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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点
(一)整体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国务院2012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拉开了国家加强机场规划和建设的步伐。过去几年,民航发展规模增速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十二五”期间,民航全行业稳步发展,累计完成运输总周转量3459亿吨公里,年均增长9.6%;完成旅客运输量18亿人,年均增长10.3%;完成旅客周转量28836亿人公里,年均增长12.5%;完成货邮运输量2887万吨,年均增长2.3%,完成货邮周转量904亿吨公里,年均增长3.1%,较“十一五”期间分别增长了71.8%、73.2%、84.4%、33.2%和42.3%。全行业累计实现利润1800亿元左右,是“十一五”期间的3.1倍。“十二五”末,我国共有颁证运输机场210个,较“十一五”末增长35个;机队规模4554架,其中运输飞机2650架,通航机队1904架,较“十一五”末分别增加1053架和894架。
(二)建设速度之快前所未有随着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民航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速度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一是建设目标定位清晰。在《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行动纲要》中,与建设目标相关的有三个:在机场建设方面,建设布局功能合理的国际航空枢纽及国内机场网络,重点是构建机场网络体系,建设世界级机场群,推进枢纽机场建设;在空管建设方面,提出要实施空管强基工程;在通用航空发展方面,提出强化通航基础保障体系。二是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根据民航局《民航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6月,“十三五”规划中的48个机场建设项目已竣工,91个机场正在建设或可研批复,26个机场已立项,总体实施率达74%。
(三)复杂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身具有一定规律。一是投资项目组成相对复杂。既有机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也有空管的配套建设项目,还有航空公司的基地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等。二是投资项目大小不一。大的比如有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属于国家级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关注度高、要求高;小的比如局部的升级改造,虽然体量偏小,但也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短不同。
(四)管理要求之严前所未有随着国家财经制度改革,民航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也随之发生变化。一是预算编报涵盖面广。预算的编报涵盖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预算绩效指标的设立及评价,同时预算编报要求不断增加。二是资金管控越来越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已融入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会计核算等各环节。三是采购程序越来越规范。除履行建设程序外,项目采购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程序。四是绩效管理要求越来越高。项目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深化,对预算管理及业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资金规模前期论证不到位,实际投资与概算差异过大受项目变更、汇率、招投标等因素,前期规模论证在项目决算阶段很有可能发生较大偏差。个别大型项目由于在建设过程中,缺乏对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安全、信息等因素风险导向型过程控制,导致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超出概算。
(二)竣工决算编制缓慢,固定资产移交不及时财政部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受项目进度和签证、变更导致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等因素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很难按时完成。同时,受实物移交和决算编制影响,项目资产不能及时移交,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比例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的情况明显。
(三)管理职责不清晰,资产管理待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产管理涉及建设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和实物管理部门等。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职责相对复杂,各个部门往往各自为政、责权重叠,权责落实不明确。项目验收后至正式移交前,部门间衔接不紧密,导致项目资产在此期间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四)运维成本考虑不够,后续支出资金保障乏力基本建设项目在投资前对可行性、必要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都经过严格论证,但对后期的运维模式、成本等方面往往缺乏合理的规划,后期运维成本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化、精细化,前期缺乏有效预计还会影响运维资金的筹措。
(五)维护保养不及时,运维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由于管理观念淡薄,固定资产投入初期,为减少成本支出,不重视对设备的保养,导致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无形中增加了单位的成本费用。
(六)财务管理人员能力不够,投融资管理水平欠缺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由于对项目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普遍存在着凭经验、凭主观决策的现象;在筹资决策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对于融资方式的认识思路狭窄,也不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管理,导致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过高的现象。
构建基于全过程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投资项目财务全过程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一)可研初设阶段的财务管理规划可研阶段,通过分析投资项目需求单位的发展规划和财务现状,明确具体投资方案;对规划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周期性的投资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合理管理项目的前期费用。
(二)项目实施中的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工程的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概算的执行、工程的财务支出管理、工程的资金筹集管理、合同执行管理、核算等。
(三)竣工验收、结算与决算中的财务管理竣工验收阶段,做好资产的清点与移交、工程的验收以及资产的暂估转资。在结算阶段,配合完成核实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审核。配合建设部门进行资产的清点和工程整体验收。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应尽快进行上报、审计、批复等工作。
(四)资产交付中的财务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照“谁使用、谁拥有”的原则依据固定资产台账办理资产交付。资产交付后,要尽快完成结余资金的上缴或处理。
(五)项目后期的财务管理项目资产移交后,应按实际适当调整前期运维方案。适时启动项目财务管理后评估工作,形成对本次项目财务管理的总体评价,找出存在问题,不断改进。
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财务管理水平几点建议
(一)提高重视,形成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良好环境1.提高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认识财政部“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的深刻意义,强化对资产管理的责任担当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作用和投资效益,切实落实好国家和民航发展战略。2.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项目建设与财务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准确完整核算项目成本;参与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3.促进业财融合,提升人员综合能力推进业财融合,建立适应业财融合发展的整体管控架构,加大单位人、财、物等各类资源的配置力度,相关人员要具备广阔视野、全局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效发挥业财融合的中坚作用;财务人员要主动深入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中,了解核心业务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战略财务、业务财务的重要作用。
