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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会计信息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制或应计基础,是指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也就是说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与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模型为:当期收益=当期应计收入-当期应计费用。”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并在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旧会计准则中的“第二章一般原则”改为“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考虑到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核算的基础,将其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其本意不符,新会计准则将其移到第一章列于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之后,权责发生制由原来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被确定为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独立于其他原则(要求)之外,被写入总则与四大假设并列。
二、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对比及研究启示
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对比
由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理不同,因此两种会计基础下,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就存在很大区别。首先,收付实现制存在缺点:它不能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但是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好处在于计算方法比较简便、直观,易于理解,以其为基础编制的现金流量表还可以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其次,权责发生制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准确核算企业收入;它能够正确反映所应负担的费用,并与本期收入相配比;它能够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反映当期会计期间的利润;它能够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将要收付的现金来源信息。但是权责发生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权责发生制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对非交易事项则不予处理与反映;权责发生制过分注重资产的可验证性使得一些重要的数据无法得到反映,而且忽视了资产实际价值的变化,造成资产价值数据失真;权责发生制下的传统会计最终决定的是净利润而不是现金流量,因此不能准确地反映现金流入、流出,往往导致账面盈利与支付能力的不协调等。
2.权责发生制理论研究启示
尽管权责发生制是当前绝对主流的会计确认基础,但投资者仍应关注其缺陷及相应影响。权责发生制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存在完备的社会信用基础,即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得到与预期一致的实现或偿付。在这一前提下,应收款项才可能体现为收回等量现金的权利,而负债项目才代表着未来等量现金的流出。如果一般的社会信用状况不佳,那么应用权责发生制就存在很大风险。2008年发生在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提醒我们,越是在市场繁荣的时期,我们越应当加强信用监管与风险控制,防范信用风险是企业进行会计计量确认和报告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根本预防措施,从而能有效防止权责发生制下产生的信用危机给企业或金融机构带来的巨大风险。
所以,权责发生制在实践中会造成弊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作法,会计所反映的利润只是观念上的利润而不是实在的利润,这种帐面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的净现金流入量,这种净利信息会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那么权责发生制存在如此多的弊端,是不是说明它已失去实用价值,应该推出历史舞台了呢?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因为权责发生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及完善,已成为现代则务会计概念的核心内容,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会计程序和方法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否定权责发生制,就等于否定了整个现代会计理论,因此我们不能也无法因为权责发生制存在的缺陷而将其彻底摒弃。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核心不能变,而是应在其基础上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修正、完善和发展,使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可以得到有机结合,全面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权责发生制未来发展展望
随着社会环境不断变化,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新问题和信息使用者的更高要求,权责发生制会计将如何发展?
1.重视企业的现金流动信息,以收付实现制修正和完善权责发生制。通过权责发生制虽可取得企业现金流动的信息,但方法更间接更复杂一些。因为,权责发生制中的应计、预收、预付等程序,都与企业的现金流动有关,所以,只要对权责发生制会计资料进行分析和调整,就可以取得企业现金流动的信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其中间接法就是以净利润为基础,以非现金费用和债权债务以及存货和增值税的变动额加以调整而得的。
2.以现金流动制辅助和完善权责发生制会计。现金流动制会计通过现行价格不仅可以提供历史现金流量信息,还可以提供未来现金流量信息,以反映企业实际已承担的风险与获得的报酬。由于这种方法以现行市价作为计量基础,计算的损益考虑了物价变动因素,因而使其显得更加科学。现金流动制辅助下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未来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是权责发生制会计发展的趋势之一。
3.对权责发生制会计自身进行完善。各国都会随着经济发展情况出台新的会计准则或条款来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并要求在权责发生制与其他会计原则或惯例产生矛盾时,优先采用其他会计原则或惯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就运用了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了修正:如新准则在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资产的计量中都引入了公允价值,丰富了会计计量属性,在这些领域中利用现金流动制修正权责发生制,使其更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
权责发生制需要我们思考的地方很多,根据以上陈述,可以总结为两大部分:
(1)权责发生制依然在财务会计确认中占主导地位,权责发生制会计基本模式将依然存在。
(2)在未来发展中,其它确认基础和会计原则会对权责发生制进行辅助、补充和修正。
在未来的会计改革中,权责发生制仍将是会计确认的基础,这种基础将普遍存在于所有会计要素的确认中。时至今日,畅通的网络技术已经使会计核算不再有工作量的羁绊,人们在会计基础问题上所作的选择也不应有“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遗憾。因此,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在会计领域的广泛运用,我们可以利用多元的会计信息系统以及日益进步的信息处理技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对权责发生制进行修正,建立起更加完善而合理的会计体系,以适应时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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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化成.财务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5]于晓镭,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6]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杨靖芳.新会计准则对权责发生制的影响[J].环渤海经济望,2007,09.
