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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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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在我国目前医疗体系下,大型医疗基建项目多由医疗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相较普通公共建筑,大型医疗建筑功能复杂,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成后产出社会效益巨大,对医院的运行成本和医院长远发展影响巨大;同时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问题比较集中的易发多发领域,也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对控制工程总投资,遏制工程总投资严重超概乱象,防止滋生腐败,防范钱权交易,促进廉政建设有着重要作用。结合实践工作,本文试探讨建设方从领导思想重视、组织机构、内控制度、招标控制、财政评审控制、预算控制、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工程主材市场询价机制、进度款支付审查等几个方面加强医疗卫生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1领导重视,加强思想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属于高风险高敏感的岗位,建筑市场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同时由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建筑市场处处充满风险和利益。近年来,不断有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在项目运行中因为权钱交易落水。在如此严峻的现实下,领导班子应最大限度提高对基建项目的重视,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对项目运行关键点进行有效控制,保障项目安全运行。根据基建项目管理需求,组建原则性强、自律廉洁、综合素质高的基建管理队伍,严明纪律,加强对基建项目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求管理干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政行为规定,始终廉洁自律,确保基建管理工作平稳、健康、顺利进行。

2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形成相互促进、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大型项目的动建及运行影响巨大,医院管理责任重大。由于大型项目特别是卫生建筑,功能复杂,涉及专业面广,牵涉到医院多个职能部门。总结实践经验,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公室机构符合基建项目运行的管理需求。具体为,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项目领导小组,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建项目办公室。项目办机构常设在基建办公室,由设备科、网络办、院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相关人员及基建办全科人员组成,成员按工作职责分成几个工作组,形成相互促进、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审计人员参与过程监督,监督检查项目运行是否按规范运行,防范在项目建设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①项目办主任岗位:负责医院基本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发改委、重点办等上级机关上报工程进度情况。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合同签订及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分工各技术岗位发行各项管理职能,负责同省重点办、发改委、财政厅、规划设计院、消防、质检站等相关部门保持畅通的沟通、协调渠道,组织大楼使用科室与设计院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各科室布局及使用流程。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工作,办理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项管理工作。②专业技术组:协助主任办理工程前期筹备各项工作,施工期间的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的阶段性验收,组织竣工验收;协助主任做好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合同签订;协助主任进行建设项目的管理,参与图纸会审,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设备科相关人员负责对医疗设备配置进行统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合同,监督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等,保证施工质量、工期、造价等达到预期目标;完成院领导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③财经组: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基建资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及各项费用;负责汇总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上报;负责申报项目资金的调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负责整理项目财务资料,办理工程财务竣工决算。④纪检:参与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环节的招标监督工作;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重大变更、重大设备及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进行有效监督。⑤宣传:负责筹备至竣工投入使用全过程的书面、影像资料的采集、宣传工作。⑥档案管理:负责各项工程图纸、技术资料、竣工图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向档案馆移交归档工作。

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基建项目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应包含: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办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廉政建设行为规范、签证管理制度、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其中签证和询价制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在实际项目管理中,经常因为签证事项内容模糊,计价依据不清,双方分歧事项长期悬而不决,造成长期拖延竣工决算审计时间,甚至造成无法结算的后果。为规范变更及现场签证,有效控制工程总投资,应制定签证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范围、审批权限、签证程序、签证时限、签证内容、签证价款调整依据、签证档案管理等方面,根据建设方实际情况做出详细、切实可行的规定,作为实施变更和签证的依据。工程主材市场上,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产品级别五花八门,而主材的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主材单价则直接影响工程总造价。受利益驱使,施工方往往利用主材以次充好或其他违规行为赚取高额利润,故制订合理的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对工程主材的质量、价格进行合理控制尤显重要。

