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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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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扶贫办的要求,我镇对2016年的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镇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农业办、财政所、民政科、经管站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督导检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特别是要组织机关包村干部进村入户,在每个村成立3-5人的工作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2、组织培训。我镇按贫困发生率4.5%的比例进行识别,我镇的贫困人口数为3377人,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召开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专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把贫困户识别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具体方法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培训重点放在镇包村机关干部、村干部两级,确保有一支工作队伍、每个村都有明白人,确保精准识别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农户申请。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和每个农户,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广泛组织发动农户自愿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识别范围。各行政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4、入户调查。农户提出申请后,由镇机关包村干部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剔除,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5、民主评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留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发言记录、评选过程等内容。最后,根据评议结果,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核实签字后,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6、公示公告。先将入选名单在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出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后报市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办公室复审,复审后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

7、建档立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信息库。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过程中,我们虽然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全镇有83个行政村,在贫困户登记表的收取过程中,存在部分户主只填写了户主信息,没有填写家庭成员信息,最后统计的贫困户人口数为3278人,导致与市扶贫办下达的贫困户人口数3377人少99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两点:

1、核对各村上报的公示名单和贫困户登记表名单信息,将遗漏的贫困户人口数进行核实存档,以备以备下步改正

2、上报的采集信息存在身份证号码不准确、银行账户漏填或不准确、填报信息不完整等问题。仔细核对上报信息,列出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的户,以备下步改正。

个人精准扶贫调研报告范文(二)

市自实施千企进千村、结穷亲、帮穷户、拔穷根精准扶贫工程以来,众多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继深入到定点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已经有了一个好的开端。那么,贫困村的现状如何、扶贫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怎样实施精准扶贫、又有哪些保障措施?近日,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专程到商会常务副会长、集团公司董事长定点联系的扶贫村县镇xx村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现状

xx村位于城关镇西部,与县最边缘的乡相邻,版土面积8.6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410户,1806人,其中,区移民 235户,耕地面积2700亩,其中,旱地2050亩,水田650亩,林地1400亩。xx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260元。根据国家贫困标准(xx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统计,该村现有贫困户232户,966人,占全村总人口的53.5%。

有史以来,xx村始终以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但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水平低、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增收门路单一、农民观念落后、因灾、因病返乡较多,是该村贫困现状的集中体现。

二、扶贫目标及对策

针对xx村贫困现状,子胥湖集团公司扶贫工作专班通过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与村两委会多次商讨,初步拟定了扶贫发展规划,力争在2020年前,通过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包户促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把xx村打造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绿色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文化事业兴旺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扶贫目标

采取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包户扶贫的方式,利用子胥湖集团产业带动优势,力争通过6年的奋斗,形成以桃子产业为主的观光、休闲、采摘生态旅游园区,实现产业发展(发展生态桃园1000亩以上)、农民增收(人均年增收300元以上)、生态改善、村容靓丽、村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到202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

2、扶贫对策

一是完成村主干道的公路扩宽、硬化。力争在2015年前投资600万元完成郧庙路至村万头猪场的6.5公里道路扩宽、硬化,达到路石宽8米,水泥路面宽6米的要求,并搞好路间及排水沟建设和绿化带建设,形成桃花大道景观带。

二是改善土地生产条件。xx-2018年通过对xx进行水、田、路、渠的综合治理(面积450亩),形成耕地园田化、梯田化;新修河堤石岸6000米,改挖河道400米;修建机耕路28条2400米、田间作业道36条4500米;维修库塘8口、引水堰渠4000米。

三是建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计划从2015年开始,投资2600万元,建设一个现代化的种猪繁育场,专门繁育子胥湖土黑猪(年繁育10000头以上),为贫困户和养殖大户提供优质种猪仔,对贫困户实行先赊后还的办法,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猪业。然后,由子胥湖集团公司统一收购、加工和销售,并统一品牌、统一价格、统一标准,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供、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和基地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力争到2018年形成万头养殖规模。

四是建设千亩生态桃园。计划xx-2016年投资200万元,建成1000亩生态桃园,引进最新的水蜜桃、油桃和大樱桃品种。桃园内套种草莓或花草,实行立体种植,配套建设一批观光景点,培植春赏桃花、夏摘桃果的桃文化观光园。

五是建设大型沼气发酵罐并扶持农户发展沼气池。利用沼气发电供农户照明和养殖场供热,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供生态果园、生态茶园及农作物,沼液直接用于农作物施肥,实现农产品的有机化。到2020年,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搞好农户庭院绿化和景观化,实现庭院靓化。

六是建设独具风格的乡村农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施工的办法,对现有农户庭院进行改造升级,把居住比较偏远、交通不便的农户和土坯房、干打垒房屋进行搬迁和重建,达到整齐划一、特色明显、出行方便、环境优美的要求。

七是整合项目,建设xx村综合服务大楼。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在2016年投资500万元启动建设集办公室、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游客接待中心、村文化活动广场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奠定基础。

八是发展旅游服务业。修建打造休闲旅游景点,建设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休闲农庄,配套发展餐饮业,计划新发展农家乐12家,使全村的农家乐达到20家,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年营业额达到600万元以上。

三、保障措施及建议

1、保障措施

为确保扶贫对策和目标的落实,尽快改变xx的贫困现状,必须强化以下三项保障措施:

第一,成立专业合作社。分别成立桃子产业合作社和养殖产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产业化经营,彻底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

第二,实行土地流转。把土地向种田能手和企业流转,农民通过培训到企业打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通过土地流转收入、打工收入和企业分红,提高农民收入。

第三,落实工作责任。子胥湖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挂帅的扶贫工作专班,全面负责xx村扶贫工作,同时下设多个工作部门和子公司,具体负责单项工作。其中,项目部负责扶贫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工程部负责有关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财务部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争取和足额支付;生态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产业扶贫的实施; 润景园林公司负责观光景点建设和全村绿化工作。公司按照计划进度,逐年逐项进行检查考核。

2、几点建议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精准扶贫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心中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措施、考核有内容。

二是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助推扶贫攻坚,用政策调动企业扶贫的积极性,并对农民发展产业、生产经营予以鼓励和支持。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扶贫和房产等部门为扶贫融资予以大力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更多的提供一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及专项资金拨付。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又能确保扶贫目标的实现。

