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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样的女子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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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样的女子冷漠范文第1篇

她的名字,叫安琪儿。

知道吗?有一个天使,他曾因为自己的私语和一时的冲动,而堕落了自己。

他的名字,叫路西法。

——题记。

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天使。堕落天使。

兴许有的人,会看不起他。但是,没人知道他的痛苦。

爱上天使恶魔,和爱上恶魔天使的女孩。

才是最痛苦的。

那个女孩,就是我吧。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呵。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刘若英的《后来》。

手机响了。

“砂,”寂的声音。

勾起嘴角,“寂,怎么了?”

“我……你过来下好么?”

无奈,只好拿起外套,走出门外。

“寂?”推开门,看见寂。

她的头发凌乱的不成样,衣服只穿了一件衬衫。

“寂?”好心疼。看到她这样。

走过去,抱着她。“寂,亲爱的,我来了。”

“砂?”她的声音好嘶哑。

我们躺在床上,她紧紧地靠着我。

“砂,我好冷。抱我。”寂?她,好无助。

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用手抱着她,希望把自己的温暖传递过去。

“砂。”她叫我的名字,“我好怕,好怕你离开我。我怕别人说我们两个,但是我又不想离开你。”

“寂,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又看小说看的太晚了?下次不准这样。”责备她,但又怕伤害到她,只能再次,紧紧地,抱着她。

“砂。我好怕。真的好怕好怕。”

“亲爱的,放心。我不会离开你。就算是死,我也会陪着你。”

在别人看来,我和寂,是同性恋。

两个女子,却常腻在一起,甚至于睡觉都抱在一起。

可是没人知道,我和她,都是喜欢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忧伤。

一样的女子,一样的高傲,一样的优秀,一样的不屑,一样的忧伤。

拥有一样的风采和文笔。

笑起来都风情万种,而一旦不笑,面对的,就只有冷漠和桀骜不驯。

没人看到过,我们俩的忧伤。因为我们都是这样,只会把悲伤藏在心底。

始终被认为,是同性恋。

只有我们俩知道,我们抱在一起,是一种互相安慰的方式。

一起看言情,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再深的山盟海誓,也比不过,我和寂的爱。

就这样下去吧。

我无所谓。只要幸福就好。

风一样的女子冷漠范文第2篇

记忆总是会给出自己一个错觉,只消一个缺口就会倾盆而出。记得的总是美好的,哪怕是曾经值得自己哭天抢地要死要活再提及也总是云淡风轻的表情,没有悲伤,没有愤懑。哪会有那么多值得自己耿耿于怀一辈子的事,哪会有那么多值得自己悼念一辈子的人。

食色者,性也。男人女人,相互补给,相互依偎,没有感情也能安然无恙度过余生。爱不爱,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一段刻骨铭心磨到最后只剩相互掐架争吵的恨之入骨,或者是冷漠的如若旁人。感情说到底就是这样,你需要它,如此美好,天旋地转;你不需要它,弃之如唾,绝不怜惜。性是爱的生产品,爱是性的牺牲品。

心情不好时会喜欢大吃一顿,每次必选麻辣烫,看着食物在辛辣的汤里翻滚,沾上可口汁液的味道,总能吃的满头大汗,就像眼睛里的沙子一样,揉出来就不难受了。起风时总会穿很少,大风猎猎的打耳旁掠过,像惊恐一样奔跑的声音,冰冷彻骨才触摸得到来自心里疼痛的温度。

深秋的夜里楼下的草坪还是会有蛐蛐的声音,不甘随着时光的流动而在露水深重的早晨结束生命,以聒噪的叨扰证明自己存在过的痕迹。世界上总会存在蛐蛐一样的人,不甘平庸却别无选择的人生,最终以哗众取宠的方式博得关注与仰望,却来不及看别人眼里的不屑和嗤之以鼻。命运总是太过悲哀。