4重大项目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公开招标因其竞争充分,信息公布公开透明,成为目前为止较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际项目运行时,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项目审批机构批复意见,对勘察、设计、监理及建筑公司等重要参建单位及其招标机构的选择在建设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所有招标项目的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对工程的评标办法、业绩及资质设定等进行全面了解,监督重大事项有无经集体研究决定,实施中有无存在“暗箱”操作,有无存在串标、陪标、指令发包、人情标、暗中指定投标人等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及结算审计制度财政评审中心作为不同于第三方中介的官方机构,以其官方的认真、严谨、权威,得到各方信任。作为使用财政资金的大型公共卫生项目,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评审和竣工结算审计,最大限度降低项目风险。工程预算评审、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初及最后一个环节,是控制工程总投资的两道重要关口。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预算,作为对外公开招标的投资控制价,保证从源头环节确保投资总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报经财政评审,便于财政部门对工程的概算、预算、调概及工程变更全过程进行全面审计,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控制造价,减少舞弊风险。#p#分页标题#e#

6造价管理关口前移,加强预算控制实际工程项目管理中,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往往只注重事后审计,对于造价管理前端关口,往往失于控制,造成建设方在工程前期预算定价阶段对工程主材、设备的质量、价格认识不到位,在施工管理阶段出现被施工方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为更好控制工程造价,宜将造价管理关口前移,在工程项目预算阶段,建设方适时参与造价管理。在预算编制前,项目办组织人员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工程主材、设备品牌、规格、质量等级、价格等主要指标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三种以上同档次备选品牌及具体参数,交予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预算,并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把关,作为造价管理执行依据。比如,我们在大楼预算编制前期,根据总投资预算及院领导班子设定的大楼档次定位、使用功能等框架范围内,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与工程监理、预算编制单位多次沟通,确定工程主材的品牌、规格、产品级别,并提交书面汇报资料,交院领导班子讨论审议,从源头上堵住建筑安装市场工程主材定价混乱、施工过程中随意变更材料的乱象,遏制施工方为逐利恶意使用低质高价产品现象,以保证工程质量。

7严格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与控制在多年项目管理中,我们发现,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为利益驱使,经常使出浑身解数,要求变更主材或设计,以获取最大利益。在实践中,施工方或手段隐蔽,或采取利益诱惑,建设方项目管理人员受蒙蔽、或主观故意违规签证,变更施工工序或设备、主材,造成工程造价飙升、严重超概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在实际项目管理中,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控制价、投标报价等相关文件控制投资数额,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及现场签证严格按“签证管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签证行为,纪检、审计适时参与过程签证过程,对签证合理性进行监督把关。针对签证事项,主要关键点应控制如下:⑴签证审批权限:规定一次签证事项涉及经济金额(或变更差额)在一定金额以下,由项目现场代表在监理审核基础上进行审批签字。一次签证事项涉及经济金额超出上述范围的由分管领导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如遇特殊事项,分管领导可视情况先予处理,后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重大变更必须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⑵签证程序:承包方(项目施工单位)提交经济签证报告(需含计价依据),监理人员审核,经项目办会议讨论,由项目现场代表签字确认;超出现场代表权限范围的,按发包方(项目建设单位)审批权限审批签证报告,返还给承包方和监理。⑶签证时间要求: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定,承包方应在签证事项实施完成后14天内提交签证报告,监理人员在收到承包方签证报告的3天内作出初审并报送发包方,发包方在接到签证报告14天内应完成签证审批。重大工程变更确认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如遇特殊事项,项目办主任可向分管院长口头汇报同意后,视现场情况先行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⑷签证内容要求:签证报告应具体描述签证事项或附上工作联系单,签证报告内容应含:①事件的由来,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的简要情况。②计量、计价依据及金额,其中材料签证须注明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质量等级、数量、单价等内容。③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签字确认。④签证价款调整依据:合同中已有适用于签证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进行签证;合同中只有类似于签证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进行签证;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签证项目的价格,由承包方或发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8实行工程主材市场询价制度大型医疗建筑,涉及材料及设备品种成千上百,由于设计、施工及现场变更等各种因素,在实际工程施工中,主材及设备变更不可避免。要控制好变更设备和材料价格,确保合理控制工程总投资,除项目组应严格执行签证管理制度外,还应有合理机制对工程主材市场询价进行相应控制。根据公开、透明、互相牵制原则,询价小组应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人员共同组成。询价小组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并形成询价过程书面纪要,详细记录调研过程。询价纪要应包括事由、询价时间、地点、询价过程、比选结果等内容。询价纪要经项目办确认,作为工程签证主要依据。对工程影响较大或影响造价金额较重大的主材、设备,项目办主任应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提前召集项目办对工程主材、设备进行研究。项目办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比较研究各供应商或厂家的资质、规模、市场用户量或业绩、产品材质、价格等指标,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造价审核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实行了招投标制度,工程竣工结算通常采用“工程竣工结算价等于中标合同价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减费用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的方式[1],因此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成为项目结算时工程造价增减的重要依据。