个人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一吉家湾村蔬菜发展历史以前吉家湾村贫穷落后,村民大多靠扁担打工维生(和重庆的棒棒差不多),被人称为“扁担村”。改革开放后,实行,吉家湾村实行“块块地,家家有”的分地方法,给耕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1987年,吉家湾村3组村民崔铁牛和该组8户群众自发通过“推磨转圈”互换了8分地,建起了第一座蔬菜大棚,当年收入XX多元。群众自发互换土地、发展蔬菜大棚的成功经验,让村干部受到很大的启发。之后,村组干部积极动员并组织协调群众进行土地互换发展蔬菜产业。

到九十年代之后随着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多,村民开始承包外出打工人员的地,吉家湾村的蔬菜种植面积大大增加,本村的土地被充分利用。于是,有条件的村民开始租种邻村的空闲土地,到XX年以后就有了大面积的从邻村进行租地,目前租地最多的是樊举文,他到临近乡镇租种了一百多亩地,建了二十七八个温室大棚,年收入达20多万元。

吉家湾村通过土地流转,即:租赁、转包、合伙经营土地,发展无公害蔬菜,目前全村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高达90%以上,成功申请注册了“吉家湾牌无公害蔬菜”商标,蔬菜亩产值在1.5万元以上的户达到60%以上,其产品销往国内5个省(市)30多个大中城市。

二、吉家湾村蔬菜发展战略吉家湾村现任村支书崔鸿宾自XX年上任伊始就以提高群众科技意识和科技素养为根本,强力实施“科技兴菜,科技兴村”战略。和村两委带领全村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提高科技水平,优化品种结构,使吉家湾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蔬菜专业村,被命名为河南省“全省首批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三门峡蔬菜生产第一村”。

在蔬菜生产中,该村始终把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每年组织群众到全国最先进的蔬菜产区学习、取经。同时,经常邀请大专院校、科研部门专家进行培训指导,担任顾问,为该村培养了一大批土专家和农艺师。

村里原有的蔬菜大棚由于采光率低,温度不宜控制,产品质量差,效益低。村支书带领群众多次到外地学习新技术并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独创了“7315”型节能高效大棚建设法(即7米跨度、3米高度、1米宽度和正南偏西5度角),把普通大棚全部改造为高效日光温室,改建设法被专家总结后在各蔬菜产区推广。目前,该村的农民夜校已由过去的单纯培训向研讨为主转移。

此外,该村还成立了蔬菜协会,组织技术人员定期研讨,攻克技术难题;聘请省市知名专家教授到村授课,把培训班办到了大棚里,现场示范,实地指导;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及时技术要点及病虫害防治技术,使群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目前,全村共有蔬菜农民技师55名,其中高级技师3名,中级技师52名,实现了家家都有技术员,一些技术骨干还被邀请到外地外省授课。国家在郑州举办西红柿管理学习班时,该村高级农艺师樊节增被请上讲台。

三、吉家湾村蔬菜品种及技术吉家湾村大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着力优化蔬菜品种、技术结构,先后引进太空一号、八号西红柿,法国冬玉一号、二号、三号、四号西葫芦和七彩椒等四大菜系30余个新特优品种。

一些科研部门主动联系,将吉家湾村作为新品种试验基地。在吉家湾村,一般的品种很难找到,群众通过报纸、杂志、信息网,发现新品种就及时引进,大胆实验,由于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成功率很高。有的品种连专家学者都称没见过或没听说过。同时,吉家湾村积极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益,使吉家湾村成了优质蔬菜品种、技术、信息的集散地,吸引了周围乡镇及外省群众前来参观学习。村支书用1000元购进XX课美12ps4094西葫芦新品种当年纯收入2万多元,当群众从中央7台“每日农经”节目看到介绍西葫芦栽培新技术时都说,这都是他们3年前就已采用过的技术。

四、远程教育造福吉家湾村每天清晨,村支书崔鸿宾都会早早来到村远程教育活动室把门打开,因为每天都有很多群众到这里查询蔬菜价格和上市量。

吉家湾村作为灵宝市首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村,第一个接通了远程教育网站。2月份,外地市场西红柿批发价为每公斤3元,而客商收购时却人为压价,价格悬殊达0.8元,村两委及时从远程教育网络查询到全国各大蔬菜批发市场价格后,迫使客商提高了收购价,增加了菜农收入,群众一下子认识到远程教育网络的重要作用。有了网络,蔬菜销售就可以由过去的买主定价转变为菜农定价。从此以后,吉家湾群众每天劳动之余,都要聚在一起,收看远程教育网络上的农业实用技术,上网查询资料,蔬菜产品信息,远程教育让他们着了迷。

同时,大王镇镇政府建立了镇科技信息服务大厅,在这里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农经信息、观看农业知识录像。

五、吉家湾村蔬菜发展特点1、过年照样忙农活

春节期间扔下地干活。如今这种现象在大王镇一些农村已很常见,但在几年前却只能在蔬菜名村——吉家湾才能看到。

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对于吉家湾村的村民来说,虽然过得并不轻松,但却很充实。初四的一场大雪,让吉家湾村的村民从下午4点多一直忙到晚上10点多。“从事蔬菜种植就是这样,遇到刮风下雪就得特别费事。”村支书崔鸿宾说,下雪时如果不及时盖上草帘子,气温下降就容易冻坏蔬菜,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及时下地。

吉家湾村的菜农们每天早晚都需要下一次地,给蔬菜大棚上草帘、去草帘,遇到恶劣天气,他们更辛苦。“累是累了点,但是蔬菜让我们增加了收入,日子过得也越来越好,所以我们也乐意在冬天里甚至春节里也忙活着。”村民崔师傅说。

“虽然累却也乐意”这是很多菜农的心声。如今在大王真的很多村庄,没一案清晨和傍晚,高高的站在蔬菜大棚上忙活的菜农们,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聊天不忘话增收

三五人聚在一起,聊的不再是琐碎家常,而是新年里如何增收,如何才能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收成。时下,这已经成为灵宝市大王镇吉家湾村农民在春节里聊天的一种新风尚。

过去亲朋好友坐在一起聊天,都是拉拉琐碎家常,议议奇闻轶事之类的。如今就不一样了,种植什么最见效益、如何提高蔬菜管理水平、如何增加收入成了农民闲暇聊天时议论最多的话题。很多菜农在与别人的交流中尝到了甜头,所以他们希望利用春节这个机会向别人学习经验和知识,以期来年菜种得更好,收入增得更多。而我们也从村民聊天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进步。

