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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制度 安全 进度 质量 成本
电力建设企业主要负责大中型发电机组的建设,因为其涉及时间长、工作难度大、质量要求严格等,现在普遍运用项目法施工的模式进行管理,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效益。本人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多年,在实践中进行了认真的探索,总结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并在随后的项目实践中得到了验证,主要如下: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包括各类施工文件的编制;加强安全工作的管理;对进度、质量、成本工作的有效控制。
1.完善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认真编制开工前的各类施工文件
1.1制订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成立后要根据施工任务和项目实际情况尽快制订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有了好的制度就会为随后施工工程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项目前期劳动力进场人数要少一结,随着施工进度的推进,劳动力的需求也会呈直线上升,而有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会在工程全面展开后对现场施工能进行有效的管理,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项目部需要制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①项目部各部门岗位职责
②项目部综合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包括职工考勤和收入管理发放办法;项目部例会制度;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
③施工管理方面相关的制度,包括施工图纸、资料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图纸会审制度;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工序交接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施工用电、水管理制度等。
④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相关的制度,包括质量验收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原材料质量检验和跟综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等。
⑤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包括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等。
⑥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包括材料领用制度;设备保管制度等。
⑦机械设备管理方面的制度,包括施工机械入场检验制度;施工机械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等。
⑧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包括工程结算管理办法;项目成本核算办法等。
以上制度的编制要做到易于理解,便于执行,并能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在制度汇编完成后要请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进行制度的评审,评审后由项目部经理批准执行。
1.2编制项目开工前的各类施工文件
开工前施工文件的编制主要有本项目的施工大纲、工作程序、施工组织设计等。
①质量保证大纲,作为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质量保证大纲起着关键的作用,它具体提出了本项目施工质量必须满足的原则和目标,包括为使施工要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须的控制,具有强制性,本项目的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遵照执行。
②质量保证大纲程序,大纲程序具体规定了各项工作的流程。
③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是指导工程施工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编制过程中要多方听取意见,然后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最后择优选用,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施工进度的要求。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重在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后果的缓解
2.1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采取的措施是要防止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针对人的不安全的行为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新进场员工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其次,每周安排安全学习,并结合施工情况,针对各施工阶段的危险控制重点,教育员工如何做好安全控制措施。要树立这样一个观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和避免。培训是企业给从业人员的最大实惠和福利,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将从中受益,最终实现良性循环,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对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检查及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安委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例会,每周安全部门组织周安全检查,每日安全员现场巡查,对检查发现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在目前情况下,安全大检查仍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有效手段和方法,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要坚持。
2.2对于一些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后仍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是采取各种应急预案,尽最大可能减轻事故的后果。可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
①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②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③机械设备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④射线事故应急预案
⑤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⑥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等
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做到万一发生事故能真正起到应急的作用,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加强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成本的有效控制
3.1对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