(二)多措并举,持续完善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手段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形成一套互通互联的管理制度体系,聚焦制度执行。同时梳理相关业务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厘清工程管理、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各自界限,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的内控体系,有效制衡权利、防范风险。2.加快信息化应用按照“流程信息化”的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在资产管理中的应用,结合新的管理思维,梳理业务流程,前移管理关口,整合资产资源。将财务管理系统与各业务系统相集成,通过数据信息适时共享,促进部门协同,最终建立一套业务财务一体化管控平台,实现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置、执行、运维、报废的全生命周期闭环式管理。3.加强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项目投资评价,在进行内外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等决策方法,估算投资方案的各类价值指标,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综合运用资本结构决策方法,合理选择负债融资、权益融资等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关注集团授信贷款、可转换债券等新型融资方式与工具,不断拓宽思路,拓展融资渠道。
(三)把握重点,抓住固定资产竣工决算等关键环节1.加强成本管理通过建立基建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机构,严格落实规划设计,严把工程追加,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工程变更;坚持风险导向型审计策略,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评估,加强成本监督监管,努力化解财务风险,打造良好的财务治理体系。2.规范竣工财务决算通过建设管理、资产使用、财务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对在项目建设前期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把好工程结算关,加强日常数据收集,夯实财务基础,提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及时性。3.关注资产移交资产使用和实物管理部门应“提前介入、及时补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固定资产项目资产移交全过程管理,与项目建设部门形成管理合力。对于投资额较大、建设期较长的项目可以采取阶段移交方式,切实做到投资项目资产“有人建、有人接、有人管”,将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四)关注后续,实现全闭合的资产管理链条1.加强后期运维预算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应在建设初期就明确资产交付和使用单位。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将后期运维预算纳入部门预算考虑,为单位下阶段的资金筹措打好基础。重点研究未来的运维管理方式、人员配备要求等,加强对项目投资建设后期成本的计划和把控,将运维成本的管控置于决策的全过程。2.加强后续支出管理固定资产投产运行后,还将面临改良、维修以及大修的过程。要明确改良支出、维修支出、大修支出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量化标准,按照标准统一进行资产的相关财务管理。3.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持续对项目资产运维成本进行数据采集,丰富研究数据,逐步形成资产运维成本数据库,完善运维成本测算模型。在此基础上,继续优化预算管理和分配模型,逐步形成资源配置方案,为后续固定资产投资提供依据并加以应用。
(五)协同配合,探索固定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1.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将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在系统内部所属单位间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坚决杜绝和纠正资产长期闲置,探索建立地区级、总部级资产共享中心,切实盘活资产存量,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监管机制加强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及管理考核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到位的奖惩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建立专业的监管部门,将后期的运维一并纳入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同时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帮助有关部门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完善内部政策或执行政策的程序,促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更为有效地运行。
结束语:
固定资产投资投入不断加大,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但在投资过程中也暴露了以下问题,为今后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一是部分企业投资行为盲目、冲动,短期趋利目的明显,跟风现象严重。部分企业的投资行为往往被眼前利益所驱动,盲目跟风,如上世纪80年代末的“经济过热”现象,就极大地诱发了许多经营者冲动的投资欲望,结果使一些毫无节制的投资企业,现在都背上了沉重的投资包袱。二是投资结构失衡,部分行业生产能力过剩。由于短期利益的驱动,使许多行业低水平重复投资现象严重,许多生产线尚未建成,市场情况就已发生变化,销售订单少,造成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如:钢铁行业,目前国内钢铁行业粗钢生产能力近7亿吨,而2008年国内表观粗钢消费量不到5亿吨。三是目前投资行为考核多集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但对项目决策、前期工作、后期运营缺乏对投资行为的有效考核,导致上述现象加剧。
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国家出台4万亿拉动内需政策,如何避免在以前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出现的问题,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使中国经济平稳发展,是须全社会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在政府和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制度
项目后评价是在项目完成并经过一段时间营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效益和影响进行的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项目后评价在上世纪30年代兴起于美国,70年代中期被世行等组织广泛应用各种援助项目。我国于80年代中期开始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及投入运行后的一定时间内生产经营情况的总结,确定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达到,项目前期工作及实施过程是否规范、有效,通过分析评价找出成败的原因;对被评价项目实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为决策部门重新制定或优选方案提供再决策依据,以达到提高投资项目效益的目的;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提高项目决策及其实施管理水平,指导未来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指导中央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5年下达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2008年下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
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项目后评价的重要性愈加彰显。
二、建立以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结论为依据的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制度,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考核
由于项目后评价是在项目完成并经过一段时间营运后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效益和影响进行的全面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因此用其结论对固定资产投资行为进行评价,具有全面性、系统性的特点。由于项目后评价由第三方进行评价,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其结论可靠。对项目后评价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将其结论转化为对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具体考核指标,可以实现对项目全面、全方位的考核。
三、具体应用方法
(一)应用前提
为保证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项目后评价报告应由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完成。项目初期进度、质量、投资、效益等目标明确。考核体系指标应能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人员。主要对项目业主内部人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阶段考核法。其主要根据项目后评价报告中对项目决策阶段、实施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投产及生产经营阶段四个阶段的主要评价结论,设置权重,分析原因,用综合打分法分阶段分责任对项目相关方进行考核。
