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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前言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与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具有品种多、数量大的特点,如何管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效能,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从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多年,参加过市教育局的固定资产检查小组检查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账实不符现象,如何解决账实不符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员一般不是“科班”出身的会计人员,而是从教师中指定的,这些人员往往在思想上认为自己是教师,不重视这一工作,觉得不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如何能管好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要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可从二方面解决,一方面,教育人事部门在招聘人员时不但要招聘教师,而且要招聘专业的财会人员,让专业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学校没有专业财务人员的情况下,在聘任固定资产管理员时,要考虑到人员的素质,让有能力,有责任心的教职工担任这一工作。
二、按学校规模灵活设置岗位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将学校固定资产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第二类:教学仪器和标本模型
第三类:电教设备
第四类:医疗器械
第五类:交通运输工具
第六类:生产设备
第七类:图书
第八类:办公、事务设备及家具
第九类:音体美劳设备
第十类:其他
(一)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一名总资产管理员和多名部门资产管理员。
总资产管理员要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账,不管具体实物,要与会计、各部门管理员做到账账相符。
总管理员的具体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构建计划;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4.具体办理、审核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等手续;
5.具体实施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6.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帐,对固定资产实行物量控制,定期组织会计、部门管理员核对帐目和实物;
7.对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部门管理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各部门管理员分别登记各部门的固定明细分类账和管好实物,做到账实相符。
部门管理员的具体职责:
1.参与起草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程;
2.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固定资产分布表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管理和登记;
3.申报购建计划;
4.参与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购建论证、招标、采购,并具体负责办理验收手续;
5.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本部门固定资产;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8.提出本部门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9.检查、报告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10.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二)规模较小的学校可只设一名资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账和管好实物,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根据物资特点灵活管理
课桌、凳及床铺等班级物资管理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反映学校整体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课桌、凳等物资属于第八类办公、事务设备及家俱,一般由一名管理员进行管理,由于使用人多,课桌、凳易损坏、变动频繁等特点,管理非常难。按照一物一卡制度,如果是3000人规模的学校,仅学生的桌、椅及床铺就要设近8000-9000张卡,并且这些卡每学期都要变,工作量非常大。从实际工作中看,有的学校虽然设了一物一卡,但也是物卡不符。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将每个班级的多张卡片合为一张卡片,学期开始时在一张卡片上登记一个班级使用的全部物资,期间有变动在卡上面进行登记,学期结束时按卡片登记的物资进行清查盘点,这样也达到了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
四、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教育局,应担负起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任务,每个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能力、水平不一样,一方面需要管理人员的自身努力学习,同时,教育局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提高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如可举办短期学习班、划分学习小组相互学习、对各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抽查等形式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
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交接制度
在实际财务工作中,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等账目人员交接都有交接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但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变更时,很少有交接手续,这也反映了一个重钱轻物的思想,在这种思想下,势必造成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现象。如建立了严格的交接制度,能区分责任,会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六、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建立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会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同财产总保管员对账一次,保持账账相符。总务部门每学期结束组织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账物相符。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各班级、处室和个人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评比。对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年限,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班级、处室和个人,要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
结论
总之,加强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充分调动领导、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及广大师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管理的最佳效应,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一定能开创出一片崭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本文对此进行探析。
一、高校固定资产标准及计量基础比较
(一)固定资产标准提高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高校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在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也不断提高,固定资产标准的提高,是顺应形势适应管理需要的举措。原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 元以上”。新制度标准提高为“单位价值在1 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在1 500 元以上”。
