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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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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审查制度

入职审查制度范文第1篇

所谓提前介入,是指律师在侦查和提起公诉程序中,接受聘请或者委托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担任咨助或者辩护律师,介入刑事案件依法执业的行为。它包括侦查介入和起诉介入。其中立法的目的:1?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保障;2?与国际刑事诉讼惯例接轨,更好地贯彻“辩护原则”,落实《律师法》。

所谓侦查介入,是指律师在侦查程序中,受犯罪嫌疑人聘请,以咨助律师之身份介入刑事案件的执业行为。其主要特征为:1?其身份只是咨助律师;2?其咨助对象只是犯罪嫌疑人;3?其介入的程序只是侦查程序;4?其介入的案件只是被侦查的公诉案件。

关于侦查介入的书面受聘形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书面形式,应当是《刑事咨助聘请书》,由此可见律师侦查介入时的法定身份只是法律咨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律师侦查介入的职责范围应是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综上,显而易见律师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是有法律制度保障的,那么律师在正式介入侦查程序的期间标志是什么呢﹖是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如果在侦查卷中有首次讯问笔录,方可办理律师聘请手续,对于先被讯问而后被采取强制措施者,应以首次讯问后为标志;对于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未被讯问的,应以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为标志。

法律为律师提前介入侦查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当中为何律师提前介入侦查程序显得困难重重呢﹖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在现当今的司法体制中没有一个中立的司法机关介入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又不高,侦查机关剥夺律师的会见权是常有的事,而律师却连自身合法权利被剥夺都往往告状无门,到侦查机关的上级部门反映那等于就是与虎谋皮;二是侦查机关向来不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自然也就不注重保护律师的会见权了。要解决好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完善关于会见手续方面的制度,才能切实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会见权。

所谓会见权,是指受聘请律师对已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询问的权利。《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律师要会见当事人必须履行相关会见手续。关于会见手续,目前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尚未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时应同时持有《刑事咨助聘请书》、《会见证明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的批准手续,即盖有侦查机关公章的证明信函或者在《会见证明书》上的签章。

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在会见手续中如何设置侦查机关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律师有会见权,自然侦查机关就有配合律师行使这一权利的义务,侦查机关的义务就表现在批准手续上,而经笔者调查,各侦查机关在批准手续上并无统一的、严格的做法,有的是盖有侦查机关公章的证明信函,有的是在《会见证明书》上的签名,还有的是批条,批准会见做法形式不一,这就容易使事情拖延不办从而无法保障律师通过完善的会见手续来实现会见权。所以,笔者认为应通过立法,设置侦查机关在律师提前介入侦查案件中受理申请登记制度,从而明确确定侦查机关在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设置受理申请登记制度,就要设计统一的受理申请登记表。登记表的内容包括:1?律师方面的信息,即《刑事咨助聘请书》、《会见证明书》和《律师执业证书》的信息;2?犯罪嫌疑人方面的信息,即所涉嫌何罪及现拘押的场所;3?侦查机关方面的信息,即主要是侦查机关登记签收申请栏。关于申请登记表,首先应明确此间的侦查机关的权利不是批准权,否则有违《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律师会见权的相关规定;其次应明确受理申请登记表的性质是侦查机关对律师提出申请的回证,作为律师已提出申请的依据。

建立侦察机关在律师提前介入侦查案件中的受理申请登记制度,意义有如下几点:

一、明确侦察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如前文所述,既然律师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此侦查机关就有配合律师实现会见的义务。通过立法可以明确侦查机关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减少侦查机关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确认律师申请提出的依据。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在这方面多有拖延甚至不作为,法律规定“应当48小时内安排会见”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有了受理申请登记可为确认律师提出申请提供依据。

入职审查制度范文第2篇

作者简介:曾莎(1974-),女,汉族, 湖南长沙市人, 本科,主管护师,主要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摘要】目的:探讨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途径输注奥沙利铂的神经毒性发生率。方法:将收治的100例病人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0例。试验组患者行PICC术,然后经导管给药。对照组采用常规外周浅静脉穿刺给药。结果:两组患者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比较,对照组86.0%显著高于试验组44.0%(χ2=38.912,p

