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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卫健委2021年上半年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围绕“乡活”,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围绕“村稳”,持续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委托培养工作
1、围绕“乡活”,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宣州区卫健、编办、人社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区管乡用”机制的实施方案》(卫健办字〔2019〕32号)规定,今年我区试点开始卫健部门自主招生。2021年,我区申报并审批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69名,拟在上半年人社部门招聘结束后,对未能招聘到的空缺岗位进行再次公告,进行第二次招聘,此项工作待于8月底向区领导汇报并与区编办、人社会商后,计划9月份进行。积极吸纳人才,壮大乡镇卫生人员队伍,完成全年招聘目标。
2、围绕“村稳”,持续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委托培养工作:根据我区卫健、教体、财政、人社、卫健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宣州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健〔2020〕2号)文件,我区与安徽省健康职业学院签订三年培养协议,每年拟招生培养64名,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委联系区教体局分别在城区、乡镇多所高校宣传,同时各乡镇也开展到村到户宣传,2020年实际招生13人,2021年已招生53人,已签订培养协议。此类毕业生完成培养后,我委将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到村医紧缺的乡镇、村,有力解决看病难的问题,消除空白村。
(二)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织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印发了《宣州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卫健办[2021]77号)和《宣州区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培训实施方案》(卫健办[2021]76号)文件。
2、经过摸排统计,确定2021年拟建设的79个单位名单。于6月份对拟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对存在问题现场指出,要求立即整改。
3、按照省培训方案制定我区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大纲,由卫生院组织实施。和宣城市中心医院对接指定宣城市中心医院为培训基地,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由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已完成40个,完成率51%。人员培训中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培训由卫生院组织实施,已完成120人,完成率60%,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共26人已于6月28日开始培训。
(三)探索开展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创建
我区两所区级公立医院积极与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开展长三角名医工作室建设,宣城市中心医院与南京市第一医院开展心内科学科建设,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南京脑科医院开展精神科学科建设,已向宣城市卫健委提交了名医工作室申报材料,并通过专家初审。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资金问题。省实施方案中明确政府办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省级财政给予奖补。我区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是民营的,标准化建设资金没有来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各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2—3年的时间,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宜居社区(20**年创建100个宜居社区)。为实现建设“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政策措施、具体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冯旗兼任,副主任由秦继军和张德中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评优和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嵇广江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乔泉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晨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唐庆令兼任;
(五)社区容貌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晓鹏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李宏斌兼任;
(七)社区服务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凤云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按照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范围
**市行政辖区内的482个社区。
四、创建标准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公共绿地、小区、单位庭院等乔灌木、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小区绿化率达到30%;社区绿化景观整洁优美、环境宜人;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绿地灌溉系统配置齐全;绿地内草坪、道路、水体等设施的日常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没有垃圾死角、无杂草杂物和漂浮物;栽种花草、浇水、清掏等作业无污染道路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道路两侧店面、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的废气、废水、废渣要达标排放,无工业、医疗、有毒有害等危险废物排放;无噪音扰民,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对噪音污染的投拆;无露天烧烤、违章燃煤锅炉、露天煤厂、废品收购站等污染环境现象;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符合环保要求。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社区容貌。
社区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单位院落、居民楼外立面及楼道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无损,设置门面招牌、灯箱广告不断字缺亮,灯饰功能完好无损、美观整洁;居民住宅设有明显的楼院幢号标志;无违法建设,违反规定乱搭乱建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占道洗车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铺装硬化达90%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五、创建程序
