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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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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检查内容

村级财务检查内容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镇现有5个行政村,90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13063人,耕地面积8359亩。20XX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2。6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811元。现有村两委干部35人(不含大学生村官)。

二、财务状况:根据安排,结合实际工作具体要求,我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村财务各项收支情况:全镇各村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现象,就各村今年至11月30日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村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镇村级总收入1126239。15元,其中补助收入699354元;其他收入135290。75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300元;经营收入296294。4元。各村的财务收入及时上交村级资金账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全镇村级总支出1033371。62元,其中管理费用171392元,其他支出861979。62元。各项支出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没有出现招待费、包车费、礼品、白条入账等现象。

2、各种债权、债务情况:因各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除2008年以前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资金12。118161元外,没有发生其他债权经济事项。全镇汇总的村集体现有债务总额441751元,其中包括原贵源村委会办公楼欠账42300元;原贵川村委会办公楼欠账170000元;村办公楼欠账85000元;原小溪村委会办公楼欠账83851元;西村村西村至东太坑机耕路路基欠账53000元。

3、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和执行情况: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各村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决策。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4、财务公开情况: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做到了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按照“一票据一公开”,使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5、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在执行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了《镇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细则》。如严格执行村级开支审批报账程序、严格控制备用金和现金支付限额、严格控制购买办公用品、压缩办公经费以及通讯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等。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镇村干部和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村干部熟悉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自觉执行各项制度,遏制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的现象。在具体落实中,始终坚持所有应纳入村级财务管理的收入项目全部纳入到镇农村三资中心统一管理。做到凡是收入所有权归村组集体的,一律都要及时交到村级集体资金帐户,严禁集体资金体外循环。

三、存在的问题:

1、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村两委没有把应有的集体资产和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单靠上级补助资金难以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村集体经济发展愈显困惑,村级公益事业难以开展,导致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够到位。虽然建立了监督组织,但没有定期开展监督活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在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上都与相关规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

3、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不完善。部分村对属于集体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家底不清、管理较乱,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界定权属及资产变动情况不能及时准确登记,造成账实不符。

4、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村对村集体的资产、资源的经营发包、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不重视合同签订,合同签订随意性大;个别的不按照民主程序,不公开、不进行招投标、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和财经法规教育。组织村两委和村监委成员认真学习《蓝田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村集体财务管理等文件,提高村干部法律和财经管理意识。

2、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管理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和财务审批制度等村财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3、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管理。一是落实登记资产、资源台账,盘查固定资产,并要与财务账簿中固定资产相一致。二是按照“三资”管理的规定,做好资产、资源对外承包项目的发包、合同签订及结算兑现等程序手续工作,及时将集体的各项收入纳入设立的村级资金账户和进行财务结报,严禁私存、挪用,设账外账、小金库。

4、执行好村财季度结报制度,规范报销单据及手续。各村应及时开展财务结算和民主理财活动,每季度按时结报,村监委和报账员应按照程序把好报销单据初审关,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方可给予批准和支付,不规范的原始凭证不得给予批准和支付款项,也不得传送会计做账。

5、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验收等手续,5万元以上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5万元以下可由村级安排组织简易招投标。

村级财务检查内容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对策

1.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村一级预决算制度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开支随意性大,投入规模超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承受能力,没有做到量入为出。

1.2部分村财务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缺乏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致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很多。据抽样调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违规设立账外账。如有些村土地管理经费实行专项独立建账,未纳入村级统一的财务核算;二是票证管理不规范。有些村存在着村干部自领收据和收据保管不完整的情况。三是原始凭证不规范,许多都是白条入帐。

1.3财务人员尤其是村会计、村出纳人员经常调整,移交手续不规范,钱款未结清。有的村原任干部在办理移交手续时甚至连公章也不交,使新任干部无法开展工作。

1.4违反规定乱开支。尽管农村税费改革中规定村级不允许有招待费、自行设立的奖金之类的费用报账,但有的村还是我行我素。

1.5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漏洞多,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1.6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会计记录真实性。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着“未达账项”、会计收支无依据、记账不及时、账务记录差错的现象。

2. 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原因

2.1管理意识淡泊。有的乡镇政府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搞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

2.2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无法完整反映村级财务整体面貌。目前各地存在着会计账目不规范,凭证混乱,审批不严,记账方法简单,结账不及时等情况。这就给有不良动机人员借机伪造、变造凭证,甚至纂改帐目,贪污挪用开启了方便之门。