【关键词】奥沙利铂;神经毒性;护理

Clinical observation and nursing care of peripherat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 in toxic reactions of nerve patients treated with Oxaliplatin

Zeng Sha

【Abstract】Objective:To exprove the occur rate of peripheraty inserted central catheter (PICC) in toxic reactions of nerve patients treated with Oxaliplatin(L-OHP).Methods:100 case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reatment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each group were 50 patients.The treatment take PICC and mendicamented with the catheter.Control group was medicamented with the peripheraty puactare. Results:Compared with the occur rate of nerve toxic reactions in two groups ,the control group 87.0% higher than the treatment 44.0% statistically(χ2=38.912,p

【Key words】Oxaliplatin, toxic reactions of nerve,nursing

奥沙利铂(L-OHP)是继顺铂和卡铂之后出现的第三代铂类化疗药物,可单药或与氟脲嘧啶联合治疗结直肠癌转移患者,并在临床扩展到胃癌的治疗,但奥沙利铂的神经毒副反应随着剂量的累积逐渐加重[1]。我科采用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途径输注有效的降低了此反应,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有效的提高了病人的生存质量,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将100例患者符合如下标准:(1)病理组织学证实为大肠癌或胃癌,(2)未对转移病灶进行化疗或辅助化疗结束后无进展时间≥6个月,(3)至少一个CT可测量病灶≥2cm;(4)年龄l8~75岁;(5)WHO活动能力评分≤2;(6)预计生存期≥3个月,并能随访;(7)无外周感觉神经疾病;(8)血液学、心脏及肝肾功能正常,WBC≥4×109/L,ANC≥2×109/L,Pt≥100×109/L,胆红素≤正常值×2,AKP≤正常值×5,cr≤正常值×1.5;(9)无其它恶性肿瘤病史。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0例。两组病例均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其中大肠癌63例,胃癌25例,胃癌肺转移12例。试验组患者化疗前行PICC术,然后经导管给药。对照组采用常规外周浅静脉穿刺给药。所有患者均接受奥沙利铂为主的联合化疗,其中奥沙利铂200mg,以40~50滴/min的速度滴入。两组在年龄、性别、肿瘤组织类型等方面相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PICC置管方法:①了解患者的全身情况,包括既往史、手术史、放疗史,了解患者心、肺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小板、白细胞数量,了解患者静脉条件,确定穿刺静脉。并签定知情同意书。②患者取平卧位,不能平卧者可取坐位,穿刺侧手臂与身体成900。③测量导管置入长度,自穿刺点至同侧胸锁关节,然后向下至第二肋间。④建立无菌区,消毒皮肤,预冲导管和修剪导管。⑤扎止血带,静脉穿刺见回血后,立即降低穿刺角度再进入少许,进一步推进导人鞘确保导入鞘进入静脉。⑥松开止血带,固定导人鞘,将导管置入预计长度,撤出导引钢丝,确定回血后用20ml生理盐水脉冲式冲管,连接正压接头用肝素盐水封管。固定导管。⑦X射线确定导管尖端位置。⑧穿刺后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1.3 评价标准:按Levi专用标准;0度为无反应;1度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1周内完全消退;2度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14d内完全消退;3度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21d内完全消退;4度为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伴有功能障碍。从用药当天开始至全部周期结束,化疗结束后评价患者肢端感觉神经反应的程度及持续时间。

1.4 统计学处理:两组样本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2 结果

两组患者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比较,对照组86.0%显著高于试验组44.0%(χ2=38.912,p

表1 两组患者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比较

组别 n0度 I度 II度 III度 IV度 神经毒性发生率(%)