[8]申仁柏.论权责发生制会计确认基础的发展趋势[J].财会经济,2008,10.
[9]乔敏,中进军.新准则下商誉的会计处理[J].会计之友,2007,29.
一、财务会计确认基础的两种方式比较
所谓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收实付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凡是本期收入的收益款项和付出的费用款项,不沦是否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期末不需要对收益和费用进行调整。而权责发生制是以收益和费用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益和费用,凡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共同之处在于均是会计确认收益和费用归属期的基本原则,但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的取得和责任的承担作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即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或承担费别的责任就可确认收益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付现金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人、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比较,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二、权责发生制的局限与不足
尽管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在当前乜已成为绝对主流的会计确认基础,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随着权责发生制在实际中的应用,已显现出它的局限性:
(一)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观,即在会计系统中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对非交易事项则不予处理与反映。对一些已形成的权利或义务,由于没有相应的交易或事项,往往无法确认,最典型的是自创商誉问题。自创商誉因为是没有直接相关的现金流人的经济业务,就不子确认。这实际上是按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脱离了权责发生制。
(二)权责发生制主要是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显得较为薄弱。权责发生制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配比这两条原则发展较为完善,相比较而言,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显得较为薄弱,尚未形成明确、完善的原则。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则是由于运川复式汜账原则间接涉及。在记录收入的同时,记录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记录费用的同时,记录一项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完整的权责发生制应该不仅是指对收人和费用的确认,它还应能广泛应用于全部的会计要素。
(三)权责发生制会计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但由于历史成本会计很少考虑实际价值的变化,造成资产价值数据失真。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取得的数据比较客观,具有可验证性,易为人们理解和接受。但过分注重资产的可验证性使得一些重要的数据无法得到反映,例如:一些重要的人力资源成本等。又如,目前的会计实务对物价的变化,仍持相当谨慎性的态度。即使在会计核算时参考物价变化因素,大部分也只确认损失,而不确认持有利得,从而导致资产价值数据失真。
(四)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人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人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因为权责发生制下的传统会计最终决定的是净利润而不是现金流量,然而在金融风险的日益加剧的今天,现金与现金流量比会计利润更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现金流量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来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在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中,会计确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决定了会计核算主体何时将本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记录为何种要素,从而达到向企业“外部”的利益集团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这一根本目标。目前,无论从财务会计的理论还是实务来看,可选择的会计确认基础一般只有两个,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财务会计确认基础的两种方式比较
所谓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收实付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凡是本期收入的收益款项和付出的费用款项,不沦是否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期末不需要对收益和费用进行调整。而权责发生制是以收益和费用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益和费用,凡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共同之处在于均是会计确认收益和费用归属期的基本原则,但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的取得和责任的承担作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即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或承担费别的责任就可确认收益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以实际收付现金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人、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比较,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二、权责发生制的局限与不足
尽管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在当前乜已成为绝对主流的会计确认基础,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随着权责发生制在实际中的应用,已显现出它的局限性:
(一)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观,即在会计系统中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对非交易事项则不予处理与反映。对一些已形成的权利或义务,由于没有相应的交易或事项,往往无法确认,最典型的是自创商誉问题。自创商誉因为是没有直接相关的现金流人的经济业务,就不子确认。这实际上是按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脱离了权责发生制。
(二)权责发生制主要是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显得较为薄弱。权责发生制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配比这两条原则发展较为完善,相比较而言,对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标准显得较为薄弱,尚未形成明确、完善的原则。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在权责发生制下则是由于运川复式汜账原则间接涉及。在记录收入的同时,记录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记录费用的同时,记录一项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完整的权责发生制应该不仅是指对收人和费用的确认,它还应能广泛应用于全部的会计要素。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
2013年1月1日,实施了财政部于2012年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新的事业单位准则的实施,首次提出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这说明政府正逐渐意识到收付实现制已经远远不能解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问题。
2014年12月31日,国发〔2014〕63号《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文件,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这一举措的出现,不仅仅影响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动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方式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进程。
2014年10月1日,国发〔2015〕2号文件,明确指出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一决定下,不难发现原有的会计核算方式已难以满足事业单位发展的要求。
2015年8月23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在养老金入市的全面铺开之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再次受到冲击。
本文基于这一背景,对权责发生制在我国事业单位中的运用进行了探讨。
一、文献回顾
1、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不存在“事业单位”这一概念,但其“非营利组织(NPO)”性质同我国“事业单位”在某种程度上相类似。Ian Ball(1981)认为:“权责发生制能够可持续管理化地管理资产,同时全面管理资产,使得隐性债务显性化,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管理者做好绩效考核。”John Larsen(2012)概括到:“非营利组织应该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国内文献综述
由于近年来的事业单位改革,国内许多学者纷纷着手探讨事业单位会计改革。通过文献阅读,发现国内学者主要探讨了权责发生制的优缺点和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影响及推行建议。郑治锹(2014)通过对比核算中收付实现制及权责发生制的利弊得出权责发生制能够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结论。卢少伦(2015)论证了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改革思路,阐明了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然性。李志宏(2015)首次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应根据不同性质不同业务进行分类,据此各单位选择合适的改革方案。
综上所述,随着事业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越来越复杂,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改革也需要同步跟进。下面将通过分析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和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提出相应建议,做出总结。
二、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中的局限性
1、不利于事业单位防范财务风险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在该会计核算制度下,只有当期已收取现金的部分被要求确认,应收而未收的部分却无法反映在其报告中。同样,支出方面也出现一部分没有被确认的负债,如借款费用、养老金财务支出中已发生但未动用现金支付的债务等。这些尚未被反映的资产和债务,造成事业单位报表不能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资产和负债情况,不利于做出正确的财政支出估计,从而导致防范财务风险能力下降。
2、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在收付实现制下,某些款项收到或支出时才入账,很有可能把本期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费用计入下期,这样就造成会计期间的信息前后无法比较。而这种不可比性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横向不可比。由于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不能匹配,导致某个时期该事业单位的会计数据与其他事业单位的会计数据不能进行对比。另一种情况是纵向不可比。在事业单位会计实务中,将发生在两个会计期间,甚至多个会计期间之间的收支业务,作为一个会计期间处理,造成纵向不具可比性。
3、不利于事业单位成本核算
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不准确主要出现在两种情况下。第一种是由于收付实现制无法反映本期已发生但未支付的相关费用,导致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不准确。第二种是当今事业单位除了经营性业务,也存在少部分非经营性业务,而这两种业务会计核算基础各不相同,分别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同时,事业单位没有明确划分该两种业务的标准,以致于在实务中,容易将两种业务混为一谈,错用核算基础,造成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不客观。
