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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按照《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因事设岗、整体协调、突出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形成激励竞争机制,有利于事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要在《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指导下,规范、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
(三)岗位设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要对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调查分析,分类分解,以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满负荷工作量为标准,划分岗位任务范围,确定岗位数额。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所需职务系列和档次,提出高、中、初级职务的数额,制定设岗议案。区所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需经同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事局审定;其它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报区人事局备案。
(四)按照国家关于实施执业资格的规定,加大关键岗位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力度。
(五)事业单位要将岗位设置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等如实填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手册》,做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晋升职务工资的依据。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一)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知识、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胜任的工作岗位。职务有数量限制,由单位在规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择优聘任,在聘期内领取相应职务工资和享受相应职务待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所要求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其评定不受指标数量限制。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聘任单位按照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并实行聘约管理。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竞争上岗应实行政策、岗位、聘任条件、程序、聘任结果“五公开”制度。
(四)事业单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及编制定员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本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按管辖权限,经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可面向社会招聘。
(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有同级聘任、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也可聘用到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低职高聘需经人事部门批准。区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高聘为中级职务的报区人事局批准,高聘为高级职务的报市人事局批准。
(七)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时要按照《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哈职办[2001]2号文件)的要求,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要下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可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实绩和成果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
(三)按照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定性、定量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
(四)考核结果要与职务的聘任以及资格的晋升结合起来,合格或优秀的可续聘,其中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基本合格的,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有明显改进的,可确定为合格,仍无改进的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同级聘任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低职高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高聘职务的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人员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聘用职务的工资标准。
______卫生院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
卫生院制
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 一份,一份报县卫生局存档。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 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4、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性别 _______ 民族 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专业:_______ 学历:_______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
本合同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试用期为一年自 (注:按照局下发的全员聘用方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岗位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 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注:依据卫生院绩效 考核方案),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 定,对乙方实行符合卫生院工作特点的工作日制。(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 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 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 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四)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 定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 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 本合同确需变更的, 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 《聘用合同变更书》 (附件一) ,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 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 向乙方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 (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 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 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 不合格的。(三)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 证明书》 (附件三)。
八、 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 同证明书》 (附件四) ,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_年__月__日变更 。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
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
字第 号
_________:(乙方)
因你在 年度/ 聘期的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有关规定,我方对你的工作岗位做以下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 号
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解除与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 号
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于____年__月__日终止与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 )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事业单位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其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或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的各类社会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统一组织招聘。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指导、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县(区)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审定、公告、考试考核安排、聘用人员审批等工作,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人员聘用等工作。
第八条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上报,并按照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本县(区)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及人员聘用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参与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按程序负责办理编制使用核准,上报招聘计划,组织招聘报名以及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
第十条市、县(区)委编办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经费供给方式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对公开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进行核准;市、县(区)财政局依据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经费核拨、工资兑现等工作;市、县(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公开招聘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招聘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单独招聘。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五条公开招聘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聘计划;
(二)审核招聘计划;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
(四)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七)公布成绩;
(八)考察与档案审查;
(九)体检;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
(十二)审批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申请,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使用核准后,依据《编制使用单》,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招聘人员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和招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市直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市编办核准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的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证件等进行初审,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复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全市统考,每年至月举行。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分类进行,包括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操作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都要组织面试,个别特殊岗位不需要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闭卷方式,分值100分。管理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官小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相关专家学者7至9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考试可委托市、县(区)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符合《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
(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规定的。
直接考核方式的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六章考察、体检与公示
第二十六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第二十七条应聘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考察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
第二十九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第三十条凡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测评环节的资格,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人员。
第七章岗位聘用
