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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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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角色定位”教学是高校教育的一种新模式,学生在自己动手的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习得专业知识,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体系。本文就“角色定位”的教学模式的指导思想和在《销售管理》课程中的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分地论述,并就它的价值进行了分析,以此来推进《销售管理》课程的教学。

一. 角色定位教学模式的定义

角色扮演(Role Play)是一种心理教育方法,强调互动与启发,寓教于乐,在教学中由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根据在仿真场景中充当相应角色,,对教师及学生进行具体的角色设定,身临其境地按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人际协调等提出观点、方案或进行实际操作。

二.角色定位型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施

1.教学目的

(1)考核学生如果作为销售企业的新任经理,将如何开展本职工作,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销售管理计划”和“销售管理流程、制度”。 (2)了解回顾所学销售管理相关知识。(3)灵活掌握运用相关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自己的创造思维模式和动手能力。(4)设计自己的职业定位,建立、健全销售企业的销售管理、销售制度、销售流程。

2.项目分析

教学项目需要学生自主完成,解决实际面临的问题。教师在设计与布置好教学项目后,需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知识引导与技能指导,以帮助学生完成项目,实现教学目标。项目分析就是老师要明确教学项目实施要达到的目标,提供实施教学项目的背景与环境,提示实施教学项目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并规定完成教学项目所需要的时间。

3.角色定位内容设计

根据销售管理课程相关教学章节及教学要求,设计xxx大型知名企业,欲进入江西市场,并确立其市场地位。该企业现在江西设立分公司,选派一名经验丰富的销售经理,独立运作和管理整个江西市场。假设学生是该公司的销售经理。行业选题定位:医药、体育用品、方便食品、大小家电、家具家居、汽车、手机、数码产品、烟酒行业、综合类等。

该分公司经理为开拓新市场开展以下工作:

(1)销售组织的设计(组织形式、岗位设计、岗位职责、定额分解)编定“组织设计”。(2)销售计划制定(市场预测、销售配额的制定、分解;人员定额分解,销售预算的制定、分解):制定“销售计划”。(3)销售区域管理(区域设计及分解;渠道的选择、评价、激励、处罚):建立“区域管理流程”。(4)销售客户管理(档案的收集和建立,关系管理、服务):建立一套“客户管理制度”。(5)销售信用管理(组织的建立,职责,信用政策、等级;分公司的财务,费用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信用、财务管理制度。(6)销售人员管理(招聘―培训-激励-指导-考核-报酬):建立一套“人员管理制度或流程”。(7)销售过程的管理(准备-访问-处理异议-合同管理-售后服务-解决问题):建立一套“销售过程管理流程”。

三.“角色定位”教学模式面对的挑战

《销售管理》课程教学中实施“角色定位”教学方法,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到教学效果,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反思“角色定位”教学过程,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和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主要是教师与学生的互相适应以及教学条件的改善问题。

1.“角色定位”教学对教师提出的挑战

教师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受心理定势的影响而不适应。过去教师都是在事先作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进教室的,现在则不然,我们很难估计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因而心理总有些不踏实;二是受知识面的影响而不适应。过去的教师往往从事一门或多门具体的课程教学,在课堂上没有遇到过那么多的现实问题,现在则不然,学生提出的问题对教师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提出了挑战;三是受实践经验的影响而不适应,很多教师没有企业的工作经验,而学生涉及到的问题多半都面向实际,而且都是很细节的问题,对于缺少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来说难以应对,对教师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挑战。

2.“角色定位”教学对学生提出的挑战学生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受心理定势的影响而不适应。学生早已经习惯了老师“填鸭式”教学,在课堂上被动地学习,而现在需要自己完成教学项目,主动学习相关知识、掌握相应技能,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提出了挑战;二是受传统学习方式的影响而不适应。

3.教学效果的反馈与评价

学生根据角色定位的相关内容与行业,在进行课程设计或生产实习时,到真正的企业体验“销售”的感觉。 根据已实施角色定位型教学模式学生的反馈意见和相关数据的收集,对新旧教学模式进行比较,并设计‘学生课程满意度调查问卷’对课程效果进行评价。

“角色定位”教学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这种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方法,改变了传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分离的做法,突出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应用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先进性。“角色定位”真正把学生带入了职业领域,实现了学习与就业的“零距离”,这也正是职业教育的目标所在。销售管理课程的学结束后,茌学生的评教活动中,对《销售管理》教学的评价中,“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诸项的满意率达到100%。绝大多数的学生能够接受“角色定位”的教学并感到自己有能力胜任销售经理的职位。