2.3财务公开不到位,管理不民主,监督乏力。许多地方没有透明度,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乱上加乱。

2.4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而且许多农村基层会计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

3.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3.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3.2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在实现“双增”和保障农民群众权益中的作用,当前重点要规范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制度、村级会计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使财务人员有章可循,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乡镇政府要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财务检查,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3重视和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要借助贯彻《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之机,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和重点抽查,要求各村财务都要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用工登记薄和救济物备查薄、会计档案柜等。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及核算方法使用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按期把账薄、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整理造册、登记、归档、妥善保管。实行统一账薄、统一凭证、统一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不断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资金审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行为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强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加强对村账乡会计人员和村级报帐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他们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村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

3.4群众参与监督要充分,业务监督要及时。

群众监督关键是要抓好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由群众推选,并要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选举通过,报乡镇政府备案。民主理财小组除参加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会议外,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对村内所有收支凭证进行集体审核,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对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疑问,进行转项核查处理。

业务监督,就是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指导和监督。乡镇政府(农经站或财政所)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财务管理辅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把规范村级账薄、凭证和会计档案作为财务会计检查或审计的一项内容。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专职或兼职农村财务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培训,以保障村级财务审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可以提请乡镇政府或区委、区政府对侵害集体资产的行为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3.5财务公开要经常化、制度化。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推行财务公开,关键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财务公开可信度要高。在公开前,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务公开工作,集中人力,全面、彻底地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对查证落实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组织好回收欠款和兑现退赔工作。特别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集体资产、财产要弄清来龙去脉,给群众一个明白的交待。二是财务公开要一目了然。财务公开是给群众看的,凡是群众关心的事都应详细列出,力求及时、真实、具体,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情况: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而且村级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要在年初和年末分两次公开,如执行过程中有较大变动的,要具体说明原因,让群众能开得明白,听得清楚。公开场合要选择在人流比较集中的固定场所,必要时再利用会议或广播进行补充。

3.6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

一是做好村级事务协调服务工作。当农村一些矛盾和问题基层组织难以解决时,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尚未完全认同的情况下,乡镇党委、政府就应该出面帮助研究解决的,对各村反映的财务问题安排专人落实,建立情况反馈制度,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要督查到位。二是做好村级财务监督工作。上级主管部门除每年正常的村级财务审计外,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组织检查,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从而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村级财务检查内容范文第3篇

关键词: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思考

实行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制,在各级干部和村财务人员共同努力下,村集体财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村集体财务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正视并针对这些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机制,才能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向规范化迈进,本文结合实际,对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作些粗浅的探索。

1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

1)机构监督乏力。从村账托管运行情况看,部分会计业务素质不高,大部分会计的工作量大,缺乏对村财务监督意识,没有严格把入账关,农经员兼职会计,已沦为“代记账”的角色,并担负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会计力不从心,工作难开展,没能发挥应有的村集体财务监督作用。2)农经部门监管缺位。实行会计委托制后,县级农经部门极少开展财务检查,村更换财会人员时没有督促会计档案移交,有些会计资料不进行分类归档,资料残缺不全;发放收款票据不登记,长期不开展村级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核销工作,乡镇农经员兼职会计,大部分乡镇农经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不安心,削弱乡镇农经监督管理职能。3)会计核算不规范。村账托管中心会计核算科目张冠李戴,经常出现与经济业务内容不相符的现象;有些村报账员没有按时与村账托管中心交接经济业务票据,个别村半年才交一次经济业务票据,影响村账托管中心按时进行会计核算;有的村账托管中心明细分类账登记不全,没有按经济业务进行明细分类账核算。4)执行财务制度不力。多数村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落实,主要有: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不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如:库存货币资金超限额、长短款、白条抵库,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村集体资金存在账外运行,个别村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时有发生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有些村请客送礼、招待费等支出巧立明目,存在违规操作现象等。5)村务监督形同虚设。个别村务监督小组有名无实,部分村务监督小组不能正确履行职责,非正常开支或不合理开支也盖公章。没有真正把村集体资金管起来,少数村有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现象,不能真正发挥村务监督小组作用。6)财务公开喜忧参半。一是村财务公开没有按规定程序操作,公开内容没有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确认;二是村财务公开内容简单,只公开总分类账余额和部分二级明细分类账余额,有关账务大事根本不公开,村财务公开真假掺半;三是有的村财务公开内容的数据几期不变动,有些村财务半年公开一次等。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策

