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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财务工作 存在问题 解决途径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0-0042-01
财务工作规范化是现阶段农村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其对于推动整个农村地区健康稳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农村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可以有效的克服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农村各级财务工作的透明化和时效性。进而进一步充分调动起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有效的对农村集体财产进行监管,防止集体资产出现严重流失。
1 现阶段农村财务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1.1 财务工作不规范
在很多农村地区,很多村集体的财务工作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其中问题最突出的就是报账不及时,会计在对账目的原始凭证管理过程中存在混乱的现象,这样十分不利于农村财务工作的开展,财务账目就会存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和不透明。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在很多村集体中,依然存在着计划性收入,或者账目无法在短时间内开据正式的收据等原因,导致了村集体的账目出现了错收和错支的现象,这就为农村,挪用公款埋下了隐患。同时有的村集体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级部门的财政转移,导致了报账等工作出现延迟,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
1.2 工作队伍不稳定,会计人员报酬不稳定
在实行了会计委托制度之后,有的村集体的干部就认为报账人员设置是多余的,因此与,对工作人员的选择和相应的报酬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财务工作人员流动性很大,一些新的财务人员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十分不利于农村财务工作的开展。
1.3 缺乏有效地监督
对农村财务工作来说,长期以来都缺乏必要监督,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乡镇的会计委托中心不能对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负责,还没有将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到最大,在对农村的财务票据进行审计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开据的票据真实性和规范性不强;其次,县级和乡镇两级农村财务审计部门没有进行科学的编制,乡镇的审计费用严重不足,对于农村财务工作出现违规的行为缺少有效的处理措施和依据;最后,村集体中的民主理财小组在成立和运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很多成员都是村民干部的家属和亲戚,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文化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不足,很难达到预想的监督管理效果。
2 在会计委托制度下加强财务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工作的具体流程
要想充分发挥会计委托制度的重要作用,实现会计中心预定的财务工作目的,农村财务经营和管理部门就需要持续强化对基层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事务处理过程中,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农村财务工作的具体流程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在涉及到村集体经济利益和经济组织发生财务事项及业务时,经办人必须获得有效的原始会计凭证,并说明注册的用途,并获得签字之后,由农村的村集体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认可之后,最后由会计进行审核和记账。这样做有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2 积极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
在实施会计委托制度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乡镇组织不管是从思想意识还是行动方面都显示出对这项工作的不重视,没有深入将财务清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核算和清理,导致财务工作在交接过程中交接手续不清晰,村集体的会计档案不完善,财务账目核算不科学等一系列的问题存在,因此,对于村集体的会计来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其结合当地财务工作的现实情况,全面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不断对村级财务和账目进行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完整的做好各个村集体财务账目的核算、审计和管理工作,一定要做到对所辖村落中的财务状况全面了解透彻,避免集体资产出现不必要的流失,促进村集体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强化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和监督
在农村中实行了会计委托制度之后,应该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村集体对村集体资金仍然具有支配权,而乡镇的会计中心主要承担了对村级财务经济审计和会计的相关职能,对此,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一定做好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协同合作,找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联合专项审计、上下审计、定期审计方式和方法,切实做好村集体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还要深入贯彻财务审计公开制度,保护村民的知情权,全面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楚堂,李超楠.我国农村财务工作模式评析[J].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11(10)
(一)私设“小金库”
一是收入不入账或者未能及时人账,村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上级拨入专款收入、征地补偿款收入、土地出租收入、捐赠收人等。有些村未将这些收入纳入村集体财务统一核算,而是另外设置一个账户,形成“小金库”;二是虚列支出,有些村以虚假经济业务开具发票,将资金转移出去,比如实际未做维修工程,或者做了但工程量较小,而开具大额发票,报销支出,然后将资金转移出去,形成“小金库”。
(二)村集体财务管理缺乏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有些村“三资”台账未建立健全,不能全面反映“三资”状况,有可能造成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有的村虽然建立了“三资”台账,但登记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其总体情况。大部分村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有的村委会虽然制定了一些内控制度,但并没有认真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有的村干部对一些问题严重性认识不到位,如白条抵库、大额支付现金等,未付清单的票据进账,发票名称不符等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报账,这些都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能够有效执行,财务管理不规范带来的后果。