参考文献

[1]张启杰.“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在销售管理教学中的应用.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年第28期

[2]曹亚晖“角色定位”的教学模式和价值分析.《科技经济市场》2007年07期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从1995年起,中国开始探索药品分类管理工作。1999年,颁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遴选和审批非处方药品种,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转换工作,先后公布了4 610种非处方药(含中成药)。规范非处方药管理,制定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和说明书规范细则,公布了非处方药专有标识。药品监管部门将药品分类管理与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紧密结合,出台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零售药店分类管理等规定。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处方药监管力度,逐步加强处方药广告管理,停止了处方药在大众媒介的广告。稳步推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制度,先后出台注射剂、抗菌药、激素等11类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开展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药品分类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特殊管理药品监管制度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等的监管工作,严防流入非法渠道。作为《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和《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国家制定了品、、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等的管理法规和相应规章,并且制定和完善管理目录,建立了各部门协作的全面监管体系,积极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

多年来,国家规范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秩序;建立监控信息网络,对特殊管理药品流向和数量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健全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对药物滥用情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对品和安全管理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针对近年出现的咖啡因贩毒案件、冰毒案件、氯胺酮滥用案件等,国家组织对咖啡因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冰毒前体麻黄素的监管,调整品、目录,将有关物质纳入目录管理范围。

近日举报摘录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实施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R9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3-253-02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是根据药品的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方面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制定相应规范,以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是当前国际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我国自2000年1月1日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以来,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与城市相比,农村药学技术人员不足,涉药单位规模小,药品管理混乱,农民合理用药意识淡薄,广大农村基层的诊所、卫生站、零售药店在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 80%以上,因此,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笔者作为一名执业药师,曾对农村基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现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作如下探讨和思考。

1 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在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主要涉及三方面的主体:药品经营者、药品消费者和药品监管者。通过对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状况、消费者用药习惯、药品日常监管情况进行调研发现,无论是经营者、消费者,还是监管者,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药品经营者方面的问题

1.1.1 部分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经过近十几年的宣传教育,药店经营者、销售者,特别是驻店药师对不合理用药的危害和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由于药品市场流通及监管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部分药店没有处方也违规销售处方药。按照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师必须通过对处方进行技术审核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只有部分规模较大的正规药店执行得较好,而大多数的零售药店并没有真正做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很多驻店药师都认为,大多数农村药店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观念和行为的转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1.1.2 部分医院阻碍处方正常流动。在农村医药不分业、以药养医现象普遍。目前80%以上的处方药是由医院药房售出的,而在大多数的农村基层医院中,药品收入会占到医院总收入的60%以上。因此,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医院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处方外流,要么不缴费不给处方,要么开处方用代码代替药名,要么不写规范的药品名称让外人无法辨识,有的甚至借助微机内部联网的办法,使患者看不到处方所列药品的名称,直接通过微机传递药品信息。因为处方不能在市场上正常流动,造成药品经营者,特别是药店无处方来源,处方就是效益,这就直接导致部分药店不能坚持做到对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全部索取处方或者做好处方留存登记。[1]

1.1.3 农村药店大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农村药店一般规模较小,柜台少,有的属家族经营,一些根本就是“夫妻店”,管理较为混乱,警示语的设置及药品的摆放都不规范,不能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加上很多药店没有储藏仓库,所有药品全都堆放在营业场所,更加剧了药品摆放的混乱。

1.1.4 药学技术人员匮乏,且分布不均。药学技术人员是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基础,但目前农村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非常匮乏,并且其分布存在着不均衡的问题。比如,休宁县现有执业药师近 10 人,但 90%分布在医疗机构,而且执业药师、药师(中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也大多集中在县城药店,农村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寥寥无几,[2]正是由于药学技术人员数量的不足,直接导致了驻店药师随意脱岗,对处方的审核、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也就无从谈起,基本不能为群众提供药学服务。

1.2 药品消费者方面的问题

广大农村消费者合理用药意识淡薄,不经医生诊断自行购买处方药的现象普遍。根据消费者用药习惯的调查,大部分农村消费者生病后,只要自己感觉不严重,一般都是自行到药店买药,他们只关注药品的疗效和价格,忽视药品的不良反应,容易受虚假广告的蛊惑,他们对安全用药、合理用药认识不足,对药品分类知识不了解,对凭处方购买处方药还处在适应过程中。[3]