(二)固定资产分类变化
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科学进步加快、更新较快,不同研究领域需要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使得高校固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类别逐渐增多,高校对固定资产有了更精细、更科学的划分。旧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仅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几类。而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类别划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动植物”。这样的划分更加符合当今高校固定资产的客观情况。
(三)固定资产计量基础变化
旧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新制度则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弊端日益突出:教育成本不能根据实际支出来测算,不利于纵向比较,难以为教育收费提供合理依据。权责发生制,也称应收应付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所谓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是对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交易或事项的范围作出限制:一般范围内的情形采用权责发生制,如固定资产折旧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体现;某些特定业务如政府拨款、捐赠收入和奖励支出等事项仍采用收付实现制。这样既能避免收付实现制的弊端,又降低了改革的难度。如果高校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一些业务的核算会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或是核算成本过高,反而不利于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比较
(一)高校固定资产核算科目设置变化
在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有显著变化,从而导致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也随之变化。如新增一些会计科目、取消一些会计科目。原会计制度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只设置“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科目。新会计制度新增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文化文物遗产”等科目,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
(二)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变化
旧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一直以原值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这样使得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日渐损耗的事实被忽视,没有将固定资产的价值逐渐转移,虚增了账面资产,不能客观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利于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而新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应该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高校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时,应借记“资产折耗”,贷记“累计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均衡分摊资本性支出,能更合理健全教育成本核算,能够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客观情况。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固定资产只以净值反映在财务报表上,不再虚增资产减值。
(三)基建会计纳入核算
在旧会计制度下,高校与基建相关的资产负债都不在账上反映,未竣工的固定资产不入账。目前许多高校在大力搞基建,旧制度无法客观反映高校在建工程的资产价值,使得会计信息严重缺失。新会计制度将基本建设相关资产、负债纳入核算体系,增设了基建相关会计分录,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如高校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的,或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购建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另外,固定资产改扩建、高校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部分也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四)高校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比较
当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情况时,新旧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也不同。在旧会计制度下,直接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处置与企业趋同,即应先将处置时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置固定过程中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税费,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和借方。最后如为清理净收益则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应交非税收入”科目,反之,如为净损失则转入“其他费用”科目。
(五)高校固定资产盘存核算比较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校于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固定资产在账面上没有记录,则为固定资产盘盈。高校固定资产盘盈,旧制度按照资产重置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新制度则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转入“其他收入“科目。同时做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高校盘亏的固定资产,旧制度按照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新制度则将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累计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查明原因后,经批准可按不同原因分别转入“其他费用”、“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同时做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
三、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建议
(一)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目前许多高校没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般由财务部门或后勤部门管理。而固定资产占高校资产比例非常大,应当设置专门的部门管理固定资产。如高校可以设置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三级管理模式,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队伍建设,经常参加固定资产管理、新会计制度的培训,强化对外交流,吸取先进的固定资产管理经验。
(二)加强新制度的学习
新制度较之旧制度,在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上有了较大的变化,高校财务部门同资产管理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相关部门人员掌握新核算方法,完善相应的数据登记,能够对新会计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应当提高管理意识
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产生的影响是正面、积极的,这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应当以此为良好契机,认真抓紧落实。领导应带头重视固定资产管理,成立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扭转原来“重钱轻物”的思想,使得高校所有人员从思想上意识到高校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同时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绩效考核标准之一。
