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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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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摘要:近年以来,自然环境越来越恶化,人们对宜居问题已开始反思。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宜居社区园林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各镇经济总量和决策者重视程度的不同,各地宜居社区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一些镇环境意识不强,园林绿化投入不足,致使宜居社区园林绿化建设中出现不少问题。笔者通过观察分析,结合我市宜居社区园林建设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总结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发展对策。

关键词:宜居社区;园林建设;管理方法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nce, natural environment more and more worse, people on livable problem has started to reflect on. As the city's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livable community landscape industry has developed rapidly, but because the economy and decision makers towns value degree of different, each district livable community landscape green construction the uneven development, especially some town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is not strong, landscape investment, less cause livable community garden afforestation appear in many problems.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 in combination with the city's livable community garden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various drawbacks, summarizes the general problems, and in the light of these problem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livable community;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ethod

一、宜居社区园林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一)社区园林绿化与社区建设规模发展不同步,无长远规划,侵占绿地、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社区的规划绿地被挪作他用。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工程,使得成年树木被大量砍伐,砍了栽、栽了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二)存在一些不科学的倾向性。社区园林除了绿化环境和工人休息享受自然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其整体的表现效果。园林建设中栽植的植物要多物种相互结合。不考虑当地的实际、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和树木生物学特性,盲目引进外地树种和重名贵品种,轻乡土品种,重人工造景,轻自然景观,重草轻树,造成引种失败和病虫害大发生。(三)植物苗培植质量参差不齐,不能达到同一规格效果。由于社区绿化施工单位在购进苗源的时候,大多不是从一个苗源基地选择苗种,因此会出现植物的苗培质量参差不齐。栽培的苗木的质量和规格参差不齐,绿化后的效果也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更无法植物栽培后绿化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现在的城市建设中,尤其是小区建设,居民对植物栽培后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要求时 间短暂,但是建设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栽培植物的成活率,在购进苗木时选择的规格较小,因此在栽植后绿化效果不能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不能满足居民短时间内对绿化的要求。有的施工单位选购了规格较大的苗木,栽植后绿化效果立竿见影,但是大规格的植物,由于各种因素会导致在移植或栽培的过程中发生死亡,植株成活 率不高,后期的养护困难,造成了苗木资源的和养护资金的浪费。

(四)绿地结构单纯,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一些社区绿化树种虽然较多,但植物景观单调,在色彩、季相上无多大变化,缺乏生机活力,难以体现其园林艺术风貌。如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仅占全树种的15%,不能实现季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目标。另外,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绿量不足,人工植物群落景观单调,如树种单一,乔木、灌木、草坪的比例搭配不恰当等。树木多以单种成片的形式出现,缺乏运用多种植物来造景,如大片的牡丹、桃林、国槐林、杨树林等,色彩单一,给人枯寂无味的感觉,绿化美化效果不尽人意。园林树种配置形式上,所采用的植物模式以丛植、片植、孤植为主,而列植、垂直绿化等其他植物应用模式少。

(五)植物种植的土壤条件恶劣和种植后保养未跟上。在社区建设中,地基的填充物多为城市的生活垃圾或者是旧城区改造中产生的废料。填埋的建筑垃圾,土壤坚实、透气性差、土质低劣、缺肥少水、生长空间狭窄,生活污水污染严重,这些直接导致树木生长势减弱、抗逆性降低,为有害生物的大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一些绿化工人在栽培植物时,为了省力树坑穴位挖掘较小或较浅,植物的根系没有完全舒展开来,经常存在窝根现象,植物种植以后没有设置专业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及时施肥浇水,这些都是导致植物成活率低下的因素。即使植物幼苗得以存活,也因没有及时的给予施肥料,也非常的瘦弱,抵抗能力差,极易发生病虫害,由此也可能造成植物之间发生交叉感染。如何提高植物赖以生存的土壤质量和提高植物栽培后的养护工作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

(六)管理水平低。忽视了“三分建,七分管”的园林绿化建设原则。养护管理又长期跟不上,无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措施,粗放养护管理,技术含量低。该修剪而长期无人修剪、该除草而长期无人除草,致使花园、绿地杂乱无章,病虫害无人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容易暴发成灾,并且许多该间苗的苗木因没有及时间苗,导致种植密度过大,树木严重生长不良。单位、居民法制观念淡薄,人为破坏严重,社区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景观遭毁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着如社区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景观造景技术,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等问题。

