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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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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论文

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1篇

员工培训是提升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为企业提供战略人才、培养优秀员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知识时代背景下,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演变为人才之间的竞争,也就是说谁掌握了优秀人才谁就能在市场中占据主动。从全局来看,几乎每个企业都会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但是就活动所取得的实效进行分析,通过参与教育培训后员工的综合素质并没有显示出较大的提升,这与基层企业教育培训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基层企业要提升教育培训活动的质量,发挥教育培训的最终目的。

2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虽然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员工教育培训机制,但是就教育培训所取得的效果来看: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质量与预期的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为:

2.1教育培训的目标不明确

虽然基层企业每年也会组织员工教育培训活动,并且人事部门也会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培训过程中往往会将培训重点放在如何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以及培训的课时完成情况,而忽视对培训内容的具体效果分析。就当前基层企业员工培训的内容看,其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没有建立与基层企业生产要求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其更多的是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没有建立与员工综合素质提升相关领域的教育培训,结果导致员工对教育培训的认知停留在提升职业技能的层面。

2.2教育缺乏系统性

目前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系统性,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更多侧重于短期技能培训,对员工进行突击培训,忽视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的结合,也就是企业需要什么方面的人才,企业就开展什么方面的临时培训活动;二是基层企业员工培训缺乏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很多企业忽视思想政治教育,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实效,因此他们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时不认真执行,更多的时候将其赋予表面化、走过场。

2.3基层企业员工培训激励机制不健全

基于基层企业的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企业员工培训激励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比如目前基层企业只是将员工教育培训活动作为企业管理的单独机制,而没有与企业员工的职位晋升、薪酬待遇等挂钩,导致员工参与员工培训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很多企业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时采取的是聘请相关专家、讲师等对员工进行授课式培训,员工在下边被动地听,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培训模式必然会影响培训的质量。

3提升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质量的具体对策

3.1建立明确的员工培训目标

基层企业在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时一定要将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与短期发展需求相结合,制定明确的教育培训目标,具体而言就是:一是要建立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相结合的培训。制度与企业文化是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也是开展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开展制度与企业文化才能保证员工的素质符合企业的发展;二是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的培训。开展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是提升培训质量的条件,只有提升员工的技能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基础;三是政治理论与思想认识的培训。思想政治教育是宣传与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因此企业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

3.2完善基层企业员工培训教育体系

首先要建立系统的基层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流程。基层企业在开展教育培训时一定要站在战略高度对教育培训的流程进行规划,保证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活动纳入到企业的统一规划中;其次建立差异化的基层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基层企业在进行员工教育培训时,在选择培训内容时一定要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人员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在制定教育培训规划时一定要多与其它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其它部门对人才方面的要求;最后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评估机制。将员工教育培训的结果进行及时地总结与评估,实现教育培训价值的最大化。

3.3丰富基层员工教育培训方法

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2篇

煤矿“三违”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中有多种说法,有大“三违”、小“三违”等多种说法,其中较为正确的煤矿“三违”说法,主要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个方面,另外,在煤矿“三违”中还附带一个“三不伤害”的说法,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伤害。总之,在煤矿“三违”范畴中,就是要严禁在煤矿生产中违章指挥,严禁在煤矿生产中违章作业,严禁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

2.煤矿“三违”的危害

毋庸置疑,煤矿“三违”的危害是巨大的,总结归纳出煤矿“三违”共有五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害个人,即伤害煤矿工人,伤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危及他们的生命;二是害家庭,无论是煤矿工人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还是生命危机,都会直接影响他们家庭的幸福,让原本圆满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三是害集体,同时一个团队到井下从事采煤操作,如果个别人因为违章操作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而受伤乃至丧命,这一个集体都会蒙受巨大的阴影,带队作业的直接责任人都会受到牵连和处分;四是害企业,一旦煤矿企业发生事故,轻则受到处罚和整顿,重则关闭停产,甚至直接取缔,永远不许再启动,无异给企业带来了重大的、无法弥补的损失;五是害国家,有目共睹,每一次煤矿事故,各级政府都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尽可能让每一位能够生还的生命得以生还,在事故抢救的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都会给国家增添很大的负担。总之一句话,只有明确知道了煤矿“三违”的严重危害,才能真正确保煤矿“三违”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3.制定煤矿“三违”教育培训方案的着力点

