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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整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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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整改施工方案

消防整改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对比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消防整改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反倾销;行政复审;套缩方法;罐装蘑菇;关联企业

中图分类号:D4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2-0053-04

2008年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复审中追溯采用“套缩”方法作出判决,认为美国商务部合理地使用了自由裁量权。尽管本案中中国企业败诉,但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诉讼策略问题仍然值得中国相关企业关注或汲取教训。

一、基本案情

1998年1月13日美国蘑菇厂商联名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中国、印度、印尼、智利等国的企业向美国出口的蘑菇以低于公平价格倾销,要求美国商务部为此进行反倾销调查。1998年5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蘑菇实施反倾销调查,我国共有36家企业涉案。1999年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产自中国的罐装蘑菇低于公平价值调查的最终裁定并颁布了反倾销税法令。对来自中国的蘑菇罐头征收121.47%到198,63%的反倾销税。

本案原告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是一家涉案商品罐装蘑菇的中国出口商,在反倾销调查期间从两家具有关联关系的蘑菇生产商那里购买了涉案商品并出口至美国。这两家关联企业为紫山罐装食品厂(现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紫山公司”)和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海公司”)。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的涉案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售,并对涉案商品征收幅度为121.47%的反倾销税。在最终裁定中,美国商务部尽管指出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有多个关联方,但是在讨论美方对于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的正常价值计算或者在确定对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的幅度计算上,并没有说明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及其所有关联方是否应当被作为一个单一实体来对待。

在做出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之后,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停止了向福建紫山公司和龙海公司购买涉案商品,开始只向另一家蘑菇生产商福建玉兴水果蔬菜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玉兴)购买蘑菇,而这家供货商也是他的关联公司。

在第一次行政复审中,美国商务部以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的唯一生产商玉兴公司提交的1998年8月5日至2000年1月31日之间的实际生产数据为基础,计算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涉案商品的正常价值。美国商务部裁定对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在1998年8月5日至2000年1月31日之间出口的涉案商品征收幅度为0.00%的进口关税。

本案涉及的是美国商务部第四次行政复审,即针对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在2002年2月1日至2003年1月31日之间进口的涉案商品的复审。美国相关申请方促请美国商务部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的关联生产商和出口商作为一个单一实体来对待,并根据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涉案商品的关联生产商的实际生产数据计算的平均水平来计算涉案商品的正常价值。

美国商务部在第四次行政复审中做出初裁认为,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通过一般的所有权关系和控股关系与三家生产商(玉兴公司,福建紫山公司以及漳州公司)、两家出口商(中国国家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是玉兴的大股东,确认中国国家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的母公司,以及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通过母公司与生产商福建紫山公司、漳州公司和出口商厦门嘉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美国商务部进一步认定,其中3个关联的生产商应当被视为一个单一实体。由于漳州公司并不生产与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销往美国的蘑菇罐头相同型号的产品,所以美国商务部在确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涉案商品的正常价值时没有采用漳州公司的实际生产数据。为了确定玉兴公司和福建紫山公司生产的蘑菇罐头的型号,美国商务部均等衡量了福建紫山公司和玉兴公司关于生产实际的报告。尽管在涉案期间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的全部商品都是由玉兴公司而非福建紫山公司生产的,但是美国商务部依然使用了上述办法。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倾销幅度为87.47%。

在终裁中,美国商务部肯定了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和玉兴公司、福建紫山公司漳州公司3个生产商以及中国国家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嘉华公司两个出口商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看待的决定。并决定向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征收幅度为3.92%的反倾销税。与初裁一样,美国商务部以玉兴公司和福建紫山的实际生产数据确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涉案商品的正常价值。但是。美国商务部改变了其在初裁中使用的计算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涉案商品正常价值的方法。美国商务部首先依据每个独立的公司实际生产情况计算每个产品的正常价值,然后通过衡量在总出口量中每种产品的所占份额来平均计算上述正常价值。

2004年10月8日,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就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决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讼。

2008年1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复审中追溯采用“套缩”方法作出判决’,认为美国商务部合理地使用了自由裁量权。

二、法院分析

美国商务部在有些情况下会采取“套缩”做法,即在反倾销调查或复审的时候,将某种商品的生产者与其关联生产者当作一个整体看待。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规定,在认定操纵价格或产量时,美国商务部可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共同所有权的水平;第二,公司管理人员或董事成员在关联企业任职的程度;第三,经营是否交织,如分享销售信息、生产和价格决策的参与、分享设备或员工、关联生产者之间的重要的交易。

