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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____市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的决胜之年,为保证该任务顺利圆满完成,____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现将____市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如下:2015年____市大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实现削减氨氮165吨;化学需氧量443.4吨;二氧化硫1530.5吨;氮氧化物1036吨。
按照《________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____市严格执行办法,做到从源头加强能源管理。2015年共完成140个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其中:批复节能报告书2个,批复节能报告表5个,节能登记表133个。
(二)能源消费量主要为六大高耗能行业
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大类行业看,六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287.0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耗总量的88.1%,同比增长1.22倍,高耗能行业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总量中的比重,反映出我市目前工业能源消费的发展现状:依赖增加值最大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在保障工业平稳高速发展的同时,须承受火力发电企业带来的高能耗。
(三)新能源项目为节能减排做出突出贡献
2015年,____市风光电项目并网规模达到299.5万千瓦,发电量约为39.05亿度,其中风电并网234.5万千瓦,发电量约为33.34亿度,光伏并网65万千瓦,发电量约为5.71亿度,相应节约了130万吨标准煤,同时减少污染排放35.3万吨碳粉尘、129.74万吨二氧化碳、3.92万吨二氧化硫、1.94万吨氮氧化物。
(四)公共节能减排改造情况稳步推进
____市政府改造完成了____市机关1、2号楼办公区域内外照明灯和路灯、射灯的改造项目,全部更换为T5和LED节能灯。督查检查全市29家主管单位、67家直管单位,符合标准的T5节能灯28846个,LED灯1898个,更换不符合的灯18477个,全部建立能耗台帐。
(五)减免税工作落实到位
为促进节能环保,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税款减免,节能环保设备投资抵免税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等多项政策。____市享受环保节能优惠政策的企业有4户(现1户已注销),主要享受的均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政策。其中3户享受的是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即征即退政策,截止2015年10月,即征即退增值税1329.95万元;1户享受的是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71.92万元。
(六)加强能源计量和能效标识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监督检查,完成1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进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志制度,加强产品标志监管;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锅炉水处理达标等工作;三是加强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和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七)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6月13日-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____市开展以“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为主题的板报宣传活动,同时发放“节能知识”宣传单、宣传册、环保购物袋,宣传节约能源、提高能效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一是节能减排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在追求企业利益的同时,难以担负起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管理较为粗放,节能减排意识还比较淡漠,制度不完善,主动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工作力度不够。
二是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难度较大。
(一)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更新,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工作。
近年来,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重点用能行业、企业的状况越来越明显,因此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引进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切实提高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所在。
(二)围绕新型工业化目标,继续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总体目标要求,**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3%;各区县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2%,9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4035吨标煤(见附件);实施重点节能项目20个,总投资3.9亿元;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山龙胜化工有限公司实现节能1500吨标准煤;市本级财政节能投入4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1.围绕节煤、节水、节电、余热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加快在建的国家节能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加强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降耗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经委)
2.全力做好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争取工作,做到在建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抓好已列入国家、省节能扶持项目的监管工作,实行重点项目季调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经委)
3.加强节能项目管理。对列入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建立项目调度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4.始终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实施一批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加工、深加工项目,促进能源、原材料产业升级。结合我市六大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中药等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快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带动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占地区总值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5.开展企业能源调查。结合国家经济普查工作,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摸清每一个企业生产规模、能耗物耗、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排队和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三)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开展电机系统变频节能改造、锅炉烟气的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在重点耗能企业中对锅炉符合燃烧要求的企业推广使用燃煤催化燃烧技术。整治集中供热区的小锅炉。(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7.积极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煤节油节电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
(四)抓好重点企业节能
8.对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9户重点耗能企业,建全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带动行业节能水平大幅度提高。确保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龙胜化工和其它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完成全年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9.建立全市耗能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开展能源利用运行监测分析,企业能源审计、能源监测,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做好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和分析使用,及时把握企业能源消费走势。每季度通报一次重点用能企业指标完成情况。抓好国家、省市能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0.强化交通运输节能。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监测方法》,以能耗为重要指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在客运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在全市驾校推广使用驾培模拟器教学,降低驾驶培训中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运输节油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抓好农业节能。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秸杆固化气化和太阳能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使用。**年全市新建户用沼气池2820口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县政府)
12.推动机关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节电、节水和公务用车使用等节约工作的标准和办法;规范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要严格执行办公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广泛深入开展节电、节水、节油等活动。**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要在**年基础上降低5%。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13.节约城市公共照明用电。各区县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用电。政府机关、公共场所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在深夜试行间隔开灯或降低光源功率。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特别是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装饰性景观照明。在照明路灯和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14.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加强无功管理。(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供电公司)
(六)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工作
