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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早改。交通运输部党组不等不拖,能改的马上改、尽早改、改到位。2013年7月31日,部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活动期间要办理的10件便民利民惠民的实事项目,目前已有8件完成,其余2件在2013年12月完成。在抓好10件实事的基础上,针对群众的反映,又集中办理了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保证金、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达成意见解决近30万名中国籍船员重复体检问题、规范因公出国活动等3件实事。
二是真改。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部党组坚决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部长杨传堂多次修改整改方案。部党组两次召开会议逐条审议研究整改方案。还先后两次征求各司局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共分3大类17项91条,既针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还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确保每项任务改到位、落到底。
三是带头改。党组带头自查自纠,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歼灭战。加强对会议的统筹管理、计划管理,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2013年部三类会议减少34%。严格文件简报管理,推行简报无纸化。部级简报仅留《交通运输部简报》1种,部内信息简报减少30%。印发的简报篇幅均在2000字以内。主动公示出访出国信息,减少陪同人员,压缩行程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除外事活动以外,一般不再安排公务接待。出差和调研轻车简从,有时只带秘书,不安排记者随行。到基层单位调研一律在单位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严格按照标准就餐。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扎实推进煤矿整合技改,提升矿井的技术装备水平、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扭转我县目前较为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煤矿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应大部分煤矿业主要求,我局特成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小组,人员包括刘学生、杨嵩、孙益军、冯毅、孙晖、贺高飞,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可向上述人员咨询相关技术问题。
三、整顿范围
根据我局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在各矿发现的问题及1月30日至2月1日省局第九督查组到我县煤矿现场安全检查的情况,按照《关于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公告》(湘煤行管〔2010〕35号)中规定的停产整顿煤矿条件,经过排查摸底,我县停产整顿煤矿为:椒板溪煤矿、天星堂煤矿、天舒煤矿、桐坪井煤矿、半坡煤矿、振兴煤矿、朝沟坨煤矿、长兴煤矿。3月1日,我局已向上述8对矿井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名单已于3月2日上报了县人民政府。
四、整顿内容
见附表。
五、工作步骤
1、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
各矿自收到《停产整顿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产整顿,矿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位,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对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制订出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整合矿井必须形成统一的企业主体,一套管理班子,一套生产系统,制订出具体的整合方案。停产整顿整改方案编制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成立停产整顿整改工作领导机构;
(2)矿井目前的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订整改内容、整改工程量,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4)井下整改项目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提交整改申请,整改治理隐患
各矿在制订好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后,在3月21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整改报告,随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一同上报,方案经我局审查,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整改工作。停产整顿期间各矿还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建立矿灯翻牌制度,所有矿灯必须统一管理;
(3)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4)上级如有培训通知,立即组织各类人员参训;
(5)按照技改要求,购置设备或设施,特别是“三条生命线”设备设施,重新修建地面职工宿舍、学习室、洗澡堂、食堂、办公室、抽风机房、压风机房、充电房、机修车间等房舍;
(6)对井下所有盲巷、废巷进行密闭,对暂时不用巷道必须打上栅栏,并悬挂好警示牌;
(7)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在用井下电缆进行全面排查,不得使用非阻燃电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绞车、局扇、开关等机电设备;
(8)更新图纸;
(9)建立隐患台帐。
3、严格按程序进行验收
我局将根据各矿所制订的停产整顿整改方案结合技改工作要求,制订出严格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另行文件下发。煤矿停产整顿验收按照隶属关系实行“三级检查”,煤矿自查自验基本达标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审查(国有煤矿可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审查),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报国土、煤炭、安监、公安部门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在此基础上,按照“精简、快捷、便利”的原则,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停产整顿领导小组集体会商,对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进行签字确认,方可恢复施工或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继续停产整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验收:
(1)技改初步初计及安全专篇未经审查批准的;
(2)整合矿井未形成统一企业主体,一套管理班子,一套生产系统的;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到岗的;
(4)未制订停产整顿工作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
(5)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或施工的。
验收时,各矿必须提供以下基础资料查阅: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原件;(2)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图纸等资料;(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3)出入井人员登记;(4)安全会议记录;(5)瓦斯检查“三对口”数据;(6)测风记录;(7)井下电缆产品说明书;(8)职工工伤保险原件;(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10)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11)2010年度救护协议原件。
六、工作要求
