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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种用动物长期保存。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建立种畜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亲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动物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三、疫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督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自觉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上报。
四、消毒制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
(二)养殖场内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七)每批畜禽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八)更衣室、淋浴室、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五、害化处理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以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二)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备。
(三)采取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四)粪便、污水等排泄物应经沼气池或沉淀消毒池无害化处理。
(五)畜禽因一般性疾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1.5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六)畜禽因传染病引起的死亡;实行焚烧或深埋覆土2米以上,并彻底消毒处理。
(七)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作好记录,由处理人和驻场责任兽医共同签字,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六、封闭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每年疫病高发期或周边发现动物疫情时,为封闭管理期,在封闭管理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
(三)所有与饲养、繁殖动物疫病诊疗无关的人员在封闭期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四)饲料、动物销售必须建立场内场外两套班子,并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和交接线,不得越线越界操作。
(五)在封闭期内所有进入生产区的饲养员、配料员、兽医技术人员等都必须在缓冲区隔离消毒,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六)封闭期内生产区每天消毒一次,生产区以外每周消毒2次,有车辆进入的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全场增加消毒一次。
(七)生产区内的人员食物由生活通道交接进入,不得有本场以外的任何动物产品进入场区。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由生活办公区人员放入消毒室消毒好之后,由生产区人员接入生产区。
七、信息报告制度
(一)设立专职免疫、检疫、消毒、生产信息统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每月的产仔、转栏、存、活、出栏、购入等生产信息统计清楚。
(三)信息统计员必须将本场免疫、检疫、消毒、发病、死亡、治疗、灭鼠、灭蝇等防疫情况统计清楚。
(四)各类信息每天向分管场长报告,每周向场长报告,每月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一次。
(五)各类生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
(六)每年底必须对当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一份防疫生产信息分析报告。
八、动物免疫制度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
(二)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四)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五)不使用来源不合法、质量不合格、实验产品、中试产品、超出有效期的疫苗。
(六)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七)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测、监督和管理动物免疫工作。
(九)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
(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详细将免疫情况记录入免疫档案,妥善保存免疫档案备查。
九、畜禽标识制度
(一)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二)新出生动物,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三)首次在动物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动物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四)动物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运出养殖场。
十、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前1-3天应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报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凭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运输、经营。
(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八)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应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通过州(市)、省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所在地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报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隔离观察后未出现异常者,允许混群饲养。