每次自习完回宿舍的路上,夜晚清冷的空气里夹杂的桂花甜腻的香味,嗅进鼻子竟给桂香平添了清雅的芬芳。世间的事总会是这样的阴差阳错。黑夜掩盖了真实,却将明晃晃的月光心里。

岩井俊二的电影里《情书》最好看。梵高的画里《星空》最美。《卡农》和《神秘花园》,我都会喜欢。清少纳言的文字读起来像中国人。

年轻点的时候喜欢蓝色的天空会多一点,后来再年长些会觉得阴天比晴天好,因为晴空是来不得半些情绪的,而阴天,每个人都会喜欢它由阴转晴的过程。我总是毫无保留的对你好,所以我教给了你自私,高傲和狂慢。

风一样的女子冷漠范文第3篇

2046,一个东方酒店的房间号码,这是具像的;抽象的,他是周慕云(梁朝伟)笔下的列车,停止时光流逝的一辆列车,大家凝固在回忆中,停滞在最让人沉溺的空洞。

王家卫的电影,一如既往,有无比考验耐性的长镜头,有量身定做的悲惋音乐,以及芜杂错综的人物交错。许多人说看不懂,那是因为包含以往诸如《阿飞正传》影片的情节眼神,镜头切换间失去了时间的规则和情节的流畅;其实整部影片最直白易懂的就是白玲(章子怡)和周慕云的那段感情戏,只可惜,白玲只是2046的一个短暂住客,在周慕云2046小说中的吉光片羽,只是他的一个“喝酒的朋友”。

章子怡的第一次出场便伴着酒,窈窕的身段裹着黑底白钻的旗袍,在穿衣镜前顾盼身姿,手里掂着一个盛了半杯红酒的普通玻璃杯,她孤芳自赏的美艳,尖锐入骨的,犹如红酒未入口时散发的醇香和诱惑。这味道吸引了隔间2047的周慕云。

白玲的举手投足间无不尽显风尘,但是她就像一个莲藕,在欢场的污浊下却仍然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她与电话那头打情骂俏时的,时而大笑,时而愤怒,时而妩媚,时而冰冷,几多变化,无不显示着一个风尘女子情感与现实际遇之间的不平衡。或许她的身体并不纯洁,但是她内心对爱情的憧憬却如同少女般纯洁。可惜,她的身份使她就像那些大多数人都能随意消费的红酒。白玲,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贱的红颜。

第一次周慕云拉近他和白玲的距离也是因为酒。圣诞夜白玲和男友分手,她喃喃说道男友答应带自己去新加坡,她换上了夏天的旗袍,却独自守在孤寒的香港。周慕云及时怜香惜玉,陪她喝酒,许诺和她做“一个喝酒的朋友”,不会打她主意,欲拒还休一番之后,两人走入酒馆,一样的普通玻璃杯,一样的红酒,白玲的高跟鞋敲击在地板上,发出百无聊赖的声响,她说这酒喝得好闷,两人便又换地方继续畅饮。

畅饮之后两人依偎在颠簸的人力车上,酒醉的周慕云将头靠在白玲肩头,他的手曾两次试图抚上白玲高开的旗袍下露出的,白玲将他的手一次次地放回。

“一个喝酒的朋友”,这样的定义,本就是男人的幌子,女人自欺欺人的借口。他擅长逢场作戏,她只是他的任何一杯酒;她期待一份真情,期望自己另类的味道让她在他心里变得独一无二。殊不知,一对“一起喝酒的朋友”原本就是暧昧的代名词,如果期待结果,那也只能是虚妄的空想,最多不过是一场宿醉后的暂时欢爱。

梁朝伟的表演无可挑剔,无论是一个情的,一个酒场上的偏偏绅士,还是一个内心冷酷的花花公子,都可以切换自如;而一度被我归为演技天赋不足的章子怡,也表现不俗,甚至有种忘我的投入。在片中她将复杂纠结的情绪演绎得尽显张力。可怜的女人,伪装着坚强,然而那颗害怕受伤的心,却早已在她紧绷的小脸和飞扬的眼角线上表漏无疑。

