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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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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二、检点

一是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井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完善情况;企业及项目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针对夏季高温天气施工的特点,各项目要在持续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源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防火、防雷、防坠落、防中暑、防中毒”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执行,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发放适量的防暑降温用品,供应充足卫生的饮用水。对高空作业人员要督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和高温时段作业。

三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建筑工地围挡及大门规范设置、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封闭运输、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以及绿化美化工作。

四是工地卫生方面。夏季是多种疾病传染的高峰期,各建筑企业要切实做好工地公共场所,如食堂、宿舍、厕所以及临时办公室等人员集中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确保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并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防范。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扎实整改落实。施工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写出自查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放到项目现场备查。同时报送区住建局存档。

2.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将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展开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前不允许工程项目施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查处等执法措施。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发展水平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2014年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在我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制定区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是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推进“四区四高地”建设的安全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各类安全隐患的客观存在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作风,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平稳状态。

二、工作目标

1.完成挂牌隐患整改。按时完成全区57项(市级督办2项、市级挂牌5项,区级挂牌20项,街道挂牌30项)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任务。

2.理顺隐患治理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落实各街道、部门和企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推进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提升公共领域本质安全程度。

三、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组织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啄木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安监局(区安委办)

1.成立隐患排查“啄木鸟工程”工作推进组,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制度,汇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逐步形成。

2.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中小型生产企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各类市场、“三合一”场所、外来人员集居地、群租房、老旧住宅区等重点领域、地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4.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二)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应当按照《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其中:

1.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牵头组织好区管建筑行业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绿化、防汛、泵闸、城市户外广告、街景灯光、大型标语牌等设施,区管综合整治工程、区管公房、人防工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卫生系统所属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从食品安全、重点职业病监测、开展职业病健康风险评估的角度积极协助区安监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区属和民办学校(含幼儿园)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上述单位落实隐患自查整改。

4.消防大队应当做好消防安全领域,特别是要针对“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交巡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针对工地运土车等大型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6.各街道对本辖区内有关挂牌隐患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牵头组织落实辖区内各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且特别要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

1.各有关部门、各街道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整合现有工作资源,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隐患的跟踪与监控。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工作氛围。

2.按照市安委办有关要求,区安委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零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向区安委办(区安监局)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底-10月)

1.各街道、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督促高危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四项制度”、隐患整改“五到位”制度落实,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危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全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7月份“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通过隐患排查与治理,查找安全生产监管“盲区”,解决一批“老大难”隐患,消除一批事故风险。

4.由区安监局在6月底和10月底组织对今年的三级挂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12月)

1.各街道、各部门应对本年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梳理,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于11月底报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2.区安委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考核。并对2014年三级挂牌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各街道应在12月左右确定2015年度三级挂牌隐患单位名单并报区安委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明确自身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同时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坚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于高危企业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建立隐患每月上报制度,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跟踪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突出重点,治理隐患。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抓好挂牌隐患、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对于存在上述隐患的单位,既要积极服务,指导帮助其逐步消除隐患。也要通过安全生产约谈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其绷紧安全生产弦,及时主动落实隐患整改。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3篇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区建筑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区开展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各企业、项目部、班组要分别在元旦、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中毒、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设备事故为重点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围挡墙、临建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方主体的安全监管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一是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冬季气候干燥,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因此各项目要将此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加强对作业区、生活区、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明火取暖,保持宿舍通风良好,防止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二是要落实防冻、防滑措施。目前正值冬季施工,气温较低,更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高空坠落事故。因此各项目要重视作业人员的防寒保暖工作并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冻、防滑措施,尤其要加强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三是要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今年以来,我区发生的事故中有60%是高空坠落事故,另有20%物体打击事故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高空物体坠落而造成,由此可见预防高处坠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项目要尤其重视预防高处坠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模板支拆等管理,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四是要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和登记制度,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装拆安全管理,做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重点对设备运行状况、保险限位、电器元件、绳索、附着以及构配件等进行详细检查,要逐台检查,不得遗漏,并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分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有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二、加强节日期间现场治安管理和应急值守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4篇

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开区、苏相合作区建设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局、度假区管理办(阳澄湖镇)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经研究决定,现将《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

 

 

 

 

 

 

 

 

 

 

 

 

 

相城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安全形势稳定,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分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点,对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办分管主任、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园绿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和各属地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园绿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类工地,包括: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小型(临时)、拆除、农民自建房工地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三)整治内容

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整治重点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切实担负起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施工单位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履责,进一步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管理要求;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2.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各企业要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强化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各地、各部门要为企业搭建安全生产平台,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将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分享先进的、有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管理经验,加快实现安全管理经验从企业中产生产出、在企业间交流提升、到企业里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

3.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实施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危大工程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5.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参建各方要贯彻落实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一体化)、检测等多方责任主体的《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6.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参建各方要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33号)要求,严格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并执行信息报告,确保我区建设领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有序、高效。

7.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情况。参建各方要落实项目在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落实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消防防火等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配合区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施工项目灭鼠和蚊蝇消杀活动等。

8.全面深入推进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参建各方要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意识,深入剖析自身工地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强化如秋冬季等大气重污染时段,土方开挖、市政后三通等重点工序环节的管控措施,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9.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参建各方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0.提升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效能。规模以上的项目要积极建设智慧工地,实现数据与相城智慧安监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端、企业端、项目端三级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1.持续开展工地危化品专项整治。参建各方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12.强化小型(临时)工程与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各属地政府要加强对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堵塞辖区内小型(临时)工程、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五、实施时段

