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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自查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公积金自查报告

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1、 "五保"对象范围广、供养经费内容多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五保供养经费包括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费(含水、电费)、医疗费、安葬费、管理和护理等工作人员的报酬及福利院必需的管理费、维修费、设备添置费。

2、 物价上涨,消费水平不断攀升

目前__区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为3000元/年,随着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的不断上涨,政府制定的五保供养标准已不能满足五保老人正常的生活及医疗开支,除去福利院中五保老人每月的零用钱、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和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必须的费用外,要做到营养平衡、医疗费全包压力太大,基本上只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

3、五保对象的特殊性使医疗费用缺口加大

由于五保对象是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因此,相对于健全人来说,五保人员就医的概率就大幅度提高了。老人生病在福利院是常态,有的甚至长年卧病在床。虽然__区在2014年1月1日起对农村五保户对象取消了区乡两级住院起付线标准,但仍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的规定限制,医疗费最终的报销数额远远低于实际的花费,缺口部分仍需要福利院想办法解决,尤其是存在生大病者住院衍生出除医疗费外的看护费、往返路费等时资金缺口更大。

1、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逐年增加

一是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随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长而提高的增长机制,集中供养按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当年供养标准。二是加强供养经费的动态化管理,确保五保对象生活稳定。为确保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生活稳定,应建立与__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五保经费保障体系,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经费每年进行调整,保障其生活水平稳定在农村一般生活水平。

2、不断创新,促进福利院的多元化发展

一是要不断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福利院给予一定的捐助,捐款、捐物、捐衣都行;同时还要不断号召当地的广大民众献爱心,利用休息时间到福利院做做义工等。二是福利院要自力更生,生产劳动解决一部分生活资料。镇政府征用一定量的土地给福利院,建立种养基地,院内组织身体较好、低龄老人参加一定量的劳动,解决日常所需的部分瓜果、蔬菜、猪肉等,从而节省一部分日常运行经费。

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税务局自查报告 范文精选:

选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附带: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2016--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集体林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生态护林员集体和个人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国有林管护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等资金,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2017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

1.2016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6年实际到位449.5万元,当年兑现444.82万元,由于未办理“一卡通”,由将资金兑现支付到各乡镇账户后由乡镇以现金方式再兑现到农户。本年未兑现金额为4.68万元(未兑现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

2.2017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7年到位1058.5万元(其中补拨2016年304.5万元)。现已兑现875.87万元,未兑现金额为182.63万元(未兑现原因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金额为11万元;二是因卡号错误退回财政专户中44.94万元需核实后待发;三是目前有4个乡镇正在对退耕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卡号进行采集,4个乡镇金额为126.69万元),待信息完善后将及时兑现资金。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016年到位资金为3891.40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49.5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6.5万元),实际到位3891.40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83.28万元。未兑现金额52.05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麦玉龙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2、2017年到位资金为3930.35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88.1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7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99.23万元。未兑现金额36.1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昂达村和青多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1、2016年根据甘财农﹝2016﹞11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1万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82名,兑现管护资金241.00万元。

2、2017年根据甘财农﹝2017﹞122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9万元;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313万元。合计资金为642万元,已兑现150.78万元。

(四)森林抚育资金

1.2016年甘财农〔2016〕08号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计划面积1.5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计划0.5万亩,使用资金60万元,经自查超标准支付作业设计2.1万元,森林抚育劳务补助费及工作经费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五)、国有林管护费

2016年国有林管护费342.8万元,2017年到位397.8万元。通过自查在森林管护费用中没有超标准、超范围使用;2016年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国有林)资金中有超范围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22.56,住房公积金6.47,支付电费等3.68万元。

(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

根据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资金到位75.62万元未兑现,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待方案完善和考核后及时兑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在2016年账务中,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国有林)列支职工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电费等。对于超范围列支部分将从国有管护费中进行归还。

2、超标准支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费用。

经自查2016年超标准支付抚育作业设计2.1万元,经查超标准原因为作业设计评审费,建议由设计公司写出情况说明。

3、惠农资金兑现环节不规范

惠农资金资金部分未按“一卡通”方式兑现,现结合全县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活动,正在完善退耕还林“一卡通”信息,在今后的资金兑付中严格实行“一卡通”支付,并与各乡镇及时衔接,保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