3、足不出户把菜卖

面对日益扩大的蔬菜种植面积,存量为积极帮助群众搞好销售和服务,先后筹措资金3万余元,建设了一个高标准蔬菜市场,同时鼓励农民企业家投资建设蔬菜加工厂、蔬菜批发市场,有效减轻了农民以前卖菜难的问题。

4、蔬菜上市“挑”时间

吉家湾村的菜农现在种植蔬菜越来越讲究,市场需要什么,什么效益好,就种什么。已经成为吉家湾村蔬菜种植的的一条新路。村民每年都会记下当年的菜价一边来年作参考,通常,菜农们都会根据往年的菜价与时间做对比来进行新一年的蔬菜生产,同时按照产期倒算进行育苗、定植,使其可以按照菜农自己的预期上市。

个人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本次调研工作分为两段,第一段时间,自8月4日——8月8日,历时5天,跨越东北三省,历经长春、沈阳、抚顺和鞍山四市。调研了3所高校、1个科研单位、2个企业。高校有东北师范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学院;科研单位有煤炭研究院抚顺分院;企业有抚顺市煤矿电机厂、鞍钢建筑安装集团公司。第二段时间为9月14日——9月19日,历时5天,跨越四省四地,西安、武汉、南昌和杭州。走访的学校有陕西科技大学、陕西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工业大学,共6所院校。

本次调研就大学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产学研结合,饺子队伍建设、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与探讨。东北师大副校长柳海明、沈阳工业大学副校长李英民、沈阳航空学院院长兼书记王维等就现代大学制度、高校干部制度、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后勤社会化等方面向调研组进行了经验介绍,以及通过改革该校发生的变化;华中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史玉升向我们介绍了重点实验室的情况(产学研如何结合,并带领参观了其实验室和国家光电实验室);南昌航空大学发展规划处的陶处长和人事处的邓处长就二级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陕西科技大学、陕西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学校也都分别作了详细介绍。

这些学校经过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学校的发展,使得学校在学科建设、科研、综合实力得到了很大提升。本次调研还与抚顺煤炭研究分院、抚顺电机厂、鞍山建筑安装集团公司共同探讨了产学研结合的切入点,并达成了为两个企业定向培养企业所需人才的意向。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干部制度改革

(1)干部的聘任与要求

部分院校的干部采取聘任制,实行公开竞聘。有的院校已经进行了两轮了(3年一轮),干部队伍思想稳定,认可该种形式。每次轮岗都有部分岗位竞聘,竞聘时要进行竞聘演说,由咨询委员会投票(咨询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各二级学院的书记和院长、派负责人组成,委员会500多人),产生结果。选拔干部时,尊重民意,学院党委采取任命与评选相结合。无严格任期,一般是两届,最多不超过三届(二级学院院长出于学科的稳定和发展,有例外的)。

院系干部任命由民主推荐、谈话(占20%——50%)、组织部考核、党委决定的程序组成。学院党委换届,通过院党员大会,推选委员——确定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报学校批准。换届时党委成员要作任期工作报告(每年要作述职报告)。

二级学院的党委书记采取先派再选的方式,提前一、两年派下去(也有提前半年的),工作一段时间再选。

许多学校干部采取任期制(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学院):一届三年,最多两届。并正在与人事部的职员制接轨。干部要求年轻化(东北师范沈阳工业大学):副处的年龄不超过40岁;正处的年龄不超过45岁。有利于干部的年轻化和专业化。

(2)干部的考核

干部的每年考核与三年的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投票结果向党委会公布,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由党委会议决。干部竞聘不考核,竞聘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各部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述职。考核标准侧重于定性,部分内容不易量化。

学校行政间可以轮岗,二级学院之间干部只个别交流,不轮岗(涉及跨行业跨专业,不便于交流)。校机关行政干部中部分处存在双肩挑的干部(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某学科的带头人或教师),如:研究生院院长、社科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科技处处长等。对他们有编制规定,各算0.5,不计算到学院头上。考核则分别考核,行政按行政考核,教学按教学考核(不仅要完成行政任务,还要完成学科任务)。但占学院的职称岗,聘了他,学院就要减少一个高级职称的名额。学院的行政必须保证4/5的精力用于教学。这些任职如是正职,有兼职津贴,但不允许兼薪。校领导只拿领导津贴,没有其它津贴(如教授岗位等)。干部有不到期满就下来的,如辞职或调职。

干部在教学与行政之间的转换:教学转行政的较多;行政转教学较少。

(3)干部的改革:学校保留处级级别,不设科级岗位。即只有科员,科员分级别(根据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确定级别)。

2、人事制度改革

(1)定岗定编

学校根据教师队伍总数定编,行政人员总数≤20%,教师教辅≤40%。科研编制不一,科研强的好学校设置科研编,一般学校不设置。目前高校处于发展和提高期,对编制大都要求降低师生比例,以利于今后的学科发展和建设。东北师范大学师生比是1:14,并适当增加科研任务。学校控制5%的岗位空缺,以利于人才的流动。

各学院定编不很严格,一般按照学科专业进行,用学科来修正,其工作量与学生数挂钩。机关行政人员一般不可以聘教师岗位,只有校内教师可以聘。有部分后勤工作岗位,同时聘用外面的物业公司。

院级领导岗位一般设4——5个岗。书记、副书记兼管其他业务,如书记抓科研或行政、副书记兼学生院长。学院机构由学校指定方向,学院自己确定,一般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含办公室和教学办)、学生工作办。综合办公室是一科级机构,设教学、人事秘书各1岗,科研研究生秘书1岗,后勤秘书1岗,总共约6岗左右。

队伍建设、学校、个人间关系等。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以前报学费,现在只拿工资、差旅费和补助还有。等回来后给与奖励(考外校奖得多,靠本校奖得少)。现在博士多了,所以学校绝不强留人,双向自由选择。

辅导员按1:180配置编制,专职辅导员是指副处级以下专做学生工作的一线人员。有1/3——2/3是兼职的,有研究生或退休的返聘。辅导员实行“2+3”,即做两年辅导员,然后读研究生,保证提高学历。辅导员要专业化,从事法律、就业、心理咨询等课程讲授及行业。定位是在35岁时给与一次选择,即回到所学专业还是继续从事行政工作。

(2)社会用工

后勤工作,学校人事处统一与劳务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直接管理社会用工。好处是费用多一些,但没有以后的麻烦(三险及退休等社会保障问题)。

