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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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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政策

生态环境政策范文第1篇

煤炭环境问题主要包含开采、加工、存储运输、使用所有过程。寻求所有方式去解决因为媒体而造成的生态受损、资源浪费与污染问题,现已经变成持续发展中非常关键话题之一。本文主要以神木县煤矿为调查对象,分析了煤炭开发给当地以及周边环境带来的水质污染与侵害、土质污染、土地资源受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从法制、经济、管制、科学技能等方面给出一些防范措施。

关键词

煤炭开采环境治理西部地区

基金项目:

陕西省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的法制建设研究(参与),项目编号:2014KRM95;区域煤炭开发中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制度研究(主持),项目编号:11YK14。

煤炭是国内的基本能源,也是重要能源,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是国内可持续发展方针实行重要资源的依靠。而煤炭开发对附近生态环境带来一些侵害是可以看见的,也是十分可怕的,怎样才能做到煤炭开发与附近生态环境维护共同存在是一个急需解决问题。

一、煤矿区生态环境损害分析

(一)体的污染与损害

煤矿区水质污染一般有矿井水、煤炭废水、生活废水等。用来冲洗煤炭的水质中间具有很多大颗粒悬浮物、油还有一些添加剂,矿区内一些生活污水中具有很多有机物、细菌等。这些水质不光让附近地表水质受到伤害,让水中生物没有办法生活,并且这些废水都慢慢渗透到地下,导致地下水体也遭到一定污染,还有就是对附近土壤也造成一定污染,导致动植物生活环境下降。另外,有一些调查显示,煤炭在进行开发时,会损害矿区原有地质构造,从而造成地下水体发生改变,对水体循环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总体来说,煤矿区废水导致周边水体与土质都出现生态下降,动植物出现大幅度减少,甚至还对当地居民和生态系统造成一定严重危害。

(二)土壤污染与土地资源损害

1.土壤有害元素污染。

煤矿区土质中一些有害物质一般都是来源于煤矸石,它在自然风化等外界条件中不断降解变成很多细小灰尘、气体以及有害元素。这些有害元素在水体带动下四处发展转移,让矿区和附近土质质量变差,生态系统慢慢受到一定破坏,农产品减少,严重时还会危害居民健康。土质受到有害物质侵害,它所遭受到的危害要比水和空气污染更为严重,这是因为这些有害物质会在土壤中存在很长时间,并且不会轻易被发觉。当前,对煤矿区土质污染研究已经越来越多,有些调查显示:土壤中那些有害物质之间活动性、毒性等都和物质形态有着很大联系,这些都给矿区土壤治理带来一些新想法。

2.土地塌陷。

我们国家土地资源还是相对比较缺乏,人均占有量极少,还不够全球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然而媒体开发对土质破坏却十分严重,这显然增添了国内人多地少这个矛盾。在煤炭采集过程中对土地造成伤害的方式一般有挖掘、塌方与压占这三类方式,其中塌陷是最主要方式,对环境伤害也是最厉害的。土地塌方会让附近百姓耕地面积极度减少,当前已经有15个村落出现耕地面积少于0103hm2的现象。还有,土地凹陷还会对水、植物等带来一些伤害。因为凹陷导致植物缺水、枯死现象极为严重,同一条件之下,凹陷区沙蒿存活率要比没有凹陷地区小16%。

3.水土流失与沙漠化。

我们国家西部煤炭储存量极大,不过这个地区是属于干旱半干旱地方,植物比较稀少,水土流失现象很是严重,生态系统也很薄弱。所以,水土流失与沙漠化已经变成国内煤矿区最为显著的生态污染问题之一。煤矿设立与生产中会对地表植物进行挖掘,堆放杂物等,从而造成地表植物减少,导致径流与糙度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让土壤抗蚀能力减少,加速了水土流失与沙漠化进程,不光侵害了生态环境,还给附近百姓生活造成了很严峻的自然侵害和安全危害。比方说,陕西榆林神府东胜矿区就是一个典型代表,它是风蚀与水土流失侵害最厉害之地。水土流失严重不光阻碍了河道排水功能,这些泥沙也造成附近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三)大气污染