二、宜居社区园林建设中需遵循的原则 我市许多镇在宜居社区建设中没有充分考虑到社区的实际需求,只顾眼前利益,不计成本,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和资源的极度浪费。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宜居社区园林建设,合理结合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做好以人为本,打破原有的城市园林建设思维方式,树立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思想。具体可以做到从以下几点。

(一)社区园林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社区园林建设作为弥补社区建设中缺失的大自然的美,要选择一种理性的方式回归自然。所以,我们在对园林进行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以人文本,遵循大自然 的规律,科学建设城市园林。不同城市因气候、立地条件不同,生长植物种类也不同。因此,对各地植物群落进行详细调查研究,探索树木、花草、野生动物、微生物与环境的关系、适应性、生存、生长发育规律,提出科学决策,选用合适树种。

(二)规划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点,风格多样,量力而行”,尊重当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和生态群落,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引入植物要与当地特定的生态条件和景观环境相适应。

(三)在社区建设设计上采用多种类型,不仅可以植树、种草、种花、种果、种药,还可利用江、河、湖、海等水面养鱼、养鸭,在林中养鸟,并引进天敌,使人、动物、植物、鸟类、鱼类、微生物和谐相处,形成良性循环的能量、物质的转换。园林规划设计不仅限于观赏为主,不能只顾眼前的效果,还要有长远发展目标,要从社区长期发展考虑,留出基础设施用地,避免栽了砍、砍了栽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稳定。因此,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要有所转变,要以建筑为主转变为以防护功能和观赏并重、植物造景为主的新的观念上来。

(四)树种配置时要采取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相结合的复层混合配置绿化模式。还要通过垂直绿化实现阳台、屋顶、院墙、围栏的全面绿化,并鼓励巿民养花、植树。为增加“绿量”,应多种叶大浓荫的大乔木,增加乔木比例,乔木下面种草皮,并适当点缀灌木,搞复层立体绿化。此外,要以“林荫型”绿化为主导,加大道路、小区、游园及广场的遮荫效果,增加绿化地的色彩,为市民提供距离合适、景观优美、绿化充分、环境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宜居社区园林建设中采取的措施 (一)科学地对园林布局的结构进行规化。很多社区的园林建设中,都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社区园林的无序规划、布局分散和过多的人工雕琢等等,科学合理的布局园林建设中的各种苗木,优化土地使用率,使社区中有限的土地得以最大化的利用,增加了社区绿化面积。此外,在社区园林规划中也要对个植物物种进行合理的配植,对不同植物种类的特征进行分析,综合配植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态群,可以达到良好的生态景观,避免了栽培单一物种,使社区园林更具有大自然的天然和野生的特点。 (二)按照不同物种的生活习性,合理的进行配植。现在社区园林建设中普遍使用的几个植物群体是藤本植物、灌木及乔木、草本植物等,在大自然中它们有各自本身的特点,在社区的园林建设中各有不能相互替代 的优点。因此,在社区园林建设中要充分的考虑社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该社区的功能及栽培植物的生活习性,不能盲目崇拜,大量购进。要依据社区所处地理位置的特点栽培适合该地区生活的物种,在这个条件下,在合理配植草本植物、灌木及乔木等搭配。(三).根据社区历史文化底蕴,选择具有特色的植物群落 。每个社区都拥有自己的特色,社区园林建设也必须考虑到该社区的特色,社区特色因素也要充分融入到栽培植物的选择上,苗木选择上要选择那些具有乡土特色的植物,因为这些苗木能够更好的适应本地区的气候条件,成活率高、成长迅速等优点。此外,栽植具有乡土特色的植物还有其具有对本地病虫害具有较强的抵抗能力 和环境等因素的干扰,社区园林建设中一般都是以乡土特色植物为主体,也可以适当的引进外来物种,这样可以增加整个社区园林的稳定性,外来树种的引进也向市 民展现了乡土植物以外的生物群落外貌。(四).要保持园林物种的多样性 。社区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社区地貌一般比较单一土质 条件差等缺点,因此适合该社区的植物物种相对稀少,社区园林形成的生物群落结构比较脆弱,很容易导致树木死亡和草场退化,发生病虫害等情况,社区园林稳定的基础是园林建设中栽培植物的物种多样化,这是因为不同的物种有其自己的缺点和优点。所以,为了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必须要坚持各物种之间种植相互搭配,保持园林建设的物种多样化,这样社区园林的稳定性得以加强,使城市居民真正享受到大自然的风光,四季更替,鲜花绽放、绿色长存。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园林绿化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创建意识。创建园林城市需要领导重视,加强领导是园林工作的保证,特别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开展广泛的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实行单位评比和考核一票否决制,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的执法队伍,依据《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依法维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和创建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培养全社会爱护共同生存环境的自觉意识,树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六)抓好园林队伍建设,提高园林队伍素质,推动全民养护管理水平。为把绿化工作抓到实处,真正实现绿化目标要求,一是配备高素质绿化专业队伍,完善绿化设计、管理人员。对现有的人员,要与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校联系,抓紧对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培训,特别是既懂园林设计又懂建筑设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二是各街道组建护绿小组,督促行人爱护绿草、树木。三是加强养护工培训。要与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校联系,抓紧对城市园林护绿人才培训,特别是既能修剪又能造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以适应养护的需要。 四是推动全民养护管理。实行包干分区,把绿地管护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行奖罚制度,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在养护管理工作中做得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而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不问不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社区学院 图书馆建设 问题 对策