(3)考核

岗位设置后,根据任务指标进行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合格保留,不合格处罚(降级或扣发部分津贴)。

3、二级管理及教授委员会

(1)二级管理

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学校制定规划,再把规划细化到每一年,每年给各学院下达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帮助和监督其完成。

学院有班子会(院长办公会)、党委会、教授委员会三种形式的决策机构。

有的教授委员会的权力比较大(东北师范大学),可以作很多决策,院行政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相关方案,由委员会决策。决策后由院行政执行。

(2)二级单位的机构设置

各高校有所不同,有的设一个综合办公室和学生办公室。综合办只有主任一名;其它为各类秘书。且采取的是开放式办公,在一大的办公室统一办公(无障碍办公,便于协调,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此种办公方式有利于各部门的协调,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的主任下仅有办事员,这样分工更加粗放,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专业性降低。

(3)教授委员会

在学院设置教授委员会(学校没有,与高等教育法不符)。制定了章程和运行办法及相关的条件。教授委员会具有决策权,这种权力是会议权,不开会没有权力。主要权利由:人事权:学院进人、聘职,学科、职称评定等。职称学院通过了可以报学校,每天都可以评职称。财权:课时费、津贴等下放,一年包两次,按单位的创收水平,教授委员会决定分配原则。组织机构权力:打破按专业划分的教研室,有利于学科发展的成立所、中心、系等单位,科研教务备案,所无行政级别,校园共管的有6个。学术交流权力:主任与院长是同一人的占2/3,有跨学院的教授委员会,是历史遗留问题。

委员人选是每个二级学科选一位教授代表本学科行使权力,该教授应是学科带头人。每个委员必须建设好自己的学科,带好团队。书记是委员会的当然人选,起到监督和协调的作用。院长不一定是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产生在教师大会上选举,三年一届,到期委员要向教师述职。

4、师资队伍建设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各高校也独有独特的做法,西安建筑大学的经验有:一是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外做访问学者,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拓宽其国际视野。二是教师骨干到国内最好的学科、专业的院校进修,实行盯课制度,参与到其课程的建设等工作中(相当于该院校的一位教师)。三是选派一些博士教授到县市级等政府挂职锻炼,既锻炼了教师的工作能力,同时又建立了与社会间的联系,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人脉关系。

5、人才培养

(1)人才培养模式:A、沈航采取“3+1”、“3.5+0.5”的模式培养学生,与沈阳航空飞行设计研究所、沈阳飞机工业公司等多个单位签订了产学研关系单位。在学校里培养3年到3.5年,到研究所或企业里根班实习0.5到1年。学生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减少了从学校到企业的适应过程,增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企业非常欢迎这样的学生。B、沈航的工业设计专业是国家的特色专业。该专业的毕业设计,设计完成后必须制做出样品来,而且样品与产品必须完全一致。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设计复杂的东西还需要学习其它相关的专业知识,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C、工程训练中心,在焊接、车、铣等工种中要求学生自己设计东西并做出来,对学生作品进行评比。把优秀的作品在陈列柜中展出,供全校学生参观,成了一种荣誉。强化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构思能力。

(2)联合定向培养:与抚顺电机厂和鞍钢安装公司初步达成了联合培养的意向。即学校根据企业的需要,设置部分课程应适应企业的要求,理论科学完后去企业实习,跟班工作。最后毕业到企业工作。

(3)实践基地:把抚顺煤研院、抚顺电机厂、鞍钢建筑安装公司作为实践基地,A、新到岗位的相关专业的教师到这些企业实习半年到一年,与生产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有利于今后的教学;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问题。B、学生到这些单位实习,跟班组上班,通过真实的生产过程,提高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

6、产学研结合与科研合作

产学研相结合华中科技大学的经验值得学习,由科技单位开展研究,研究成果转变为产品,进而孵化企业。材料成型与磨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孵化出滨湖机电技术产业公司、奥瑞特软件公司等3个公司,仅滨湖机电公司每年就创造效益1000多万元以上。这种模式形成了良性循环,公司投入资金开展新产品的研究,教师们开展研究,研究成果科技申报项目和申报奖项,研究产品由公司投向市场。由于有利润,公司和实验室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聘用一部分人员,不用学校来聘,机制比较灵活。

华中科技大学在科研合作方面有紧迫感,只要跟自身学科沾边的项目,就主动找相关人进行合作。如把材料成型用在节水农业项目上,就与相关专家合作申报项目,并获得国家科技奖;与同济医学院合作申请到2000多万元的计划生育项目。

7、后勤社会化

目前高校的发展趋势是后勤逐步社会化。在近年来许多高校都在走用工社会化的道路,尤其是新《劳动法》出台后,高校更是加快实行了社会化用工。目前社会化用工有三种:一种是完全委托社会上的保洁公司或保安公司,承担学校的卫生和安全方面的工作(厦门的集美大学)。另一种是部分工作委托社会上的公司来做,一部分由学校园职工来做(东北师大、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学院)。还有一种是学校成立后勤集团,后勤集团社会化,承担学校全部的用工(北航、北化等),甚至承担其它院校的部分后勤工作。从费用来看目前委托社会公司做得比自己做的要高出10%——20%,并且随着物价的上涨,费用也在上涨。

三、对本校工作的启示

从上述的调研内容中可看出有许多做法值得我校学习,尤其是在制定聘任的标准和工作量的计算等方面,外校是把这些工作当作一项科研任务来完成,经过对多组数据的计算和拟合,最终得到一个科学的方案。通过调研学习的经验,对我校今后工作的启示有:

1、机构精干、高效、干部任期制和年轻化

目前学校在机构方面设置还不完善,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增加了办事的环节和工作协调的程度,降低了工作效率。学校机构设置还存在着与政府部门对口的倾向,造成了机构臃肿,干部多的弊病,既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工作。出现了人多事多,内耗大,工作效率低等现象。

工作高效即要求各部门人员做到职业化或专业化,即干那行的,就应该有那行的职业证书或必须由该行业的技能才能上岗,这样才能提高效率工作和质量(在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中应增加相关内容,以提高职员的技能)。同时对职员应要求安心于本职工作,专研本职工作。同时工作应该流程化、标准化,对待任何工作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求真求实的精神。