在煤矿区,煤和煤矸石在进行运送时会造成很大粉尘污染,在进行使用时也会带来很大浓烟,这是当地污染中主要污染源。就一些数据显示,国内每年会燃烧煤矸石115-210亿吨,在1500座矸石中,大概会有差不多300座都会出现自然现象,因此会出现很多小颗粒物质,这些物质如果被人们吸入肺部会对肺部带来很大伤害。这些废气一般都是CO2与SO2为主,前者是造成温室效应中最为主要的成分;而后者会被氧化成SO3,它和H2O发生化学反应会生成硫酸,再慢慢通过一些化学反应变成气溶胶,还会变成硫酸盐。这些物质不管是以什么形式出现都会给环境带来很大伤害。还有就是井底之下废气,比方说,甲烷、一氧化氮等气体如果被放入空气中,就会出现大面积空气污染。就有关调查显示,每年这些井下都会产生大概100亿m3CH4。

(四)生物资源的损害

煤矿区生物资源破坏一般是因为矿山修剪、岩石堆放、修路等一些因素造成。这些活动和煤炭采集特别不合理,它改动了当地以及附近水体、土质等一些环境,还导致一些营养物质没有办法进行再生长,从而造成整个矿区和附近地区环境极度恶化。

(五)矿区景观环境损害

就一个地理位置来看,当地不仅含有很多煤炭等环境资源,这些矿石还组成了一些独特地表和生态环境,再加上一些文化和历史原因等让他们变成一个不仅包含矿产、生态价值,还拥有很强的社会、文化等价值为一体的综合区。正是因为在煤炭采集环节中,会出现一些挖掘土地、乱堆杂物、废气产生、有害物质生成等因素导致这些价值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生态景观遭到破坏,历史文物也出现损伤。这些不光让人们失去视觉价值,还给人们历史文化与科研带来了无法替代的损失。

二、煤矿区生态环境损害的防治

(一)贯彻国家法规,科学管理矿区

随着一些有关管制条例和政策的不断出现和实行,代表着国内煤矿区生态污染治理工作已经开始慢慢走入法制道路。这就需要国内煤炭行业职员从管理层到基层要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思想和法律思维,真正意义上将国内有关法规进行落实,坚持将煤炭使用与生态保护相提并论,预防为先,治理为后。同时,要不断给予法制更新,依据当地煤炭采集现象和伤害情况,确定出具有针对性、有效的管制办法,确保矿区生态可以得以修复和治理,促进矿区可以和谐发展。就管制机制来说,土地管制单位、煤炭管制单位还有环保部门等一些有关执法管制部门应该努力去改善管制体制,强化统筹管制,落实职、责等各个方面问题,实现共同管制。要实施个人承担体制,谁对环境造成伤害,谁就要承担责任,给予治理和恢复,将矿区环境管制和公司、职员自身利益互相连接,让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制及国家行为变成个人和企业行为。

(二)调整煤炭价格,推进生态环境补偿费政策

很长时间以来,国内煤炭价格就比较低。就有关调查来看,1984年国外平均价格比国内高4-7倍,虽然之后经过几次调整,还在1994年时全部放开,不过国外还是比国内高1-2倍,所以国内煤炭资源始终没有转变成经济主要支柱。就长时间煤炭采集带来一些累积性环境破坏问题以及持续开发造成更为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让煤炭行业已经没有能力去负担因破坏生态环境去进行修复责任。为了在经济中给予煤矿区一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建,有部分研究人员就指出可以适量参考国外煤炭价格,再依据国内当前现状,给出一个合理的煤炭价格,并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的资源价格体制,完全打破资源无价、底价等一些不科学现状。设定一些资源补贴政策,在进行采集和开发之前要收取一定费用当作环境补贴费用。不仅能够对煤炭价格进行提升,还能够给煤炭区域带来一些资金帮助等,直接或间接帮助西部地区经济发展。