1)强化从业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会计队伍建设,健全考核制度,实行会计专职化,落实经费,保障中心运行;二是村报帐员在经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具备相应的政策水平和报账业务技能后,必经村民或户代表会议讨论,报镇考核批准,方可上岗;三是把好机构人员关,机构负责人要具备助理农经师以上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人员担任;四是服务机构要对新任村报账员和机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定期组织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小组长、会计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财务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村报帐员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不宜随意更换,确保村财会队伍的稳定。2)加大财务监管力度。首先,严格执行农村经济组织收款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票据领用、核销制度,实行票据领用数量限制;其次,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按照限额规定使用现金,严禁坐收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县经管站要对村货币资金进行随机抽查,盘点银行存款现金核对,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再次,强化审计监督制度。以乡镇为审计小组定期开展审计,每年轮换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布审计结果,第一更好地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县经管站要对村集体财务年度审计进行随机抽审,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审计结论或决定,确保审计质量。定期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3)规范村级财务。第一,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办理社团登记,使其成为合法社团服务组织,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收取会计服务费;第二,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坚持按法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委托管理范围,完善账务的委托手续,要制定好相关资料的移交、检查、签收工作,对原来不完善、不完整的会计资料要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补充完整,保证移交账册的完整性、规范性;第三,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完善会计工作制度,重点有:岗位职责、货币资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工作流程管理等制度,规范运作;第四,理顺乡镇农经部门与机构关系,将乡镇经管站与乡镇村账托管中心分开,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会计员按规定程序实行聘任制,专职负责村集体会计核算业务工作,增强其责任心,提高村财管理质量;第五,乡镇会计及村报帐员要切实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票据,要坚决退回。4)深化监督约束机制。一要实行源头管理,建立货币资金、银行账户和票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二要完善村集体财务的跟踪、反馈和监督制度;要健全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明确非生产性开支定额、公开透明工程建设和资产处置招标制度、开支审批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检查,防止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现象的发生,特别要控制村私设小金库、设置账外账的行为,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与完整。5)完善财务公开制度。首先,强化民主监督。建立定期理财制度,明确民主理财小组职责,规范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财务公开制度,按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次,明确公开内容。公开项目除农业部规定的项目内容外,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做到公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还要按村干部名单公开干部报酬、村招待费用等;再次,规范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时间,定期在固定公开栏公开财务内容,对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问题即时公开,公开的账、表、册内容和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须在公开前经村务监管小组审核公章后向村民公示,对群众提出的质疑,村委会要解答或整改。6)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审查审核人员责任。将违反规定的经济业务票据付款并登记入帐的,除当事人退款外,对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人员、村财会人员和村务监督小组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追究以上三人各自承担票据金额15%的经济责任;二是审批人员的责任。审批人员对不符合经济业务批准报销并登记入帐的追究票据金额20%的经济责任;三是违规责任人的责任。对会计核算擅自移花接木的财务人员追究行政处分责任,对擅自外借集体资金的,除追究责任人100%的经济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构不成犯罪而性质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按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处分或撤换职务处理等;四是国家工作人员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屡纠不改或渎职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和群体性上访的,进行调换工作岗位;防范村财务管理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村级财务检查内容范文第4篇

陇县按照行政区划,每个镇(管委会)设一个财政所,共13个镇(管委会)财政所,现有在岗工作人员42人。目前,全县各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农村综合改革,参与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分为六个大方面:

1、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基本原则,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各镇(管委会)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2、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到户。各镇(管委会)财政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对涉农补贴对象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我县从2005年将财政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全面纳入“一卡通”账户管理,对所有“一卡通”账户,强化身份确认,严格系统准入,从源头上堵住用假户头套取惠农补助资金的问题。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家电下乡、农机购置、新农村建设、和其他补贴等17个补贴项目,惠及全县所有农户。强化补贴基础数据管理,规范数据采集流程,严格做好公示。通过惠农补贴信息语音查询系统、向农户发放“惠农补贴政策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好惠农补贴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县镇各个涉及的部门协调。为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打卡到户,在搞好局内相关股室协调的同时,积极与金融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联系,做好数据交接,确保各部门惠民补贴数据的真实性。

