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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环保核查是由行业内龙头企业推动,得到了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国家环保部有关部门的支持。我国有草甘膦生产企业近200家,总产能超过100万吨/年。2012年总产量逾40万吨/年,约占世界总产量 50%,出口实物量55.83万吨,其中原药出口量22.25万吨。目前国内草甘膦产能严重过剩,企业间恶性竞争严重。部分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降低生产成本,致使草甘膦行业出现了事实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草甘膦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国家环保部决定开展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鼓励先进企业,抑制落后企业,规范企业竞争。
这次核查的程序,第一个环节是企业自查。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以自愿为原则。企业可对照《指南》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分析、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完成整改。经过自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提交《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个环节是省级环保部门开展核查初审。初审以日常环保监管情况为基础,结合企业申报材料,对照《指南》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对经初审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省级环保部门应将初审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环保部,同时抄送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对初审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环保部门应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个环节是环境保护部复核并公告。环保部对通过省级环保部门初审的企业进行复核,并组织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环保部公告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定期进行复查和抽查,如发现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将撤销其名单并予以公告。
这次核查的内容,一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具体查如下七个方面:(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新、改、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重点是未批先建、审批级别、久试不验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和环保验收意见中的要求是否逐一得到落实等。(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点是COD、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各项污染物排放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尤其是地方要求的特征污染物。(3)达标排放情况。环保治理工艺技术是否可行,环保设施是否齐全并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是否执行了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规定的监测计划。是否按有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水、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连续的在线监测数据等。固体废物是否规范收集、贮存(暂存)、转移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重点查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处置合同、危废转移联单。(4)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缴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是否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是否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5)实施清洁生产情况。是否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报告;是否通过评估验收;是否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披露企业环保信息。(6)环境违法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是否因环境问题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是否受到环保部门处罚;是否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存在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投诉且尚未解决。(7)环境管理制度。是否有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是否齐备,是否定期培训和演练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纠风办__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全区工商系统市场中介组织工商登记与监管工作专项治理。
二、工作目标
_、全面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自律机制;
_、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_、力争年内基本完成专项治理,实现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全区守信中介组织达到__%以上,企业和群众对中介组织特别是_类重点治理的中介组织的投诉举报大幅度降低。
_、中介组织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中介组织基本能够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中介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主要是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工商登记与监管。市场中介组织是指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向委托人提供公证、、信息技术服务等各类有偿服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评估机构;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交易经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证券、保险、期货、货运、报关等机构。
(二)治理重点
重点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四类中介组织(以下简称四类中介组织)。
重点行为: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环节:源头、领导、主管、查处、反馈等五个环节。
重点时段:企业市场准入和企业年度检验。
四、治理措施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企业年检关。
_.依法认真审查中介组织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对于法律规定应当提交前置审批许可的,必须要求其提交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坚持先证后照,市场中介组织的前置审批许可的有效期限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特别标注。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严格按照前置审批项目和国务院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_.四类中介组织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提交复印件的,必须要求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经营者签字。
_.结合每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严格审查中介组织的主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对于具有前置经营项目的中介组织,必须在年检时提交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的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过期或已经失效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
_.各片(段)长要在____年_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中介组织进行巡查,同时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形式,让中介组织了解本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指导他们做好自查自纠和自我规范工作
_.对分期到资、实物入资、验资审计、审批许可文件、资质证明等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
_.有效运用企业信用监管软件中的“专项整治任务”模块,在专项治理期间,增加对中介组织的巡查频率。____年_ 月至年底,对四类中介组织全部巡查一次。
(三本文来源:文秘站 )严查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_.案源信息对接
(_)利用日常巡查、群众举报、_____消费维权网络、其他部门抄告等渠道,将发现的案件汇总到注册管理股,注册管理股将案件的治理情况报送莆田市××区工商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_)对涉及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案件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对违反工商法规的案件由注册管理股组织人员查处。