干部任期制规定任职年限和任职届数,避免干部终身制的出现。干部年轻化,对处级(<50岁)和副处级(<45岁)干部应设定一定的任职年龄,避免出现任期内退休或不够一届退休。年轻化有利于调动干部队伍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人随着年龄的提高人的惰性增加,保守性增加,会变得墨守成规,工作易程式化。从心理和行为学的角度来看,20—30岁的人有热情,但持续性不强,易变;30—40岁的人有热情,工作较踏实,易成为各单位的业务骨干;40—50岁的人经验丰富,热情不高,工作有一定的程式,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下降;50—60岁的人,经验很丰富,固守田园,不易接受新事物。所以我们在干部队伍的配置上应该根据这个特点,调整年龄结构,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和要求,适度安排合适人选到合适的岗位,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2、干部任期制和竞聘上岗

首先目前学校存在类似干部终身制现象,这种体制会导致官本位,是学校的学术氛围不强的结果。一个人在一个位置上时间长了,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时间工作没有激情,工作程式化现象严重,不利于创新;2、利益容易向这些干部集中;3、别人没有升迁的机会,导致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利于全校整体工作的开展;4、不利于民主,容易产生家长制,并易于兹生腐败现象。所以应采用干部任期制,任期制最多任期两届,任职时间短了,就可减少或避免上述现象出现;再者竞聘上岗,有利于毛遂的脱颖而出。竞聘上岗是一种囊锥现象,有利于一些有能力的人崭露头角,加强对资格的审查就可以保证人员的素质。各项工作都需要人才,没有相关机制,不利于人才的涌现;最后因为有聘期的约束,大家都要考虑今后的退路,多数人最终的出路终归是要回归到学术,这样一来学术的氛围就逐渐形成,有利于引导大家向学术方向转变。

3、二级管理中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在二级管理方面进一步理清学校与二级院的权限,修改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以适应二级管理的需要。各二级院要完善各项会议制度,做到依法行使权力。

对学术委员会应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把学术委员会工作做实。

4、后勤方面逐步实行社会化。

后勤社会化是一种趋势,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应做一些尝试。我们可以采取部分工作社会化,虽然成本增加了,但引入了竞争机制,对原来的工作会有促进作用。以前虽然叫社会化,但实际上没有太大改变。没有竞争就没有比较,导致有些工作开展得不好。如聘请公司,则可追究公司的责任。

5、关于人才培养

根据与抚顺电机厂和鞍钢安装公司达成联合培养意向的经验可知,目前企业迫切需要上手快的学生,可以缩短学生从学习到生产的过渡时间,节省企业的培训费用,所以企业愿意与高校合作培养学生,但这些学生必须是企业马上能用上的并动手能力强,符合生产要求的学生。这就就要求我们今后加强学生的生产实践,根据企业的需要,设置部分课程应适应企业的要求,理论科学完后去企业实习,跟班工作,最后毕业到企业工作。

个人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山东省寿光法院推出的举措是,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在开庭审理前,根据案件情况召开一个由公诉人、辩护律师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上,对拟在法庭审理中使用的案件证据一一进行出示,由控辩双方分别表示是否对该证据持有异议。会议之后,必须制作控辩双方“有异议证据清单”和“无异议证据清单”。一方需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的物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也在此时提出。在开庭审理时,法庭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而对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则简化质证,防止审判过程中的繁琐举证或者出现一方突然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被迫休庭的现象,以提高审判效率。

1.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提起方式和参加主体。适用庭前会议的案件范围包括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外的其他公诉案件。但检察院认为不宜适用并商请人民法院同意的案件也不适用。对于上述范围内的案件,也并非都有必要举行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可以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公诉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是否适用由人民法院决定。参加庭前会议的主体一般包括下列人员: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监护人。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与负责案件法庭审理的法官应当是不同的人,以防止庭审法官提前接触案件证据形成预断。

2.庭前会议中出示证据的范围。凡是与案件有事实和法律上的关联、控辩双方准备在法庭上用作证据的证据材料均应当在庭前会议中出示,主要包括涉及案件事实的证据、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等。对于控辩一方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出示某项证据的要求,被申请出示方可以提出如下抗辩理由:所询问的材料与本案的法律和事实无明显关系;证据展示要求过分加重负担或者不切合实际;展示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国家安全;属于保密特权范围的诉讼信息;诉讼参与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经过判断推理、综合分析得出的结论或意见。另外,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资料,既不能在庭前出示,更不得在法庭上提供。

3.庭前会议的举行程序。

控辩一方或双方提出举行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决定举行的,应当告知公诉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接到通知后,应当作好参加庭前会议的准备。但在举行庭前会议前,公诉机关和辩护律师可以不通过法院,直接进行会晤对证据认定达成共识,并制作《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由公诉机关、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签字,并于举行庭前会议的3日以前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核实被告人无异议后,即可依《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直接开庭审理,原定的庭前会议不再举行。如果控辩双方未能提前就证据问题达成合意的,法院应当按原定日期举行庭前会议。

举行庭前会议时,控辩双方中的一方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表示有异议且提出新的主张的,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据,对方再作出有无异议的表示。如果控辩一方或者双方对证据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但不能就其主张当场出示相关证据的,可以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申请重新鉴定,对此,异议人必须在开庭前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提供新的鉴定结论、证据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未能在开庭前提供的,必须具有正当理由。对于人民法院依法调查、核实的证据,应一并在庭前会议上出示,并分别征询控辩双方的意见。在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只应就该证据的证明效力表示有无异议的意见,不能进行质证和辩论。

经过对证据的出示和表态,控辩双方对证据无异议的,视为达成合意。对证据存在瑕疵,对方提出异议的,或者对于一方提出异议但又不能提出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控辩双方可在不违背法律、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条件下达成某种合意,公诉机关可以据此重新修正指控意见。庭前会议结束后,由书记官制作《证据展示报告单》,交控辩双方核对。该报告单应当详细列明控辩双方存有争议的证据和双方无争议的证据清单。

4.庭前会议结果的利用。寿光法院是将庭前会议与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结合起来适用的,“庭前证据展示是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前提与保障,而简易化审理则是庭前证据展示的有效延伸和必然选择”。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的案件,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的结果,简化法庭调查中的举证、质证过程。法庭在庭审时仅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对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则简化质证方式。具体来说,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可以有选择性地宣读书,并询问被告人对书的意见。控辩双方经庭前会晤达成合意,并向法院提交了《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的,如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经合议庭询问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合议庭可以当庭对此作出认定;如果有异议的,由辩护方只就有异议的部分举证,再由双方质证。控辩双方经庭前会议达成合意的,参照上述作法进行,证据展示一方或者双方对《证据展示报告单》提出新的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当庭举证,并经双方质证;当事人仅对《证据展示报告单》表示口头异议,并明确表示无法提供新的证据与证据线索支持自己观点的,法院不予采信。在法庭辩论阶段,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针对焦点,就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与事实部分重点发表辩论,防止出现重复辩论、循环辩论的情况。

