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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社区平安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不断组织、新载体、完善机制,实现了平安志愿者工作由弱到强、由散到整、由粗到精、由点到面的转变。在综合治理、法律宣教、消防应急、禁毒防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领域发挥了较大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组织体系。结合社区实际工作情况成立了临泉社区平安志愿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平安志愿者行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部署。为了加强对平安志愿者行动的统筹指导,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全团联动、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各大主流媒体,结合宣传栏、海报、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培育平安志愿者文化。此外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联合社区班子会议进行“平安志愿服务队”和“平安志愿者”评选。在文化培育的基础上,把组织动员和社会招募相结合,吸引了一批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热心群众参与到平安志愿者队伍中来。
三、创新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平安志愿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以治安巡防、驻点守护、社会信息收集和化解矛盾等项目为重点,开展平安志愿服务,为“平安社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广泛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平安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深入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依托各类团属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特殊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活动。以各类特殊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各种关爱、帮教活动。大力开展平安志愿者主题活动。围绕治安巡防、矛盾调处、消防应急等领域,配合市重点整治工作。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力保全市连续26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平安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平安检查,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顺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一是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依照专职消防队建设规范配齐装备和队员,并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二是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对保安队员要经常进行培训。三是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四是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并认真讲评。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能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技能。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达标; 年,所有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年, 区要选定2至3个社会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消防平安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及消防平安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平安大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对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与所属的部门、行业、系统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财政、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建设、质监、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和教育培训;四是具有平安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确定 年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全市100%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确定 年为城乡消防环境改造年,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平安环境。二是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 年底前, 市要完成应急救援支队组建工作; 市、 县要完成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四是推进远程监督系统的联网。对社会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实行远程视频监控, 年、 年、 年全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联网率分别达到50%80%100%实现公共消防平安管理信息化。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平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督办,有关单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本行业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完成消防工作任务、效果显著的予以惩办奖励。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各乡镇要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设立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平安检查; 年,各行政村、乡村社区落实消防平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年, 县锦江镇、 区百佳城社区要抓好“三无五有”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乡村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颐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制定防火平安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平安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平安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平安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平安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与的志愿消防队。 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二是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分析研判外地区消防平安形势,针对外地消防平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平安专项整治。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三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顺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六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规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主官和全体监督干部都要签订廉洁执法许诺书,公开许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年, 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抓好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一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平安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 年,要完成消防宣传流动站建设。二是要着力加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 年,各县(市、区)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分别达到外地区常住适龄人口数量的2%和3%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大力开展消防平安教育。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一是要试行消防平安检查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二是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平安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消防平安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平安费率调整的内容。四是要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五是要建立全市消防职业人才管理中心,培育和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与“新农村建设”平安社区创立”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各级政府要成立组织领导和专门工作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建设规范和考核验收规范,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平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培训工作,公安机关培训“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社会单位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针对四项工作重点,分别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XX”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XX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维稳、防范、国安、禁毒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禁毒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完善“五统”“七联”工作机制,开展综治工作进两新组织活动。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2018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综治中心和镇直单位、村(社区)各执一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建设、业务建设、保障建设,努力推动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过开展创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村(社区)活动,实行村(社区)“一委一居一办一站”社会管理服务组织一体化运作、综治维稳力量资源一体化管理、社会管理和平安法治工作一体化安排,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实现基层平安法治组织更加健全、治安防范更加严密、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机制保障更加有力、法治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六个更加”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1、无刑事犯罪
(1)村:无刑事案件。(2)村(社区):无连续财案件(指7天之内发生侵财性案件超过3起的);无重大暴力恶性案件;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特殊人群犯罪;无本辖区常住人口犯罪。
2、无有影响事件