(_)中介办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
_.案件查处一查到底。对发现的案件由专人负责查处,将查处的情况及时向“中介办”汇报。
(四)完善中介组织信用体系。
_.动态监管。发挥市场巡查以及“_____”申诉举报网络功能,建立中介交易预警、消费警示机制,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等级、执业质量、执业诚信等基础信用档案,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_.健全中介组织信用管理机制。根据中介组织的不同信用等级,对中介组织分别实施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的监管。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经清理整顿,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建立严重失信中介组织“黑名单”,逐步淘汰一批不具备资质条件、严重失信的中介组织,净化中介市场。
_.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协调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政办[____]___号)文件,建立评价、建档、奖惩和公示制度,完善各部门信息交流、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对中介组织的长效监管,营造中介组织公平竞争、规范执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_.发挥××市中介组织信用网作用,定期收集、分析诚信信息,公布严重失信中介组织名单,并向社会提供中介组织诚信信息查询。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教育作用。
_.加强对经纪执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经纪企业和经纪执业售货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并做好定期考证工作。
_.督促经纪企业及经纪执业售货员自觉遵守《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并做好经纪纠纷的调解工作。
(六)引导、扶持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_.依托行业自律组织,有效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将行政指导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找准项目,积极开展规制性、调停性和促成性行政指导,提高和谐监管水平。
(_)开展规制性行政指导。对中介组织实施以主体准入、服务质量、广告宣传、违规约谈、信息分类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推动中介组织守法经营。
(_)开展调停性行政指导。指导中介组织增强自律意识,主动调整与相关利益相对人的关系,主动化解消费纠纷,降低投诉率,引导企业持续良性发展。
(_)开展助成性行政指导。指导中介组织注重其经营文化、品牌培育、诚信承诺等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_.加大知名字号的中介组织品牌培育力度。
(_)继续推动“三书”制度的落实,即“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启动中介组织商标知识培训计划,提高其发展壮大的能力。坚持“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_)加大对知名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对知名中介组织的调研工作,认真开展对其注册、使用和保护工作,扩大自主品牌影响力。建立知名中介组织回访制度,运用行政指导,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_)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打假保名优”,以诚信中介组织为重点保护对象,以城区为重点区域,建立和强化打假维权沟通协作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_.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局《莆田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及回头看(____年_月-_月)
按照“组织分开、工作分开、场所分开、经济分开”的标准,在去年开展四个重点行业的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四类以外其他行业的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工作,并进行分开确认。同时对已分开的四大类重点行业的中介组织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存在假分开、明分暗不分的情况。
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____年_月-__月)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四大类重点行业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案源的发现力度,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中介组织的案件情况,包括线索发现、立案调查、案件查处结果等各阶段都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中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引导发展培育中介组织典型(____年__月)
开展上规模中介组织调查,对一些诚信经营,上规模上档次的中介组织推荐参加“市诚信中介组织”评选。根据行业分类,召开中介组织发展座谈会,组织发动对中介组织如何规范发展、做大做强的调研活动,向区政府报告,促进我区中介组织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____年__月)
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政办[____]___号)文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中介组织的诚信档案,促进我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的建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是今年国务院纠风办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我局____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局工商人员要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有力、成效上明显、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工商部门作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又要承担着市场中介组织工商登记与监管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指定注册管理股为牵头部门,建立有力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坚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重大问题要提请政府研究解决,要经常性与向当地纠风办共同研究、沟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立足工商职能,积极配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四)开展调研,解决问题。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对工商部门是一项新任务、新课题。要向这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多学习,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加强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要不断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召开协调小组协商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协调小组。
1.构筑体系,初步形成政府采购制度框架
①加强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研究制定了各项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主要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委托采购、专用仪器设备采购、公务用车采购、公车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办公用纸张定点采购、办公设备定点供货、信息化项目采购、分散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投诉处理以及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内部工作流程、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与管理、政府采购协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文本。
②构建监管体系。市财政局、采购办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措施,逐步形成了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内控机制和监督机制基本形成了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采购办与采购中心进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后,市监察部门通过网络和招投标活动的实时监控,使这种监督机制更趋成熟。如为了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体现评标公正公平,对评标咨询专家名单实行计算机自动抽取短信通知的方式,同时产生密封名单,采购实施机构工作人员只有在评标当日专家报到时才能拆封专家名单。
