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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抓好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
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制度设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村级治理结构,保证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争取到今年年底,完成300个民主法治规范村的创建工作。
1、明确重点
一是村级组织职责明确,运行规范。制定和完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及治保、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工作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定和完善村二委议事规则,加强村集体领导原则。
二是提升村务管理水平,制订“实际、实用、实效”的《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加强对村集体财物和重大村务的监督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2、抓好试点
区司法局要选择2-3个不同类型的村,进行民主法治规范村试点工作,并取得经验。这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3、全面铺开
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在8月份,召开民主法治规范村建设推进会,在全区各行政村推开。要求到年底有300个行政村达到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规范决策。
(1)建立和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村务决策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生效条件;
(2)结合实际重新界定重大村务范围,要将财务开支额度、审批权限和村干部报酬、误工工资等涉及经济利益的内容纳入决策内容;
(3)建立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组织,加大户代表、村民联名动议案的工作力度,明确五分之一村民代表和十分之一户代表行使村务管理动议的权利。
(4)建立村党支部启动动议——村民代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报告结果的工作流程,使“五步工作法”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开局之年。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加大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农村中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的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引导帮助村干部和村民树立规则意识、秩序意识、权利义务对等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增强村干部的自律约束、依法履职和村民的有序参与、议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行“五步工作法”,帮助村民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制定管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优化治理结构,规范村务运行。要充分发挥“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学法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村务活动室、公开栏等学法阵地、开展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要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制教育培训、轮训活动。要引导农民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治能力,努力实现“每户有个法律明白人、10户有个懂法议事人、每组有个学法用法带头人”的农村法制教育目标。
一、扎实推进依法执政,着力夯实执政基础
(一)完善基础保障。乡党委高度重视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乡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办公室日常事务。出台《乡村级目标绩效考核办法》、《乡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完善依法治乡工作激励机制,落实《乡法治示范乡镇创建方案》,党委会对依法治乡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条块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完善党务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将依法治县和从严治党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依法依纪反对“”问题,认真落实防控廉政风险,持续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四委治村”制度,完善村级事务决策、执行、协调、监督机制。鉴先进经验,积极完善群众例会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通过召开群众会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对群众大操大办等行为进行约束和制止。通过群众自主协商、自主决策并自主实施村内道路、水利等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以德治乡。
二、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避免出现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城建国土等专项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二)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民政、医保、社保等政府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在政府围墙、各村活动室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2014年公开政务信息93条。
三、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着力强化法治惠民
(一)实施好“民安”工程。深入实施“平安”工程,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在全乡6个村深入实施“红袖章”工程,坚持每月召开治安形式分析会,形成专题报告并并整改落实,建立、完善覆盖乡村的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公共安全管理,继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摩托车隐患整治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起,查处整改安全隐患11处。加农村群体性聚餐、中小学营养午餐监管力度,坚持定期及随机督查制度,确保广大群众“餐桌安全”。
(二)实施好“民生”法治工程。坚持矛盾纠纷“三三制”调解程序,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机制,努力形成系统治理格局。加强群众工作,加强舆情信息监控处置,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稳控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年无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切实推动公民守法
1.深入抓好普法工作。
认真制定普法规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完善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出法制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
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针对青少年大力开展法律基本知识宣传。结合普法计划,在全乡7个教学点普及法律知识教育,选择有针对性、实用性强、能够激发起中小学生感兴趣的普法题材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通过课堂教学、法律讲座等形式,在全乡广大群众中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依法治理氛围。不断加大对偏远村组农村弱势群体的关怀力度,充分利用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加强正面引导,扎实抓好群众对“门徒会”等本质的正确认知,帮教转化参与组织嫌疑人员,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门徒会”等组织。
1、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一是在2-3月份,结合春耕备耕和贯彻宣传中央1号文件惠农政策,到各集镇利用集市日悬挂横幅、设摊咨询宣传、送发政策法规资料,共到9个镇(街道)出席咨询服务人次134人次、现场接受咨询人次2000余人次、送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积极配合省人大部署的全省农业法及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活动,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法律普及知识读本》、《县级农业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职能与项目及法律依据汇编》等涉农法律知识书本至各相关部门、镇(街道)和村一级,共送发涉农法律书本1000余套;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今年1—2月份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一周年之机组织进行了《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两法宣传月系例活动,在全市各镇、街道集镇、重点村悬挂横幅,并组织了一套自编自演宣传“两法”文艺晚会节目和结合宣传车巡回宣传活动,共演出15场次;四是1月份结合确保农机春运安全、在全市开展张帖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系列活动。
2、及时制定好计划,落实好经费,征订并编印好资料。一是及时制订了本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学法计划,并以本局红头文件温农林发[2009]85号文件印发至各科、室、站和局属各单位,并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二是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8万元,并作出了计划安排,做到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三是编印了一套分五篇即种值业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篇、农经篇、养殖业篇、农机篇的农业法律法规选编,供本系统及全市各级涉农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3、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普法宣教工作。一是结合我市5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月和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种植业、养殖业投入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与相关部门一起上街设摊咨询宣传、送发相关法律法规资料;二是结合我市村级经济联社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和工作活动,积极开展以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民主管理等“农民学法维权”方面的普法宣教活动,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而且组织新上岗村干部进行村务民主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学习相关培训活动;三是结合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绿剑”执法活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投入品监管进行相关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教活动;四是结合农机年审、上道路拖拉机安全巡查、平安农机和农机安全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工作,今年共投入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五是结合组织各行业年度培训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分别组织了农药肥料经营企业、兽药饲料企业、种子苗木经营企业、村级财务人员等培训会,除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外,还对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六是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节假日防火工作,利用张贴标语、通告、悬挂横幅、年历画、大型宣传牌、宣传车、组织文艺宣传等大力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宣传。