3.1高标准严要求,规范生产行为

在制定煤矿“三违”教育培训方案之前,一定要把“高标准、严要求”六个字醒目地告诉煤矿生产工作人员,这一高标准包括正确的生产指挥、科学严密的安全生产作业、详实具体可行的劳动纪律等,这些方面都是《方案》中重点教育学习的内容,而且是“铁打”的、必须学习牢记的内容。同时,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上也要用心思、下功夫,其实就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操作流程,必须要在教育培训方案中列仔细、讲明白、科学实践。

3.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警示教育

教育培训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在思想上得不到改变,就无法指导正确的安全生产行为,所以说,在制定煤矿“三违”教育培训方案的时候,一定要千方百计地把安全意识提升作为重要的教育培训内容融人到方案中去,而且在每一次的教育培训工作中都要固定包含安全意识、安全思想、安全认识等相关学习培训内容。同时,为了强化教育培训效果,增强说教氛围,还要在教育培训方案中列人警示教育的板块,就是要把已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案例引人课题,引人培训教育体系,从而以做效尤,达到警示的效果。

3.3铭记安全法纪,严守安全规则

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也是如此,就是要充分发挥法纪的震慑作用,让每一名煤矿生产工作人员都高度明白一个几千年来的真理—“官法如炉、神目如电”,无论是哪一个、哪一位,只要是因为煤矿“三违”而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那么就要被绳之以法,就要银挡人狱,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和惩戒。那么,在制定煤矿“三违”教育培训方案的时候,就要把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融人到教育培训内容中来。先说大、再说小,那么安全法纪铭记明白之后,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因为有了安全法律法规的提醒,所以在教育培训的时候,安全操作规则、规程就更容易接受,学习的态度也会更积极。

3.4建立提醒机制,常态安全教育

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是一个特殊的安全教育体系,其根本区别就是需要融人更多的提醒标识、提醒机制,例如在每次煤矿工人人井的时候都会有“生命重于泰山”、“安全为天”等重要警示,其根本原因是煤矿工人的工作比较辛苦,在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下,人的思想就会进人疲态、就会产生习惯性的麻木,这时就需要在制定煤矿“三违”教育培训方案中,融人提醒机制、建立提醒机制、实施提醒机制。另外,在煤矿“三违”教育培训中,必须要抓好三个“重点”,一个是抓好重点区域,就是要在煤矿的易发区域、多发区域中,加强工作力量,实施重点防护,增加检查的次数和频次;另一个是抓好重点部位,就是在容易出现“三违”行为的工作岗位,工作部位.都要进人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掉以轻心;第三个是重要环节,主要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流程,比如打眼、放炮、运煤的溜子等都属于这一范畴,都属于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要在生产工作中严格抓好,确保万无一失。总而言之,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必须要保持一种常态、坚持一种恒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煤矿“三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折不扣地的抓好、抓牢、抓出成果。

4.总结

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3篇

(一)社会教育培训需求相当旺盛社会教育培训面向各年龄段群体,尤以青少年需求最为旺盛。调查显示,福建省在校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情况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中小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热度越高;越是教育教学质量高的优质学校,学生对社会教育培训的需求越强烈。二是在校学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时间段主要是周末或者寒暑假,也有相当部分学生利用晚上参加学科晚自习辅导。三是在校生参加社会教育培训的年龄段,小学人数最多,初中次之。

(二)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呈多元化发展态势从培训类型上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课程设置多层次、多门类,主要有语言类、文体类、文化补习类、兴趣特长类、考证过级类等,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从审批情况来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由教育部门审批,教育咨询类公司主要在工商部门审批,还有一部分技能类的培训在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实力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市场目前进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形成了国际知名培训品牌、跨省连锁培训品牌、本土培训品牌“三足鼎立”态势。从规模上看,福建省教育培训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正规军”,即由教育部门审批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或培训学校;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教育咨询公司;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技能培训学校。二是“游击队”,即散见在社区的小机构、“小作坊式”的补课教室,这些小机构满足了部分家长就近补习的需求,但没有在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很难监管。三是“个体户”,即部分教师在家中自办的补习班,或个体经营的托管机构,更难监管。

