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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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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意义

社区建设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整合;社区人;意识

[作者简介]马天芳,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讲师,广东广州511450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10-0194-03

一、社区整合与社区意识之关系阐释

在社会学史上,第一个提出社区这个术语的是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他指出,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于人情昧的社会团体。20世纪30年代,“社区”的概念由国外引入中国。1986年,原民政部部长崔乃夫把“社区”的概念应用于社会福利服务领域,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对“社区”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在城市,社区主要是指以街道、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的。本文研究中“城市社区”主要是采用这个概念,并将居委会所管理的社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散居型社区。特点是居民分属于不同的单位,他们的重大需求一般求助于各自的单位,居委会只管理无单位人员,负责卫生、治安等社会性事务。第二类是单位型社区。特点是单位所属居民区,在这类居委会中,各种活动开展是在单位的调控和安排下进行,居委会处于附属地位。

社区整合是指社区诸要素相互协调成为一个整体并有效发挥社区功能的过程和状态。社区整合发生于物质(经济)层面、人力资源层面和意识层面。物质资源的发掘、筹集及有效运用对社区建设相当重要。然而从更本质的意义上来讲,社区居民意识的强化、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更为重要。从增强社区意识的角度来看,社区整合就是增强社区的社会团结。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团结是一种建立在共同情感、道德、信仰或价值观基础上的、人们之间以结合或吸引为特征的联系状态。它是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和基本特征。在他看来,社会团结的基础是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共同道德规范和集体意识。他认为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中,传统社会和亲属联系被削弱,而新的社会联系尚未建立起来,于是就会出现社会解组,从而影响社会团结。

二、从社区意识层面分析衡量城市社区整合的具体指标

要增进社区的社会团结就要提高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他们的凝聚力和相互关怀意识,强化成员与所在社区的联系和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下面分别讨论衡量城市社区整合在社区意识层面的具体指标。

1.“社区人”对于社区生活的满意度。即居民对其所在社区情境是否满足其自身生活需求的一种主观感受。显然,居民的社区满意感是社区情境与个人主观期望、评价标准、认识水平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姑且不论个人主观因素的差异,社区满意感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居民对社区实际情况满意程度的反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居民的生活需求愈能够得到满足,即意味着生活质量愈高。因此,社区满意感是居民对社区生活质量认知的一种表征。

2.“社区人”对于社区的归属感。即居民认同自己归属于所在社区的一种主观感受。就客观状态而言,居民总是归属或不归属于某一社区,并获得所在社区的成员身份;就心理状态而言,居民对所在社区认同则存在一个完全认同与不认同之间的不同程度,即一定强度的社区归属感。通常,居民归属感愈强,愈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并愈加喜爱和依恋所在社区。如果说社区满意感是居民生活质量认知的一种表征,那么社区归属感则是居民社区生活情感归属的一种表征。

3.“社区人”对于社区生活的参与意识。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及活动的过程或行为。其实,人们居住的小区之所以成为一个社区,正在于居民们在生活上不是各自为政,而是在生活的诸多方面相互关联为一个非行政色彩的利益共同体。由此,社区中每一个居民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在这个意义上说,社区参与其实是居民社区生活意向的一种表征。在参与意识上,社区诸成员对社区建设的理想目标可能有较高认同,但对具体的行动及过程目标可能有不同的企求。无论人们对社区建设的目标作何等美好的描绘,社区建设的现实行动直接表现为资源的投入。

三、传统城市社区整合强度透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体制是我国城市管理和社会整合的一种基本方式。单位作为福利共同体,不仅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等生活服务,而且包揽了政治、教育、行政等社会管理职能,拥有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社区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居民与单位的利益关系最为紧密,单位的发展也主要依托上级政府、主管单位或国家相应政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及在社区的形象意义不大。在总体生存的情况下,人力、物力、财务和时间诸资源为公共占有,因而人们可以将资源运用于他们认为有利于组织生存的领域,或者“慷集体之慨”,将资源用于非私人领域,以便大家共享。这种参与意识在单位型社区体现得较为充分。但在散居型社区内,社区参与主体却发生了变化,居委会与辖区内厂矿企业的基层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组织并无密切联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的主要是社区少数居民,甚至是无单位者。