1 主要问题

1.1 工程设计方案质量不高

拟建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能否保证质量、进度和节约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质量的优劣[2]。劣质设计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例如:设计过于笼统、细节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施工方法说明的粗狂等等,所以导致施工单位现场签证过多。

1.2 设计变更程序倒置,真实性无法核实

尽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审核中经常发现,先施工后办理设计变更的现象时有发生,隐蔽工程已完工,审核人员无法核实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

1.3 现场签证未及时办理,准确性差

现场签证的基本要求是及时性和准确性,这要求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在工程现场对当时发生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但是,工程现场签证不及时、数量不准确、无现场签证、补签等现象经常发生,甚至于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1.4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范围和内容不准确

有些签证对于所发生事件的数量、规格记录得不完整、日期不交待、内容描述模糊不清、模棱两可、前后矛盾。工程设计变更单中,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表述不清,尺寸、标高和文字说明等表达不到位,图示不太规范。

1.5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成为施工单位变通的途径

工程项目以低价中标后,施工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一般会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上费心思、动手脚。施工单位常采用以下三种变通策略:

a)在工程价款不变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一般会提高单项工程的价格、降低工程量,从而获得较多的预付款。

b)设计图纸不详导致工程量增减,在投标报价时这部分工程量的单价高低差距特别明显。

c)预计施工中可能发生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项目,适当提高报价,对可能减少工程数量的项目,则相应降低其报价。

1.6 现场签证材料价格虚高

材料价格一般根据造价管理部门定期的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在此之外的主要材料价格,可按照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认可的价格来结算。但是在工程材料价格的签证中往往存在着以次充好等情况,从而获取较高的差价利润。很多情况下,对如上认定的材料价格,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也给以签认并进入工程结算。

2 管理对策

2.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才能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相关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

2.2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

a)明确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建立健全相关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b)完善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手续。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果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要求相关单位在变更签证中签字盖章,必要时应签署意见;

c)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际测量、要素齐全,处理及时,没有遗漏。加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实事求是地完成现场签证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规范化;

d)对工程变更签证时限加以明确。对工程变更签证应做到“随做随签、一事一签、一项一签、工完签完”的原则,防止先做后签的现象的发生。

2.3 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应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同时将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勘察、设计单位的原因而产生的设计变更量与勘察、设计费紧密挂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促进勘察、设计单位提高质量,使整个工程在布置上紧凑、流程上顺畅、技术上先进可靠、生产上方便、经济上合理。

2.4 加大异常单价的审查力度

在招标过程中,加大异常单价的审查力度,不给施工单位在招标环节上留缺口,发现异常单价时,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加以解释;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对必须变更的项目,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分析变更后对投资的影响。对于变更量比较大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地和施工单位签订现场变更单价补充协议。

2.5 加强现场跟踪审核

审核单位在审核工程变更签证内容时应严格把关,注意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对隐蔽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简图作为签证的附件。

对政府重点工程,政府财政审核中心可派专人跟踪预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在项目施工期间,派专人跟踪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对于真实、准确地核定工程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 结束语

a)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工程施工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这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

b)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特别强调了各个相关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适合自身特色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合理化运用,为发挥财政职能、节约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开工前跟踪审计

    工程开工前,内审机构可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与评价,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施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内容进行审核,重点评价工程项目工作的内部流程设计、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是否完整、有效等。

    (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基建规章制度越是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越是完整有效、岗位职责越是明确合理,工程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越是有保障。内审机构首先要审查基建内控制度的健全完整性,以及审查工作流程的完整性有效性。健全有效的基建制度为基建各部门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管理作用提供保障。

    (二)建设程序审计

    建设程序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的重要管理控制流程制度,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领域的制度,保证建设行为的合法性,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建设程序的合规合法也是国家审计及社会审计重要内容,内部审计是以服务工程为目的,也应该关注建设程序。建设程序审计重点包括以下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三)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

    资金安全也是跟踪审计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审查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资金使用、拨付的审批和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是否能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