试验组 502812 7 30 44.0

对照组 507 1114153 86.0

3 护理措施

3.1 心理护理:肿瘤病人多伴有焦虑、恐惧心理,尤其是晚期肿瘤病人情绪更为低落,对治疗丧失信心甚至有自杀的念头,所以护士应富有同情心,多与病人交流,给予心理支持,鼓励病人表达情绪和情感,及时了解病人的心理问题,以诚恳、亲切的语言安慰病人,在建立病人信赖感后,向病人介绍化疗药物的名称、用法、作用、副反应及防治措施,使病人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帮助病人建立起战胜疾病的信心,使其能以自信、乐观的心态积极接受和配合治疗。

3.2 健康教育:奥沙利铂较严重的副作用是神经毒性,包括感觉性和运动性,表现为对冷刺激敏感和握力减低。化疗前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宣教,使其对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有所了解,让患者做好防冷措施。饮温开水2500ml/d,全天小便量保持在2500ml/d以上,进食清淡、易消化、少油腻的饮食,少食多餐,禁冷食,防感冒。通过健康教育,使患者掌握奥沙利铂毒性反应的防治措施,更好地配合化疗。

3.3 毒副作用护理:奥沙利铂最常见的急性副作用是外周神经病变,其特点是手足或口周感觉异常,遇冷加重。因此需反复告知患者及家属在用药期间禁用冷饮及冷食,以防出现咽喉麻木甚至喉头痉挛。对主诉肢端麻木较重、感觉迟钝者,可采用热毛巾外敷,按摩局部以减轻不适,遵医嘱应用营养神经药物弥可保或维生素B12和维生素B1,以改善其症状。用药期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若发现药液外渗,应立即用相当于皮肤温度的50%硫酸镁湿敷或金黄散外敷,或用1%利多卡因加地塞米松局部封闭,以减轻静脉炎及皮肤坏死的发生率。化疗前给予恩丹西酮、胃复安等药物,以减轻胃肠道反应。患者恶心、呕吐时,注意加强口腔护理,指导患者化疗期间进食清淡、易消化、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分散患者的注意力,使患者情绪稳定,以减轻症状。

3.4 PICC护理:PICC穿刺后第一个24 h更换一次无菌透明贴膜,以后每周换药1~2次或发现贴膜被污染、潮湿、脱落或危及导管时更换。操作时应注意沿导管方向向上揭去敷料,以免将导管拔出。置管一周内热敷该侧上臂、腋窝,2Omin/次,3~4次/d,24h后嘱患者做攥拳运动,以预防静脉炎等并发症发生。每周更换接头一次。用大于10ml的注射器冲管。拔管时轻缓地将导管拔出,注意不要用力过度,拔管后24h内要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以免发生拔管后静脉炎。

4 讨论

奥沙利铂为较广谱的抗肿瘤药物,有种属特异的心脏毒性[2]。奥沙利铂的毒副反应不但造成患者的生活质量下降,而且给患者造成一定的痛苦和心理压力,从而影响化疗的顺利进行。采用PICC不仅保护了外周静脉,减少患者反复穿刺的痛苦,也减少了护士工作量。据统计,美国每年置管例数达500万以上[3]。近年来,通过PICC来减轻化疗药物毒副反应的报道也越来越多,其原理是药物经过导管直接输注到上腔静脉,避开了对外周血管及周围神经末梢的直接刺激和损伤,而且上腔静脉的血流量大,管壁厚,对刺激性药物的反应较轻微,从而降低了静脉炎和末梢神经炎的发生率[4]。本组资料显示,两组患者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比较,对照组87.0%显著高于试验组44.0%(χ2=38.912,p

