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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
一、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二、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
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三、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
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
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
四、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阶段
成本控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
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
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
五、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最后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
六、结语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文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体会[J].陕西建筑,2006,(12).
[2]宋子东.施工合同经济问题的原因浅析与防范[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4).
[3]李维红.谈施工合同的编制及风险控制[J].山西建筑,2008,(8).
【关键字】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做出修改和补充,这是水利工程项目本身固有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地形地貌的特殊,以及地质条件的复杂,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大,施工工期长,涉及的方面多,在施工过程由浅入深,因此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是在所难免的。设计变更是指对原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修改、补充,以此来更正设计工作中的漏项、错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也在不断发展,大型的水利工程在不断建设。但我国水利工程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水利工程设计中的变更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
1.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设计变更的认识存在问题
每个人对于同一事物都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于设计变更的认识,不用的单位、不同的工作人员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工程项目中,项目法人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初步设计进行变更应为设计变更。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参与建设的单位把对招标文件的变更作为设计变更,他们认为招标文件是设计变更的对照物,并且有些招标文件在招标前没有进行审查,与初步设计本身就不符合。对于设计变更的认识不清楚,导致变更管理混乱,给工程实施带来诸多不便。
1.2怎样界定设计变更
一直以来,设计变更分为两类: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但如何来区别重大设计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缺乏量化、细化的标准,很多重大设计变更当作一般设计变更处理,不履行审批手续,使得设计变更管理混乱。
1.3报批设计变更存在问题
按照水利工程实施有关规定,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人员审查后就可以进行实施,但重大设计变更要先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进行实施。在实际工作当中,很多项目法人经常先实施,等要审查时才进行批报,但工程已经实施,相关部门只能对变更后的工程进行批复。因此主管部门不能规范设计变更,造成设计变更管理混乱。
1.4设计存在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性,设计变更不可避免,但是由于设计粗糙,导致一个工程在某个部分、某个设计方案多次发生变更,使得设计变更管理更加困难。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某地形与初步设计不符,但没有认真勘察,就对初步设计进行变更,并向主管部门报批。但在工程继续施工中又发现变更后的设计仍然与此地形不符,于是又进行设计变更。如此反复,设计变更缺乏严肃性,设计变更管理更是混乱。
2.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策略
2.1严格执行施工审查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经过审查的施工图不能用于工程施工,施工图审查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可缺少的程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图审查往往一带而过,导致施工图编制与初步设计不吻合,在第一步就产生变更。并且有些施工图本身就存在错误,没有经过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才发现,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减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使设计管理便于规范。在施工前按照法律规定、技术标准等,由项目法人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各方面审查,使工程初步设计更加合理,设计工作细致化,有效地减少设计变更,进一步保证工程工期与质量。
2.2量化重大设计变更
虽然《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了定义,根据《暂行办法》中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但《暂行办法》侧重于对重大设计变更的文字叙述,没有具体的量化规定,只是指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但怎样来界定重大影响,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量化,制定具体的明细表,规范对设计变更的管理。例如,可以从工程量、投资两方面对重大设计进行量化,根据具体的工程来制定,不能笼统的统一规定。
2.3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
审批设计变更是设计变更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就目前情形来看,大部分水利工程都是在实施后才审批,审批工作就极其被动。因此,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杜绝先实施后审批给设计变更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只有在涉及紧急抢险的变更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变更这两种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先实施后报批,但这两种情况也要在处理时立即申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其他重大设计变更一定要先审批才能实施。对于一般设计变更,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进行检查、核对,避免有些工程利用设计变更对工程偷工减料。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不仅对重大设计变更起到监督作用,对一般设计变更也有督促。
2.4加强设计变更的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但工程实施中,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可以减少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审批工作中的失误,另一方面对于一般设计变更也有一定的了解。加强设计变更的监督检查,不仅需要主管部门的例行检查,还需要不定期的检查。
3.结论
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利建设也不断发展,水利工程也明显增多。由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殊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设计变更都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等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加强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非常重要。但我国水利工程设计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对设计变更的认识,设计变更的界定,设计变更的报批,设计本身都存在问题。因此,严格执行施工审查制度,量化重大设计变更,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加强设计变更的监督检查是目前规范水利工程变更管理策略。随着水利部出台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我国水利工程变更管理也越来越规范,各部门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也越来越重视,水利工程的发展还需要不断探索改进。
【参考文献】
[1] 张浩,杨志刚,邓海生,赵亮亮.浅谈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J].海河水利.2013(4).16-18.