4、利用传媒网络,积极开展普法宣教工作。利用*日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司法、*法制、*农情、*农经网、农民信箱及发短信等形式积极开展涉农涉林法律法规的普法宣教工作。
二、认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畅通投诉举报和渠道。一是2009年本局共受理案件23件(其中省农业厅转6件、台州市农业局转5件、*市纪委转1件、*市局转9件、群众来信来访2件),已办结21件,还完成了向市政府提出的复查意见3件,案件量同去年相比下降34.3%;二是2009年通过“12316”等渠道投诉到我局的农业生产事故案件共28起,其中接受咨询22起,受理调解农业生产事故6起并全部办结,为农民追回经济损失2万元;三是认真做好行政调处工作、及时化解行政纷争,2009年受理组织跨镇街道山林权属纠纷调处2起。
2、正确履行好职责,积极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治理活动。一是农业执法大队今年来积极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检查活动5次,抽检51个批次涉及农药产品11个、肥料产品10个、种子品种9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品种10个,兽药产品10个,检出不合格产品18批次并依法进行了查处。二是森林公安今年以来开展了“春雷一号行动”、“禁种铲毒”、“绿盾三号行动”等为主题的系列森林和陆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在行动中当场查获野生动物鸟类300多只,捕鸟网具80多帐;三是市畜牧局暨动物卫生监督所今年以来加强了对饲养场户的监管,以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为抓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并加强了对集贸市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行业的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多人次,检查了600多家摊主,发放整改通知书1200多份,还与农业执法大队一起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三聚氰胺”添加剂方面的监管,共检查了兽药生产企业75家次,饲料生产企业45家次,并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进行了查处,还对10家鱼粉蛋白饲料生产企业抽检了21个品种,对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添加“三聚氰胺”行为。
3、进一步加强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源头防范机制:①及时调整涉农收费公示制,收费公示至全市各村,②落实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并联合下发了温纪[2009]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订阅报刊的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机制:①建立了重点检查,专项整治与正常性监管检查相结合制度,今年7月中旬组成4个检查组对8个镇(街道)进行了专项检查,②建立了农民负担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11月下旬,对全市各涉农部门和各镇(街道)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未发现违规现象;三是今年共审计了285个村(其中专项审计重点村10个),涉及资产总额6.2亿元,查出违规资金82万元,向被审计村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建设296余条,例查出松门镇远景村原出纳动用集体资金59万元,建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
4、整体推进小农资整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已构建起对农资市场(即农业投入品源头)的监管长效机制。一是按照《小农资店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要求》和《*市“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单”活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创建整治工作,通过验收至今达到小农资整治规范企业244家(除3家未达标外);二是按照《*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分类评价评分标准》,建立了*市农资信用系统管理软件,其中59家农资企业被评为守信企业即A级,82家被评为基本守信即B级,30家被评为警示企业即C级,5家企业被评为D级,责令退出农资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经营模式,即连锁企业,至今有4家农资龙头企业在我市建立加盟连锁店92家。通过创新农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资产品的质量,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
5、加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排泄物治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测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了对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工作,全年实施生猪产地检疫45418头、家禽产地检疫540.6万只、生猪屠宰检疫37.1万头,检出病死猪770头、病害产品8.1万公斤,全市无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对饲养场户的管理,今年共完成了全市饲养场无害化处理设施202个;三是加强了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今年共抽检了养殖环节样品1350份,屠宰环节样品380份,调入动物产品肉样品70份,所有样品“瘦肉精”检测均为阴性,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分别在4、5、7、9、11月组织了8次对瓜果蔬菜的例行监测、抽样活动,出动抽样人员27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3家次,抽检样品96批次,合格样品94批次,并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和*农林信息网食品安全栏目进行了公布。
6、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一是通过张贴通告、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资料、专题文艺巡回演出等形式,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政府的《关于切实加强森林消防安全的通告》、《关于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以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二是抓好元宵、清明等重点节日巡回检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规定了“六个严禁、一个收缴”,大力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严防死守;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各镇街道与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达到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细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值班工作,全市共建有森林消防队25支607人,市、镇(街道)两级在森林防火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经过努力今年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一起,受害森林面积0.9公顷。
7、强化农机安全管理,推进“平安农机”建设。一是加强开展春运农机安全宣传与巡查,召开了有镇(街道)农机管理站负责人和农机安全片组组长参加的全市性的农机春运安全动员大会,并采取强化路查、排查黑点等措施,确保畅通;二是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市农机总站与各镇(街道)农机管理站,各农机管理站与每个农机手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市签订率达100%;三是抓好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全市检验拖拉机3576辆,检验率达88%;四是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村镇建设和制作悬挂农机警示路牌活动,今年已创建农机安全镇1个,安全村5个,设立农机警示和安全村建设路牌16块。综上所述,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农机”建设。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九进”工作为主线,紧扣创建法治攸县的目标,坚持贴近实际抓普法,务求实效抓治理,集聚合力抓保障,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攸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贴近实际抓普法
1、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年度法律知识集中培训辅导制度。认真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组织发行好省编普法读本,确保公职人员人手一套。全面改进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工作,使干部学法考试真正达到促进和检验学法用法工作的目的和效果。继续推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健全干部学法档案。
2、着力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村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继续抓好农村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村级法制宣传骨干。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编写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部门、行业、场所和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进城农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为教材,开展形象、生动、高效的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制宣传形式,努力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坚持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同时,继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辅助作用,积极组织监所服刑劳教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