③实行管办分离。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初期,采购办与采购中心虽然是两个机构,但为了减少环节,调配力量,因此是合署办公的。采购办行使政府采购的计划编制与管理监督职能,采购中心承担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实施。区、县(市)的采购机构也相继建立。一批有影响,并经过资格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有关中介服务,政府采购业务。从全国看,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我市也不例外,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后,把采购监管工作与具体办理采购业务划分开来,特别是采购办、采购中心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后,采购办与采购中心的工作职责作了彻底划分,采购办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采购计划的编制及采购实施的监管,采购中心作为事业法人独立开展采购业务,完成了政府采购的管办分离。
④提高队伍素质。大多数地区的政府采购工作是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职能转变过来的,一般都存在人员少力量弱的情况。经过7~8年的探索,这支队伍普遍实行了管办分离,人数和人员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市还建立了政府采购协管员队伍,通过他们在各预算单位的具体监管,将政府采购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采购监管部门还定期组织培训班,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政府采购具体业务知识,公布操作流程,既提高人员素质,又接受社会监督。
2.努力实践,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方法
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得到了加强。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制度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互依存、互为作用,密不可分。然而,在《政府采购法》颁布之前,政府采购预算并不能引起各预算单位甚至财政部门的重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需要预算单位逐项填写申报表,相应也延长了采购周期。2002年6月29日九届人大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后,市财政部门及采购办抓住机遇,在部门预算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就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颁布集中采购目录,单独设立指标体系。通过几年的努力,政府采购预算已能较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年度集中采购规模,并且与部门预算可合可分,不仅简化了过去繁杂的申报手续,而且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和采购效率。
②严格预算执行,减少临时性采购。过去一些预算单位采购无预算无计划,或随意调整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现象成为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重要因素。《政府采购法》的实施,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法可依,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在实践中,采取没有预算不予采购、调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须事先经过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等工作措施,使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和执行工作都得到了加强。
③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运用,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和扩大采购范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从2003年起,我市对集中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由会计结算中心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2005年市财政又作出规定,将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财政,不再由单位自行调剂。这些措施对节约财政资金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对防止擅自改变采购项目、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④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商业贿赂。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市采购监管部门制订了一套采购规程。一是按照上级的采购监管部门的指示,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每年修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五种采购形式的选择进行严格区分,非公开招标采购的一律实行报批制度;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明确采购单位、财政部门、采购办、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各阶段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四是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程序,对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信息、接受投标文件以及开标、评标、决标和公布采购结果等各环节都作出详细规定。通过一系列的规程控制,防范商业贿赂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采购机构发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⑤利用信息技术,减少人为因素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干扰。建立采购信息系统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提高办事效率,更在于通过信息系统规范采购工作程序,减少非正常的人为干扰。例如,建立评标专家库自动抽取通知系统,使采购项目评标活动实现一定的公信度,大大减少了投标单位“公关”因素的干扰;设置计算机操作流程,记录了政府采购管理、执行和监督流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状态,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树立自律意识,规范采购行为。
3.不断进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了体现
①强化了预算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1998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金额为31亿元,节约额为4.16亿元,节约率为13.4%;到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金额达到2000亿元,节约额为231.2亿元,节约率为11.6%;1998年至2004年累计采购额5812亿元,节约额达687亿元,平均节约率11.8%.最近有一个资料,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近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7.1%,节约额达380.2亿元.杭州市情况也是如此,1998年至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累计总额为55.43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1.6%.在财政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这些节约下来的资金,对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②推动了财政改革。我市的政府采购预算是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同步进行,并寓于部门预算之中的,政府采购预算又必须细化到具体的采购项目,因此政府采购预算的不断完善也促进了部门预算的细化和完整;而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又为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打了前站。
③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实行政府采购,引进竞争机制,通过以公开招投标为主要方式的政府采购交易,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不断提高,采购制度日益健全,既方便了社会各界的监督,也使过去单位采购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从源头上防范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采购中心均没有发现违纪的问题,应该是这些年来严格管理规范采购的可喜成效。
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国外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上级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府采购理论的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目前,社会上把节约资金当作政府采购的唯一职能,甚至认为只要政府采购就一定能够节省财政资金。这是对政府采购表象化的误解。从总体上说,政府采购比没有实行政府采购更节约资金,这种节约是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现的。而具体到某一个项目,政府采购所花费的资金高于非政府采购价格的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就事论事谈政府采购达不到节约资金的情况,必然导致对政府采购制度认识上的偏颇。
2.政府采购的规模还较小。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为GDP的10%以上,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而我市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为15.22亿元,只占GDP的0.5%,占财政支出的比重6.38%;其中,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为7.6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8.9%.