在第四次行政复审时,美国商务部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与蘑菇罐头的3家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套缩”起来。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与这些生产商和出口商有关联。在第四次行政复审中,美国商务部在确认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蘑菇罐头的正常价值时,采用了两家中国蘑菇生产商玉兴和福建紫山的数据来确定生产要素。

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对美国商务部第四次行政复审中突然采用“套缩”的方法提出异议。

法院认为,有关“套缩”的规定,并没有明确限制使用在市场经济情况下的反倾销案子中。事实上,美国商务部也将之用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案中。

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强调,在第四次行政复审期间,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到美国的罐装蘑菇仅仅是玉兴公司生产的。关于玉兴公司和福建紫山公司是否为关联企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尽管认为美国商务部没有充分证据认定,但在本案中并未正式提出,因此,对该问题,法院不做审理。

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争辩的主要是,在有关事实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改变其正常价值计算方法是不公平的,何况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是按照其原来方法即不采用“套缩”方法的情况下,将罐装蘑菇出口到美国的,已经考虑到在原方法下不要以低于正常价格情况下将罐装蘑菇出口到美国。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认为,美国商务部追溯使用一种新的计算正常价值的方法是不公正地对其惩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特别引用了相关判例Shikoku案和IPSCO案。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要求法院命令美国商务部:第一,仅根据玉兴公司的要素数据来计算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销售蘑菇罐头的正常价值;第二,仅朝前地实施其新方法。

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所谓的追溯使用“套缩”方法并没有滥用其自由裁量权,决定不使用以前的方法也没有违犯法规。反倾销税的征收本身就是追溯性的。美国商务部在发现新的事实后,采用“套缩”方法,是符合法规规定的。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引证Shikoku案,认为美国商务部滥用自由裁量权,在Shikoku案中,美国商务部也是在前后的反倾销行政复审中改变了方法并追溯适用。该案中法院认为美国商务部在最后时刻改变方法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认为,本案与Shikoku案情有本质不同。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并没有对美国商务部采用的新方法的法律点提出挑战,而Shikoku案中,原告是对新方法的法律点进行挑战,而该案中法院的推理是基于该点进行的。另外,美国商务部是在最后时刻改变方法,而在本案中,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可在前面两次行政复审中就可提出。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还引用了IPSCO案来证明美国商务部追溯使用新方法不公平。法院认为,解读该案发现,该案中法院并没有正面回答原告有关的追溯性问题。此外,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还引用了rujian案和Slater Steels来证明,政府机构在摒弃一种方法而采用另一种方法时应清楚地说明其理由。法院认为,原告在提出的动议中并没有就美国商务部改变方法是否理由充足这点上提出质疑。之前也没有对美国商务部没有提供理由提出过质疑。

三、法院判决

法院否定了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主张的美国商务部在认定正常价值时不公正行事和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从而否定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对美国商务部记录进行判决的动议。法院驳回该诉讼。

四、简要评析

本案是中国罐装食品进出口公司对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行政复审的具体做法提出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又称反倾销年度复审,一般在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命令之日起1年后的每个周年月(如本案中每年的复审期间为当年的2月1日到次年的1月31日)。美国商务部会公告通知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提出复审申请。在收到各利害关系方的复审申请后,美国商务部正式复审公告,并列出参加行政复审的企业名单。

对美国商务部而言,反倾销行政复审将有两个作用:(1)决定美国进口商就复审期间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所实际要缴纳的反倾销税。这是美国反倾销法律比较特别的地方,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美国进口商在进口中国产品时并没有立即缴纳反倾销税,而只是按照反倾销措施规定的反倾销税率支付保证金或提供担保,美国进口商实际要缴纳的反倾销税是根据首次年度复审所确定的税率来计算,以前所缴纳的保证金多退少补,还要加计利息。(2)反倾销复审所确定的税率将作为美国进口商下一年度进口中国产品时计算保证金的依据。

对中国应诉企业而言。反倾销复审可能有如下3种结果:(1)在复审期间有出口并参加年度复审,这样该企业的税率将会被重新审核确定;(2)在复审期内没有出口,这样该企业无参加年度复审的资格且该企业的税率维持不变;(3)在复审期间有出口但不参加年度复审,除非方没有提出复审要求。否则通常会被美国商务部重新确定一个最高的税率。

