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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汽车衡 偏载误差 四角误差 模拟式传感器 数字式传感器
电子汽车衡广泛用于工贸企业的大宗物料计量和贸易结算,是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计量是否准确、可靠十分重要。影响汽车衡称量准确性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偏载误差(又称为“四角误差”)是最常见的故障之一。因此,在电子汽车衡安装调试或检定时,对偏载误差进行调整,使之符合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是电子汽车衡检定过程重要的环节。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要求,对汽车衡偏载误差的检定,是分别在其承载器上规定的区域(与每个传感器对应)内放置一定量的标准砝码(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每个支承点上所施加的砝码约为最大秤量与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3; 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每个支承点上所施加的砝码约为最大秤量与最大添加皮重之和的1/(N-1),测试各传感器位置的偏载误差,并判定是否超出允许值。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规定汽车衡的检定分度值e等于实际分度值d;确定汽车衡某一秤量点化整前的修正误差Ec=E-E0(E为化整前误差,E0为零点误差)。而该秤量点化整前误差E,是在承载器上加放所规定的标准砝量m,待汽车衡的示值I稳定后,再逐个地加放110e的小砝码,直至该示值开始闪变为止,并根据所累加小砝码的质量Δm进行计算,即E=I+0.5e-Δm-m。
偏载误差主要由下列因素造成:
1)称重显示器本身具有很高的灵敏度。
2)称重传感器并联电路输出阻抗低,抗干扰能力强。并联电路对传感器来讲必须使输出灵敏度公差要小;输出阻抗平均偏差要小;输出灵敏度与阻抗之比要相等。
3)秤体设计缺陷。
4)土建基础承载力不够。
5)秤体安装不当。
电子汽车衡有模拟式传感器电子汽车衡和数字式传感器电子汽车衡。
模拟式传感器电子汽车衡偏载误差调整:用一定砝码压角后如有偏载误差,调整接线盒中偏载超差传感器对应的可调电位器,以改变其电压信号输出的大小,然后按闪变点方法测试实际误差来检查调整效果。由于对某个电位器调整时,其他传感器的电压信号输出也会受到干扰,而且调整效果不够直观。因此,一般都要同时对接线盒中几个可调电位器进行不厌其烦的反复调整,才能达到要求。当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调整时,不仅可以一边调整接线盒中的电位器,还还一边观察显示器示值变化情况,调整过程十分直观。调整电位器调节偏载误差只能补偿正负(2~3)个分度值的重量。超出就不能补偿了。
数字式传感器电子汽车衡偏载误差调整:一般数字传感器的灵敏度一致性好,秤台安装正确后,只需按说明书手动稍加调整,甚至无需调整,若手动无法调平时,可以通过自动调整来解决。若有稍大误差,大于一个分度值如(20 kg),首先是查看传感器的内码值:
经检查内码为①1290、②2460、③1310、④1240、⑤2520、⑥1180,其中四边①、③、④、⑥号四个传感器承重相近,一般差值≤400kg,中间两个②、⑤号也同样,但应是四周四个传感器内码值的两倍(近似)。全部6个传感器内码值之和约秤台自重10T。如果发现有传感器内码值异常的小或大,则说明秤台的传感器安装不平,必需通过加减垫片的方式把秤台调平,直至满足以上要求。
如果小于一个分度值(如20 kg),则要进行偏载误差调整。有些数字式传感器电子汽车衡四角误差调整分为手动和自动四角误差调整;有些就是自动四角误差调整。下面以宁波柯力称重显示器(D2002E)为例:用10t砝码压角,②号角多了10kg,则按“四角手动”键进入角差调整,把②号传感器的角差系数K值调整为0.99850即可。
估算公式:
角差系数K=1-差值/压角砝码重量*75%=1-(+10/10000*75%)
如果压角少了10 kg,则在公式里为-10
自动四角误差调整:用10t砝码逐一为六只压角加载,分别稳定后按“输入”键即可。
任何汽车衡,只要调过角差,在使用时必须重新进行称量标定。
参考文献:
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Abstract: E-governments are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familiar fixture. Nations across the world are realizing the importance of e-government, the main objective of most e-government is to better serve citizens. However, citizen’s likelihood to use e-government is low. Lacking of trust has been recognized as one of the most barriers to citizen for engaging in e-government, involving the trust in the internet and the trust in the government. This paper identifies these two main factors that determine citizen trust the e-government based on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 and it reviews relevant studies that investigate the elements of e-government trust. The relation between determinants and initial trust in e-government is presented.