(四)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只有制度健全方能有章可循,缺乏严格的制度,到头来也只是一纸空谈。在这个方面,有些高校做得很到位值得借鉴。如有些高校内部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部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得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到使用、报废,每一步骤都有章可循,管理有序,手续严密,避免了许多闲置和浪费。
(五)重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摘要:国家对现代于教育事业的建设十分关注,各类学校的兴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各个学校之间的竞争也十分激烈。高中作为各类学校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从各个方面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适应时代的发展及社会形势的变化。本文简单分析了高中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几点强化财务管理的措施,为从事高中学校财务管理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高中学校;财务管理;问题;强化措施;研究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各种性质及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均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及发展的压力。教育体制也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有了新的变化,高中学校作为现代教育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单位之一,其在管理方面也需要不断的改进管理方式,优化管理制度,并保障其落实到位。其中财务工作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学校的财务管理需要具有更好的水平,才能够适应现代的发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高中学校的财务管理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行,需要引起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对该类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高中学校财务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
由于学校的性质较为特殊,某些高中学校的财务制度方面存在较多的缺点,如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没有严格的管理,也没有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或者管理不规范,在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时,会出现较大的误差,账目中的数据并不能够准确、完整的体现出固定资产的价值,账目与真实情况不一致。
2.乱收费现场严重
乱收费是现代学校较为普遍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收取补课费和重复收费。国家对收取补课费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是严令禁止的,但是学校出于某些原因,如提高升学率、增加运营经费等,还是会以家长委员会的方式向学生收取费用,数量不等。有些学校在开学时已经收取了各项费用,在学期中间或者结束时,会再次收费,包括书本资料费等。
3.经费赤字问题
经费赤字逐步演变为现代高中学校财务管理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国家针对对高中学校收费情况,出台了新的政策,取消了几项费用,包括每生每学期60 元的计算机工程杂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的学费等,示范性高中不允许招收借读生等,高中学校预算外的收入大幅度降低。而教师的薪酬待遇在不断提升,许多高中学校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基础建设,包括购进电脑、整理操场、引进多媒体、改善校园环境等,因此出现了财政赤字的现象,需要引起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视。
4.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高中学校领导均将工作重点集中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而对于财务管理工作则较为忽视,且对于财务管理的概念较为模糊,完全不了解财务管理的相应事务。由于其一般是从教育一线选拔的人员,也没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技能,缺乏系统的财务理念,往往只注重经费的使用、费用的支出及流动,对于其他的固定资产没有科学的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缺陷也无法及时发现,在执行制度时无从下手,或者财务制度没有科学的依据,使得财务管理达不到良好的效果。
二、相应对策分析
1.政府应加大对高中学校的财政投入
现代的地方政府对示范性高中学校的政策是使用财政投入全部支付人员的工资,但是学校教职工岗位津补贴则需要学校依靠其他的途径自行解决,因此学校需要自行筹集资金,支付学校办公、水电等各项费用,保障学校能够正常的运行,负担较重,因此也衍生出了乱收费的现象。地方政府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持续对教育事业给予财政支持,保障学校的经费充足,保证学校的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各项运行才能够更加稳定,也能够减少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且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的问题。
2.树立财务管理意识
学校的领导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认识对于学校财务管理质量及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意识越高,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则越顺利,且效果就越好。因此学校领导需要强化对财务管理知识的了解,并树立强烈的财务管理意识,真正深刻的认识到学校财务管理的意义及重要性。要不断的学习财务知识,在各项活动中自觉的融入财务管理的理念,降低运营成本,或者直接引进相应的财务管理人才,做好固定资产及其他方面的财务工作,保障制度的执行力,将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财务制度是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且规范操作的基本条件之一。高中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较多,包括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结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在构建与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基本情况及本地的经济形势,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方式,使得该制度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及实用性,真正将制度落实到位,达到良好的效果。
4.做好伙食费的管理
学生食堂伙食费成本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辅材料费用、燃料费用、水电费用、食堂工作人员薪酬、各项小件用品的购进、设备维修费用。如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如大型设施、设备等,该费用支出应在学校基本设施建设预算中安排,购置设备的费用和折旧不属于食堂经营成本的范围。学生食堂的用水、用电、用气的计量需要具有独立性,与办公、教学、宿舍等区域分开。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学生食堂招聘工作人员需要遵守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的基本原则,减少人员开支,并提高工作效率。要根据国家用工制度的规定,结合学生就餐人数,确定需配置的工种、岗位和工作量,鼓励学校将富余人员选派到学生食堂工作,尽量减少临时聘用人员。
三、总结
高中学校的性质较为特殊,本质上区别于一般的盈利性企业,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许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学校的特色、当地的经费及情况、国家政策等,十分繁杂,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本文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高中学校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解决措施,但是在实践的管理中,还需要学校的财务人员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综合把握,不断探索,总结出适合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方式,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使之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杰.浅析高中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会计师,2013(19):27-29.