十一、兽用药品使用及休药期制度
(一)兽药保管员在新购药品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二)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所有处方药司药员必须凭执业兽医师签字发药。
(三)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制度,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并做到随用随取。
(四)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五)不得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六)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符合GB13078规定。
(七)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品。
(八)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达到休药期之后方可出售。产蛋期的禽类,产乳期的乳用药物、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执行弃蛋期和弃乳期规定,并作好记录。
十二、隔离制度
(一)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二)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
(三)饲养员不得随意串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疫病高发季节饲养员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畜(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委发〔〕53号)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通过整治,解决我县当前畜禽养殖存在的污染问题和环境隐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东北明珠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畜禽养殖场(户)。
三、职责分工
(一)县目督办:负责将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会同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开展督查督办工作,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
(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整治推动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并造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三)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农发局、县环保局、县畜牧食品推进办:根据职责职能,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存栏:牛20头以上,猪100头以上,鸡1000只以上,鸭1000只以上)和新建规模畜禽养殖项目严格执行县政府办《关于转发县农发局〈规范部分种养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金堂府办发〔2008〕69号)要求,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
(四)县畜牧食品推进办: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2012年4月20日前,完善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7月30日前,督促已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认真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扎实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工作,采取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五)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环境监管,严格环保审批制度,监督检查规模养殖场(户)执行“三同时”情况,查处畜禽养殖违法行为。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于2012年7月30日前完辖区内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整治工作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并将完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综合目标考核。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督促检查各项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建立联合督查督办制度。县目督办、县监察局和县环保局组联合督查组,定期督查督办整治工作情况,督促全面完整治任务。
一、我市畜禽养殖小区发展现状
据统计,全市现有各类规模养殖场(户)7083个,畜禽规模养殖总量达5000多万头(只),占总养殖量的40%;各类规模养殖小区152个,其中养猪小区46个、养牛15个、养羊13个、养禽78个。各类畜禽养殖小区年创利润4000多万元,户均2万元。*县城关镇兴隆养猪小区有24户,现存栏生猪1万余头,去年共出栏生猪1.7万头,年销售收入1683万元,全年获利310万元,户均12.9万元。由于畜牧业整体规模效益明显提高,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小群体、大规模”的区域优势。
养殖小区的出现和发展,改变了庭院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防疫困难等问题,改变了“分散养殖,人畜混处”这一农村传统习惯。对拥有小本资金的专业户来说,集中建舍,分户饲养的养殖小区成为适宜的选择。这种“小规模、大群体”的方式,已经成为我市现阶段畜牧业的生产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目前,我市的畜禽养殖小区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农户”型。农户负责生产,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良种、饲料,提供防疫、技术服务、回收产品,小区作为龙头企业的初级产品生产基地。如:潢川华英集团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养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协会带动型。小区内实行“协会+农户”的形式,由协会牵头为养殖户提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如:*县包信养殖小区由镇蛋鸡协会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的方式,不断吸引农户入驻小区。目前,小区内饲养蛋鸡千只以上的农户已发展到近300户。三是能人与经济人带动。*等一批生猪养殖大户,带动周边地区400多农户从事生猪养殖,年规模饲养量达20余万头,已形成了谭家河乡大桥,柳林乡*等一批生猪养殖小区。
