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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充分利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对全县生猪生产粪污治理环节进行重点突破。
1.完成部、省、市三级共建畜禽养殖标准化场1家。工作重心由“创建”向“辐射带动”转变,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按照统一条件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检查验收的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创建部标准化示范场7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市级场3个。
2.实施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对近三年扶持资金在6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实行清洁生产指标考核,依托项目的助推,督促近三年我县12个项目实施单
位的粪污防治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目前12个项目实施单位中,
己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初步通过验收的企业有4家。
3.认真做好2015年全县生猪养殖企业的重点减排治理工作,全面达到干清粪+雨污分流+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污染物控制排放量达到规定标准。
4.启动__县饮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污染治理工作。由县委分管领导亲自抓,县人大、县政协共同管理,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相关工作进入到划定整治范围,确定当前污水直排的54户养猪场为关停对象,根据现场实地勘察情况,确定养殖场内所有栏舍面积、畜禽存栏数量,分类登记库房、办公和空地面积,以及配套设施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现有存栏生猪养殖结构情况(包括生产母猪、种公猪、肥猪、小猪)进行统计,确定统计数量后,所有生猪存栏量在此基础上只减不增,到目前共有22家养殖企业关闭或搬迁、停养。
1.治理改造限养区、可养区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蛋鸡存栏1万只以上、肉鸡出栏5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和二级以上种畜禽繁殖场及国家农业部级、省农业厅级畜禽标准化示范畜禽场,全部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停或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重点是关停或搬迁幸福水库、__水库、何坊水库、横山水库、井山水库、蛮桥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75家养殖场。
3.开展畜禽养殖场实地核查。由我局牵头负责,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各地要对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和限养区、可养区需完成粪污治理改造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分类建档,统计汇总,再上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编制规划和细化“三区”(即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下同)方案。各地要科学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细化养殖“三区”划分方案,明确本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划定范围,具体细化到行政村、居委会和地块。以乡(镇)为单位完成养殖区域分布图的绘制、正在加紧编制“三区”地理标注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区划方案和区划图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实施,并报省环保厅、农业厅备案,同时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养殖污染综合执法检查。要大力推行畜禽养殖污染宣传告知制度,将本辖区需改造、关停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张榜公示,并分别下发《畜禽养殖场改造排放达标告知书》和《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告知书》,使畜禽养殖单位明确改造内容和责任。对列入依法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必须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制定奖励措施,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关停或搬迁并经验收合格的养殖场给予奖励。
县政府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推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调,提高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等11条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白家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
到年底,全县12条出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保证出境河流水质达标。开展沿河环境综合整治,清理沿河排污饭店、畜禽养殖户,严禁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清理河道内网箱养殖,确保水路畅通;清理沿河垃圾、作物秸秆、腐烂蔬菜等,沿岸50米内不得有生活及工业、农业垃圾堆;对淤积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要责任到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负责辖区内“土小”污染项目清理取缔。要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取缔标准为停水停电、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原貌。
3、负责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城镇、村庄主要道路两旁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做到村容整洁、路面清洁,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4、负责督促辖区内重点企业完成环保专项整治。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发现辖区内有偷倒废水等环保违法行为,立即向县公安、环保部门报告,配合公安、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偷排、偷倒剧毒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
5、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设1座污水处理池。