两人如此一来二去的喝酒,白玲的防备渐渐松懈,连那一点点的骄傲也开始慢慢退化。在周慕云跟狐朋狗友打赌约出白玲输了以后,他来到白玲房间,白玲由嘲笑、得意到与他调情,两人激烈地翻云覆雨。事毕,她对镜拢发,此时的强颜欢笑,如何能掩盖住内心的怅惘。周慕云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留下的钱一片一片地割碎她的心。白玲强忍着受损的自尊,把心放进了盒子里,于是,她的心慢慢与那铁盒子一同生锈,腐烂。

白玲开始爱上酒精,或许醉了以后的放纵才是唯一摆脱枷锁的途径。

“我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我,反正我是喜欢你的。”白玲在嗫嚅了一会儿后说出的这句话。

在白玲的一连串问话后,周慕云保持微笑地说出几个“不能”,白玲发飚似的拿出十块钱砸在他的脸上:“今天算我你!”

她不可能在周慕云心里有所不同;她不可能因为和他上过床便要求他再不碰别的女人;她不可能看到任何未来的奇迹。她曾声称最恨不专一的男人,但是挑了一圈却发现,原来最爱的人却也是最恨的人,这,就是以酒场为起点的游戏。

白玲和周慕云都听着彼此房间床板高频度的吱丫声,不同的是周慕云的淡然,白玲的眼泪。

再后来,白玲搬离了2046,她只作为一个风尘的女子,留在了周慕云的小说里。

白玲的这段戏似乎暂时告一段落了,当她再次与周慕云成为酒桌上偶有擦身的过客时,白玲身边的男人换了,冷漠的表情保护着那颗受伤的心,带着她的思绪回到了最初。

她再次拨通了周慕云电话,一样的酒馆,一样的红酒,灯光映着她苍白的脸庞,一样的眼角眉梢,却少了当初的桀骜。

白玲说她不想留在香港了,让周慕云做她的担保,送她去新加坡的夜总会。这杯酒喝得沉闷阴郁。往事如烟,散了就是散了。她终于还是先走了,拒绝了周慕云送她的风度。他对待喝酒的朋友 向来都很有风度。

在另一个圣诞夜,她又一次来到这个酒馆,没有理由的想念,只为还能碰见他。而他却在圣诞夜,去找了另一个女人,一个他喜欢过,曾¾期望带走的女人――苏丽珍。

原来感情是场你追我赶的疲惫游戏,做他“喝酒的朋友”,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了。

最后一次的会面仍是喝酒,一样的酒,一样的人,一样的座位昭示的却是物是人非的苍凉,她躲在门后,忍住了眼泪,看着他一张张数着曾¾付给她的过夜费,这些钱,换一杯离别的酒。

他送她回到逼仄阴暗的楼阁,她现在的住处。仰起头,用最后的那一点点力气伪装从前的冷傲与强势,只为让他再留一夜。他说:你曾问我什么是不能借的,是回忆。

他不回头的离开,像一列列车驶向黑暗,她的眼泪终于无可抑止的倾泻,倾泻。

风一样的女子冷漠范文第4篇

1、知道爱雨的人无数,写雨呤雨的文章更是浩焱如烟,可我也终是一个喜雨之人,对雨有不一样的感受,也就写了。

2、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雨还依旧在下着,就不由得又心生几分伤春感春的情怀来,不知不觉春深了,无声无息夏来了。青春不就是这样慢慢变老的嘛,梦想也是如此悄然渐逝而去……

3、雨也如同花草树木一样,能否成为风景,还取决于人们的心情。久旱逢甘霖,不论在谁的眼里,都是一份美丽;而雨霏霏,堤破水淹,又有谁不为之而心烦?