4、会计核算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支付凭证中相关附件不全,明细科目不够规范等,在今后财务人员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认真核算,及时整改。

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能,促进社会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合理、充分、有效地运用社会信息资源,切实提高我区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置、打防管控、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维护长期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目标,促进部门间合作与信息共享,增强我区社会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各部门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逐步建立政府各部门、单位等社会组织机构间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运行机制,全区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进一步提升“平安上虞”建设的打防管控水平。

三、职责分工

法院负责刑事及民事审判信息、旁听人员登记信息、司法救助人员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检察院负责刑事及民事诉讼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教体局负责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自考函授电大信息、健身游泳卡、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公安局负责收集常驻人口信息、高危人员信息、旅馆住宿人员信息、网吧上网人员信息、机动车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交通违法信息、监管人员信息、出入境人员信息、物品典当信息等。负责建立常态协作机制,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建设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平台,及时梳理数据信息,分类重组入库,实现交换与共享。

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信息、殡葬火化人员信息、社会福利发放信息、求助人员信息、退伍军人信息、慈善捐款信息、社团信息、低保人员信息、收养、领养信息、孤儿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司法局负责监外执行人员信息、归正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信息、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减刑、假释)信息、司法救助人员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人力社保局负责社保信息、医保信息、养老金信息、失业人员信息、职介所工作人员信息、劳务市场人才市场信息、劳务市场人才市场求职人员信息、公务员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环保局负责环境违法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建设局负责房产信息、燃气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规划局负责矢量地图数据、影像地图数据、三维地图数据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农林渔牧局负责抗震救灾农用物资储备信息、农业行政执法信息、渔业水域水污染事故处理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文广局负责演艺及营业场所、演艺人员、卫星电视、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中广有线负责有线电视、有线通宽带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人口和计生局负责育龄妇女及家属信息、准生证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城管执法局负责城管执法信息、犬类登记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公积金中心负责贷款房产信息、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水务集团负责用水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邮政局负责物流信息、报刊、杂志订阅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国土局负责土地使用权证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供电局负责企业电表登记信息、个人用户电表登记信息、用电量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烟草局负责烟草从业单位、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天然气公司负责企业燃气登记信息、个人用户燃气登记信息、燃气用量信息、本单位视频监控信息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气象局负责上虞气象实时信息、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和其它信息的收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中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具体措施、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信息采集与整合工作打好基础。各部门、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上报区公安局(电话:82766124 联系人:张益峰)

(二)整合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放数据源,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区公安局共同做好数据传输、拷贝工作,按规定时间、内容和形式积极提供信息资源。5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第一次全面收集相关数据上报区公安局,以后每月月底报送一次,确保数据的及时更新。

(三)督促整改阶段(6月21日至6月底)。各成员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上报区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各成员单位上报更新的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徐耘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局何柏樵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上虞区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信息资源整合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何柏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确保整合的社会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完整适用。

公积金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供需死结

在前一阶段的热议中,业界的一个基本共识是:推动中国房价上涨的最核心因素,是土地供应的严重不足与投资性需求的空前旺盛正面遭遇,造成了严重的供需矛盾,一些分析人士形象地把它称为“钱松地紧”。

今年3月,北京市发改委邀请六家房地产开发商座谈,就如何解决当前的供需矛盾问计。一位与会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不少开发商都表示,需求单纯靠压是压不住的,不解决供求矛盾,其他手段都只能是暂时的,一旦放松,就有可能出现爆发性反弹。而受土地供应影响,2007年大部分开发商的新开工面积都比去年大幅下降。这意味着未来两年北京商品房供应量还将继续减少,房价必然继续上涨。

这位与会人士透露,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确实保有大量土地,但都是“生地”,需要进行整理后才能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二次开发。长期以来,土地储备中心不愿放开让其他公司参与整理开发,可是,以中心自己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精力,整理和出让的速度远远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最终结果是规划中的土地供应不少,却无法形成要素市场的有效供给。

早在2004年,就有北京开发商不断提出北京土地供应缩减的问题,尽管不无为“涨价”开道之嫌,但所指出的一系列“预言”几乎都被市场一一证实。这些预言包括:2005年北京不能完成土地供应计划、未来北京二环不再批地等等,最让购房者心慌的一则预言则是“奥运期间北京不开盘”。