(二)县直有关部门
1、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水质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被动的,实行问责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工作;落实关停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会同环保局抓好工业企业的治理整顿,提供关闭企业材料,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积极推动产业布局调整。以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对全县范围内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整合,稳步推进企业入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建设、集中管理、集中治污,推动产业布局合理调整。
3、县住建局:负责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低于200mg/L,出水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负责实施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县水利局:负责河道管理和水资源调度,制定重点河道闸坝调控和维修建设方案。督导对水面及沿岸垃圾杂物的清理,适时合理的调度水量,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加强调度与协调,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建立工作制度,做好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与协调,保证我县项目按照计划实施;推动流域建立水雨情及水情联合调度通报制度;协调会宝岭水库的优化取水调度,保障下游取水流量。加强西泇河沿线水闸调度,汛期要排涝防洪,枯水期要及时放水,最大程度保障河流水质达标。充分发挥东泇河橡胶坝工程调污作用,更换橡胶坝坝袋,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东泇河调污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泇河故道配套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提升调污能力,保障水质安全。会同有关乡镇清理河道内的网箱养殖,保障调水线路畅通。
5、县农业局:积极探索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方式方法,引进示范和推广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新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大力促进秸秆等农业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生产生活污染;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
6、县畜牧局: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三超养殖专业合作社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华源肉兔养殖有限公司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治理任务。
7、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偷排偷放废水违法行为,维持执法秩序,对恶意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造成较大影响的环境犯罪,提前介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8、县城管局:负责无害化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对生活垃圾集中安全处置;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河流沿线1公里范围内的填埋场垃圾,做好填埋场内的渗滤液处理、垃圾清运后填埋场的复绿,防止垃圾污染水域。
9、县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土小”污染企业、停产治理企业、关闭企业停止动力供电,未经县政府许可,不得恢复供电。
10、县环保局:负责督导全县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企业环境监管和全县案件的督导和查处,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调度、评估。负责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按月通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加强与枣庄、邳州等周边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针对等跨界河流污染问题,制定相关河流综合整治计划,分步推进治理工作,改善区域水环境。年底前,完成县城区尾水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
抓好大保护,共保国考水质断面稳定达标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考水质断面达标整治取得的成效
我市设有高邮湖“湖心区”、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两个国考断面,其中“三垛西大桥”断面为国家考核江苏省南水北调水质的14个断面之一。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责任,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作为碧水保卫战的主攻方向,围绕影响断面达标的重点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创新治理思路,排定整治方案,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1、坚持精准施策,达标治理方案系统完善
针对高邮湖断面达标,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高邮湖断面水体达标方案,方案共涉及沿湖堤防临水侧污染物拦截工程、高邮湖渔港清理建设、渔民搬迁、退渔还湖、入湖河道整治、环湖景观生态林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湖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湖西片区污水管网建设、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沿湖污染企业关闭、农业污染控制、港口和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等14项工程。针对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达标,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多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沿线乡镇专题研究治理方案,市政府下发了《北澄子河沿线环境整治任务分解表》、《关于下达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任务的通知》,市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高邮市提升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实行强制污染减排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相关责任,推动常态化整治和应急预警管控。2018年,三垛西大桥断面年均水质为Ⅲ类水,达到考核目标,今年3、4月份已连续达标。今年3月份高邮湖“湖心区”为Ⅲ类水,各项指标达到考核目标。