4、雨是上天的恩赐,惠世的甘泉,它使万物葱郁,生机一片;倘若没有了雨,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子?沙漠遍布,尘暴肆掠,风沙飞扬;不见鸟踪,难觅兽影,甚至连一丝绿意也不能找到,生命也在这里消逝,那将是多么的恐怖和可怕呀。

5、雨更大了,房顶上,街道上,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这时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袅袅地飘去,雨点斜打在街面的积水上,激起朵朵水花。

6、雨从空中洒向各个角落,雨滴很像一颗颗晶莹透明的珍珠,好看极了。雨滴从屋檐、墙头、树叶上跌下,就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最后连在一起,形成水柱。

7、雨,在不同的人的眼里,有着不同的景致;就如眼前的山水,一千个人有一千个风景一样。对雨,有人喜欢,有人讨厌,有人叹息,有人痴狂,感受各异。

8、细细的雨丝,缓缓落入水中,泛起点点涟漪。风拂斜阳,一抹嫣红。莲动,叶生波,雨滴,池起歌,一夕雨荷伴日落,一朝秋水万里波。

9、我心爱的雨景也多着呀:春夜时窗前的淅沥;急雨点打上蕉叶的声音;雾一般拂着人脸的雨丝;从电光中泼下来的雷雨但将雨时的天我最爱了。它虽然是灰色的却透明;它蕴着一种无声的期待。并且从云气中,不知哪里,飘来了一声清脆的鸟啼。

10、天下着雨,空气中弥漫着忧郁一种莫名的愁绪锁住眉宇千丝万虑,包不住内心的恐惧当心如此的寂惧,被撕碎而不愈我试着掩饰,却更加情势加惧。

11、四时之雨,也因时节的不同,季节的变化而各不相同。春雨当算是最美妙精致了,有如青春少女含羞带娇般的呤唱;春雨也最为文人墨客所喜爱。“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天街细雨润无声”,“杏花春雨江南”等名句,便是对春雨的赞颂。而《雨巷》中那水淋淋的女子,大概就是沐着春雨而来。最热烈的当是夏雨了,()它就像一个壮实的大汉尽情挥洒的热汗,有着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来势凶猛,去得也快,干干脆脆,从不拖泥带水。它不仅浇灌田地,滋润禾苗,也在炎炎酷暑,为人们带来丝丝凉爽。其功过是非,人们是了然于胸。

12、人世间的浮华喧嚣,得意失宠,需要我们以平常心待之,对于雨也莫不如此,只有去除浮躁,多几份平静,才能体味出它的有趣和诗境,感受到它的精妙和美丽。

13、秋雨中,柳永的心情是多么地凄凉无奈。李易安在她的《秋情》中也如是诉说着她的孤独、悲愁、哀怨,“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其实,人之悲欢、喜怒、哀愁、与雨又有何干?冬雨似乎并多见,更少有人喜欢。可我却觉得它犹如是一位断腕不皱眉、一去不复返的壮士洒下的几滴清泪,有着一种冷峻、刚毅、悲壮和豪迈。让人不能不由衷地生出几份敬意来。

14、江南是多雨的,而生于多雨江南的我,对雨不能不说是熟稔之至;按说应该早已是熟视无睹,无动于衷了。可我对雨却偏偏有着一份惊喜和新奇。每每雨天,总爱徜徉于雨中,任由那甘甜纯净和雨丝尽情地洒在我的身上,浸入我的肌肤;淋去我心灵中的灰尘和阴暗,让心情变得洁净和亮丽起来。

15、风夹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路上行人刚找到一个避雨之处,雨就劈劈啪啪地下了起来。雨越下越大,很快就像瓢泼的一样,看那空中的雨真像一面大瀑布!一阵风吹来,这密如瀑布的雨就被风吹得如烟、如雾、如尘。

16、风呼呼地刮着,雨哗哗地下着。近看,街道上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白白花的全是水,简直成了一条流淌的河,上面争先恐后地开放着无数的水花;远看,楼房和树木都是模模糊糊的。

17、豆大的雨点落在了地上,溅起水花,那水花如同一个个小小的喷泉。水花落在地上的时候,又变成了一个个小水泡,小水泡看起来就像一顶顶透明的小帽子。细心看那雨点变成一个个小帽子的过程,真是有趣极了!

