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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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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涉农资金 主要问题 主要原因 对策建议

一、乡镇涉农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各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不断加大,涉农资金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受基层财政管理能力不足等因素,涉农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突出,一些方面比较混乱。

(一)在预算编制环节,不够系统科学

在涉农资金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部分单位缺乏系统调研论证,导致预算不能很好地贴近实际,有些不够全面,有些超出实际需求,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还有的财务核算使用科目不准确,本应分类核算的却合并核算或混合核算,无法正确判断专项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影响了下一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和监管

(二)在具体安排上,缺乏统筹和整合

受部门条条框框限制,涉农部门对各自的项目和资金,从规划到建设到验收各自为政,导致涉农资金有的过于松散,“撒了胡椒面”,发挥不了最大效益;有的过于集中,造成重复投资和建设。同时,有些涉农资金违背了专项专用原则,存在专项支出项目间互相挤占,造成损失浪费。

(三)在使用环节,跑冒滴漏问题比较突出

按照规定,涉农项目建设单位由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管,项目资金通过固定渠道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地只负责搞好环境保障,对项目实施监管缺乏积极性,形不成监督管理的合力。受涉农资金和项目单个数额小、数量多等因素限制,监管难以做到每笔都规范有效,涉农资金挤占挪用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安全性和实效性。受经济和财力制约,很多涉农项目地方难以配套,存在“上级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的问题,导致涉农项目不能发挥预期效益。

(四)在验收环节,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项目审批、指导和验收全部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为了项目圆满完成,有时存在验收不严格、不细致的问题,导致走了过场。

二、主要原因

出现以上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涉农资金自身特征和管理使用等多方面的原因。

(一)资金补贴分配体制有失公正

涉农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在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偏差,造成政策落实有失公正,群众满意度不高。如小麦补贴政策,都是从村级层层上报汇总的数字,有的是估摸数,与实际面积不相符,偏大导致“补而不种”,偏小导致“种而不补”。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面广繁杂

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环节都存在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效益。例如涉农资金发放多数使用“一折通”,基层财政所和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录新账号,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兑现。

(三)乡镇涉农资金监督建设滞后

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部门条块分割,相互之间缺乏沟通,监督严重缺位。特别是涉农资金种类繁杂,有的数额较小,审核费时费力,上级和县乡审查、监督力量不足,造成不能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存在很多盲区和漏洞,加大了涉农资金安全风险。

(四)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

涉农项目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注的事项没有列为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单一,面比较窄,影响了效果。

三、对策和建议

新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更好地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全面加强监管,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针对乡镇涉农资金监管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高度重视,切实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

立足“三农”工作的新要求和乡镇财政的特点,研究界定乡镇财政职能,强化对支出的监管职能,确保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在资金发放上,性质相同的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项目加强整合,形成大类项目,降低管理成本;性质不同、差异较大的项目,特别是事关农村贫困群众的补贴类项目,资金存款、收入、支出、结余都一一对应相符,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权限,将各类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乡镇监管范围。完善项目监管机制,严格按要求做好申报、公示。坚持资金监管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乡镇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工作,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三)创新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严格按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规定,将其作为村务公开、村民议事等重点,并不断新网上公开等形式,方便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监督。完善“村账村用乡代管”、“一折通”补贴发放管理等制度,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方便群众查询,把资金使用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

(四)强化培训,打造精干的乡镇财政队伍

整合乡镇站所力量,加强财政所人员队伍建设,适应涉农资金监管的需要。采取向上参加专题培训、定期自己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专业知识教育培训,丰富专业知识,增强岗位责任感,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完善县对乡镇财务人员考核机制,提高财政所人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J].中国农业会计,2010;05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一、博兴县财政惠农“一本通”的现状及成效

2012年,博兴县财政惠农“一本通”涉及9.6万农户,补贴资金包括:粮食直补687.3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204.59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6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499.59万元,棉花良种补贴386.14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88.89万元,农村低保1879.61万元,计生家庭奖励630万元。

为了做好“一本通”资金管理工作,该县加强领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博兴县“一本通”工作实施方案》和《博兴县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办法》,提高“一本通”资金的兑付效率。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通过新闻媒体、乡村广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综合直补政策,组织基层干部深入到农户宣传讲解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开展财政涉农“一本通”资金集中兑付周活动,包括粮补、农资综合、玉米良种、棉花良种等在内的每项政策补贴资金一般在七天内顺利完成。