三、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从会计确认角度出发,收付实现制反映的是事业单位资金流的状况,而权责发生制注重经济资源及其变动状况。在权责发生制下,事业单位能够清晰地发现资产与负债的变化与关系,同时,引入权责发生制后,对先前采用收付实现制所造成的信息偏差进行修正,避免事业单位产生错误的评估,从而做出有效的决策。
1、权责发生制在资产类要素中的应用
资产是事业单位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所以事业单位时刻关注资产总额的变化情况,避免资产虚增。而在权责发生制下,能够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决策提供有效数据。
(1)流动资产。事业单位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应该为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增设坏账准备抵减账户,在期末做好应收款项收回风险的评估,计提坏账准备,使事业单位逐步消化坏账损失,增强事业单位抵御风险的能力,避免事业单位虚列资产,从而在报表中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这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2)非流动资产。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已经提出“虚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概念,从而更加真实反映了非流动资产的价值。出于真实性原则,还应考虑在期末对事业单位自行购买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设立单独科目,用于归集减值费用,避免资产虚增。
2、权责发生制在负债类要素中的应用
在权责发生制下,能够有效地对“隐形债务”进行确认计量,避免因隐形债务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为事业单位营造稳定的财务环境。
(1)负债。事业单位通过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方式筹资时,发生应付未付利息,在权责发生制下,应给予确认,作预提处理,同时增设应付利息科目用于归集借款利息支出。当然,在实际发生时,将应付利息转出。同样,到期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未付的在建工程款等都应该作预提处理,从而在报表中得以反映,实现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
(2)或有负债。在事业单位日常经营过程,除了可以被确认计量的负债外,还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即或有负债。由于此类负债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事业单位难以估计其风险,而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应将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使得此类“隐形债务”显化,避免资产价值的流失。
3、权责发生制在收入和支出类要素中的应用
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成功地打破事业单位一贯以来的收支“一体化”模式,实现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的分类管理,更翔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经营成果与成本消耗情况。
(1)收入。严格按经济业务事项的权责关系和收入实现原则确认收入,如财政补助收入以用款计划的下达作为事业单位的收入确认时点;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以收入实现原则作为确认依据。
(2)支出。支出和费用核算时区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对于资本性支出按接受受益对象和受益期间确认支出。同时,增设费用类科目用于中转。将事业单位非流动性资产折旧和摊销的费用计入费用类科目,更好地实现收入和支出配比原则,从而有利于事业单位了解自身非流动资产的使用状况。
四、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建议
1、选择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试点推行
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一定风险性,为了更好地规避这些未知的风险,应选择部分城市试点推行,正确评估该项改革。试点城市应该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发达城市,由于这些发达城市的业务较为复杂多变,能够发现普遍问题及独有的特殊问题,有利于决策者有目标、有重心地挖掘推行中的风险与隐患。同样,经济发达城市的事业单位能够为试点改革提供物质基础和管理水平保证,从而避免改革的成本给试点单位造成巨大压力。最后在各项指标与条件成熟以后,在全国事业单位中全面推广,从而有效地减少了改革的成本。
2、引入现金流量表
事业单位的存在和延续在一定程度上由现金流量决定,而事业单位在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同时,丧失了原先收付实现制对现金流量的监控的优势。因此就需要在会计报告中增设现金流量表来反映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现金流量表的引入,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状况,为下一年度预算提供信息。同时,该举措的实施将实现与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轨。
3、新旧两个帐套同步进行
在改革初期阶段,应采取旧帐套与新帐套并存的形式。由于许多业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在改革的每一步都需要谨慎与小心。通过两个帐套的同步记录,有效地解决新旧模式衔接问题,而单一的帐套设置,破坏了财务信息前后的可比性,以致难以体现引入权责发生制的长处,严重影响到改革的成效。同时旧帐套的记录作为应急措施,使得在改革期间发生的任何问题能够在可控范围之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五、总结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然趋势下,我们仍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在实践中逐渐渗透权责发生制,最终实现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创造一个良好的会计环境,以实现引入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矩。最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以便加速事业单位改革进程,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志宏: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应用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
[2] 白潇、刘晓冬: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研究及其应用[J].现代商业,2015(14).