第三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成绩册、体检表、考察材料、个人档案及相关表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下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填写《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核表》,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到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增人计划卡,办理人员分配或调动手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第三十四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2学时。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年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实施岗位聘用。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平时管理,做好平时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委、政府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公安、财政、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专门负责招聘工作。
第三十九条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和规程,规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组织等程序,完善保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或者人事、财务、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四十一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面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三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废止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平市价()61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
为了继续稳妥地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聘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政发[20__]21号文件《关于印发〈__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竞争聘任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前两轮竞聘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竞争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 竞聘人员范围及聘任比例
参加竞争聘任的人员必须是20__年底以前按国家规定(评审、考试、确认、外地调入已认定)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具有适应本岗位业务能力、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不准聘任未设岗的(以考代评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没有岗位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不在评审政工职称范围和不在政工岗位上的政工职称。
竞争聘任工作必须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在上级批准的设岗数额内进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数量原则上仍按首轮聘任的比例执行(20__年底以前取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85%,“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比例由用人单位商主管部门自定)。
第三轮竞争聘任的期限仍定为两年,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到20__年12月31日期满终止。
二、 免竞、择优聘任条件
1、免竞聘任条件。(1)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男满58周岁(含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要求60岁退休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女满53周岁(时间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2)符合竞聘基本条件,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②获得地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③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④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国家机关表彰的人员。
2、择优聘任条件。符合竞聘基本条件,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1)上一聘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人员;(2)受到__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地级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3)受到两次__市行政主管部门与人事局联合表彰的人;(4)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副科级以上干部;(5)事业单位法人;(6)获得__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人员;(7)地级市级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8)获得地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位次有争议的奖励不作为依据),获得__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符合免竞聘任条件的人员单独报表,不占参加竞聘人员的基数。符合择优聘任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聘任,但聘任的数量不超过市里下达的聘任数额。
三、 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聘任工作原则上到4月中旬全面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
1、 发动及准备阶段,2月19日――2月29日,共11天;
2、 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3月1日—3月15日,共15天;
3、 民主评议阶段,3月16日—3月25日,共10天;
4、 确定聘任意见阶段,3月26日—3月30日,共5天;
5、 总结审批阶段,3月31日—4月9日,共10天;
6、 兑现工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共21天。
四、 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及准备阶段
1、召开__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第三轮竞争聘任动员大会。
2、成立基层单位聘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聘任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党政领导全体成员、政工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聘任委员会可由5---15人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聘任委员会人员构成要充分考虑到本单位各个岗位和科室的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由基层聘任委员会研究制定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目标要求、考核标准办法、奖惩制度等。考核办法要做到严谨细致,客观公正,既要突出岗位特点和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日考核与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业绩、科技成果、论文、著作、奖励等易于量化的项目,可制定定量化考核标准,分项记分;对不易量化的项目可采取民主测评定性考核的办法。
4、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将本单位20__年12月底前通过评审、考试、确认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编制为准。
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内退、离岗不在编及20__年底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分系列、分级别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符合免竞、择优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填报《免竞(择优)聘任人员登记表》。(二)岗位竞争实施阶段
1、首先公布上级批准的竞聘岗位和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民主评议办法,将各系列各级别批准的最大竞聘岗位数量,向全体人员公开。
2、公开报名。由具备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3、资格审查。聘任委员会逐一审查报名的资格条件,确定免竞聘任、择优聘任和竞聘候选人。聘任委员会审查竞聘人员资格的标准条件是《试行意见》第15、16、17、18条。符合免竞聘任、择优聘任的人员要验收有关证件,填定《__市专业技术职务免竞(择优)聘任审批表》,于3月15日前到人事局审批。
4、聘任委员会公开公布免竞聘任、择优聘任和竞聘候选人名单,通知竞聘候选人准备竞聘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人事局、市编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对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明确重点,真抓实促,紧紧围绕“立足乌昌一体化,推动人事、编制工作科学发展,造福各族干部职工”这一主题,采取学、议、查、评、谈等方法,历时一周,开展了五场解放思想大讨论,全局82名干部职工参加。
二、主要做法
坚持领导带头,群众参与,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解放思想与转变观念统一起来,把查摆问题与制定措施统一起来,把改进作风与务求实效起来。
(一)高度重视、安排精心。局党组高度重视,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精心组织,严抓细抠,全程督查,确保了讨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要自觉带头解放思想,要自觉改进不足。研究制定了《市人事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工作方案》,明确了讨论要达到的目的、采取的方法、落实的步骤和具体的要求;制定了学习动员、开展讨论、总结讲评三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安排;在集中学习、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专门确定了党组中心组、局中层干部、各党支部、部分服务对象与行风评议员不同侧重点的讨论内容;围绕“立足乌昌一体化,推动人事、编制工作科学发展,造福各族干部职工”的主题、当前人事人才工作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学习会、交流会和座谈会,确保了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
(二)主题鲜明、分层推进。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调研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紧密结合。在大讨论内容的具体安排上,紧紧围绕查找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
1、领导带头,务求实效。*月*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思想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主要围绕如何通过把握新时期人事人才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分析人事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持解放思想,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问题;如何克服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的问题;如何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人事人才和谐发展的问题;着力解决片面、盲目和只顾眼前发展,尤其是人事人才工作与其他行业不相协调发展的问题”四大问题,结合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各抒已见,群策群力,认真总结,深刻剖析,查找了制约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合理化措施。
2、强基固本,创新理念。*月*日,我局中层干部利用一天的时间开展了思想大讨论活动。在结合集中学习、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围绕九大问题,即“重点讨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或不到位的问题;如何建立和完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干部考核机制,使干部考核工作在科学发展中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的问题;如何解决各类培训不能适应形势要求,方式简单、内容单一,不能真正开发各类人才智力和潜能的问题;如何解决事业单位改革中岗位设置、聘期管理、聘期考核等制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的问题;如何让工资福利待遇更好的体现工作业绩,应用相对灵活的薪酬体制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及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等展开了深刻讨论,剖析了各部门制约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市人事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了讨论会成果,形成了整改意见。
3、细查真纠,寻根溯源。*月*日,以各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天的讨论,讨论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加强一般干部培训交流,体现干部自身价值和能力的问题;如何解决机关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追求安逸、不图创新、缺乏上进心的问题;着重解决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在人事人才工作中要不要科学发展观,怎样坚持科学发展的模糊认识问题。通过讨论活动,找准了党员干部在精神状态、思想境界、工作标准、思想作风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了问题的根源,确保了下步整改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4、群众参与,建言献策。*月*日上午,召集部分服务对象、行风评议员重点围绕我局在“坚持以人为本,人事人才工作不和谐的问题;对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对民生问题关注不够、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不够的问题;人事干部中政策掌握不熟,业务水平不高,不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的问题;人事干部中存在的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半天的讨论。详细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将进行有针对性的限期整改。
三、主要收获
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和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组织建设,服务广大群众,促进工作开展”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