(三)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
多数村委会财务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具体,比如只公布总账,未公布明细账,避重就轻,村民无法有效监督;有的村委会政务公开栏位置比较偏僻,群众不易看到公开内容;有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但未能定期开展有效监督,起不到监督作用,村级财务还是由极少数村干部说了算。
(四)村级财务人员变动较频繁,业务水平不高
一是财务人员变动过于频繁,财务人员队伍不稳定,有些村委会是“一任书记、一任主任、一任会计”,由于会计任期时间较短,一个会计“一包账”,账与账之间没有连续性;二是有的地方村会计任用程序不规范,会计不按财务制度执行,很难形成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三是村财乡(镇)管以来,部分乡(镇)记账不及时、不规范,未按规定做到日清月结,对货币资金也不定期核对。
(五)经营决策程序不合法
有些村委会在处置、承包和租赁集体资产时,未经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直接租赁给相关企业或个人,承包者或租赁者又不按合同及时交纳承包款或租金,甚至有的承包者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不履行合同义务,拒交承包费等,从而造成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资金管理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入、征地补偿收入、上级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应当及时入账进行统一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日常开支按内部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报账,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村民集体讨论决策,少数服从多数。财务要按照公开程序定期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二)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村集体对各项资产定期进行清查,核实资产的真实情况,做到账账、账实、账款相符。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出让经营、租赁的,要公开协商或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加强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公示;收取的租赁资金等纳入村财务统一核算并定期公开。
(三)建立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集体资源,应当逐项逐笔记录,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全面反映各项资源的整体状况。村集体各项资源的租赁、承包,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或公开、公平、公正协商的方式进行。各项资源性租赁收入纳入村财务统一核算并定期公开。
(四)加大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一、当前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近几年很多村内先后实施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农村电网改造、沼气工程建设等多个工程项目。这些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多、监管难度大,极易发生职务犯罪。如2011年灵寿县院反贪污贿赂局查办并已宣判的4件案件中,有2件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 作为犯罪主体,村干部作案现象相对突出。涉农资金作为专款,有其特殊性,管理、使用者必须具备一定权限,因此村委会领导成为这类案件的作案主体。如灵寿县院2011年查办的某村委会主任马某伙同其他村干部,采取截留物料和资金的手段,共同贪污该村扶贫资金5万余元一案,在该案的实施过程中,马某起了决定性作用。
3. 共同犯罪现象突出。由于涉农资金使用途径和使用方式的特殊性,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为共同犯罪,作案人员往往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合伙作案,不但给集体财产造成损失,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上述灵寿县院查办的某村委会主任马某伙同他人贪污扶贫资金一案中,共有6名罪犯参与。
4. 犯罪手段简单原始。涉农建设领域犯罪中,罪犯采取的作案手段主要是截留物料或资金、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虚列支出、重复报账等,由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加上监督不力,这类犯罪虽然易查处但不易暴露。
5. 社会危害性大,易引发群体性上访。扶贫、救灾、移民资金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影响了新农村建设进程,而且极易激化农村各种社会矛盾,成为村民集体上访的导火索,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涉农案件发生的原因
1. 少数村干部政治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当前,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基层工作十分繁杂辛苦,村干部的待遇又普遍偏低,使部分村干部产生了利用职权捞一把的补偿心理。从灵寿县院近几年查处的涉农领域犯罪案件中看,犯罪人员普遍存在这种意识。
2. 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农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管理松懈、账目审查不到位等问题。而且很多村会计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更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空间。灵寿县院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村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账目都是由主要负责人一人说了算,财务账目不清、不全,甚至存在先签字后填数据的情况。
3. 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一是在涉农工程建设中,各村没有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大多由村委会组织施工,管理松散,随意性很大,导致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等村干部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决定权。二是新农村建设项目涵盖农村基础设施的方方面面,容易出现监督盲点。同时涉农资金数额较少,个别主管部门重视不够,放松监管。三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大多村的财务透明度不够,只公布数字,不公开具体事项,村民只知其表,不知其里,无法履行监督权利。
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防范对策
为了保障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应该充分发挥在预防和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掌握涉农资金的投放领域,抓住容易诱发犯罪的关键环节,通过有的放矢的查办案件增强震慑效果,确保惠民款项落到实处、用到实处。