本案中。原告方没有对美国商务部在第四次行政复审中的认定提出诉讼或坚持诉讼,如关于玉兴和福建紫山是否为关联企业,原告尽管对商务部的认定有异议,但却没有正式作为一项诉求提出。所以法院不给予考虑。也许原告认为在关联企业问题上很难辩护,故放弃辩护。但只要有一线希望,不妨可以提出。说不定有意外收获。因此,我们在诉讼策略上,应精心策划。

消防整改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任何行业中,将施工安全作为首先解决的问题,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各高、大、难的建筑物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量也急剧增加。但由于某些监督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原因,致使建筑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将对建筑施工现场较易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如何能有效地控制和降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做简单介绍。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基本问题

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所遇到的安全问题。施工安全涵盖了在作业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问题并且涉及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内容。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生产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工程建设行业的人员及单位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大部分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较为重视,安全意识和水平有所提高,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能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企业审批,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制度,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基本上能做到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认真落实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大部分受检工程的施工企业能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基本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大部分监理企业能按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等,基本上能按要求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但是还是会存在一些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

(1)有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现场实际施工与方案不相符;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审查;安全专项验收无办理验收手续。(2)部分受检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到位,有些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或上岗位到期未年审。(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无进行一、二级安全培训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无制订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计划或无具体落实措施。(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置不足,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无及时清理,文明施工管理较差。(5)一些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单位没有具备相应资质,使用前无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6)有些安全网无按规范要求进行搭设,搭设不严密、不牢固,“四口”、临边防护不严或无防护措施,外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7)有些施工用电配电箱无上锁,线路乱拉乱接,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无独立搭设,两侧无防护栏杆,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平台无防护门,有些吊篮无安全门,进料口无防护棚。(8)施工企业虽然已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没有组织演练。大有些受检工程施工现场没有在明显位置公示重大危险源和落实专人负责。(9)有些监理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不到位,检查时总监不在场,无配置安全监理员,没有及时进行各阶段安全评价,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无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没有监督落实整改,没有按规定要求办理有关审批和验收手续。

2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分析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所决定。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

首先,谈谈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有的是达到规定论证要求的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有的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毛竹脚手架(外电防护除外)、钢管悬挑式脚手架,或采用木、竹等材料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有的是具备脚手架搭设条件,但脚手架明显未跟上施工高度且楼层临边未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有的是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横距、水平杆和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构造要求和施工方案要求,严重影响模板整体安全稳定性。

其次,施工用电:在建工程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小于安全操作距离未采取防护措施,现场重要危险部位应该做高压线防护,但未落实相关防护措施。或者在高压线路下方进行施工作业。或者施工现场未建立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临时用电系统,施工、生活用电接零、接地系统缺失。或者是大型机械设备用电电箱没有单独设置。

再次,消防安全也很重要。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或施工中有火种、火源,且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但未及时做好安全防护和隔离措施。或者存在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储存或使用不当。或者存在重点消防部位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或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或者施工现场消防应急撤离通道不通畅,或光线不足的作业场所未设置有效应急照明和应急指示灯。同时民工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煤气灶或动用明火取暖。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控制措施

根据施工要求,我们的建筑施工有十项安全措施,①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②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③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④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⑤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⑥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⑧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⑨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⑩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为了避免脚手架出现安全隐患,我们要必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要保证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除了各级施工管理人员重视外,还必须采取切实的防火措施。

4结语

建筑施工作业是一种比较繁琐而又复杂的工程项目,它需要调动多方面的部门进行协调,相互配合。一项工程,如果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没有一个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建设地点的环境和施工单位的客观条件规划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然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另一方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能否保证整个工程安全施工关系极大。所以,每个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设计方案的技术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实际工程项目中,需结合各项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才能最大可能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涂向阳.引发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及预防措施[J]陕西建筑.2011.(03).

