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二各镇规划所在受委托管理的业务范围内实施规划和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管理要求。
三委托业务的范围为各镇已审批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业务分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及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
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
委托镇规划所办理新征工业用地的规划管理及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的下列变更:包括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权利人、延期、遗失补办。其它性质新征用地及已批用地的下列变更:包括变更用地功能、变更选址规划设计件、变更调整用地界限等不属委托业务,由市规划局审批。
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分一类、二类工程项目及相关业务变更,一类工程项目不属委托范围,由市规划局审批。二类工程项目委托镇规划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报建及竣工规划验收业务。相关业务变更之中的变更建筑功能、变更规划设计件仍由市规划局审批,变更项目名称、变更权利人、延期、遗失补办等由镇规划所办理。
㈢工程分类:
⒈建筑工程分类:市场、医院、体育场馆、中学、小学、幼儿园、敬老院、骨灰存放楼、旅馆(酒店)、文娱建筑、单幢建筑面积3000m2(含3000m2)以上的商业、办公建筑等主要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民用建筑;所有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属一类建筑工程项目,其余属二类建筑工程项目。
⒉市政工程属一类工程:供电: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变电站及线路;通信:电信端局及其主干通信管线,微波通道;给排水:水厂、污水处理厂及输水主干管;道路:30米及以上等级道路工程;供气: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气化站、车辆加气站;各类油库及加油站属一类市政工程项目,其余属二类市政工程项目。
四所有委托规划业务审批必须符合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图则、文本)的要求,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要求。
五各镇规划所在委托业务范围内,以规划局名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批复书》及附图、附件,并接受规划局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各镇规划所办理委托业务时,必须建立完善的收件制度、审核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各镇规划所必须建立建设资料档案室,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技术要求将审批材料归档。办理委托业务时,必须按规定收取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并按业务划分规定填写呈批表,保留必须的附件、附图归档;发出规定的批复文件及附件、附图。
八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窗口按《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用地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呈批表》及划定该项目的用地红线及相邻的道路红线。
③镇规划所所长复核。
④属委托范围内的,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不属委托范围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规划局审批,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
⑤批出文件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附图(已划定用地红线及道路红线,并在用地主要拐点坐标加盖当地规划所公章)(2份)。
㈡留档备案文件包括:
①建设用地申请书(1份)原件;
②计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复印件(政府工程及政府部门联审项目才需要)
③其它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④呈批表原件;
⑤批出文件复印件、附图原件。
九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㈠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
⒈程序及期限:
①建设单位(个人)持建设项目有效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测量地形图等资料向镇规划所提出申请,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由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要求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及三线图。
③规划所长审核。
④属一类工程,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规划局委托机构)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三线图;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工程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保留一份原件及呈批资料存档。
⑤建设单位(个人)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及三线图的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⒉批出文件:①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批复)1份;②三线图(2份)。
⒊留档文件:①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存档)1份;②三线图1份。
㈡设计送审
⒈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属一类工程镇规划所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规划局委托机构)审查;属二类工程由镇规划所审查,并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
③送审单位按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阶段的设计。
⒉批出文件:①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1份;②审定加盖审批单位章建设工程方案图2份。
⒊留档文件:①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呈批表1份(原件)②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㈢报建
1、程序及期限:
①建设单位(个人)持审定方案、审查意见有关资料及《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送镇规划所,镇规划所窗口按规定的内容收取各项业务资料及图纸,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后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根据审定图纸填写《建设工程报建呈批表》。
③镇规划所所长复核。
④属一类工程必须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送市规划局审批,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批复;二类工程由镇规划所审批,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
⑤经报建的建设工程批出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报建批复书》(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加盖业务章的施工图纸(2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留档备案文件包括:
①建设工程申请表原件;
②土地使用证或原房产证复印件;
③其它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④呈批表原件;
⑤批出文件复印件;
⑥审定施工图纸(2份)原件。
十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理程序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按规定收取资料、图纸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审核竣工测量图纸有关数据与原报建资料数据,各项目建设面积误差在1%之内并按审批图施工的,可同意其验收,误差超过1%的视情况为其补办超出部分的报建手续,如因不按审定图纸施工的必须将其列为违法建设,按违法建设处理程序,上报市规划局处理。
③镇规划所长复核镇(区)经办人意见,属委托范围内的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属委托范围的,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加注意见报市规划局办理,市规划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㈡批出文件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批复书》及加盖当地规划所章的竣工测量图纸。
㈢留档备案资料为
①《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原件;
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呈批表》原件;
③批复文件复印件;
④竣工图纸(1份);
⑤其它前置批复文件。
十一规划业务变要及其他审批程序
㈠程序及期限
①镇规划所按规定收取资料、图纸及《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申请表》。并进行电脑登记录入,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②镇规划所经办人按有关规定加注经办意见。
③镇规划所长复核经办人意见。
④属委托项目的根据要求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出。不属于委托项目,由镇规划所长加具初步意见后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规划局审批。
㈡批出文件为《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批复书》及其它附件。
㈢留档备案资料为:
《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申请表》
《规划业务变更及其它呈批表》
关键词:合同管理 , 各种问题,相应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project contract in conclude whether content when comprehensive, rigorous, consider the thorough careful words, and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quality, schedule control has very big effect. A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for a variety of problems that arise in,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engineering practice,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ment.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various kinds of question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约、变更、索赔和争议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政公益建设项目的增加,国家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日益重视,相继颁布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等一系列签约合同必须的法律法规。各地区也陆续出台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工程联系单、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等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约定有了更加明确地口径。这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以便保证国家投资建设资金不受损失,规范工程建设市场行为,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繁杂性、个样性,使其合同亦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难于用这些文件规定条款签订合同来涵盖全部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实际合同的履行中还是经常出现合同纠纷,索赔,造价、质量、进度失控的现象,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准、投资损失浪费等情况。因此,合同管理仍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随不同的项目而变化,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也在不断地产生之中。本文主要针对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工程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合同范本条款内容简单。
我国现行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借鉴了国际先进的FIDIC合同,对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打下了基础。但为了要让全部施工工程项目适用,故设置内容条款粗略而简单,签约前需按工程实际补充大量内容。如施工合同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选择固定价格合同条款,需自行注明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口径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方式、风险承担的范围、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条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工程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施工第三方责任险的缴纳、农民工工资担保金等均需按实际工程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约定。签约人常会因考虑不周,出现疏漏,造成合同无相应条款,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参照解决,只能以合同通用条款的原则性操作方式,进行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进行仲裁或上诉法院。