二、我市发展畜禽养殖小区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
我们把加快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作为发展规模养殖、促进畜牧业发展的突破口,明确提出了“紧紧围绕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畜禽养殖小区”发展方针,并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创造宽松环境,加快了畜禽养殖小区的建设步伐。一是优惠政策扶持。我们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明确规定了在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用水、用电、用材、用地等方面应给予优惠。固始县每年拿出100万元重点用于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凡建一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奖励5万元。*县每年投入200万元小额贷款用于扶持规模养殖户扩大生产,并从2004年开始连续5年把财政贴*贷款重点用于养殖小区建设上;二是抓好服务,创优环境。我们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对全市的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实行了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建设用地、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建筑模式。全市还成立了“抓基地、带小区、促进农民增收”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包联1-2个养殖小区,并为每个小区配1名技术人员,实行全面跟踪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定期组织技术帮扶服务队对小区和规模场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和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全面提高小区畜禽养殖技术水平;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将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县、区,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小区建设,并将小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同时,采取了各种激励机制,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县、区以及达标小区和规模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了畜禽养殖小区的快速发展。*区在2003年把建设银钱村养殖小区做为当年的“一抓一”工程,不断加大扶持和发展力度。目前,该村养猪户已由最初的不足10余户发展到现今的50余户,年可出栏7500头左右,创利润150多万元。该村养殖大户张载辉存栏生猪1000余头,年出栏2000头,获利达40多万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畜禽养殖小区是现代畜牧业的雏形,是适应大市场、参与大流通的基础,是改变畜牧业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市过去以传统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比重小,小区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为此,我们一方面向农户宣传传统散养方式存在着资源利用率低、产品质量低、技术推广难度大、市场对接困难、经济效益差等弊端;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建设养殖小区,实现规模化养殖的好处。同时,积极培育养殖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县城关兴隆小区的刘保刚入区前,年销售500生猪头,利润只有4.3万元;入区后,生猪存栏达520头,2004年出栏生猪550头,销售收入55.4万元,年获利润10.2万元。刘军入区前利用自己家的责任田盖了15间猪圈,由于地方小,没有发展余地,年获利润不足2万元;入区后,2004年销售生猪630头,当年获利达到11.5万元,比进入小区前翻了几翻。由于畜禽养殖小区在种猪、饲料、药械等方面进行统一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并且养殖规模大,一次性出栏数多,减少了经纪人零星收购环节,价格要普遍高出市场价格。*县城关镇兴隆小区生猪出售价格高于市场价0.4-0.6元/公斤。活生生的典型,使广大养殖户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并使他们逐步认识到:只有发展畜禽养殖小区,才能实现畜牧业的规模效益,加快实现畜牧业现代化,有效促进增收。在此基础上,市畜牧局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发展方案,计划到2007年,全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标准一致、示范带动的小区要发展到100个。
(三)舞动龙头,辐射带动