关键词:财务管理;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影响
中国的企业在会计制度要求下通常按权责发生制记录企业会计业务,但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自由选择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起进行会计核算,当中国企业走出国境后受多种因素影响经常产生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二者产生的矛盾对“走出去”企业的财务管理影响很大。
一、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比较
1.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概念比较。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制或现收现付制,会计处理的基础是企业在本期实际收到和付出的款项,无论该笔收付是否属于本期发生的收入与费用,都计入当期的收入与费用会计业务中,反之,不在本期收到或付出的现金,即使应该处于本期,也不计入本期的会计处理中,因此,也可称之为现金制。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无论是否实际收到或发出现金或款项,只要收入的权利与付出的义务是属于本期,就计入当期的会计处理中。反之,如果收入的权利与付出的义务不属于本期而收到或付出资金,亦不计入本期。
上述可见,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主要不同点是,权责发生制须考虑预收、预付、应收、应付的情况,而收付实现不考虑,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较复杂。在中国,我们通常认为它所反映的本期的收入与费用情况拥有合理性与真实性,更适用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处理,然而,在会计理论上,这不是完全成立的,我理更认为两种方法的本质差别是在风险管理与价值确认上的差别。
2.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优弊比较。
(1)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比较。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操作十分简便,使用者容易理解,本期实际发生的收入与付出的款项与收到或付出的资金直接挂钩,便于现金流管理,便于企事业单位预算的收支平衡情况,有助于实施控制成本等政策。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能够正确反映企事业单位及政府的经营成果,对本期的应当享有的收入的权利与要承担的费用的义务进行记载,能更加明确各期的收益情况,因此,其利润是主要的经营成果指标,也是绝大多数企业所倾向的一种会计基础记账方式。
(2)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缺点比较。收付实现制是随着市场化改革,政府及企业的职能的不断转变下,逐步体现出其不能够适应变化,协调性的不足,在运用上缺乏实用性,所能表现的内容较狭隘,所提供的的财务会计信息不全面,不能够完整的反应一个会计期间内的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营情况(盈利或亏损)。对于单位的绩效性、风险性、收支结余、负债,年终结转等问题难以体现。
权责发生制的缺点在于其会计的记录使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差距表现出两种不同的状况,常有在损益表上体现出经营良好、绩效优秀的企业,却由于资产负债表的变化的缓慢而到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通过两者的对比而知,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更有合理性,即使在体现财务状况上有不足,但其会计科目的较具体化,使之能更好反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盈利状况,是中国企业所偏好的基础会计处理方式。
二、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的定义
前文对于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比较是在完全独立的、基于中国客观发实际的状况下比较的,当我们走出国门后,就会了解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事实,据世界某权威机构统计(限于公开资料),在世界范围内使用收付实现制的企业还是要多于使用权责发生制企事业的。在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以后,受利益相关方的要求,中国企事业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是指企业在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报送各种财务报表之外,根据企业实际管理需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仅仅含有现金流量表管理。其本质是对收付实现与权责发生制两种核算基础的融合。
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都是对过去发生的会计业务和已经完成的交易事项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其目的都是为准确的计算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收入、费用与盈利情况。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并没有跨时期处理会计业务,而后者有其必要。而在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核算模式下,则可能被要求重复处理。
对于同一本期的相同的会计业务进行两种会计基础方法记录时,由于收入与费用的记载原则是不同的,因此所进行处理记录的过程是不同的,但其最终形成的结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相同。这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更高的要求。