首先要根据项目进度目标编制施工组织总进度计划,对工程准备工作及各项任务做出时间上的安排。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工程计划,确保实现合同中规定的各里程碑进度目标。在对施工进度控制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①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加强作业管理和调度。在各施工过程开始之前,应对施工技术物资供应,施工环境等做好充分准备。
②随时掌握各施工过程持续时间的变化情况以及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施工内容的增减,施工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的变化等,及时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组织实施部门
整治范围包括涉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企业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由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配合。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电石、剧毒、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毒性物质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运输企业和单位。(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
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转移和处置等情况的台帐是否记录齐全;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排查阶段(5月)
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企业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经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第二阶段:实施和督查阶段(6月—9月)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反“三违”活动。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和汛期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装置、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安全督查检查。由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各州、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等,并抽查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回头看”和总结阶段(10月—12月)
组织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成果。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规定,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要在按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加大对超装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车”现象;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和速度的管控;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确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关键词:SMS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风险控制 案例分析
机场油库肩负着为机场油料的收发、储存、加注和管理工作,“及时供、安全供、供好油”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如何在复杂形势下提高机场油库的安全管理水平,如何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差错、零延误”的行业和系统安全服务目标,将是我们长期的任务。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建立健全SMS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油库工作的整体状态,实现“系统安全、本质安全、持续安全”
1.1 介绍SMS安全管理体系
1.1.1 国际民航组织关于安全管理体系的定义
定义一:用系统管理的概念和方式,对飞行运行所有相关活动中的风险进行管理,以便在最短时间内,用最小的代价将风险控制在能够接受的程度。
定义二: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MS)是一种管理安全的系统方法,包括所需的组织结构、职责、政策和程序。
1.1.2 为什么机场油库需建立SMS安全管理体系
从2001年11月,国际民航组织就要求成员国在所有空中交通服务单位使用安全管理系统。
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SMS安全管理体系已经在所有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广泛采用,并推广至安全相关领域。
1.2 如何建立健全SMS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全面覆盖,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1.2.1 安全政策是安全管理体系第一要素,需注重
1.2.2 目标管理
不断地细化和量化安全目标,并区分层次、逐渐细化到每个员工,具有明确的责任界定、可操作性和激励导向作用,确保下一级的目标满足上一级的目标,层层签订安全服务责任书。
1.2.3 设备设施管理
依靠可靠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可靠的设备要靠检查、维护、保养、及时的隐患治理来实现,要形成良性发展的循环,不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发现隐患、处理隐患,做到设备的本质安全。在设备管理上,要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处置。
1.2.4 信息管理
通过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收集安全信息,为不安全事件调查、安全监督与审核、风险管理和安全目标等安全活动提供依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避免和减少事故、事故症候和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建立信息收集、存储、分析、、反馈等程序。
1.2.5 安全教育与培训
针对不同员工和不同情况,油库需开展以下安全教育工作,全年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1)岗前安全教育。(2)日常安全教育。(3)特殊情况下安全教育
1.2.6 积极的应急响应体系
应制定有效的突发事件响应预案体系。预案应完备并具有可操作性,应至少涵盖所有突发事件的各种类型。
突发事件响应包括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以及应急预案体系的不断修改与跟进。
1.2.7 安全监督与审核
准确掌握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检查安全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民航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要求,是否有效运行并促进实现安全目标。通过监督审核反馈的信息,评估安全绩效,肯定成绩、激励士气、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同时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据此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应制定合理的安全绩效指标作为安全监督预审核的依据和评价标准。