紧紧围绕龙头企业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在积极培育和扶持畜禽龙头企业的同时,认真做好畜禽养殖小区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对接,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经营为指导思想,加快发展小区畜禽养殖生产,大力推广“公司+小区农户养殖”模式,实现“小区搞饲养,龙头打市场”的目的,有效的回避和分摊风险,促进了畜禽养殖小区及所在地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小区养殖业兴起。实践证明,畜禽养殖小区只有走产业化之路,才能够长盛不衰,也只有在强有力的龙头企业拉动下,采取良好的运营机制和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条,才能实现多赢。目前,全市各类畜牧龙头企业蓬勃发展,大小龙头企业已达300多家。年产值超亿元的大型畜牧龙头企业有潢川华英集团、三高固始鸡发展有限公司、商城中原制鬃厂等。华英集团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和乡镇联办的方式,通过农民申报、小区经理考察认定、专人管理、养殖全程“一条龙”服务的程序,建起了一批高标准的养殖示范园区。同时还在小区内的养殖场户实行“五保一扶一优”,即保证鸭苗供应、保证饲料供应、保证成鸭回收、保证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养殖利润、对资金不足的场户进行扶持、对场户在鸭苗和饲料的购置上均享受一定的优惠价格。2005年上半年,集团又投资1000万元,在312国道沿线以南6个乡(镇)各兴建了年出栏100万只的华英鸭养殖小区。截止目前,潢川周边县市先后有3万余农户、10万余人从公司直接受益,年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
(四)健全组织,强化服务
发展畜禽养殖小区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而养殖小区服务组织和服务功能的建立健全、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是发展养殖小区能够最终获得较高收益的关键。因此,在发展养殖小区上确立了“工业化的发展,工厂化的管理”的理念和模式,积极引导园区成立养殖业协会,对每个养殖户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务。从加强农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培植营销大户、农民经纪人入手,一方面利用营销大户、运输专业户、农民经纪人的市场和信*优势,积极组织畜禽产品营销,拓宽销售流通渠道;另一方面依托养殖大户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组织成立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养殖小区,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县包信镇蛋鸡协会,已发展养蛋鸡1000只以上的293户,其中万只以上规模的达18户,形成了6个养殖小区,每个小区养殖规模在20万只左右,该镇每天可供鲜蛋30多吨,通过养殖协会远销到合肥、上海、武汉等大中城市,蛋价比当地市场价高0.2元/公斤以上。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调研,发现我市畜禽养殖小区普遍还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发展小区还存在消极认识。认为畜禽养殖是传统产业,家家户户都会养,在哪都能养,没有必要建小区,对入驻小区的必要性缺乏认识。
二是资金短缺。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严重不足,造成部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缺乏后劲,畜牧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养殖场户自筹,无法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和小区发展。例如:光山县槐店乡王寨村民组农民王德营存栏种用麻鸭1000多只,年孵化鸭35万只,销售麻鸭3.5万只,年收入50余万元,是远近闻名的养鸭大王。但由于受资金限制,全家6口人承担全部的养殖生产任务,场区设施简陋,孵化采取的还是原始的土炕孵化,想进一步扩大规模,走成立公司、带动农户发展养殖的路子难度较大。
三是生产管理水平不高。一些畜禽养殖小区内的生产经营者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只依靠传统粗放养殖方式进行养殖,饲养管理水平低,常有购进劣质种畜禽、饲料、兽药等情况发生;在养殖中,随意用药,影响了畜禽产品质量。例如:罗山楠杆田堰良种猪场尹前国在2003年一次购入60吨伪劣饲料,导致生猪出现不良反映和死亡,造成损失近10余万元。
四是相关扶持政策不多,政策落实不力。一些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还没有很好的长效落实措施。特别是国家已明确规定养殖业用地按农业用地对待,但部分地方仍未得到很好的落实。浉河区柳林乡对建规模养殖场依照建筑用地高额收费,并对原已建成并使用多年的养殖场征收临时建筑用地费,不交纳的强行拆除,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同时,养殖场用于贷款抵压的产权证办理费用过高。按1个500头标准养猪场计算,办理产权证需交纳2万余元。而农户拿这笔钱能再引进20头种母猪,年可增加出栏生猪400头。没钱办不到证,没证贷不到款,没资金发展不起来,有钱办证又不划算。这个问题目前在广大养殖场户中存在的现象十分普遍。
五是小区内部相对封闭。一些畜禽养殖小区内生产经营无规划,信*无交流,由养殖户自行组织生产,缺乏统一沟通与配合,缺乏统一的防疫、消毒、污物处理措施,没有形成统一规划、防疫、用料、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发挥不了小区整体融资、对外竞争、抗御风险的作用和规模效益。
四、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体,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促进农民增收制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切实把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养殖小区的品种选择、场地占用、规划设计、服务组织建立都要亲自安排部署,确保落到实处。
(二)规范发展养殖小区,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要把畜禽养殖小区与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紧密结合,突出当地畜禽养殖优势和特点。对畜禽养殖基础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乡(镇)村,要正确引导,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科学引导、稳步推进”建设畜禽养殖小区的原则,大力发展以养殖小区为重点的规模生产。按照《河南省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规范》,对相对集中的养殖小区进行改造和建设,使之规范为标准化养殖小区,使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降低全市散养数量,使传统落后的庭院散养向大规模、集约化、高效益转变。
(三)创造发展环境,促进小区发展