此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工程项目部。要立即督促参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现场隐患不消除、工人教育培训不充分的不得带病作业、继续施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要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跟踪复查,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看”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各建筑企业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将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委会将根据此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法、联合惩戒。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要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施工活动,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请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范围内的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1年5月起,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案要求,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附件1、2);2021年7月23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及时梳理汇总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梁吉成、刘伟伟,联系电话:85182396,邮箱:2364293143@qq.com。

 

 

 

 

 

 

 

 

 

 

附件1

各板块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序号

镇(街道、区)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经开区

北桥街道

 

 

 

 

 

 

 

 

 

2

澄阳街道

 

 

 

 

 

 

 

 

 

3

苏相合作区

 

 

 

 

 

 

 

 

 

4

相城高新区

 

 

 

 

 

 

 

 

 

5

高铁新城 

 

 

 

 

 

 

 

 

 

6

度假区(阳澄湖镇)

 

 

 

 

 

 

 

 

 

7

黄埭镇

 

 

 

 

 

 

 

 

 

8

渭塘镇

 

 

 

 

 

 

 

 

 

9

望亭镇

 

 

 

 

 

 

 

 

 

10

黄桥街道

 

 

 

 

 

 

 

 

 

11

太平街道

 

 

 

 

 

 

 

 

 

合计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部门

督查检查 项目数

(个)

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起)

发现问题隐患数

发现重大隐患数

立案 处罚数

(家)

处罚 金额

(万元)

 

 

备注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排 查

(项)

整 治

(项)

1

区城管局

 

 

 

 

 

 

 

 

 

2

区交运局

 

 

 

 

 

 

 

 

 

3

区水务局

 

 

 

 

 

 

 

 

 

4

区应急局

 

 

 

 

 

 

 

 

 

5

区国资办

 

 

 

 

 

 

 

 

 

合计

 

 

 

 

 

 

 

 

 

 

专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每周)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

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作为产业及企业较集中的区域,绝对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否则将严重危及园区的经济建设和投资环境,甚至影响整个××的经济建设。管委会(招商局)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到非常重要的高度,年初及时与中心镇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各企业在年初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先后下发了综合治理、安全稳定方面的文件,对芒果节和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治安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部署,使开发区管委会和招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了园区的安全稳定。

二、完善责任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开发区管委会始终坚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方面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开发区及招商引资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在开发区的贯彻落实。同时,切实加强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身建设,及时调整开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着力提高综合治理领导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创经济开发区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未发生违治安综合治理的案件,园区呈现出平安稳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两项排查报告制度,有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完善排查报告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两项排查报告制度。要求园区各企业若出现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向管委会进行报告,特别是加强了芒果文化节、国庆60周年期间及敏感时期的排查。对苗头、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等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了认真的摸排。严格落实大型活动管理、消防管理、外来人口管理、饮食卫生管理、网络信息管理、节假日带班值班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安全工作行为,使园区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加强学习,做好宣传,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坚决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了有力措施,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努力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在每周一学习日上,除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外,有重点地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外商投资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不足。针对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中存在社会矛盾而引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拿出整改的措施,除了对职工及招商企业方面人员的学习宣传外,对职工涉及的相关亲属也认真的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方面的学习宣传工作,一年来,我单位的干部职工及亲属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事件,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进一步弘扬法制精神,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确保安全稳定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芒果文化节及国庆60周年安全维稳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严密防范和打击渗透破坏及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芒果文化节及国庆60周年圆满成功。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芒果文化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结合开发区实际,成立了以主任方荣先为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从严要求、主动出击,领导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查究"的要求,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用足力量,用足手段,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责任,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切实落实维稳措施,配合政法系统扎实做好各项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等危害稳定事件的发生。二是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密防范。园区内人防、物防、技防多举措并举,高度警惕,构建起群防群治工作体系。

(二)积极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和反宣传教育。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特别是“×××”和“门徒会”等组织的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反对的宣传和教育,正确认识和非法宗教的特点和危害,增强了自觉抵制以及非法宗教侵蚀的能力。

(三)强化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阵地,完善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认真组织法律、法规、交通、消防、禁毒、防灾减灾等安全知识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单位重点开展了防震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加大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力度,不断加强治安管理及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净化园区环境

(一)排查摸底、消除隐患,营造良好环境。今年以来,认真自查自纠。坚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活动同定期安全检查结合起来,把园区居民区及人群密集场所及消防器材、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用火、用气、用电作为检点。先后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园区企业及重点区域进行研究,确定了以华盛公司、定华能源建材公司、丽江水泥公司、容大矿业公司、220千伏变电站、金鑫硅业公司、鸿泰康城等企业为重点区域,对其进行深入检查和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与负责人进行交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严格遵循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责任事故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相关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二)联合整治,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园区环境治理。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对相关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进行规范,努力维护园区环境的安全稳定。

五、审时度势,深入掌握社会治安形势,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为全面掌握园区社会治安总体状况,分析预测园区社会治安发展趋势,根据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对社会治安总体形势作如下分析: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今年以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明确了责任及责任人,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调处解决的问题,均做到合理对待、彻底解决。针对突出的热点、难点、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调解。同时,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企业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本部门、大事不出本园区,矛盾基本不上交”。

(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一是园区内农民工务工时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在开发区各类矛盾中占据重要地位,此类矛盾容易引发,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转化为群体性上访事件,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二是治安矛盾。由于园区区域面积大,而且比较分散,职责内容涉及面广,对治安矛盾的排查中存在疏漏,因此,必须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共同进行排查处理。越来越多的企业进驻,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企业陆续开工建设,工地上的务工人员、闲散人员也随之而来,造成流动人口大幅增加,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