神经毒性反应是奥沙利铂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5],可因冷刺激而激发。使用奥沙利铂治疗前应告知患者避免冷刺激,在整个治疗期间应注意保暖,避免冷空气或冰水的刺激,避饱触摸冷物,避免冷饮、冷食物等。使患者放心神经毒性的急性症状是一过性的,持续时间较短,治疗过程中应常规询问患者可能存在的主观症状,如感觉异常、感觉麻木、感觉过敏、疼痛、肌肉收缩或无力,肢体、口周部位与冷刺激的关系、输液时间的关系、持续时间、症状的严重程度等。当病人出现“呼吸困难”或“喉痉挛”时,可将输液持续时间从2小时延长至6小时,指导病人保暖,如盖被、穿棉袜、戴手套、勿接触床边和门把手等金属制品常可减轻症状,必要时可给予氧气吸入,通常不需要刹量下调,剂量下调决定于症状是一过性的还是持续存在的,临床症状与冷刺激的关系,有无疼痛、功能障碍和/或神经系统检查时有无感觉异常。可将剂量l30mg/m2每3周方案的治疗剂量降至100mg/m2。如果神经系统检查异常,停止治疗一周期,按计划在下一个周期时重新开始治疗。对于末梢神经炎可用50%葡萄糖和维生素B12湿敷治疗。因为50%葡萄糖为高渗溶液,湿敷后对局部皮肤有消肿作用,并给损伤组织的修复提供能量,从而有利于损伤修复。另外维生素B12 不但有营养神经的作用,而且可降低传导痛觉的纤维的兴奋性,从而起到止痛作用。药液外渗者用50%硫酸镁温湿敷或金黄散外敷,或用利多卡因加地塞米松局部封闭。

奥沙利铂治疗过程中,经PICC途径输注及护理,减轻了外周神经毒性发生率,使病人身心处于接受治疗的最佳状态,保证了治疗的顺利进行,提高了治疗效果及病人的生存质量。

参考文献

[1] 黄彩萍,林朝春,叶珠赛.奥沙利铂治疗消化道肿瘤的临床观察与护理[J].实用肿瘤学杂志,2008,22(1):55-56

[2] 吕万丽,胡君娥,张艳,等.大肠癌病人应用奥沙利铂化疗致不良反应的护理[J].护理研究,2007,21(8B):2131-2132

[3] McGee DC,Gould MK.Preventing complications of central venous catheterization[J].N Engl J Med,2003,348(12):1123-1133

入职审查制度范文第3篇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

入职审查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途径

党的十以来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法治政府的目标。2013年中央银行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离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有关经济活动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要求关注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同时关注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基层央行内审部门按制度要求,积极探索离任审计工作转型,使离任审计的功能从单纯审查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向评价执政能力、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发展,为监督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几年的转型实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审计工作不够深入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局限于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单位或部门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审计主要依赖于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对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经济效果方面的调查分析较少,经济责任审计以事评人的工作特性没有得到较好体现,审计方式雷同于业务审计,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评价不够全面。一般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是内审部门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受年度计划任务时间限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安排较短,难以做到深入、细致,这些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

(二)全面、客观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欠缺,评价指导弱化

基层央行不经营收益,机构运转资金来源于国家预算,评价经济责任履行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指标难以界定,尽管基层央行内审人员不断尝试建立较全面、客观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和标准,但受地域和各单位或部门管理方式的不同影响,审计评价标准弹性大、人为化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评价结果指导性不强,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从近年来审计工作实践情况来看,评价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的多,评价效率性、效果性的少,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没有较好地发挥鉴证、评价功能对领导干部有效履职的激励促进作用。

(三)审计的监督约束力不足,成果运用途径不宽

现阶段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结果与干部管理联系不够紧密,审用分离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没在起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和鞭策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成后,内审部门制发离任审计结论发送人事部门,在没在重大违法、违纪情况下,审计成果主要运用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整改和内审部门的后续审计(如表1),审计结论的知晓范围仅限于派出单位行长、人事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或部门少数人员,存在重效力轻效果、重抵御轻预防,没有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综合效果。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跟不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时间跨度较长,涉及业务面宽,审计依据的政策性和政治性较强且变化大,领导和群众的期望高,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管理知识。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大多来自财务和业务核算部门,从业岗位单一,知识面较窄,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和沟通能力,对单位风险要害把握不准,对复杂管理活动的审计能力不足,问题查证浮于表面,揭示机制、体制和风险隐患的深度不够,责任评价不够准确、客观,审计建议的操作性不强,不能较好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促进效果。