15.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巩固“禁粘限实”成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33号)、《**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和《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政办秘〔**〕23号)文件精神,加大“禁实限粘”和砂浆“禁现”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和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有序发展。确保全市水泥散装率达48%,城市规划区内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大砖。(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16.实施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在既有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空气能。在新建建筑中,充分考虑大力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和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
17.修改和完善项目节能评估体系。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修改和完善《**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制定评估标准,不断完善节能评估审查体系,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监管,严把增量节能准入关,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防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确保全市所有新上项目的进行节能评估,彻底把住能评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18.加快节能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建立节能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和节能服务咨询机构库,规范节能咨询服务市场,对即有项目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检测,对新建项目开展节能评估,把节能服务工作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责任单位:市经委)
(八)深化全民节能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照明产品,引领全民节能,在全市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以交通运输设备节油、锅炉窑炉节能、电机系统节电、空调冰箱节电、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节油节电。积极开展节能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以及能源短缺体验活动。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制定系列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采取企业访谈、公益广告、座谈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节能专项行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市各行业、全体市民的节能意识,并积极付诸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市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19.进一步提高认识。**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年,要充分认识到**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要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两型社会”的建设,是一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在发展中分清轻重缓急,处理好协调和同步、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矛盾。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科技创新三大方面,而节能降耗对缓解能源约束矛盾、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保护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建设“两型社会”中,节能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这就要求我们长期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采取综合的、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节能降耗工作。为此,结合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以下对策思路:
一、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通过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以服务业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产业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节能。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当前,我们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行业协会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年,我市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成立了能源归口管理机构——市能源办,率先启动了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节约能源工作若干意见》、《市百家企业(机关)节能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构建起了有特色的节能政策体系,组建起了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执行的企业节能专干、能源专家等节能工作队伍,使建设节能型城市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切实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加大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市已把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列入对各区县(市)、工业园区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了节能目标责任制。
二、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国内外各类能耗信息、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去年,市能源办与市政府新闻中心、市统计局联合建立了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与市政府新闻中心建立节能产品导向目录新闻制度,开通我省首家能源管理与公共服务官方网站——能源网。
二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目前,由市能源协会推介的第一、二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达到7家,市场发育良好,7家公司先后完成了90多个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项目。远能公司打捆推进节能改造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节能专项资金的立项支持,全部实施后可望获得1000万元资金补助。
三是建立能效贷款担保机制。要在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政策中支持节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资金向节能领域投资。市能源办与兴业银行携手推动能效贷款,首批4个用能单位进入兴业银行考察范围,单笔贷款最高可达到4000万元。
三、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一是加强能源监察执法和节能评估工作。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核准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
二是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为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正确选择使用节电、节能、质量可靠的产品,市制定了《节能产品推荐评审实施办法》,公布了两批《市推荐使用的节电技术、节能产品导向目录》和《市推荐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名单》,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恒宇公司通过导向目录的吸引境外投资1000万元。
三是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我们要对生产或使用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从去年起,市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市节能专项资金,对重点节能改造和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或补助,目前已经完成两批项目申报。
四、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去年,确定了100家年耗能3000吨标煤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建立了重点用能单位监测网络,开展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
二是抓好对建筑和交通行业的节能管理。交通节能的重点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筑节能的重点是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政策导向,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工作。
三是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大力抓好创建节能型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节能示范工程,培育示范引路节能。目前,通过启动政府大楼中央空调节能、大力推进油改气等一系列节能示范点的培育工程,百家企业(机关)节能工程顺利实施。
五、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
一是强化节能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去年,市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节能宣传。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能源办成功策划和举办了系列“套餐”活动,与媒体联合开辟了长期宣传专栏,开展了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的活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4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1号)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产业总体竞争力为核心,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农业为基础、高技术产业为先导、支柱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产业政策引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坚持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构建创新型广东。
坚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工业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发展,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优化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结构。
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优化珠三角、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产业布局,推进经济社会梯度发展、协调发展。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一)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加快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具有岭南特色和附加值高的生态型效益农业,提升大宗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促进优势主导产品的发展。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提高其综合利用率,促进林业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畜牧业和海洋水产业,加快海洋综合开发,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合作,促进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产品出口。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工业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发展。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九大产业发展规划(20*-2010年)的通知》(粤府〔20*〕15号),促进工业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发展。做大做强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家用电器等支柱产业,将我省建成世界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研发基地,亚洲主要的石化基地之一。加快发展装备制造、钢铁、汽车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和竞争力强的产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实现传统产业从数量主导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和低水平劳动密集型产业。