(三)多种因素催生社会教育培训市场火爆场景

1.家长对子女殷切期盼,望子成龙,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2.高考、中考的指挥棒没变,“一考定终身”的评价体系没变,导致众多学生投入社会教育培训中;

3.教育资源不均衡与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补充;

4.禁止学校集体补课为社会教育培训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5.就业竞争逐步前移为学业竞争,社会对课外辅导的需求日益强烈。

(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具有“双刃”作用近年来,在社会需求的强力拉动下,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学生为服务对象,推出名师一对一、晚自习作业辅导、学科课程辅导、艺术特长培养等培训班,满足了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高了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同时,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高薪引进公立学校在职教师为领衔名师或兼职教师,招聘大学毕业生或公办学校退休教师为专职教师,解决了大批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据业内人士估计,仅福州市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就超过5万人。但是,随着社会教育培训行业的迅猛发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负面影响也逐渐凸显。第一,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提高学习成绩为主要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开展补课活动,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二,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各类预科班、衔接班、学科辅导班、一对一名师辅导班等,大搞提前授课、超前教育,影响孩子的发展后劲和持续竞争力,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第三,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以名师猜题、提高学生成绩、保证考上重点学校等为噱头开展招生宣传,助长了为应试而学习之风。第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不菲,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以福州市晚自习辅导为例,一般大班全学科辅导收费每科每小时为50元、小班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70元,一对一辅导每科每小时收费200-500元不等。厦门、泉州等地收费更高。第五,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以名师为噱头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广告迷惑学生家长。有的专家名师仅仅被聘为顾问,并不负责直接授课,有的只是举办过几次讲座或公开课而已,真正负责授课的教师往往只是普通的大学毕业生,甚至是一些在校大学生。

(五)政府部门积极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先后出台了有关民办非学历教育的政策法规,以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如福州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资金要求、教师资质及审批程序等做了统一规定。厦门市湖里区、海沧区、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以及蕉城区、邵武市等也制订了有关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文件。各地还通过年检、专项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厦门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组织街道、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年检,同时将年检结果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泉州市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坚持严格审查、依法审批,鲤城区、丰泽区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和民办学校收费检查。福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无证办学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不定期公布无证办学培训机构名单,向全市学生及家长发出《抵制“黑培训”,远离教育欺诈———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避免黑机构损害整个培训行业声誉。

二、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政策定位模糊,管理部门职责不明2002年出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民办学校后,才有权依法从事教育培训。《民办教育促进法》还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国务院至今未就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制定“另行规定”。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但目前国家对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也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由教育或劳动部门审批,哪些培训机构应该按照营利性培训机构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管理部门职责模糊不清。

(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多头,责权不一致难以监管到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涉及教育、工商、民政、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出现多头都难以监管,导致社会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乱象。主要有:

(1)无证办学培训机构难以取缔。受利益驱使,各种无证办学机构仍层出不穷。

(2)超范围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大量教育培训机构以教育咨询或教育科技公司为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但实际从事的却是课程辅导,超出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

(3)擅自设立教学点。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在申请办学许可证后,往往随意开设分支教学点,这些教学点的办学资质没有经过审批,在办学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很大隐患。

(4)师资水平不达标。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大量聘请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充当“名师”,这些培训教师往往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也没有什么教学经验,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5)乱收费。目前福建省物价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采取成本核算、物价报备、公示收费的收费制度。但受办学成本影响,一些培训机构随意调高收费标准,也没有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6)虚假广告,退费纠纷多。一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并未经审批,往往打出名师授课、一对一教学等虚假广告,作出“保校、保线、保分,无效全额退款”的承诺,迷惑家长和学生,产生大量退费纠纷。

