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路合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
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调拨计划和公路运输管理的规定签订。
第二章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
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
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运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明。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五、货物的交接手续;
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长大、笨重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
第十条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
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托运方的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
二、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
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费用。
承运方的义务:
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
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
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第三章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双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五条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第四章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承运方责任:
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
(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
(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五)托运方的过错;
(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
(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四、如果托运方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托运方的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
(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二)错报笨重货物重量;
(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
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
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第五章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六章运输合同的管理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简单道路运输的合同范本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年月日
装运时间:年月日
签发地点:省市区路号
装运地点:省市区路号
发货人:
承运人:托运人签章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年月日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简洁版货物运输合同模板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大全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 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第三条 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
1、 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
2、 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
3、 付款方式:转帐
第四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20xx年月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参考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水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天水祁连山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为准。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3)发往目的地交货(4)收货单位验签(5)将回单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4、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5.2、结算方法为:每月25日为本月发生运输费用的结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运输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收货方需要运输发票的,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开据运输发票,如有扣除的款项(管理费每吨2元),应在运费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阅读
甲方(委托方): 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 1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 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 万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 /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 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 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国内货物公路运输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考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作,乙方为甲方的物流承运商。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 、 甲方发运的气体危险类为2类,乙方公司本身以及其配备的所有车辆人员均必须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所有相关资质证照
二 、 甲方委托乙方发运气体钢瓶集装格。除非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车厢12.5米长,30吨以上荷载质量的拖挂式货车{车况良好}进行装运。
三 、 乙方应将车辆及相关人员驻于甲方工厂内,以确保能够随时接收并执行甲方的发车指令。除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配送。如到货延迟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则该趟运费折扣为80%,且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赔偿责任。若乙方不执行甲方合理发车指令的(常州、张家港),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运费200元,且甲方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 乙方提供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否则视为甲方自身员工违规等同处理。
五 、 甲方应确保每天至少让乙方驻厂的车辆发运一车货物,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天无货可发,且每月之中无货可发的情况达到第五次的,则甲方支付乙方”放空费”人民币300元/次。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当天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能装货返回,则甲方支付乙方“车俩人员过夜费”人民币200元/夜。
六 、 在途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件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保证货物的完好及安全,如果非甲方原因造成货损货差的,乙方须就货物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连带责任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加索赔的权利。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免责。
七 、 双方合作的的运费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须在此月5日前核对完毕并由乙方开具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接受日期以发票签收日为准}的次月5日之前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则甲方每天按运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八 、从甲方位于东桥的总厂到常州往返的运费为2450元/趟。到张家港每天往返2趟及以上的,往返运费为1600元/趟;到张家港如每天往返1趟的(每月允许有4天往返1趟),往返运费为1700元/趟。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内容的通知,本合同自动延期1个月。只能自动延期一次,待双方签订后续合同为准。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货物公路运输合同范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货物名称及品种
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等,具体明细内容以每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和发货清单为准,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时间
运输服务;运输时间:以每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为准。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 严重影响甲方产品供应及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合格的驾驶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乙方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回传收货确认单。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等,如有上述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8、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以单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记载为准。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条 货物安全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货物安全保证金______________万元。
2、对于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货物安全保证金中扣收;若货物安全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货物安全保证金。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按甲方一车一比对的市场运价,乙方优先安排车辆。
2、结算方式:一车一结算,乙方向甲方回传收货确认单后五天内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
2、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
b.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运费的 5%作为违约金。
c.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d. 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或每一辆车签订的运输协议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货物公路运输合同范文3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附件使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甲方货物从 运输至 。
二、货物运输量为 运输单价 运输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三、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具备合法物资的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达到。如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不具备合法资质,在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 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在装卸运输、客户收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如不及时报告乙方将负一切责任。
五、 在运输途中货物如丢失损坏,则乙方应按丢失损坏的货物数量的订单价格赔偿甲方,并在运费中一次扣除。
六、 乙方没有按时把甲方的货物运到收货地,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如因特殊原因延误的(天气原因、交通堵塞、山崩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输手续并认真验货装车,双方签字确认货物的数量规格。
八、 乙方对甲方的出货、货运数据必须保密。
九、 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安全的、或包装破损的,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十、 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经国家法律部门批准的合法的可运输的货物,如若不然,乙方拒绝承运。
十一、 甲方必须在交接货物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货物名称,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二、 甲方在货物起运时,先支付乙方10%的运输费,其余运输在甲方收到货方签收的回单后两日内与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
十三、 甲方在没有完全收到收货方签收的回单情况下,有权延迟支付运费,直到收到全部回单。如遇原始送货单丢失,甲方在乙方能够出具收货人盖章的收货明细之后,方可支付运输费。
十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让他人。
十五、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制定补充合同。
十六、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