两种处理的主要区别主要有:第一,两者设置的会计科目存在不同,权责发生制需要面对一些对费用进行预提或待摊处理问题,所以需要增设会计科目,而收付实现制则不需要;第二,两者在对于享有的收入与所应负担的费用处理原则上存在不同,因此,在对相同时期相同的会计进行记录时,收入与费用的总额也不尽相同;第三,收付实现制是对实际收到和付出的款项来记录数据,而权责发生制是对当期所应当承担的费用义务和享有的收入权利进行会计处理,其计算出来的经营状况即盈利情况较收付实现制准确(中国普遍观点);第四,在期末,权责发生制需要对会计记录进行重新的调整与整理,用以计算盈亏,操作繁琐,而收付实现制只需要直接的进行简单的运算,操作简便,上手更容易。
三、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的影响
1.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的内容。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不仅包括目前日益迫切的加强现金流管理要求,通常还应包括资金成本的计算、汇兑损益的处理(可能会有汇兑损益核算,但与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费用核算口径不同)、收付实现制下的费用核算、还要出具基于收付实现制的财务报告。
2.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产生的原因。企业产生渐多的收付实现制管理需求原因是多样化的,主要有合同义务、法律法规、风险识别和联合体核算等几种。
合同义务通常与企业走出去所从事的业务和经济背景有关,根据合同提供方的要求,在合同执行中需要向对方提供基于收付实现制或分别基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报告,这样的合同通常由提供服务方提供合同执行过程中资金,而提供甚于收付实现制的财务报告主要用于计算资金占用费报酬和甲方的其他管理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主要是金融管制、税务管理等因素影响,通常会被要求向所在国的政府部门按收付实现制提供相关报表。
风险识别是指在不同的文化、政治背景下,风险识别的标准也会产生变化,在权责发生制下按企业财务业务手册指引下核算的相关费用,在特定文化背景下其风险确认标准会产生变化,需要对相关业务按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对权责发生制下的财务报告进行补充说明。
联合体核算在会计中比较常见,但其特点是属于临时性机构,双方或多方合作,对现金流管理标准通常要高于其他会计主体,在国际大背景下,联合体经常被按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或同时按权现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提供财务报表。
3. 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表面上是对权责发生制核算下财务报告的一种补充,同时也反映了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企业要权责发生制原则制定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否定,以合同义务与风险识别为例,有些业务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这让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已制定企业会计手册。
(2)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在理论上,扣除汇兑损益影响,会计主体在生命周期内权责发生制累计报表与收付实现制累计报表应该是相同的,在现实起码也是有验证关系的,但实务中实际付款时对对应业务的权责发生制核算业务处理的追踪是有难度的,对同时提供权责发生报表与收付实现制报表的企业来说,困难更大。
(3)对财会体制的影响。在国内的会计学习与实务中,收付实现制比例很小,关心的人少,当企业面临日益增加的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时,管理会出现紊乱,会计人员工作压力增大。会失去原该有的工作思路与工作效率,财务管理水平降低。
四、 针对渐增收付实现管理要求的思考
1. 正视收付实现制。现在学习,只学权责发生制;考试,只考权责发生制;企业应用,只用发生制。理由,收付实现制太简单,不科学。但是,我想说,简单,不错,就是科学。考试为什么考权责发生制,因为容易错,错了还科学吗?现在企事业也都出现金流量表,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补充,但是方法,间接法,结果,不准确。
2. 重视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收付实现制核算与权责发生制核算在会计核算中不是对立的,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是对权责发生制核算方法的有益补充,不仅是中国企业走出国境后的外在要求,也是加强企业内在管理的内部要求。同时,需要在实践中,丰富收付实现制管理的手段、技巧,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与效果。
3. 强化收付实现制管理的作用。我们不需要权责姓制核算在中国企事业中的压倒性优势,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管理好资金企业才能健康发展,只有通过收付实现制管理才能看清企业真正的资金流向,看到企业发展的真正潜力,通过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比较的财务报告才是更有意义的财务报表,才是对全体利益相关者更具分析价值的财务报告。
4. 希望国内财务软件开发企业能够充分认识到收付实现制管理要求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突破国际知名ERP软件的垄断,开发出能够实现从付款到挂账的追踪,能被现能实现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成本的配比,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财务报告的对比的稳定好用的财务软件。
参考文献:
1. 章新蓉.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运用模式分析.财会月刊,2003,(17).