1.社区学院发展轨迹

我国的社区教育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它是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总结原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区教育的经验,从国内不同地域的实际出发,通过试点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全国社区教育可分三类:一类是以一所高校为中心,连结所在社区的部分工厂、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共同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二类是以社区为中心,由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政府牵头,社区教育机构等企业单位共同参与组建的。三类是以工业区或农业县为地域界限的社区教育,旨在加强企业、农村未来劳动者素质的培养和社区文化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社区教育正在不断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一方面,社区居民逐渐认识到社区教育的价值,产生了一定的参与要求。另一方面,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城市人口不断膨胀;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形成流动人口浪潮;21世纪,中国大部分城市将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化日益严重;不合理的城市布局与窘迫的生存环境;人际关系的隔阂与淡化,等等。对此仅仅依赖以协调管理为特性的社区组织形式和学校教育来解决上述社会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国内外社区教育实践经验已清楚地表明,只有实施面向社区成员,以促进人的发展为原则的各种各样的社区教育,才能满足和解决人们各种各样的教育需求和社会问题。

从社区教育内部看,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出现与发展,尤能说明教育社区化的必然性。社区学校(院)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是社区教育逐步成熟、功能逐步外显的过程。因此,社区学院才能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壮大起来,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生力军之一。其重要意义在于:它标志着我国教育开始走多元化的办学道路;它拓宽了教育投资的渠道,弥补了国家教育投入的不足;它在教育领域引进了竞争机制,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所显示出的深远意义。作为学校办学三大支柱之一的图书馆建设,在社区学院中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社区学院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不重视。一方面政府支持社区学院的政策尚不完善,使一些地方的办学在用地、用水、用电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得不到与老牌学校同等的待遇。另一方面不少社区学院图书馆建设处于无人管状态。他们都把招生工作放在首位,认为图书馆投资大、收效小,不影响学校的大局,因而不加重视。有的办学者认为办学属短期培训行为,图书馆根本不在考虑之列;有的学院依附电大,设有图书馆,但实际上书刊少,藏书的数量和质量、馆舍面积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2)经费短缺,藏书量少,书刊难以得到正常补充。有的社区学院走的是“以学养学”的道路,国家没有直接拨款,只是在办学政策和税收制度上采取了宽松的态度,鼓励社区学院的发展。因此,筹措资金比较困难。目前,有的社区学院资金投入不足,仅仅依靠收取学生的学费支付房租和聘用教师的酬金,校舍以长期租赁、借用为主,根本就不考虑建立图书阅览室,加之书刊经费上涨,又不愿在购书上多投入;有的虽然有图书馆,阅览室灯明几净,但馆藏图书少,有的破损严重,有的内容老化过时。因此,为读者提供最基本的文献服务都得不到保障,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也就无从谈起。

(3)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社区学院图书馆工作人员很少具备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基本上只能起“看门守摊”的作用。工作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以致有的馆连最基础的业务工作都难以开展。