1、各矿必须认真对待本次煤矿停产整顿工作,要根据我局制订的整顿内容,结合技改要求,仔细研究制订本矿的停产整顿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好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落实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未完成技改工程的,要按照技改要求,购置设备,修建地面房舍,确保停产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对本矿存在问题不正确对待,不积极整改的,停产整顿到今年6月底;对本矿存在问题不认可,采取回避对抗态度的,停产整顿到今年12月底。
2、停产整顿期间,由我局暂扣各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待验收合格后,发还上述证件。
3、各矿必须认真按照本矿所制订的整改方案和技改设计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技改区域范围内进行,坚持“先人员后条件,先地面后井下,先设备设施后井巷工程”的整改原则;严格核定下井人数,每班下井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人,每班必须有带班领导下井带班,并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为组长,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区建管站各副站长及市场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全体同志为组员,主要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站市场科,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6日)
创建活动采取上门讲解,召开动员会以及全区建设管理工作会等,加强本次创建工作的宣传。建设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充分了解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文明施工八条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6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递交自查整改方案。在6月26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承诺整改落实时间。
(三)检查、督促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8月1日)
创建专班根据各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组对各个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8月1日前,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全区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日)
创建专班要在前阶段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国庆节前,全区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措施审查方案。
对新开工工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地认证和审查。在开工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硬件设施具备,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同意开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整改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辖区所有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划分为两类。一类工程为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长丰大道沿线的工程,二类工程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内的工程。
1、对于一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踢脚线要求80CM以上,围墙必须上标语及喷绘。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民工宿舍及居住环境必须达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要求。
(5)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区建管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6)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7)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2、对于二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我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5)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6)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施工扬尘及特殊区域、时段的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扬尘的控制工作,在严格执行《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渣土运输管理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冲洗槽及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创建领导小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采取夜间巡查的方式,坚决杜绝施工车辆沿途抛洒渣土或带泥上路,如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坚决杜绝施工现场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居民密集区域及重要的节假日、中考、高考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切实杜绝“通铺”现象,保证每个农民工使用高低床,并有“储物柜”。每个工地必须设置开水房,保证农民工使用。厕所要求做到及时冲洗、干净;食堂要求做到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纱门、纱窗、纱罩,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品要由正规渠道进货等等,确实保证民工的身体健康。施工单位在冬季和夏季应制定相应的防冻防寒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专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检查和督促过程中,严格执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对照“双高普九”验收标准和市级核查评估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差距,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保证及时整改到位,有效提高各项指标达成度,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整改措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出目前我区“双高普九”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七项指标不达标。具体整改措施为:
(一)普及程度
核查评估组指出,普及程度离要求尚有差距。由于取证落实不到位,加上个别学校学籍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初中辍学率超过省定的指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高中毛入学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均不达标。
整改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加大组织入学、动员复学工作力度,做好在外就学学龄人口的取证和人口数据采集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籍档案管理,严格学生变动的审批手续,防止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造成辍学率超标。
