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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
1、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凭证、帐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公司财务部已经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核算,这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够结合我公司特点,在生产成本上,按实际发出原材料计算成本,按先进先出法进行结转,比较适合本公司的生产产品。在工资核算上,采用计件制,有效的加快了生产率和员工的工作绩效。在费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门核算,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加强了费用的管理,节省了开支。
3、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个部门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理性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财务部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货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盘点等,以保证公司财产不受侵害。
4、报表,对不同时期或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财务部能够按着月、季和年通过会计报表和财务辅助说明进行分析和评价。
5、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部能够随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部已经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二、其它工作
1、通过xx年度一般纳税人年检和工商年检工作。
2、通过xx年度税务汇算清激工作,无不合理费用列支。
3、清理盘点公司资产,对原材料报废进行了合理的处理。
三、存在问题
1、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力度不够;
2、财务各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一般;
3、财务部的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4、管理高层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
四、解决方法
1、首先确定制度和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执行性,如有障碍,向执行部门提出,然后坚决执行到底;
2、财务人员设定学习目标,通过考试取得职称和学历,并与绩效挂钩,逐步提高自我;
3、参与管理,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充分发挥财务部的管理职能;
五、几点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充分体验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2、凡事都要付诸热心,相信耐力无所不能;
1 在会计档案的存放管理上,做到会计档案专库、专人管理
会计档案不与其他门类档案混放在一个库房中,会计档案用会计专柜存放,定制会计岗以专人来管理会计档案,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会计档案库房。查阅会计档案时安排在专用的阅览室,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监护,查阅人不得翻阅与查档无关的其他内容。
2 前端控制——档案利用的审批印签备案制度
2.1 在油田所属各单位实行会计档案利用的审批印签备案制度。各单位根据油田《档案借阅制度》的要求,同所在区域档案室协商确定实行利用审批制度的档案门类、审批部门和审批负责人(参见档案利用审批印签备案表),然后,交到档案室备案。一般每类档案的审批负责人应确定2人,以便第一审批负责人出差不能履行审批责任时,不影响正常的借阅审批。附表“利用审批负责人签名”一栏,应由利用审批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名,不能使用个人印章代替。
2.2 油田外部单位人员借阅会计档案审批备案制度。为了加强油田会计档案的借阅管理,保护商业秘密,维护油田的合法权益,现将油田外部单位(人员)查阅油田会计档案的审批、签字备案规定如下:
2.2.1 油田外部纪委、检察院等单位(人员)查阅油田会计档案,由局纪委监察处审批备案并通告局法律事务处,同时,通告局财务资产处或分公司财务资产部。
2.2.2 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油田外部财务部门查阅油田会计档案,分别由局财务资产处或分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批备案,并通告局法律事务处。
2.2.3 地方法院、公安等单位及律师查阅油田会计档案时,由局法律事务处审批备案,并通告局纪委监察处,同时,通告局财务资产处或分公司财务资产部。
3 严把会计档案借阅关
3.1 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单位或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借阅档案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借阅人姓名、用途、利用范围、是否复制及借出时间等。档案借阅归口审批单位可在原介绍信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也可换介绍信。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到档案室进行借阅或者复制,并做好登记。
3.2 借阅人凭审批权限规定的介绍信借阅会计档案资料,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介绍信内容,不得任意扩大借阅范围。借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等,要保证档案资料的清洁、完整。查阅人需复印时,由档案管理员陪同复印。对需要出具档案证明的,要认真核对摘抄或复制内容。
3.3 严把入库前检查关。归还会计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人员要逐件、逐页清点,检查无误后,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并签名。
4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密制度
建立《会计档案工作人员职责》、《会计档案保密制度》和《会计档案查阅制度》,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会计档案利用保密制度要细化,应具有可操作性,能指导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
5 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财务治理;EVA理念;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70-02
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关键和核心
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是对企业进行控制而建立的企业内外一整套制度的安排。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部分公司的委托关系出现了严重失衡。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审计关系不正常以及独立董事不独立是公司治理不完善的实质表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主要通过财务治理的层面来影响上市公司质量。
不同于将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作为管理对象的财务管理,财务治理是指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长远目标, 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 用以平衡各方财务权、责、利关系, 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一套正式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其中,财权指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公司财务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因委托关系产生的各种经济利益冲突。正如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治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和核心。如果说财务治理是一个关于如何在企业内部对财权进行配置的契约,那么财务管理是对该契约的实施。
二、关于财务治理的理念
(一)财权制衡观
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不仅考虑了企业各契约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又充分考虑了风险与报酬的均衡,适合公司财务治理的理念,协调了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但从企业的实际情况看,各利益相关者的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是不对称的。根据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及依赖性,利益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依靠内部财务治理即公司组织内的财权安排保障其利益;第二类依靠外部财务治理即公司组织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的合约安排等保障其利益。前者主要包括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等,他们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具备决定性作用。后者则主要指公司外部的中小股东、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他们在财务信息方面处于被动低位,因而其利益很容易被侵害。外部利益主体在受到侵害后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如信用缺失带来的银行贷款困难、股市混乱使股东利益难以保障并引发股市融资困难等问题。因此,在财务治理方面两类利益主体应是并重的,公司财务治理的重点也主要在于两类利益主体的财权的协调与制衡上。
在内部财务治理主体行为失效时,外部财务治理主体必然会采取一定的制衡措施。例如,在目前金融危机的重创下,为保证中国股市的稳定发展,避免股利政策由管理当局随意制定,圈钱市场氛围浓厚的情况,2008年10月9日出台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其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这些规定就体现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外部财务治理主体主动的制衡性调整。
(二)激励约束理念
建立和完善财务分层决策机制和财务治理团队的激励约束机制, 可以使各层人恰当运用财权履行其职责。例如,EVA即经济增加值作为一种新的经营理念,它使我们对公司的制度设计、财权安排进行了重新审视,完全有理由将其纳入财务治理的范畴。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公司激励制度得到了重新设计,使公司与经营人员经济利益得到了很好的兼容。这一理念带来的财务治理效应主要体现在经营管理层财权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上。