(三)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1号),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32号),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增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服务业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大城市要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壮大金融、信息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等行业;以发展现代流通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会展、科技服务等生产服务业;规范和提升商贸、餐饮、旅馆等传统优势行业。努力构建服务业对外辐射功能中心,规划布局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带,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以广州、深圳为发展中心,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区域,粤东、粤西、粤北为重要增长区域,依托各地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梯级推进各地区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多元发展,构建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继续扩大炼油规模,统筹全省油气管网建设,增加油、气储备。以大型高效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煤电,积极发展核电,加快“上大压小”电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强电网建设,扩大西电东送规模。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石油替代资源和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利用。
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网络完善、结构合理、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电视交通运输,建立与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珠三角城际快速电视交通系统,加快出省铁路通道建设,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快发展公路运输,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向外辐射的高速公路网,加快与周边省份和港澳地区相连接的高速公路建设;积极发展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农村公路运输和经济线路运输。优化整合航空运输资源,提高航空运输水平,构筑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枢纽、干支结合的机场体系。构建提升由珠三角骨干航道组成的高等级航道网,改善增强内河运输能力;提高沿海主枢纽港出海航道的等级,加强以沿海主枢纽港为重点的集装箱运输系统和能源运输系统建设。
加强水利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完善重点防洪工程布局,加快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强化对水库的除险加固、维护和管理,提高水库综合防灾能力与水资源综合调度效益。积极推进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实现以水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
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粤府〔20*〕83号),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我省“十一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下降16%的要求,推动产业结构向高效低耗的“经济”型转变,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安全生产,推广节能、节水、节材、低耗和环保的技术和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电视手段,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供、余热利用、建筑节能、党政机关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重大节能工程,抓好火力发电、纺织、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的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对水、土地、森林、海洋等资源的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六)努力提升产业技术结构。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14号),把自主创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实施《印发广东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5号),大力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在消费类电子、软件与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重大装备制造、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促进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加快在我省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领域建设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努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增强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质量;重视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升级的促进作用。
(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加快发展大型企业,着力提高企业规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基础作用,具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的龙头带动效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对于重要资源、重大基础设施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大力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形成合力,促进优势企业做大作强,带动产业升级。
加快产业集群升级。加快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升级,推动珠江西岸电器机械产业集群发展,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食品饮料、工艺电视等特色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集群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重要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粤府〔20*〕15号文,加快七大电子信息制造基地、三大机械装备工业核心区、三大家电产业基地、五大石化基地、四大纺织工业基地、九大食品基地、三大水泥熟料基地和两大陶瓷工业核心区、三大造纸基地、五大医药产业基地及一个以广州轿车整车为龙头、以广州为中心的环珠三角汽车产业核心区等的建设。
(八)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高度重视产业结构的空间布局,根据我省区域资源发展潜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实行优化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等有区别的合理区域产业布局。珠三角要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限制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新项目进入,提升产业层次,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机械、医药等产业,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22号)精神,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粤东地区重点发展石化、电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优势农业等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粤西地区要大力培育钢铁、造纸、医药、电子、机械、现代物流和旅游等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石化、电力、轻纺、家电、五金和以高岭土为主的资源深加工产业规模;粤北山区要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冶金及其深加工、机械、建材、森工、烟草加工、制药、旅游等产业。
(九)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促进引进外资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着重引进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环保节能产业、现代农业,积极引进大型跨国公司和国际财团到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商品、出口市场和贸易方式结构。大力发展一般贸易,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产品出口,控制资源性、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实现一般贸易由数量创汇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内资企业积极参与全球加工贸易体系和全球采购体系,提高加工贸易国内增值率,努力促进加工贸易从OEM(贴牌加工)到ODM(委托设计生产)、OBM(自主品牌营销)的转变。鼓励优势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建立品牌生产和营销网络。
三、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措施
(一)制订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依据国发〔20*〕40号文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0号),结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并公布。
(二)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财政部《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年修订)》所列商品外,继续按国家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是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现有限制类企业,要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规定提高其用电价格。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鼓励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应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收回贷款;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对淘汰类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按规定提高其用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对不按期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业人员,保全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等;其产品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违反规定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抓紧制订地区实施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行业特点,认真分析产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约束条件,充分发挥本地区优势,制订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同时,组织力量对国家和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条目涉及本地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加快落实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四)发挥政府规划的引导作用。