关键词:设计变更, 原因分析,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E68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For the construction stage design change the status quo, combination the more long-term proje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from reason analyses for a design change, proposed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a design change.
Key words: Design change, Reason analyses, Management measures
1 前言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数量在下降,变更金额也基本控制在了工程决算5%以内。但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多,设计变更难以避免。在施工阶段分析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并对设计变更进行预控,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成效。
2 设计变更的含义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文件因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所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原设计的技术文件,以设计图纸、设计联系单等形式发出,按照变更的程度和金额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两类。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现了“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筑法》第56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9条都明文规定:设计单位必须对设计质量负责。同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不得修改设计文件。因此,设计变更的责任主体是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修改。这一点与国际通行的FIDIC合同条件51.1条款“工程师有权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的原则是不同的。
3 设计变更的原因分析
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是将设计图纸转化为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设计变更数量发生最多的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发生的技术方案调整、结构形式等方面的重大设计不同,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多是一般设计变更。产生设计变更的原因涉及到设计、环境条件变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变化等方方面面,原则上分为设计原因和非设计原因,施工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⑴现场地质状况与勘察技术文件不符,或地下阻碍物没有勘察查明;
⑵设计单位没有严格按勘察技术文件进行设计;
⑶设计各专业“三级会审会签制度”不落实,各专业设计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各专业设计相矛盾,图纸上“缺、漏、碰、错”较多;
⑷因设计时间短或设计人员投入不够,设计内容不足,设计深度不够,出现了实际上的“边施工边设计”,从而导致大量的设计变更;
⑸设计降低标准,没有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⑹因材料制造或采购困难等原因发生了材料代用,从而引起的结构和尺寸的改变;
⑺从生产工艺、使用功能、操作方便及安全生产等角度提出的设计合理优化;
⑻设计与施工脱节,如设计标准太高而目前施工技术难以做到;
⑼环境条件发生变化,需调整原设计工艺参数及材料,比如:在天气极其寒冷条件下赶工期,通常采用的提高混凝土标号措施;
⑽重大施工错误,如返工将造成工期重大延误及重大经济损失,为此而进行的设计调整和修改。
4 设计变更的管理和建议
设计变更的管理重在预控,预控的目的是尽可能在施工图审查阶段提出变更,此阶段只须修改图纸即可,几乎不发生损失,达到在实现设计变更的积极目的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设计变更给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阶段如确需设计变更,应综合分析评估变更的风险,重点在变更的内容、实施变更的时机及变更审查程序等方面加强管理,采取以下组织、技术经济等的有效措施将设计变更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⑴制定设计变更管理文件,对设计变更的提出、批准、形成变更文件、变更实施、文件存放归档等一系列工程流程进行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并写入合同文件,约束各相关方,尽可能杜绝变更内容和原因不明、或“锦上添花”式的盲目变更;
⑵建立和完善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交底制度,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管理方面的资深专家、设计和施工等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施工图纸审查小组,加大图纸审查力度,尤其是各专业之间交叉对照审查;
⑶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及现阶段的施工技术水平、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以及生产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在技术经济上综合评估设计图纸的可实现性,及早提出设计优化;
⑷制定设计变更考核制度,客观分析发生设计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单位,加大考核力度,奖惩到位。一方面加强设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设计质量,尽可能避免设计漏项或错误、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等低级设计变更;另一方面加强项目管理、施工等单位参建人员的责任心,尽可能避免原设计图纸实施后再发生设计变更,更应避免因施工错误或不规范导致的设计变更;
⑸分析评估设计变更的风险,加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力度,将设计变更的风险降到可控或可接受的水平。如果设计变更风险难以评估和控制,应坚持拒绝变更的实施,对设计变更重新优化调整;
⑹制定设计变更的决算程序,并写入合同附件来约束各方。设计变更与原设计文件一起组成完整的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是施工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依据,但设计变更的决算与原设计的决算又有不同。设计变更的决算涉及到原设计已实施部分的拆除费用,经常伴随着设计变更会出现施工人员的窝工、施工机械降效,从而导致工程索赔。当然,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也会导致工程反索赔;
⑺编制项目施工统筹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和施工时间,加强参建各方的协商和沟通,避免因项目管理要求变化、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 结束语