一是要优化舆论环境,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发动、外出参观、专家讲座、典型示范,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养殖小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优化执法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为畜牧业和养殖小区建设保驾护航,要加大对涉牧案件的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要优化投入环境。积极促成政府部门落实养殖用地、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畜禽养殖信贷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加大资金投入;四是优化技术服务环境。通过举办学习班、现场观摩、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行对小区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着力培养出一批技术能手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五是优化建设和治理环境。各级政府要对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扶持,积极推行“三通一平”。即:水、电、路三通,土地平整。同时做好小区环境治理,凡新建养殖场,必须要有粪便等污物综合处理设施,对现有小区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沼气建设,加大整改力度。
(四)抓好制度建设,增加养殖效益
建立起卫生防疫制度、人员物品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培训制度、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等。采取多种形式,对畜禽养殖小区内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业务管理等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小区内科技化生产水平;通过对小区基础设施、操作程序、防疫程序、品种要求和产品质量等制定控制标准,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饲养随意、管理松散、防疫水平低等弊端,以达到不断提高饲养水平,增加养殖效益的目的。
(五)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搞活畜产品流通
在注重培育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础上,积极搞好现有畜禽养殖小区与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销利益衔接,引导建立双赢机制;强化与上海、北京、广东、武汉等畜产品主销区的联系,完善产销联建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畜牧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协会作用,及时给他们提供政策支持和信*,为农民和生产者进入市场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以上综合措施,确保畜产品产销渠道通畅,实现增产增收。
关键词:广谱哲学;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非常高。而由于养殖业的飞速发展,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品种退化、产品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瘦肉精”、“口蹄疫”、“禽流感”、“猪流感”等事件不断发生,不仅给养殖业生产带来了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影响,甚至威胁到人类的健康。所以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要综合考虑经济、环境等因素。许多养殖业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宏观分析和总体把握,形成了许多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而笔者试着从哲学角度,就广谱哲学在畜禽养殖业发展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一、我国畜禽养殖业概述
纵观20世纪养殖业的发展历程,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广泛采用集约化饲养,大量使用各种饲料添加剂等措施,不仅使动物处于高度应激状态,动物正常的生理机能和代谢过程受到影响,动物产品的品质和风味也大大降低;而且还造成畜禽产品中有毒物质、药物和重金属残留,环境微生物抗药性增强,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人土壤、水体和大气中,造成环境污染,动物福利状况严重恶化等。动物自身健康、畜产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已成为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必须面临的战略性问题:(1)、饲养模式不适合畜禽养殖业发展需要,疾病发生及传播日益严重。(2)、养殖品种退化严重,抗病能力下降。(3)、集约化饲养过度集中,养殖业污染日益严重。(4)、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大量使用抗生素和违禁药品。(5)、城郊畜禽养殖业产品品质严重下降,畜禽养殖企业亏损。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实现畜禽生产全过程健康养殖,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广谱哲学
广谱哲学是由张玉祥教授提出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以解决哲学的普适性与精确性之间的矛盾为首要和核心问题,从广义客观性、广义可控性、广义量化建模的角度研究哲学问题,使之更加精确。其理论基础为广谱存在论、广谱联络论、广谱阴阳论、广谱演化论、广谱知识论和广谱价值论等,把哲学原理、系统科学、泛系方法论和现代数学紧密结合起来,提出了近百个跨学科的新概念、原理、模型和定理,在传统哲学、科学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运筹学、人才学、思想学、逻辑学、文艺学等10多个领域都有具体的应用,并得到国内几十位专家学者的积极支持与赞肯。
三、广谱哲学在畜禽养殖业方面的应用
环境承载力指环境为人类经济发展提供物质生产原料的供给力和容纳净化人类产生废物的能力。畜禽养殖业在为人们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如粪便及气体对大气的污染;排污处理不当,造成大片良田、鱼塘、河流受污染,严重浪费宝贵和有限的土地资源,污染破坏水质。而人畜之间的传染病更让人谈之色变,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的爆发和蔓延,高调敲响了整个世界畜禽养殖业的警钟,养殖业的污染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成了重点保护对象和首先考虑因素。
广谱联络论认为,客观事物的性质、功能、属性等本身并无意义,它们只有在一定关系中、一定联系形式中才有意义。广谱联络论中最小联络公理为“对任意客观事物A,至少存在另一事物B,使得(A,B)∈R,其中R代表关系”,即不存在游离于关系之外的客观事物,关系与事物同在。