关键词: 电子政务;信任;技术接受模型(TAM);政府
Key words: e-government;trust;TAM(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government
中图分类号:TP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1-0171-03
0引言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突破了4亿大关。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政府网站普及率不断提高,2008年,中央部委政府网站的普及率达到96.1%,省市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有数量巨大的网民,有政府的大力投入,然而公众很少使用电子政务。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调查的结果表明,在调查的群体中使用网络的公众有85.6%曾访问过政府网站,但在这85.6%的人群中,仅有28.3%的人经常访问,57.3%的人偶尔访问,还有14.4%的人访问一次后几乎不再访问[1]。
在网络普及率较高的条件下,如何提高公众对电子政务的使用率呢?缺少电子政务信任被认为是使用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2]。在现有网络信任、政府信任水平的条件下如何建立公众对电子政务的信任,是本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主要讨论在现有网络信任、政府信任水平下,建立电子政务初始信任的内在机理。针对没有电子政务使用经历的群体,建立电子政务初始信任形成模型,综合研究初始信任构建的前因和本质,以期为政府构建电子政务信任提供有用的理论支持。
1理论基础及研究模型
本文以技术接受模型和初始信任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影响公众对电子政务初始信任的宏观因素主要来自被信任方,即政府和网络。政府是电子政务的提供方,网络是电子政务的运行平台。网络信任、政府信任已经具有一定水平,这两个信任水平对构建电子政务信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这两个信任水平对构建电子政务信任那个因素更重要呢?这两个问题是建立模型的动机。
1.1 技术接受模型和初始信任技术接受模型(TAM)是在理理论[3](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和计划行为理论[4](Thoery of Planned Behavior)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根据理理论,人会理性规范他们的态度,而且主观标准能影响行为意向。这一理论用来解释用户采纳信息技术非常合适。计划行为理论拓展了理理论,决定行为意向的主要因素包括态度、主观标准和感知行为控制。这两个理论都认为行为意向和实际使用具有高度相关性。由于个体差异对成功实施新的信息技术有很重要的影响[5]。因此,不断有新的变量根据新技术的特点(如个人特点、系统或组织特点等)加入新的变量。关于个人特点,Davis提出了两个主要的个人感知构念,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6]。感知有用性是指拟采用的信息技术能帮助使用者完成任务。感知易用性是指很容易获取使用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法。近30年有很多文献引用Davis的观点,这些文献都支持TAM模型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信任是指信任方相信被信任方按照可以预测的方式发生行为[7]。初始信任同样适用于信任这一定义。不同之处在于,初始信任是信任双方在没有前期接触的背景下形成的[8]。电子商务中,客户对某个商务网站建立初始信任,更看重网页本身和公司的声誉[9]。
商务网站明确的业务流程和恰当的解释有利于建立信任[10]。故感知易用性对网站信任有显著影响[11]。网站既好用又易用是企业能力的见证。这用户相信企业有这个能力和资源实现企业的承诺[12]。Koufaris等第一次提出并实证分析了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显著影响初始信任的形成。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感知的易用性有助于提升不同文化层次的公众对电子政务的喜好,更加愿意尝试及使用电子政务。感知电子政务的有用性,电子政务可以使公众足不出户了解政府动态,快捷方便的在线办理有关手续。
H1: 感知有用性对构建电子政务初始信任有正向影响
H2: 感知易用性对构建电子政务初始信任有正向影响
1.2 网络信任与电子政务信任网络信任是预测电子服务采纳的一个关键变量[13]。网络信任是基于机构的信任。基于机构的信任是指感知机构环境,包括使环境让人觉得安全的结构和规章制度[14]。Zucker认为基于机构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信任形式,特别是在没有共同价值观的虚拟环境中[15]。
电子政务主要在网络中完成,也即在虚拟环境中完成,这一环境因素决定了电子政务必须考虑机构信任。电子政务中,机构信任主要体现在网络信任。公众掌握了网络并且信任网络,将使公众更容易认可网上推广的电子政务。
H3:网络信任对构建电子政务初始信任有正向影响。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信任是感知易用性和感知有用性的重要原因。信任可以减少消费者监督和控制环节,使交易便捷。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运行环境是一致的,电子政务同样以网络为运行平台。网络信任形成之后,可能会觉得电子政务比传统政务更有优势。如电子政务可以24小时全时服务。网络信任形成之后,公众使用电子政务时,可以减少监督和控制环节的努力,从而正向感知电子政务的易用性。
H4:网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有用性有正向作用。
H5:网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易用性有正向作用。
1.3 政府信任与电子政务初始信任政府信任是指公众感知政府机构有能力提供所承诺的服务。Genfen等认为信任提供服务的机构对采纳新技术有显著影响。政府是提供服务的实体,政府提供的在线服务应该使公众感到满意。