(三)推广清洁生产,促进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

1.清洁生产和洁净煤技术。

国内研究者依据经济体制、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日后发展目标,进一步给出一些相关可靠持续发展方针,觉得清洁生产应该包括四大意义:一是其最终目的就是达到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损耗,减少污染物质总量和排放量;二是清洁生产主要方式就是对生产工艺给予一定改善、增强公司管制、尽可能提升资源利用率、资源使用情况和商品体系给予一定改善、革新设计思想、尽可能让污染物质少排或不排到环境中以及把环境原因当成服务的一部分;三是清洁生产主要办法就是排污审计,就是通过一定方式检测排污位置、因素等,并对这些因素给予专门处理,从而减少或去除这些污染以及对商品生命周期给予一定研究;四是清洁生产最终目的就是保障居民与环境不受伤害,提升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就煤炭行业来说,清洁生产主要展现在洁净煤技术发展。就是在对煤炭采集和使用环节中,降低污染与提升煤炭加工效率,加大转化率以及污染掌控等很多新技能的总称,让煤炭利用率达到最大值,并排放出最少有害物质。这个技术是一个牵涉到很多方面,包含一些不同层次学术群,拥有很大难度,投入多,开发时间长等特征。不过,它如今已经成为全球各个国家解决煤炭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最为主要技能之一。

2.煤矿区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与治理。

因为煤炭地区生态体系要比其他地方生态体系繁杂很多,还有环境侵害问题也是十分繁杂,伤害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只从一个简单层面去看待问题,只使用某一个技术理念与技能去这个地区环境问题给予一定修复和管制,很多时候会造成很多无用功,会出现一些不好方面。所以,要综合使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很多学科理念与技能,在加上一些GPS等新型技术,从很多个层面和角度去对当地环境给予一定损害评估,在对其进行修复和管制。还有在对修复项目进行设计时,还要从“以废治废”为出发点,在将治理和使用相互融合,尽可能展现“使用是为了治理,而进行治理最终目标就是让未来更好使用”的想法。

3.因地制宜,科学进行矿区土地复垦。

矿区土地复垦主要是针对一些凹陷土地或者是被一些岩石侵害过的地区。应依据现已凹陷程度给以一定合理修复。比方说:那些凹陷程度比较低,能够继续耕种以及改建成经济田等,比方说建设蔬菜大棚等;那些一直有积水或者是那些季节性积水的地方可以进行挖掘变成池塘等地,进行养殖业;而那些常年积水并且相对比较深的地方要给予综合使用,比方说养殖水生植物,修建水禽场地等。总之,要依据当前情形给予一定处理,要本着因地适宜原则,给予凹陷地区修复和建设工作。

4.矿区生态工程的研究和示范基地的建立。

因为矿区环境具有很大面积,再加上操作比较复杂等因素,一定要组织一些专职职员进行矿区生态项目与重建技术研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体制与生态保护和重建体制研究等。同时,成立生态项目示范基地。在进行示范基地修建时能够使用以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主,相关公司为辅的经济运作方式。常规下应该挑选那些矿区工作时间长、生态环境薄弱,并且具有代表性意义,经济条件好,管理者和居民环境保护思想较强的地区,比方说铜川矿区等。

三、结语

当前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煤炭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不过因为煤炭采集导致一些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变得特别厉害,已经让当地和附近生活区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遭到一定损害。所以,研究煤矿区环境破坏因素、方式与程度,对整个修复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性意义。政府单位、管制部门、煤炭公司等一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起合作,依照科学发展需求,保持时代脚步,全面促进建设矿区所有项目,达到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戴斌 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余振国、冯春涛、郑娟尔、朱清.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代价核算与补偿赔偿制度研究.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2(3).