    (四)招投标审计

    基建项目招投标管理情况是政府各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是确定工程造价是否合理的依据之一。为顺利通过最终工程造价决算审核,内审机构开展招投标审计可重点督促完善招投标管理体系、业务流程及管理流程等方面。

    内审机构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核招标方式是否合规,招标程序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方式、开标、评标等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评标结果是否按项目隶属关系报各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内容是否与投标书承诺内容一致,检查投标保证金的财务处理是否合规;招标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标底编制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检查投标保证金的财务处理是否合规等。

    (五)合同审计

    有效的合同管理可减少和消除企业管理和经营风险,内审机构可重点关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制度与流程的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合同的执行及变更情况;合同管理情况的审计主要审计管理制度、管理台账、管理机构是否完善。

    二、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

    为实现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管理的有效监督与控制,内审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能起到控制与促进工程管理的作用。

    (一)造价控制审计

    工程造价主要由合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决定,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审计的工作重点是审查合同执行情况及工程中间量变更的管理及控制流程是否有效。内审机构主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拨付、材料价款及其现场变更签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控制。

    1.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审查。在跟踪审计过程中,首先审查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工作流程是否有效,是否能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逐级制衡、控制造价的目标。

    2.材料价款审查。材料价格确定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区分。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对材料购买各环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进行审查。如果合同为统包价,材料价格跟踪审计主要以材料选择是否与合同承诺一致予以确定。

    3.变更签证的确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内审机构要审查是否有明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流程。其次,审查根据变更的提出方是否有相应的控制流程,同时,审查控制流程中工程现场监督和工程量的核实工作有控制环节及控制措施。变更签证单的内容决定了签证流程的不同,只有发挥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监督、鉴证职能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

    (二)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审计

    工程质量审计是跟踪审计最重要的环节,是“免疫系统”功能最好的诠释。首先审查工程质量管理是否完善,参建方有否有控制质量的有效措施,管理流程是否健全有效。内审部门主要审查工程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环节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审核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是否真实有效,重点审查和评价设备材料验收是否合格、中间环节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是否有效。

    三、工程竣工后跟踪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后,此阶段内审机构要严把审核质量控制关,重点关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是否有效履行职责。审计首先要查看工程结算流程是否合理有效,就争议费用是否存在有效的沟通机制,其次要对施工方提请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量审计;审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通常意义上,工程造价主要指工程实际价格,换句话说,为促使一项工程的顺利竣工而在土地、技术、劳务和机械设备等一系列活动中所逐步产生的工程建设的总价格。现如今,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是做好审计的关键所在,审计部门必须在确保工程造价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力促造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实现造价审计的高效、快捷,以便于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实效性。

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技术

对工程合同价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首先应检查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制度,如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物资采购制度等。有些建设单位是建立了合同价格管理的内控制度,但是制度内容有重大缺陷,仍然无法起到规范和制约作用。例如,有的制度过于笼统难以执行,有的制度只有原则要求并无操作细则,有的制度内容与国家政策有悖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应注意对制度规定的合理性、健全性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审计评价和建议。内控制度需要得到有效的执行,否则,再健全的内控制度也没有意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必须进行符合性测试。

二、工程量审计技术

1、原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审计

审计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对承包人是否按施工图纸完成合同义务进行审查,对工程计量过程中出现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比相应的合同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审计人员应结合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分别处理。对因承包人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而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大于相应合同工程量的,应以原合同工程量为准,审计人员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认可;对因承包人未按图纸要求施工,导致实际完成工程量小于相应合同工程量(说明施工质量可能存在问题)的,审计人员一定要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仔细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2、原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审计

原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主要包括设计变更、额外增加工程以及合同约定允许进行的清单错漏项调整。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在设计图纸中已经明确,辅结构或构造在设计图纸中注明由承包人设计时,审计人员应防止作过于保守的设计,从中获取利润。对原合同范围外工程量的审计,审计人员应要求承包人按程序进行申报,在提交施工方案的同时申报预算报价,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然后报审计单位审定,实行“先算账、后签证、再施工”。在原合同范围外工程量签证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注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签证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签证,并检查是否与合同约定有冲突,相关人员是否在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审计技术