应用步骤:
1、对四个阶段的主要评价内容和指标进行分类选取。选取指标要有可比性,如:决策阶段中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财务效益,可采取项目后评价中实际测算累计NPV与可研累计NPV对比等。选取指标应根据项目内容、范围、复杂程度等进行有所侧重的选取。
2、对四个阶段设定权重,权重的设置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进行设定,如:效益型项目和费用型项目;新建项目与改造项目,其各阶段权重设置应有所区别。对各项指标分优、良、中、差进行评定。各项指标评定等级可以根据差距幅度进行设定,如:累计NPV的差距幅度,可以设定正负40%进行评定。
3、对指标评定等级进行原因分析。如:累计NPV的差距是由市场原因、经营原因等等造成进行判断、分析。
4、落实考核责任对象以及考核额度。根据原因分析落实责任对象,并根据责任大小,落实主要及相关人员责任。
5、形成考核总表,拿出总体评价意见以及考核额度。
本文从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涉及的主要范畴入手,分析了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提升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铁路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全国各地。铁路总公司是铁路运营单位,承担着客货运输的重要职能。从固定资产的概念上看,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统称为“铁路企业”)的固定资产范畴更加广泛,包括铁路、机车、设备、机械及价值在规定标准之上的所有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在铁路总公司层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流程,并贯穿于各铁路企业具体实施,但仍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促进铁路企业健康发展。
一、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涉及的主要范畴
(一)固定资产投资与融资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与融资管理是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在铁路企业的固定资产类别中,铁路、机车是涉及投资与融资管理的重要资产构成。其他固定资产,诸如房产、建安设备、建筑设施等一般涉及金额相对较小,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建筑施工等业务,与铁路企业经营主业联系较小,或直接计入铁路资产原始成本,不作为铁路企业固定资产所涉投资与融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在铁路与机车的固定资产投融资管理中,主要涉及投资财务可行性分析、更新改造投资决策支持、融资租赁成本与贷款融资成本比较、融资渠道多元等财务管理事项,主要用于为铁路企业投融资提供支持决策意见。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管理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大修理费用是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较为细致的一项,具有一定的可选择余地。在铁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中,铁路与机车的使用寿命较长,其过程管理中涉及的维修与改造支出经常发生,是作为费用一次摊销,还是计入固定资产或递延费用,按年折旧或摊销,直接影响铁路企业的经营业绩,亦为铁路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创造了较大的空间,需要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以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反应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三)固定资产会计管理范围界定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原始计量金额已不作为企业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而在企业进行内部会计制度建设与实施中,往往自行界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认定标准。如铁路企业在固定资产价值界定中,将金额由2000元调整至5000元,这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分类,进而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如企业因行政办公用途而购买的电脑,价格为4999元,则在购买时作为低值易耗品计入报表,并自领用时计入费用,实行摊销,影响资产与利润。
二、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投资与融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如何进行投资财务可行性分析并不掌握,往往依靠外部咨询机构出具的可研报告,同时,由于对财务可行性分析方法不了解,难以对咨询机构出具报告的适用性提出意见,造成被其“绑架”的不良后果。二是融资思路狭窄,往往提到融资就是银行贷款,而没有对其他融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如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融资模式,均有其各自优势。三是财务部门在铁路企业投融资决策中发挥的作用不足,往往提不出具有专业水准的意见,使得财务部门的话语权相对较弱。
(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维修费用、大修理支出界定不清,对相关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规定掌握不足,造成“眉毛胡子一把抓”,影响会计核算质量。二是根据铁路企业对利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甚至人为调整,编造支撑性证明凭证,使得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质量下降。三是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必要性缺乏论证,造成会计判断证据缺失,形成铁路企业管理漏洞。
(三)固定资产会计管理范围界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于固定资产的条件设定中,将金额作为必选项加以界定,这样的管理看似标准明确,实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不符,准则已明确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足够企业实际操作界定,加上金额这一标准,将造成同样的物品,由于金额差距而计入不同科目,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二是对固定资产可采取的折旧方法僵化处理,铁路企业一般要求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而在机车更新换代较为频繁的时期,如僵化使用直线法,将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三是制度机制不健全,固定资产实物与财务管理不同步,信息不互通,形成信息孤岛。
三、提升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不断加强铁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与融资管理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升其财务管理专业素质,结合铁路企业实际情况,有效论证铁路投资的可行性,为决策提供支持意见。二是不断拓宽融资思路,拓展融资渠道,论证融资租赁、发行债券、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的差异性,形成铁路及机车融资方案。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与工程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沟通,了解掌握铁路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其与投融资结合,提高财务人员的知识储备。
(二)不断加强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管理
一是分别改良支出、维修支出、大修理支出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项目建立管理办法与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性质界定量化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后续管理。二是加强会计人员对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信息掌握与现场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信息对称性。三是财务人员参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可行论证研究,事前参与决策,提高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主动性。
(三)不断加强铁路企业固定资产财务基础管理