寿光法院实施改革的效果

寿光法院通过实行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庭前会议使法庭审理能够集中精力对那些存在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对双方不存在争议的证据的质证环节进行简化,大大缩减了开庭审理的时间。而且,对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新的证人作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情况,能够及时在庭审前解决,有效地防止了被迫休庭情形的频繁出现,大大减少了开庭次数,保证了庭审的集中连续进行。寿光法院实施改革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据 统计,寿光法院举行过庭前会议的刑事案件共223件,这些案件全部做到了当庭审结,一次开庭成功。

第二,经过庭前会议,公诉方根据辩护方对证据提出的异议,可以有针对性地重点核实、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甚至修正指控的内容,有利于公诉机关做好参加庭审指控的准备工作,有利于其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责。同时,经过庭前会议,法庭调查的重点集中在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上,公诉人只需集中精力对有异议的证据进行质证,不需要在法庭上面面俱到地出示证据,大大降低了公诉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公诉质量。

第三,庭前会议使辩护人的准备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减轻了工作量,为辩护人充分履行辩护职能提供了保证。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改革体现了对被告人主体地位和意志的充分尊重,增强了对其权利的保护,减少了被告人对庭审的反感、对抗情绪,使得被告人更容易接受法庭的裁决、认罪服判,提高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迄今为止,寿光法院实行庭前会议审结的刑事案件共223件中的被告人无一上诉,充分说明了这一改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寿光法院改革的评析

1.是“庭前会议”还是“庭前证据展示”

寿光法院改革的最初目的是想推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但是我们通过分析研究与比较,认为将寿光法院的改革称之为“庭前会议”更为合适。因为这种模式与我们所研究的本来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展示制度的目的是使控诉方将自己掌握的、包括有利和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展示给辩护方,保证辩护方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得到追诉机关通过国家公权力所收集到的证据,以有效利用诉讼资源,促使控辩双方尽可能地实现“平衡武装”,进而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为了在庭审前归纳出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和不存在争议的证据,为庭审时简化某些审判环节做准备,并可以防止审理过程中出现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情形频繁导致休庭的现象,提高法庭审理的效率。

第二,本来意义上的证据展示是为了保证控辩一方、尤其是辩护方利用证据展示的机会获取、知悉对方所掌握的关于案件的证据,防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掌握证据的一方搞“突然袭击”,影响诉讼效率和审判公正及被告人的辩护权,在证据展示之前,一方尚未得到对方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在证据会议之前,辩护方已经从法院那里得到了检察机关移送给法院的案件材料,包括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及主要证据复印件等。

第三,证据展示制度要求检察机关展示给辩护方的证据,既包括控诉方指控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包括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既包括控诉方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也包括控诉方不打算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寿光法院的做法则是辩护方仅仅能够从法院获取检察机关随案移送的材料,这些材料依然是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等,是公诉方准备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并不是全部证据材料。

所以将其改革举措称为“刑事庭前会议”更为恰当,这一制度也是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极为欠缺的,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这一制度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刑事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性也必将会大大提高。

2. 庭前会议就证据达成合意的效力

寿光法院所推行的庭前会议,由控辩双方分别对每一个证据进行表态,最后归纳出存在争议的证据和不存在争议的证据,双方对证据不存在争议的,即认为达成合意。在庭前会议之前,控辩双方也可以自行会晤对证据达成合意并制作《刑事案件证据展示合意书》。但是,控辩双方对证据达成合意的效力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一方面,在目前的寿光模式中,辩护律师能够获得的证据材料仍然有限,辩护人只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法院查阅、摘抄、复制由检察院在时所移送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对于其他被检察院所掌握、知悉但没有被检察院作为主要证据向法院移送的证据,辩护律师不能从法院获悉,对这些证据,公诉机关能否在法庭出示以用作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如果不允许其出示,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允许出示,则庭前会议又会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对于被检察院所掌握、知悉但又不打算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尤其是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检察院在时不向法院移送,辩护律师对此同样不能事先予以了解。当辩护律师不能全面获得国家公诉机关利用公权力所获得的证据的情况下,他很难在庭前会议上决定对公诉机关出示的某项证据是否提出异议,这种情形显然不利于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现在的改革措施并未阻止庭审中新证据的提出,如果一方在庭前会议上对有争议的证据故意不提出异议,而在庭审时再提出有根据的反驳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对此是不能禁止的,而必须允许其提出并依法进行法庭调查。这种情形不但仍然会导致“伏击审判”的出现,也使得庭前会议达成的证据合意失去了意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法律并无有关刑事案件举证时限的规定,而且刑事诉讼法又明确规定,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期间仍然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举证时限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到了双方合意的效力,控辩双方完全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已经达成合意的证据再进行反驳,甚至提出新证据改变合意的内容。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不论是推广寿光模式,建立中国式的庭前会议制度,还是借鉴西方国家,在我国建立严格意义上的证据展示制度,都会遇到同样的障碍。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解决庭前会议上应当出示的证据范围问题,同时强调庭前会议的效力,对在庭前会议上故意不提出异议而在法庭审理时才提出的,要让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同时,通过立法建立合理的刑事证据的举证时限制度。

3.关于庭前会议的参加者

首先有必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由谁来主持庭前会议。寿光法院在推行庭前会议的最初,是由负责案件庭审的法官主持庭前会议,这种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官的“先入为主”,形成庭审前的预断,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方向是不一致的。考虑到法院审判人员紧张的状况,他们也曾打算让书记员来担任此职,但对书记员能否胜任心存疑虑。经过权衡利弊和各方面的努力,寿光法院目前是由非审理本案的法官主持庭前会议。我们认为,由庭审法官主持庭前会议显然是不合适的,而基层法院书记员的素质能否担当此任值得考虑,而且书记员担任此任也不利于庭前会议功能在将来的进一步扩大。在当前庭前会议任务比较单一、审判法官的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庭前会议交由立案庭负责;或者可以利用目前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时机,暂时由法官助理来主持,以减轻审判法官的工作量,使其集中精力搞好庭审业务。