2、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治污工程序时推进
结合全省开展的“263”专项行动,我市将“治理高邮湖”作为高邮特色化的一个子行动在全市统筹推动,对规划的14项断面水体达标工程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时限,定期督查催办。目前沿湖堤防临水侧污染物拦截工程、环湖景观生态林建设、湖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沿湖污染企业关闭等9项工程已基本完成,其余5项正在实施,计划今年全部完成。
3、坚持常态长效,监测监控体系健全严密
密布监测点位。围绕国、省考断面水系,增设34个乡镇水环境质量监控断面。同时为监控高邮湖在高邮境内治理情况,在上游设置7个入湖断面、出湖支流设置3个监控断面,建立定期监测、定期通报机制。强化入河(湖)排污口全过程管控。完成高邮湖、北澄子河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对涉及的排污口采用公示牌明确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对断面沿线两侧1公里、支流河道上溯5公里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等污染源和北澄子河沿线的72个排污口、污水管网148个拍门严防死守。构筑监管“五道防线”。建立了乡镇(园区)环保监管队、环保义务巡查员、志愿者巡查队伍、多部门联动监管、曝光巡查组等五道防线,构筑严密的巡查监管体系。
二、国考断面达标整治存在的问题
我市国考断面达标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还有一定的难度,工作中很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1、断面达标的稳定性不够
根据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结果,2018年,高邮湖“湖心区”全年全项目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只有5月份,年均水质为IV类水,未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超标因子均为总磷;今年目前仅3月份达到考核目标,1、2、4月总磷仍未达标。2018年,三垛西大桥断面全年共8个月出现12次因子超标,主要为氨氮、溶解氧、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水质为Ⅲ类水,险达考核目标,今年1-2月氨氮仍未达标。
2、上游客水状况不可控
高邮湖正常流向由北向南,我市境内属下游,其水质受上游来水水质影响较大。每年泄洪期,上游大量生活和工业污水更是随洪水而下,流经高邮湖,对我市境内高邮湖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另外,高邮湖考核指标也有差异。高邮湖除总磷外,其它指标已达Ⅲ类水,但湖泊Ⅲ类水质总磷的标准为河流标准的1/4,两个标准相差较大,而高邮湖属过水性湖泊,因此即使入湖河流水质达到河流Ⅲ类水质标准,也难以保证高邮湖达到湖泊Ⅲ类水质标准。
3、上游段水质差距较大
北澄子河中上游段是比较典型的城市河道,根据生态环境局跟踪监测结果,盐河、新河与北澄子河交汇处水质常年在IV-V类水之间,导致北澄子河未出城区就已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主要原因有:上游段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我市城区一、二水厂日供水量近10万吨,而承担城区主要污水处理工作的海潮污水处理厂去年才将处理能力由5万吨/日提升至6万吨/日,今年实际处理量5.4万吨/日,远低于处理需求。管网建设不均衡。随着东部新城快速发展,相应管网配套比较完善,但人口相对集中的老城区管网建设滞后,部分生活污水收集的支管网没有铺设到位,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导致老城区污水收集不到位,如马饮塘河上游沿线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河,加上河道保洁管控不力,河面遍布垃圾。雨污不清。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建、水利(水投)部门均参与雨污管网建设,管网衔接存在盲区,一些区域还在沿用雨污合流制管网,没有实现雨污分流。如怡嘉天下小区的污水被接入雨水管网,通过通湖大桥下盐河岸边的雨水排口直排入盐河,碧琅秀水苑小区的污水同样接入雨水管网,排入新河。城区部分餐饮等服务单位将经营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倒向路面流入雨水管网,流入河道。海潮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设在北澄子河。由于其一级A排放标准与三垛西大桥断面Ⅲ水质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当海潮污水处理厂出现异常情况停运时,在短时间内可能造成污水集中排放,形成风险源,对断面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4、沿线环境整治不彻底
近年来,我市虽然花大力气对北澄子河沿线环境开展了综合整治,取缔沿岸的砂石码头、搅拌站等生产场点,关闭搬迁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削减了罗氏沼虾养殖面积。但是北澄子沿线的点源和面源污染还比较严重。目前北澄子河沿线还存在家禽散养、水面围网、垃圾乱丢等现象,生活污水直接入河现象比较普遍,沿线乡镇种、养殖废水最终排入北澄子河,特别是罗氏沼虾的大量废水都排入北澄子河。
5、内源污染不容忽视
高邮湖存在围网养殖面积较大、围网养殖过程中投喂饲料未全部利用而进入水体、鱼虾蟹排泄物污染湖水以及秋冬季节湖内菹草大量枯萎腐烂沉积等内源污染问题。目前,湖泊内围网养殖面积达11.5万亩,占境内湖面总面积的15.8%。
6、水利、航运影响不可避免
高邮湖流域建有多处闸坝等水利设施,北澄子河“五改三”工程正在实施,断面周边正在清淤,作业面的生活、施工产生的废水、垃圾直接排河。同时,高邮湖和北澄子河都是重要水上交通航道,过往船舶对底泥的扰动作用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
三、相关建议
为确保我市国考断面长期稳定达标,根据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以下达标保障建议:
1、加大清水活水流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加大清水活水流量,让整个北澄子河“活起来”,提高北澄子河水环境容量,增强对污染物的稀释降解能力;在建修沿线河堤时尽量采用“生态河堤”而不用水泥等完全硬质化的方式,让水体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2、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河污染物质
在龙虬试点百亩尾水净化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处理面积,并探索其它生态式的适用大规模面积的尾水收集处理方式处理养殖尾水。同时加大对北澄子河沿线畜禽养殖场整治力度,控制水产养殖面积,减少养殖污染;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加速城区管网建设,扎实推进雨污分流