(7)转让频繁。一些中小型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频繁转让,不仅转让办学资格、办学场所,还连带转让学生,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政府部门工作衔接不够,影响了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近几年来,福建省教育、工商、民政、消防、税务、公安等部门在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清理整顿无证办学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各部门间配合不够,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媒体刊登教育培训广告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无证办学机构的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培训机构教材审查把关不严,没有明确哪个部门负责审查,造成教材的实用性难以保证;对无证办学机构的非法所得查处执行主体不明确,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具体执行没收黑机构的非法所得;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协调不够,许多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没有按有关规定到同级民政、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监管困难;收费投诉案件处理不尽如人意,工商部门对社会教育培训收费仅仅是登记备案,教育部门虽然负责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但对收费投诉案件无力查处,消费者一般只能通过有关合同提交司法机关审理。

三、对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一)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存在与发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优质教育的追求和全球竞争愈演愈烈,校外培训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放眼全球,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纷纷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引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从国内来看,浙江、安徽、济南、西安、宜昌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措施。校外培训是学校主流教育的一面镜子,它的兴起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校主流教育的反思。政府不应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过于排斥,而应理性细致地思考如何通过改革考试制度,改革单一化评价方式来抑制社会教育培训需求,规范社会教育培训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我们必须理性看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既不应把它看作“洪水猛兽”而加以限制,也不应对席卷全球的校外培训风潮漠然视之,而应该采取积极的、理性的态度做好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非常重视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2012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北京市、江苏省、成都市等省市先后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各市县也出台了一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但这些办法从总体上看,尚不够完善,特别是在省级层面,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针对福建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管理上存在的职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出台各级政府部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教育、工商、民政、劳动、税务、消防等各部门职责,也可参照北京市、宁波市等地做法,对培训机构的资质由机关业务部门实施前置审批。

(三)加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由政府牵头,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卫生以及教育、劳动、文化、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全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行动。对现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无证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基本达标与不达标进行梳理,对经过扶持有望达标的机构,应引导其走上正轨办学渠道,对小规模的无证办学点,可采取与正规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等形式,在引导中促使其规范发展。各前置审批部门每年要对经批准举办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评估和督导,督促其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质量,年检评估结果给予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年检不合格的,由前置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由机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办学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补助。建立教育培训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行业信息交流、业务协作,引导制定高质量的行业标准,使教育培训行业走向良性有序的发展道路。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教育培训行业从业者、培训机构和培训学生的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培训行业综合信息网站,及时公开行业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相关动态等,供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属地管理机制,由乡镇、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巡查,发现无证办学行为,由乡镇、社区予以取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教育、工商、消防、公安、民政、税务、城管、电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研究,互通信息,共同推进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赋予有关部门执法权力,由政府明确交工商、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违规办学行为予以取缔,对非法所得明确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严禁举办小升初、初高中衔接培训班,搞超前教育。严禁公办学校教师为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扰乱公办学校教学秩序。严禁社会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广告或夸大宣传,凡在市(县、区)级以上媒体培训机构广告,必须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公司不得从事课程辅导,教育培训学校(中心)不得擅自设立分教学点等。

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4篇

一、建立培训市场的理论依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培训定义为:为达到某一种或某一类特定工作或任务所需要的熟练程度,而计划传授所需的有关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训练。

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市场的概念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今天我们所说的市场,不仅是商品交换的场所,而且还是一种运行机制或调节手段,市场的本质体现了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

在培训活动中是否存在交换关系,培训活动是否具有产业性质是能否形成培训市场的关键所在。

(一)培训活动中的交换关系

一个市场的形成,最主要的条件为是否存在着买方和卖方,买方和卖方之间是否存在着交换关系。

从培训活动的本质上讲,它是一个传授知识与技能的活动,交换存在于这个活动当中。

首先,社会(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培训领域交换的利益实体,是培训需求的一方,即买方。培训机构是办学实体,是提供培训的一方,即卖方。在培训活动中,受训者必须交纳一定数目的培训费,从而使资金流向培训机构,同时也使受训者获取了参加培训的权力。经过培训增长了知识,提高了技能,增加了在社会竞争的能力,这是培训活动中存在的一种交换关系。