由此可见,在我国传统城市普遍存在“社区缺失”现象,职工大都通过各自的单位获得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在以“单位制”为核心的传统社会管理体制下,居委会只是单位的一个附属物或补充物,是起辅质或边缘性质的作用。毋庸置疑,单位型社区居民的整合性较高,尤其体现在社区归属感和参与活动上;散居型社区与居民的利益是疏远的,无论是参与意识、满意程度还是归属感等,都呈较低水平,社区整合性较低。

四、现代城市社区整合强度透视

伴随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城市重心下移,社区建设和管理任务明显加重。城市居民正逐渐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换,单位职能慢慢被社区所剥离,这不仅改变了人们传统联接和依存的方式,也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基于各种利益基础之上的新群体处于不断分化组合之中,“社区”继“单位”模式后,成为联接人们情感和满足人们需求的新的纽带和载体。因此,“社区”取代“单位”成为社会工作的主要区域。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其复合职能弱化了,员工与单位和社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单位型社区中社

会联系逐渐趋向淡薄。原因主要在于现在的城市正在或已经失去了形成那种密切的社会联系的社会体制和社区生活条件。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城市失业、下岗人员有所增加,城市退休老人和外来工比重逐渐上升,单位型社区由于来自自身和外界的各种压力基本上是无力管理这部分社会边缘层,把它推向社会,这一部分人便在散居型社区中停留下来。单位型社区由于功能的外移,从而也带动单位内成员团结意识的弱化。这些弱势群体遇到难题就逐渐去找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单位办社会的体制转向社区化。由此可见,单位型社区整合强度逐渐在降低,散居型整合强度慢慢增强。但由于单位型社区支持功能逐步弱化,而新的散居型社区支持功能还没能健全起来;由于社会生活的支持网络从单位向社区的转变,而“小政府、大社会”的基本社会管理模式和社会组织框架正在逐渐建立,难以完全发挥替代作用,所以目前在部分领域出现了社会支持网络的失效,使一些人的生活出现困难无助的情况,出现了社会转型中的社会解组。

五、从心理意识层面来分析传统城市社区整合变迁

1.经济利益的追求渗透到社区建设。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人们对经济利益越来越看重,工具理性越来越多地渗入到人们之间的关系中来。在社区建设资源日益部门化、“私有化”的情况下,如何使这些资源的占有者释放资源为社区建设所用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占有者的行为更多地表现为经济理性,即以自己的投入是否获利来选择自己的行为。社区建设不同于经济上的交易,这不但在于社区建设的非计量性,而且在于它一般属于“公共物品”。当人们预见到自己活动的产品被纳入不可计量的“公共物品”的时候,他是否有投入资源的积极性是值得讨论的。这就产生了屡见不鲜的在公共福利领域某些大牌企业的“装聋作哑”和在社区建设中的讨价还价及逃避现象。一般说来,企业的性质在于它的经济理性,而不在于其社区福利追求,企业的关注对象是超越社区的市场。这样,如何增强企业及其他驻街单位对所处社区的关心就是一个问题。这种张力还来自于有较多社会资源但却“无求于人”的中高级社会阶层。由于他们拥有较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可以在区域性社区之外解决自己的问题。因此,他们为社区建设、社区发展作贡献的热情就可能受到影响,社区建设强调内在发展,而社区成员中强势群体却具有强烈的外向性,这使社区建设遇到了深刻的内部矛盾或张力。

2.社区张力的另一个方面来自于现代化对人性的异化。城市重建和社会流动也破坏着原有的共同体关系,原来相互熟识的邻里关系被陌生的关系所代替。现代化是一个破坏传统社区的力量,它以经济理性和社会流动的力量冲击传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共同体意识和情感性联系,并造成颠覆性后果。正是基于对现代化的这种破坏性后果的反思,人们才提出重建社区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现代化的初始阶段,现代化进程对社区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社会流动加剧和私人领域的强化都给社区建设带来严重的挑战。随着西方价值观的侵入,一部分城市居民的私人领域意识不断强化。随着对计划经济时期公共领域无限扩张、私人领域被吞噬现象的批判,白领和知识群体的私人空间开始形成并不断扩展,家庭生活、个人生活正在成为与公共事务相对分离的领域,并被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样,日益膨胀的私人活动空间就同以扩展公共领域为特征的社区建设、社区发展可能发生冲突。

