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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根据教育局2016年度普法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1月)。各镇街教委、县直各学校按照各自制定的普法方案,广泛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好工作计划,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1.全面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面实现法制副校长全覆盖。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2.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教材、课时、经费“五落实”。
3.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授课技能,提高法制课教学质量。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法制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4.积极组织在校学生到各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多种媒体共进的普法格局,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5.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宣传栏、校报校刊、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6.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免费开放,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法普法的固定场所。
7.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负责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深入宣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消防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法制教育的学习时间,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不少于40学时,在校学生应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时间。深入开展学校依法治理,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建立健全包括学校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责任追究、奖惩等内容的学校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和“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工作不断线”的法制教育领导体制,使依法治校从单纯的法制教育向依法治理教学秩序、规范各种收费、提高教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文明校园环境转变,切实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充实教学力量,将课堂法制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之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适应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利用班(校)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开展普法大奖赛等多种形式,用好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三)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认真做好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全区中小学校都要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联系驻地部队、政法机关等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实行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列入对学校的考核,将法制学习培训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举办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师资队伍。
(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在各学校设立法律图书室或法律书橱、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开辟校园网“法制教育专栏”,利用学校网络对学生进行网络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发挥网络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六)深入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制定《*区创建“法治学校”评定标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按照“法治学校”的评选要求和标准,将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与素质教育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年内在全区开展首批市级“法治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教育局牵头,具体负责“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学校也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经费、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活动质量。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加大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区教育局将在《*教育》报和教育信息网开设专栏,并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对“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十一月中旬,推选部分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召开“法治学校”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
为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紧盯学校开学放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全方位强化校园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重点
一是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是重点做好学校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重点做好学校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自觉。
四是重点做好相关安全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宣传安全权利、义务,提高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
五是重点做好学校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师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
二、推进措施
(一)开展安全教育教学
各学校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安全教育课时,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强化学生安全素质。
(二)强化安全实践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积极传播安全知识,并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演练”、“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防溺水教育”等活动。
(三)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和完善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相关部门协调机制。
(四)用好安全教育平台
各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领域,充分发挥好XX县安全体验中心等现有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
(五)配合做好安全宣传进家庭
加强学生家庭的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宣传进家庭、社区,适时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家校共建活动,营造家庭成员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筹开展好本学校的安全宣传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
(二)突出重点,建立机制。
各学校要积极联系各相关职能部门、媒体等单位共同参与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的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促进本学校的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九进”工作为主线,紧扣创建法治攸县的目标,坚持贴近实际抓普法,务求实效抓治理,集聚合力抓保障,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攸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贴近实际抓普法
1、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认真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组织发行好省编普法读本,确保公职人员人手一套。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2、着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编写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教材,开展形象、生动、高效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制宣传形式,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
4、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矿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服务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促进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工程(地)”活动,努力优化工程周边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推开“法律赶集”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进集贸市场,积极为个体工商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6、联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组织专门班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2008年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14、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写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关于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层次和效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为深入推进法治远安建设和加快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第一县、在宜昌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学法用法,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宣传重点
在全校师生中着重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与青少年学生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五、活动内容
(一)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
1、聘请法制副校长集中授课,开展一场法制教育讲座,重点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2、由学校分管安全卫生教育的刘主任上好秋季法制教育第一课。重点讲《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
3、召开主题班会,讲述交流发生在身边或知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受罚案例,开展“我最喜爱的法制小故事”评选,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参与性、趣味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