北京连年不能完成土地供应计划,其他几个重点城市也不容乐观。今年上半年,上海市住宅用地供应仅占土地出让面积的10%,深圳关内则已基本无地可供。

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向《财经》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

2002年,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之比为1.2∶1,明显供大于求;

2003年,比例下降到1.13∶1;

2004年,进一步下降到1.02∶1,接近供需平衡;

2005年和2006年,比例降为0.8∶1;

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2.8亿平方米,竣工面积1.5亿平方米,比例进一步降为0.54∶1。

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之比直线下降,意味着土地供应量严重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增长。为缓解土地供应,8月中旬,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发起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决定集中半年时间,逐一清查2005年之后的所有土地交易。

管理部门希望,通过收回出让方式不合法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土地,能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量,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但在地产业内人士看来,不从根本上杜绝地方政府的卖地获利冲动,此举不可能真正奏效,反而有可能短期内减少土地供应,进一步加剧供求矛盾。

一些研究者则从当前的“小产权房”之争中看到了城市土地供应死结解决的另一条思路,即将土地供应的权力从国家单一部门手中分解到更微观的主体。

6月19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在一次会上提醒公众,注意购买“小产权房”的潜在政策风险。这股涌动在房价热潮下的暗流顿成焦点。但因涉及到相关法律条文的表述冲突,两个月过去了,提出问题的部门迟迟拿不出解决方案,只能寄希望于国务院出面牵头“会诊”。

不过,对于很多买房者而言,行走于边缘地带的“小产权房”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为房地产市场增加了供应。由于产权手续不完备,“小产权房”往往以低于周边市价的价格销售,这无形中增加了买房者的选择,对大城市房价实际上有明显拉低作用。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曾撰文指出,中国的房价问题实际上是政治问题,只有将土地供应的权力还给农民,中国才能解决地方政府既是供地者又是卖地受益者这一矛盾,打开土地供应的阀门。

炒房者的春天

不过,简单把供需矛盾归结为土地供应不足或消费性需求的增长并不全面。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意识到,随着全国房价的持续飞涨,大部分城市的住房价格已经越来越脱离消费者的购买能力。种种迹象表明,支撑这股上涨洪流的力量,更多来自于负利率时代不断膨胀的投资性需求。

自2005年以来,“炒家”就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负面词汇。在过去几轮的房地产调控中,每每成为政策全力打压的对象。然而,无论是对二手房交易增收营业税、个税,还是提高首付比例,“炒家”们依然活跃。在今年上半年不断升温的各地楼市中,“炒家”再度成为了主角。

事实上,与两年前各地闻之色变的“山西煤老板”、“温州炒房团”不同,新的这一轮房价上涨热潮中,更多的投资者是像“赵家小宝”这样的“散兵游勇”。

一位曾投资蒙牛的知名创投人最近就被不少业内人士戏称为“土地主”,原因是他看好国内楼市,去年以来一口气在全国买了54套房子作为个人投资。

随着市场对人民币升值的期待和流动性过剩的不断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还在加速膨胀。这种旺盛的投资需求不仅推动了重点城市的房价节节上涨,也逐渐对其他二三线城市形成“热岛”效应,带动房价如着火一般,在全国蔓延。

由于相关数据的缺失,没有人能说得清目前市场上的投资性需求究竟占多大的比例。业内普遍认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重点城市,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是为满足住房需求而买房,目的就是投资。这已接近上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的水平。研究表明,1993年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前夕,市场上投机性需求的比例在70%以上。

中国在2005年和2006年对房地产市场屡屡施以重手,最核心的调控手段就是要打压需求,特别是限制投资性需求。但是今年以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不管是年初曾培炎副总理在北京调研房地产的讲话、3月人代会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还是8月24日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的开幕讲话,都不再提及限制投资性消费。

8月9日,央行的《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指出:“住房需求较快增长在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当前我国投资渠道较为狭窄,引发居民投资性需求快速增长。”

一些善于捕捉政策变化的人士据此认为,这很可能意味着中央对于房地产投资性需求的态度已经发生了变化。

但这种对于前景的预期也许过于乐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透露,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指示,国研中心从今年年初就开始研究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并形成了相关报告。只是担心可能带来的冲击,决策部门投鼠忌器,短期内才没有出台大的调控措施。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欧对《财经》记者表示,商品房同时具有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双重属性,必然会吸引部分投资者前来投资,而且其中价值投资者和价格投机者共生共荣。投机者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市场的流动性,并成为价值投资者的买卖对家,因此住房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机性需求有合理性。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引导购房人建立合理预期,化解商品房市场可能出现的过度投机成分。

