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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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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模式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是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阶段三个阶段为主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即在工程开工前,由安全监督机构提前介入,对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架构的人员资格及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集中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的重点施工环节、重点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防护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动态监督。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竣工安全评价书并将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资料归档。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在建筑工程办理安全监督注册手续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提前介入监督,认真审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签名笔迹记录等;同时应到施工现场认真检查工地围挡、大门口、企业标识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存在影响现场施工的安全隐患等,对资料和施工现场审查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出具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评价意见。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报建手续的依据。

(二)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上报专项方案、起重机械设备的数量、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分布情况,认真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在安全监督方案中制定详细的监督措施及要求,告知施工、监理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上报安全监督机构及需注意的事项。

(三)工程项目开工后,安全监督员应该根据《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勘察单位相关人员召开的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在会议上告知各方责任主体需要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提出下一步的监督重点及重要事项,同时听取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意见,对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疑问进行解答。交底会议结束后,填写《建设工程监督交底记录表》,并由接受交底人员签章确认。

三、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一)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方式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阶段包括实体防护安全检查和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实体防护安全检查指的是对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支撑、施工机具等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控制并排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行为检查是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定期安全检查整改记录、旁站记录、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责情况。从而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督检查处理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的处理方式有警告、整改、动态扣分、不良行为记录、局部暂停施工、全面停工等方式,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且能够即刻进行整改的,应至少发出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进行警告处理;对安全隐患较大且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较大且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的,可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签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或全面停工通知书。对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较大及以上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员应建立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台账,督促施工项目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四、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在施工过程中,主管安全监督员应及时审查竣工安全资料并对现场是否达到安全竣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召开建筑工程安全竣工会议,由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安全监督员分别总结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理和安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施工各阶段的安全评价以及竣工现场的情况,宣布建筑工程竣工阶段安全评价的等级。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及综合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学制定高效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地地提高安全生a管理水平,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施工安全;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国家在这一方面也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措施,但是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很多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的按照管理意见来执行,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要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随我国经济的发展, 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大。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 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严格按照我国先后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 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主体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由于我国建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于违法的惩治力度也不够严格,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地遵照法律法规办事,还有一些单位私自将工程发包给下级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这就导致工程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有限,严重地降低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能力,导致安全防护工作难以到位,加上疲劳作业和交叉施工的影响,致使安全事故频发。还有一些监理单位将监理重点一味的放置在工程进度的监管上,忽略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上监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及时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这也给后续的建设带来一些隐患。

2.2 配套法律不完善 虽然近年来我国已经有了基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是配套制度的建设和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某些条款操作性不强,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安全标准还有待提升。随着近年来建筑工程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工程施工中常常存在交叉施工的情况,这又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分包企业的整体素质水平又参差不齐,一些分包商施工技术、社会信誉与管理水平较差,安全意识淡薄,常常存在违章操作、偷工减料、冒险施工的情况,而现场的施工人员又属于不同的施工企业,这就为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实现统一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三、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3.1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的建筑施工项目为什么会事故高发呢?一个非常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较低,“无知者无畏”,缺乏安全意识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 教育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 经济 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3.2 规范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总包与分包资质的认

证 政府必须要完善现阶段的管理法规,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对于缺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及曾经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其参与投标时要扣除商务分,对于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要予以降低资质或者暂停投标的处分,并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起诚信管理体系,将企业的安全业绩、市场行为以及存在的问题均列入管理的范畴内,将市场准入与法律处罚挂钩,提高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要建立好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报告制度,严格施工人员准入制度,刚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要经过相关的培训之后才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班组的交底工作,防止违章情况的出现。

3.3 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实质上就是对人的管理,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要强化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水平,全面地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此外,还要制定好行之有效的措施,让施工人员能够形成一种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习惯,并充分地利用标语、竞赛、安全讲座、现代化媒体等形式宣传安全施工管理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责任意识。

3.4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设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必须要对参与施工管理的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让大家能够明白工程不同时期施工的特点和要求,这也是贯彻安全施工的关键性因素。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的实际要求,对施工人员做好详细的工种安全、工序交底工作,令全体施工人员都能够明确自己应负的岗位职责和具体的安全操作方式。此外,必须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的程度,加强交底人员工作的责任心。在建筑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如果没有预见这些因素、未及时地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不仅会影响工程的正常进度,也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语:

建筑企业应在具体施工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更好的有效管理策略,这样不仅能提高建筑生产安全程度,确保工程质量,还能为企业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蔡菲.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4).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监督管理建议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更高。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法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武器。结合2010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1. 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非常重视的事,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当前急需我们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针对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式,就是: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资金、专业人员、设备等),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企业、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当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强化建设单位(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可鼓励其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聘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成立专业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可借助成立招标机构的做法,同时要充分考虑和现有的建设监理制进行有机结合。