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最大程度地降低城区生活污染对北澄子河水质的影响,这是解决北澄子河污染问题的关键所在。针对目前管网建设滞后的状况,从布局规划、实施方案、资金安排、实施进度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治污工程的刚性需求推动城市建设改造进程中治污管网及时铺设到位。充分发挥海潮污水处理厂已具备的治污效能,加快三垛、卸甲、临泽、珠光等区域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保证质量,保证投运达效。在实施海潮污水处理厂迁址扩建工程时,提升中水回用率,减少尾水排放,充分论证尾水排口设置在其它水系的可行性,重设尾水排口。
4、加快清淤疏浚进度,降低水体内源污染
通过截污,断绝外援污染物的汇入,在这个前提下,再实施清淤疏浚工程,推行河道生态清淤,提高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强圩堤、坡面的水土保持,做到河道疏浚与堤防加固、填塘固基、河道清障、农田林网相结合,减少内源污染,进一步改善水质,提高流域水环境。加强高邮湖生态红线区监管,落实“河长”责任机制,强化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势推进退渔还湖等工程项目建设,控制入湖排放水质,确保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
市委、市政府:
2005年,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市委畜牧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抓防疫保安全,上规模增效益”这一工作主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规模经营发展迅速、品种改良力度加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应用水平继续提高,畜牧业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势头。2005年,上市生猪95万头,山羊38万只,家禽1180万羽。农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的纯收入达683元,比上年增加79元,全市实现畜牧业总产值13.39亿元,同比增长6.1%,现将2005年畜牧业发展特色及2006年发展思路汇报如下:
一、2005年全市畜牧业发展的特色
市畜牧业工作会议后,全市各乡镇把发展畜牧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畜牧业的发展,在市、乡两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和优惠政策的引导下,全市畜牧业发展呈现勃勃生机。
(一)规模经营发展迅速,区域特色进一步明显
全市现有各类专业户4886户,新增专业户1131户,新建猪舍10间以上的户68户,共建猪舍1134间,投资额达1167.6万元,新增专业大户167户。其中新增母猪10头或新增肉猪100头以上的户124户;新增蛋鸡3000羽以上13户;肉鹅500羽以上25户;肉鸡5000羽以上4户;蛋鸭3000羽以上的户1户,全市已初步建成养殖小区7个,在建9个。区域经济特色进一步凸现,古溪、分界、横垛、珊瑚等乡镇的家禽饲养量已占全市家禽饲养量的42.2%,广陵、珊瑚、分界、横垛等乡镇栏存肉鹅已占全市鹅栏存总量的58%,马甸、泰兴、刘陈、黄桥等乡镇奶牛占全市奶牛总量70%左右,黄桥、城黄两个工作片的生猪,占全市生猪总量的68%。
(二)品种改良力度加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5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品种改良的力度,全市畜牧业品种改良达到前所未有的速度,全市新增二元母猪6487头,二元母猪总数达到22149头,占母猪总数34%,洋二元母猪发展尤为更快,占新增二元母猪总数60%以上,全市新增波杂山羊42558只,波杂山羊总数达109419头,占山羊总数41%,全市新增纯种波尔山羊种公羊28头,波尔山羊种羊达35头,新扬州鹅、地方优质家禽引进速度进一步加快,为全市畜禽品种改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短平快项目迅速崛起,农民增收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鹅业、兔业、奶牛业是我市的小产业,但由于其养殖效益高,2005年发展势头迅猛,全市年上市菜鹅40多万羽,是2004年2倍多,其中新增1000羽以养殖大户21户,最大的户栏存肉鹅达5000羽;全市养兔专业户83户,新增栏存毛兔200只以上专业户8户,栏存兔2.3万多只,比2004年增长33%;全市栏存奶牛1385头,增长10.8%,并形成了以广陵、珊瑚、分界、根思等乡镇为主的养鹅业新特色,以马甸、刘陈、黄桥等乡镇为主奶牛产业群,以元竹蒋堡村、南沙路庄村、大生三阳村为主的养兔特色村。
(四)科技应用意识普遍增强,贡献份额进一步增加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加大畜牧科技宣传应用力度,广大专业户在学畜牧科技、用畜牧科技意识普遍增强。据调查,全市养猪专业户中有40%的养殖户安装了自动饮水、防暑降温、限位栏、产仔栏等设施,绝大多数专业户都采用粪便干湿分离和全价料饲喂,科技对畜牧业贡献份额进一步增加。
(五)“三资”投入势头强劲,畜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
在优惠政策鼓励下,2005年全市“三资”投入畜牧业的势头强劲,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资”投入畜牧业超过5000万元,其中市外资金投入畜牧业就有12家,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投入为畜牧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2005年在市、乡两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市畜牧业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畜牧业产业稳步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畜牧业的发展与市场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优质品率所占比例仍很小,生产方式仍未有根本性转变,科技应用普及面还不大。
二、2006年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
工作思路: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畜牧业,高效畜牧业,生态畜牧业的总体要求。以体制改革、科学防控为主线,推进畜禽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以规模养殖提升效益为重点,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以品种更新、科技创新为支撑,推进高效畜牧业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推进生态畜牧业的发展。
工作目标:全市畜牧业产值增长5%。生猪、家禽、山羊生产总量基本平衡,新增二元母猪5000头,波杂山羊3万只,新建成千头猪场10个,万羽禽场10个,养殖小区8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申报无公害基地3个。
(一)以建立健全防控体系为立足点,推进平安畜牧业发展
畜牧业的平安发展,事关农民增收、社会稳定、人民生命安全、畜牧业的兴衰。没有畜牧业的平安就没有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的平安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畜禽防检体系,实行科学防控。