二、完善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要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特殊,审计内容不仅涉及单位或部门的经济问题,还涉及领导干部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决策效果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应重点审计重大项目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效果的真实性,以及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财经法纪和中央银行财经制度情况,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遵循民主决策程序以及重大决策产生的效果,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收益、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兼职等不符合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对领导干部任职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内容包括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基本建设和采购管理以及上述领域内部控制情况等。一是审查预算编制、财务列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挥霍浪费等损害单位利益,造成资金财产损失,影响中央银行声誉的问题。二是审查各项资产、负债等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有无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是否正常,增减变动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审查上级单位下达的业绩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评价资金、资产等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采购活动的绩效情况和决策目标的实现等。四是审查单位或部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建立和执行授权审批、不兼容岗位相分离、岗位轮换、定期检查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地运用各种控制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内控管理中的偏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采取有效预警与防范措施。

(二)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和标准

基层央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应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紧扣监督和促进领导干部规范行使权力、廉洁勤政、依法高效履职的要求。评价体系应从审计对象、范围、程序、评价指标、建议落实、后续跟踪等方面进行规范,区分各单位或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增强审计的可操作性。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着眼于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性指标的设计应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可从内部控制制度、重大决策管理绩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定量指标则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从数据角度界定,可从资金、资产使用效益、财务指标控制、预算执行率及单位综合业绩等方面进行指标设计。评价方法上,依据量化打分评价等级,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为基础,评价领导干部在人、财、物、事方面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根据经济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界定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做好审计项目规划,提高审计质量

领导干部审计工作要做到超前谋划,实行动态管理,审计中要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一是做到履职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至二项履职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在预算管理审计、集中采购审计、基建工程审计等专项审计中注重收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信息,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档案,通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过程监督,弥补“先离后审”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掌握不够全面,监督约束不足的弊端。二是做好审前调查,提前向人事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了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可将巡视巡察相关内容作为有益补充,筛选重点线索,提高审计效率和问题发现的精准性。三是综合运用检查、座谈、问卷调查、分析性复核、监盘等多种审计方法深入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深查透,评价分析要客观、公正,责任划分要清晰,对跨任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事项要进行延伸调查,为划分责任提供依据。

(四)多种途径推动审计成果

运用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多角度挖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价值,推动审计成果运用。一方面内审部门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的后续跟踪,督促审计建议与意见有效落实,要善于揭示经济业务运行中的突出矛盾、重大体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及时发挥信息采集、情况通报、引导行为和风险警示作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审计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让职工参与干部监督,使审计成果真正落地。另一方面内审部门要主动与人事组织、纪检监察、业务管理部门沟通,运用“大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免挂钩,并作为人事组织部门考核、任免和调整干部的重要根据。将廉政勤政情况评价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依据,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提交纪检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将苗头性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同时把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险、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把审计发现的业务管理薄弱环节和内控制度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作为加强条线管理,开展职工日常教育的内容。

(五)建立专业化的审计队伍

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与业务双重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形象,具备丰富的知识结构、掌握专业的技能方法。基层央行内审部门要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方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持续加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岗位交流、案例教学、调研结合等多种方式,在实践锻炼中丰实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审计人员宏观驾驭能力、综合归纳和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培养审计人员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使内审人员能够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为高质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快审计电子化建设步伐,建立审计信息数据库,开发运用现代化的审计辅助工具,提高审计线索筛查精准度,降低审计风险,努力打造成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业务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内部审计队伍,为有效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基层央行领导干部有限、有为、有责、有能、有效,推进基层央行发展目标实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何蓓.浅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J].财会月刊,2014,(5).