3.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一是政府采购预算还比较粗放,特别是一些工程项目,既有土建、安装工程,又有设备和材料采购内容,采购预算编制时还不能达到细化的目标。二是预算批复还比较滞后,有时人代会三、四月份召开,财政预算批准后再下达到各预算单位,真正实施采购计划只有七、八个月的时间。三是预算调整随意性大,一些单位计划考虑不周,采购项目调整或增加时常发生。
4.政府采购的时效性不够强。由于政府集中采购要走程序,有法定的时间规定,而预算单位总是习惯于要用的时候才考虑采购,这个时间差成为预算单位反映比较大的一个问题。
5.政府采购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目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既有政府采购当事人和评标专家的问题,也有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散采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的范围。今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分散采购行为的不规范。
三、“十一五”期间,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实行政府采购.这一目标要求对杭州市目前的政府采购规模现状来说是很重的任务。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深化改革,加大《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规范采购行为。
1.正确认识政府采购的重要作用,提高预算单位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
政府采购的重要作用,姚振炎同志曾经作过一个详细阐述:一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省开支;二是保证采购项目质量,采购单位可以得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保障国家机关有效行使职能;三是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四是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五是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六是有效抑制腐败,遏制采购中的权钱交易和其他腐败行为.也有学者提出,节约财政资金不是政府采购的首要职能,政府采购的首要职能是要建立一种长期的财经制度,将所有政府购买行为都纳入到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范畴中去,使得政府的消费行为也要受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
无论专家学者对政府采购职能及作用怎样阐述,政府采购作为国家财经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并且在实践中发挥着上述各个作用。要将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加大宣传力度和对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普及教育是非常需要的。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普法教育,使社会各界认识、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预算单位领导更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的自觉性。
2.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涉及的环节和利益主体非常广泛而复杂,要使政府采购行为依法进行,就必须对涉及采购制度的每一个配套环节予以制度化。例如,从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看,涉及到预算编制、下达计划、采购方式确认、信息公布、供应商投标、专家评标、履约、验收、资金结算和采购评估等;从政府采购行为主体看,涉及到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中心或中介机构、供应商、监察和审计部门等;从采购中心内部流程看,也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岗位。
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的成功经验,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3个部长令的要求,建立相应的采购质疑机制、信用追索机制、申诉仲裁机制等。对所涉及的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中心或中介机构、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行为主体制订相应的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对采购所经历的预算编制、下达计划、采购方式确认、信息公布、供应商投标、专家评标、履约、验收、资金结算和采购评估等环节的流程应进一步细化,充分体现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物有所值。同时也应制订一些相应的配套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制约机制,防范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
3.完善办法,把政府采购预算推向标准化
杭州市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起步比较早,也没有出现有些地区与部门预算“两张皮”的脱节现象,但是在政府采购预算的指标体系与实际操作的衔接上仍然存在不够细化、不够规范的情况。因此,要完善现有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预算简单粗糙和滞后的问题。
①要认真研究采购预算的指标体系。采购监管部门要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的新要求,按照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的规范分类,制订出标准化采购预算指标体系。对不同商品、工程和劳务等采购项目提出各自的专业化、标准化技术指标,以便于按各自特点归类,为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打好基础。
②要解决政府分散采购的预算编制问题。从杭州市的情况看,政府分散采购的数量还相当大,与政府集中采购的现有规模相接近,同时部门预算中分散采购预算反映不全、不细、不实的情况普遍存在。政府集中采购走上规范化路子后,加强分散采购应该作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首先要从规范预算编制抓起,把预算编实了,管理和监督也就有了根据。要充分发挥各部门政府采购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③要协同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在部门预算实际编制中处于配角地位,采购单位在部门预算中往往注重预算经费的数量,对政府采购预算难免不够重视。用个不十分恰当的比喻:部门预算与采购预算是“钞票”与“粮票”的关系,部门预算解决的是资金的问题,采购预算解决的是指标问题。没有采购预算,即使有了资金也是不能实施政府采购的。因此,在年度预算编制阶段,采购监管机构与预算分配部门要协同审核,共同把关,才能把政府采购预算做细做实做规范。