4、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培训班,以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全面落实司法部、国资委《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加强对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履行义务的对等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精心组织“法律进矿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服务矿山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促进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法律进工程(地)”活动,努力优化工程周边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全面推开“法律赶集”活动,把法制宣传活动送进集贸市场,积极为个体工商业主提供法律帮助。
6、联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释法析理”活动。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全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性和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组织专门班子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讲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以案释法的普法教材,面向人民群众进行活生生的个案教育,让大家在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依法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7、以点带面深化“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在认真总结近两年来法律“九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法律“九进”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强化牵头单位的责任性,发挥基层单位的能动性,按照法律“九进”的要求,着力抓好硬件设施的到位,丰富和活跃法律“九进”内容,力争在2008年底前有60%以上的单位达到全市法律“九进”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二、务求实效抓治理
8、积极启动法治攸县创建工作试点。以株洲市“法治株洲”创建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适时启动法治攸县创建试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立创建工作的基本目标、任务、内容和具体评判标准。抓好创建工作的动员部署,把责任分解到各乡镇、职能部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会同县人大、县政协开展专项督查和视察活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9、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扩大创建范围和领域,引导执法单位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对“窗口单位”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总结推介先进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在发挥行业积极性的同时,依法治县办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参与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把关和动态管理。
10、全面铺开“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充实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措施,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能力。全面开展清理、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民自治章程工作,引导基层政权组织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高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
11、不断推进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消费生活等领域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力度。要针对基层涉法涉诉集体上访和多发现象,及时、主动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以合法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集聚合力抓保障
12、巩固和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按照“法律九进”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农村、城镇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加快“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一个法律服务室建设步伐。在城镇主要街道和各类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固定式、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法制公益广告。同时加强流动普法阵地的建设,如法制宣传车、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使基层法制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13、突出抓好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等活动,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调整充实县、乡两级普法讲师团,大量吸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入普法讲师团,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14、扶持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政法干警为骨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制宣传的人士包括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到编写法制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居(农)民法制学校和法制讲座、调处矛盾纠纷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档字〔2016〕29号)要求,市档案局于2016年6月9日至14日,积极开展第二届全国性即“国际档案日”活动。
一、健全组织,加强“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领导
成立市档案局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陈莉珍副局长任组长,韦吉爱、吉家达、谭玉江、李公慧为成员,制定方案,科学策划,精心组织,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开展。
二、基本情况及取得成绩
以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档案宣传工作要点,按照国家及省档案局的部署,以“走进档案”统一的主题、统一的时间集中开展第二个全国性“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学习宣传活动资料,编印学习宣传教育手册,制作学习教育宣传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档案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档案工作者更好地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懂得档案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有“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明确做好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三、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一)充分做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以学习宣传《意见》为主要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贯彻《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宣传手册》;二是编写“国际档案日”专题学习宣传材料,印制《国际档案日我们做什么》学习宣传手册;三是根据国家档案报社关于征订《走近档案——档案连着你、我、他》宣传画册通知要求,积极征订《2016〈走进档案〉国际档案日》宣传手册,为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精神,研究如何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通过学习认识到,《意见》的下发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路径,就如何破解新形势下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适应问题作出了全面的阐述和部署,对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是一份纲领性文件,为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结合村级档案业务培训班,组织村居委会档案管理员、村官传达学习《意见》精神,宣传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三)制作出版“国际档案日”宣传栏。以板报、墙报的形式,制作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宣传栏,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档案工作的历史、传承和作用,使档案转化为影响大、受众多、流行广的大众文化产品,提高宣传效率。
(四)结合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开展学法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全面、系统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第8、9、10号令及《省档案管理办法》等,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部门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好做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法制意识。
(五)严格依法治档。一是定购国家档案局绘制印刷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挂图,向社会公众宣传档案法规,提升公民档案法制意识;二是学习贯彻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第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落实《市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开展普法依法、以法治档工作,努力提高档案工作者法律素质,提升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档案事业,为档案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