在保证补贴政策宣传到位的同时,继续做好对农民兑现补贴的村级公示制度,政策内容、资金兑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粮农得到实惠。规定补贴资金必须通过专户封闭运行,保证资金安全。必须按照农民应得的补贴金额,全部兑付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得到政策实惠。

二、财政惠农“一本通”补贴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分散,补贴效果不明显。补贴数额占粮食收入的比重较小,有些农户耕地只有几分地,领到的补贴比较少,起不到政策所要达到的效果,较少的补助让老百姓觉得无所谓。这样使用补贴资金对促进粮食生产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用不明显。

二是县财政资金紧缺,粮食风险基金数额不足。直补范围包括农户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直补资金由上级部门按比例下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导致县财政负担加重。

三是粮补变地补。虽然补贴对象的确定原则是“谁种粮,谁享受补贴”。在行政区域内小麦的种植所有权人,包括种植小麦的农民、良种场以及外地到本地域承包土地的人员。承包集体土地种植小麦的,补贴对象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但在实际过程中有些补贴却没有发给承包土地种粮的农民,而是发给了农田的户主。

三、对财政惠农“一本通”补贴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实行归口管理。将对农业的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棉花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移交农村财政管理局统一管理,有利于减轻基层工作压力。

二是建议将类似按面积的涉农补贴统一整合为一项综合性农业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助金额,减少发放工作量。这样既能集中资金,又能减少财政工作压力,提高补贴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投入,提高粮食风险基金数额,缓解县级财政紧张状况。确定符合实际的配套及自筹资金规模,更多用于“三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涉农投入责任,促进形成稳定可靠的涉农投入保障机制。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立足水利系统的相关情况,概述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内涵、要求和意义,分析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思考提升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准的建议。

关键词:

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精准扶贫

一、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内涵、要求及意义

水利系统涉农资金主要是列层级水利机关部门所使用财政资金中和农业、农民关联度较高的系列资金,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费、防汛费、水资源费、渠道岁修工程费,等等。和一般意义上的涉农资金不同,虽然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终极目标是为改善农民生活、落实惠农政策、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但资金的主要应用领域在于水利领域,本身没有直接运用到农民身上,基本上不存在直接拨付给农民的款项。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是对如上所提及的系列资金在具体支付及使用方面的管控举措及机制的集合。和从系列层级政府角度出发的涉农或惠农资金管理不同,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尤其是基层水利机关的涉农资金管理,主要关注既定额度的对应财政资金的支付和使用,基本上没有涉及到筹资方面的事项。所以,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要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内容:其一是确保支付程序的合规及时,规避程序性风险;其二是确保资金使用方向符合既定目标,避免资金流失风险;其三是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或绩效水准,避免明显低效风险;其四是形成系统而真实的会计信息或轨迹,基于分析为资金统筹安排优化提供价值的参考信息。强化推进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价值,其一是能有效提升对应资金的适用绩效,确保相关资金用到实处,产生较高效益,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其二是能倒逼提高水利系统尤其是基层机关财会管控水准,在基于如上所提及的第四方面要求强化考虑基础上,还能推动基层水利机关践行探索管理会计。其三是能确保水利资金在惠农政策方面发挥应有的效力,进而能切实推动精准扶贫的落实和实现,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积极助力。