此外,电子政务信任不仅仅是在技术层面对网站的信任,政府和公众的良好关系是构建电子政务信任的主要因素。公众期望政府能可靠的提供在线服务。
H6:政府信任对构建电子政务初始信任有正向影响。
电子商务初始信任形成过程,消费者更加注重技术和商家(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的信任。政府信任对电子政务初始信任的形成有显著影响。故可以假设政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有用性和易用性有正向作用。
H7:政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有用性有正向作用。
H8:政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易用性有正向作用。
2研究方法
2.1 变量定义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假设模型进行检验。问卷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调查对象的人口统计特征问题,包括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等。第二部分则是模型中所有变量的测度项量表的设计由已有的文献改编而来。为避免问卷测度项表述不清,在问卷正式发放之前,该量表发送给三位北京政府门户网站的用户和两位电子政务领域的研究人员浏览,请他们提出反馈意见,根据他们的反馈对问卷进行修改,以保证测度问题表述的准确性。为了更好检验该量表的信度和效度,30名大学生被邀请参加问卷的前测,结果表明量表的信度和效度良好。所有测度项均采用Likert 7点法,1表示非常不同意,7表示非常同意。表1给出每个变量文献来源和测度项。
2.2 数据采集本文样本来源于北京市常住人口。首先联系电信部门关负责人,获得他们的支持,然后在该公司随机抽取没有登陆过政府门户网站的宽带用户,以致电的方式询问其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调查并填写问卷。对愿意调查的用户,通过发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问卷。本次调查共发600份问卷,收回288份问卷。在剔除所有无效问卷过程中,本文仅选择大于1年的宽带用户,以保证样本是熟悉网络的用户。最终采用142份有效问卷。大部分被调查者处于25岁到35岁的年龄段(60.6%),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99.3%,样本由92名男性(64.8%)和50名女性(35.2%)组成,样本有5年以上网龄占83.1%。因此,样本熟悉网络。
2.3 信度与效度分析首先使用最大方差旋转的主轴因子法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EFA)。可以考察KMO(Kaiser-Meyer-Olkin)值来判断样本数据是否适合因子分析。样本数据的KMO值为0.897,KMO值在0.8~0.9范围内时,很适合。主成分分析共提出了五个因子,解释了85.9%的方差。所有测度项都在相关因子上有较高负载,且具有低交叉负载的特点,体现出了良好的收敛效度和区别效度。
本文采用结构方程模型的两步法对理论模型进行检验:首先,对测量模型进行检验,然后对结构模型进行检验。对于测量模型,采用验证性因子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CFA)进行测度项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TII、PEOU、PU、TIG和TIE分别表示网络信任、感知的易用性、感知的有用性、政府信任和电子政务信任。信度反映的是量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通常采用Cronbach’s alpha (α)值用来测度模型中各因子的信度。本研究中,所有因子的值和复合信度都高于0.7,表明测度项都具有很好的信度 。此外,所有的标准负载都在0.7以上,且都在0.001的水平上显著。各因子的平均抽取方差都高于0.5,也说明测度项均拥有较高的收敛效度。
2.4 模型检验本文使用amoss 7.0对结构模型进行检验。首先要检查模型与数据是否拟合,模型与数据的拟合程度可以用拟合指数表示。表3列出了相对重要的拟合指标及其推荐值。大部分拟合指标值都位于推荐值范围内,可见理论模型与数据有较高的拟合度。模型的通经系数如图1。
2.5 研究结果讨论从模型检验结果看,假设2和假设3 没有通过检验,其它假设都获得支持。网络信任和政府信任这两个因素的确是构建电子政务信任的决定因素(R2=0.59)。模型说明了如下问题:
政府信任在构建电子政务信任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政府信任对电子政务信任有直接作用(0.563),同时政府信任通过感知有用性对电子政务信任有间接作用。
网络信任对构建电子政务信任没有直接作用(H3不成立)。网络是电子政务运行的技术平台,公众信任这一技术平台,但不会相信平台上所有网站。公众更多的还是关注政府本身的服务水平和政府网站的具体内容。
如何解释H4,网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有用性的负效应呢?对于样本中大部分有5年及5年以上网龄的人来讲,已经建立了网络信任,他们采纳了新闻门户网站、SNS网站、购物网站、搜索引擎、博客、BBS等,已经习惯于这些网站提供的风格、内容,他们关心的新闻、事件可以很容易从非政府门户网站上获得,甚至可以从非政府门户网站上获得更多其它信息,如形式更加活泼、氛围更加轻松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风格不能比其它网站更适合公众需求的情况下,网络信任对感知政府门户网站的有用性的效应应该是负的。这也反映了中国电子政务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的特点。
网络信任对感知电子政务易用性有正效应。但是感知电子政务易用性不对构建电子政务信任有任何影响(H2不成立)。本文的样本年龄大部分在25岁到35岁之间,他们的网龄又大部分在5年以上,他们计算机知识丰富,不会在感知的易用性上存在问题。因此,感知易用性不对构建电子政务初始信任产生显著影响。
总之,网络信任和政府信任是电子政务信任的2个决定因素。政府信任是构建电子政务信任的主导力量。网络信任不对电子政务信任产生直接影响,甚至还影响电子政务信任的构建;但是网络信任是电子政务信任必须考虑的因素,网络信任是电子政务推广的前提。正是因为有广大网民信任互联网,才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机遇。