1、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进程,稳定兽医队伍。畜牧业的发展保障措施关键在防疫,而防疫的质量能否到位关键在防疫队伍。目前,我市的畜牧兽医队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虽经几次改革,但都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变更,兽医队伍年龄老化、水平偏低、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自2002年省政府下发(省政发[2002]147号)文后,兽医队伍人心思变,军心不稳,有的站正常工作受到重大影响,必须加快改革进程,尽快构建全面协调、管理统一、运转高效的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技术支持体系和基层防疫机构,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并将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以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为重点,推进畜禽防疫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科学防疫。狠抓基础防疫,规范免疫程序,确保免疫质量,认真组织开展春季突击防疫、夏季大消毒、秋冬百日会战三大战役,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程序防疫,免疫密度全部达到100%,高度重视疫情监测工作,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抽检频率,重视鸡新城疫、猪瘟、链球菌、血吸虫病、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畜禽检疫工作,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严格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消除疫情隐患。
3、建立防疫管理的长效机制,变突击防疫为程序防疫。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提高全民防疫意识,变被动防疫为主动防疫。二是要建立“畜禽防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实行畜禽养殖终身档案管理制度,达到畜禽养殖档案、防疫记录、防疫耳标和产地检疫证号四相符。三是建立完善的疫情预警机制,实行市、乡、村、户四级预警监测网,健全疫情报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以发展畜禽规模为重点,推进高效畜牧业的发展
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必须以畜禽规模为载体,只有规模发展了才能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良种化、机械化,才能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也才能推进设施畜牧业的发展,把畜牧业变为富民强市的产业。
一是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进程,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原则,按照“六统一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模式、统一畜禽种类、统一防疫消毒、统一饲料用药、统一卫生管理和分户核算)的要求规范养殖小区,市、乡两级政府要切实做好各方面协调统筹工作,达到“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的四通要求,真正做到建设养殖小区,有利于科学饲养、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农民增收,把我市养殖小区建设成为规划科学、设计合理、远离住宅、相对集中、设施完备、组织到位、管理规范、畜种优化、绿色生态的养殖基地。
二是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并举,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企业,规模场、专业大户、专业村。充分发挥地域和生产的优势,积极引导专业大户、规模场,扩大养殖规模,发展特色畜牧业。
三是继续推进良种化进程。近三年来,我市加大了良种扶持力度,畜禽品种结构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但是畜禽优质品率仍很低,必须以规模养殖企业为载体,建立和完善畜禽良种体系建设,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进良种化进程。继续加大二元母猪、波杂山羊、地方优质鸡、新扬州鹅的推广力度。
四是加快设施畜牧业建设进程。总体要逐步做到选址科学,畜禽含设计合理,养殖设备设施先进,不断提高机械化养殖水平,努力提高能源、村料、人力和土地的利用率,从而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水平,增加畜产品产出率,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推广自动饮水、自动喂料、自动刮粪、气温调节以及母猪限位栏、产仔栏、仔猪保育栏、立式鸡笼以及高床养殖等设备设施,把机械化养殖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是以发展产业化为重点,推进高效畜牧业发展。鼓励现有的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提升加工档次,建基地、树品牌、拓市场;引导加工企业与养殖户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增强其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按照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聘人员、自筹经费的原则,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组建各类协会,建立与现代市场相适应的流通主体,把从事畜牧生产、加工、销售的人员组织起来,积极开辟市外窗口,加速畜牧产品的流通,提高我市畜牧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三资”进入畜产品加工渠道、壮大生产、加工企业群体。
(三)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积极推进畜牧业生态化进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畜禽粪便已成为农村的第二大污染源,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大畜禽粪便处理进程,给广大农户一个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是全面推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积极推进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的“三清”工程建设,严格控制粪便直接排放河沟、田园及露天堆放,防止畜禽养殖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二是充分利用粪便资源,变废为宝。积极推行粪便制沼气,沼气照明、煮饭、沼渣喂鱼的养殖模式,积极引导广大农户走以牧保林、以牧促农、以牧养鱼的发展路子,大力推进农牧结合、林牧结合、渔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草食畜禽及短平快项目,优化我市畜牧业品种结构。
三是积极引进发酵床养猪技术,实行零污染排放。发酵床养猪技术是通过微生物的土著菌吸收粪尿,减少粪尿排入污染,改善生猪生存环境的一项环保技术,要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建议
1、召开一次畜牧工作会议。一方面要对2005年畜牧业工作成绩显著的乡镇、十大规模企业、30佳专业大户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另一方面继续在全市掀起发展畜牧业的热潮,更新发展理念。