一、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监测和分析工作,谋划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及时掌握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深入分析研究政策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认真完成季度、年度和专项经济分析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参考,为市委、市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继续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人大审议,在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后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印发;完成“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做好半年和全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完成《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按时提交人大审议,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四是做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编制。做好《2014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报告》的编印工作,及时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使全市各界能够及时了解过去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二、加强我市项目投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促进以投资拉动增长
加大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力度,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保持全社会固定资产较快增长。一是编制执行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项目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坚持早准备、早着手,积极开展《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科学统筹资金盘子、做好项目汇总工作,着力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性。按照《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重点推进滨江新城起步区旧改、滨海西路二期、龙昆南延长线、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骑楼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的立项、可研、概算审批工作,按工程建设进度合理调度拨付好项目建设资金;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在准确把握国内外固定资产投资形势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市情,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科学手段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趋势判断的准确性,增强分析的实效性,优质、及时做好各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分析。三是继续做好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提升重点项目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扎实促进重点项目推进,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编制完成《2014年重点项目计划》,并通过市政府审议。四是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运用BT等新的融资模式,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BT方式建设江东基础设施,争取年内项目有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深化与开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融资力度,完成60亿元新增贷款工作;研究国债和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做好中央和省扶持资金的争取工作,做好资金的合理分配,注重投资结构调整;五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组织实施程序。结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暨“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储备库,对重大项目开展机会研究并对其实施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专家库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继续落实《代建制》、《后评价》、《引资办法》三个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并做好试行阶段的跟踪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措施;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完善代建合同,积极稳妥地推进代建管理;研究如何做好做实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后评价及招投标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从2014年计划完工的项目中筛选试点,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一是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商务休闲产业。推进观澜湖、龙湾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体育休闲产业;推进东海岸人工岛、长影世纪影城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国际创意港,为文化创意产业聚集搭建了良好平台。二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发展。继续完善狮子岭工业园、云龙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做好项目服务、协调工作,推动英利扩能项目竣工投产,推进建设30万箱红塔卷烟易地技改、椰岛保健酒易地技改等一批重点项目。三是推进农产品集散和深加工中心建设。完成中商农产品中心市场建设,水产物流交易中心、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果蔬食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四、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组织编制完成《低碳发展规划》、《低碳发展若干意见》。牵头做好我市低碳经济研究工作,通过引智方式邀请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编制出台《低碳发展规划》、《低碳发展若干意见》,明确低碳经济发展总体目标、指导性意见、配套重大项目策划与政策措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二是督促检查节能减排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监察办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对我市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确定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宣传周相关活动。
五、求真务实,切实做好各项专项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全面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本委各专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大廉租房项目建设力度,推进旅游医疗服务保障中心建设,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高级技工学校秀英校区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协调专项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动态掌握和了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半年和全年专项改革总结;完成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和资金下达工作,配合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协调推进中心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结合国际旅游岛、十二五、低碳经济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积极推进永兴镇国际旅游小镇和低碳示范镇、云龙镇综合服务型小镇建设。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号)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国家、省、市、县财政资金、国债资金、国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有资产存量转让、运营收益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公司实施的项目以及多元投资主体的项目中,政府相对控股的项目,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实行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三)遵循政企分开,严格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三分离”的项目管理体制。
第二章项目决策、评审制度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编制投资计划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规划以及实际需要。