1. 研究犯罪规律,加大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找准犯罪易发环节,坚持有案必办,给群众一个明白的交待。应特别注意情节恶劣、危害严重以及群众举报、易引起集体上访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从严查处。同时,要增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到打击一个,预防一片,维护国家机关的声誉和法律在广大群众中的权威,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给群众以信心,从而促进农村发展,保障农村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透明。因业务水平、领导重视程度不一等诸多因素,村级财务的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透明度、支出类别等不到位,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如干部误工往往同村民误工捏在一起公布,造成群众对公开结果看不懂、不满意。
(二)票据管理不够科学、使用不够规范。收款票据大都由村主要领导保管,有些村甚至现金也由村主要领导保存,村级报账员只是负责报账,给村级财务不规范埋下了隐患。有的村收款甚至跨村开具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仍无法杜绝,支出凭证三项手续欠缺。由于村财务人员以及乡农经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不一等原因,存在票据圆珠笔填写、白条充账、书写不规范、内容缺陷、报账不及时、村集体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等问题。
(三)村级财务管理缺乏监督。乡镇对村级的管理注重具体事务的完成,而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村级各项支出均由村委会主任“一支笔”支出,村党支部很少参与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党支部不清楚村级财务管理状况,极易造成村两委主要领导误解,这是导致村两委不团结的主要原因之一。法律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而没有明确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由于乡镇有限的权限,一旦村干部在财务上出问题,除非触犯刑法或者触犯党纪,否则难以具体处理。
(四)村级财会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有的财务人员只是摆设,未尽到相应职责,收支不规范,财务活动不明晰,财务管理弱化,没有财产管理使用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意识不强,水平不高,要么按照前任会计的账务处理方法处理账务,要么只记流水账,账务处理的不正确,给村级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漏洞。如:固定资产漏记入账。
(五)部分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私收严重。
少数村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私分财物。例如村办企业的产品或通过以物换物进来物品,通过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手法,进行私分;有的村将土地部门所付的土地补偿费少入账,村干部私分;也有以招待的名义购进物品,名为请客,实为肥己;有的巧立名目,以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私分集体财物。
二、对 策
尽管村级财务管理的问题存在着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但我们仍应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其经济、社会效益。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一些村(组)农村财务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较突出,由此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农民来信来访增多,引发干群关系紧张,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村小组和有关部门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居)委会、村小组要全面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统一规定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及格式,并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固定公开栏上按季或按月公布财务明细账。凡属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资产经营承包、发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粮食生产直补及良种补贴等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将补贴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发放时间等政策和分配给农户的资金数额,由乡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到户,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截留转移、挤占挪用问题。对集体资产经营承包、发包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建立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和公开招投标制度。
(三)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办法。为确保村级财务开支合法、真实、有效,必需真正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一是村委的大额支出必须经村委研究确定,经村委研究同意支出的,村委会主任和财务监督组长必须签名同意支付,经研究不同意支出的,村委会主任和财务监督组长不得签名支付,否则村委会主任和财务监督组长共同承担责任。二是日常经费开支,如财务监督组长有疑问的,村财务及相关人员必须作出详细说明,对财务及相关人员说明不满意而拒签的,村财务人员可提交由村财务人员参加的村两委会研究确定。三是到乡村财务报结中心财务报结必须由村报账员进行,村主要领导及其他人员不得。四是村财务报结中心必须按照工作要求,每月向村两委主要干部报告财务报表,每季度按支出科目督促进行财务公开。五是村民对财务开支情况及财务状况提出疑问的,由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向村财务监督小组了解情况后作出说明,必要时也可直接要求村委会主任及财务人员作出说明。
关键词:规范;村财乡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记账健康发展
(一)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人员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
(二)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机构合法运行。
2009年7月6日,在笔者修改此文时,获知新疆首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班在博湖县本布图镇开班,该培训班包括汉、维、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学员参加培训,参加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理财小组人员。新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吴解铭亲自指导,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货币资金管理、家电下乡、会计委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农村综合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涉农政策、业务。
期望国家能够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村落,惠及各族农民兄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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