(三)利益兼容理念
公司财务治理对两类利益相关者,即公司内部的所有者、经营者、职工以及公司外部的债权人、中小股东、客户及政府等同样侧重。在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的治理目标的指引下,公司更有可能兼顾企业的持续发展、兼顾社会利益、兼顾内外两类利益主体,进一步规范财务信息的生成、传递以及披露机制,作好公司财权的合理配置。
三、关于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问题
公司财务治理权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其中,财务决策权是财务治理权的核心。因此,财务决策权的配置也是财务治理权配置的核心。一般说来,财务决策权主要集中于股东大会、董事会;财务监督权主要集中于监事会以及外部债权人、独立审计单位;经理层主要负责财务执行。
(一)完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权的划分体制
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权的划分体制,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人员的财权划分、界定制度。财务决策权需要专门的知识,在现代公司关系下,应明确规定各层面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决策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财务决策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而链长短、公司规模、信息技术的发展、行业特点都有不同的成本,因而都是进行决策权划分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股东会的财务决策权应是战略层面的,而董事会的财务决策权则应是战略和战术结合,因其本身就是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的结合体。通过设立专业委员会等方式完善董事会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决策职能,并加强对出资人和经理层的沟通与协调。
从财务治理来看,内部财务监督体制主要是指监事会的财务监督,所有者的监督是通过监事会来实现的。优化资本结构对于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机制, 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为不同的资本结构影响着财务治理的效率和效果。股权过于集中或分散的资本结构, 都不利于财务治理中内部财务监督机制的建立。针对国有企业“人缺位”形式的产权困境,更有效的做法就是从财权的配置上去解决,即加大监事会的财务监督力度并考虑引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将国家的财权主要体现在监督上。
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加强财务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内部人控制以及内部人和大股东对会计信息的舞弊行为。除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其特别职权也大多与财务治理业务有关,如重大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的认可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要使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发挥其财务治理中的监督权,必须完善独立董事选聘机制,防止大股东一手包办,以保障其独立性。
(二)重视外部监督力量
1.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应考虑相关主体的利益,尽管理论上已达成共识,但在实践中,特别是对于债权人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被很多企业所接受,这往往使企业在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时,偏向股东一方。在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后,公司的筹资相应地也会受到影响并最终影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因此,重构良好的银企关系至关重要。银行的监督作用可以缓解上市公司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并促进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另外,当企业财务陷于困境时,银行将代替股东行使财务治理权,即所谓的相机治理。这也反映出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在财权配置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债权人对公司实施控制的方式具有“强硬”和“单独行动”两个特征,他们采用“监督为主、惩戒为辅”的控制方式
2.与债权人的财务监督比较,外部审计的利益动因相对间接,但他们的作用以及给公司财务带来的影响可能会远远超出债权人的财务监督。外部审计的关键是要改革审计委托人,在存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审计监管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审计三角”扭曲为直线。建立由外部大股东、债权人、公司主要往来客户、合作伙伴及独立董事这些真实会计信息需要者组成审计委托实体将至关重要。
(三)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财务治理提供保障
合理的内部财务激励约束机制是企业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它包括财产所有人对经营管理者的财务激励机制、上层经营管理者对下层管理者的财务激励机制等。例如,EVA激励模式能有效地实现产权所有人与经营管理者的利益的兼容。这种激励机制的优点就在于它能合理有效地配置财权,而利益的兼容又使财务监督成本大大降低。而针对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使企业的财务决策权与财务执行权得到了统一,减少了成本(含财务监督成本),并使财权得到了更有效的运用。
参考文献:
[1]杨淑娥,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2).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股东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以营利为其目的,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正常运转的基本要素。公司法第174条明确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因此,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制作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只有实事求是地把公司在某一段时间的经营状况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反映出来,才能让股东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效益的好坏以及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经营实际情况,使股东决定是否继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而且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也是公司纳税的依据,是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的依据。反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将无法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对股东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势必受到侵害。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构成。所谓会计报表,是用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报告文件。它根据公司会计帐簿的记录,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编制而成。其目的在于系统地、有重点地、简明扼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公司、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政府有关部门等会计报表使用人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和会计信息。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公司在定期核算时以货币形式总体表现公司资金的运用及其来源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主要有流动资产,即流动资金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即土地、厂房等不动产;递延资产,即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无形资产,即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有技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誉等。该表可以全面反映出公司资金来源及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可用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损益表。损益表是反映某一阶段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是公司收益与亏损的动态报告。它可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反映出股东在公司进行投资所取得利润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变动表。它是综合反映一定会计期内营运资金来源和运用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其主要作用是反映公司在某一期间财务状况变动的各项数据,说明公司资金变化的原因。
(4)财务情况说明书。它是为了帮助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所作的解释,它主要说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盈亏及利润分配情况、资金周转情况、主要税费缴纳情况及其它财务会计方面应说明的问题。