第五条项目的主要来源是各镇、各部门及投资公司在上年10月30日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提出的拟建项目情况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在年末根据下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委、县政府年度“惠民行动”目标提出的建设项目。项目可以是县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作了前期准备的,也可以是各镇、各部门或政府投资公司认为应该建设的。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业主提出,一般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大型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意见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决策;特别重大的项目以及对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公开(公示或听证)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最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超过县本级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市、省、国家审批。
第七条改建、装修及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县政府指定相关镇、部门担当业主,其它项目由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政府投资公司担当业主。政府对项目的投资,原则上不再直接拨入到项目上,改为通过政府的投资公司向项目投资。
第八条实行项目评审制度,由*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进行评估及审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管理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为: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预算审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竣工决算审核。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按项目性质分别由县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预算审批由县财政局负责;竣工决算的审核由财政局和审计局负责。
第十一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局同时对项目的招标初步方案进行核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包含涉及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内容。
第十二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工程概算由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概算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的5%。凡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5%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报批。
因其他原因确需调整概算的,由项目业主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会审后批复。
第十四条项目完成规划、征地、施工图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落实,具备施工条件后,由项目业主报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后,由项目业主或业主负责以公开招投标或比选形式,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事项核准-确定招标机构(委托招标适用)-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审查-招标公告-开、评标-评标报告备案-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严格审批开工。县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县财政局批复的工程预算;
(二)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县建设局核发的施工许可证;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五)中标(中选)通知书和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以及合同中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价款最终结算依据)。
第十七条项目业主或投资公司以合同履约形式将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给工程建设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并监控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规模、标准等。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决算编制依据是工程竣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其他竣工资料。上述竣工文件(资料)必须经监理责任单位签证认可。竣工决算报县审计局审核。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工程建设单位移交给项目业主或投资公司。
行政、业务用房和纯公益性项目直接交付使用单位。城市道路维护和改造由投资公司交付有关单位纳入市政公用设施统一维护管理。
其他投资项目的运行管理由投资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相应的项目运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营利性项目招投标的主要指标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上交利润和管理费等;非营利性项目的主要指标是资产的安全性和政府补贴标准等。业主或投资公司以合同履约形式对项目运营管理公司的运营管理目标、标准、收益和其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政府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年初由县财政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年度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来源报告》,报县政府审查并作为安排当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依据。
第二十二条用于投资的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安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审查。县政府批准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进行预算支出管理。
第二十三条每年要对“政府拥有的各类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部分”全年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决算,由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决算报告。
第二十四条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必须出具经过金融机构和县财政局和审计局审查的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此类项目的其他资金原则上必须与财政性资金同步按比例投入。
第二十五条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筹集的资金,包括国有资产变现的收入和以国有资产融汇的资金,要按照“集中管理、统一使用、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运营,并纳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
国有资产存量盘活变现的收入和以国有资产融汇的资金,一部分交县政府安排,一部分留作投资公司自主经营。投资公司留用部分也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第五章项目监督
第二十六条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金真实、合法情况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限制。县监察局要依法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
第二十八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制度,成立县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公室。由稽察室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执行。
第六章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当按本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恪尽职守,严格按程序操作。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监察部门查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投资公司、项目运营管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政府将对其实行市场禁入。
第三十一条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评估意见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遵循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禁止其有限期甚至无限期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