[2]张荣静,高先春.浅谈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课程(下),2011(11):184.
1 对学校教育装备工作的认识
装备资产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备管理与一般校产管理相比,又有其特殊性。做好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首先要认识到装备工作不是一件单一的、孤立的事情,至少包含校产校具的装备建设、管理、应用3个方面,三者相辅相成。一方面,装备目的就是为了应用,要充分发挥其应用价值,同时要做好管理,发挥装备的教学保障功能;另一方面,管理可以保证教育装备的有效性、针对性和计划性,同时也是为了促进装备的充分应用,提高其利用率;此外,在装备得以充分应用的同时,装备管理、装备建设,包括制度建设也必须相应同步跟进,使之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适应装备工作发展的要求。
2 装备管理是学校校产管理工作的重
要方面
从资产管理角度来看,装备首先是“物”,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应纳入常态化的校产管理范畴。学校校产校具的管理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财的管理,二是物的管理。财的管理包括校产校具的采购、入库、赔偿、报废等;物的管理包括所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及建筑材料的保管、维护、维修、使用等。
校产校具的管理既要“管”还要“理”。管是管好学校的财和物,管要管得井井有条,保障学校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理是理出所有的东西,有用的要物尽其用,没用的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报废报损手续,为教育装备设施更新提供依据。要做到制度先行、规范操作、科学管理。
2.1 制度先行
学校校产、装备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一般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继承与创新的原则。许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贴近学校工作实际、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有很好指导和规范作用,可操作性强,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积极作用的规章制度,应予以保留,以保证学校管理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比如,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般都比较完备、科学,应该继承。同时,学校管理制度也要适当增加、修订和创新,以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变化,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电教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和图书馆的管理制度等,就需要重新修订、调整和重新制定。
2)依法治校与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学校管理所涉及的人、财、物等诸多要素中,人是第一位的要素。制定学校管理制度,首要考虑的因素是教师与学生,要把他们的利益、感受、发展摆在第一位,因为学生是学校工作的对象,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教师是完成学校根本任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主要力量。学校校产、装备管理制度,就是要在“以人为本、主动服务于教育教学”的理念指导下,实现学校财产的有效管理、规范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校实施的素质教育、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校产管理制度的制订要体现出引导、促进、鼓励和方便全校师生的使用,而不仅是为了方便校产校具的管理,更不能限制、约束了师生的使用。
3)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相结合的原则。目前,学校的管理制度基本是实体制度,缺乏程序制度,使公开公平公正不能有效贯彻。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着全体师生的行为,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有特权。既然规章制度人人都要遵守,在修订学校管理制度时,就必须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有些规章制度不规范,有的比较模糊,有的非常空洞,有的文字不规范,有的条例易产生歧义,有的不切实际,有的非常繁琐、叠床架屋,可操作性不够。因此,梳理校产校具管理制度时,必须对不规范的制度予以修订、重建甚至取消。
比如,在本校的班级校产校具管理制度中,就规定“学期初配置,班主任签字,学期末检查核对,损坏赔偿”。同时,加强日常的“校产盘查”力度,严格执行“校产校具赔偿制度”,并且把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常规管理”评分体系和“文明班级”评比指标中。
2.2 规范操作
有了科学、规范、系统的校产装备管理制度,还需要学校领导和师生的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尤其是要注意校产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才能保证校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比如,每学年的财务预算,先由各个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一份“常州市第一中学设备采购申请表”,然后由校产管理员提交“学校已有类似的相关设备情况”,再由装备处调研、汇总后提交分管校长,校长室根据学校的预算总额、需求的轻重缓急等因素综合考虑,制订整个学校的财务预算报告。对于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突况,急需添置的设备设施,也必须按照规定填写“设备采购申请表”并进行审批。
1)对于设备的采购,学校一向遵循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常州市教育局装勤中心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方式,实行公开招标。对于小额的日常办公用品、维修配件、易耗品等,也是货比三家、公开信息、择优签约、长期合作,力求节约,学校的打印机耗材、家电设备维修等,都是采用这样的操作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学校文印室还实行了社会化运作,不仅节省了资金,还压缩了一个工作岗位。
2)对于校产、装备设施的采购结算和报销,学校积极实施“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即使有个别的、突发性的,学校单独采购,也要遵循2人以上一起采购报销的原则。
3)对于校产、装备设施的入库,更是由财务会计和校产管理员严格执行验收手续,核对物品、核对型号、核对数量、核对发票等。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的两个重要税种: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其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价内税,其征收范围是建筑业、服务业等大部分的第三产业;增值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成果,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现的增值额(销项税减进项税)作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价外税,其征收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外的第二产业。现今大部分发达的欧美国家都全面征收增值税,而且出口适用零税率,而我国第三产业服务业适用营业税,服务含税出口且无法享受退税的优惠,因此我国的服务业出口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限制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多样化的发展,商品和服务难以区分,导致征收税种难以界定。此外,由于营业税是就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税种,可能导致对第三产业营业收入的重复征税问题,并随着第二、三产业发展互相渗透,使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影响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有利于引导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在新形势下,逐步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展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拉开帷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营改增试点扩大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的范围已推广至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与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电信业也纳入营改增范围。2015年将继续推进营改增,力争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由此将带来800万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现在总量的两倍。