当然,在现代社会中,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的需要是存在的。人类的相互需要根源于其本性,根源于个体的非自足性。在现代社会中,人类有了更强的生存能力,但这并不是表明每一个人都能独立地、更有效地处理自己的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由于现代化隔离或肢解人们之间的密切联系,对人性进行异化,人们在精神上更加希望相互了解和沟通,以缓解来自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压力。在哪些层面和何种程度上去增强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增强他们的社区意识,已成为不得不认真考虑的问题。因为如果说传统社会中的社区意识是内生的,计划体制的力量可以衍射并对社区建设的建构,即通过设计去有意识地激活社区成员的兴趣,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助和支持性联系,那么在现代城市社区中,应从以下方面去整合社区,加强社区凝聚力。

一是从社区建设的角度去激活人们的相互需要,从而增强支持性社会联系。强化社区联系,关键是要设计能吸引社区成员参与的共同活动。这可能是一些多样化的有组织的社区活动:不同群体的或社区性的、助人的、互助的或公益的社区活动。但一般它们是属于内部效益而非外部效益的活动,即从近期或远期来看有益于社区成员共同生活的活动。通过组织这些利益相关的活动,可以加强社区成员间、不同群体间和代际之间的社会团结。

社区建设意义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建设“数字丛台”、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社区管理为龙头,社区服务为重点,利用2至3年左右的时间,运用各种信息技术和手段,搭建一个网络互动平台,拓宽政府与居民、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渠道,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丛台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力,探索实施一条具有丛台特色的建设数字化社区的新路子。

二、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宗旨,按照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要求,积极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入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领导,打破部门和区域界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各类传输网络、资源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的作用,以区机关为中心,街道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数字化建设。同时,积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市场需求拉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努力推动全区信息产业的发展。

4、注重实效,梯度推进。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应用,突破重点,以数字化社区建设为突破,带动社区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努力建设现代化新型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全区网络平台建设。全区整个网络建设实行双系统,分为内网和外网两个部分。在内网建设上,利用现在比较成熟的adsl宽带网平台,搭建内网专用网络,实现区政府对各街道、社区的联网,保证组网的安全性。同时,加快推进全区的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办公,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在外网建设上,区信息中心单独建设一条光缆连接互联网,用于区政府网站、社区综合服务网及其他对外应用服务。社区居民通过城域网以及adsl宽带网平台实现访问、采集信息等各类需求。

(二)加强“三级四网”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四网”。一是社区综合服务网。以区、街道、社区互联网联接为基础,建设包含各种政务、商务、公益等信息服务的网站,最大限度的为社区公众提供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二是建立服务热线电话网。在最大限度整合全区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统一明确一个社区服务专用呼叫号码,并充分利用通信公司现有资源,通过租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建立实体服务网。整合各社区的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社区门诊等便民资源,发挥社区综合服务网和服务热线电话网的中介功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实体服务。四是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采取区、街道、社区分布式三级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网上信息查询、信息汇总、文件传达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数字化社区的硬件建设。区级硬件建设,原则上以区信息中心现有设备为基础,以现有机房为中心机房,增配网站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邮件服务器等配套的基础设施,提高网络中心的数据处理、系统维护、网络安全和日常管理等能力。街道一级,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重点是做好街道内部的网络建设,基层科室的微机配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的配备,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等工作,提高街道的现代办公条件。社区一级,是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服务居民、提高效率的原则,重点是加大社区内部的网络建设,以及网络教育中心、多媒体会议室的建设力度。

(四)加强网络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息化建设的规定,实现网络接口的标准化,信息采集、报送和应用的规范化。要建立健全有关网络运行、信息维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数字化社区的管理水平。同时,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丛台区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督查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五)加强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培训。针对目前全区信息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在加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同时,重点围绕信息采集、网络维护、网页更新等各方面知识,通过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聚地加强对街道、社区两级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适应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在各社区组建一支10—20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由区、街道负责对社区志愿者进行信息化业务培训,形成一个“社区建设为大家,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推进步骤