2. 苏卫林,苏卫华.权责发生制是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必然选择.中国农业会计,2005,(3).
3. 王晓岗.论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统一性.财会月刊,1997,(12).
【关键词】会计确认;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改进
在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中,会计确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它决定了会计核算主体何时将本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记录为何种要素,从而达到向企业“外部”的利益集团提供符合要求的信息这一根本目标。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五号概念公告中对会计确认作了如下具体说明。会计确认的定义,会计确认是指将某一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费用等正式地记入或列入某一主体财务报表的过程,包括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述某一项目。会计确认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会计确认的特征包括:从确认的程序来看包括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步骤;确认的目标是要进入财务报表;对于任何一个项目的确认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目前,无论从财务会计的理论还是实务来看,可选择的会计确认基础一般只有两个,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之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收益和费用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收益和费用。凡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反之,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的取得和责任的承担作为确认收益和费用的基本标准,即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或承担费用的责任就可确认收益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权责发生制应能够有效地用于判别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经济业务,即经济业务要进入会计系统进行核算,必须首先经过权责发生制这一筛选过程;二是权责发生制在交易和事项进入会计信息系统时能够按照对经济资源和经济义务的影响程度明确其应记入何种要素;三是权责发生制适用于对全部会计要素的确认,而不应仅局限于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权责发生制能够很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能全面揭示企业主体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的信息,在当前也是绝对主流的会计确认基础。但是,近年来世界经济正逐步从工业经济时代迈向知识经济时代,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大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大量高新技术的应用,以及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等。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会计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之,权责发生制的缺陷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权责发生制最终确定的是净利润而不是现金流量,与现金流量严重脱节。
第二,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收入与费用相配比,以便正确计算企业的利润,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分期确认、计算和分配收入及费用。
第三,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观,即在会计系统中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无法反映非交易事项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四,权责发生制会计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以会计分期假设为前提。然而目前历史成本备受批判,会计分期假设在即将到来的知识经济时代也受到强烈的冲击,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五,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立足于过去的交易事项,而对风险的提示不够,对反映未来趋势的信息不予处理,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金融业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经济变化速度的加快等要求会计有很强的反映能力,以多种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适时信息;大量新兴金融工具的使用,加大了市场风险,要求会计提供更多的有关现金流量及未来发展趋势的信息资料。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改进权责发生制原则,使之更好地应用于会计处理。
对会计确认基础的初步认识
作者:芦妮二是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其特点是把会计处理的项目扩大到债权债务。
三是现金流动制。它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在收付实现制与资产负债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从盘存制的思想出发,只确认和处理期初与期末的净资产的现金流量,在报告企业效益时以现实发生的或预期可能发生的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出为标准,以反映企业实际承担的风险与报酬。其特点是将会计确认的事项扩大到全部会计要素,更侧重于从现金计价的考虑来确认收益。
三、现行财务会计确认基础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现行财务会计确认基础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关于财务会计确认的界定问题,是广义确定还是狭义确定。广义的确定是针对财务报告而言的,而狭义的确认只针对财务报表。
二是关于交易观还是事项观的问题。交易观只处理与反映那些对企业的经济利益确实产生了影响的交易或事项,而对非交易事项则不予处理与反映。
三是关于财务报告重心的问题。财务报告应以哪个报表为重心,如以利润表为重心,会计确认应重点解决配比问题;如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则重点解决计价问题。
四是关于财务会计要素的定义问题。是强调过去还是强调现在和未来。
五是关于财务信息质量问题。是强调相关性还是强调可靠性,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六是关于财务会计计量的有效性问题。
要想改进财务会计确认基础,必须重新界定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最有效的计量属性,协调好相关性与可靠性的关系。从现行的财务会计实务来看财务会计的确认基础应当是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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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志强.会计确认基础的历史演变及其未来发展趋势[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二、财务会计确认基础之二: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