而现在,对于决策者而言,最困难的问题在于:随着房价的持续疯涨,住房的投资性需求正在急速膨胀,这已成为当前中国房地产问题的关键所在。

堵还是疏

今年上半年深圳房价冲到全国第一后,中央即派出了由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审计署等部委组成的检查团,奔赴深圳调研房价上涨内因,为下一阶段的调控诊脉。当时检查团的带队人,正是姜伟新。

在这场全国性的诊断过程中,对于上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反思成为业界的主流声音。

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121号文件,发出首个“紧缩信号”,标志着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实施调控。此后,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央行、银监会、国家统计局等九部委或联合或单独,先后出台多项政策试图调控房价。其中以2005年出台的“国八条”和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最为系统完整。

这些调控政策,一言以敝之,就是“堵”。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向《财经》记者分析,“国八条”以来的政策,主要就是遏制四个“字”:“炒”(炒房)、“拆”(拆迁)、“超”(超前消费)、“外”(外资),这四招要达到的效果,无一例外都是遏制需求,特别是投资性需求。

为遏制投资性需求,各部门的“杀手锏”大致包括:增加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增加个人所得税、提高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限制外资买房等等。

这些“增加摩擦系数”的做法,的确一度引起了市场的紧张。但是,被行政手段暂时压制的需求并没有消失,一旦政策调控力量被市场消化,房价抬头,需求就成“出笼老虎”,市场往往出现报复性增长,陷入“屡涨屡调”、“屡调屡涨”的怪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政军认为,缩紧银根对房地产市场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固然可以暂时抑制购房者的投资性需求,但同时也会抑制供给,以前房地产供需矛盾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诸多行政调控手段的进退失据,其实反映了管理者的矛盾心态。一方面,房地产对拉动国民经济起着重要作用,调控的目的绝非全面压制房地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它又与民生密切相关,在中国保障性住房体系远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房价过快增长实际上让大部分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梦想变得越来越遥不可及。长此以往,极易引发社会“不和谐”因素。

供需矛盾的问题不仅困扰政府,也困扰研究者。证监会研究员王欧就表示,房地产调控不是一个部门的事,很多政策的出台只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但是现在看起来,不管供给如何扩大,仍然赶不上需求的增长。而对投资性需求如何疏导的研究,学界也才刚刚开始。

可以肯定的只有一点,当堵已经失效后,对于投资性需求这只“出笼猛虎”,如果没有合理的措施加以牵制引导,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在供需两头提供贷款的中国银行体系将经受最严峻的考验。

“中国房地产金融目前及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房地产信贷政策的松紧,而是融资渠道过窄,无法在各种融资方式之间形成有效的风险组合及分担机制,绝大部分风险集中在银行身上,蕴藏了金融风险,这一问题是房地产业与其它行业融资的共性问题,是全社会融资结构不合理的反映。”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亦曾如是说。

据统计,2006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占中国GDP比例已经达到10%。根据央行《2007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9887 亿元,同比增长28.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4.3%,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6%。

随着房地产产业规模的扩大,房地产贷款(包含开发商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在银行中的分量已今非昔比。据中投证券计算,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中,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的比重从2004年的13%不断上升,到2007年6月底达到17%,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在人民币贷款的比重高于平均水平,在20%以上。

这意味着一旦房地产泡沫崩溃,不仅仅是国民经济相关各行业会萎缩,银行业亦将受到沉重打击。因此,对于目前房地产调控,政府其实面临着骑虎难下的局面,既不敢下重手打压,又不能坐视房价不管。

压力测试

对于楼市的现状,最担心的当然还是银行。

今年6月29日,银监会发出开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业务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查从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的房地产贷款投放情况,并实施综合风险压力测试。测试所用基数数据为2007年6月底数据,时间间隔频度为六个月;共设房地产抵押品价格、房地产贷款违规率、平均房地产贷款利差、房地产贷款月度增长率、案件损失等五项风险压力因素,压力情景分轻度、中度、重度三级。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总行于2007年8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含整改方案和建议)报银监会。