3.社区学院图书馆建设中采取的对策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颁布规范性文件,使社区学院图书馆建设能够有章可循。同时国家要给予一定的支持,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并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也要积极考虑吸收这些图书馆的代表作为成员馆,将图书馆建设纳入社区学院的评估指标中,以加强管理。与当地高校之间建立起协作关系,使他们得到办馆所须的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帮助,以利共同发展。

(2)多途径筹措购书经费,拓宽书源,为办馆提供基本的文献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性文件中,对社区学院须从所收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图书馆建设的规定,要争取得到落实。要坚持藏书补充,采取收费提成买一些、师生读者集一些、鼓励社会捐一些的办法,多途径拓宽书源。也可与普通高校图书馆取得联系,设法从那里购买一些有相当使用价值、价格又比较低廉的旧书作为藏书补充。此外,应制定一套严格细致的采购程序,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适合社区教育的书籍入藏,并保证图书的品种和数量,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3)建立数字图书馆,加大电子文献收藏与馆藏资源数字化的力度。清华CNKI学术期刊网站的镜像站点,拥有1994年至今出版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提供5300多种期刊的电子资源,以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数据。重庆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包含1989年以来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医药卫生、经济、教育和图书情报等学科8000余种期刊。这两大综合性全文数据库的购置就可以充实现社区学院图书馆的馆藏。还可以将各种多媒体电子读物和随书配盘内容上传到校园网络服务器上,从而改变传统图书馆的借阅方式。读者可以不受时间、地域,以及复本量的限制进行借阅,最大限度地提高图书利用率,满足读者的文献需求。

(4)提高社区学院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素质。图书馆要实现科学管理,离不开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图书馆要从过去单纯资料采集、编目、流通的单一型人才向如今需要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我认为:社区学院图书馆可培养两类人员,一是一般业务人员,能解答一般性咨询问题和在网上帮助读者查找所需要的资料;二是咨询人员,这是一种复合型人才,这种人才需要具有对文献进行二次开发的能力,能对文献知识进行分类、加工、筛选和系统化组织,不仅能向读者提供表层知识,而且能为读者提供深层开发的文献信息,指引阅读方向。图书馆学会等学术团体也应当发展他们为会员,并吸收他们参加学术活动,通过这些措施鼓励其立足本职工作,为图书馆事业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使图书馆的队伍建设得到稳定与发展。

参考文献:

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Abstract: Regional university library consortium is an inexorable trend of library development,but there are problems on the library consortia, such as regional unbalance, law deficiency, lag in technology and difficulties in shar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innovations in thought, system,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 are necessary for regional library consortium, serving regional society and economy better.

关键词: 图书馆;区域图书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Key words: library;regional library consortium;information resource;sharing and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G4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5-0271-02

0引言

在网络时代,高校图书馆已经无法凭借自身资源完全满足信息用户的需求,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是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用户的信息需求往往具有地域共性,与该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密切相关。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可以实现区域内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满足用户需求。信息用户所用的大部分文献是从其所在地区获得的,只有少量信息从全国性系统获得[1-2],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建设是图书馆领域的研究热点。

1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现状[1-2]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是指某一区域内的高校图书馆按照一定规范和模式所组成的图书馆联合体,各馆地位平等、互助合作、共建共享。我国1998年开始建设图书馆联盟,现已建成了全国和地区性图书馆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如“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LS)”和“中国图书馆信息网络”(CLINET)等全国性系统。区域图书馆联盟则呈现出学会组织、行业图书馆联盟、跨行业区域图书馆联盟等合作体系共存的局面。图书馆学会组织和行业图书馆联盟是我国目前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基本形式,而跨行业区域图书馆则是地方区域性图书馆联盟和全国图书馆联盟的发展趋势,但我国高校区域图书馆尚不及发达国家的联盟的高效和专业化。

2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地区发展不平衡[3]我国的经济发展、信息资源的分布和需求存在巨大的地区差异,因而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发展和分布也不均衡。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相继建立了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但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区域图书馆建设则相对滞后。国家需要调整政策,加快经济落后地区图书馆联盟的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布局与利用。

2.2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法规和政策缺失[4-5]我国图书馆联盟发展受到政策和体制的制约,依然保持“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发展模式。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没有经费来源,而各高校图书馆经费紧缺且对联盟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对联盟建设的投入不够。我国虽已制定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相关政策,但是其行政管理体制却缺少法律和政策的依据。因此,区域图书馆联盟长期游离于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之外,处在非正式组织的地位,无法摆脱自发、松散和无政府的状态。这些因素制约着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发展。