宜居社区创建采取“社区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年初各区制定创建宜居社区工作计划并申报(申报数不少于各区社区总数的30%);年终由社区在自查的基础上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报区人民政府,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创建标准,在查阅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有关部门审议和居民评议情况进行评定,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办公室评定后将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命名为宜居社区并进行表彰。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10日—3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21日—3月31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4月1日—4月15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提出所需资金的数额和筹措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16日—10月31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11月1日—11月15日)。
各社区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将审核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16日—12月15日)。
领导小组组织七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命名的100个宜居社区。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达到宜居社区创建标准的宜居社区报市人民政府审准,并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命名和表彰。
七、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基层单位抓起,优先解决群众关注和影响社区整体面貌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宜居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整合社区内人力、物力、财力及其它社会资源,通过对口帮扶,驻社区单位共驻共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参与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成为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一、总体目标
(一)监管网络建设。聘请一名药品监督协管员,在我街道每行政社区居委会各选聘一名药品监管信息员,分片进行药品监督管理。
(二)供应网络建设。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在全街道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别开展“合格药房”和“放心药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力争到2011年10月,全街道医疗机构“合格药房”达标率达100﹪,零售药店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财政所、社区服务中心、工商所、古城实验小学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街道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直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两网”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
街道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领导全街道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制定“两网”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两网”建设工作,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街道纪工委职责:对各成员单位的“两网”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察、通报。
派出所职责: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查处暴力抗法案件;维护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保护公共安全。
财政所职责:负责街道“两网”建设有关经费。
社区服务中心职责: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和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工商所职责: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药品、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其他损害消费权益的行为。
古城实验小学职责:在学校开展“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专题教育。
卫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全街道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的目标考核工作,确保全街道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达标。督促我街道各医疗单位药品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承担街道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统筹安排“两网”建设工作;起草“两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组织实施“两网”建设;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合格药房”、“放心药店”验收和药品市场监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活动。
2011年2月10号到2011年3月10号召开动员会,成立古城街道社区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
2011年3月11号至4月18号,制定下发相关工作制度;对“两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011年4月19号至5月31号对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顺利通过"灭蟑先进城区"复查复评,现根据市爱卫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将开展复查复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指标
1、范围: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户室内外、阴阳沟、下水道等蟑螂栖息场所。红梅隧道、双溪口、上章村、后坞村延伸1公里范围作为防护屏障。
2、指标:达到全爱卫发〔1997〕5号文件规定的灭蟑标准,即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二、工作步骤
此次"灭蟑先进城区"复查复评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次灭蟑活动
1、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月。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灭蟑领导小组和灭蟑员队伍,落实灭蟑责任与范围;