3、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镇(管委会)财政所全面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推行“村财乡”,对村级举债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备案,建立镇债务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镇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针对财政补资金涉及面广、资金量大、政策性强的特点,透明公开,以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村务公开栏等为平台,对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金额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其次,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减少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及时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对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库”和“项目台账”信息化流程管理。财政所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效益走”。对辖区内的补助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根据资金监管的要求,在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巡查,对“一事一议”项目由财政所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镇级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镇(管委会)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也加强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财务监督,健全村级理财机制。我县2005年开始推行“村账镇”,通过两年的探索和总结,2008年在全县全面推开,覆盖率达100%。各镇(管委会)财政所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利用“镇财县管”系统,对镇村两级预算资金实行网络化管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核拨”的管理办法,全部实行网上做账,账、证、表一律进行网络化管理。会计基础工作,通过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专项资金帐务处理、专项资金使用支出手续,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程序、帐务核算等重点方面,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我局加大对镇财务检查、督查力度,监察等相关部门一道,同审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镇(管委会)提高财政收支管理水平。按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我局完善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财务监督,规范票据和报销凭据管理,规范相关账、证、表等格式,严格控制村级财务的“白条”入账,镇(管委会)财政对报销凭证不规范、审批手续不齐全、用途不明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入账。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各镇直属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审批,限定报刊费,禁止招待费,以便更好地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5、做好队伍建设,提高镇财政管理水平。各镇(管委会)财政人员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参加各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的活动。从2011开始,县财政局用三年时间完成了全部标准化财政所创建活动,此项工作极大的改善了全县财政所的办公条件。同时,购建了电子档案管理软件,完善了镇财政所的电子档案管理。

6、参与当地党委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全县各镇财政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包抓一至两个行政村的全面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依然存在问题。2005年,农业四税取消后,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于各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迟到早退现象严重,部分干部职工平时挂着上班的牌,下村睡觉、打牌、工作散漫。对纪律检查隐瞒、包庇不上班干部职工,检查到缺勤人员时,均以外出办事为由搪塞检查组。

3、整体工作敷衍了事。个别财政所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局里督促的紧,就抓紧,督促的不紧,听之任之。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不能够抓好落实。

4、队伍存在结构和分布问题。全县各镇(管委会)财政干部40至50周岁以上的占80%,成为乡镇财政系统的中坚力量,但35岁以下无有1人,新鲜力量补充不足。大部分的干部集中在通车条件较好川塬镇,距离县城较近,而其他山区各镇财政所干部较少,有1个财政所甚至仅有1人。

5、工作中心存在问题。各镇财政所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参与当地党委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大多数财政所负责包抓一个行政村的全面工作,而且每年作为一个大项工作,从头到尾彻底落实一个个与财政工作无关的大型工作任务。

三、今后全县各镇财政所工作的建议

1、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培养基层财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爱岗敬业之心,采取领导讲座、专业培训讲座,定期组织观看先进典型及反面案例处理影像方式,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绷紧不作为、乱作为之炫;加强政策法规的培训,政策在不断的更新,每一项新的政策出台过后,都要及时组织乡镇财政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使干部在开展工作得心应手;加大会计业务处理的培训,聘请专业教师,重点对预算账、行政账、村账从摘要的书写、科目的运用、报表的编制、往来、专项的处理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基层会计质量有质的飞跃。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大比评活动,从而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2、清理一卡通数据库。遵循实事求实的原则,全面推行一卡通数据库实名制管理,提高补贴兑付率,真正确保一户一卡,确保补贴资金专户年终零余额。提出数据库中死亡注销人员的管理措施,死亡注销人员不能在数据库中存在,和各镇信用社加强联系,资料及时更新,总结存在的问题,完善“一卡通”系统功能。

3、规范财政工作监管。镇财政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资金管理方式不同,要求各部门同步实施信息通达和财政所共同监管,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县财政局应和全县各镇业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联合下文,明确财政所在财政资金申报、监管、结算上的要求,促使共同执行信息通达制度,以便财政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县财政局要重视各镇财政的涉农资金监管职能,支持并督促各镇(管委会)财政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财政所要准确定位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积极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互通工作核心目的,切实解决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问题。

村级财务检查内容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治意义;法律依据;存在问题;成因分析;解决对策;立法构想。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治意义

《人民日报》曾刊载消息称,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建立“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村民说事制度,丰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这种问事于民、集思广益的做法值得称道。①那么什么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呢?