2. 规范安监工作 实施标准化管理

2.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要制定一个规范标准的组织机构模式,比如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问题;负责制及责任制问题;组织制度行为规范问题;检查检测设备等等。都要有一整套规范标准,首先应该使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2 加强安全报监制度的管理。要统一表格、统一要求,现在是边解决问题边改进,效果不明显。安全报监书不能仅作为审批行为,更要强制性地做好阶段报验工作,将其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仅能够认真落实“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而且能够为安全生产动态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安全报验的结论要作为项目经理、企业业绩的硬指标。

2.3 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结合安全报监阶段验收及平时检查要建立一个格式统一、内容完整的监督档案。其内容应该包括开工前现场查验及评估情况、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督计划、执法检查资料及工程竣工后查验等,要求每个单位工程关键安全防护阶段、重点监控部位都要有监督员采集的照片、录像资料,隐患整改及处罚记录必须入档,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纪录来加强监督检查效果。

3. 改进监管措施

对“一评估两到位”模式进行改进。核心在安全监管员的作用地位问题。现在每个施工单位安全监管员多数为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员等,削弱了安全监管员的地位和权威。我们认为应该在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的同时,也要给予他们能够负责的氛围。我们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考虑如下措施:

3.1 实行安全监管人员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离。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有关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因此,可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根据规模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这个机构不同于现在企业中的一个弱化管理部门的形象,而是一个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督需要的有一定数量的人员、有先进的工具设备、有管理权力和责任的一个机构,我们建议企业的法人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员统归这个机构管理,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实现与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分离。人数多少由企业根据工程量来确定。

3.2 实行安全监管员注册考核制。要求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确定安全监管人员,安全阶段报监实行安全监管员申报制。申报单除加盖公章外,必须由各单位安全监管员签字。据此可建立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3.3 提高安全监管员的标准,适当调控人数,物以稀为贵,只有不多才珍惜,只有这样才能负起责任、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样才能树立安全监管员的权威和地位,进而通过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和责任追究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4 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现场管理的监控点很多,我们认为管理资料是关键点,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培训、处罚、规范文本)根除资料中的假、编、造现象。有些资料的错误显而易见,充分反映了企业不重视此项工作,也反映了我们监管力度不够。凡进行监督检查均应把检查核对资料与现场检查更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对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可保证执行标准、强化责任制管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1 尽快实行招投标清单制,现在《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明确了安全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结合清单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安全投入费用进入清单并合理确定比例。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

4.2 加速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工程担保制是目前解决我国建筑市场存在问题的一种较为有效的市场化手段,实施担保制可以提高进入建筑市场的门槛,建立有序的竞争机制,从而使进入施工现场的企业管理素质极大地提高,便于进行各方面的管理当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担保制可有效保证业主支付水平,从而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实施担保制将极大地刺激信用机制的建立和作用,从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及规范企业行为提供基础。

4.3 出台有关管理措施约束建设单位行为,合理划分标段,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当前,大面积开工小区增多,随着国家及我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开工成小区会越来越多,必须约束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管理所要求的作业面,合理划分标段,不能任意分割,要有一种措施要求建设单位从确定施工单位起就要考虑后期管理问题。从我们管理实践总结,最好是项目总包,这样能够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及管理水平。

4.4 规范意外伤害保险做法,引导企业建立风险意识和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1)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大部分建筑工人从农村走到城市工作,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工人的安全生产对企业管理来说是很重要的,但当前实际情况是工人安全生产系数不高,成了企业承担最为大的风险。所以,行业自行投保是很有必要的,只要我们方法得当,把这方面的风险适当转移,这是最理想不过的事情。

(2)根据建设部有关意外伤害保险做法指导意见,抓紧成立安全服务机构,使保险公司投入资金用于聘用安全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培训,从而防范安全事故,规避风险,减少理赔,可以说是社会、企业、保险公司一举三得。因此,可以改进当前保险的一些做法,我们认为,由于目前部分施工企业管理素质不高,风险意识不强,不宜盲目减少保险金比例,在没有出台法规之前,还须政府部门进行引导,通过协调保险公司,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记录,根据施工企业表现,由保险公司返回部分保险金给企业,用于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对这比资金,我们要求企业专款专用,而且优先用于防范措施的提高、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使用及安全生产科技含量的增加。

当前,工作必须要有新举措,建筑业是一个改革相对落后的领域,更应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从而使我市建筑业出现新局面。

参考文献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安全监管;监理工作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Abstract:Current,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is developing rapidly, but the construction accidents do not fall high,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the management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As management department, should closely around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core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regulations ) requirements,check the main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perform" Regulations" of the situation, as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enterprise indispensable one of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supervision personnel distribution line, not only to expand and enrich th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upervision force, greatly improves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government department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quantity bedding face is wide, safety regulation is not in place, monitoring of major hazard source and inadequate situation and status.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work, will effectively build safety management of the second line of defense.