[2] 黎艳珍.黄仁东.李光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多层次灰色综合评价[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9.(02)

消防整改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安全;路基;施工方案;研究设计

中图分类号:U21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8-0179-01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工区经理部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施工队设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及专职安全员,从施工、技术方面来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安全协调科,施工队成立相安全管理检查小组,并在各工班设兼职安全检查员,坚持经常性的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及监督指导。

2.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工区经理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考核内容。

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奖惩制度,对个别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1 施工负责人安全职责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组织制订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前安排特殊工种的培训计划,总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负责组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人员,对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2 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检查。组织编制审核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3 安全协调科科长安全职责

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制定本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纠正整改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总结、评比,提出奖罚意见,统计上报安全统计报表。

2.4 施工队队长安全职责

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确保全队施工安全。

2.5 安全员安全职责

协助队领导制订、审查、修订本队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佩带标志跟班作业,跟班检查,随时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对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苗头要能及时发现和立即采取措施。

3 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项目部和施工队联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的安全工作加大力度和检查频率。

4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以建设安全标准工地为载体,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各施工队结合本队施工的内容,制订出各自的施工安全标准。现场安全管理瞄准施工的交叉作业、火工品的管理、爆破作业、运输、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重点主攻方面,按照公路施工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在运输过程中,布置好汽车与施工人员的行走路线,杜绝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车辆碰撞而造成受伤、亡人事件。在施工现场要布设安全警示牌、警告牌和宣传牌等。

5 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按时发放劳保用品,定期对施工人员检查身体。

遵守劳动法,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超时作业,不打疲劳战。

高温天气施工时,给职工分发解暑药品。

配备防寒用品及取暖设备,施工机械装配驾驶室,工地设取暖室。配备有色风镜、风衣、长筒布袜和口罩。工地房屋设置在有防风条件的地方,伙房设在下风向位置,并配备防火设备。

对在高噪音状态下工作的人员,发放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并控制连续作业时间。

6 装碴与运输安全保证措施[2]

各种运输设备不能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设立专职联络员;机械装碴时,设置专人指挥,确保安全。

运输车辆在使用前详细检查,不带病工作。行驶车辆保持一定间距,施工便道经常洒水,加强养护。倒车与转向,做到开灯、鸣笛或有人指挥。

运输爆破器材时,雷管与炸药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工运送爆破器材时,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停留,且有专人防护。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炸药与雷管分别装在两辆车内专车运送,由专人护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汽车排汽口加装防火罩。

7.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工区项目部物资设备科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各种机械设备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工作前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机械设备时,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将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严禁无证驾驶及酒后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加强工程机械和车辆的检查维修,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违章开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8.治安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在项目部设立派出所,负责工地治安及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遵守消防法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组织受过训练的人担任义务消防员。

每月定期进行以防火、防爆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驻地、施工现场和关键部位按规定配备有效而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器材处于完好状态。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上,设立明显标志。存放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库房20m以内严禁烟火。

9.结论

在考虑安全方面因素的条件下,总结了8项路基施工方案中要注意的事项,以确保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消防整改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成绩

(一)强化职责落实,提升HSE体系管理

一是履行直线责任,践行有感领导。积极践行“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理念,将HSE工作与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领导通过带头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宣讲安全知识、参与自主维修,现场监督等以身作则的良好行为,带动员工更好的落实职责。

二是明确职责权限,注重责任落实。修改完善各岗位HSE职责,编制岗位责任和权力清单,严格责任落实,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三是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要求,以油田HSE体系审核问题为参照,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改,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同类问题,通过有责改之,无则加勉的排查、整改,进一步提升完善HSE体系管理。

(二)注重风险管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2018年管道分公司被公司确定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分公司领导积极部署,着力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细致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编制《管道分公司HSE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公司“五控两点法”要求,按梳理清单、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制定措施、全员培训五个步骤,开展了全面的危害因素辨识活动,形成人员行为、作业活动、设备、环境、管理五类危害因素清单共计126项,552条。今年10月,按照主管科室要求对危害因素清单进一步修改细化,重新明确了班组和队站两级控制措施,通过逐项查找管理制度、检查表、应急处置、培训矩阵等内容,明确各项风险的控制措施,对现有控制不足的进行增补,确保通过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真正防控各项风险,截至目前共计细化设备和操作类风险11项93条。

二是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层级人员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落实各项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充分利用HSE事故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确保隐患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开展“月统计、季分析”的改进机制,查找隐患问题的深层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对员工查出的高质量问题进行奖励,提升全员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

结合上级检查要求和季节特性组织开展不同时段的专项检查,组织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全站生产现场、设备设施、重点部位等开展全范围、立体式的检查,力争隐患问题早发现、早整改。2018年截至目前,管道分公司共计组织开展包括法定节假日前专项检查、HSE体系量化审核前自查自改、管道安全运行百日攻坚、雨季专项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治理等专项检查和自查自改共计12次,各层级人员共计查出各类隐患问题117余项,轻微隐患40项,一般隐患70项,重大隐患7项,其中4项为隐患大排查活动查出的需要申报立项整改的,录入系统117项,整改完成112项,整改率为95.7%,其中基层队部查出75项,班组查出42项。