(二)合同签约条款拟定不完善或不合理。
合同签约人缺少工程经验或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管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不熟悉,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理解不透,在合同签约中对合同条款补充措词不到位,使条款内容约定不合理,不合规。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出错合同中条款;对施工方投标不平衡报价无相应修正对策;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进度和质量无关连等,类似这些问题未能在合同中合理补充相应条款,进而形成工程签证和结算无具体可行的依据,出现合同结算纠纷,或因依据不合理,造成工程结算价超过工程实际造价的投资损失现象。建设方对于不同工程的不同现场情况和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无法事先预见,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有效防止不利因素的产生,合同条款约定无法做到合理、全面,只能待出现问题时双方协商。若施工方为谋取自身利益,抱着“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心理,想通过协商获取高额利润,将引起协商无法一致,以致影响工程进度。建设方为保证工程顺利进展,常采取折中或适当让步。
(三)合同履行中监管不到位。
建设方因前期拆迁等不到位,造成工程进度受阻,影响合同的履行。建设方合同意识淡薄,对合同签约后的管理不够重视,无专人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方委派的现场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是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即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内未做仔细研究,直接签证,造成结算审计时出现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等,没有严格按合同通用条款要求办理审批程序,事后补签联系单和事后一纸说明要求赔偿之事时有发生,影响了工程投资的控制,出现结算价大大超过合同价,甚至脱离实际工程造价的现象。
第一条为了加强横街镇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验收和结算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法》,《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区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出资或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按本规定实行。
第三条建立横街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监督小组,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镇范围内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验收和结算等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验收和结算等工作的实施操作。镇工程监督小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
第二章招标
第四条工程招标工作,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负责招标通告、招标文件等起抄工作,以及招标信息的。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在招标工作开始时,应告知工程监督小组,自觉接受其监督。
确需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工程监督小组说明情况,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采用邀请招标的,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投资额在三万元以下的工程,报请镇长同意后可不实行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六条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标报名工作,并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及业绩等进行审查,再交工程监督小组审核。
第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若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开标。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八条对于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必须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同工程监督小组一起审查,否则审查结果无效。
第四章开标、评标、中标
第九条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预定地点,如有更改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通知各投标人。
第十条开标会议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必须邀请所有招标人及工程监督小组成员参加。
第十一条评标方法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同工程监督小组一起商量,确定并在开标会议上宣布。
第十二条中标结果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场公布,开标应当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
第十三条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若发现施工建设单位有对工程质量有严重影响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施工、投标资格。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联系单,要写明变更原因、变更后的造价等内容,若变更后的造价在5千元以下的,报工程联系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超过5千元的报镇长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先由该工程联系领导提出,再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程验收应当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工程监督小组成员必须参加验收,负责全程监督,否则工程验收结果无效。
必要时,工程监督小组也可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一同参与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的结算书由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并负责送交有审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镇主要领导和工程监督小组。
第十七条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方法严格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工程监督小组应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验收和结算工作的监督,若发现招标、投标、验收和结算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行为的,应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做好每个工程的资料归档工作,资料存档一式二份,一份存镇档案室,一份存放在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部分合同条款的制约作用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规定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确定不利物质条件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决定工期延长;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发出变更指示;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确定暂估价金额;确定索赔额。以上规定,使监理的权力基本完全丧失,在没有业主的同意下,已经不能行使职责。这些条款必然严重制约监理发挥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业主和承包人之间关系亲密,架空监理,使监理单位成为虚设机构。
2监理人员管理混乱
【关键词】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69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公路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等。
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的规定》,合同还包括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授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一、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除了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国家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和规定的程序签订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公路建设工程,而非一般的工作成果。
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建设人和承建人,建设人即发包方,承建人即承包方。从事公路建设承包的承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公路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公路建设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根据交通部2002年12月5日的《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指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公路施工企业应在规定的承包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得跨资质序列、越级、超范围承包工程。
4、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管理具有严格性
国家对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实行特殊的管理、监督,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行政监督,对合同的拨款、结算进行银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5、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联系结构具有复杂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可以由一个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按标段签订合同。大型公路建设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公路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承揽,承包人各方对该公路建设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转包他人。同时,也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他人。
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当事人的义务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发包方的义务
⑴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和占道、爆破以及其他的许可证。
对承包方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施等的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方使用,以使承包方能够及时开工。同时,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对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引火索等)的运输和保管,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⑵确定建设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和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⑶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的民房和障碍物。
⑷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从开工之日起,发包方应提供公路建设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公路建设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⑸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文件,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如在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出方面,发包方应给承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
⑹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人。
如应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方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技术资料。
⑺派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⑻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承包方的义务
⑴负责施工场地地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水、电、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为了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自觉养护由他修建和使用的所有临时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加固的村镇便道)。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承包方应在公路建设合同签订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劳务、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临时设施的修建及总体施工组织的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