1.2.8 不安全事件调查
油料的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跑冒滴漏的管理、运行指挥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方面发生的不安全事件。
重点是查清事件原因,特别是系统及组织上的缺陷,研究对策,落实整改措施,识别危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文件制度体系。注重实现不安全事件的闭环处理。
1.3 理解油库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重要性,建立重大作业和关键岗位的领导管理到位制度
要达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油库工作要特别注意做好“五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收发油安全。随着业务量的增多,员工极易出现安全疲劳和麻痹松懈思想,要从人性化的管理角度,科学做好排班安排,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切实提高安全供油水平。二是确保消防安全。特别夏季是做好防雷、防洪和防火工作。三是要确保供电安全。四是要确保油罐及输油管网安全。这其中包括长输管线和库区管线。五是要确保反恐防恐安全和员工队伍稳定,完善落实安防制度,切实保障好资产和人员的安全。
抓好重大作业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工作是基层单位管理的重头戏,油库领导要有安全敏感性,建立相应重大作业领导到位制度,油库的收发油作业、倒罐作业、洗罐作业等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管理到岗到位。重大作业的流程标准化、制度化、责任化。油库要认真落实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加大对输油管线的巡视检查,利用自控系统数据和计量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输油管线的故障,确保供油过程的安全。重要队室如控制室是油库安全工作的灵魂,建设打造一支优良而训练有素的控制室队伍极其重要,旨在日常安全生产中实现精确制导,有的放矢。
2、如何建立全面的油库安全风险控制
安全管理就是风险的管理,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以下从五个方面介绍如何打造油库立体全方位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识别、评价与管控、安全隐患治理、严查“三违”、变更管理、制定风险管控手册,从而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2.1 风险识别、评价与管控
2.1.1 危险源辨识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目的是通过预先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提高作业安全性。以防止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为主线,以基层班组、一线员工和作业现场为重点,组织开展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工作。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范围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的缺陷、影响环境的有害因素。
2.1.2 风险评价(评估)
在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基础上,通过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预测危险、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概率、频率)和损失严重程度,确定风险是否需要控制和控制程度,分级记录评价(评估)结果。
风险评价(评估)的类别:(1)综合评价(评估)。综合评价(评估)是定期对本单位所有工作任务和流程、作业操作过程、作业现场、作业条件,进行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现状总体评价,形成月度、年度安全评估报告。(2)专项评价(评估)。在下述情况下(不限于),进行的专项的安全评价(评估):1)重大作业、特殊作业、大型维修作业开展前;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立和竣工验收前;3)新设备、新设施、新工艺使用前;4)新业务开展前;5)组织机构、作业流程、施工方案变更后等;6)其他情况。
2.1.3 风险评价(评估)的方法
常用的风险评价(评估)方法:(1)安全检查表法(SCA);(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3)环境因素评价法;(4)危险预先分析法(PHA);(5)故障树分析(FTA);(6)事件树分析(ETA);(7)因果分析图(鱼刺图);(8)头脑风暴法;(9)其他方法。
2.1.4 风险评价(评估)的分级
根据风险评价(评估)的结果,安全风险一般可分为低度风险(可接受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三级。(1)低度风险指发生概率低、危害(损失)程度小可接受的安全风险;(2)中度风险指有可能发生、危害(损失)程度中等或较大的安全风险;(3)高度风险指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
2.1.5 风险控制
根据风险评价(评估)的结果,通过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将安全风险控制在降低可接受范围内。
风险控制的原则:(1)对低度风险应保持现有的控制和监控措施。(2)对中度风险必须确保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监控风险,确保不加大风险的程度。在技术和财务允许的条件下,力所能及的采取措施,尽可能的降低风险。(3)对高度风险必须立即采取新的措施降低风险。在采取措施前,对于正在进行的作业,必须采取应急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计划、方案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效果的跟踪和验证三个步骤。
2.2 安全隐患排查
(1)本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2)应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要求。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缺陷和漏洞。3)是否按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及危险源进行了有效的辩识、评价和控制。4)周边单位、外协单位的活动是否可能造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5)主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保障设备设施、安全防卫设备设施、劳动保护设备设施是否存在技术缺陷,或存在未经检测、违规操作、超期或超负荷运转、带故障运行等情况。6)各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配备及业务素质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7)生产作业过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反作业程序、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等违章现象。9)自然灾害等其他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3)本单位的一般和较大隐患,自行负责治理。如需由上级单位组织治理的,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单位协调组织治理。
2.3 “三违”治理
(1)杜绝“三违”是单位建立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之一,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本单位杜绝“三违”的相关专项管理制度。(2)按照相关要求,对出现的“三违”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杜绝“三违”的发生,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自觉意识。
2.4 变更管理