生态环境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整体性治理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 整合策略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1、定义

整体性治理理论是目前在西方最为推行和前沿的治理理论,希克斯在其著作《迈向整体性治理》(2002)中将整体性治理理论定义为政府机构之间在充分沟通与合作的条件下,达到有效的协调与整合,使得彼此的政策目标能够连续一致,政策的执行手段能够相互配合,创造相互强化的效果,达到没有间隙的合作治理。波利特在其发表的《联合性政府》一文中认为整体性治理是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治理范式。简言之,整体性治理理论是以政府内部各层级机构、部门的整体性运行为出发点,强调预防、公民需求和结果导向,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在治理当中的重大作用,通过在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层级整合、功能整合、公私部门整合,达到整体性的治理效果,为公民提供一站式无缝隙的单一窗口服务的新兴治理理论。

2、问题指向

碎片化与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理论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希克斯认为,以往根据功能将政府划分成了各个部门,部门之间呈现高度分化的状态,以至于难以有效地解决越来越复杂的民生问题,整体性治理则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他认为,整体性治理所指的碎片化是“专家之间因为缺乏协调所导致的结果”;“碎片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无数种问题的来源,必须在完善设计的整体性治理当中才能准确的知道它的由来”。韩保中则认为“碎片化是指不同功能及专业的机关间,缺乏沟通、合作与团结,导致各自为政的局面,无法有效处理共同的跨界议题,造成政府机关个别或整体政策目标执行时的失败”。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的一个挑战方向。希克斯指出“人民有许多联合性的难题(Joined-up problems)……,这些难题并不是按照专业、功能或机构的边界发生的”,“解决跨部门边界(Boundries)的复杂难题,需要新的途径”,“棘手性是指许多民生问题跨越了数个部门的边界,导致很难以单独的某个部门独自解决的情形”。按照他的理解,棘手性的问题是跨越部门边界的、是具有联合性质的不能以单一部门的力量解决的,因而整体性治理需要以此来作为努力的方向,找到解决这些棘手性问题的对策。

3、核心概念

(1)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希克斯认为单纯的跨界合作并不能构成整体性治理,要分辨一个政府的管理形态是否为整体性政府需要从目标和手段两个维度之间的相互关系程度来判断。他以组织机构的政策目标和手段是否相互增益将政府的治理形态分为渐进式政府、领主式政府、整体性政府、碎片化政府和协同型政府五种,而整体性政府要求的则是达到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的效果。

(2)信任与责任。希克斯认为在政府组织之间建立信任是整体性治理所需要的关键性整合,没有信任的相互合作和协调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即使成为现实也是不会长久的。因此,建立信任的相互关系对于构建整体性治理战略非常关键。同时,希克斯认为责任感是整体性治理当中最重要的,这里的责任感包括了诚实、效率以及有效性(或项目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诚实主要是指在涉及公款使用的时候应当遵守规矩;效率主要涉及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政策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关系;有效性(或项目责任)指的是行政人员应对其行政行为负责。

(3)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要治理工具,也是整体性治理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其快速发展为整体性治理的实现奠定了基础。邓利维认为,数字时代的治理核心在于强调服务的重新整合,整体的、协同的决策方式以及电子行政运作广泛的数字化。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把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治理的手段,整合不同的网络支撑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简化基础性的网络程度和步骤,从整体性目的出发,力求建立一个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简化政府治理的程序,实现轻松快捷、资源共享的在线治理模式。

(4)协调整合。希克斯将整体性治理中的整合分为两个维度进行了阐释,一个是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一个是政府运作。在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上的整合包含治理层级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门的整合三个方面,治理层级的整合是指国际与国家层级的整合、中央与地方层级的整合等阶梯式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是指将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部门进行整合;公私部门整合是指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营利性组织进行整合。在政府运作层面则包含了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整合,政策整合主要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内容、政策评估以及政策过程的整合;规章整合是指有关个人的规章制度与公共部门的规章制度、私人部门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的整合;服务整合是指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以及产生的影响进行整合;监督整合则是对政策整合、规章整合、服务整合三方面的科学评估。

二、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1、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1)存在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的现象。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主要是由于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条块分割所导致的。部门间条块分割导致的合作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职能上的重叠,导致资源浪费;二是行政行为上的互相推诿,导致治理效率低下。行政职能上的重叠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分别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负责,这样就容易出现因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导致政出多门的情况;同时,不同的部门彼此之间可能目标冲突、数据不一致、标准不一,多重管理和执法最终导致人力、财力资源的双重浪费。行政行为上的相互推诿在那些职能重叠、边界模糊的行政问题上屡见不鲜,“遇到好管的事,都争着管;遇到有财政资金分配支持的事,都抢着要”,遇到难管的事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导致行政效率低、信任度缺失。