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200*年*月至*月):试点探索阶段。启动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初步建立一个区、街道、社区三级统一的数字化网络平台。通过实地考察筛选,确定光明桥、丛东、联西3个街道,地质局、煤炭设计院、永新里3个社区作为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第二个阶段(200*年*月至*月):逐步推广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选择5个街道、10个社区,进一步扩大数字化社区建设范围。

第三个阶段(200*年*月至200*年*月):全面实施阶段。力争到200*年上半年,将我区所有社区全部建成数字化社区。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关系全区居民的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乡、街道和社区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作为构建和谐丛台的重要内容,尽最大努力从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投入,确保整个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区数字化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区长杨晓和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继臣,区长韩咏梅为副组长,区发改局、民政局、人劳社保局、残联、计生局、卫生局、财政局、文教体局、司法局、建设局、综治办、科技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郭建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白周廷、詹金东同志兼任。

社区建设意义范文第3篇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青海西宁810000)

[摘要]自2012年2月15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后,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在我国全面展开,如今已拥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现阶段,如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以西宁城中区为例,首先指出目前社区矫正存在的缺陷,同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针对我市社区矫正建设提出对策性建议及思考。

[

关键词 ]社区矫正;矫正人员;矫正制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区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外来人口已开始大量进入社区,社区人口总量大大增加,人员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违法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现阶段,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如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城市社区自治建设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社区矫正工作概况

“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区志愿者的协助下,通过矫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从2003年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到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的试行,再到2012年1月10日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之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纳入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规定,正式在我国刑事法典中确立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制度。通过近十年来的探索,各级政府和公检法司机关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基层社区组织、志愿者等给予了积极地支持、配合,在改造和预防犯罪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工作初见成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的法律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现在作为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被确立之后,怎样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就是一个亟待解决问题。

目前,西宁市城中区已建立了7所司法所,正式在编人员6名,协管员1名。从矫正工作在城中区开展以来,近五年接受矫正人员情况:2009年27人,2010年接受矫正人员38人,在2011年接受矫正人员88人,2012年接受矫正人员134人,2013年接受矫正人员144人。截止2013年10月底,全区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36余人,累计解除矫正92人,现社区矫正人员144人。

2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自实行后,虽然取得了成绩,但在工作开展中也遇到了较大的法律障碍和瓶颈问题。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社区矫正中必须发挥政府和社区两个主体的积极性,即既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同时亦要尊重社区的自治。如果在社区矫正中只有硬性的法律规定,没有社区一些相应的措施配合,此刑罚实施所希望达到的效果也是难以落实的。

问题一:社区矫正工作繁重、而专业人员的极度缺乏,长此以往社区矫正工作将流于形式,监管对象将处于失控境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司法所应当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根据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据调研城中区有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仅就所长一人,辖区矫正人员32人,“矫正责任书”签订后如何落实?

问题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据调研社区有的矫正人员的工作普遍带有季节性,夏季要外出打工数月,冬季回来,不让其去是断其生路,让其前往又不符合规定,请假、移交又不现实,监控无法实现,缺乏有效机制。

问题三:定位手机是社区矫正工作中用于实施定位监控和实现动态管理的专用通信工具,具有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的作用。《西宁市社区矫正定位手机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中第2条第3款规定:“县(区)司法局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各司法所及时启用,资费由县(区)司法局核定交纳。”第3条第1款规定:“凡是在西宁市区域内被判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配发gps定位监管手机。”定位手机是免费发放,因定位所产生的费用也由政府承担,在调研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若是矫正人员不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如何定位?怎样监管?