工程项目建设具有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工艺结构设计复杂,施工环境条件影响因素多,设计变更的发生很常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增强各参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各参建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使设计变更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有利于增大投资效益,是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管理的目的,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吴涛,丛培经主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陈伟珂,何伟治编著,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
[3] 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关键词】 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4—016—03
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政府对所投资的建设项目一般都采用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来管理的模式。随着项目通过各项审批后,设计和建造商的重心就转向了使用人,政府投资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被明显弱化,进而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成为常见现象。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地方政府在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中也涌现了各种创新模式,“代建制”就是其中相对比较先进的一种。
代建制,是指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等方式择优选择有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期法人,按照合同约定全权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组织项目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制是我国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和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的产物,是一种项目组织和合同安排的方式,是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它能更好的控制投资,提高管理水平,有助于节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社会成本。
我国各地的代建制大致来说,项目参与者有投资方、使用方、方、设计方、承包商。代建制的运作程序分成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投资方决定需要投资的项目;然后由使用方提出投资额,经政府审批后,有使用者主管单位选择方;方进行设计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图完成后,方选择招标机构进行施工招标,待施工承包商确定后进行项目施工。代建制的管理组织机构大部分是由使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与方签定合同。
“代建制”即投资人利用国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委托以赢利为目的的招标公司,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在我国,从1993年开始福建省厦门市就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并在改革中不断地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即政府投资人从市场采购项目管理服务资源,这样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和力度,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又能使政府的项目管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转变,规范了政府自身投资行为,遵循市场规则。
在房价疯涨的背景下,两会上许多代表都提出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平抑房价的建议,商品房降价之外,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开始重视并探索适应调控的另一条路径——建设保障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主要形式就是代建,即政府出钱,开发商代建,政府同时会支付开发商一定管理回报。
保障房项目一般具备体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将贯穿全程,其中业主方(政府)提出的工程变更是造成项目目标变化的主要根源,且影响是多方面的。代建项目团队(开发商)只有加强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管理,项目的计划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本论文的研究目标是通过对保障房项目政府工程变更的分析研究,向代建人(开发商)提供管理业主方(政府)工程变更的有效流程,以优化工程变更管理,利于保障房项目的目标的实现。
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过程中,对于已有的条件、要求、计划等的改变和修正。由于工程项目在技术、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复杂性,工程变更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干扰工作流程,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成本超支、质量缺陷等问题。因此,全面认识工程变更的类型、原因及后果,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是十分重要的。
按照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一般包含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两大类。设计变更,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洽商单两种。工程签证,是指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由于施工现场的各种原因,出现了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需要由建设、监理、施工
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于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如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按照提出者不同,工程变更又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由设计部门提出。由于设计部门在原设计时时间偏紧、工作不仔细、工作深度不足、设计基础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导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不合理设计或设计错漏。因设计者本身造成错误设计,以致施工中无法按原设计实施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及其功能实现,必须进行设计修改或优化。
第二类,由业主(建设单位)提出。一般是提高设计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或业主在合同限定范围内,根据工程投资、建设、进度需要提出变更。
第三类,由监理提出。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为满足质量要求,认为有必要提出修改设计,或由于原设计过于保守、浪费或施工不便等,对原设计进行优化。
第四类,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以及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加快工程进度等情况下,可提出工程变更。
第五类,由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而提出变更。