其次一个问题是,证人、鉴定人等是否有必要参加庭前会议。我们认为,因为庭前会议不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只是要求控辩双方表明是否持有异议,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证人、鉴定人不必参加庭前会议而只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控辩双方对某个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庭审理时对该证人或者鉴定人进行质证。这样既可以降低诉讼成本,也会防止出现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上对证人、鉴定人进行质证使庭前会议变成庭审预演或者另一次庭审的局面。

再一个问题是,当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庭前会议如何举行。在寿光模式中,举行庭前会议的案件,被告人必须有辩护律师,尽管寿光法院在其文件中规定:“对没有辩护律师的被告人,经公诉机关同意,可以直接参加庭前证据展示。”但是,他们介绍说实践中没有这样适用过。我们也认为,当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时,不应当适 用庭前会议制度。因为,庭前会议要求控辩双方对每一个证据发表是否持有异议的意见。法庭审理时仅对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举证、质证,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虽然法律规定也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法庭调查质证程序可以大为简化,仅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对证据有新的异议,如果没有异议,对该证据的调查质证就随即结束,公诉人不再出示该证据,法庭对该证据作出认定。这样的作法必须保证被告人已经充分、明智地理解了对证据不表示异议以及法庭不对证据进行详细调查质证时所产生的实体后果和程序后果,否则必将极大地侵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此,我们主张只有在被告人有辩护律师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指导,理解自己在庭审前对证据不表示异议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时,才能适用庭前会议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以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4.关于改革的发展方向

寿光法院此项改革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庭前会议,还是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都在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也大大增强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这与最高法院提出的“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是一致的。在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案件数量繁多、诉讼任务繁重的形势下,为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减轻公诉机关及辩护人的工作量,推行寿光法院开创的中国式的庭前会议制度很有必要。

而且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或者地区庭前程序的规定,将我国庭前会议的功能综合化、扩大化,使我国的刑事庭前会议能担负起在其他国家由一系列庭前程序所承载的职能。基于这一原则,可以考虑赋予我国庭前会议解决以下法律问题的功能:第一,证据展示方面的问题,无论是在我国的证据展示制度建立前还是建立后,当被告方需要公诉机关向其展示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需要向有关单位或证人收集证据的,可以通过庭前会议由法官签署命令保证其权利的实现;第二,证据排除问题,当一方认为某项证据属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而不应当提交到法庭上出示时,可以通过庭前会议由法官解决;第三,控辩双方对证据是否持有异议问题,通过庭前会议整理出有争议的证据,并利用此机会申请调取新的物证,申请传唤新的证人,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第四,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及申请回避问题,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告知被告人有申请回避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被告人可以在庭前会议上提出回避申请;第五,推迟审判问题,当被告方提出需要准备辩护,或者为被告人做精神病等鉴定,或者申请重新、补充鉴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申请推迟审判的,可以在庭前会议上解决;第六,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当被告方主张其权利已经或者正在遭受追诉机关的侵害,如被超期羁押或者遭非法搜查、非法审讯的,可以在庭前会议上向法官提出。

(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陈卫东 课题组成员:石献智 李奋飞 梁欣 李训虎 程雷)

相关链接

一、美国的庭前程序

1.美国的庭前会议制度。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7.1条的条文名字即为“庭前会议”,该条规定:“在提出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之后,法庭可以根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动议或者根据自己的动议,命令举行一次或多次会议以研究考虑诸如促进公正、迅速的审判等类事项。在会议的最后决定中,法庭必须就已经达成协议的事项准备和提出备忘录。被告人或者其律师在会议上所作的任何承认都不得被用来反对被告人,除非这些承认被做成书面的并且经过被告人及其律师的签字。本规则不适用于被告人没有律师作为其代表的案件。”

2.美国的传讯、答辩、申请和动议、辩护和异议程序。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10条规定的是“传讯”,要求传讯必须在公开的法庭进行,应当向被告人宣读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或者向其声明指控的根据,并要求其作出答辩。“第11条规定的是”答辩“,被告人在庭审前可以选择答辩有罪、答辩无罪或者不愿辩护但不承认有罪的申诉。第12条规定的是”审判前的诉状和动议、辩解和异议“,任何不需要经过对总的案件进行审判即能作出决定的辩解、异议或者请求,都可以在审判前以动议的方提出。而下列问题必须在审判前提出:对指控的缺陷提出的辩解和异议;对大陪审团书或者检察官书的缺陷提出的辩解和异议;隐匿证据的动议;请求证据展示;请求将数项指控或者数个被告人分开审理。

实践中,动议常常与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有关,提出动议的事项一般是:要求法官马上安排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迅速审判的权利;要求法官推迟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准备辩护、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要求法官命令将案件移至另一地区审判以保护被告人享有公正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以书没有充分告知被告人被指控的性质和原因为由而要求驳回;要求法官或者检察官回避;与证据展示有关,如果被告方面要求检察官展示某份文件,而检察官却以该文件同本案无关为由拒绝提供时,被告方面可以向法庭提出要求检察官提供文件的动议;审查证据的可采性,如果被告或者检察官一方认为对方拟在审判中出示的某项证据与本案无关,或者属于追诉机关通过非法搜查、逮捕或者讯问等违反程序规则的方式收集获取的证据,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应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在开庭之前提出动议,请求法官排除该项证据,禁止对方在审判时向法庭出示这项证据,否则,证据一旦在审判中出示给法庭,势必将影响到陪审团成员或者审判法官形成的心证,且其影响是无法收回的。

二、英国的庭前程序

1.英国的“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和“审前裁断”程序。英国在1995年建立了“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程序,有助于控辩双方作好准备工作,使法庭作好必要的审判前安排并了解到足够多的情况。在这一程序中,被告人被移送审判之后,法官要在某个时间举行听证会,控辩双方都必须向法官和对方提出要在法庭审判中申请法庭解决的问题。被告人答辩有罪的,法官应当直接考虑量刑问题。否则,法官将要求控辩双方提交下列事项的材料:案件的主要问题;传唤出庭的证人;所有的物证、书证;证据的可采性问题、证人及控辩双方都能够出席法庭的审判日期,等等。