3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议一:强化队伍建设,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数的同时设专职矫正人员,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战斗力。切实提高司法所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有效解决矫正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矫正建设工作中来,充分调动矫正工作者的积极性。

建议二:司法所将有关矫正工作与所辖社区的综治工作,采取合约形式依靠社区进行。譬如:被矫正对象在向社区移交时采取签订合约方式,司法所与社区签订矫正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司法所负责被矫正对象的资料、档案等文字工作,社区则要承诺,在司法所指定下,采取专人帮教,家庭帮扶,社区志愿者的教育、感化等矫正措施,以家庭安置、企业接受等安置形式,对被矫正人员进行日常走访、管理。在矫正期间,司法所随时可进行抽查,待矫正期限完毕进行验收,对未尽责者,可以追究其责任。同样,司法所对矫正中的某些事项,也可与志愿者采取合约形式进行协商,按照“权责统一,费用紧随”的原则进行操作,这样就可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

建议三:矫正人员的移交体现人性化管理。建议针对矫正人员所剩矫正时间不足1年的,应由其司法所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等内容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规章,让其更具可操作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居所变化不论外出工作、学习,需搬离此地,变更居住地的,矫正权的移交不应作硬性规定,应当由司法所视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譬如:某矫正人员考上外省大学,所剩矫正时间仅剩半年,该矫正人员悔过态度积极,有上进心,无再次犯罪的可能,可否由其司法所决定是否移交矫正权较为人性。

建议四:将定位手机设置声纹识别系统,这样就可有效地克服定位手机监控系统“只认手机,不认人”的致命缺陷,能很好地阻止人机分离——金蝉脱壳现象。

综上所述,社区建设关系到每个社区成员的切身利益,“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只有政府、社会、公民三方共同参与、良性互动才能不断推进社区自治建设。

参考资料:

[1]刘爱童.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探究——以城市社区为视角[J].法学评论,2012(06).

[2]郭秀云.大城市外来外来人口管理模式探析——以上海为例[J].人口学刊,2009(05).

[3]俞德鹏,柴小华.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社区建设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区;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307-01

所谓社区文化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为双向交流对象,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宗旨,发挥文化工作教育、知识、娱乐、美育的功能,提高全民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指导的一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具体表现社区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特色的小区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文化产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组合。

一、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的意义

1、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是提高社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覆盖面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对外开放日益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伴随着经济成分、利益格局、分配方式的多样性,也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的多元化。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一定的文化载体和方式,了解和掌握居民群众在想什么,在干什么,有什么疙瘩需要解决,有什么问题需要疏导。从而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上来,引导到追求共同理想、共建美好家园上来。目前社会上仍有个别深受“”迷惑,尚未与组织划清界线的人,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对居民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和重要。

2、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是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内在要求。先进文化是位于时代前列,具有鼓舞、引导、激发人的内在潜能,能够催人奋发、团结向上的文化,是人民群众共同价值观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正是为了把社区内各个层次、各个界别、各种人员团结和凝聚起来,用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影响人们的思想和灵魂,用民族的、科学的、进步的文化代替没落的、颓废的、反科学的文化。形成“共建、共创、共享、共荣”的价值观念和“同地而居,共创繁荣,共建文明”的良好氛围,把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1]

3、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是适应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党政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大量社会管理、居民服务、公共事务从政府、企业的职能中分离、转移、延伸出来,大量由单位直接管理的“单位人”变成了由社区管理的“社区人”。改革的深化、管理的移位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思想波动,迫切要求社区在加强管理职能、社会职能、服务职能的同时,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做好疏解情绪、化解矛盾工作,防止和避免因改革而出现大的思想动荡和危及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社区文化作为城市居民在特定区域内形成的群体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总和,在引导价值观念、传承文化成果、规范行为方式、教育娱乐群众、促进社区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和作用。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就成为各级党和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的问题。[1]

二、对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充分利用和进一步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可以从几方面着手:一是改变单纯由政府单方投资、包办社区文化的旧模式,充分利用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的文化资源,将社区内的场、馆、站、室对居民群众开放,既补充政府投入的不足,又避免文化活动场所的重复建设及资源的浪费。因此,各社区应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地密切与辖内各单位的联系,争取各单位将文化活动场所向群众开放。尤其是要探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建、共享”、“互利、互惠”的新形式(如股份制、收入分成等),形成这种的物质利益关系,使社区内的文化活动资源得以共享、共用。也可以群众需要为导向,通过社区与有关单位合办社区学校或各类培训班等形式(如文化补习班、书画学习班、电脑辅导班、艺术研究班等等),收取一定的学习费,以有偿补无偿,维持社区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根据本社区的人文特点, 因地制宜发展社区特色文化。发展社区特色文化,乃是社区文化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依托。[3]各社区应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活动,大力营造以历史、传统、革命、现代为主线,构建以文化艺术欣赏与休闲为主线的社区文化。