1、关于初中辍学率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非在校生流出取证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并督促各村居委会,采取包村、包户、包人措施,入户蹲点做好动员复学和取证工作。
(2)区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做好在校生流出动员复学和取证工作。动员无效的报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居组织力量做好动复学。
此项工作于已整改到位。
2、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由于目前差距较大,一时无法通过整改实现达标。拟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通过资源整合,将二十五中更名为中学,中学与职业技术学校剥离,更名为二十五中,职业技术学校与丙仑中学整合,创办区职业技术学校。加快东庄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上网招投标。积极引资在国家级木材加工示范区创办航海职业教育学校,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以尽快实现高中毛入学率、应届初中毕业升学率、高中阶段普职比达标。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积极组织实施《区-2013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三年内新增公办幼儿园27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新增民办幼儿园10所,实现所有乡镇建有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做好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力争明年秋季投入使用,扩大招生规模。
(二)办学条件
核查评估组指出,办学条件无法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一是城区及集镇中心学校规模过大,班生规模超标;二是低标准校舍仍未得到全面消除;三是一些学校配套设施,如运动场地、厕所、音体美器材、学生食堂、宿舍设施等离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总体要求:省级验收前,突出重点,全面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千方百计筹资资金,添置教学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省级验收后,将结合实施校安工程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做好城镇中心学校扩容和中小学校舍改造、办学条件改善等工作。
1、关于城镇中心学校扩容
区教育局负责,发改、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将城镇中心学校扩容列入全区“十二五”规划内容,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城区学校扩容,力争年十中新建图书馆、学生宿舍楼各1幢,大丘中学、山中学、区实验小学、坝津小学各新建教学楼1幢。2012年完成区私立实验中学、中心小学、海滨小学的搬迁新建工作。同时,结合实施校安工程,加大集镇中心学校建设力度,全面解决班生规模超标现象。
2、关于低标准校舍拆除
区教育局负责,建设局配合,已于11月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再次对全区土木结构、石结构等低标准校舍进行普查摸底、登记造册,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拆除手续。
3、关于学校配套设施
省级验收前,重点做好教学设备设施添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于11月5日前完成全区中小学课桌椅、电脑等急需更新、配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普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添置,目前已筹资652多万元,添置课桌椅近1.5万套、电脑700多部、多媒体近60套。省级验收后,将继续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并结合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年度计划,全面改善学校配套设施,保证所有学校全部实现“四有”目标。
(三)教师队伍
核查评估组指出,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学科结构性缺偏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农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的落实。超编与缺编同时存在的问题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总体要求:有效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积极合理配置师资,并强化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具体措施:区教育负责,区委编办、人事局配合。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文[]344号)精神,全面落实区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区管。认真制定教师年度补充、调配、转岗任教、支教帮扶实施意见,根据教学需要,逐年补充紧缺学科师资,逐步打破校界局限,统筹安排区内教师资源,实现师资校际间、学科间均衡分布。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四)教育经费
核查评估组指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区财政对非义务教育阶段预算资金统筹的额度过大,同时存在着预算外资金用以抵顶预算内财政拨款的问题,导致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十分薄弱,直接影响了高中教育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
整改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按学校需求及时拨付,学年内全额返回学校,不将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规定。
具体措施: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经费,已将评估组要求追补的年统筹的中小学缴存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95万元追补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将严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在主动抓好组织入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扫盲工作、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根据市核查评估组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整改方案已于11月15日前报区教育督导室。同时,要求区直各部门认真落实教育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工作,特别是区教育局作为政府主抓教育的工作部门,要及时收集情况,定期向自评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并督促指导中小学校抓好整改工作。
200*年是我县安全生产“攻坚年”,为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安教[200*]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上级有关文件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检查管理和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攻坚”目标:确保学校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四个不”,即:不发生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师生死亡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内火灾、食物中毒、校舍倒塌并导致师生死亡的重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强*、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师生各种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之内,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万分之零点零五之内。