其次,培训是传授知识的过程,同时也是教与学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教育工作者的劳动实现的。在当今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工作者的劳动仍然是一种谋生的手段。教师通过自己智能和体能的消耗,向学校和学生提供了服务,同时也获取了相应的报酬,实现了劳动价值的交换。

再次,发展教育事业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每年都提供大量的教育经费,通过设立培训机构,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及地方政府也投入大量资金推行或举办大量带有公益性质的培训和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所开展的培训。国家通过教育投资,开发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综合国力。国家既是培训活动的投资者,也是培训利益的获得者。

可见在培训活动中,存在着国家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交换关系。其中国家、社会、个人既是教育资源的供给者,又是教育资源的需求者;培训机构既是教育资源的供给者,又是产品的生产者。在培训活动中存在着供需交换和价值交换,为完成这种交换必然存在一个市场,通过市场,使社会、教育部门和个人之间实现价值交换和供需交换。

此外,教育交换与物质交换相比,教育交换更为复杂,有其特殊的规律性。首先,教育培训活动与一般商品活动的目的不同,教育不仅具有经济功能,同时还有政治功能、社会功能和育人功能。教育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为目的。第二,教育培训交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交换。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在人才形成的过程中,虽然教育起了巨大的作用,但人才并不是教育的独立产品,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培训者不属于培训机构所有,培训部门也不能把受训者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到劳务市场去出卖。

总之,培训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培训机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必然与社会其它系统发生交换关系,这种供需和价值交换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培训市场就是完成这种交换的场所。

(二)教育培训的产业性质

教育培训活动的产业性质是由它的资源消耗性,生产性和可经营性所决定的。

1资源的消耗性。

开展培训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师资和教育管理者、教育经费、时间与空间等,这些教育资源在培训活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消耗。

2生产性和服务性。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受训者的素质。经过培训的人,会导致个人价值的增长,一旦所学知识运用于生产,便会创造价值。在实际生活中经过培训的人比未受训的人就业机会更多。

3可经营性。

培训机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绝大部分办学机构自负盈亏,自主办学。培训机构的生产和经营就是通过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效结合来创造价值,发展壮大自己。

承认教育培训活动的产业性质,并不是把学校当企业办,并不是只强调经济规律,而不顾教育规律。它的实质在于明确教育部门与社会其它部门的交换关系,社会上的任何部门要想得到教育服务,就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培训机构要想在社会上发展壮大,就必须接受社会的选择,培训机构要有经营意识,要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

教育培训的产业性质与教育培训市场紧密联系,既然教育培训是产业,就得进入市场。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就是要通过市场的调节,来达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培训市场的概念界定

市场体系是一个大系统,是由许多专门市场组成的,培训市场是社会主义统一的大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教育所具有的产业性质和培训活动中的交换关系的存在体现了市场的特征。只是由于我们没从本质上去认识它,因而也没有形成相应的理论。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又是交换关系的总和,也是一种运行机制,它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因此,我们对培训市场的理解也不能过于狭窄。目前很多问题正在争议之中,给培训市场下一个定义确实比较困难。从一般的表面概念上界定它,培训市场是以与职业相关的知识技能的提供和需要为交换内容的市场。从深层次界定它,是指培训活动的运行机制或运作形式,是围绕着培训所发生的交换关系的总合。

培训市场本身也是一个小系统,它是由培训信息市场、培训教材市场、培训生源市场、培训师资市场等构成。

培训市场既可以作为单独存在的市场,又可以作为劳务市场、人才市场、科技市场的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是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科技市场成熟与完善的标志。

三、培训市场的本质

揭示目前业已形成的培训市场的本质,是我们认识问题的深化和具体化。具体地说,现阶段培训市场本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商品--市场"层面

精神商品与物质商品一样,都凝固着人们的一般劳动,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从使用价值来看,参加培训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知识与技能,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身的价值,增强竞争能力。从交换方式来看,知识与技能进入市场后,最简便易行的方式是以"货币"为手段进行交换。要想获得某一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就得交费参加某一培训机构的学习,这些现象的存在充分表明了知识与技能等教育产品已具有"商品货币"性质了。