4.调整监管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财政部提出在“十一五”期间,《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都实行政府采购。省政府也提出了近期目标,到2007年,政府采购金额要占财政支出15%.而我市2005年政府采购金额只占财政支出的7%,2006年实行节俭措施后,小汽车的采购金额就减少8000万元,离目标更远。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必须抓好两方面的工作。
①调整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加快政府采购扩面工作。调整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就是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程序管理。杭州市财政支出规模在全省各城市间排列第一,但政府采购规模偏小,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很小,其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项目未列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应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并进一步解释: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大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就市本级情况看,2006年地方财力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模就有4.9亿元。这类项目毫无疑问应纳入政府采购法的监管范围。每年还有数十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部分投资情况比较复杂。它涉及城建资产经营公司、运河集团、地铁公司、交通集团等多家国有公司,资金组成也较复杂,既有财政支出安排,又有社会融资和银行贷款。这些公司都是代表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这些建设项目无论筹资渠道、还款方式如何,最后形成的资产都是国有资产,都是城市的不动产。《政府采购法》对此类项目是否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用财政资金或以政府名义向社会筹集资金举办的各种文化产品也应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我市在这方面已经出台了规定,但要进一步深化,进行实质性的操作。例如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所举办的文艺演出,就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向全国征集,甚至可以反向拍卖。同时对会议、印刷、公务考察等也可研究作为服务类项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进行各种形式的政府采购。
②加强分散采购的规范化管理。政府分散采购是相对于政府集中采购而言的。有的地区把政府集中采购分两个层面做,一个层面是由政府综合集中采购机构直接实施,另一个层面是政府授权由主管部门设立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有的地区则把由主管部门实施的政府采购,包括预算单位自行采购都列为分散采购。无论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属于政府采购,不存在哪个重要哪个次要的问题。因此,都要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对分散采购应加大具体指导,研究制订一些分散采购的具体操作办法与工作流程,建立报告制度、公开信息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让分散采购也实施“阳光采购”工程,推进分散采购的规范化建设,接受政府监管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③完善政府采购统计制度。政府采购统计工作要在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统计。《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与招标投标法的冲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正是这一原因,政府采购工程没有实质性列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比重过小,这是一个重要原因。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应该列入政府采购的统计范围,我们把“政府采购”的前提条件搞清楚,就有了明确答案。二是对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的统计。《政府采购法》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这里明确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模式。不言而喻,分散采购也应列入政府采购的监管与统计范围。这方面的统计工作杭州市还很弱,需与各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将杭州市的政府采购规模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来。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信息化建设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时也深化了政府采购工作。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完成采购任务进行资金结算,我市已初步实现了信息化。但是与兄弟城市相比,我市的信息化程度依然较落后,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加快开发和建设。
①整合信息资源。要通过对现有的部门预算编制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会计结算信息系统实行联网,形成财政预算编审部门(采购办)、采购机构(采购中心)、国库监管部门(会计结算中心)、采购单位的信息传输网络,实施信息实时传递,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②实行网上申报。要改革采购人纸质传递申报采购项目的方式,利用财政会计结算、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联网的条件,实行网上申报。采购单位只要按照年度部门预算中确定的采购预算通过网上点击填报,需要采购的项目即可进入采购信息系统,由采购办列入采购计划,采购机构实施程序采购,供应商送货上门。减少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的往来奔波,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