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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的原则:
1、“集中核算”是将村级集体经济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分离,把握“统分结合、用管分开”的原则,将村级集体所有的账目、资金上收到社区进行集中核算和管理。原属于村级集体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2、“集中核算”范围包括:村级集体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活动,如:“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土地承包收入、土地征用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各类拨款以及各种代收代支往来款项等其他资金的收支活动。
二、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1、设立社区村级财务核算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任。设核算会计1人,由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兼任;资金会计1人,由社区“两委”研究确定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社区财务核算办公室是社区所辖各村财务收支活动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村级资金收付结算、会计核算、票据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及档案管理工作。社区党总支书记是本社区财务主管负责人。
2、社区各村设报账员岗位,各村报账员在社区集中统一办公,实行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设置村级备查账簿,在社区村级财务核算办公室的领导下,规范和强化对本村财务的管理。报账员负责现金收支的申领、保管工作和报账、对账工作;负责按时上交各项现金收入;负责办理票据的领购和缴销,并定期与社区核算办公室的核算会计、资金会计对账。
3、社区财务核算办公室核算会计,具体负责凭证制作,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编制村会计报表,撰写财务报告,及时向社区负责人报送会计报表,按月与乡镇财政所核对银行存款,与各村报账员核对现金余额,及时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并负责村级票据的发放和核销工作。社区核算办资金会计具体负责将收取的村级资金及时存入乡镇财政所村级专户,拨付各村申请使用的资金;核算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定期与核算会计和各村报账员核对有关账项,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三、资金运行管理:
1、乡镇财政所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账户。社区账户下分设各村明细账,本着“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对各村财务账目进行独立核算。
2、启用社区党总支、社区村民委员会及财务专用章。社区财务专用章由核算办主任保管,对社区所辖各村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一律实行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双签字”制度。
3、严肃财经纪律。各村一律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收付现金时,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专用票据,各村实现的一切收入,必须在收入实现的2日内,经社区上交乡镇财政所开设的村级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社区票据管理员核对票据使用情况。各村发生的支付业务,原则上要求一律经村、社区民主理财把关,社区总支书记签字后,集中到社区核算办支付。日常零星支出,由各村根据情况临时垫付,待每月集中审计后,一次性从社区核算办领取。
4、社区所辖各村不再留备用金。各村因工作需要,确需预先领取资金时,应先填写《领取资金申请表》,由村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分别签字,上报社区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到社区核算办办理预领资金手续。
5、各村所实现的收入和发生的支出必须在规定时间入账,并坚持每月进行民主理财会审。各村报账员于每月25日至30日将本村所发生的收支业务进行梳理,集中到社区核算办进行对账、审计、记账,并进行现金及银行账户余额盘点核对。
四、财务监督管理:
1、社区成立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从社区所辖各村的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社区重大事项监督、社务公开、财务监督、财务公开等工作。
2、社区所辖各村的财务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一审两访一例会”制度的要求,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监督的主要组织,各村的财务收支单据一律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后,方可到社区核算办办理支付业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会审村级财务问题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3、社区内各村财务情况实行社区集中公开与各村分别公开相结合的“双公开”机制,公开时间为每月5日至10日。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度财务收支公开,年底时进行一次全年度财务公开。同时,实行“网上晒帐”制度,由社区财务核算办负责将每月财务审计情况上传到党务公开网,进行网上公开和网上监督。
4、社区各村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时,必须由社区派员参加有关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订处置方案,进行公开招投标、竞标。重大事项必须按照一审两访民主施政工作法的要求,采取入户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5、涉及社区所辖各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事项,合同的发包、招标、订立、鉴证,必须由社区财务核算办公室人员全程参与,相关情况应及时张榜公开公示。
五、责任追究
关键词: 规范; 村财乡管; 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是村级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制度虚设甚至缺位。较多村组虽然设有村民委员会,也大力宣传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但实际往往是由村支书或村长独揽大权,对村财务收支一人审批,一人说了算。由于乡镇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村账乡工作推动困难,加之缺乏对村干部有效约束的机制,致使村干部,牟取私利。各种管理制度,如会计核算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政绩考核制度及人事任务制度形同虚设甚至缺位。
二是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缺乏力度。主要体现在:账目混乱,会计科目不规范。例如,对用于公益设施建设的上级拨款记入“村财收入”,但支出时记人“其他支出”,基础工作不扎实,财务管理手续不全。很多村组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存在非出纳人员掌管现金、白条抵库和坐支现象,有的村组原始凭证不规范,凭证摘要用语模糊,甚至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都没有签字。在预算管理工作中,虽然在预算指标的下达、预算执行等环节有所增强,但在预算编制、绩效考评等环节漏洞百出;财务不公开,监管力度不够,有的村组虽然设置了财务公开栏,但形同虚设;有的村级财务从未经过审计,有的即使经过审计,但审计力度不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不严,会计资料不齐全,难以进行审计。
三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交接工作不规范。农村大部门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的岗位培训,他们大多只能记简单的流水账,很难满足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有的农村财务人员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一同换届,势必影响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换届时会计人员不愿意移交工作,造成会计工作脱节,移交过程中也无人监交,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完整,导致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首先,村级基层干部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缺乏认识,没有形成财务工作的概念,也认识不到财务工作的重要作用。究其根源,即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文化水平较低,对农村财务知识和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了解。其次,村组忽视了对基层会计人员的重视和培养,从而影响了会计人员从事基层会计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轻农”观念的存在也致使村组尤其是财力弱的村组很难留住既有学历又有会计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最后,县、乡镇的审计部门未能正常开展审计工作,加上部分农村宗族派别势力使群众不敢监督,以至于农村财务监督不到位,造成财务管理工作混乱。