(二)"不完全"--"不成熟"层面

在一般市场中,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但在培训市场,有时却不能执行,有些类型培训的学费并不反映教育成本,也不反映教育价值和效用大小,学费并不完全成为调节教育供需均衡的杠杆。

竞争是市场运行的动力源泉,是市场的最基本特征。然而在培训活动中,国家为了全社会共同利益对某些培训项目进行某种程度必要的垄断和干预;某些行业本身就具有垄断性,使培训市场中的竞争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程度内。

培训市场从萌芽、发育到完善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对培训市场的认识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事实证明,现阶段的培训市场不论从性质作用意义上,还是从程度范围上看,都是不成熟、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在培训市场的界定不明确,发育不平衡、机制不完善、管理不得力,一些培训机构收费不合理,个别学校教育质量低劣,甚至还有以学经商的现象存在。上述种种原因表明,目前培训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虽已初步形成,但是不成熟、不完善。

四、建立培训市场的可行性分析

培训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结构的变革,市场体系的发育,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这一系列现实背景,是培训市场得以启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教育是政治经济的反映,教育体制总是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一旦经济体制发生变化,教育体制也必须相应地进行改革。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对社会主义理论认识上的深化。这一重大变化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带来了深刻变化,也对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理所应当地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成人教育是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联系最紧的一种教育类型,经济领域中的一些基本运作方式,同样适用于成人教育领域。其中建立成人教育科技市场、成人教育生源市场、成人教育人才市场、成人教育培训市场等一批成人教育市场,是成人教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成人教育与市场经济体制接轨,才能使学校面向社会办学,同时也使社会能够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学校的活力和动力才能得以增强,才能更好地发挥成人教育直接有效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这是培训市场得以形成的动力与源泉。

其二,劳动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为培训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能。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是我国企业制度的重大改革。这一变化促进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往那种国家包分配,用工终身制等劳动用工制度必将被聘任制、合同制所代替。企业有权选择职工,职工也有权选择企业和工作岗位。需要学习,要求培训已成为职工获取新的工作,更好的工作、更高的工资、职务晋升的必要手段和途径。这种培训是个人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觉自愿地参加,在经济学上称为"个人人力资本投资",只有当个人经过投资,而获得了收益成为可能,个人才会到培训市场寻找培训信息,参加培训。所以说,只有职工真正拥有了选择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的自时,职工培训市场才能形成。

其三,建立培训市场是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成人教育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学校缺乏办学自、奉命办学、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地利用和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来规划和设计成人教育,已成为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转变行政管理职能,下放权力,使学校真正成为办学的实体,建立以竞争为手段,以提高效益,优化结果为目的的运行机制(市场体制),已成为成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在这种背景下,培训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成为必然,它的出现可以使成人教育按市场的需求办学,使市场调节成为管理成人教育的重要手段。

五、北京市培训市场的现状分析

(一)北京市培训市场的主客体

据统计,北京市目前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84所,成人中专校142所,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136所,此外还有近3000所乡镇成人学校、村办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中心。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培训体系。每年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在各类成人培训机构中接受培训。可见北京市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卖方市场和一个潜力很大的买方市场。对于这个客观现实,我们只有正视它,承认存在,研究规律,因势利导,促使其不断发育和完善。

(二)北京市培训市场的专业设置

目前北京市成人教育培训市场所开设的课程大体分为四类,即文化补习类、外语类、艺术类、职业技术类。

文化补习类的主要对象是准备参加各类考试的人,如高考补习班,成人高考补习班,自学考试辅导班等;外语类主要以英语、日语为主;艺术类主要包括书法美术绘画、器乐声乐、舞蹈体操健美;职业技术类主要以美容美发、烹饪、服装剪裁、装璜设计、计算机操作、家政、家电维修、财会和汽车驾驶等。

当前,北京市培训的市场化趋向明显加强,除文化补习仍保持相当的热度外,职业培训越来越面向劳动力市场需要,面向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变革的需要。培训方向明显呈现以下特征:

(1)职业培训的专业多为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专业;