各地要加强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发挥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引导作用,认真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对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制订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切实落实中长期规划提出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任务。投资管理部门要依据规划严格做好项目投资管理,引导资金投入到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五)强化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准入管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按照国发〔20*〕11号文精神,对我省乃至全国产能已经出现明显过剩的行业和产能潜在过剩的行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切实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对国家已实施准入管理的行业,各有关部门在对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进行投资立项、环境评价、土地供应、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审核时,要严格把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公告制度”的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符合准入条件企业公告的申报工作,并对准入条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现有企业规范发展。
(六)整合产业发展资金。
(七)加强相关政策研究。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体系。切实加强财税、信贷、就业、环保、土地、价格、进出口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努力把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全省产能过剩行业问题的研究,提出治理方案,建立健全产能过剩行业和落后企业退出机制;研究建立产业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发展信息。
(八)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合理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发挥重大项目关联性广、带动性强的龙头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套政策,努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九)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经贸委等部门抓紧制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核准,有关部门不得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形成合力,切实增强产业政策的执行效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和协调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并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全省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省经贸委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全省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省农业厅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省海洋渔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全省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省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外经贸厅、国资委、地税局、环保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及其他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齐抓共管,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抓紧抓实。
(二)落实责任和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把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要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把关不严,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省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011年全市经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倍增和节能减排攻坚三大工程,突出抓好经济运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淘汰落后,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011年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增长16%以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66%以上。
一、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1、实施新兴产业倍增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设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全力支持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汽车和机电装备等6大新兴战略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千亿产业,加快培植形成新兴产业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基本形成结构布局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强、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体系。力争到2012年,新兴产业总量在2009年基础上翻一番。
2、加大创新成长型企业培育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创新成长型企业事务督办制度,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及时解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难题,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统化扶持培育创新成长型企业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扶持培育面,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成长型企业筛选工作。引导企业发挥新兴产业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力争2011年创新成长型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均在40%以上。
3、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落实首台套扶持政策,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大对重点领域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集中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水平实现面上提升与重点跨越。2011年,力争有5个装备产品列入省首台(套)技术装备。重点抓好年产30万辆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生物检测(监测)、超级电容动力汽车等项目建设。
4、努力打造特色产业基地。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大项目—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品牌特色产业集群”的思路,切实抓好东岳氟硅材料产业集群、唐骏欧铃轻卡和“电动汽车”、泰宝射频识别等一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策划实施,培育重大整机和终端设备企业,构建完整产业链条,在生物医药、先进陶瓷、功能玻璃、先进制造业等部分特色产业领域打造国家、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5、全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全面落实《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抓好重点物流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鲁中公铁物流园区、齐鲁化工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园区、鲁中商贸物流园区及一批物流中心、专业物流园和专业市场,明确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相关发展思路,引导物流企业和物流项目进专业园区和专业中心,规范管理,实现集群式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到我市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物流项目,通过抓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具有品牌优势和综合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二、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传统产业以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技术,推进信息化应用,拉长产业链,降低能耗排放为重点,全面提高产业层次和水平;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带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速规模扩张为重点,全力推动实现规模化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突出发挥技术改造在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倍增和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力争2011年实现技术改造投资670亿元。
2、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围绕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高端化、传统特色产业品牌化目标,制定《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技术改造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推进技术改造的政策文件,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工业发展导向目录,确定“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政策,在部分行业中制定高于国家、省要求的市场准入标准,严格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单纯扩大产能的传统产业项目建设。
3、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编制2011年技改项目导向计划,围绕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精心筛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集中优势资源,重点予以扶持。加强项目管理,开发建立项目调度管理系统,实现项目进度网上直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促进项目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重点项目策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提前着手完善手续,力争更多的关键项目、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财政扶持范围。