2.3 高校区域图书馆的管理不健全、共建共享建设不完善[6-7]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发展不仅取决于行业政策、行政体制和联盟模式,也取决于有效的管理体制。我国许多区域图书馆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联盟条块分割,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平台,缺乏协调、监督和管理。联盟成员馆的权利和义务难以保障,无法发挥联盟的协同作用。部分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未能形成特色和品牌,在一段时间后名存实亡或解散。由于我国图书馆是体制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高校图书馆的共建共享意识淡薄,加上图书馆经费、技术、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存在着差异,各成员馆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标准化不一致。这些都给高校图书馆的资源共建共享带来难度,影响了联盟作用的发挥。因此,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共建共享建设,充分发挥现有高校区域图书馆的作用是当务之急。

3高校区域图书馆建设的对策

3.1 完善政策和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1-3]目前,我国的图书馆事业也已经进入区域整体协同发展的时期。1999 年“全国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协作会议”为区域图书馆协作制定了政策依据。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和法规,“会议”文件缺乏可操作性的措施,高校区域图书馆建设并不理想。图书馆事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稳定的经费和行政上的支持,确保图书馆事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只有这样,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合理布局与利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

3.2 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合理的联盟制度[8]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内的各图书馆隶属于不同的学校,难以有效地管理。建立信息资源管理职能机构是改善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的管理体制的有效途径。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定合理的联盟制度,对联盟建设进行规划和指导。管理机构可以明确各馆的义务和权利,建立效益平衡机制,确保各图书馆都能通过资源共建共享获得利益,提高图书馆参与资源共建共享的积极性。管理机构可以成立专业化小组,如资源采编组、技术保障组、信息服务组等,确保顺利完成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各项建设工作。

3.3 提高高校图书馆联盟的共建共享水平[7-10]高校图书馆联盟必须加强协作,提高在技术、人力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共建共享水平。

3.3.1 加快数字化和特色化信息资源的建设,提高数据库的标准化高校图书馆应根据本馆的馆藏特色和资源优势,选择馆藏的最具特色且用户最需要的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目前高校图书馆自建数据库的数量少、规模小,数字化的馆藏文献更少[8-9]。没有特色,就没有共享,高校图书馆应根据本地区特点和用户需求,以本校专业和重点学科为依据,结合教学科研情况,建立特色信息资源,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性与权威性。高校区域图书馆的需要开放互联和资源共享,但各馆以前只注重其内部标准化建设,而忽略了馆际的标准化建设。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需要将各成员馆的系统整合,使之相互兼容,建立区域网的标准数据库,方便读者利用。

3.3.2 培养新型的图书馆人才具有广博的专业知识、掌握最新技术的新型人才是高校区域图书馆建设中最重要的资源。高校图书馆需要拓宽思路,多渠道、多形式地引进、培养新型人才,提高人员素质,推动图书馆联盟的建设。

3.3.3 注意保护共享信息资源的知识产权在高校区域图书馆建设中,知识产权主要涉及非书资源和馆藏文献的数字化产品两个方面。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需要充分遵守知识产权的法规,解决好信息共享的知识产权问题,确保联盟建设高效有序。

4结论

高校区域图书馆联盟为本地区高校的教学科研、社会发展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高校图书馆应该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主动地参加联盟建设,做好联盟建设工作,为振兴区域内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程宏利,方小容.城市区域图书馆合作刍议[J].情报探索,2010,(2):113-114.

[2]陈会谦.区域图书馆联盟发展趋势及经验分析[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4):75-79.

[3]王林.公共图书馆事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量化分析[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4):25-26.

[4]曹志梅.区域图书馆联合体的建设内容探析[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7,31(6):797-799.

[5]周维彬,董成娣.区域数字图书馆的构建策略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0(2):23-26.

[6]李洁红.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模式的构建[J].现代情报,2009,29(2):25-27.

[7]张志宏.区域图书馆联盟模式探析[J].图书馆学研究,2010(5):70-71,66.

[8]秦卫平.信息资源共享与区域图书馆联盟运作模式探析[J].现代情报,2010(2):35-37.

