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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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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联动机制

乡镇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以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思想理念,遵循“统分结合、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救结合”原则,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减救灾三大职能,以“五有”为目标,逐步建设形成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为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1)设立镇应急指挥部。整合镇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的镇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2)设立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整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消防、森防、防减救灾等资源和力量,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原则由镇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兼任,作为镇的内设机构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配有独立办公场所,并挂牌。同时配齐配强五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队伍质量。

(3)设立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村“两委”建立领导小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两委”委员任组员,在乡镇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4)构建应急网格化管理。整合现有网格资源和力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为1个网格,与镇“多网合一”相结合,协助镇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

(5)组建乡镇、村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由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队长,乡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队,每支队伍规模保证在30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救援。组建由村主任作分队长,村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卫生所(室)、志愿者、网格员为兼职队员的应急救援分队,每支分队规模保证在15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先期处置和救援。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6)落实领导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等要求落实乡镇、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工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工作计划、组织指挥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其他副职按照工作分工,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等工作,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实现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的目标。

(8)明确村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村按照基本架构明确职责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协助镇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协助做好灾情报送等工作。

(9)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在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承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救援任务。

(10)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应急管理网格员要明确工作职责,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内灾害事故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疏散逃生;承担网格内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灾情核查、灾害损失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3、健全工作机制

(11)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值班员要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工作状态良好,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本级领导和上级值班室,如事态紧急,也可越级上报至县应急管理部门,而后再向本级领导和乡镇政务值班室报告。

(1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应急预案,村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处置方案。

4、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1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管理人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4)组织应急演练。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善工作,加强群众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工作。

2、提高工作标准。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夯实基础性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乡镇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成立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及督导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应急办、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林业局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分管联系领导组成。下设七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区应急办参加,主要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督导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

(二)矿山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2—3名工作人员,主要督查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学校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教育局牵头,主要排查及督导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道路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排查及督导公路(乡镇、村道由乡镇、村负责)、航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运行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主要排查及督导在建建筑工程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水务局牵头,主要排查及督导河道、水利设施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林业地质灾害排查及督导小组:由区林业局牵头,主要排查及督导国有林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排查及督导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10月15日。

三、排查及督导要求

(一)各督导组必须将本系统内排查及督导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防灾措施及存在的问题于每月15日前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环站(详见附表)。在遇持续强降雨时,各督导小组也要在降雨结束后将有关情况立即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环站。

乡镇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考核主要依据和目的

(一)考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文件;《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考核目的:强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强化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考核对象(名单附后)

各乡(镇、场、区、处),县直相关单位(即: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

四、考核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等情况。

(二)应急值守工作。包括应急值班办公设备配置,应急值守工作规章制度、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等情况,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及时、客观、准确报送各类信息。

(三)预案体系建设。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及动态管理等情况。

(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包括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保障等情况。

(五)宣传培训工作。包括组织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

(六)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为扩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覆盖面,各乡(镇、场、区)今年内要选择建设2个示范点,年要求在全乡(镇、场、区)内全面铺开。示范点可以是本单位也可以是辖区内村(居)委会、社区、学校或企业等基层单位。建设标准是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宣传培训。

五、考核办法

(一)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对照应急管理考核评分办法做好自我考评工作。

(三)考核采取平时抽查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县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县政府审定后公布。

乡镇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全县药品“三统一”工作,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有序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各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各镇政府和行政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者全面落实。

(二)药品监管体系健全。药品监管网县、镇、村覆盖率100%。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档案和经营企业数据库,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健全涉药单位档案;药品快速检验体系完善,经费得到保障;健全药品行政技术监督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体系,完善专家库制度;不断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提升县、镇、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水平;完善药品违法广告监管体系;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三)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网村覆盖率100%;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药房符合管理规范;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全面落实,电子监管到位,质量抽样合格率100%。

(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健全。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00%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网络健全,药物预警监测和滥用监测体系完善。

(五)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有效运行。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设施建设、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健全信息机制。

(六)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100%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使用单位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七)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到位。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宣传工作机制;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显著提高,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群众对药品使用环境满意及合理用药知识应知会抽样调查合格率85%。

三、创建步骤

创建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创建工作会议、新闻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实施建设。

第三阶段:考评阶段。迎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和考评工作,建立政府指导、部门协作、乡镇配合的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使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公众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乡镇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当前,正值汛期,大风、台风、风暴潮等极端天气易发,伏季休渔即将结束,大量捕捞渔船将出海生产作业,安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8月10日,发生1起重大渔业安全事故,造成2死亡,9人失踪,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年以来,我市海上渔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事故和险情仍时有发生,一旦救援不力,极易酿成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到目前,全市共发生5起海上渔业险情事故,共造成14人遇险获救,1人失踪。特别是7月29日,船出海捕捞海蜇与“恒通988货轮”发生碰撞后翻扣,船上5人全部落水,4人获救,1人失踪。沿海各县市区要充分认清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查找辖区内存在的渔业安全监管漏洞和簿弱环节,研究制定落实责任、超前防范、强化监管的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抓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深入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沿海各县市区要在前一阶段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按照要求,对渔业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再检查、再督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一要开展开捕前后渔船安全检查。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和即将开捕的渔船进行拉网式登船检查,重点摸排渔船消防救生、通讯导航、安全救助信息终端设备的配备携带情况和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按照一船一表要求建档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渔船出海前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必须落实到位,严防“带病”渔船出海生产。

二要开展渔港码头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前期市政府安委会组织的渔港消防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抓好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停港渔船安全。

三要开展汛期渔业安全检查。组织海洋与渔业、海事、安监、港航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应急救援、紧急救治等各项应急体系的完善和应急通信、应急物资准备等情况,切实提高应急决策、应急组织、应急救援和特殊气象海况施救能力。

四要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按照市督查县市区、县市区督查沿海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层级督查方式,组织行政和专业检查组深入沿海渔村、渔港码头、渔养单位(企业)和渔船等渔业生产一线进行检查,查出的隐患要跟踪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整改。

三、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管理责任制

沿海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和渔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落实本级渔业安全管理责任,并抓好下一级渔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一要落实政府渔业安全管理责任。沿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掌握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二要落实渔业部门等安全监管责任。海洋渔业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对渔业水上交通、作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登记、船员考试发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渔业港口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渔港消防安全监管;指导海洋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渔业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做好管辖水域渔业抢险救助和事故搜救工作。安监、海事、交通运输、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共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要落实基层组织渔业安全管理责任。沿海各渔村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渔业船舶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与船舶所有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办理船舶证书和整改安全隐患,严格管理雇用外来劳力,制止无资质劳力上船作业,组织编队生产,了解掌握船舶动态,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报告并协助制止渔业船舶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要大力加强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建设。针对海上渔业生产风险高的(情况)实际,充分发挥保险对分散和降低渔业生产风险的作用,建立渔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扩大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提高渔民抵御风险能力,保障渔区生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和以地方投入为主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渔业安全监管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得到落实,各级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正常运转。要安排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渔港改扩建,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监控网络平台建设、渔业监控通讯终端设备和救生设施的配备、渔业互助保险以及对海上抢险救助的渔业船舶进行补助或奖励。

五、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要严把渔业生产准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渔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特殊渔船和涉外渔船安全管理,严格渔船进出港签证管理,渔船签证时应当核实渔业船舶消防、救生、身份识别、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以及渔业船员配备情况是否与证书证件相符,确保渔船安全适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