4、加快提升技术标准和工艺装备水平。以建材、冶金、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为重点,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分行业制订技术改造工作计划,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努力推进全市工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鼓励企业用好国家增值税转型、首(台)套等政策,不断提高用于工艺和装备更新改造的投资比重。使重点企业技术装备居国内领先水平的达到70%,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占到40%以上。
5、抓好产业链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密切企业的优势,按照研究、打造、扶持、发展、完善和务实的原则,从具体产品入手,围绕氟硅材料、生物质气发电和煤矿乏风装置、电动汽车、地源热泵、磁悬浮电机应用、功能玻璃、钛及钛合金制品、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和头孢产品等重点产业链,深入研究,找准影响产业链发展的瓶颈环节,采取整合资源,难题招标,技术引进,产学研联合以及招商引资等方式方法,重点予以突破解决。
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信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要求,认真制定落实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加大建材、钢铁、轻工、纺织、有色金属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2011年完成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任务;用两年时间全部淘汰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和企业提高淘汰标准、扩大淘汰范围。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督查调度,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任务。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加快建陶、耐火材料、冶金等资源依赖型产业向外转移。支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将生产环节向外转移。抓好石嘴山万亩工业园建设,尽快完备接受转移项目落地建设的条件,加快推进产业梯次转移进程。
三、强化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技术中心提升培育工程。建立“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加强对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鼓励具有自主创新和设计能力的骨干企业建设技术中心,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提升创新水平,发挥技术中心在转方式、调结构上的科技支撑作用,全面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力争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力争市级技术中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到3%以上,省级达到4%以上,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以上。
2、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实施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加强技术创新项目调度管理,对行业共性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制约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工艺、原材料、零部件研发项目,集中力量,重点投入,加快实施。2011年,力争组织实施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创新项目200项。重点抓好高性能大直径镁合金铸棒、PVC无尘环保稀土复合高效稳定剂、开关磁阻电机等产业化项目建设。
3、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制定出台工业设计发展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吸引工业设计创意领军人物和团队,形成我市工业设计聚集地,建立起集创新成果、设计中心和产业聚集于一体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力争新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培育工业设计优秀产品10个。组织举办“创意”2011年工业设计大赛,打造人才汇集、成果交流,产学研结合的平台。
4、推进产学研深度联合。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加强与同济大学、理工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二十九基地、西安邮电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类型的产学研对接,重点抓好大功率磁悬浮电动机、超级电容电池、芯片封装测试及微系统器件制造等项目的合作。组织参加全省2011年产学研展洽会和产学研20周年纪念活动,对我市产学研20年取得的成果进行集中展示。
5、抓好产品质量标准工作。加快工业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大力推动和支持质量共性与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做好重点工业产品贯标工作,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我市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好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增强企业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
四、深化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完善两项机制。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节能减排倒逼机制。严格能耗总量控制,落实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告预警制度。探索节能量交易等相关制度,选择部分区县探索节能量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从源头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完善节能激励机制、节能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制定《市2011-2015年重点产品能耗定额》,启动《市节约能源条例》立法,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积极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围绕工业锅炉(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实施10个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以钢铁、有色、电力、建材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10个关键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培育博山机电泵业、桓台新能源两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20户环保节能骨干企业。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和创建10个合同能源管理优秀示范项目。
3、强化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建立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能耗动态监管系统和平台,实现重点用能单位月度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在300户重点用能企业中开展节能低碳行动。以建材、化肥、钢铁、有色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制定节能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机构对基层节能管理人员进行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专题培训,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培训能源管理师100人以上。深化节约型机关、企业、学校、农村和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建筑、交通、农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机电产品再制造、治理过度包装、废旧硒鼓回收利用、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宾馆酒店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打造循环产业发展模式。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推出10个循环经济示范单位、1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开展对标建设活动,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单位。
5、加大执法监察和宣传力度。理顺全市节能监察体制,加强节能执法监督检查。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依法用能情况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节能监察活动。对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主要产品能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十一五”节能总结回顾,大力宣传各区县、行业、企业在节能减排中取得的成绩和创建的典型经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建设节约型城市,营造全民节能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两化”融合,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1、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两链一网两基地”(集成电路产业链、电力电子产业链、物联网、电子仪器仪表产业基地、MEMS产业基地)的建设为总抓手,推动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抓好集成电路、电力电子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电子元器件产业园等四个省级园区的招商工作。加强与清华大学、大学、上海交大的合作,推动集成电路、仪器仪表、电力电子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加快建设全国以医疗电子为代表、以传感器为核心的仪器仪表产业基地和微系统(MEMS)产业基地。力争2011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360亿元,同比增长20%。
2、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全力推进《关于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的落实,加快“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企业设计、研发、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广泛应用。在化工、医药、纺织、陶瓷、机械等重点行业中重点扶持15家示范企业,30个信息化改造项目。扶持和培育企业在节能减排信息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进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3、加快政府和社会信息化步伐。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做好电子政务中心机房扩建和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重点启动自然资源和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投资1500万元,初步建成市级基础地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地理信息共享。建设全市协同办公平台,推进全市办公流程的自动化和无纸化,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加快科技防腐体系建设。推进教育科技、卫生医疗、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大力推广城市居民“一卡通”。积极推动全省互联互通,完成交警、出租车和民工安保三大系统建设,累计发卡达到60万张,建成全省最完善的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