三、整治时间:200*年4月—12月底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整治要求:
各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排除隐患。具体要求是建立“一个机构”,编制“二个方案”,落实“三条措施”,完善“四项制度”,明确“五项要求”,使汛期灾害防治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汛期学校防灾抗灾工作制度的通知》安委教[200*]48号
(二)游泳安全
整治要求:
1、坚决禁止小学生私自到溪、河、圳、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本规定应作为学校对学生一项严肃的纪律要求,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2、各校要根据学校周边溪、河、圳、池、水库的分布情况,联系当地村(居)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
3、学校必须通过家访、致家长一封信、与学生家长签定监管责任书等措施,制止学生私自游泳戏水,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各校要建立完善学生相互监督、提醒、举报、制止等制约制度。尤其是要根据学生的分布情况,按片区、角落指定责任心强、表现好的学生作为游泳安全协管员,学校定期不定期地给他们开会布置协管任务,充分发挥学生自管互管的积极性。
(三)校舍安全
整治要求:
1、各学校应在近期内组织一次校舍安全的彻底排查(需要邀请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鉴定的,要积极联系鉴定)。
2、燎海学校属D级危房的应无条件彻底拆除;岭东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封闭不能使用,并圈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鹤前小学、石示内小学土木结构的校舍应密切观察,恶劣天气师生不能进入;洪福小学后边坡较高恶劣天气要密切关注。
(四)消防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2、要切实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包括爱护学校消防设施的教育),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演练,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避险逃生、自救自护能力。
3、严禁组织师生从事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教育学生在家或节假日不得参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相关劳动。
4、中心小学、龙居小学要切实加强寄宿生的管理。生管人员必须与寄宿生住在同一楼层,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生管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每天定时查铺清点人数,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毯、蜡烛、蚊香等物品。
5、要加强消防通道的整治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一些不必要或妨碍应急逃生的铁门铁窗该拆除的要拆除;消防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灯要配备完善。
6、对可能引发火灾的电源线路尤其是一些老化的线路等应加强检修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7、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有计划地添置灭火器材。
(五)交通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要求详见安教[200*]99号文件通知),中心小学应创造条件,力争首批申报验收.
2、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3、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摩托车上学。
4、*近公路两侧的学校要继续实行“小黄帽路队制”,要组织值班值日老师护送学生安全上路。
5、有条件的学校对学生上学放学要建立路队制,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的活动,让学生途中互相关照、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路上安全。
(六)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整治要求:
1、各校要组织对学生活动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教学楼、图书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学生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及各种活动设施设备,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认真检查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治。
2、要建立楼梯间管理和值勤制度,尤其是学校集会、课间操等重要时段,师生上下楼梯要严密组织,要有老师在场值勤指导,确保上下出入有序,避免拥挤,防止上下楼梯踩踏事故发生。
(七)饮食卫生安全
整治要求:
1、要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协议,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从事直接入口食物的加工工作。
3、学校要严格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有关卫生法规、饮食安全、卫生防疫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随意吃零食、野果,不吃“三无”及过期、腐烂变质的各类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发生。
4、要主动联系、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餐饮业、食什店、小摊小贩等卫生检查整治。
(八)春、秋游及其它活动安全
整治要求:
1、学校组织全校性师生春、秋游或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报批制度。
2、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要严密组织,事先指定有经验的领导或老师勘察活动场所,凡安全系数低或安全措施无法保障的地方、场所,不得组织师生前往。
3、校外活动务必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对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都必须落实责任人,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需使用交通工具的,必须与合法、正规的营运公司联系,严禁使用无牌证交通工具,或非营运交通工具。
5、户外活动一般不在野外用餐,需在野外用餐的,食品应由师生自备,要特别强调注意饮食卫生。
6、组织到林区春秋游的,要教育师生不得携带火具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野炊,注意森林防火工作。
(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整治要求:
1、使用液化气的学校要定期检修检测,不使用过期没有年检的液化气瓶,要规范操作,保证使用安全。
2、学校的电路、电器设施要请专业人员定期检修检测维护,保证使用安全。
(十)节、假日安全
整治要求:
1、节假日师生离校前,学校必须开展一次有关节假日安全的专题教育。
2、学校应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节日放假时间,要求家长关注子女节假日生活,并加强监护工作,确保节假日安全。
3、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安全检查,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整改整治安全隐患。
4、要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各校必须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做到“攻坚”目标清楚,整治要求明确,整治步骤具体,组织实施有效。县教育局将把十项整治工作列入“平安校园”考评内容。
(二)增强查危排险力度
各校要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学校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整治计划,指定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各校要把《学校安全隐患整改整治调查表》于5月15日前报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