1996年的《刑事诉讼与调查法》又规定了“审前裁断”程序,主要是解决在“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中,主持该程序的法官所作出的决定能否得到审判法官的承认?法律规定主持“答辩与庭审方向听证”程序的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自行决定,可以就证据的可采性或者案件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作出裁断。该裁断在整个法庭审判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主持法庭审判的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按照司法利益对其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2.“预备听证”程序。1996年,英国设立了“预备听证”程序,专门适用于比较复杂、审判时间可能持续较长的案件举行“预备听证”的决定由刑事法院的法官在陪审团宣誓之前根据控辩双方的申请或者自行作出,主要是解决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的一些法律问题。在这一程序中,法官有权要求控方将其包含有将有证明的事实、要求陪审团从证据中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推论等内容的案情陈述提交给辩护方。法官随后可以要求辩护方提供包含有将要提出的辩护的主要内容、控辩双方存在分歧的主要问题、辩护方对案情的反驳、法律适用、证据的可采性等内容的书面陈述。法官可以就此作出裁断。

三、我国香港的审前讨论会制度

根据特别 行政区《法院程序指导》的规定,在高等法院审理的案件,律政司要在确定的审判期日前28日,向被告人发出采纳证据的通知,被告人的律师要在14天之内给予答复。法官有权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在审判前对证据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对所提供的证据的态度,确定他们可能提出的异议和看法以及其他对审判的进行有意义的事情。地方法院审判前的程序与此相同。当然,除了审前讨论会之外,香港刑事诉讼中也有控辩双方的证据披露程序,包括证据披露的范围、地点、时间等,这也属于庭审程序的一部分。

四、日本的庭前协商和准备程序

日本最高法院颁布的《刑事诉讼规则》对庭前程序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庭前协商程序和法院的庭前准备程序。

1.检察官与辩护人的协商和联系。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第178条之六的规定:在审判前,检察官和辩护人之间要依法进行证据展示,并且就对方提供的证据文书或者证物是否有异议尽快通知对方。除此之外,检察官和辩护人还应当与对方联系,为明确书记载的诉因、处罚条款,以及为明确案件的争点而进行充分的协商。

个人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调查研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需要我们结合共青团工作的实际,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在调研工作中必须要遵循四项原则、运用四种方法、把握四个问题。

切实遵循四项调研原则

调研可分为调查和研究两个部分。调查是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去收集材料,其任务是搞清“是什么”,是整个调研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做好调查阶段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整天坐在办公室里,靠翻阅资料、电话访谈是写不出好的调研文章,得不出有说服力的调研结果的。搞调查研究就是要下定决心走下去,踏踏实实地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青年群众中去,亲眼去见,亲耳去听,亲口去问,把握问题的脉搏,切中问题的要害。

二是摆正心态。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了解基层动态,分析研究基层情况,寻找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对策的过程。因此,在下基层调研之前,首先要给自己定好位,既不要高高在上,使基层同志产生距离感,也不能先入为主想当然,未了解情况先发表意见。要眼睛向下,谦虚坦诚地与基层同志和被调查对象交朋友,多了解基层的具体情况。

三是勤思善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调研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与是否做好充足准备密切相关。因此,在着手开展调研之前,首先必须开动脑筋,选择科学的调研方法,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成果。在调研材料的处理上,更要多动脑筋,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切忌被表面的东西所蒙蔽。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上尤其要开动脑子,力求调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而使调研工作取得最佳的结果。

四是实事求是。搞调查并不难,但要全面、系统地掌握真实情况,却并非易事。要从真实的情况出发,如实反映出好的方面,又要毫不隐晦地揭示存在的问题。要解放思想,敢于触及团工作的敏感点、矛盾点,把团员青年的所思所想、所愿所求尽可能详细地调查出来,把现实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充分地揭示出来。要敢于在调研成果中如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甚至一些与我们原先所掌握的情况之间存在较大背离的问题,不要文过饰非。

灵活运用四种调研方法

在调研具体实施阶段,可以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大疗法。

一是“望”。就是沉入到最底层,深入到青年中,亲自到第一线,去看一看基层团组织工作实际做得怎样,在现场蹲点中解剖典型,发现问题。看的时候,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要让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影响自己的判断。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必要时可查看工作记录,调阅原始资料,既看调研对象主动安排的地方,也要看调研对象没有安排的地方,力求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虚假现象所迷惑,真正做到身入心入、心知肚明。

二是“闻”。听的对象既要有专职团干部,也要有基层团干部,更要有基层青年群众。既要听经验介绍,还要听问题反映。一般情况下,专职团干部善于从宏观层面去认识和把握问题,但往往不能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基层团干部和基层青年能够真实反映工作现实,分析问题也不乏真知灼见,但往往带有一种情绪化、个人化的东西。对调研对象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要客观分析,合理吸纳,不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张。

三是“问”。调研对象往往受自身素质水平的制约,往往不能提供完整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循循善诱,把问题引导到自己想要深入了解的问题上来,把问题弄明白。问的时候,要一语中的,抓住要害,同时要注意语气和缓,让对方能够接受。问的同时,不要放过细枝末节,要善于从对方谈话的内容中发现问题,反复追问,刨根究底,力求把握事物全貌。

四是“切”。就是在调研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与调研对象一起讨论,对掌握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把脉,探索分析事物的深层次原因,与调研对象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让他们感觉到你不仅是来了解情况的,更是来解决问题的,取得他们的信任,成为他们的朋友,从而给你提供更多的帮助,让你收集到到更多的素材。

切实把握四个调研问题

俗话说的好:“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作为调查研究工作的最后一项程序——撰写调研报告显得尤为重要。调研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调研工作的成败。因此,在撰写调研报告阶段要切实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是报告立意要新。调研报告立意上要有创新意识,既要深度挖掘,不能拘泥于现有的框架结构,更要反映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党政部门都有专门的调查研究机构,形成的调研材料很丰富。如果共青团形成的调研报告不具有新意,就很难引人关注。因此,共青团调研报告要做到选题新、立意新、角度新、内容新,以新体现价值,以新引人注目。这就要从党政领导的急需中选题,要从事关广大团员青年的需求中选题。调研报告的选题有了新意,其价值自然就会显而易见。

二是报告内容要实。一份高质量、有价值、能帮助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因此,撰写报告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地看问题,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坚持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问题,把握事物的规律;要坚持上情与下情的有机统一,多提上能进入决策、下能操作落实的建议,真正写出真实可靠、具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让调研报告真正具有参考价值,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