据了解,建行和中行的深圳分行正是在这次压力测试中被诊断为“重度”。

在重重压力之下,部分银行的地方分行开始紧缩房贷。8月28日,《中国房地产报》消息称,出于主动规避风险考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已全面停止房贷相关业务,再次引发了深圳楼市已经步入拐点,房价即将全面下降的争论。

蹊跷的是,第二天,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即通过新华社作出澄清。该行副行长张学庆称:目前建行深圳分行各项信贷业务均正常运营,只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对房贷首付的额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事件说明,深圳楼市已经进入高度敏感期,不排除未来有更多金融调控手段出台的可能。

此前,深圳多家银行已经停止了加按揭、循环授信等衍生房贷业务,目前仅有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可以进行二手房信贷。

除了深圳市全面收缩房贷业务,目前,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地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始主动停止二手房贷款或者提高按揭比例,对一手房贷款也更加严格。

“不可能一直往上走”

随着国家发改委关于房地产市场的热得发烫的数据出台,姜伟新调任建设部,以及近来廉租房政策的出台,被业界普遍解读为国家将从经济运行层面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个信号。

但是,《财经》记者从各主要部门和研究机构获得的信息显示,中国当前房地产的形势固然令人忧心忡忡,对于上一轮调控的反思也在进行,然而无论是业界,还是决策层都尚未形成新的系统的调控思路和办法。

8月30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上证实,中央已经批准建设部新成立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司。

此前,国务院有关负责人也在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重申了“国八条”和“国六条”的有关精神,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结构调整的责任,要求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是责任主体。这意味着,对城市住房问题的解决情况将直接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一些人士据此认为,不排除有些地方为抑制房价,而采取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比如像深圳那样,进一步把“90/70”政策提高为对单个楼盘的比例要求。

一位参与制定政策的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对决策者来说,房地产调控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治标的手段就这么多,效果都已经看到了。随着十七大的临近,不排除有关部门会继续采取应急性的短期措施,以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比如继续小幅加息、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甚至在统计范围上做技术处理以拉低房价涨幅等等,但是大的治本方面,目前仍看不出有根本的变化。

据《财经》记者了解,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针对保障性住房政策和改善房地产调控开展课题研究后,形成了《对我国住房市场与住房政策几个突出问题的认识》的报告,并上报国务院。报告重点提出了完善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议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认识与思路。

报告建议,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调控的长期目标应是保持住房供求的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不过,考虑到近年来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社会反应强烈,报告认为,“短期内政府应将重点集中在防止住房市场价格过快上涨,调控政策和措施均应以平抑房价为核心”。

报告还建议,制定分类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制度,在继续实施差别“首付比例”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住房面积和购买性质(首次购房、自住、投资等),按低(限)价房、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增加贷款首付分类层次,降低首次购买小户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其他层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同时,报告建立尽快开征物业税,提高非自住房产或高档房产的持有成本,抑制住房需求总量。

不过,建设部一位官员对《财经》记者明确表示,首次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会受到影响。

针对市场热议的物业税,税务部门此前也已经明确表态,由于相关基础调研工作难度太大,物业税的开征时机最早也要到“十一五”末期才能成熟。

今年年初,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公开表示,该市全年住宅用地供应量将超过去年的1000公顷。但是半年过去了,计划只完成了四分之一。北京市前五名大开发商今年开工面积几乎都比去年大幅下降,以两年的开发周期计算,这意味着2008年到2009年,北京市商品房供应量将继续减少。

经历过香港楼市大动荡的戴德梁行上海公司总经理陆逢兆毫不掩饰自己的担心,照这样涨下去,市场肯定会饱和,一旦达到临界点,就会产生过剩循环。虽然不知道这个临界点什么时候到来,但是,它早晚一定会来,“这个世界不可能有一直往上走的。”陆逢兆说。

2006年8月,一个日本产业代表团来《财经》编辑部考察,座谈时听说中国房价涨幅已超过10%,都很惊讶。一番交头结耳之后,一位代表团成员起身问:“10%究竟是一个月还是一年的涨幅?”当听说是前者时,举座哗然。

“日本楼市即使是泡沫最大的时候,也没有达到过一个月上涨10%的水平。”这位企业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