(2)办班方式灵活多样、讲究速成,见效快。

六、关于促进北京市培训市场成熟与完善的几点设想

(一)做好建立培训市场的基础工作

1认真搞好办学体制改革,这是建立培训市场的前提。必须切实地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改变政府对教育事业包揽过多的状况,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应在政府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或由社会各方面和公民个人联合举办"的精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外友好人士来华合作办学或单独办学。

2落实培训机构的法人地位,保证培训机构的办学自,这是建立培训市场的内在基础。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培训机构的发展创造一个较为适宜的外部环境,促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办学实体,使其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下自主办学。就目前而言,培训机构应享有招生自、设置专业自、制定收费标准的自、用人自和对外交流权。

(二)建立和完善培训市场体系

1加快筹建我市培训信息市场。目前北京市培训市场体系还不十分健全,其中培训信息市场是较为薄弱的一环,应加紧筹办,发挥其培训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为中介,建立全市成人教育培训信息网,把企事业用人单位、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机构、普通教育培训机构纳入信息网,开展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咨询服务,使之逐步完善。

2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培训市场开放的范围,目前首先应开放政府计划调节之外的培训领域--即社会培训领域。其次是系统内、企业内部培训,逐步扩大市场调节范围,逐步使中小企业内部培训的任务由社会培训机构承担。

3在培训市场的组织方式上。组织与筹建培训市场时,要坚持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以无形市场为主的原则。在交换过程中应由目前的相互依附关系转向契约关系,使在培训市场中各方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三)加强对培训市场的宏观管理与调控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应当转变职能,由传统的行政指令性管理转为制定政策,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并行的调控体制,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教育培训论文范文第5篇

1.1培训项目为了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美国要求所有的医师都要上过急诊医疗服务体系课程[4],同时还规定了全职型的急诊医师不仅需要大量的急诊知识,还需掌握整个急诊医疗服务体系的知识。为此,美国急诊医学委员会(ABEM)、美国急诊内科医师学院(ACEP)、急诊医学住院医师导师理事会(CORD)、急诊医学住院医师联合会(EMRA)、急诊医学住院医师评议委员会(RRC-EM)、学院急诊医学协会(SAEM)联合制订了急诊医学临床实践模式。急诊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包括内科、外科、创伤、心血管病、骨科学和产科学,以及对药物中毒和家庭暴力的识别和干预技能等,此外还应该加强其他非专业技术的培训,如计算机技术、客户服务、商业管理、咨询技巧等。美国每年有950名住院医师通过这项培训。美国急诊医学会还为住院医师提供各职业阶段的培训,以确保各地的美国民众都可以获得同样高水平的急诊医疗服务。而全美急诊专科医师获得批准的培训项目共有467个。主要包括:医院管理、临床法医学、临床药学、科研、重症医学、灾难医学、院前急救系统(EMS)、环境卫生、老年急诊医学、全球急诊医学等等。绝大多数急诊医学专科培训项目属于以下几类:院前急救系统(EMS)、超声、儿科急诊医学、全球急诊医学、科研、毒理学、重症医学、医学模拟、医院管理、医学教育、灾难医学和运动医学。

1.2资金保障专科医师在急诊培训期间的工资大致与住院医师相似,约为每年6万美金,而这部分的培训项目基金一般不来源于联邦政府,而是由接受培训医师所在的急诊室工作盈利部分提供,另外,大多数受训医师都会参与科研工作,以获取一部分的劳务报酬。

2中国急诊医学教育培训体系

虽然我国的急诊医学起步较晚,但我们充分认识到急诊医学是一门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是临床各学科的基础学科。近10多年来,我国的急诊医学迅速发展,已形成了院前急救、医院急诊、危重病监护三位一体的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ergencymedicalservicesystem,EMSS)和一支由临床、科研、教学相结合的急诊专业人员队伍。但全国现有专职急诊医师仅约5万人,其中80%~90%为其他专科医师[5],且学历层次参差不齐。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急诊医学教育,尤其要做好毕业后教育工作。

2.1教育过程与美国不同,我国是从2010年才开始在上海先行试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医学生,将以社会人的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6]。根据其学历和培训医院的不同,开展2~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急诊科的培训。培训结束将统一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结业综合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考核合格者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证书,当然在此之前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时有部分优秀医师还能获得硕士学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上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了急诊专科培训基地。通过2~3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急诊科医师将获得更专业的亚专科教育,同时优秀的医师还将通过自身努力获得额外的博士学位。