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康复的三种服务方式中,除了康复机构的康复、上门康复外,社区康复是重要的康复服务方式。三种服务方式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没有康复机构的康复,社区康复就难以开展;反之,缺少社区康复,康复机构则无法解决占人口7%~10%的残疾、残障者的康复问题。

在我科在与相关部门合作,实践《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暂列出一些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如下:

1 存在问题

1.1 各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不平衡。基层对残疾人康复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基层残联开展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康复项目的任务难以完成。

1.2 康复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虽然各地财政对康复工作一贯支持,每年都能将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下拨,但由于受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与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不相适应,有限的康复经费尚远远不能满足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1.3 康复救助力度不够,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在残疾人康复救助方面,尽管近年来先后制订了一些相关扶持措施,但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对残疾人的康复缺乏有力的保障手段和长效救助机制,因此要实现2010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1.4 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主要是未真正把宣传信息工作重视起来,力度不够。致使残疾人不知道什么是康复,什么是康复服务及康复服务的目的。难以取得残疾人的有效配合,从而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5 残疾人底数不清,思路不清晰。这就是各居委会没有进村入户造册登记导致的情况不清,特别是新发残疾上报不及时,情况不了解,与工作要求有差距。

1.6 康复训练与服务能力及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是基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网络尚未健全,康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的力度不够,未能从根本上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康复服务质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1.7 投入康复服务的人员严重不足。由于各地发展的需要,投入到社区康复服务中的人数有限,志愿者也相对不足,对前期的调查,服务的次数,服务的质量均造成严重的影响。

2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笔者设想如下解决问题的方法

2.1 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解决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领导和责任问题;切实落实社区康复工作专兼职人员,并落实他们的工作及责任。

2.2 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残疾人社区康复将是残联今后康复工作的主题,各级残联及居委会迅速组织人员入户造册登记,并建立健全残疾上报网络,查清辖区内残疾情况及康复需求。

2.3 建立各级残联互动。经常交流反馈问题,健全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社区康复这一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式的运行,这是各级残联在“十一五”期间要达到的目的。

2.4 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典型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种传播媒体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各级残联组织,要更多地举办专题报告会,及时总结推广残疾人中的先进典型,残疾人工作者中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氛围。

2.5 要加大力度开展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安排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举办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思想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提高残疾人工作者整业务素质。

2.6 实施残疾人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发展,将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范畴,加大政府对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投入,进一步发挥机构在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资源中心和辐射指导作用。

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检察监督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6.8 文献标识码:A

一、社区矫正概述

社区矫正,英文Community correction,有的国家称之为“社区矫治”,它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国外较常见的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

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五种情形。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型刑法措施,集中体现着刑法的谦抑思想和行刑的人道价值。其以人格矫正为前提,以回归社会为目标,把不需要监禁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和管控,有机的柔和了罪行相适应原则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刑法执行理念,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处遇罪犯最重要的形势政策之一,代表着犯罪矫正的未来走向。

二、当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监督。但由于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诸多法规还不完善,目前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有些甚至对社区矫正健康长效发展构成了严重制约。主要包括:

(一)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立法不健全,检察机关监督缺乏法律保障。

根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部门未能充分履行职责。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依据两高、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缺少一部全国性的社区矫正性的法律,致使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但是按照《通知》规定,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其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是“执法主体”、司法行政部门是“工作主体”,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的具体管理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不是单一执法主体,矫正工作也不是单纯的执法活动。但因刑法和刑诉法没有修改,公安机关仍是法定的执法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只能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司法所的矫正工作进行监督于法无据。《通知》明确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但检察机关在监督中拥有哪些权力,应尽哪些义务,通过何种途径行使权力,监督的对象,矫正对象申诉的处理等问题则缺乏明确规定。

(二)检察机关缺乏介入机制,监督职能履行缺乏程序保障。

《通知》中对检察监督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也无具体程序的规定。在社区矫正的衔接、落实矫正措施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使检察机关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依据该规定,无论是交付执行检察,还是监管活动检察、变更执行检察、终止执行检察等,检察的手段基本上以书面检察、实地考察,与有关人员或组织谈话为主;对于交付执行的有关法律文书的传递,主要靠法院送判决书、外地监所(科)寄送等方式进行。实践中以这种方式进行检察监督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因为无论到实地去考察,还是由法院送判决书或由外地监所(科)寄送材料等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而该时间段是监管的良时,因该段时间内是掌握罪犯是否报到,检查社区矫正主体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的好机会,能真正体现检察监督的及时性、预防性。另外,如果有些材料外地没有投寄或者因其他情况未能及时收到,检察机关就无法全面掌握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落实情况。比如《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中规定检察机关只是每半年至少展开一次全面大检察,发现的问题只是少量的且时间滞后,这样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容易出现漏洞。