2、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要以社区文化建设为载体,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要通过社区文化站、馆、室及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抵制各种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社区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机制,做到有机构队伍、有活动阵地、有目标制度、有活动内容,不断推进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加强对社区成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扩大思想道德教育的覆盖面。长期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市民。特别是要加强对下岗职工、流动人口、老龄人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家庭、入心入脑,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应性。

3、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社区居民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社区文化的创造者、又是社区文化的受益者,社区文化的感召力、生命力最终取决于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因此社区文化活动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乡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结合,做到既继承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又广纳现代文明成果;既重视乡土文化又不排除外来文化;既有格调较高的高雅艺术,又有大众喜欢的通俗文化。在形式上要提倡多样化,努力做到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环境美化、思想教育、科技普及、艺术培训、网络咨询等等包罗万象;歌舞音乐、说唱弹奏、琴棋书画、体育竞技等等形式多样。总之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 以提高和升华居民群众的精神境界为目标,想群众之所想,应群众之所需,得群众之所盼,使社区文化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参与。这样社区文化活动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并长期发展下去。[4]

4、切实抓好社区文化队伍建设。建议建立健全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社区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经常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宣传、教育、科普、体育、文化、娱乐等文化工作。各社区应充分挖掘驻社区企业、单位、学校、部队的文化潜力,成立各种文体活动组织,构筑老、中、青、少四梯次,居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相结合的全面发展的社区文化活动网络。 及时发现、培育热心社区文化事业并有一技之长的文化骨干队伍,在精神和物质上予以鼓励,充分调动文化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文化骨干的“传、帮、带”作用,扩大社区文化的影响力,提高社区文化的品位和档次。要热情扶持不同类型的群众业余文化组织,注意把群众自发的、分散的活动组织起来,成立各种业余专业协会,让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群众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得到教育、交流和提高。提高群众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认同感。

“社区无文艺,百姓皆寂寞”,随着社区文化活动积极的开展,业余文化组织的增多,社区业余文艺骨干队伍不断壮大,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定能形成“文化娱乐穿线,集体活动织网,共建欢乐家园”的良好态势。

参考文献

[1] 江华.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07).

[2] 李伟梁.论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研究的几个问题[J];理论界,2003(01).

[3] 李建斌.关于加强和发展我区社区文化建设的思考[J],前沿,2003(09).

[4] 刘庆龙,冯杰.论社区文化及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J],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05).

社区建设意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规划建设;思考;建议;

中图分类号: G3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点规划工作已经融入农村现代化建设之中,成为我国土地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迁村并点、整治空心村、合理调整结构等,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面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一、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的规划背景

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布局改革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然而,由于我国农村建设受到缺少必要的规划性意意识观念、建设资金短缺、建设力量薄弱、缺乏长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普遍存在着建设无序、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建筑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生活观念落后、土地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以及农民增收乏力限制了规划建设的开展等问题。

因此,新农村社区规划应以农民为核心,促进农村地区发展为目标,从经济、产业、土地、社会伦理、地域文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多角度综合思考和人手,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始终贯彻农民是使用者、受益者的思想,同时结合乡村、地域文化特色的创造,规划设计配套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

二、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

2.1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不科学

在居民点选址上,没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很好衔接,很多居民点的选址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之内,导致居民点无法开工建设;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点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以及交通状况,使居民点难以建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态田园农庄。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当前生产的便捷,有的居民点距农田太远,农耕不便。另外,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上,有些居民点方案没有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不注意吸纳地域文化、建筑形式,风格没有特色,过分强调土地的节约,没有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居住习惯。

2.2新型农村居民点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产业作为支撑,否则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不可能持续,即使建成,也留不住人,将变成“空庄”、“死庄”。在本轮规划中,各镇大都只注重建筑设计规划,没有考虑居民点未来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更没有为未来产业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2.3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资金投入了重不足