2.2培训项目与美国众多的培训项目不同,我国专科规范化培训主要包括:院外急救(包含灾害紧急救援等)、院内急救(包含创伤、中毒等)和急危重病救治(ICU)三大类[7]。通过培训,希望达到掌握急诊病人的病情分级;掌握常见急症的症状鉴别诊断,对常见急症进行基本正确和独立的急救诊治;熟悉和初步掌握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另外在科研方面,能阅读有关急诊医学的外文书刊并了解临床科研方法,结合实践,写出病案报道和综述。值得一提的是,上海专科医师培训将有2个月的集中培训,这是培训的一大亮点与特色,主要包括:院前急救、基础生命支持、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高级创伤生命支持、急危重症抢救技术(血液净化,呼吸支持,有创血液动力学,急诊B超,营养支持,监测等)、灾害医学、急诊沟通技巧等等,为培养动手能力强、应变能力快的合格急诊科医师做努力。

2.3资金保障与美国不同,上海是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于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的财政补助力度。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社保基金增加划拨基地医院经费的长效投入机制。另外,为保障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海市多部委决定设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项经费,对于委派医院、培训医院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经费支持,使急诊医师毕业后教育能顺利贯彻进行。

3急诊医学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议

3.1加强政策导向虽然我们的毕业后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但这4年实践下来,我们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急诊临床医师。目前,急诊医学还属于紧缺专业学科,据统计,上海市二、三级医院急诊和ICU医护人员共有6022人,医师占29.5%,其中医师硕博高学历的仅占25.9%。上海市100所二、三级医院急诊年工作量达到914.27万,实际抢救和留观均超编制。工作强度高,人员配备不足,医护高学历所占比例偏低是目前的主要问题。所以更需要我们加强政策导向,加快政策扶持、加大毕业后教育培训的力度与强度,培养出更多学历高、医术精、医德高的优秀急诊医师。虽然政策的推行与执行过程中有些许障碍,但我们会贯彻始终,为培养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医师、为促进临床医师培训和管理法制化与规范化,为提升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和提高医院核心竞争而做出积极的作用。

3.2加强培训监督虽然在不同的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但我们希望结果是同质化的。所以对于基地的标准、培训的标准、考核的标准都做了统一的规范度量。如:急诊科相对独立的布局合理的急诊区域;科室设置与人员配置;医疗设备;医疗工作量;医疗质量以及师资条件都做了细致的规范。在培训标准里对于相关科室轮转计划,要求达到的培训目标都做了一一规范。在培训结束后将统一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结业综合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的方式。但好的培训计划还需要有力的监督机制,以求达到从“进”到“出”都规范同质的结果。对基地的督导、对师资的培训、对考试过程的全程录音……都是我们加强培训监督的保障。为使急诊医学教育培训体系越来越完善,我们一定会把监督机制落到实处,绝不走过场。

3.3加强急诊建设上海作为国际性特大型城市,老龄化突出,以交通工伤事故、化学事故和中毒意外伤害,以及群体性突发事件、气象灾害等引起的急危重症已成为威胁生命的重要因素。积极应对人民群众对急诊医学发展需求、提高急诊急救的防治管理和综合救治能力是政府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的迫切任务。目前我们已经完善了全市院前急救系统网络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另外,经两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已建立5个创伤急救中心、2个烧伤急救中心、3个儿科急救中心、2个心脏急救中心、2个核化救治中心和1个脑外科急救中心。例如,上海市东方医院形成了创伤急救院前、院内“一体化”的优良模式。考虑到地域分布和伤病分类,结合5+3+1规划实施,我们已经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全市覆盖,医疗救护基本实现“就近急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开展分类救护模式、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建立和应用,转运服务可实行预约或排队的服务制度以及加强救护车和急救装备配置,按每万服务人口不少于0.25辆的配置标准,确保救护车道路优先权,完善应急联动协作机制,确保急救专业队伍的建设和院前院内的序贯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