2.4.1 什么是变更管理
为有效识别和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系统、组织、人员、制度、流程、设施、设备、材料、经营范围等临时或永久变更带来的风险,在上述变更发生前或不可预知的变更发生后能及时进行响应,使变更带来的直接或潜在的风险保持在安全生产可接受的范围内。
2.4.2 变更的评价方法
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等安全评估方法与手段,系统地从工程、设计、运行等过程对变更因素进行科学分析,评价出变更因素可能导致的各种结果,并进行汇总归类。
2.4.3 变更的流程
变更管理工作按流程步骤分为变更的识别、申请、审核、批准、实施和验收等阶段
2.4.4 变更的分类
变更按照所属类型分为以下几类:(1)技术变更;(2)组织或人员变更;(3)法律法规及程序变化与更新;(4)客户、承包商或业务变更;(5)安全生产管理类变更。
变更管理是“预防为主”思想在安全管理体系运用的具体体现。
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等三个要素是动态的,操作人员的行为变化、设备运行状态的改变或运行环境的改变,这种改变有可能导致安全状态的失控,所以油库认真开展变更管理,借助变更管理的手段,确保过程安全,才能持续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2.4.5 风险管控手册
开展各项风险识别与评价工作,形成风险管控体系文件。将风险管控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找准风险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制度,操作有流程。制定《风险管控手册》对重点流程、重点设施进行关键风险点控制,严格执行风险管控指引和风险管控体系文件,实现安全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3、冰山理论充分地揭示:每一次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大量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操作,认真研究本单位及行业内不安全事件的案例,可以给日常管理带来警醒作用
案例分析:2010年6月10日凌晨,某油库接收管输油品,作业计划为:1号罐负责管输收油作业,备用收油罐为3号罐。当1号罐收到13.5米时显示屏弹出“管输收满即将换罐”的确认对话框,控制室值班员点击确定后,观察3号罐管输入口电阀并未开启,此时1号罐管输入口电阀已经开始关闭,而5号罐管输入口电阀正在开启中。随即,作业人员进行5号罐管输入口电阀关闭操作,然后开启3号罐管输入口电阀,此时管线压力出现明显升高情况。该值班员立即停止关闭5号罐动作,待3号罐全开到位后,彻底关闭5号罐管输入口电阀,系统显示管输压力恢复正常。
由于该油库之前对3号罐阀门进行了维修,自控系统已将3号油罐从收油队列中删除,进油油罐自动切换为5号罐,但作业人员对此没有准备,慌乱中发生误操作。由于双关断阀的特性(当开启行程显示80%时,阀门相当于开启通径的四分之一,当关闭行程显示20%时,已相当于关闭通径的80%),致使当5号罐已部分关闭时,3号罐管输入口电阀还未完全打开,导致系统憋压。
管线憋压是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果我们能认真分析学习,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把开关阀门和熟悉阀门特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教育,狠反“三违”,就可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认真研究行业内油库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整治员工违章操作的有效性,逐步完善业务流程和相应预案。曾经的教训都是宝贵的经验财富,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4、结语
本文首先从健全SMS安全管理体系开始,详细描述油库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和油库工作特点,介绍安全政策、目标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内容,以及建立重大作业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到位机制。由于安全管理就是风险的管理,所以本文着力从五个方面阐述如何打造立体全方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模式:风险识别、评价与管控、安全隐患治理、三违治理、变更管理、风险管控手册。本文最后进行了案例分析,强调了研究事故和不安全事件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名词解释:
[1]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五个零”安全服务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零差错、零延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四)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
(二)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三)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
(四)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
(五)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六)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七)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八)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
(九)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
(十)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十一)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二)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
(十三)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
(十四)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十五)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十六)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十七)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二)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设计图纸和测绘图纸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三)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八)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九)厂区设计图纸;
(十)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九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经审查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核后,即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决定批准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编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格式。
第四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已经建成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第二十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监察机关依照《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员造成损害的,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三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关键词:变电站倒闸操作;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引言