(5)利润分配表。它是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年末利润的结余情况的会计报表,主要涉及利润总额、税后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税后利润的分配必须依照法定的顺序进行、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有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不得做任何虚假、不实记载、否则就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就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1、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递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以募集资金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并根据有关法津法规规定,递交有关部门,并将填写公布的信息刊登在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上,本条规定的股东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社会公众是指除股东以外的社会上普通公民,因普通公民作为潜在投资者,也时常关心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选择投资对象,决定是否对其投资,所谓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内容是伪造的、虚构的、实际不存在的情况。如把亏损表述为盈利、把盈利表述为亏损;或者重大债权、债务不报告等虚假的陈述或记载,对某些重要事实歪曲或夸大;或者故意遗漏有关重要事项或大笔资金的去向等情况、以此欺骗股东或者社会公众,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即公司不仅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且已经使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造成一定后果的,才构成犯罪,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依法均属有限责任公司,应为本罪犯罪主体之一;此外,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且其组织形式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资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能够成立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损害到股东或其他人的利益却故意为之。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行为在客观上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遗漏,但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后者在主观上则是行为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有错算、错记、漏记等情形,即由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种失实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是个别的,在审核中较易发现,行为人不是有意提供,不构成本罪。
本罪与一般财务报告欺诈行为都有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观特征,其区别在于,本罪是结果犯,即行为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造成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危害结果,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只是有财务会计报告的欺诈行为,而尚未对股东和其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不构成本罪,对其行为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民事、行政处罚。
(二)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为了侵占本单位的财产,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但本罪与职务侵占罪有本质区别,主要表现为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公司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失实是为了掩盖其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此外,在犯罪主体及客体上也有所不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公司法》明确经济责任,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正常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主要政策、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附注等组成。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杭州歌本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第六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实现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奠定基础。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七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和职责
1、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总监必须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进行聘用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部门财务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总监职责:
(1)全面领导、组织、协调整个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依《会计法》、公司有关规章及总经理的授予权限行使职责;
(2)严格执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督;
(3)建立、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工作体系,合理配备财务人员,组织财务人员培训,考核财务人员工作业绩,提报公司奖惩;
(4)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审核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并在财务报告上签字;
(6)组织财务分析,对经营活动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7)领导和监督公司的财务工作;
(8)负责组织领导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5、财务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3)编制公司财务预决算;
(4)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6)负责公司发票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7)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具体负责融资(不包括股权投资和对外公开发行
的债务融资)、担保事项;
(8)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账薄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仓库同时设置相应的明细账、实物账,登记核算原材料、辅助材料等财产物资。
第九条内部管理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管理会计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管理会计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
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
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产清查。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
6、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十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事项办理会计手续。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五条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六条编制财务报告,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四章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有关附表。
第十九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做进一步说明。
第二十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表;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还应按有关规定向股东提供。
第二十二条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30 天内对外提供;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 天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 个月内对外提供。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五章利润分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第六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二十六条记账要求
1、各种会计记录中的内容及数据必须准确、清晰。
2、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乱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所有改错与更正要按规定划红线注销原始记录,再在己注销记录的上方重新正确
记录或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3、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二十七条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
2、会计凭证分类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它分为以下两种:
① 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入库单等。
② 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
(2)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
(3)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记总账的凭证。
第二十八条原始凭证的要求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职工因公借款的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不得退还原借款凭证,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第二十九条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1)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3、记账凭证应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