笔者认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该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将法律规定或者经法定程序议定的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关千家万户,无论是从法律规定来看,还是从现实工作来看,无疑都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始终不渝的梦想。通过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进行民主管理,实现村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打破暗箱,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惩罚等问题暴露于阳光之下,百利而无一害。这项民主工程,使得干部清白,群众明白,关系和谐。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必将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也能够从整体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基层民主,防止“一言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内容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四部分,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述规定可以视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宪法渊源。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二款中的第二项就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这是目前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直接规定方面最高层次的法律依据。三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有些人认为这些文件属于“法规性文件”,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规,只能归入“政策”一类。四是散见于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以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的。以山东省为例,有两部地方性法规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个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另一个是《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06年6月1日起生效)。前者在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应当公布下列事项:生育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和学龄儿童的入学情况。后者在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下列社会发展事项应当公开: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名单、批准胎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公开的内容。

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涉及的具体内容,山东省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村新婚及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妇名单;

(二)申请《生育证》的夫妇名单及其法定再生育条件;

(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名单;

(四)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名单;

(五)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名单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

(六)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名单及情况;

(七)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救助、独生子女父母伤残死亡救助、节育手术并发症补助等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扶持、救助人员名单和情况;

(八)违法生育夫妇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

(九)计划生育合同履行和违约金收支情况;

(十)本村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经1/10以上村民或者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村计生工作人员任免、公开内容的补充等事项。

除以上公开内容外,村民委员会还应当及时、全面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②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遇到的新问题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得成效卓然,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与薄弱之处,有些地方甚至走样变形导致出现了一些“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实质要件上的问题:

1、内容不全。公开内容片面不全,有的甚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同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即仅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情况。即便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中,也存在只公开以往年度征收情况而不公开近一两年度的现象,避重就轻,使群众看得一头雾水。

2、偏注结果。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项目不公开或者少公开具体决策过程,仅公开事后结果。使得村民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的立项、资金支出等事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也影响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

3、弄虚作假。计划生育合同违约金收取之后,挪作他用,巧立名目,挥霍浪费,建立帐外帐、帐中帐,比如公款旅游变成学习考察,请客吃喝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困难户救助,公款私用化为其他支出,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打马虎眼,放烟幕弹,变戏法般地将非法行为合法化。

4、追求政绩。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之一,采取行政命令一刀切的方式,使得村务公开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而缺少村民的真正理解和参与。还有的甚至只在上级检查的时候临时才用红纸将一些敏感内容公之于众,检查过后,就将红纸撕掉。

(二)形式要件上的问题:

1、载体单一。目前公开形式大部分仅限于以设立公开栏的方式出现,简陋粗糙,缺乏村民会议和明白纸的形式,公开阵地建设较差。有的对公开栏任意改变用途,甚至变成了广告栏。

2、公而不开。有的公开栏虽然制作精良,但却只放在村委会院内的某个角落里,公而不开,变成了花架子,个别村的公开栏甚至在村委会的会议室内睡大觉,“秘密”公开。3、简而不明。有的公开程序过于简单,敷衍了事,形同摆设,村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情况知之甚少,或者压根无从知晓。

4、缺乏维护。许多公开栏缺乏日常维护,风吹日晒雨淋,年久失修,甚至出现人为损坏现象,难以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三)程序要件上的问题:

1、霸道公开。公开程序不透明规范,带有浓重的家长制色彩,公不公开,全凭己意,公开什么,何时公开,没有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公开的随意性往往让村民先是失望,后是绝望。

2、一曝十寒。公开制度不够持久,公开时间间隔不一,有的太长,导致有些问题时过境迁,化为糊涂帐,而另有一些事情则因成为既定事实而无法更改,或者更改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而不划算,正所谓“木已成舟、覆水难收”。

3、急功近利。平时不开展经常性工作,一遇检查就临时抱佛脚,大干一气,补材料、整档案,甚至造假,正所谓“临上轿扎耳眼”。而检查过后,又风平浪静恢复常态。

4、缺乏反馈。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村民意见,既不主动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又不及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乱解释一气而不让村民“插言”、“多嘴”,认为只要公开就一了百了,为公开而公开,舍本逐末。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问题的成因分析