按照可预见性与否,工程变更可分为可预见的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属于事先有计划的变更,或打算进行的变更,如项目团队有计划地进行人员调整;而不可预见的变更属于自然发生的变更,并不存在事先人为计划的任何成分,如无法预见的异常恶劣气候所引起的变更。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主动的变更,项目团队事先进行周密计划,然后采取必要的步骤或行动实施变更计划;而不可预见的变更是一种被动的变更,一旦发生这类变更,项目团队只能被迫进行应对。对于项目团队而言,主动变更往往意味着机会,而被动变更往往意味着威胁。项目团队应充分利用从以往变更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尽量采取主动的方式,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进行成功的变更管理。 根据变更引起的后果和影响,变更还可分为有利的变更和不利的变更。有利的变更不仅会在短期内取得正面的效果,而且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不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有利的变更,如改用先进的技术或管理方法,可以创造持续改进的有利环境,从而提高项目的价值,因此应该受到充分的鼓励和支持。相反,不利的变更,如被迫赶工,往往导致管理混乱的不利局面,从而降低项目的价值,因此应当尽量加以防止和避免。
根据可选程度划分,工程变更可分为强制性的变更和可选择的变更。一些工程变更是必须进行的,例如伴随着法令或规范的修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一些变更则是可以选择的。
理论上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都有可能提出工程变更,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但实际工程施工阶段的绝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很少提出工程变更,并且都要涉及增加投资、延长工期。
通常人们将工程变更描述为“设计变更”,但不是说只有设计方能提出工程变更,之所以称谓“设计变更”,是因为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在技术上、实际中都需要设计单位进行确认,也只有设计进行了确认,各方特别是施工方才能合理的提出增加费用,延长工期。
政治环境主要包括:政府的有关政策发生改变,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各种许可批准程序繁杂,速度缓慢等。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动荡,通货膨胀,劳动力、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等。
法律环境主要包括:劳工法、安全法、建筑防火法、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等发生变化。
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劳动力供不应求,劳动力素质差,工程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反对等。技术环境主要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应用,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普遍加大等。自然环境主要包括:无法预见的不利的现场条件,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风、雨、雪、温度),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
业主引起的变更。由于业主没有明确定义项目目标,改变要求,缺乏资金,没有及时付款,没有及时决策,没有及时提供施工场地等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造成工程变更。其中,业主改变要求的情形包括:改变工作范围(新增工作或取消工作),减少预算,缩短工期(要求赶工),提高质量标准等。
设计引起的变更。没有正确理解业主的要求,设计人员缺乏技能,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失误和疏忽,与现场条件不一致,缺乏可施工性,价值工程实践,所有这些与设计有关的原因都可能在工程项目中导致工程变更。
承包商引起的变更。与承包商有关的变更原因主要指没有正确理解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没有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成本、进度、质量计划),现场管理混乱,劳动生产率低下,不良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另外,分包商也可能引发工程变更,上游分包商的工作延误也可能造成下游分包商的工程变更。
直接影响。①工作范围变化,如新增工作、取消工作;②时间变化,如工作时间延长、赶工;③成本或资源变化,如成本超支、资源浪费;④需要修补缺陷,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校正、施工返工。
间接影响。①劳动生产率损失;②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③打乱工作流程;④索赔和争端;⑤士气降低;⑥声誉受损。
正面影响。少数的变更能给项目带来正面的影响,如在设计阶段利用价值工程进行方案优化,通过成本效益分析,从若干备选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而该方案最能使变更带来的效益大于为此付出的费用。
负面影响。大多数的变更只能带来负面的影响,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对于这样的工程变更,项目团队必须加强变更管理,尽量减少变更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程变更控制的管理,应该遵循“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内容、工程变更的相关责任方进行必要的界定。
同时,对工程变更的目标进行确认,对工程变更的技术性进行论证,对工程变更的方式进行优化,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权衡,对工程变更的工期影响进行评估,对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所以对工程建设相关各方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必要性、费用变化、工期影响、工程风险进行全面的论证;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进行费用、工期、风险的最终核算,下发设计变更单,按变更单施工。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工程变更提出方的目的,往往提出工程变更的主体不同,其对工程变更所要达到目标是不同的,如设计单位是以相关规范及条文为变更底线进行基础性把关,但现在设计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在满足各种规范条例的前提下,做出非常保守的变更,相应地也增大了费用。而施工单位在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时,往往是会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其最终目标是为了修改合同价格,增加工程费用。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程师,应充分考虑到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价值性。