一、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种用动物长期保存。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建立种畜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亲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动物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三、疫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自觉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上报。
四、消毒制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
(二)养殖场内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七)每批畜禽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八)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五、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每年疫病高发期或周边发现动物疫情时,为封闭管理期,在封闭管理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
(三)所有与饲养、繁殖动物疫病诊疗无关的人员在封闭期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饲料、动物销售必须建立场内场外两套班子,并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和交接线,不得越线越界操作。
(五)在封闭期内所有进入生产区的饲养员、配料员、兽医技术人员等都必须在缓冲区隔离消毒,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六)封闭期内生产区每天消毒一次,生产区以外每周消毒2次,有车辆进入的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全场增加消毒一次。
(七)生产区内的人员食物由生活通道交接进入,不得有本场以外的任何动物产品进入场区。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由生活办公区人员放入消毒室消毒好之后,由生产区人员接入生产区。
七、信息报告制度
(一)设立专职免疫、检疫、消毒、生产信息统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每月的产仔、转栏、存、活、出栏、购入等生产信息统计清楚。
(三)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本场免疫、检疫、消毒、发病、死亡、治疗、灭鼠、灭蝇等防疫情况统计清楚。
(四)各类信息每天向分管场长报告,每周向场长报告,每月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一次。
(五)各类生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
(六)每年底必须对当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一份防疫生产信息分析报告。
八、动物免疫制度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二)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四)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五)不使用来源不合法、质量不合格、实验产品、中试产品、超出有效期的疫苗。
(六)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七)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测、监督和管理动物免疫工作。
(九)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
(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详细将免疫情况记录入免疫档案,妥善保存免疫档案备查。
九、畜禽标识制度
(一)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二)新出生动物,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三)首次在动物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动物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四)动物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运出养殖场。
十、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1-3天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报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凭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运输、经营。
(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八)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应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通过州(市)、省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所在地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报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隔离观察后未出现异常者,允许混群饲养。
十一、兽用药品使用及休药期制度
(一)兽药保管员在新购药品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二)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所有处方药司药员必须凭执业兽医师签字发药。
(三)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制度,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并做到随用随取。
(四)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五)不得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六)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符合GB13078规定。
(七)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品。
(八)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达到休药期之后方可出售。产蛋期的禽类,产乳期的乳用药物、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执行弃蛋期和弃乳期规定,并作好记录。
十二、隔离制度
(一)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二)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
(三)饲养员不得随意串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疫病高发季节饲养员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