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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根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市监发〔2021〕5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加强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开展校园守护行动,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春季、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供餐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外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工作目标
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要求,切实做好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类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专项检查中要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具体信息,保存相关凭证。重点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三)食品留样规范情况。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办〔2021〕4 号)文件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与指导。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桂市监办发〔2020〕97号)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四)“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情况。根据《河池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大力推广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明厨亮灶”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未达到100%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到2021年底覆盖率达5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春秋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要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1.按《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月7日前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汇报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2.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于4月6日、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1)2021年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
3.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4月6日前将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附件4)报送至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4.请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将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填写加盖公章后于3月4日前扫描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韦仕瑛,2250266,邮箱:jcjfdacyg@163.com;
区教育局:梁良,2287958,邮箱:aqb7958@126.com。
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4.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2021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自查结果
食品
安全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
是否开展“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许可
情况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食堂
环境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是否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使用的冷冻冷藏食品,是否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清洗
消毒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0-8℃冷藏密封状态下,每个品种留样量125克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完整合规)
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要求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学校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家)
自查发现问题(家)
完成整改(家)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大类
检查项目细类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获证食堂数(家)
开餐食堂数(家)
检查食堂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一、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二、信息公示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三、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五、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六、原料控制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八、设施设备维护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抽检情况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检出问题
(批次)
行政处罚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3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序号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附件4
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未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持证原因
1
金城江区(例)
白土乡xx学校
未达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正在整改
2
……
持《小餐饮登记》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
1
2
……
未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实施原因
1
2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
辖区持证学校食堂总数
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原因
一、中旬以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海事机构,迅速行动,全市全面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海事处积极配合,扎实整改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目前,的两个旅游公司在全市率先进行了强制性的乘客保险,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专项整治安全责任书签到村组,签到学校,签到学生家长和渡工;镇邀请长江海事局和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效果明显;镇的专项整治责任也基本到位。总的来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都专门下发了文件,召开了动员会,全方位开展了整治,全市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安全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系数得到很大提高。
二、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市地方海事处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全面开展了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全市61道渡口有近40道已经达标,60余艘渡船有近50余艘得到整治,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带了一个好头。但是由于财力的问题,部分乡镇渡口渡船安全基础设施依然较差,如南海镇的三垸、林家沟两个渡口,人证船证几年未审,并且还是木质船和自然坡岸,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三、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到方案、领导、机构、人员、职责五到位。检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乡镇都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但有的单位的专项整治流于形式,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全市被检查验收的13个单位中,只有开发区管委会管辖的两个旅游公司的游船购买了乘客保险和收取了安全风险金,只有镇对渡船每船收取了一千元的安全风险金;水利局管辖的北河水库的三无木质船有13艘之多,违章渡运乘客现象时有发生,专项整治没有到位。违章渡机动车、无证人员替渡、非法运送游客等现象没有杜绝,渡口比较严重,亦存在偷运游客现象。水上交通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市政府要求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对人民的生命财产负起责任,认真吸取7.11水上交通翻船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检查验收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水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船舶保险和安全风险金要迅速落实;对违章渡机动车的渡船要重点盯防,坚决打击;对非法替渡的要立即纠正;对非法渡运游客的要严肃查处;安全专项经费没落实的要迅速落实;人证船证不齐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各地要将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于一个月内书面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近期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蓬安委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乡长夏礼军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杨李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小组),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现将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投入所有人员,配合交通检查部门,强化路检路查。
2.要对客运车辆、小型面包车、大中型货车等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小组与安办人员要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县道、乡道、施工改建路段、易发团雾等路段。