纵观上述种种问题,结合有关理论与现实情况,笔者认为,造成问题的基本原因可以概括如下:

(一)认识偏差。一是一些村干部不敢公开,因心中有鬼而担心家丑外扬,引起群众上访,招来上级批评。二是一些村干部不愿公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认为公开是作茧自缚,自讨苦吃,缺乏主动性。三是一些村干部不会公开,囿于自身素质等原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犹如老虎啃天,无从下口。四是一些群众片面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已无关,只是雨过地皮湿的表面文章,无济于事。五是一些群众淳朴本分,缺乏民主诉求,小农意识强烈,不愿出头。

(二)指导不足。一是上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不深入、不到位,对于公开后如何进一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如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经常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公开,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二是一些地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要求无督促,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或者有督促检查但力度不够,不动真格,最终变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架空制度。

(三)监督缺位。一是多数村的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事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都没有独立负责人,其活动往往由村两委指挥,民主监督也就蜕化为干部的同体监督。二是有监督机构及人员缺执行制度,造成监督无据,在保证制度的落实方面也没有刚性措施,造成监督疲软。三是村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知半解甚至全然不懂,提不出什么有针对性的意见,因而不会监督;或者有的村民提过意见但没有接到及时答复,挫伤了积极性;更有的胆小怕事不敢监督。时间一久,监督工作犹如一盘散沙,大水一过不见踪影。

(四)运作失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随意性,主要源于制度的不完善、管理的不规范,在实践中,不少的村存在配套措施不完善、制定条款太简单、执行程序太含糊等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某些村干部可以钻制度的“空档”、村民无法依规进行监督的状况,造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漏洞,势必会削弱合力,影响凝聚力和战斗力,导致矛盾重重,困难不断,速度变慢,成效减半。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笔者认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就如何完善此制度,因为思虑已久,且不敢忘却,故斗胆提出,以祈斧正。

(一)深化宣教。一是对乡村干部进行大力宣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切实解决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二是对村民进行民主思想启蒙。深入持久地宣传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政议政权和监督权,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发挥民力,着力改变村民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无意监督的现状。

(二)精心指导。一是要健全机构。乡镇一级要做到有人管事,照章理事,出钱办事,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帮促。二是要加强检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及时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三是要加强指导的针对性。面对面指导,手把手传授,解决实际问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步入快车道,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政治许诺。四是加强衔接配套。各乡镇(街办)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主动公开,抓好与村务公开的衔接配套,并做到公开目标一致,公开内容统一。

(三)加强监督。西方有一句法谚:任何人不能当自己的法官。同样,村委会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在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建立起严密的异体监督机制。一是要加强草根监督。畅通渠道,大开言路,让每一位村民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得到重视,择其正确者而采纳。二是要加强监督。可试行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回访,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并将最终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兑现奖惩。四是建立专门监督机构。比如由村民代表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日常监督,发挥经常性工作。五是监督关口前移。重预防,轻惩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加强事前监督,保证事中监督,严格事后监督,既促进了事业,也保护挽救了干部。

(四)完善制度。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制度管人,最能克服种种弊端。一是落实责任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应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村计生专职主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具体工作。二是推行财务检查制度。对村级财务(特别是计划生育违约金收取、困难户救助资金)的预决算编制、立项经营、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避免中饱私囊、私收乱用的现象。三是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对村民的质询、疑问、咨询、举报、意见、建议等,要及时、准确地予以答复、处理,直至村民满意。四是立卷归档制度。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分类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采用现代存储设备,形成“风吹不走、雨淋不掉、随用随查、永不消逝的公开榜”。

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立法构想

鉴于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规定过于抽象,不便于操作,有许多人大代表提出制定一部全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务公开法》(法律)或者《村务公开条例》(行政法规),在其中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出明确详细规定。笔者认为其实没有必要,只需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详细具体条款即可。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将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中行之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吸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提升法律层次,树立权威;二是细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程序。对于实践中易理解执行而又卓有成效的方法经验上升为法律,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三是明确法律责任。目前对于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多,且极其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仅在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有规定),应该对于违法形式、承担责任、追究机关等作出详细的规定,既能防患于未然,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又能在事后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因法律真空、缺档而导致投机钻营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①《人民日报》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