变电站运行中涉及到众多的设备,需要进行众多的技术操作,其中倒闸操作就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本身可以保证变电站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当倒闸操作正常运行时可以全方位监测相关设备的运行数据,及时发现设备参数不正常的情况,避免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做倒闸操作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分析具有现实意义。文章中作者主要阐述如何提高变电站倒闸操作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 变电站倒闸操作安全管理必要性
变电站倒闸操作是改变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主要措施,将断路器、电容器及消弧线圈等电气设备转换工作状态的方法,也是变电站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使人们用电量快速增加,变电站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电网运行方式更加灵活[1]。实际中变电站主接线不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遇到突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不同,操作任务也存在不同,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倒闸操作的具体步骤,一旦操作失误会出现操作故障,因此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操作质量。实际操作中对各种危险点进行科学合理分析,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完善,防止误操作方式的出现。
2 变电站倒闸操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2.1 变压器操作危险点
操作变压器的危险点应注意两点:(1)切合空载变压器时,操作过电压的出现,会损害变压器绝缘;(2)变压器空载电压的逐增,对变压器绝缘的损害。
变压器倒闸操作的控制措施:(1)若遇到多台变压器在不同母线并列运行的情况,为防止母联断路器的突然跳开,造成某条母线出现不接地现象;(2)若有电源给变压器低压侧供电,为防止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出现跳闸现象,使变压器形成中性点绝缘,变压器中性点应与地直接连接,或通过消弧线圈接地;(3)在变压器停电或充电前,应让变压器中线点与地直接连接,这样可防止断路器出现过电压现象对变压器绝缘造成影响[2]。
2.2 母线倒闸操作危险点
母线倒闸操作的危险点大致包括三个方面:(1)带负荷拉隔离开关;(2)切换继电保护设备与自动设备时发生错误,引发误动;(3)给空载母线进行充电作业时,互感器与电容器串联谐振现象的出现。若对以上问题处理不及时,这样必然给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埋下重大隐患。
母线倒闸操作的控制措施:(1)在倒母线操作前,要先将220kV、110kV母差保护的互联或单母压板投入,这样一旦有故障发生会使母差保护无选择性动作,保护设备;(2)在倒母线操作开始,将母联断路器的操作电源拉开,防止母联断路器误跳或偷跳造成带负荷拉隔离开关事故;(3)给备用母线充电时,有母联断路器时应使用母联断路器给备用母线充电[3]。当然充电前应先投上母联断路器的充电保护;(4)进行母线操作时应注意对母差保护的影响,要根据母差保护运行规程作相应的变更。
2.3 直流回路操作危险点
值班人员在变电运行中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操作,而直流回路操作则是最为常见的,直流系统发生一点接地时查找接地点,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临时性的检查、退出与投入等。更重要的是这种操作具有的危险性也很高。
直流回路操作的控制措施:(1)运行中的保护装置要停用直流电源时,应先停用保护出口连接片,再停用直流回路。恢复时次序相反;(2)取下直流控制熔断器时,应先取正极、后取负极。装上直流控制熔断器时,应先装负极,后装正极;(3)在断路器停电的操作中,在做好安全措施后再拉断路器的控制电源。在断路器送电的操作中,断路器的控制电源应在拆除安全措施之前装上。
3 提高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质量的措施
提高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质量需要从制度和管理方面入手,切实保证设备运行质量。
3.1 强化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变电设备日常管理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具体措施为:(1)建立专业的设备维修团队,当设备出现运行故障时可以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延误情况的出现,保证设备尽快恢复。结合变电设备实际制定具体的设备维修人员职责与设备维修制度,保证设备维修工作具体到人,落实岗位责任制。详细规定设备巡检内容,包括年检、季检、月检、旬检、周检及日检内容,保证维修人员工作具有目标性,有效降低设备故障发生次数,保证设备运行质量;(2)推行岗位竞争制度,在设备维修机人员中形成一种竞争氛围,提高工作效率[4]。设置专门的考核组,制定具体考核制度,将维修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纳入考核范围,并将其与个人绩效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明确相关工作过人员的工作核心与目的;(3)提高维修人员技术水平,鼓励技术人员学习培训或强制性技术业务培训,考核相关服务知识。适当奖励考核成绩优异者,可以分成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提高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性。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带动周围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业务能力,有效克服老员工内心的优越感与懒惰心理。
3.2 推行六种管理细则制度
(1)建立健全《变电设备安全规范制度》,该制度中详细规定“如何管理设备运行人员”“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变电设备安全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保证设备运行质量;(2)建立健全《变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其中详细规定变电设备操作流程,包括交接班制度、维修人员职责等;(3)建立健全《变电设备设备管理细则》,制定具体的组织管理措施、技术管理措施及特种设备管理措施;(4)结合变电实际制定《设备操作行为手则》,通过手则规范乘客行为,提高设备安全运行质量,降低人为事故发生概率,促进自我安全意识的提高;(5)建立健全《变电设备运行故障处理细则规范》,完善故障处理流程,确保故障发生时人员人身安全;(6)制定《变电设备工作人员如何解救突发状况》,当设备出现突发故障,可以按照操作规范解决突发状况,提高社会安定性[5]。除此之外,变电设备运行中,变电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设备维修及使用档案,保证设备管理中有据可查,方便设备维修与保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4 结束语
变电设备运行中如何保证安全运行质量,不仅是领导要考虑的问题,也是设备科技术维修人员考虑的问题。文章中作者结合实际分析变电站倒闸操作安全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法。
参考文献
[1]李永超.提高变电站倒闸操作速度的方法[J].云南电力技术,2015(S2):45.
[2]刘霄,黄郁,周静.变电站值班员的倒闸操作规范性强化措施探析[J].低碳世界,2016(22):78.
[3]王磊,张世龙,朱义凯,等.500kV变电站3/2断路器倒闸操作方式及异常处理[J].科技传播,2016(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