3、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现状
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一系列的通知、公告,从政策层面破解铁路运输业实施“营改增”的难点问题
主要有2013年12月12日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2013年12月18日了《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76号)、2013年12月30日了《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2014年1月20日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2014年1月21日了《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号)等文件,详细规定了铁路营改增过渡性政策、税率税目、计税方法、纳税申报、税款预缴、传递单流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这些规定,从政策层面破解了铁路行业实施“营改增”在制度执行上存在的难题,极大程度化解了铁路运输业实施“营改增”所面临的税务征管与稽查风险。
3.2、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营改增”系列办法,使全路同步实施“营改增”有了可操作性的制度遵循
由于铁路运输业具有货票全路联网性质,以及总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缴纳、铁路局和基层站段进行预缴的税收政策,需要全路制定统一的“营改增”具体运用指南,提高其可操作性,规避税务风险。制定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缴纳实施办法》(铁总财【2014】77号),主要是结合铁路实际,从操作层面进行了细化,提供铁路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的销售额及预缴基数确定、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传递流程、税率和预缴率、纳税申报时间等;制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铁总财【2014】78号),主要对如何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此外,各铁路运输企业结合铁路局、基层站段、控股合资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企业的“营改增”相关办法。例如,郑州铁路局制定了《郑州铁路局增值税票据管理办法》、《郑州铁路局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等,有效推进了铁路“营改增”工作在执行层面的规范有序进行。
4、铁路“营改增”税务管理存在的风险
目前,铁路会计实行分级核算制,资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收入来自市场,旅客运输、专业运输承运结算,普通货运分段计算,提供服务相互清算”的清算思路来确定各铁路局的实际经营收入。因此,铁路运输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应税服务种类繁多,“营改增”实施难度较大。其税收行政管辖与基层站段管理区域不一致,加上“营改增”初期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类型较多等因素,管控税务风险需要统筹规划。
4.1铁路运输业增值税发票使用风险
一是发票开具风险。受铁路运输组织和货票系统的影响,铁路货物运输使用11%的铁路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由各车务站段的货运员和行包员开具,他们不是财务人员,对增值税发票知识匮乏,对实际受票方往往界定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二是红字发票开具和退款业务,对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的政策掌握不清楚,存在着增值税专用发票错开及超期无法开具的风险。三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的风险。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铁路企业原始凭证要求保管15年,另外发票由财务科领取后发放各开票点,开票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发票的保管和传递上存在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和丢失的风险。
4.2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和转出风险
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规定:“纳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线路(不含隔离网)等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不得抵扣的资产而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按照以上规定,当基层单位的不可抵扣项目,如果未及时提出进项税转出,易产生多抵扣进项税的风险。所属运输企业物资段等单位,集中采购材料等物资并抵扣进项税额后,其他单位领用并发生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情形的,由领用单位将该进项税额转列成本,并给物资段转列通知书,由物资段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按照以上规定,当基层单位发生材料用于不可抵扣项目或用于就地缴纳增值税业务是,如果未向物资供应段及时提出进项税转出申请,物资供应段易产生多抵扣进项税的风险。
4.3增值税汇总纳税时限性风险
按照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汇总纳税的相关规定,基层单位预缴基数由运输企业收入部门于次月6日内提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预缴税款。因此,收入部门要及时提供预缴基数,尤其是预缴期是季度时,铁路总公司在北京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汇总纳税。铁路局收入部门在每月6日提供基数,基层站段(合资公司)按此基数到所在地税务机关报税、预缴税款和传递单盖章,然后由基层站段(合资公司)上报税务月报和传递单给铁路局,税务月报和传递单经铁路局汇总后,报铁路总公司,这一系列纳税活动必须在税务局规定的预征期内完成,否则将产生税收滞纳金,存在税收滞纳风险。
5、铁路“营改增”税务风险控制的应对措施
5.1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开票点的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和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郑州铁路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作废、红字发票、进项发票抵扣、保管等进行了规范,有效防范了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不当而产生的税务风险。例如,针对发票使用量大的特点,实行票据专人、专库管理,具体做法是:财务科发票管理员负责专票分发,建立票据总账和明细账;开票点以车站为单位向财务科请领发票,办理交接手续;增值税发票的交接手续与货运票据管理相同,设有票据交接簿;开票点由指定专人负责开票,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及收回的票据由开票人员进行整理,填记当日整理报告,并登记开具发票登记簿。通过健全制度,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完整。对实际受票人为第三方的情形,下发相关第三方开具专用发票相关文件,明确需提报现关资料明细,避免发票的虚开。财务部门会同货运部门、收入部门定期对段管内开票点的专用设备管理、发票管理、台账建立进行检查,对检查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其指定相应措施,不断完善增值税基础管理工作。铁路总公司减免税款核算正确。
5.2.加强进项税认证管理和申报工作
对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线路(不含隔离网)等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不得抵扣的资产而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办理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扫描、抵扣认证。根据相关业务,正确核算进项税,严格汇总纳税与属地业务的界限。财务部门对取得进项税建立台账,区分属地与汇总,可抵扣与不可抵扣,指定专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进行扫描,月底对取得的抵扣联与实际账务处理进行核对,避免财务核算的错误以及抵扣联发票的缺失。对于申报工作,财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在申报前做好开票点抄报税工作,根据收入部门的预缴基数,正确计算汇总与属地缴纳税额,及时申报当月预缴税款,上转汇总传递单及各种报表,确保总公司汇总缴纳工作的顺利完成。
5.3.加强税法知识培训,提升税务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