(2)存在公众及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不足的现象。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公民、企业、环境NGO等,但是由于各种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公民、企业、环境NGO等民间治理主体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参与程度不高、作用不明显。我国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数量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企业基数来说偏少,参与渠道受限、专业人员不足、活动经费有限等才是我国环保NGO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作用受限的主要因素,公民的“搭便车”思想也限制了其作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

(3)存在信息闭塞的现象。我国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信息不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的信息闭塞;二是电子政府服务系统建立不够完善导致的信息闭塞。“环境中污染物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愈来愈高,而多数环保部门现有的监理仪器装备严重匮乏、陈旧落后、档次低、品种少。基层环保部门情况更糟,以至于不能及时出数据;有些需要监测的项目,无能力监测,只好放弃”。网络技术的运用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上面也显得非常欠缺,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我国环保系统机构总数达14257个,其中国家级机构45个,省级400个,地市级2252个,县级环保机构8866个,乡镇环保机构2694个,但是这些机构多数都没有自己独立的网站,有独立网站的也很少更新。

2、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政府的自利性特征。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学派将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纳入了“经济人”的假设,认为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具有自利性的取向,他们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当公共利益与他们自身的利益相冲突时,他们更多选择的是自身利益。我国目前官员考核选拔的重要衡量标准是GDP,即使还有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考核指标,但GDP在其中还是占据着主要位置,这就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官员为了促进本辖区的经济增长,不惜以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降低环境准入的标准,把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引进来,对他们的污染破坏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干扰环境部门执法。

(2)制度建设滞后。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制度建设的落后可以简单概括为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和模糊性以及组织管理模式的不合理两个方面。首先,我国在环境治理上的研究起步较晚,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法律数量和所涉及的范围相较于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问题的难度和宽度还是有所不足,导致一些环保问题无法可依、模棱两可。其次,我国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跨地域性的生态问题规定多个治理主体,但是没有细化主体之间的职责和义务,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无所适从,自由裁量。同时,我国目前实行的政府直控式的管理模式使环保部门工作的开展受限,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3)社会环保意识不高。从整体性治理视角而言,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公众、非营利组织更是践行环保政策、环保行为的直接主体。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全民无法做到共同参与、共同治理,无论是民众、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环保意识不足,参与度不够。公众虽然重视环保,但是落到实处的行动还是非常有限;企业追求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环保NGO很多挂靠在行政机构之下,行政色彩浓厚,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缺乏独立性,大多数心有余而力不足。

(4)技术支撑不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支持才能高效运行的系统,掌握信息、处理信息对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转有着很大的作用。首先,环境信息的获取需要更为先进的监测装备和更多的专业知识,但是我国目前在监测装备上的先进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由于购买装备的费用过高,很多政府部门都不愿自己掏腰包去完善监测系统。其次,有很多的政府网站缺乏有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通报,即使是专门的环保部门网站数据也没有及时更新,网络技术的运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我国城市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策略

1、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组织与形态的整合策略

(1)加强治理功能的整合。整体性治理所强调的治理功能的整合主要是指“机关内功能之整合,如行政院之各部委,或功能性机关间的整合,如健保与社福功能之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功能的整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首先,强化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目标,大力宣传“生态城市”的理念,严格执行绿色GDP制度,将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转变为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务人员的切身责任。其次,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目前在我国实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大部门治理方式(即大部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构建我国“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将区域内各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协调整合起来,就有可能成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突破口。最后,建立协调议事机构,由于涉及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部门有很多且同属于一个级别,因此设立一个较高级别的协调议事机构对于推动全国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行政层级的整合意味着减少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治理层级,创建扁平化的行政组织结构模式,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增强信息共享、加强各部门各层级的横向联系、缩短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距离,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可以通过“省部合作”、“市区共治”、“市县共治”、“友好城市”来实现。“部省合作”是近年来不断见诸报道的跨越层级鸿沟、实现互不隶属的政府部门之间直接衔接向等级间协商转变的很好体现。因此,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实现治理层级的整合。发展“市县共治”、“市区共治”有利于减小市级行政部门的压力,调动县一级和社区等相关部门治理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市级政府运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先进奖励、大力宣传等工具,运用经济杠杆与分级统筹、合作参与的形式,推动县级和社区积极参与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友好城市”是促进国际间城市交流的重要方式,目前其主要涉及文化、经贸、教育等方面,若将其扩展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将是拓宽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渠道的重要途径,也是打破国际与国内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层级的重要方式。