18、但是,雨就是雨,它不因你喜爱而来,也不因你厌恶而去更去,更何况不经历风雨,就不能见到彩虹的绚丽;没有雨天的阴云,也就没有晴天的阳光的灿烂。

19、带有丝丝凉意的秋雨,则是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它凄凉冷清,霏微萧瑟,说它是青春已逝,韶华不再的怨妇的叹息,则十分贴切。“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苒苒物华休。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风一样的女子冷漠范文第5篇

我与凌的相识,缘于一场悄无声息的暗战。两个人碰巧在一家首饰行闲逛,不记得是谁先看到了那一款耳钉,浅紫色的,在阳光下发出迷人蛊惑的光泽,若有若无地闪烁着,让人忍不住要去轻触那样柔美的一抹,可又怕会弄疼了它,便犹豫着。但手还是无限爱怜地伸了过去,碰到的,却是另一只精致白皙的手。抬头,便看到对方,正拿了同样的骄傲和敌意,傲慢地注视着这个潜在的竞争对手。

导购小姐果然是精明,看出我们两个人对这款耳钉有同样的热望,便柔声道:此款可是只剩最后一副了呢,如果喜欢,现在就可以试戴哦。收回凌厉的视线,我和凌又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接过去:我先看中的,它当然是属于我!但最终,极擅斡旋的导购小姐还是说服了凌,买了另一款据说出自意大利知名设计师之手的限量版耳钉,价格,自是比我的高出许多。尽管看起来远没有我的高贵和别致,但,凌在走出门去的时候,还是因了其耳钉的出自名门,脸上浮起一丝不屑又得意的笑意。

我当然在心里,恨恨地记住了这个不肯让人丝毫的女子。所以,当第二天在公司的新人见面会上,看到坐在身边的凌时,我在吃惊的同时,也不禁在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慌乱和空茫里,觉到似有一丝报复的快乐。我想,她再怎么嚣张,在我面前,也不过是个新人,最起码的谦虚和小心,还是要有的吧。

2

但我却再一次低估了凌。工作一个星期了,她既没有因为我是前辈,而像别的新人一样费尽心机地来讨好;亦没有因为初相识时的不快,言行上有丝毫的收敛。她照例是那个出手迅疾又冷漠的女子,开会的时候连位子都要抢,吃饭喜欢坐在各部门经理的对面,且随时准备着送出自己凄迷妩媚的微笑;面对老总时神情里的真诚,永远比面对同事时高出一个档次;也会与人为善,但只对那些对她构不成威胁的别的部门的同事,而且多是异性。因为同性有衣服容貌首饰上的比拼,会让她的心,时不时地就针扎似的,痛上一下。

很不幸地,我和凌被分到一个小组。像是将手同时伸向同一副耳钉一样,我们的争斗,再一次无休无止地铺陈开来。几乎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或许对别的同事,只不过是一句抱歉,彼此便可以尽释前嫌。但一旦换成了凌,这冲突立刻便会墨水一样,泅湿了我们周围那些原本可以洁净安好的空间。我刚熬夜写好的一份文案,她却不咸不淡地说,估计客户还会像上次一样,让返工重来的。我随手冲泡好一杯咖啡,问别人要不要,她立刻挑眉笑道,小心喝时间长了皮肤暗淡无光,没人来爱哦。她新挑染了栗色的头发,在格子间里转来转去地炫耀,我淡淡瞥一眼,说,听说现在更时尚的是黑发呢!她去老总那里交报表回来,欣欣然提起老总身旁的助理,真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我便笑说,可惜人家早已有了美艳惊人的女友,没什么机会去觊觎。

这样小小的摩擦,来了又去,虽激不起过大的干戈,但生活,还是像那质地不好的睡衣,很快地起了难看的毛球――看上去不适,入梦,也因此觉得艰难。像豌豆公主,隔了十八层厚厚的棉被,依然可以感觉到那颗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豌豆所带来的疼痛。如果工作中的比拼可以淡忘,衣饰上的嫉妒亦能够宽容,但那爱情上的争夺,又怎能那么轻易地,就拱手相让?