(1)无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2)无进京赴省集体上访;(3)无其它有影响的事件。
3、无矛盾激化
全年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处置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激化事件;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重大民转刑案件;无10人以上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
4、无非法场所
无黑恶势力团伙滋生发展、“”等活动和聚众赌博、、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活动场所;无生产、储存、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商品等各类非法场所;无收销赃、黑网吧及传销窝点。
5、无安全事故
无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火灾、交通事故;无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死亡1人以上或伤害3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无其它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考核命名
平安和谐村(社区)由各级政法委负责牵头考核。镇成立创建平安和谐村(社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公室),成员由镇综治办、法制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安监所、610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平安和谐村(社区)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平安和谐村(社区)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创建平安和谐村(社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门力量,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深入动员部署,层层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和舆论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活动目标,抓措施任务落实,抓重点难点突破,抓规范化运作,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加强村(社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综治办、调委会和社会管理服务站等政法综治机构;要加强矛调维稳力量建设,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和专兼职调解员,不断壮大维稳信息员队伍;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数量、技防物防入户率和覆盖率分别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要加强多元化服务管理,着力解决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服务管控实效;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特殊人群帮教、经费保障、情况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在规范化运行和破解难题上下功夫、出成效。
一、创建范围
以创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农贸市场)、平安企业为主要内容。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月月创平安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三全面一覆盖“的目标。
1、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为核心,努力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组织,整合各方面力量,使打、防、管、控、教、建、改等综合治理措施得到认真落实。
2、全面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良好稳定,流动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防邪、高危人群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成效显著。
3、全面提升基层创安维稳能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刑事发案总量平稳下降,安全事故和明显减少,社会生活安定、和谐、有序,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大幅提高。
4、无缝覆盖基层平安创建单位。通过层层开展月月创平安活动,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无缝覆盖,实现90%辖区单位、社区组、医院、学校达到平安合格标准,其中40%达到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三、创建内容和工作措施
1、制定月月创安标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围绕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突出治安问题、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人员、无矛盾纠纷激化、无犯罪活动”的工作目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对平安创建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创建体系。
2、认真开展月月创安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组织协调和核心平台作用,开展“五个活动”:
(1)实行定期治安巡逻活动:组建治安巡逻队,在综治专干或派出所民警带领下,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对重点地区、部位进行巡逻,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社区以“两委”为主,组织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建立义务治安巡逻队,开展巡逻活动。各居民小组由居民代表、“四防”安全互助组中心户长牵头,组织“四防”安全互助联防。各社区要开展十户联防、院户联防、商铺联防、边界联防和守楼护院等群防活动。
(2)坚持法制宣教活动:要利用召开居民大会、院坝会、电影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通报辖区治安信息。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利用“政务公开”阵地,开办综治平安创建宣传栏,开辟“治安防范小常识”、“平安提示”等栏目,向群众宣传。
(3)坚持“六排查”活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综治办具体组织协调,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民政、计生等部门,分组深入社区、辖区单位走访座谈,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治安问题、突出、苗头、和非法宗教活动、安全隐患等“六排查”活动,对所辖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三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台帐,集中梳理,分类办理,定人、定责、定时限,包排查、包调处、包稳定,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坚持综治工作例会:由综治办召集,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听取治安、防邪、调解、普法等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重大涉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排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社区由“两委”召集,由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参加,安排部署工作,评议平安创建优胜单位。居民小组召开“治安碰头会”,由居民小组长或议事代表召集,“四防”安全互助组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收集汇总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和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整改限期。通报综治安全维稳情况,排查新的不稳定因素。总结安排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5)坚持治安随机测评:由街道综治办对各单位、社区进行“治安状况”、“群众治安满意度”随机测评。测评结果由街道综治办汇总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社区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四、坚持月月创平安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的原则,坚持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分级组织检查:由综治办牵头,组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组对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月月创安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社区要组织“两委”人员对各居民小组、“四防”安全互助组、居民户的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评比。
2、统一检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地点”和“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明察暗访与检查指导、单项打分与综合考评、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内部考核与外部测评”等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受检对象月平安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五、实行通报公示
1、坚持通报:街道综治办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对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排位,并通过文件形式向全街道通报。列入考核记载,作为年终总评依据。
2、坚持公示:街道、社区、学校、社区卫生站要制作平安创建月评公示栏或评比台,坚持每月公布检查评比结果,把需要整改的问题公布在明处,时时提醒。
3、检查评比:社区要在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设“月月创平安评比台”,对辖区和下属单位每月发生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动态公示,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需要注意的防范事项进行提醒。同时对发生的问题建立台帐,对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进行动态跟踪,做到问题不解决,事情不处理,曝光不取消。
六、强力抓好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换意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连续两个月未能彻底整改的,街道综治办要向问题单位发《平安创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并向其上级单位通报。街道综治办要加强整改指导,坚持追踪,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有严重治安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问题整改完后,整改单位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逗硬兑现考核奖惩
1、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综治实绩年度报告制度。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抓综治平安建设的履职情况,报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稳控重大不稳定因素,情况。
2、年终逗硬考核奖惩。按照检查考核结果和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测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对问题单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出现重大治安问题、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居民自我管理约束。要创新工作思路,灵活运用社区“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居规民约》作用,把居民享受的权利义务和月月创平安的评议结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居民自治条件下的自我管理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