(3)加强与私营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由于城市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和公共部门作为治理主体存在的各种缺陷,公私合作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公私合作不仅要求在公私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和顺畅的参与机制,还要求在私人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时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以及资金的支持,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公私合作可以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美国E.S萨瓦斯提出的BOT与TOT模式、大力推广清洁发展机制(CDM)等与私营产业合作的整合策略出发,大力培育环保NGO,拓宽其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渠道,走出一条“政产学研联盟”一体化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道路。

2、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运作层面的整合策略

(1)加强政策的整合。政策的整合是希克斯关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关键活动之一,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上的整合目标,我们要保持有关环保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以高效的管理和执行,提供给国民更好服务质量的治理,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的效果。在我国的具体实践当中,我们要在环境管理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四个方面下工夫,以生态城市建设为中心,把握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发展好与快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

(2)加强规章的整合。规章可以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以部长令形式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以政令形式的是地方政府规章。要将以上类似的规章制度形成一股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就必须要对其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整体性的规章制度框架。首先,在国家层面上理清各部委的相关职责,以免出现规章重复、多头执法的现象。其次,在地方层面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方相应的规章制度,与中央层面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规避地方政府自利性的特质。再次,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现有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机构,增强其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污染防治的职能。

(3)加强服务的整合。整体性治理理论中服务的整合,指的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内容、供给方式以及其产生影响的整合,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提供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积极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活跃、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共服务和产品提供模式,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4)加强监督的整合。首先,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在政府方面,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进步、资源消耗和利用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考核指标,建立起一个“政绩指标”和“绿色指标”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市场方面,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加大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是否破坏城市生态环境作为考核标准,决定是否强行关闭该企业;在公民个人方面,可以建立环保奖惩机制,促使公民在日常行为中自觉遵守环保政策。其次,完善环境监督体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立法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方式,构建多元主体的环境治理监督体制。

3、构建一体化的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

(1)改造和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信息资源系统。制定《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集中报送管理办法》,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当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专栏,按照分类、及时、双向、集中的原则采集和反馈有关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政策、制度、节能、排污等实时情报。

(2)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共建和共享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企业的能耗与排污情况、污染布局以及环境评价的相关信息,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环境治理的数据信息网络。

(3)通过信息流与服务再造,力争向“一站式”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靠拢,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采取网上办公服务的方式,将事前审批、环境评估、税费缴纳等涉及不同部门的对接活动联合起来,转变传统串联审批的方式为并联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一站式”的服务目标。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可以在环境治理数据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收集和传递由各省市提供的各种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实现与各级城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环保科研部门的局域网相连,通过网络将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的环境治理信息系统相连,促进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交流,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及时了解全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Perri6、Diana Leat、Kimberly Steltzer and Gerry Stoker:Towards Holistic Gocermance:The New Reform Agenda,Houndmils[C].Basingstoke,Hampshire:PALGRAVE,2002.

[2] Christopher Pollit:Joined-up Government:A Suvey[J].Political Studies Review,2003(1).

[3] 韩保中:全观型治理研究[J].公共行政学报(台湾),2009(31).

[4] 关音:我国环保NGO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J].环境教育,2012(4).