第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各级农村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农村经济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县、乡镇党委应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通过宣传、培训,引领村干部和村民充分认识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发挥资金使用效果、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利益等所起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乡镇财务核算中心。从预算的编制、执行到控制、调整,全面细化村级预算,严格按程序增强预算约束力。通过预算实现“分散权责,集中监督”,防止村支书或村长大权独揽,以体现“权力共享的分权”之管理哲学思想。根据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村账乡业务,严格实行“零户统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村账乡业务时,坚持“三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村委会审批权)不变原则,规范资金运作方式。同时,取消各村组银行账号,收入全部纳入乡镇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取消各村组白条和自治票据,统一票据管理;取消村组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将所有村级财务都纳入乡镇财务核算中心。
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制度,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并根据村组实际情况及其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如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资产保管制度、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奖惩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制度过硬,奖惩兑现,用制度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资金安排上应坚持“增收节支”和“量人为出”的原则,杜绝各种不合理的开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非生产性开支。
1、有利于村民自治。实行村级财务集中收付,一是要方便用款,尽可能地减少拨付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方便村民理财小组理财和村务公开。
2、有利于管理监督。实行村级财务集中收付,财政进行直接监管,能从源头上控制村级资金收付,最大限度地保证收入及时入帐和支出效率效益。
3、有利于规范操作。按照各村实际资金的额度进行指标控制,不搞变通,不改变资金使用权,不改变单位会计主体地位。
4、有利于专款专用。通过村级财务集中收付软件,将行政村正常经费与项目建设经费的资金指标分别控制,独立核算,保证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互不混淆,彻底杜绝专项资金挪作他用。
(二)基本框架。
村级财务集中收付以行政村财务服务中心为载体,规范、完善、提高。据此,基本框架为“一个坚持、二个明确、三个建立、四个不变、五个集中、六个直达”。
一个坚持:坚持“村民自治、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民主理财、政府监管”。
二个明确:明确镇经管办负责对村级资产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包括对村级股份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成立和资产权属明析的指导监督,以及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与各村鉴定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指标的责任书。明确镇财政所负责对村级财务核算管理和村会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个建立:以行政村财务服务中心为载体,组建行政村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各行政村建立村级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体现村民自治的主体作用;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保证村级财务集中收付的顺利实施。
四个不变:会计主体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资产(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审批权不变。
会计主体不变会计主体仍为行政村,村书记(或村主任)为村级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
资产(资金)所有权不变各村的资产及其收益归各村所有,不得平调。
资产(资金)使用权不变各村资产和资金由各村自行安排支配,实行全方位村民自治。
资金审批权不变实行村级主要负责人,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五个集中:集中收付、集中核算、集中记帐、集中、集中管理。
集中收付是指取消各村收入户,所有村级收入全部缴入收付中心开设的中心存款户,取消支出户,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所有支出实行报帐制。
集中核算以各村与经管办签订的考核责任书为主要依据,编制村级部门预算,实行指标与到帐资金双向控制;各村收入票据统一领销,支出统一在收付中心审核结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集中记帐各村总分类帐和明细帐由收付中心指定会计电脑记帐,每月生成报表送达各村。同时建立村级资产、资源台帐,失地农民补偿和农保台帐。
集中村级资产股份合作社和物业股份合作社按公司(或企业)化运作,由收付中心集中记帐、单独核算,以保障股民权益。
集中管理各村会计资料及相关档案由收付中心集中管理,二年后移交各村归档。
六个直达:村级收入直达中心存款户;物品采购资金和工程款项直达供应商和劳务单位;专项资金直达项目;村干部报酬直达个人帐户;各种涉农补贴直达农民“一折通”;股份分红直达农户。
(三)财务管理程序。
1、财务处理程序。各村报账员每月定期到收付中心报账,并登记备用金登记簿、收入缴存登记簿、债权债务登记簿、村级资产登记簿。记帐会计根据报账员和总出纳报账进行账务处理,登记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2、资金划拔程序。村级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以到帐资金定指标金额,以指标金额控支出额度。村级报账员收取的现金上缴到收付中心存款专户,上级拔款由财政划入中心存款专户追加专项指标,支出由村编制用款计划,由中心主任核批后由总出纳办理拨付手续。
3、资金审批程序。村级开支实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后入账。在审核、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财政、财务各项规章制度,大额支出或借款实行集体讨论并报镇分管领导审核制度。
选人用人推行“两推一选制”。规定党支部换届和届中调整时要实行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以提高选任干部的民主公开程度和群众的认可程度。2002年全区178个村全部通过“两推一选”,进行了支部换届。这一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干部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制”。即对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岗位目标管理。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每年年初要将年度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进行公开,年终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每年年终由乡镇(街道)组成考核班子,对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分为: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常规工作等六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兑现考核工资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工资报酬实行“统筹制”。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等干部的工资由区乡财政统一核拨,区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负责全区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工资的50%,另外的50%,由各乡镇财政拨付。村里的其他班子成员实行误工补助,由各乡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