在工程管理的活动中,事前控制是必须加强的工作。变更涉及建设项目的整个寿命周期。根据经验,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发生的大多数变更,均是因为前期决策考虑不周或设计时的错漏,所以一定要在实施以前就要想办法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前瞻性,同时也要采取有效手段控制设计质量,从源头上遏制变更的发生,提高变更管理的水平,可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规范项目管理。如果项目从启动开始就按规范进行管理,真正实行专业的项目管理,在项目决策时就使用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度,有效的控制变更的发生,进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在建设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设计就成为关键。据有关资料显示,项目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建设工程费用的1%以下,而这小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0%以上。故应当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方案的优劣、设计质量的高低,与设计单位的技术、装备水平、人员配备、专业设计之间相互配合,三级设计审核制度及设计院质量事故责任制度均有密切联系,因此要在设计合同中对设计质量和返工等作约束、考核;同时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提高设计施工图质量。第三,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杜绝“三边工程”。 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三边工程”,往往为保证工期,大部分的设计图纸都是在催促中提交的,出现错漏再所难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变更。而这一类变更通常是在合同外的,这对于工程的投资控制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要保证工期,那么赶工加班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业主一定要按照科学的建设程序,杜绝“三边工程”,将工程
变更的出现频率降到最低,从而使工程投资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加强设计方案的优化。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最大的节约,加强变更的全过程管理,对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决策,对设备的选择、结构形式的选用等,要与设计院一起研究、管理,否则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设计方案能优化到什么程度,同时由于业主参与设计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设计阶段限额设计,边设计边算帐,能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
第五,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查。每当施工图到时,及时交各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设计院联系并交换意见;加强总图的会审和审查工作,做到合理使用,综合布置,节约使用土地,一次考虑到位,杜绝重复投资;加强施工图的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工作,还可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
第六,要加强管理人员的配置、素质和责任心,否则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提出优化的方案和意见;而且在工程变更控制的诸多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因此,加强对变更控制人才的培养是一件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
第七,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中对变更引起的费用变化作出明确规定。招标是合同谈判的第一步,对于中标单位来说,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着业主的经济利益。如果在招标时没有详细的条款进行约束,那么将会给项目的投资控制带来巨大的困难。所以,变更调价的原则必须详细列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为下一步的施工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尽量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出现。
必须制订详细的变更管理制度,并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变更审批原则。为变更管理提供制度保证,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发生扯皮现象。在具体的审批过程中,明确审批变更的权限层级,做到有章可循,审批严格,职责明确,做到每一次变更都有完整的审批记录。
从变更管理的程序上看,要有完善严密的审批程序。特别是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在设计院提出方案后,还要再次组织审查会,对新方案进行再一次审查,通过后才进行施工。在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必须要求以标准的形式(例如表格) 上报,并且要有完整的内容叙述。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类型的工程变更,给业主和监理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带来一些困难,影响项目实施管理的效率。要做到科学、有序地应对各类型的变更,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变更管理程序,从变更的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后续工程量的确定、签证、结算等方面要有明确的管理办法,确定变更的管理程序。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职责及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审批,杜绝工程变更处理的随意性。对于提出的变更方案要从经济、技术、工期、安全、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在审核的时候一定要对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杜绝那些不必要的或是方案没有优化的变更发生,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工程变更是项目投资失控和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它对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变更涉及了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个过程,并且每个项目的变更发生各有各的特点。但变更的产生一定有其共性的一面,所以在项目的管理中须重视对变更的总结研究,不断查找变更产生的原因,寻求有效的管理途径,将工程变更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将其对工程项目的影响控制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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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o Ning
(Wenzhou City Finance BureauWenzhouZhejiang325000)
【Abstract】In the process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the increase of the cost caused by the project change is quite large, and the project change management is very important to the cost control of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Based on the actual 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project change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and discusses the management method of project change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Key words】Government investment;Project change;Project management