[5] 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6] 周厚丰:环境保护的博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7] 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R].http:///hjtj/nb/201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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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生态环境;问题与对策;探究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整理只是单纯的追求增加耕地的数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导致土地被开发整理后质量较差,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甚至会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才能真正把土地整理的目标实现。

一、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

1、利于土地整理综合效益的提高

在土地整理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对提高土地整理的综合效益非常有利。历史表明,如果不重视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惨重的。因为土地整理是一种综合性活动,涉及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产生的社会后果会很严重。

2、利于保持区域的生态平衡

在土地整理中,要建设大量的工程,就会使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使生物的栖息地减少,会使生物的多样性受到影响,进而打破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因此,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就能有效的改变这一局面。

3、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土地整理的开展,目的就是改善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环境,积极开展土地整理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建设,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

二、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

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道路、沟渠的建设中,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不仅所占比例较小,而且仅是用于防护林的建设,对区域内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等等方面的投入更是微乎其微,缺乏充足的资金投入会严重阻碍生态环境的建设。

2、土地整理对植被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人们只追求耕地数量、质量的提高,因此不断地对荒地进行开发,大面积的进行土地平整行为,表面看起来使土地的垦殖率快速上升,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对生态环境的不重视,忽略了在这一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使得理论研究滞后,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造成在土地整理的实际工作中,区域内的各种原生、次生的自然植被不断退化,数量急剧下降,甚至一些人工的植被面积也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单一的农作物。因为改变了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占据了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不利于他们的生殖繁衍,使生物的多样性遭到破坏,进而影响了该区域的生态平衡,另外,在土地整理中过分强调道路、沟渠的顺直、硬化,不仅降低了景观的观赏性,也使生态系统的结构日益简化,生物种群越来越单调,致使病虫害的发生的频率加快,强度增加。理论落后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生态效益的评价比较粗略、不具体,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建设,也缺乏可行性分析。

3、水土流失严重

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开发、平整,使土地原有的生态条件得到改变,虽然新的生态系统逐渐建立起来,但是耕地面积的不合理扩大,干扰并打破了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生态平衡,使得生态系统变得更加脆弱,降低了生态系统的缓冲性,使原有的生态系统不堪一击,造成了新的水土流失,所以,在土地整理中,对土地资源应该进行严格的评价,选择适宜的对象用以开发,采取妥善的措施,尽最大的可能使水土流失的面积减少。

三、改善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的对策

1、加大投资力度,为环境建设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土地整理的资金投入量非常大,而利润回收的周期又很长,所以现阶段,要想方设法拓展资金渠道,保证资金来源多元化,比如调动社会资金参加土地整理生态环境的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土地整理良性的投融资机制,走出一条稳定多元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土地整理融资道路。

2、采取多种措施保持生态环境

为了使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取得良性循环,应该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保护生态环境。首先从全局的角度制定好规划,区域内原来有的湿地、水坑池塘等尽可保留;尽可能保持沟渠原来多变的断面形状;减少硬化,为生物提供适宜的栖息环境,同时加强农田防护措施,形成人工和自然相结合的生态系统。其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的防治。如在道路、河流的周围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另外,开展好土壤改良工作。在土地平整的过程中,采用局部平整方案,能够对耕作层减少破坏;表土剥离后及时回填,使熟土在上,生土在下,使农田出产能力不会降低;采取物理、化学等措施,使新增耕地的土壤得到改良,提高土地质量。在土地整理的过程中重视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研究,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模型,分阶段评价,使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降到最低,做到土地整理的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同步建设,保证土地整理项目向生态友好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保护土地生态系统的目的

3、合理制定土地整理的对象,加强土地整理后续管理

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对土地整理的对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包括利用率较低的耕地和其中各类废弃地等等。在土地整理中,对每一个对象都应有针对性。如湿地是一种自然景观,所以不能大规模的开发湿地,既保护了湿地,也保护了生物的多样性;把对山坡荒地的整理作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另外,在土地整理的后续管理中尽量减少农药的使用;推广节水灌溉,提高水、肥利用的效率;推广新品种,控制污染,建立起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耕作制度,大力推广绿色农业。

四、结束语

在土地整理中,不能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忽视生态环境的效益;也不能只局限于局部地区土地资源的利用,忽视整个区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整理应当保证土地整理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获得最大的生态效益。

作者:吴萌 单位: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

参考文献:

[1]李岩,欧名豪,赵庚星.土地整理的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生态环境学报.2010(02).