(三)完善基础管理制度,争创免检单位

一是完善《管道分公司管理手册》,对原有的13项管理要素和3项检查表进行修订完善,使管理手册更加全面。

二是对两个班组的《岗位工作手册》进行修改完善,召开专项讨论会议3次,逐一对巡线班和测试班的操作卡进行修改完善。

(四)规范承包商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全程受控

2018年管道分公司不断加强承包商管理,一是注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除规定的入场安全教育外,基建管理人员不定期宣讲安全事故事件,每天通过简短地讲解各类作业安全事故事件,不断强化站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细化作业许可管控,严格作业许可办理程序,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均专门安排具有作业监管资格的人员全程监护。在《南-高输油管线内检测》工艺部分施工中,施工期间值班领导定期巡查现场作业,另安排一名专业人员全天监护工艺改造作业,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三是强化施工方案审核,细致开展施工方案、作业计划书、安全措施及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制定和审核,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方案的等落实情况的检查,为保障施工全过程安全可控,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危害因素辨识,针对辨识出的风险制定周密的控制措施,并编制了专门的应急处置预案,施工前与施工单位共同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通过各项工作的有序落实确保了施工全过程安全。

(五)固化标准化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

一是做好员工HSE履职能力评估工作,完成对两个班组全部员工的能力评估工作,结合能力评估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018年共组织开展队站级培训30期,培训433余人次,组织开展班组级培训102次学习,培训714余人次,培训内容涵盖生产设备操作、消防知识、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对10个HSE培训课件再次进行审核修改,为HSE培训提供优良的资源。

二是加强专业人员取证复审管理,为落实好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先后组织8人次取得管道完整性一级和二级取证工作。硫化氢培训:5人,班长培训1人,微课培训3人,技能培训2人,特种设备培训1人,物资培训2人。共计13人

(六)强化应急管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按照公司要求,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对《油气集输公司管道分公司现场处置预案》和《油气集输公司管道分公司应急处置卡》进行完善。继续以不定期、不定时、不通知的模式开展应急演练,2018年共完成年度计划内演练6次、与外部联动演练2次、班组级演练24次;2018年管道分公司将班组级预案的演练纳为应急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从预案演练形式的分类、演练过程的记录和演练结束后的总结等方面逐一落实,强化班组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特色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全年在特定时段组织开展特色安全活动,一是2.2事故警示日开展事故教训回顾活动,重新回顾事故经过,对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进行讨论,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二是开展“安全月”系列活动,内容涵盖安全知识宣讲、隐患问题“回头看”、责任落实大讨论等,多形式多角度的向员工宣传知识、深化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开展8.17事故、10.27事故大讨论活动,全体员工对事故原因、经验教训展开全面深入的讨论,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防范措施,促进员工更加深入的汲取教训,改进自身工作。

(六)常态化消防管理,确保消防系统运行正常

管道分公司采用多层级的管控措施,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明确班组和队站级的消防负责人员,落实四级消防检查,即每日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每月试运应急发电机一次,同时每半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

二、存在问题

(一)隐患排查开展不细致,通过对11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总结分析,各层级的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的不细致,风险辨识存在疏漏。

(二)《管理手册》内容不完善,部分要素未将公司的管理制度全面转化并编入手册,部分管理内容存在引用其他制度或规范的情况,未将本单位涉及的管理内容全面结合实际管理进行转化,也存在公司或油田相关制度更新后未及时修改手册内容的情况。

三、2018年工作规划

(一)持续完善HSE标准化建设水平,在安全环保免检单位水平上不断提升,进一步修订《管理手册》和《岗位工作手册》,确保覆盖分公司全面管理内容;修订岗位操作卡,做到操作规程和操作卡一一对应,岗位所有操作具有操作卡。同时,以《管理手册》和《岗位工作手册》为指导,进一步细致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持续推进HSE体系管理,以《集团公司量化审核标准》为依据开展好各项工作,同时对照油田历年提升审核问题进行自查自改,通过举一反三的问题整改完善,提升HSE体系管理。

(三)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控制工作,细致做好危害因素辨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控制措施,针对控制措施不全的方面做好管理要求、检查表、应急处置及培训等内容的进一步补充。以动态安全管理为主线,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层级人员做好职责落实,切实将HSE责任履行到位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