多方筹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资金机制尚未建立。上级划拨的农村专项建设资金没有向居民点建设倾斜,财政资金投人不足,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均没有投入。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规划建设以来,只投入资金建住宅房,没有投入资金同步配套建设基础和公共设施。调查显示.43.3%的村民因为新农村居民点基础、公共设施不完善,不愿意到居民点选房,更不愿意搬到居民点。

2.4与相关规划工作未进行有效衔接

近年来,各种实施中没有与新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危房改造大都在原宅基地上翻新、重建,易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村庄整治后村民因条件改善。更不愿意搬迁至新农村社区,影响新型农村社区人口集聚.延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程。士地利用规划与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布点规划存在矛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没有充分考虑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用地,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大都处于农田甚至是基本农田范围,导致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因土地间题难以启动建设。鼓励引导农民退出农业、走出农村以及搬出现有村庄,进入居民点的政策体系没有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工作责任机制没有建立。

三、解决农村居民点规划问题的方法

3.1以合理的规划为龙头,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

(1)制定规划: 农村居民点整理, 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 依据农村实际, 本着方便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宗旨, 编制规划。规划要按照 “ 生产发展、 生活宽裕、 乡村文明、 村容整洁、 管理民主”要求, 实现 “ 三个集中”的空间布局调整, 即居民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 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 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

(2)加强规划管理: 建新村, 奔小康, 这是时展的必然趋势。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新村建设摆上议事日程, 做到有布置、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 特别是村两委干部, 要重视村建规划管理, 常抓不懈, 一届抓一届, 传好接力棒。有关部门要依法办事, 严格执行“无规划, 不批地”、“先规划,后批地”政策, 杜绝 “以罚代批”行为。

(3)各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工作队必须公示用地规划结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 见。用地规划实行镇、村、组三级签字盖章,一式四份,国土所严格 审核上报。填写相关表册,绘制图纸应有国土所专业人员指导,严格 审查,按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审批后开始实施。最后是做好农 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图纸、表册、档案的整理工作,妥善保管。

3.2编制科学的农村居民点规划, 并建立一套规范的整理程序;

农村居民点规划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闲置地, 能利用废弃地、 坡地、 山地的就不要占用耕地, 还必须控制村庄盲目扩张。宅基地的布局形式, 既要考虑村庄的整体性, 又要注重村民从事各种生产、生活的实用性。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居民点规划的要求,在明确划定村镇建设用地的基础上, 制定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同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推进整理进程。土地整理是一项涉及工程技术、 经济、 法律、 行政、 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对整理区域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程序, 比如项目前期进行基础调查、系统分析、效益论证、项目评估等工作, 然后可行性分析可行后要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土地整理, 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绘制变更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一系列工作。

坚持“节约、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按照省、市、县农村宅基标准面积规划用地,重视对村组道路的规划。严格按照宅基标准面积规划用地,从源头上消除违法隐患,按标准科 学合理规划村组道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兼顾未来发展等。坚决杜绝低效能利用土地的行为。

严格设定村组规划红线,坚持群众建房放线制度。空心村改造结合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进行,严格红线控制,找出最科学、最合理的规划方案,动员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群众向规划区内迁址新建,严禁在地灾隐患区内规划建房。

3.3做好调查、管理、监督工作;

尽量利用闲置地、劣质地,坚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管理人员应在镇村组干部的配合下,对居民占用地进 行现场调查,土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农田保护图纸选址规划, 尽量利用“刀把拐角”、闲置地、劣质地,坚决不能贪图安置户数多、交通便利等占用基本农田。

另外,对建房户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监督,对照放线记录和规划图纸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私自改变规划、破坏 规划建房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权威,逐步实现农村 建房高效能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结束语

总之,对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全面的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规划设计时,一定要从农村的实际出现,设计出百姓放心的满意工程。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载体,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加速器,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出最合理、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居民点规划。

参考文献

[1] 龚达麟.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的集中与分散问题.《建筑学报》.2003.

[2] 黎逸科;曾宪川;梁少华;;阳东县平地村新农村规划的实践与探索[j];城市规划;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