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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开展“最简、最快、最优”机关效能建设,严把增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关口,将服务意识、便民理念体现在审批标准和流程的制订上,把“方便让给公众”宗旨落实到具体环节上。同时,要强化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意识,各级政府部门要统一行动,密切协作,构建便捷通畅的审批事项转报通道。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到“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中心大厅集中,审批事项进中心必须到位,授权到窗口和分管领导必须到位),要继续完善重点项目“贴身服务制”、“绿色通道制”、“并联审批制”,积极推行“项目代办制”,不断拓展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要全面提升审批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建立统一的岗位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
二、抓紧制定单个事项的行政审批标准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继续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梳理清楚本部门单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范畴,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应达到的标准、条件及应符合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绘制通俗易懂的标准化流程。审批流程的设置严格按照《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审批流程设置办法(试行)》(闽审改[2008]1号)的要求,县本级审批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原则上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要按照省审改办、数字办、效能办联合编制的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制成《办事指南》,作为对内业务和对外服务的标准,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及其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和完善联合审批运作机制
凡依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行“牵头受理、报送相关、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超时追责”的工作方法,但法律关系主体不变,审批过程中应出具意见和备案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要进一步完善我县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其中: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阶段的联合审批,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工业技改项目核准备案阶段的联合审批,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个环节的联合审批,由县规划局牵头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个环节的联合审批,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推进企业登记注册领域的联合审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
四、推进职能事权事项的服务标准化管理
要将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化管理推广到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重点是各级各部门面向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的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含转报事项)。
五、全面推进网上审批
要把行政审批的标准和流程固化到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全面实施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办理(事项除外),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电子化运作和电子监察。继续拓展网上审批系统的功能,将县直各部门面向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的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含转报事项)纳入网上审批运行。
六、进一步清理审批收费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收费减免办法,重点对涉及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减免。同时,要全面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二级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行使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能事权事项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的费用负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完善审批监管机制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应按照批管分离的要求,确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人、审核人和终审人及其审批科室和办结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的管理、考核、评议及奖惩制度。县效能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要研究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及其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监督,保证行政审批公开、公正、高效运作。
八、规范中介机构服务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对中介机构承担的、依法未纳入行政审批法定时限内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过程监管、时限控制和收费检查,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和技术性审查分离,严格把控交由中介机构负责的技术性审查业务,本部门能够承担的业务一律不得对外委托。对本部门交由中介机构承担的技术性审查业务进行清理,尤其是业主单位反映突出的技术审查时限问题,要明确时限要求并加强监管,中介机构的技术审查时限原则上要在现有基础上缩短40%以上。
九、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县级要建立完善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凡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或市场竞争机制、行业组织可自主调节的,或行政机关采用质量认证、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保留为行政审批事项。对一个审批事项由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要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归并由一个部门来承担,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的市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可以依法采取委托、授权等方式,赋予基层组织实施。对已经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绝不允许回潮和反弹。
一、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09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监察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察工作,认真抓落实,设立了投诉举报箱、电话,同时邀请县监察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做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聘请行政审批兼职监督员2名,通过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工作人员依法审批自觉性得到提高。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为零,群众问卷满意率为100%。
(六)健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能否更好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靠制度约束,遵循“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人性化管理”,按照县政府的指示把审批审核工作列入了我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使行政职能部门真正重视审批审核工作,用审批审核即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工作成效
结合县政府打造“阳光,制度,学习,效率”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审批工作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部署,将创新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建立审批全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一年来我局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局于9月30日前按时完成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阳关政务”的编制审核及政务信息公开上网查询工作,只要上网进入××政府信息网,就能查到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项目的具体办理程序、条件、时限、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
三、下步的打算
2010年我局行政审批将以“十七”大的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审批审核的软环境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按照市里“理想化、彻底性”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核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审核上下功夫。
2、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对审批审核职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服务的理念,审批审核零投诉。