1.3 药品监管者方面的问题

1.3.1 对处方药的标示管理规定不严格。我国对于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并未要求印有显著的处方药标识,并且只是要求必须做到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相比较而言,美国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则非常严格,处方药专门陈列于一个房间内,消费者是看不到的,而且在美国,凡是处方药,生产厂家必须在药品标签上印上“Rx only”字样,即“仅凭处方销售”,使人一目了然,也方便对处方药管理。对非处方药,则不做任何标识要求,像普通商品一样,陈列于敞开式柜台中,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4]

1.3.2 农村药品监管不力。近年来,基层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力度,如深入农村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检查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明显还存在着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当然,目前农村药品监管力量仍然薄弱,平均一个县仅 10 多名药品监管人员,而一个县的零售药店一般却有上百家,药品监管部门力有不逮,除非有人举报,否则很难发现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对处方的真实性和开处方医生的资质也无法及时准确判别,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运行效果。

2 解决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中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必须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己任,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并要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消除传统的药品管理模式给群众用药安全带来的严重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笔者认为应结合农村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2.1 解决药品经营者方面问题的对策

2.1.1 加强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监管。首先,创新监管方式,如对零售药店执行分类管理的情况,按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奖惩,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5]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罚,并曝光药店违规信息,让广大群众也有机会参与监督,以此提高药店的自律意识和群众的监督意识;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当前,基层药品监管机构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给予警告或罚款的办法,这样的处罚力度不足以威慑处方药的违规销售者,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比如可以采取加大罚款数额,行政拘留等方式加以处罚,引起重大用药事故,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给予严惩。

2.1.2 促进处方合理流动。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处方和医院药房管理,确保处方合理流动,方便群众自主购药。

2.1.3 积极为农村药店提供指导和服务。监管部门要把握好监督处罚与指导服务之间的关系,加大对农村零售药店的指导服务力度,如通过开展“创建药品分类管理示范药店”活动,努力为药店实施药品分类管理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并根据药店经营品种和消费者需要,指导药店做好非处方药品种替代处方药品种工作,及时调整经营品种,扩大非处方药销售份额,这样既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又能提高药店经济效益。

2.1.4 加强基层药师队伍建设。针对农村药店缺少执业药师和药师以上技术人员,大部分涉药人员基础知识缺乏、综合素质不高的现状,基层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或药师等技术资格、职称考试;要加大对涉药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教育的力度,把药品分类管理及处方药药学知识作为培训必备内容,使他们了解和掌握药品分类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以提高涉药人员素质;要通过 GSP 认证和日常监管,督促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药师等技术人员,积极指导和帮助他们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经营和使用药品。

2.2 解决药品消费者方面问题的对策

普及药品分类管理基本知识。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府网站等载体,深入宣传药品分类管理基本知识,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药品分类管理对自身健康的重要性,自觉养成科学的用药习惯,主动了解、支持、配合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自觉凭处方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为药店索取处方和执行处方登记制度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3 解决药品监管者方面问题的对策

2.3.1 完善处方药的标示管理规定。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应深入实际,多方调研,积极研究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同时应借鉴其它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先进经验,不断调整、完善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完善处方药的标示管理规定,从严管理处方药的标识、包装及销售。

2.3.2 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日常监管。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应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标本兼治,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日常监管的覆盖面和频率,加大对药店药师配备和在岗情况的检查力度,从严审查药店处方审核、药品分类摆放、分类管理标识及警示语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药品分类管理监管水平。

总之,我们应坚持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与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相结合,与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相结合,使各方面工作协调推进,确保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江雪、郑锋.农村零售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8):15-16.

[2]文彬、张荣怀等.加强监管 推进农村药品分类管理[N].中国医药报,2005,12(20):A03.

[3]孙加清.农村药品分类管理实施的现状及监管对策[J].齐鲁药事,2006,(9):526-527.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专利产品的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专利产品是指在产品、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宣传材料上标明专利产品字样、专利号、专利申请号等专利标记的产品。

第三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市专利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和业务指导。

各县区专利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

科技、经贸、质监、工商、*、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专利主管部门做好专利产品的保护工作。

第四条凡经营专利产品的商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以下统称经销者),应当建立审核、登记和管理制度。对生产厂家生产专利产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验证《专利证书》原件及其缴纳当年年费的收据原件及其他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上柜销售专利产品时,应当明示专利产品有效证明文件。

第五条经销者对购销的专利产品难以辨认的,应当请求专利主管部门予以查证,并出具该专利法律状态的证明。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不得制作或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广告。