设X、Y1、Y2分别为畜禽养殖业、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力维持,则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X,Y1,Y2)∈R组成一个相互作用的联络系统。同时,该系统又可分为(X,Y1)、(Y1,Y2)和(X,Y2)3个最小子联络即子系统,且每个子系统中的2个变量的性质、状态、功能是另一变量对其关系的像,要依靠另一变量来实现。
1、子系统变量关系分析
在分析某一子系统时,可以把大系统中除该子系统外其余各变量视为静态。
(1)在(X,Y1)子系统(Y2视为静态)中,X和Y1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即经济增长可以为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支持,畜禽养殖业的壮大发展同时也可促进和保障经济的发展。
(2)在(Y1,Y2)子系统(X视为静态)中,Y1和Y2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即经济增长越快,用于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投资就越多,环境就会越好,进而吸引更多人投资畜禽养殖业,促进经济增长。
(3)在(X,Y2)子系统(Y1视为静态)中,X和Y2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即畜禽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环境索取量也不断增大,污物排放量也增大,环境承载力降低,环境容易遭到破坏或破坏加重;反过来,环境承载力降低,环境容易遭到破坏或破坏加重使得养殖企业利益损失,不利于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2、子系统主序方分析
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广谱阴阳论把矛盾分为两类:一是状态阴阳,如微观粒子的波粒二象性;二是动力阴阳,如吸引与排斥、同化与异化等。笔者所构建的3个子系统中,每个子系统自身均构成了一个阴阳序偶,两个变量之间的矛盾关系属于动力阴阳。在一个阴阳序偶中,必有一方起支配作用,定义为主序方。由于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好的环境,人类就没法生存,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因此畜禽养殖业中注意保护和改善环境,维持其承载力是考虑的主要因素。在(X,Y1)子系统中,畜禽养殖业促进经济增长,但畜禽养殖业不能超过当地环境的承载力,否则会造成养殖企业的效益不断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得不偿失。X在该子系统中起支配作用,被确定为主序方。在(Y1,Y2)子系统中,经济发展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必备的物质基础,环境承载力约束着经济的发展速度,Y2在该子系统中起支配作用,被确定为主序方。在(X,Y2)子系统中,环境是养殖业生存的基础,Y2在该子系统中起支配作用,被确定为主序方。
3、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联络系统
由上述分析可知,(X,Y1,Y2)系统为阴阳系统,(X,Y2)称为主要阴阳,对(X,Y1)、(Y1,Y2)阴阳序偶起着支配作用。由于环境承载力维持Y2是此大系统的主序方,因此要以此为协调3者关系时的基准。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在环境承载力限度内,X、Y1、Y2三者呈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系统,一旦畜禽养殖业或经济发展超过了环境承载力的限度,系统就会演变成恶性循环系统,环境遭到破坏,承载力下降,畜禽养殖业逐渐萎缩,满足不了人们对肉、蛋、奶等产品需求,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2.2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系统与广谱主体的价值关系
广义的主体包括由人组成的各种层次的社会系统(如家庭、企业、集团、阶级、政党、国家、全人类等)和间接的广义主体(如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中,环境、资源对后代人产生影响,后代人就是间接主体)。广义的客体包括进入主体视野的自然对象、社会对象及作为客体的主体。简单地说,主体有某种客观需求时,在观察、控制、变革客体的过程中,找到或发现了客体能够满足自己需求的东西(性质、材料、信息、状态等),称主体与客体发生了价值关系。从广谱哲学论的角度看,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X,Y1,Y2)系统是客体,而“人”是主体。价值的最直接表现形式为主体关于客体性状是否对自身有效用的回答或判断,即价值判断。这相当于一个映射
F:(S)E(1)
式中:S为客体的性状集(如花的颜色、形状,某一城镇的卫生状况),E为客体对主体的效用集(有用,无用,好,坏,美,丑,利,害,荣,辱等)。
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系统中,变量之间的协调关系θi可以用-1、0和1表示(-1表示差,0表示好和差之间,1表示好),则性状集S={-1,0,1}。它们对人类的价值影响ei也可以用-1、0、1表示(负价值、无价值和正价值),即效用集E={-1,0,1}。它们之间有如下对应关系:当(X,Y1,Y2)=(θi,θj)时,即当X、Y1、Y2三者之间的组合关系由θi变化到θj时,它对主体的价值影响也相应地由ei变化到ej。所谓X、Y1、Y2之间相互协调,指它们可以构成一个等价类E,在等价类E中,具有自反性、对称性和传递性,共同对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结语
张玉祥教授在《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广谱分析》中指出,可持续发展观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观,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协调发展。以广谱哲学来指导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1、要保证(X,Y1,Y2)系统的协调必须以Y2为基础。通过对环境承载力两相的监测和评价,来调控畜禽养殖业和经济发展速度,使得畜禽养殖业和经济发展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良性进行。
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养殖场,是促进畜牧业养殖方式转变、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畜牧业,加快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规模养殖场
规模养殖场,是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单一的养殖场。