二、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顶层设计角度看,目前缺乏专门的指导规范文件。虽然,扶贫精准化呼声的不断高涨,涉农资金管理逐渐成为热点,各级政府业已形成了系列规范文件。不过,具体到水利领域,或者说针对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目前却没有自身专属的文件,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局至今没有因此厘定相关规范,各级政府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程中基本上没有关于水利系统的对应专门规定。所以,从整体上看,目前缺乏专门的指导规范文件,或者说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目前并没有坚实的制度依据。2.从管控程序角度看,往往被异化浅层次的财务控制。从逻辑上说,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应该覆盖到资金拨付、运用乃至决算及整改等后续环节,应该是全流程的。不过,在具体实务层面,往往单纯偏重于支付程序及相关方面,把涉农资金管理异化为浅层次的财务控制,而对诸如岁修工程等缺乏过程管控落实,导致在微观层面出现成本偏高的风险问题,比如在B处自查自纠发现人工工资与市场价格偏差较大等现象非常严重,类似现象背后隐含有权力寻租、职务犯罪、采购及招标违规等系列严重问题。3.从管理制度及机制方面看,存在规范疏阔落实乏力及整体残缺问题。基于涉农资金管理的推进,水利系统系列基层组织在部分规程中曾经给予规范说明,不过和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的情况类似,没有形成专门的文件,相对于实务层面的需要来说偏于疏阔,在落实层面的情况更不乐观。另外,实际上也是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管理机制及内在要求在部分方面存在残缺及可行性问题。比如农民用水协会返还水费问题,在票据方面没有充分考虑村落的具体情况,偏重于追求过于僵化地教条倾向。另外,单纯重视费用退还程序的控制,对于退回费用的流向及具体作用发挥情况,则基本上没有顾及,即便是宁夏等地的规模性自查自纠活动,也没有意识到对类似环节的管控。4.从管理思维方面看,对较深层次管控缺乏意识和行为落实。无论是制度规定,还是实务层面,抑或自查自纠等活动的目标任务设置上,都偏重于针对违法、渎职、违规等风险情况的规避及防止,对应绩效问题部分单位重视,不过另外部分单位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对于在形成真实系统财会信息及适当分析的基础上为决策提供参考等方面的问题,基本上没有单位涉及,甚至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所以部分单位的部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度不高,自查自纠发现严重问题的背后也正是因为这种意识的缺乏。另外,从涉农资金管理实务层面看,部分基层单位稍显粗枝大叶,精细度不足,为系列渎职、权力寻租、违法及不作为行为提供了不良机会,是修养护工程偏低、零星工程档案管理不到位等系列微观风险问题之所以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提升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准的建议

1.推动集中研讨,提升理念层面的明确度。首先应该从理念层面给予明确化,具体而言就是围绕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相对于整个涉农资金管理的独特之处进行规模性的研讨,将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特殊性、管控流程覆盖面、管理范围涉及面、管理要求深度、和财政部门等相关方之间的分工合作及沟通等方面事项系统地给予明确,以为制度和实务层面提供理论依据,规避可能滋生的各种错误倾向。2.多层级上下联动,打造专门而系统的支撑机制。立足于中央及高层级政府的相关制度的零星规范,水利部及高层级水利机关应该围绕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事宜,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以为各层级水利机关的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各基层水利机关应该立足于所负责的具体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实务指南、厘定工作流程,在组织规章制度中明确尽量细致的要求。对此,需要注意三点,其一具体机制构建尤其是流程设置,尽量细致,避免粗枝大叶;其二是微观层面的制度设计或要求需要充分兼顾可行性,避免因没有充分顾及基层情况而出现难以落实的情况;其三是需要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工作机制本身的严谨度,避免因散沙倾向而为资金流失或低效提供不良机遇。3.多维度推进重点突出,强化落实基于全流程的管理实务。应该依托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的多方面要求,在具体管理实务层面,不仅确保系列违规违法风险问题的成功规避,而且需要为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提供保障,同时,还需要同步生成系统化的真实财会信息,以为下一年度或阶段的资金整合优化决策提供参考。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应该强化三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强化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执行落实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尤其是确保后期监管和监督的到位,避免虎头蛇尾;其二是强化渠道岁修工程等系列环节中的资金使用及效果分析,避免存在把较深层次的分析排除在涉农资金管理之外的思维,以提升涉农资金管理的深度,进而为水利涉农资金在战略层面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参考。其三是强化对整改工作的强化,即如宁夏水利厅在部署水利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时候所言要做到“逐项整改,不留死角”。4.践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人力资源管控效果水准。一应该思考强化对道德、党性及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以规避水利系统职工渎职甚至刻意寻租等风险动机及事件出现;二应该强化约束及问责,在系列岗位人员的具体职责说明中给予明确规定,而且在风险问题出现的时候厉行问责,形成足够的威慑力;三应该强化相关激励举措的出具,尤其是在较高深度及层次的要求落实的过程中,更需要同步配备激励举措,确保涉及人员的工作能力最大化发挥,进而有效规避不作为导致的系列风险问题。另外,提升水利系统涉农资金管理水准,还应该强化创新思维,尤其是思考借力信息化乃至如今的大数据时代境遇的系列技术优势。比如前几年出现的相关监控系统,可考虑与时俱进的升级优化,以便为监控水利涉农资金使用过程情况提供更到位的助力。

参考文献:

[1]肖智勇.贵州水利涉农资金监管实现全省联网[N].人民长江报,2010-06-19(A02).