为更好落实《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编委批复,经局研究,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政府,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系。
二、工作内容
1、调整部分内设机构。根据市编委批复,局研究决定将局上市办并入体制改革科,保留上市办牌子,设立行政审批科。
2、明确工作职责。局行政审批科主要承担内资企业、外商、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或核准,核准项目的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新建生产性供热锅炉审批;粮食、棉花、煤炭出口配额和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发放变更。局体制改革科主要承担原体制改革科的职能及上市办的职能。
3、明确责任领导,科室负责人。行政审批科分管领导,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体制改革科(上市办)分管领导,科长(主任),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行政审批科是部门深化服务,简化流程、程序,营造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局党组十分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事宜。希各科室、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重要意义。
网上审批监察系统是监察机关运用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网上操持,实现全程监督的应用系统。
㈠推行网上审批可以改善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当前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审批项目设置较多、环节繁琐、时间偏长、部门之间有时不协调等诸多问题和弊端,影响了市经济的发展。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将传统的政务审批改造为电子审批政务,可更高效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公众办事,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提升我市对外形象。
㈡推行网上审批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守的行政审批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机会,成为一个需要清除的腐败源。建设网上审批系统,能够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有效约束审批权力,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府。
㈢推行网上审批可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建设网上审批系统有利于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虚拟”政府,对促进政府机构自身改革和建设、增强政府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改进公共服务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㈠总体目标:年底前,实现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保留的各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内部事务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在线料理和监督,共计47个部门24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91项,政府部门内部管理事项57项
㈡具体目标:建设市政府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大平台,涵盖市政府各部门审批业务。主要内容:
1建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平台”运行在互联网上为公众提供行政审批服务的窗口,实现公众与政府交互对话的一站式服务门户。网上公共服务平台的主要用户是进行审批申报的公众用户。
2建设网上审批业务平台。网上审批业务平台运行于政务网内网,为政府公务人员提供处置行政审批业务工作平台,实现审批业务的信息共享、任务调度、协作交互、管理监控等业务功能。网上审批业务平台的主要用户是进行审批操持的政府公务人员。
3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具有实时监控(流程监督和过程跟踪)预警纠错(审批督办)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举报、信息服务等功能。电子监察系统可对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不同时间段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和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
4建设系统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平台运行于政务网内网,实现对人员组织、角色权限、网上审批业务流程及其他相关系统控制参数进行定义和管理。系统管理平台的主要用户是负责审批系统管理和维护的系统管理人员。
三、建设方法
整个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依照工作方案安排,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国内部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效果比较好的地区观赏学习和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完成系统软件的开发、测试、试运行及硬件配置,选择10个左右的行政审批事项作为试点,实现网上在线办理。
第三阶段实现第一批20个政府部门80个左右的行政许可项目和20个左右内部管理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
第四阶段实现第二批27个政府部门101个左右的行政许可项目和37个左右内部管理事项的网上在线办理及整个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项目的测试、试运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系统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具有行政许可和内部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软件开发组、审批项目流程梳理组,分别由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兼组长,具体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实施。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网上审批工作组,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操持的实施工作。
㈡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制定好实施计划,按方法分阶段扎实推进。目前尚未接入市政务信息网和未建设本部门政务门户网站的有关单位,要尽快按要求做好“入网建站”工作,确保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顺利实施。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办事透明度,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程序,有效制约违规行为,特对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设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探索现代行政管理体制,加快行政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严密规范,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受理制度
进一步探索"一口子"受理模式.在2006年服务办基础上,完成行政审批 "一口子" 受理的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咨询及审批决定的发送.
对于能够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当场作出决定,如不能审批的予以当场退还,并出具相关告知单;如能受理审批的,出具受理凭证;对于不需要行政审批的申请事项和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也做到当场告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指导,做到一次告知后即能受理.
三,规范工作流程.按科学合理的原则,优化现有审批事项的各个环节.对内部审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批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进一步明确,简化,做到既严格把关,又操作简便,依法,有效.做到受理,审核,决定,转出,送达都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做到不随意审批,不随意增设审批条件.遇到情况复杂或重大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统一公开内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对申请条件公开,审批进度公开和审批结果公开.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有关办文材料等装订汇编成示本.使告知单和文本配套公开.
2.完善公开办法.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以简明易懂,准确完整的方式,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和申办方法,并提供受理条件告知单,办事指南和咨询服务.使受理窗口处随时可看到告知单和政务公开文本.并把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也在适当场合公开,方便群众,舆论的监督.
行政审批的内容在南汇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五,健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
1.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审批的权限设置,工作标准,政务公开,监督受理,责任追究等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直接经办人员为第四责任人.谁违规,谁负责,并连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详见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
2.强化过程监督和责任考核,建立局对各部门,后道岗位对前道进行验核和监督制度,实行有效的监控.
3.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由局纪委负责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平时由局行风监督员对面上依法行政工作的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不能纠正反馈局纪委.责令限期改正.
4.落实责任追究制.强化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工作,依据本局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