在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承包人报价中成本估算和利润很可能不足,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会充分利用工程变更来增加工程价款收入。例如,承包人申请设计变更,企图取消施工难度大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或者请求设计单位将规范或定额中已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附加工作内容写入结构的设计变更中作为强制性要求等等。因此,工程变更审计成为合同价执行情况审计中一个关注焦点,要针对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当前工程变更的审计大多停留在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上,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和优化性等考虑得不够。在合同价执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不能仅仅把工程变更文件作为审计依据来看,同时还应作为审计对象加以监督,切实有效地控制合同价。

工程施工的现场签证也是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重点。目前工程实践中存在的现场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清等情况,是造成合同价格得不到有效执行和控制的重要原因。审计人员应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权限,实行限额签证。同时要求签证单上必须有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项目部)三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在现场签证审计过程中还应要求相关各方及时做好现场签证,减少事后补签的情况。

四、“三超”、概算、资产审计技术

1、“三超”情况审计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概算实施的“三超”现象(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较为严重。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应重点审计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合同价格等是否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对确已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审计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对未经审批部门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应当告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概算调整审计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的概算调整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必须要加强对调整概算的审计,防止建设单位利用“调概”机会“搭车”多列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同时,审计中应注意审查调整概算的准确性,注意调整事项是否与有关规定和市场行情相符。

3、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审计

采购计划审计要检查建设单位采购计划所列各种设备、材料是否符合已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计划;检查所拟定的采购地点是否合理;检查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检查采购的批准权与采购权等不相容职务分离及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等。物资核算审计要检查货款的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检查采购中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方法是否合理;检查有无任意提高采购费用和开支标准的问题;检查会计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检查采购成本计算是否准确、合理等。

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所列数量金额是否与账面相符,是否与交付使用资产总表相符,是否与设计概算相符,其中建安工程和大中型设备应逐一核对,小型设备及工具、器具和家具等可只抽查一部分,但其总金额应与有关数字相符。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应经过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双方签章,交接双方必须落实到人,交接财产必须双方清点过目,不可看表不看物。交付使用资产的固定资产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竣工验收报告的,不得列入交付使用资产。审查交付使用资产中有无应列入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如有发现应予调整。审查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工程竣工时,应全部分摊完毕,不留余额。

结束语

工程造价主要指工程实际价格,换句话说,为促使一项工程的顺利竣工而在土地、技术、劳务和机械设备等一系列活动中所逐步产生的工程建设的总价格。现如今,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是做好审计的关键所在,审计部门必须在确保工程造价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力促造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实现造价审计的高效、快捷,以便于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宋玉.浅谈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的几个环节[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1):97-99.

[2]郭书维.关于内部审计外包的安全性和法律规范探讨[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0(3):55-57.

[3]余灿,夏午宁.对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的思考[J].今日中国论坛,2012(11):53-55.

变更签证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财务管理能力

根据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特点,一般应具备组织计划(项目财务管控模式)、前期财务策划、过程财务风险揭示与控制、收支结算与资金管理、财务合规控制等多项财务管理能力,如表1所示。

(一)工程项目财务管控模式

工程项目财务管控模式包括管理理念、机构与人员设置及职责与权限、管理流程与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与工具、过程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是企业独特的财务管理经验积累,作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

(二)工程项目前期财务策划能力

工程项目实施前所进行的总体财务战略规划,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成本费用控制策划、分包或协作成本控制策划、设备物资采购策划、管理费用及税收策划、利润策划、资金需求及融资策划等,并反映和评估可能发生的重大重要财务风险,形成前期财务策划方案,以及对策划方案的复核和审批,作为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控制的依据。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财务风险揭示与控制能力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客观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需要动态识别影响财务目标的风险事项,并评估发生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及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具有完备的风险管理机制,并嵌入内控系统,是实现工程项目财务目标的重要保障。

(四)工程项目收支结算与资金管理能力

工程项目具有阶段性结算特点,但客观存在合同解读与执行、变更设计或设计变更、新增减工程等复杂情况,需要建立一套充分支撑结算要求的管理程序和档案管理制度,并依据结算特点合理测算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结算风险控制是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工程项目财务合规控制能力

工程项目建设涉及较多规范管理,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遵从,以及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具备设计健全完善、操作性强和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是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职及协同实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保障措施。