(2)制定灭蟑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3)明确部门分工、落实灭蟑达标任务,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和安全教育,使灭蟑工作家喻户晓;
(4)灭蟑员培训(时间、地点另定);
(5)上缴灭蟑经费,采购毒饵。
2、实施阶段:时间为-月份。
(1)月底各社区、城区各单位开展一次环境整治,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蟑螂以及消除蟑螂的栖息场所和繁殖地。
(2)各社区开展灭蟑前蟑密度检测;
各社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全面施放药物。放药时间为月-日(雨天顺延);
(3)各片区在月-日到县创建办领取药物;
(4)各社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全面施放药物。放药时间为月-日(雨天顺延);
(5)月-日,县创建办、县爱卫会对灭蟑情况进行检查。对灭蟑不达标的单位,责令于月日进行补灭。
(二)再次灭蟑活动
1、组织准备阶段:时间为月份。主要任务:
(1)县创建办完成总体方案的设计、论证;
(2)县创建办进行调查摸底;
(3)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4)召开有关会议,明确部门分工,再次落实灭蟑任务;
(5)筹措灭蟑经费。
2、现场实施阶段:时间为月份
(1)进行药物选择;
(2)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居民参与灭蟑螂活动;
(3)领药时间为月-日,全城投药时间为12日;
(4)完成灭蟑后蟑密度的监测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时间为月-日。
1、组织考核验收,由各社区居委会进行自查,然后由县灭蟑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行灭蟑义务、灭蟑不达标的,要限期补漏投药,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做好灭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巩固灭蟑措施,迎接市爱卫会的考核,确保"灭蟑先进城区"顺利通过复查复评。
三、几点要求
1、调整城区灭蟑领导小组。由县政府潘丽霞副县长任组长,县爱卫会、县创建办及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城区各机关、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镇政府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指挥、协调、督查所辖范围的灭蟑工作。
2、健全灭蟑员队伍。各社区居委会、城区单位都要配备灭蟑员;单位用房数量在0间以下的设一名灭蟑员;0间以上的设2-3名灭蟑员。外环境的灭蟑人员根据具体工作量配备。
3、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各社区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调查摸底、计划部署、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检查考核、药械购发、蟑螂密度检测等工作任务。
各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的灭蟑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
卫生部门做好灭蟑的技术指导、培训专业骨干、落实技术措施、提供灭蟑有关的宣传资料、做好药物中毒的急救准备等工作。
镇政府负责城区各社区的统一灭蟑工作。
新闻、文化、教育部门做好灭蟑的科普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县创建办、县爱卫会做好灭蟑药物的筛选、药物性试验、选购等工作。
4、开展科普宣传。各社区、城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将灭蟑的基本技术传授给广大居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达标街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示范引路,打造亮点,形成特色,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社区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全力实现“建设生态文明乡村”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目标
按照“提高标准、增加亮点、打造精品、形成特色”的总体要求,以社区进村路(或主大街)为主开展创建示范街活动,在全街道形成一街一景,特色鲜明的示范街。
三、创建时间
5月底前完工,6月上旬验收。
四、创建标准
(一)道路绿化
按照“缺绿补绿,绿足添花”的原则,改造、提升绿带,科学选用树种,适当设置花草树池,摆放移动花坛,增加绿量,做到乔灌结合、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花草树木生长良好,做到适时修剪整枝,科学防治病虫害,确保无死株、无缺株,保持沿街树木、绿篱、花坛和草坪的整洁、美观。
(二)街容净化
1、沿街两侧无违章占道经营和广告占道,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无马路摊点市场。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体无各类乱贴乱画,户外牌匾广告设置规范,统一协调。实现平面洁净划一,建筑立面规范有序。
2、垃圾桶、果皮箱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无垃圾。
3、道路定时保洁,保洁质量达到人行道净、路沿石净、绿化带净、垃圾桶果皮箱四周净、墙根净,视线范围内无存留垃圾、无明显污迹、无纸屑、无塑料袋等污物的树挂、墙挂、无垃圾桶内焚烧。
4、沿街两侧排水沟加盖盖板并保持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
(三)沿街美化
1、沿街不得有影响市容的违章建筑,沿街破残、危旧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整修或拆除。
2、沿街两侧墙面要突出特色,注重美观,粉刷装饰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墙体喷绘规范美观,突出社区文化特色,内容健康向上;沿街建筑物与构筑物外形完好无缺,两侧建筑立面保持清洁、美观,不影响整体外观,污染、陈旧、破损的应及时进行清洗、粉刷、修复。
3、各类户外广告、宣传栏(牌)、阅报栏等设置应统一规划,统一粉刷,合理布局,设置规范,保持完好,清晰美观。
(四)街景亮化
街景应按要求实施亮化,灯具安装要安全合理,不影响街容路貌观瞻,设施功能完好、美观、清洁,陈旧破损或已丧失功能的要及时修复、漆饰、翻新或拆除。
(五)路面硬化
路面实行柏油或混凝土硬化,路面平整、洁净,无坑洼、无积水、无破损;道路设施完好,古力井盖无缺损、破裂现象;道路两侧人行道保持平坦、完好、通畅,无路面破损、地砖松动;无废弃的电杆、电箱及管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街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创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示范街活动的领导、督查、考核,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班子,制定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建好台帐资料,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自身宣传平台的作用,营造创建氛围,特别要加强对沿街居民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居民参与创建的意识和热情,营造起积极响应、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工作打下扎实的社会基础。
(三)严格标准,实事求是
在创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实施,街道创建领导小组将每月通报创建开展情况,并作为年终考核创新工作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