1. 前言
政府投?Y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这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都会产生较大影响。统计发现,由于工程变更而产生的的造价增加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相当之大。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
2. 工程变更的含义
工程变更是指因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体说是指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清单工程量的调整等。工程建设实施的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工程变更,尤其是大型与特大型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时间跨度长、施工条件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工程变更的存在已成为常态。
3.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
引起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3.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建设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技术标准、内部布局、建设规模或施工方案提出新的建设要求。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个别建设单位不顾基本建设程序,人为要求工程在某一时间前开工,前期工作流于形式,设计工作仓促进行,导致设计成果文件往往深度不够,甚至是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
3.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为追求经济效益,设计单位加快设计进度或加大安全系数,导致勘察、设计精度不够,错误、遗漏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频繁发生。或者由于个别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工作经验水平限制等,导致图纸设计不合理、不全面、不完善,甚至出现明显的设计错误,需要通过设计变更来处理。
3.3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为了保证工程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规范对原有工程内容提出变更要求。或者是监理单位对一些设计的错误、遗漏没能事前发现,到施工过程中发现后再要求返工、变更。更有甚者,由于个别监理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站在施工单位利益角度提出工程变更,对一些不该签证的工程变更也给予签发。
3.4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施工单位往往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通常在投标时采取低价或不平衡报价,中标后找机会进行工程变更,从而增加工程量或提高造价。如以合理化建议为幌子,对一些施工难度大的子目进行变更;对报价过低的材料以市场上买不到,或此材料质量不能保证,或现在此材料已过时淘汰为由进行变更;对报价过低的子目以此工艺、技术已落后为由进行变更等。
4. 加强工程变更管理的措施
工程变更可能引起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工程变更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功能完善、设计合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二是因工程变更导致项目的建设规模扩大、建设标准提高、投资超概预算。所以,必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必须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尽量减少不合理变更。
4.1工程变更的主动控制。
4.1.1做好投资决策分析。据调查,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阶段中占70%~80%。前期可行性研究对工程方案设定的经济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投资决策、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及经济效果,并且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在投资决策阶段,要做好比较分析,选择最优的方案;同时要在满足建设条件下,充分考虑实施计划,避免项目匆匆上马,中途不得不因拆迁安置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停工。
4.1.2保证设计图纸质量。提高设计图纸质量是减少工程变更的源头和根本。为保证设计图纸的质量,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留出足够的时间给设计单位开展工作,减少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图纸矛盾和考虑不周全而发生的工程变更。
(1)首先,设计人员必须充分领悟建设单位的意图,深入实地进行充分详细的勘察,对项目资料进行周到详尽的了解。其次,设计图纸完成后,设计单位内部要对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在与建设单位保持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图纸中出现的差错、遗漏等,提高图纸的设计质量。再次,在图纸会审阶段,设计单位要多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设计图纸,提出最优的设计成果。
(2)同时,强化设计的风险和利益分担机制,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将投资总额合理分配给各专业,把设计工作的重点放在工程量控制和技术设计上,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变更的发生,保证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对于优化设计降低的投资额,要给予设计人员一定的奖励,增加设计人员投资控制的积极性。
4.1.3重视招标文件审查。在招投标阶段,力争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的问题消灭在投标前。招标文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将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影响。建设单位应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清单编制的系统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以尽可能地减少因招标文件对项目的要求未明确、清单编制漏项或清单子目描述不准确等而引起的工程变更。
4.1.4加强项目合同管理。
(1)政府投资项目参与各方签订的合同是工程变更的主要依据,工程变更实质上是基于原合同内容的调整和变化。项目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应从谈判、签约时起,合同签订必须规范,合同条款必须完备。
(2)首先,政府投?Y项目要由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部分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合同中出现歧义的条款;双方权利、义务等,语言表达应严谨准确。其次,要由专业的造价人员对合同中的计量计价条款进行审查,造价人员应充分考虑到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和索赔问题,以免因合同条款的不明确而发生争议和工程变更。
4.2工程变更的过程控制。
4.2.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工程变更管理,以制度保证少变更、合理变更。