(三)现有监督手段的固有缺陷,严重削弱监督效果。

现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手段单一,刚性不足,严重影响监督效能。当前刑罚执行的监督手段单一,检察机关主要依靠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通知书等书面意见形式对其进行监督,但该书面意见不具有强制力,以至于对被监督单位缺乏有效的约束。另外,社区矫正在我国目前还处于不成熟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方式的规定有限,也影响到监督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检察机关发出纠正通知以后,被监督机关对其视若不见。

三、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对策

(一)完善社区矫正的法律建设。

法治社会基本的要求就是在司法活动中必定有法可依,拥有完备的调整法律关系的准则与规范。当前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极为不足,仅停留在部分规定通知和政府文件中,笔者认为条件成熟时尽快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缺乏法律的支持,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现代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要求,吸收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立法的有益经验,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区矫正法。通过立法,对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矫正的内容、矫正的程序、各部门的权力与义务等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检察监督的程序保障,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机关的衔接程序。

首先要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加强监督的程序保障,对消极或积极对抗法律监督的行为,规定责任追究的程序,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注入强制力。依法对社区矫正作出详细、全面的规定,将检察监督的各项规定(如检察监督的程序、监督方法、监督对象、监督职权等)详细规范在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当中,尤其要赋予检察机关纠正违法的执行力,在被监督对象不在限定的时限内纠正违法并将纠正情况反馈给检察机关的情况下,赋予检察机关相应的违法处置权。

其次由于社区矫正具有主体多元化、内容分散、范围广泛等特点,所以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机关的联系,制定与之的衔接制度,保障社区矫正的每一项工作都合法顺利的进行。同时,法律应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活动可以随时介入,有权要求被监督机关提供有关材料、接受检察或就被监督事项做出说明,被监督方必须予以配合。再有就是为防止监督权力滥用,应对检察机关的介入制定明确和细化的程序。

(三)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调机制。

1、构建体系化的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机制。

首先从检察系统内部开始,一是整合检察机关内部法律监督资源,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利用上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资源,提升法律监督的层次和效力。当下级检察机关在正当监督过程中遭遇阻力时,上级检察机关应积极支持下级检察机关监督到位。三是畅通异地检察机关之间的联系,建立社区矫正流动管理异地监督机制,横向拓展法律监督领域,以有效防止跨区域监外罪犯脱漏管等违法情况发生。其次对于检察系统外部,要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掌握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教育管理、矫治解除的基本情况。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认真落实监外执行罪犯出狱、出所和列管后的“双告知”制度,保证监所内外法律监督的无缝衔接。

2、建立动态监督机制

随时了解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掌握矫正动态,及时监督。一是监督各基层司法所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给社区服刑人员建档,全面记录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性质、刑罚种类、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执行过程中的思想动态、改造表现等,建立起个性化教育改造和管理的资料库,便于检察机关实行宏观指导、微观监管。在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应前移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建立起一整套的同步监督机制,以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二是监督各社区矫正组织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坚持定期谈话、定期走访、定期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的“三定期”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社区矫正组织对划分施教不同阶段、设置不同的教育目标和内容措施的落实情况,努力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帮助,并做好谈话和走访记录。三是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中,应重点在交付执行环节、执行变更环节和执行终止环节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建立交付执行环节的同步监督机制,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等进行监督,确保能及时发现、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的问题;建立执行变更环节的同步监督机制,监督执行机关是否对监督管理矫正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罪犯依法给予处罚等,严厉打击社区服刑罪犯的再犯罪活动,提高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建立执行终止环节的同步监督机制,依法维护社区矫正罪犯的合法权益。

3、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的同时,也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学习借鉴其他政法机关的好经验、好的做法,加强与各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工作特点和规律,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

(作者: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注释:

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出版社,第1页.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09)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