(一)场址选择: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位于最近村庄夏季风向的下风向。养殖场排放污物应作无害化处理,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牛、兔等草食家畜养殖场距离村庄和交通主干道200米以上,猪、鸡等食粮畜禽养殖场距离村庄和交通主干道300米以上。
(二)生产条件:周围有围墙,场区道路要硬化,有沼气池等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有自动饮水系统。饲养舍为砖瓦结构,水泥砂浆内外抹面。畜禽舍内有隔离和固定的饲养设施,畜舍净高不低于2.5米,禽舍不低于2.2米。新建舍内饲养面积,养猪场不少于400平方米(有单独满足需求的种猪饲养舍);蛋禽(种禽)场不少于500平方米,肉禽场不少于1000平方米;养牛场不少于200平方米,建水泥青贮池不少于100立方米;养兔场有500个以上笼位。
(三)生产能力:养猪场形成年出栏商品猪1000头或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生产能力;养禽场形成年出栏肉禽5万只以上或存栏蛋禽或种禽5000只以上的生产能力;养牛场形成存栏牛50头以上或母牛30头以上的生产能力;养兔场形成存栏兔500只以上的生产能力。
(四)奖励标准:达到以上标准的猪、禽、牛、兔规模养殖场,分别奖励3.5万元、2.1万元、3.5万元、1.2万元;达到一个规模养殖场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2倍以上的猪、禽、牛、兔养殖场,分别奖励7万元、4.2万元、7万元、2.4万元。对达到一个规模养殖场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3倍以上的,奖励以此类推。根据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对已建成验收的小区,在以前的基础上继续投资,扩大小区建设规模,对新增的畜禽圈舍面积和生产能力,对照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养殖小区
养殖小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统一规划、业主建设、规范管理、标准化生产的基本要求,由多个养殖单元或养殖场构成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生产区。
(一)规划布局:养殖小区建设要坚持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人畜分离、管理规范、生态养殖的原则。养殖小区要与农畜产品规模基地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出养殖小区用地,积极鼓励利用废弃村庄建设养殖小区。突出当地优势和特点,选择重点,优先发展。
(二)场址选择:除符合规模养殖场场址选址条件外,牛、兔等草食畜小区,距离村庄和交通主干道300米以上;猪、禽等食粮畜禽小区,距离村庄和交通主干道500米以上。
(三)生产条件:除符合规模养殖场生产条件外,新建养殖小区舍内饲养面积,养猪小区不少于2500平方米(单户饲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蛋禽(种禽)小区不少于2000平方米(单户饲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肉禽小区不少于4000平方米(单户饲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养牛小区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水泥青贮池不少于500立方米(单户饲养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青贮池不少于100立方米);养兔小区不少于3000个笼位(单户不少于500个笼位)。每个小区应有兽医室及相应器械。
(四)生产能力:养猪小区形成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400头以上的生产能力;养禽小区形成年出栏肉禽20万只以上或存栏蛋禽(或种禽)2万只(套)以上的生产能力;养牛小区形成存栏肉牛250头以上或母牛150头以上的生产能力;养兔小区形成存栏兔2500只以上生产能力。
(五)奖励标准:对达到以上条件的猪、禽、牛、兔养殖小区分别奖励7万元、4.2万元、7万元、4万元。对当地组织者(企业、个人、乡镇政府),另行按小区奖励金额的5%奖励。
三、5555工程
具体内容是指5000头猪场、500头牛场、50万只肉禽养殖区和5万只蛋禽养殖区。
(一)场址选择:除符合规模养殖场场址选址条件外,距离村庄和交通主干道500米以上。
(二)生产条件:除符合规模养殖场生产条件外,新形成舍内饲养面积,5000头猪场不少于2500平方米;500头牛场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水泥青贮池不少于500立方米;50万只肉禽场不少于10000平方米;5万只蛋禽场不少于10000平方米。
(三)生产能力:新形成生产能力,5000头猪场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250头以上;500头牛场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50万只肉禽养殖区年出栏肉禽50万只以上;5万只蛋禽场年产蛋50万公斤以上。
(四)奖励标准:对达到以上条件的5000头猪场、500头牛场、50万只肉禽场、5万只蛋禽场(区)分别奖励21万元、21万元、10万元、10万元。达到以上条件2倍以上者,加1倍奖励,以此类推。当地组织者(企业、个人、乡镇政府),另行按场(区)奖励金额的5%奖励。县、乡镇畜牧技术人员对养殖小区进行结对帮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人员每年驻小区(场)指导时间达30天以上,因提高科技含量增加小区(场)经济效益达10%以上(以小区业主提供证明材料为准),县政府给予每人600元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其他优惠政策
(一)按*年7月1日实施的《畜牧法》规定,视养殖小区建设用地为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使用。
(二)县农村能源部门要将沼气项目与小区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养殖场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供电部门要确保养殖小区建到哪里,电网送到哪里,并按农用电价进行收费。
(四)交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乡村道路建设规划,保证小区建到哪里,硬基路修通到哪里。
(五)对新建符合市“百千万工程”标准的养殖小区,县财政按市财政的奖补标准同额进行奖补。
(六)县政府对养殖小区(养殖场)实行良种补贴。
1、对市、县两级规模养殖场实行良种补贴。正常生产经营的,县财政每年分别补贴1万元和0.5万元,从验收合格当年起连补三年。
2、对市级养殖小区和“百千万工程”进行良种补贴。正常生产经营的,县财政每年分别补贴1.5万元和2万元,从验收合格当年起连补三年。
3、对县级养殖小区和5555工程实行良种补贴。正常生产经营的,县财政每年分别补贴1万元和1.5万元,从验收合格当年起连补三年。
五、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