3

是谁先喜欢上了思哲,且四处地宣扬要追他的呢?这怕是连我们自己都记不清了。只知道,这个在一次交流会上认识的男人,他同时夺走了我和凌的心。他只是在回头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扫了我一眼,我就情愿为他倾尽所有。凌也定是如此吧,她为他可以推掉所有应急的广告文案,只为给他做的那一份,能够达到完美和极致;她为他逛遍了整个城市,只因为要买一枚可以与他朱砂红的领带相配的领带夹;她为他学会了吸烟,以一种寂寥的方式,只因为他曾经无意中提起,女子倚窗吸烟的模样,最是性感且让人心动。

凌很鲜明地,挑明了要与我争到底。有一次在走廊里碰见了,她正给思哲打电话,听得出是公事,但看见了我,却立刻千娇百媚地变了声线,一路柔情婉转下去。她明明知道半小时前,思哲刚刚约了我下班后去清水坊的,但她还是试图一点点地,将我的自信与喜悦,击沉到那无望的海底里去。

思哲应该是喜欢我的吧,他每次见我,都会记得买一束清香的百合。尽管不是神往的玫瑰,但能有此份心境的成功男人,我还能奢望什么呢?他能约我喝茶聊天,就已是我最大的幸福。倘若再要求得多一些,那就是希望他能离凌更远一些吧。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是凌最大的一个客户,即便他愿意撤出,凌又怎能轻易放过?而思哲,当是不喜欢我如此斤斤计较,他说过更欣赏那些懂得宽容的女子。

这样平静地过了两个月后,我如愿地收到了思哲的玫瑰,卡片上只有一个字:爱。我小心翼翼地将这束怒放的玫瑰,带到了办公室去。我执拗地没有听从思哲的话,他说,不要过多地刺激单身的凌,女人总是敏感的。但我偏不,我就是要让凌知道,她同样渴求的东西,而今,我终于得到。

4

当我装作无意地将玫瑰晃过每一个格子间时,我的心内,充溢了一种罪恶般的满足感。因为,我怀中的玫瑰,终于吸引了凌的注意。她很奇怪地向我走过来,以一种我所陌生的真诚,由衷地赞道:好美的玫瑰!我刚要回她一个微笑,便看到了凌手上精巧的铂金戒指,与我的那枚,一模一样的款式。只不过,其上的字,换成了“凌”。

凌原来是给我炫耀的,但她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的秘密。思哲,他送了我和凌同样款的戒指,但却撒谎说,这是仅售一款的绝品。他不是我所看到的那样,在我和凌之间,摇摆不定。他,对待爱情,不过是如电脑上的游戏,结束了,可以再来。甚至,亦不介意,与两个女子看同一部电影,吃同样的饭菜,送一样的礼物。我和凌,争夺的是一个结果;而他,享受的,只不过是那充满激情的过程。这个男人,原本不值得我和凌费尽了心力争抢,或者将那微弱的快乐,摆出来,伤害彼此的。

当我给思哲发短信,说要退出这场游戏的时候,这个贪心的男人,却是出乎意料地跑到公司里来,当着凌的面,将一束红艳的玫瑰送给我。那一刻,我在凌的愤怒里,看到自己的脸是微笑着的。我还是醉心于这样假的快乐。

凌最终辞职,而我,亦很快地,离开了这个根本不值得付出真爱的男人。

有一天,看到古书上的一则寓言,说两个国家,为了争抢地盘,竟至“伏尸百万”,追逐逃兵,亦是“旬有五日而后返”,但没有人能够想到,这只不过是一场蜗牛角上的争夺。一方再怎样地为自己的胜利而欢喜,也不过是蜗角的快乐。

而和凌的这一场相识,其中的每一次小小的得意,原来也是像寓言里的较量,不过是了无意义。但这样微不足道的快乐,红尘中的我们,却常常情愿为此,付出如此疼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