[2]王亚军.当前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2015,(07):28-30.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八、九、十次全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整治检查范围:2013年-2014年扶贫开发资金包括贫困村整村推进资金、搬迁移民扶贫资金、产业扶贫资金、省市县戴帽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问题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整治检查内容: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扶贫资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扶贫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

1、成立机构。县扶贫和移民办成立扶贫开发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

2、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小组的统一要求,具体部署全县扶贫开发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全县扶贫开发资金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面必须达到100%。

1、自查内容。重点围绕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帐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检查资金管理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扶贫开发资金等问题。对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着重检查在资金补贴申领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等问题。

2、自查方式。各乡镇要对2013-2014年扶贫开发资金要全面进行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及时纠正自查发现的问题。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10日前)

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检查组,着重围绕扶贫开发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扶贫开发资金,账务处理是否规范等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对自查自纠不力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资金要开展重点检查。

(四)重点抽查阶段(7月15日前)

5月31日前迎接省级抽查,7月15日前迎接部级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坚持边查边改,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8月15日前)

对自查、重点检查、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把此次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搞好自查自纠,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突出抓好整改。要切实贯彻边查边改的要求,在扶贫开发资金自查自纠中,查出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问题整改的全面、迅速到位。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属资金滞留闲置问题的,在建项目应加快实施进度,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原来批复但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按相关程序及时调整。属虚报冒领资金问题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审批、资金报账等环节的风险防范制度,对虚报冒领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早发现、早处理,虚报冒领的资金必须限时追回。属挤占挪用资金的,要抓紧做好分类处理工作,认真分析挤占挪用资金的原因,对因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的挤占挪用应及时做好调账处理;对部分地方将资金挪作办公经费,当地政府应通过财政原渠道归还;对个人挪用甚至贪污的资金,应严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全额追回资金。

涉农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今天召开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推进财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关于强农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刚才,市委刘书记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和学习,切实在工作中贯彻落实,把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受益对象的手中。

一、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近两年,我们在涉农资金管理上出台了好多办法和措施,在加强自身审计监督的同时,整改了一些问题,粗略估计,收缴偷税、漏税170多万,核减工程量200多万,规范涉农资金1000多万。我们还加强了制度建设,去年7月份,市审计局在审计决算执行情况后,发现部门在执行财政预算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陈市长专程到召开审计工作座谈会。为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我们举办了财政法规知识培训班,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参加了培训。今年年初,我们在17个部门实行了会计委派,县委、县政府还决定年内对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对资金量大的部门实行年审制,这些措施和办法,对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起了一定的作用,正像刘书记讲的我们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特别是涉农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资金拨付后项目不能完整地实施,有挤占挪用现象,有些部门还出现了严重违犯财政纪律的问题、现金帐户。为此,今年10月份,我们又举办了一次培训班,今天召开会议一方面是安排部署财政惠农资金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同时,借此机会对加强全县财政资金监管进行安排部署。

一要迅速行动,开展自查自纠。会议之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一周的时间,依据财经纪律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对近年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抓好整改。自查结束后,要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审计部门,由财政、审计部门统一汇总后向县委、政府写出自查情况整改报告。

二要明确时限,认真抓好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近年审计出的问题,各乡镇、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应缴未缴财政的收入,要尽快收缴;应拨未拨的资金,要尽快拨付;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要尽快予以归还;对“过渡户”和私设的小金库,要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对今年审计决定中仍未整改的,由审计局督促,一周内必须整改完备。

三要立足防范,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健全、落实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增强依法办事和理财的能力,加强对今后可能发生问题的防范。在切实加强财政法规知识培训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经制度的同时,对反复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从体制上寻找原因,通过推进部门预算、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报账制、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等各项措施加以解决。对管理上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公开、集体决策和内部审计制度,提高管理水平,逐步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是规范市场秩序、防范财政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一要落实监管责任。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预算收入征缴、支出拨付、专项资金管理等各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单位会计账户设立等财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发挥内控制度作用,推进财务公开,强化资金管理。同时,要整合监察、审计、税务、人行等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资源,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建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员参与、整体促进、全面有效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新格局,确保各项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加强日常监管。要按照政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把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全面推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部门年审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要做好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从检查发现的问题中找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制度,激励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申报实施项目质量不达标又不认真整改,造成国家资金浪费的乡镇,发改部门要严格把关,实行项目限报和项目限批,切实解决重争取、轻实施,只花钱、不问效的问题。

三要严格追究责任。这次审计结束后,要疏理分类,哪些属于制度原因,哪些属于历史原因,哪些属于屡行屡犯,故意挤占挪用资金,要区别对待,追究责任。

三、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财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