Keywords:Safety supervision;Supervision work;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89起、死亡73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比较大,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责任主体之一,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支庞大的监管队伍,无论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还是安全管理都起到极大的监管作用。特别在安全管理方面,监理人员分布到各施工现场一线,不仅壮大和充实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量,大大弥补和改善了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不足,工程监管量大面广,安全监管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局面和状况。同时还应借助他们在施工现场的监管和督查,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和整改。现就如何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提高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转变安全监管理念

现在我国大部分工程建设已实施建设监理,但由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往往只注重了施工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了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这种现状,一方面与长期无监理意识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制约了他们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因此,在施工安全环境上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声音作业等原因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建筑工程中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和任务

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施工企业对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如必需的大型施工机械和材料等,确保其各项安全措施检验合格。

3.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4.安全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 行调查分析。

三、监理单位如何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把安全监理方案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纳入进去,制定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时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要求施工方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好,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措施计划,须再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责任人落实到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种特种工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措施;(4)现场消防器材的准备及防火措施;(5)急救器材的准备及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制定的措施;(6)各种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和用电设施是否合格;(7)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8)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的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以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为指导,认真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和施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当前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协调作用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监理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这就意味着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中必将承担越来越重的责任,并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如何真正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贡献,已成为安全监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在施工现场会遇到许多安全细节问题而往往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甚至事故隐患存在却不能及时发现、排除,其原因就是现场监理人员缺乏相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这样才能很好地完成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密切联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认真、及时、如实地记录监理日记和安全旁站、巡视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明确下来,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落实。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告,以履行监理职责。作为安全监督机构一定要给予监理安全工作充分的支持,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安全监督单位普遍存在机构编制较少,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做的工作比较多,我们相信在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监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一定会极大缓解我们监管工作的压力,开创一个和谐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为我国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周玉选,周燕.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J].甘肃科技,2008,24(14).

[2]丁新国.步向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用手册,2009.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导致建筑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例如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因此,作为新形势下的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并认真分析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以便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由于在有限的施工现场内集中了大量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及临时设施,因此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这就使得建筑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更加复杂和多样。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建设施工难度大,规模增长速度快,危险性较大

工程建设的最大特点是建筑产品体积大、施工周期长,施工场地人多、料多、设备机具多,一般这种情况要持续几个月或一年,有时甚至需要更长的时间,工程才能建成。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固定投资的增长速度比较快,每年建筑业的总产值增长速度都保持在10%左右,建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建筑物也由简单低层向复杂高层发展,施工现场从较宽阔的场地变为狭窄的场地,吊装量增多,垂直运输量增多,平面立体的交叉作业大量增加,导致施工的难度及危险性也随之增大。

2.建筑投资主体成分多元化,施工现场管理专业化,管理难度较大

投资主体由原来单一的集体和国有经济为主逐步转变为国有、私营、股份制、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共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并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投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故意躲避政府监管,盲目开工建设。工程建设生产的专业化,监理、总包、分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使得工程建设有了更详细的分工,这也易导致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程序的复杂与管理职责界线不明,而相关人员的推诿与不作为也降低了管理的力度。

3.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素质低下,培训工作流于形式

建筑规模的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大量的人员、农民工涌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占据了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相当比例,甚至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农民工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防护技能低,安全意识较差。而受建筑行业多工种协调作业和人员流动大的影响,致使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易流于形式,一些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具体规范与安全标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不能真正落实,导致建筑工程的作业方法、操作方法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使得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业的施工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的行业。虽然这些年已实行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加大了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国家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建设部门也颁布了《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调查程序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度。但还是有些部门和企业心存侥幸心理,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一些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工人没有得到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安全意识淡薄,这些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有些监理单位一味地按建设方追求工程进度的要求进行监理,忽视了安全管理;部份监理人员并没有掌握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不能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

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配套的制度建设及各专门法之间的衔接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一些条款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安全施工标准的系统性还有待提高。随着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一个项目中多个工种、多个分包商同时交叉施工,这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新的挑战。近年来出现的大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其素质良莠不齐,许多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时有发生,而施工人员又隶属不同企业,这给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很难实现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四、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1.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2.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企业要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总包、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3.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针对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低的问题,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对建筑工人进行有效的培训,加强他们的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针对一些岗位上需要用到的特殊建筑工具的工人要更加注意好通过特种工具的培训获得该种工具的工作许可证书,做到特种工人的持证上岗,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建筑工作的进行中对机器的合理运用,并使工作人员的安全得到保障。

五、结 语

综上所述,只有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施工企业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

参考文献

[1]徐英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2010.(05):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