15次、夜间巡查2次;三是配合同力公司对我镇大象陶瓷、兴伟炉料、强源气体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3、村镇:一是下达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及方案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文件及方案;二是继续开展5.1及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48家,下达检查记录48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条;三是联合县安监局及专家组对晶体硅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村一无证加油点进行了检查;五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市安全隐患排查录入系统培训;六是组织工贸行业及选矿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工贸行业10家,已签订2家,选矿行业18家,已签订12家,余下的正在落实;七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县标准化创建工作培训及在村中学开展的职业卫生培训;八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织镇打非办定期不定期开展打非巡查。
4、镇:一是继续“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16处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了当场整改;二是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应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四是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五是落实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企业申报;六是开展蒸压釜安全专项整治;七是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行业、液化气行业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专项检查;八是对关闭矿山和重点地方开展“打非治违”巡查七次;九是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实施方案,启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5、镇:一是积极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7家;三是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巡查工作,巡查码头企业4家,渡口1处;四是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检查危化企业2家;五是组织开展三家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筹备活动。
6、镇: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巡查,共巡查8次;二是组织有关企业落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工作;三是配合镇环保、交通和农办对焚烧秸秆加强安全巡查;四是会同派出所和县供电公司对县鸿源服装厂、县佳艺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隐患予以依法断电处理;五是组织境内选矿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培训会并要求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六是开展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余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
7、开发区管委会:一是制定了经济开发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园区企业悬挂安全生产条幅27条;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了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出动15人次,对园区永泰气体等7家重点排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防雷、各类安全隐患14余处;三是先后对园区迪亚拉、华源电杆等8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上门服务,并于本月24日召开了园区14年度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四是8号、9号、16号、23号,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聘请8名省、市安全专家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和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8、公共服务中心:一是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加强深水塘管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汛期值班;三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三、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县安监局(安委办)
5月份,下发或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方面文件37份;一是邀请中石化分公司安全专家对全县21家汽车加油站和1家加气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6处;二是联合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对我县18家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中:10家露天矿山、4家地下矿山、4家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估;三是制定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四是举办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暨自评员培训班,全县3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近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五是依法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了富鑫钢铁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事故和镇分水岭煤矸石矿违法生产行为。
2、经信委
一是制定《县经信委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县安办关于加强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经信委2014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与经典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县铸造行业安全技术监管服务合同》,共涉及诚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贸流体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铸造企业;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带队督查了电力行业和地方监护道口端午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四是委分管负责人带队对8家生产和建设的非煤矿山以及1家火工品供应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3、县教育局
一是转发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方案;二是暴雨、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生产提示;三是上报2014年地震逃生演练情况统计表,全县共有63所学校、幼儿园举行了应急逃生演练,参与学生28457人次;四是下发了《县教育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学校实施方案;五是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六·一”、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六是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校园安保和“六·一”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项检查;七是积极配合公安对学校及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
4、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5月份,共出动警力320余人次,出动警车90余台次,检查涉爆涉危单位175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
一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9起、罚款29人,立案侦办网络贩卖仿真枪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收缴军用子弹35发、自制火药枪2支。二是部署开展放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金属冶炼和曾经使用放射源的从业单位进行检查;三是先后组织60余名警力对环境整治爆破工程进行现场警戒和维稳工作。
道路交通管理: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人,受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7710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0起,上升55.5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上升5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95%。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89起,造成58人受轻微伤。