4.严禁长途客车载人凌晨2时至5时在我乡境内通行,严禁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6.整治小组与乡安办、交管办集中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严重超载和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7.要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场镇周边和各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节日期间农村“酒驾”问题。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和安全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配合相关部门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要开展客运驾驶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行车前,要将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
3.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乡交管办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登记管理,着力提升辖区内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记录存档信息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要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公路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急转弯或易滑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或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暂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要设置临时简易防护措施。
2.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加强对雨雪道路、危病桥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对损毁的安保设施限时恢复。要加强对边建设边通车的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做好施工路段、冰冻雨雪天气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完善施工作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指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整治小组要加大路面执勤管控力度。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落实专人与各村包路段制度,确保每一路段按规定确定具体巡查责任人,实行分片分段、定点定人的责任制。要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同时要组织力量在乡、村公路等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2.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针对客货车驾驶人在长下坡时空挡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和超速、闲聊、打手机等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同时采取暗访、有奖举报等加大查处力度;春节前后,要加强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回程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学生和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营运车辆。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小型客车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小型客车非法营运现象尤为严重。要制定本辖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小型客车、低速箱式货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村(社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要成立以单位领导、村(社区)书记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各单位、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雅安市教育局印发的《雅安市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区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雨城区学校交通(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前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指导督促整改。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摸排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全面登记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乘坐人员及数量、行车路线等情况,分类建立台账。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学校结合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坚持把交通安全纳入安全课堂教育内容,普及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得搭乘“三无”车辆,拒绝乘坐违法违规车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家校沟通,督促提醒家长自觉履行对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三、全面排查学生出行情况。
各学校在秋季开学后,对学生上放学出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填写完成了学生出行情况调查表,并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区教育局汇总了各校上报的《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统计表》,并在9月10日抄送区道安办、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雅安市交警支队和雅安市教育局。
四、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雨城区共有校车12辆,均正常运行。为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在秋季开学初我局就组织校车学校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要求校车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维修保养、随车管理等各方面的检查,加大对校车超速超载问题的查处,要检查到每一辆校车,实现检查的全覆盖。我局并通过“网阔卫星监控企业平台”对12辆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和对违规超速、非线路内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查询。本月共实时监控查询4次,所有校车运行正常,无超速和非线路外运行情况。
五、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管理。
校车学校、幼儿园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的安全管理,突出日常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区教育局会同交警、交通部门强化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动态管理。未发现校车驾驶员有酒驾、毒驾行为。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雨城区各公办学校均建立了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在校门口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岗,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者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公安部门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专项检查期间,我市交巡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0474人次,出动警车11258辆次,设置固定测速点22个,设置流动测速点21个,设置执勤点124个,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43105辆,检查登记大型货车79280辆,检查登记危化品运输车1819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9000余起,其中,超速14030起,客车超员183起,疲劳驾驶999起,酒后驾驶283起,行政拘留72人。全市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我们以“五进”工作为抓手,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掀起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宣传。一是交巡警支队多次召集有关人员会议,研究宣传方案,细化宣传措施,确保宣传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宣传阵地作用,在车管、事故、违法处理等窗口悬挂宣传横幅,更新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咨询。同时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走街串巷,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流动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单位和学校普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客车、危化品车、校车驾驶人一个不漏,中小学校、大专院校一个不漏。其中市区我们突出重点企业,对他们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一个不漏开展检查,对从业人员一个不漏开展教育。四是注重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我们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邀请新闻记者随警采访,在报纸、电视和“交管直播网”开辟“集中整治”专栏,不间断报道集中整治工作动态。适时邀请经验丰富的交巡民警和优秀驾驶人走进直播室,剖析6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交流安全驾驶心得。截止目前,我市共深入运输企业310个、学校260所、乡村330个,悬挂张贴挂图4617张、标语1981幅,集中巡回宣传281场,在各类媒体新闻稿件234件,受教育群众达35万余人次。
二、严密警力部署,加强路面管控。
整治期间,我市交巡警全部放弃双休日,全力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到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5000余起,行政拘留64人。一是全市3个省际治安卡口、9个市际治安卡口、15个警务查报站加强值守,严格对客车、危化品车、校车的安全检查,各公路中队加强巡逻管理,从严查处超速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充分发挥流动电子警察、测速仪、酒精测式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交巡警支队组织机关民警利用双休日分赴各县区参与12个重点路段集中整治工作,弥补基层警力不足,已累计投入机关警力700余人次。三是开展查处酒后驾驶集中行动。全市每周集中组织一次,各地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行动中,交巡警支队领导全部深入基层一线督战,支队机关警力分赴6个县区参战。行动以来,我市共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429起,处罚283起,行政拘留16人,暂扣驾驶证65本。四是严查超速违法,充分利用移动测速设备和卡口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超速违法行为的取证查处力度,到目前,全市共查处超速违法14030起。五是各高速公路大队加大巡逻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严查超速、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现行人上高速公路的,逐一登记,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对沿线防护网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一大队分别召开了沿线治安、派出所、路政及乡村负责人联席会议,京沪大队还与收费站、派出所联合开展平安收费站创建活动。六是开展打击 “黑车”非法营运行动。自3月5日以来,我们与交通运管部门开展“打黑”联合执法行动4次,查扣处理 “黑车”2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