合法经营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商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利产品管理制度,设立负责专利保护工作的管理机构,选配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产品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八条负责商业企业专利保护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熟悉专利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其基本知识和技能。其具体职责是:(一)根据《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经销专利产品审查、登记、管理制度;(二)建立本单位涉及有关专利产品经营管理档案,将所销售的专利产品登记造册,并按季上报当地专利主管部门备案;(三)在各经销部、营业柜台建立专利产品销售监督员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监督管理网络;(四)对本单位经营专利产品的行为进行审核,对涉及与专利相关的事务及违反专利产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纠正;(五)协助配合专利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专利产品工作;(六)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有关专利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

第九条商业企业经营销售专利产品的,在产品进货、上柜或公开销售前,应当由本单位专利产品管理人员审查核准;

在经营场所搁置、悬挂或张贴其经营销售专利产品广告、宣传单,应当由本单位专利产品管理人员审查核准;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或在公共场所张贴专利产品广告,须有专利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专利广告证明》。否则,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服务或者该广告。

第十条商业企业专利产品管理工作人员在审核时,有权要求供货人(产品生产厂家或产品批发商)提供下列有关文件、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一)产品所涉及专利的《专利证书》原件以及专利权人缴纳当年度专利年费收据原件,或者产品所涉及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缴纳专利申请维持费收据原件;(二)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专利证书)或者专利实施被许可人身份证明以及专利权转让承让人身份证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一条经审核发现所进货的专利产品、拟上柜或公开销售的专利产品涉嫌有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情形时,经销者应停止进货、停止销售,并应及时告知当地专利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专利产品保护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专利主管部门举报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专利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由专利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四条市知识产权局对在专利产品经营销售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商业企业予以表彰,可授予《经销专利产品信得过单位》称号。

第十五条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或者干扰。

第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由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被认定为《经销专利产品信得过单位》称号的,取消其资格。

第十七条阻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学习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

从事水产养殖者必须了解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兽药管理条例》 《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如《渔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第二十条规定:“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二、掌握相关标准,制定管理制度

水产养殖企业必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张贴重要的水产品质量管理文件、养殖规程等。定期对养殖工人进行标准化养殖技术和质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NY 5072-2002)、《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 5073-2006)、《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 5070-2002)、《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 5071-2002)、《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NY/T 5361-2016)、《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鼓励养殖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三、增加基础投入,配套生产设施

不断改善生产基础条件,定期清理池塘淤泥,疏通进、排水河道,确保进排水畅通。养殖场(小区)必须分别建设独立的进、排水口,防止排出的水进入进水口。场区内环境整洁,进、排水渠分设且无淤积,电力容量满足生产需求,道路平整通畅,养殖生产设施能定期改造维护、现状良好,符合健康养殖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病害诊断等仪器设备,投饵机、增氧机、在线监控等基础养殖设备配置完备,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四、重视环境修复,实行健康养殖

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水产养殖用水标准,水源无污染源,且定期进行监测。积极应用种草投螺、微生物制剂调控水质、微孔管增氧底层等健康养殖技术。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防病原则,以改善养殖水体环境、选用优质健康苗种、增强养殖动物抗病力为出发点,控制病害发生,减少药物使用。使用优质合格饲料,合理投喂,提高饲料利用率。有条件的养殖者,在进水口设置净化池,对养殖用水进行预处理;出水口设置生态湿地,通过水生植物脱氮、除磷和吸收重金属离子,实现养殖废水达标排放。

五、选购优质苗种,规范使用投入品

建立苗种、饲料、渔药等生产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选购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场(厂)生产的、经过检疫合格的健康无病害苗种。购买苗种时必须索要《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购货发票(或收据),确保苗种可追溯。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配合饲料,不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添加剂、原料药和人用药品。投喂的小杂鱼、玉米、小麦等要保证新鲜、无霉变。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规定,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鱼药,不使用无许可证、无合格证、无生产批号的药品,不使用违禁药品。不随意使用药物,确需用药时,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选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的药物,并严格控制用量。

六、不乱排放废水,正确处置废弃物

使用生物制剂调节水质,尽可能做到节水减排。选用安全药物清塘消毒,清塘废水经过解毒处理确保无污染隐患后再排放。捞出的水草、杂物、病死水产养殖动物,不随意丢弃或扔进河道,实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养殖场(小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收集鱼药、饲料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并定期妥善处理。

七、抓好销售管理,做好各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