一是开展集中统一行动7次,出动警力350人次。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4664起。查处酒驾案件39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饮酒驾驶36起。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处。已整治2处。对未整治的X044线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安委办;二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酒后、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员)等违法行为的7次。
消防安全管理:5月份,发现一般火灾隐患36处,整改火灾隐患39处,发生火灾事故1起。一是开展端午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积极开展对各商场、超市、宾馆通过张贴消防宣传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5、国土局
矿山执法巡查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持证矿山的监管力度,5月份共巡查持证矿山5家次,制作矿山巡查记录5份。制止并立案查处无证开采行为2起;二是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矿产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完善相关企业整合后采矿许可证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设立联系点。
打击非法开采方面
5月份,共巡查120次,发现和取缔非法开采行为5起,查扣挖掘机5台,铲车1台,制止违规取土1次。
6、城乡建委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繁安办[2014]8号《关于开展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23处约60项单位工程,下发25份现场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三是对2家汽车加气站(燃气公司加气站和中石化城关加油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四是召开五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7、重点局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是在城西安置小区等10个在建工地进行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三是落实“五一”节假日期间工地安全生产的检查,发现隐患4处。
8、市容局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自查25次,组织执法检查8次,参加人数30人次;二是对拆违拆牌、“三小”车辆整治、各种车辆、人员安全、市场安全、办公设备等8项重点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排查整治,排查隐患条数1起。三是对各单位、科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鑫盛市场和东门果菜市场的摊点棚棚体安全情况等组织安全生产专题检查。
9、交通运输局
道路安全生产情况:一是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所辖两条主要省道、四条重要县道的重点部位及潜在安全隐患部位进行排查,累计排查一般隐患32处,下发责任抄告2份;二是加强路面保洁,实施公路小修保养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对客货运、维修检测和驾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33家。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出艇巡航64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11人次,巡航时间238小时,1170公里,检查货船360艘;出车巡查4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车辆巡查19小时,车辆巡查里程240公里,检查渡口5道(2次),涉水工程1家(1次),港口企业14家(2次);下达海事通报一份。
10、县农委
一是县渔政管理站派员参加了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购买的农机进行牌证管理,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是年检审农机车辆5台;入户大拖拉机27台;收割机年检11台,收割机入户参保农机车辆13台;驾驶证换证25人,查处并纠正违章3台次。
11、商务局
一是分别对全县的加油站点,星级旅游饭店,以及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共发现了三处轻微隐患;二是对主要旅游企业开展了一次检查;三是对全县6个乡(镇)所在地和村的10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四是于5月22日至23日对全县粮食国有企业兴粮、公司,省级粮食储备库进行了检查。
12、文广新局
共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67家次,立案调查5起,办结4起,警告3起,共处罚款7500元。一是积极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网吧等场所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了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
13、卫生局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县卫生局安全生产月专项宣传活动方案》,转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二是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继续开展13家供水单位卫生检测,检测样品35份,四是开展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6家,在建工程2家,下达意见书6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起;五是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全程医疗保障工作。
14、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制定印发《县食安办关于印发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检查豆芽菜生产、销售、餐饮单位20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8处;二是开展“中高考”、“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5家绿豆糕生产企业作了重点检查;三是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化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市局统一安排的培训班,全县共有36个企业的48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联合稽查队对的永年实业公司、金刀水泥公司、华杨水泥公司的特种设备开展了检查;二是收集整理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报市局;三是联合稽查队\村监督管理所对铁金铸造、金科机电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了档案;四是对盛和花园物业、县公安局、国税局的电梯进行检查、建档;五是配合市特检中心对五家企业的5台锅炉,14台压力容器和1条压力管道进行了定期检验;六是对六家气体充装企业进行检查,下达指令书1份,对六家建材企业的蒸压釜开展专项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56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张,变更3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3家;二是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四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五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六是开展学生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七是对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联合县环保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八是对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截止目前,共处理投诉举报事件4起。
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了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二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三是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及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量化分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9家;四是开展了一期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610批次、50余公斤;五是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份。
全县加油站点证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合县商务局等单位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经营者逐户进行清理。共检查44户。
开展“三线三边”汽车维修经营和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
依法检查废旧回收站点50余户,道路沿线机动车维修经营户164户,并配合县市容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暂扣了大量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和物品。
15、环保局
一是对县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影响饮用水安全、使用放射源等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检查。截止五月底共出动环境安全检查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