入职审查制度范文第5篇

一、完善机制,创造性地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

2011年南宁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345个职位562名公务员,其中选调生27个职位34人。全市报考总人数19684人,实际参加笔试人数16635人,获得面试资格人数1573人,实际面试人数1488人。考生人数和考录比例再创历史新高,个别岗位考录比达到651∶1。实际录用公务员525人。整个考录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投诉和上访事件。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考录工作,将公务员考录工作上升为全市重点工作来抓,由两位市领导(组织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分别成立笔试、面试、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是加强联动配合,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公安等相关系统单位联合开展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三是强化考前培训,笔试前分别召开考点(学校)负责人、考务工作人员专门会议,学习政策、明确职责,面试前对全体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强化培训。

(二)完善制度,确保公正

一是规范面试考官筛选入库制度。面试考官选拔工作在首先考虑组织人事干部的基础上,将选择范围扩大到全市各级机关和参公单位,筛选了上至正处职下到副科职的各层次人员,兼顾了面试考官的代表性,力求面试评分客观公正。同时规定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成为入库考官。2011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共从面试考官库抽选考官189名,并结合考官特点合理搭配组成若干个考官组。二是严格执行考生、考官(工作人员)隔离制度。明确规定考生、考官(工作人员)不得入住同一考点,考生、考官(工作人员)所携带手机实行隔离、集中管理,未带手机的考生、考官(工作人员)要书面声明确认,考生、考官(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同一个卫生间;坚持考生、考官面试当天同时隔离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的制度等。三是严格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及考生确认制度。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考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同时,对部分计划录用数与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的职位,在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公布其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第二天上网公布。四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坚持回避、承诺、各环节公示和全程监督等各项制度,多措并举确保面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维护公平公正。

(三)以人为本,强化服务

在严格执行考录工作各项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2011年的公务员面试中,有一位考生的抽签结果是下午才能面试,而她的孩子刚出生5个月,正值哺乳期,为此,她请求在候考过程中给孩子哺乳。经请示考录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允许其家人中午把孩子抱来考点哺乳,并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既体现了人文关怀,又保证了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另外,考虑到考生出门较早,市局还专门准备了早餐,并为备考时间较长的考生提供午餐。同时,还为每个考场和候考室配备了糖果、咖啡和糕点,供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随时取用。

(四)严格把关,择优录用

在考录工作中按照考录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审核,不放宽条件,不降低标准,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确保了考录质量。在录用审批过程中出现个别职位经笔试、面试后,两名考生总分并列第一的特殊情况。为让招录单位录用到最合适的人选,同时向落选考生作出合理解释,市局指导招录单位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深入分析考生情况,稳慎提出考察意见报主管部门党组、县区党委研究确定人选,并做好落选考生的思想工作,没有任何异议后再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保证了考录工作公正公平、优中选优。

二、全程把关,积极稳妥做好参公单位人员考试工作

2011年全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首次将符合条件的非干部身份人员列为过渡对象,南宁市共涉及2006年1月1日以来经自治区批准的446个参照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情况非常复杂,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该市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公务员局抽调24名精干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批,共批准1743人参加考试,546人免予考试,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区统一考试的通过率为97.2%。考试成绩公布后,对成绩合格、准予登记的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了公示。由于执行政策准确、解释工作到位,相关单位和人员思想稳定,没有发生一起投诉或上访事件。

(一)研究政策,分析现状

在资格审查工作启动前,市局组织人员反复学习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遇到的问题随时组织人员集体研究,本着“坚持原则与尊重历史相结合、严格把关与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请示汇报,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实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县区)、参公单位”三级负责制,要求参公单位初审提出参加考试(过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县区)核准盖章后,才能上报市资格审查小组,市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所审查的材料签字负责,严格做到“谁盖章谁对所上报的材料负责”、“谁签字谁对所审查的材料全程负责”。为了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查工作质量,市局要求各单位在参公登记前再次公示通过考试人员名单,由于措施得力,个别把关不严的单位主动撤回了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名单。

(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不列入参加考试(过渡)名单,绝不将矛盾上交。对无法确认岗位类型的人员,参照其他行业岗位的认定办法,不仅审核年度考核表,还对照个人档案,必要时还要求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法证等材料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