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
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应
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上
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
第三十条登记账簿
1、按规定合理设置账簿。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2、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3、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4、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用“O”号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商品(物资、用品)明细账须逐笔结出结存数金额。
5、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计出余额及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6、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删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删去的原有字迹可辩认,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文字差错可只划去错误部分进行更正。
7、按月完成记账、结账。
8、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季度终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并结出全年发生额累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9、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务周转金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三十一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1、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2、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财务稽核: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度
第三十三条为了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对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管。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调阅入库档案,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第三十九条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第四十条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第四十一条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第四十二条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第四十三条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封、修改、抽取和销毁档案。
第四十四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做好防水、防霉、防蛀、防鼠、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对一些需要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必须从中抽出,继续保存,经过严格审查,编制销毁清册,并经一定的批准手续,方可进行销毁,批准权限和手续按规定办理。
第九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为保证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转并完成预定的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九条公司根据财政有关规定选用合适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根据会计核算的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分工及操作权限。
第五十条电算化操作人员须经财务总监批准,经系统管理员设置相应权限后方可有权进行系统操作。
第五十一条电算化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其真实姓名,操作密码注意保密,一旦泄漏,操作人员有权及时修改自己的口令,否则,出现问题由自己承担责任。不得擅自将操作权限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五十二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原始资料的合法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对于违规单据不得录入,如发现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查询,不得擅自修改或作废。
第五十三条电算化人员操作完毕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
第五十四条对输入系统的凭证,应认真进行复核,发现凭证错误,分析原因,通知有关岗位人员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擅自修改,每月对现有的凭证、账簿、报表进行一次稽核,确保录入数据正确无误。
第五十五条系统管理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每月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单据、账簿、报表等进行存档,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五十六条存贮在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必须建立数据备份,备份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双备份下的两套备份介质,应存放在不同的地点保管,并按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存档。
第五十七条未经财务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删除系统中任何数据。
第十章发票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六十条工作职责
1、财务部统一负责本公司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
2、各种票据的种类、使用范围由财务部依据相关法规确定。
第六十一条管理规定:
1、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管人员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购票时应详细清点数量、检查有无印刷错误,数量有误或印刷有错误的应拒收。各种票据验收后,应按不同的票据登记验收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设专柜保管。
2、发票的领用:财务部由专人负责发票管理,设置各种票据领用登记簿,领用发票需进行登记日期、数量、发票金额、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3、发票的使用:
(1)发票的开具必须以真实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为前提。
(2)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提供准确的购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银行账号等。
(3)开具发票应当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栏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章及规定的各种印章。不得上下联不一致,不得开具假发票,发票作废要加盖作废章,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4)如果开出的发票内容有不妥之处,必须把原发票及其抵扣联一起退回,才能给对方换开新发票。
(5)公司购买任何物品、支付各种费用都必须按规定向对方索要发票和购物清单,报销时发票后必须得附有够物小票,否则不予报销。公司员工在取得发票时必须仔细审核发票的合法性,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收款单位一致,金额大小写一致,有关项目填写正确。在报销时,必须同时附上购物小票,否则不予报销。
(6)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或付款。
(7)公司员工对取得的发票要妥善保管,票据丢失不予报销。
(8)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费用类型填报财务系统,填写纸质报销单据,且纸制单据应与系统填报相符,以避免因填报不符而造成报销延误。
4、发票的检查
(1)财务部有权对各种发票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
(2)经手发票业务人员的发票管理义务:
①鉴别发票真伪,鉴定发票的有效性;
②发票报销前妥善保管与留存;
③发票报销时的粘贴;
(3)财务部稽核人员在审核发票时发现有使用不当的,应提出意见进行纠正;问题严重的,应立即报告财务部经理。
(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及个人有权拒收。
第十一章其他管理
第六十二条费用报销程序:
1、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销单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提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稽核进行票据合规性审核,由财务出纳办理付款。
2、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会计编制会计凭证。
3、差旅费报销管理,见专项规定。
第六十三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1、采购:财产管理部门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购买后,交部门验收、签字,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发票及验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结清账务。
2、领用、发放:财产管理部门按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发给办公用品,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
3、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购买计划及有关单据、发票、领用单等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对本制度作出修订及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负责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