以上五项财务管理能力是依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6)、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及配套指引(2010),结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特点所界定的五项综合性财务管理能力,反映在前期、过程和结果三个环节,构成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能力的基本内容。

二、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能力现状及评价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更多关注财务合规控制、财务收支结算和财务表现能力及其结果,而对前期财务策划、过程财务风险识别与控制能力较弱,狭义财务管理模式特征显著。这一模式重点关注收入和成本费用的计量和确认,而对其发生的科学合理性并不直接控制,当风险发生并传递到财务上,发生亏损或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时,财务实际已无应对能力。如表2所示。

(一)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模式评价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一般采用项目经理制及财务主管委派制,项目部按工程建设需要设置工程质量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围绕合同履约,财务管理以营业收入完成率、营业收入利润率为中心。这一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一,财务管理的目标不清晰。受招投标的影响,不同项目营业收入利润率客观存在较大差异,以此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不能真实反映项目部经营管理水平。其二,财务管理未与风险管理较好结合。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变更,而对合同的解读、分包及结算等主要集中于经营管理部,在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往往导致重大财务风险发生。其三,会计管理以合同(标段)为对象,未按分步分项法进行成本费用控制,不能及时揭示和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会计更多起到核算的职能。

(二)工程项目前期财务策划能力的评价

前期财务策划对确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目标及财务风险评估起到重要作用,但诸多施工企业并未建立前期财务策划管理制度,未实施前期财务策划,或者由于成本费用基础管理信息欠缺,财务策划方案不尽科学合理,财务预算方案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不能对整个工程财务管理起到控制作用。

(三)工程项目建设过程财务风险揭示与控制能力的评价

目前施工企业并未建立起一套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在合同履行、变更、新增减工程、分包、结算等流程管理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未加以识别和揭示,评价其发生可能性及影响程度,财务管理处于工程建设的后端,当与财务管理目标产生重大偏差时,实际已无较好的应对策略。

(四)工程项目收支结算与资金管理能力评价

完整齐备的资料是工程结算的基础,但大多施工企业相关工程量表单填列、监理签证、业主确认与结算等流程管理并不规范,在工程变更情况下,往往发生结算风险。一些工程未结算款大量积累,导致资金困难。

(五)工程项目财务合规控制能力评价

工程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与完整性,以及可操作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制度设计上,目前更多关注财经纪律及相关法规,而较少从企业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的角度完善财务制度,如施工过程财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在制度执行上,一些制度不明确、可操作性差,而有一些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力,如分包合同分级审批及分包结算管理。

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能力提升措施

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不仅体现为事后合规控制能力,而应在事前、事中嵌入风险管理方法与程序,体现创造价值的功能。前期财务策划,过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事后合规控制“三位一体”,才是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达到的基本状态。

(一)优化和改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模式

一是做好前期财务策划,明确财务管理目标。涉及大量基础工作,包括成本费用项目及控制标准,可能发生重大财务风险,以及财务策划方案审批与执行管理制度。二是调整项目部绩效考核方式,从营业收入完成率(合同完成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评价调整为目标利润完成率主导的绩效考核模式,消除因招投标差异带来的冗余,更多体现管理创造价值。三是拓展会计监督与控制的职能,按分步分项法细化会计核算对象,归集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信息,动态评价预算执行的偏离情况,揭示工程建设过程存在的风险。

(二)建立与完善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是将前期财务策划作为风险控制的基本手段,最终体现为工程财务预算方案,分解到分步分项工程及年度实施计划中,使预算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并作为执行和评价的依据。二是针对合同履行、变更、新增减工程、分包、结算等流程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重要财务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如合同变更(含变更设计或设计变更),应有分级审批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并动态调整预算控制方案;再如结算,应有结算报警制度,对未结算款项达到一定阀值,明确应采取的对策,而对分包结算,应依据分包合同,在结算依据充分前提下,采用集体联签制,确定支付款项、金额及方式。在流程管理中,针对关键风险点,使财务活动均有相应内部控制。三是建立项目中期综合性财务评估制度。评估目标不仅在于合规性(内部审计),还在于预算编制与执行、合同及变更情况及在建工程财务状况、财务信息传递及风险揭示与评估和应对管理、存在的主要财务问题等,判定其“在控、可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