生态环境政策范文第4篇

1. “易班”的结构组成

“易班”,简称e-class,中文名为“上海大学生在线”,是由上海市教卫党委、市教委依托市教育系统网络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自主研发的公益性网络文化建设项目,“易班”采用全市、学校两级架构。与其他商业网络社区相比,例如人人网,开心网,新浪微博等,“易班”有鲜明的大学特色,有通讯录、日程表、资料库、话题等新颖的网络应用,同时也提供了师生接触的平台、学科发展走势的平台、就业信息沟通平台,这些都是学生急需而商业网站所无法提供的资源。从这些方面来看,“易班”是上海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益尝试,其设计思路和建设方法合理,将教育功效融入应用服务中,满足了大学生的实际需求。

2. “易班”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1)创新管理形式,拓展交流空间。“易班”平台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呈现开放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易班”改变了单一的管理模式,创新了管理的新形式,加强了师生间的沟通以及学生间的相互交流。“易班”平台的存在为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低年级的学生可以在“易班”平台上直接向辅导员、任课老师和高年级学生询问相关学校生活,概况,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答,同时也可以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同学之间也可以就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如班级活动安排、实习、就业、校园热点问题、生活条件和设施改善等在“易班”网络上讨论,增进班级同学间团结和合作,形成资源共享。

(2)打造平等的网络环境,提高管理的主动性。在以往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思政工作者更多的利用的是教育行政部门推行的行政法规或要求,但在网络环境下,所有网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这时候互联网环境就会出现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现象,“易班”网络平台在上海各高校的推广使用,就使得高校思政工作者必须改变工作方法,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不断创新形式,积极采取多样化的方法、途径,针对学生喜闻乐见的热点和关注集中点,为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多的引导。

二、“易班”网络平台运行时存在的问题

“易班”平台系统自在上海高校中推广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基于各方面原因,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易班”平台的推广目前主要依靠高校行政力量来进行,部分学生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善意灌水”、“疯狂刷帖”甚至“网络发泄”也成为易班推广过程中影响自身健康发展的新问题。同时,虽然说“易班”这种高校自建网站提供了社会网络所不具备的特有资源,如学生与专业教师接触的平台、学科发展走势的信息平台、就业信息沟通平台……这些都是学生急需而社会网站无法提供的。但是,与开心网,人人网,新浪微博等其他青年社交网站相比,易班的实用人数还是稍逊一筹,它的知名度也比不上这些社会网站。易班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取得更大的成效,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促进“易班”平台有效发挥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立足易班现有建设基础,围绕易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发挥积极作用的总体目标,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1.组建培养队伍

人才队伍是易班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逐步实现专业化团队建设,为易班在学生群体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提供支撑力量。

(1)建设易班辅导员之家。积极鼓励辅导员全部加入“易班”,并组建网上“辅导员之家”,辅导员们逐步实现生活管理和立体网络化教育即与“易班”相结合,管理所带班级的“易班”建设与推广,是我校“易班”建设教师队伍的中流砥柱。

(2)培育学生骨干队伍。稳定培养易班学生工作站团队,组织学生开展站务管理、需求调研、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培育一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大学生易班建设骨干队伍。

2.加大宣传推广

(1)鼓励使用易班社区。紧紧围绕易班建设理念,利用校园媒体宣传手段开展易班工作启动周年庆典及文化月等活动,鼓励广大学生积极使用“易班”社区,及时掌握校院各类新闻、班级事务、各类活动、讲座的信息;实现与老师零距离交流,参加网络会议,发起或参与投票,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与信息,查看辅导员日程安排,评论辅导员博客,提出各种问题;建立好友网络,扩大交际范围,发起线下活动。

(2)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社会热点、教育重要节点等,在易班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扩大易班在师生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

3.做好保障措施

(1)形成激励机制。建立我校易班建设评价体系,对易班的用户覆盖面、班级活跃度、宣传推广效果、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作为对二级学院考核内容的重要评价指标。制定教师应用易班的研修培训、评奖评优、课题研究等激励机制,鼓励通过易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规划逐步建设易班发展示范中心,充分发挥易班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确保一定的宣传推广、开发培训等易班建设专项项目。

生态环境政策范文第5篇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一)环境政策的失灵。

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

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

(三)政府方面环境管理不当。

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

(四)缺乏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

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