(1)首先,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可操作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规定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和监督问责等内容,明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工程变更中的责、权、利,做到相互制约、逐级上报、责任明确。
(2)其次,建立工程变更奖惩激励制度。对节省资金、缩短工期的变更提出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对工作中不负责任、设计审查不力、变更事实不符、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延误工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罚金。
4.2.2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1)工程变更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以及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因此,必须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同时,工程变更管理要善于借用社会上专业技术人员的智慧。建设单位应选择资质高、信誉好的工程监理机构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和旁站监督;聘请技术力量雄厚、社会信誉良好的造价咨询机构作投资顾问或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聘请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与项目重大工程变更的咨询和评审等等。
4.2.3采用先进技术手段。
(1)目前的工程变更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流程不畅通、效率低下,给项目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和不便。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有必要提升信息化水平,其中BIM技术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
(2)BIM技术被认为是建筑业的革命性技术,目前国家、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进BIM技术的应用。BIM技术主要价值在于建立建筑三维模型后形成的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它贯穿于建筑全生命周期,发挥强大的投资控制作用。在设计阶段的三维模拟可以事前减少设计错误、遗漏的发生;在施工阶段可以跟踪工程的建设进程,预判可能发生的成品状态,避免实施后的修改、返工。实践证明,运用BIM技术可以大大减少工程变更的数量,优化工程变更的效果。
(3)另外,PPP、EPC等建设管理模式的采用,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促进了项目各参与方提高前期设计质量、重视建设过程管理,以及少变更、合理变更的主动性。
4.3工程变更的审批管理。
4.3.1工程变更的审批流程。
(1)工程变更不论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在规范格式的工程联系单上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根据工程变更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交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实施,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决定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可按变更类别从小到大,分别由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相关的财政、政府主管领导等审批;对重大变更可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等部门,组织各方及权威专家召开变更论证会议,研究合理的可行性方案;对特大变更可按基本建设程序重新报批,需要另行组织招投标的应重新组织招投标。
(3)工程变更申报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工程开工前就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确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也要在变更实施前申报,严禁先变更后申报,并防止后续环节出现重复申报或二次变更。
(4)工程变更审批处理要及时,各相关单位主要从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以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各相关单位应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和流转途径,快速地完成对工程变更的审批,避免因工程变更未及时审批导致的工程延误或工期索赔。
4.3.2工程变更的审查原则。
(1)遵守经审批的初步设计,符合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执行上便利;
(2)确属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可以调整的错算、漏算项目;
(3)确属原设计错误、遗漏,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非变更不可的;
(4)确属现场实际地质、水文与原地质勘察报告严重不符的;
(5)确属为改善使用功能、降低造价、提高质量、缩短工期等方案优化引起的。
4.4工程变更的后续管理。
4.4.1做好工程变更的资料整理。
工程变更审批完成并付诸实施后,形成了工程资料的组成部分,是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办理和审核的重要依据,应确保工程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工程变更资料一般以纸质原件形式保存,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变更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其中,工程变更联系单应连续编号、建立台账;相关附件,如变更图纸、影像资料、会议纪要等原始资料也要整理完?湟徊⒈4妗?
4.4.2明确工程变更的责任归属。
除建设单位承担正常的工程变更费用外,由于设计单位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建设单位可向设计单位索赔。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的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部分费用。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相应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负责。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或错误施工,相应的变更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还可进行反索赔。
4.4.3核实工程变更的费用调整。
(1)工程变更如是在按原施工图实施后发生的,需计取按原施工图施工的拆除费用;如尚未按原施工图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项目清单内容的费用。
(2)如发生拆除,对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加以利用或回收。
(3)调减或取消的项目也要签署工程变更,并在竣工图纸上明确标示,以便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新增的项目都有工程变更,但调减或取消的项目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了,这在工程结算办理和结算审核阶段应予以关注。
(4)并不是所有工程变更都涉及工程造价的调整。比如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工艺改进、措施优化,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加快工程进度,但不一定产生费用的增加。在工程结算办理和结算审核阶段,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