3小结
本文讨论了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初始信任形成的影响因素,及这些影响因素的作用原理。本文的主要结论是,网络信任为电子政务信任提供了机遇(感知易用性),网络信任也为电子政务信任提出了挑战(感知有用性);政府信任是电子政务信任的主要来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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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用了十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十年走过的路程。”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表示,十年来,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从小到大,逐步缩短了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加速了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并在政府网络基础设施、政府核心业务支撑、政府门户网站与公共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了成绩。
实现全职能覆盖
从目前电子政务建设的结果看,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周宏仁介绍说,近十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年度投资规模连续增长,总投资规模从2001年度的29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986亿元,年均增长率近24%,十年累计投入约6000亿元。
目前,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普遍具备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三大服务功能,政府网上公共服务体系的框架已经逐步形成。各级政府网站在网站设计、版面布局、色彩搭配、网站访问、网民体验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升,按照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理,应用增加,功能增强,服务度、人性化得到了改善,政府网站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十年间,国家投资建设了金财、金审、金盾、金保、金质、金土、金农等40多项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根据对40多个部委的调查显示,中央政府各部委办公业务信息化覆盖率从2001年的不到10%,提高到现在的100%。海关、税务、公安、国土、金融监管、社会保障等有“金”字工程支撑的重点领域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近90%,部分部委,如公安部、科技部等已达到100%。从总体来看,中央部委核心业务信息化覆盖率约为50%左右。
其中,多数信息系统已经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周宏仁表示,目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政府行政事务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电子政务的支撑,政府部门履行职能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转向应用
在当前电子政务建设中,软件和服务投入比重从2003年的26%上升到目前的35%,硬件投入尽管仍占65%的较高份额,但比重有所降低。周宏仁认为,这反映了电子政务正在从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转向应用为主。
周宏仁介绍说,近十年的电子政务建设着重支撑了政府信息能力、监管能力和事务处理能力,部门事务处理能力显著提升。相关数据显示,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中,88%的业务应用功能、93%的信息资源和94%的业务访问量,面向经济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69%的业务应用功能、66%的信息资源和93%的业务访问量,面向信息监测分析和行政管理执法业务;76%的业务应用功能、80%的信息资源和94%的业务访问量,面向支持政府事务处理。
此外,网上、领导信箱、在线访谈、行风热线等网上互动栏目普遍建立,公众通过政府网站参政议政的渠道更加畅通,政府网站的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周宏仁还指出,当前电子政务的重要业务应用呈现出数据大集中的趋势。目前,很多中央部委通过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了以“中央和省两级集中”为重要模式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数据大集中的趋势初步显现,政务业务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和再利用等环节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加强。目前,厦门、广州、上海、海南等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数据大集中模式。
“通过数据集中,我国电子政务形成了集约化的建设模式,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系统部署速度,还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了基础。”周宏仁说。
注重可持续性发展
国内电子政务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目前电子政务发展还存在着巨大的供需差距。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公共行政和发展管理司司长钱海燕指出,虽然各国电子政务建设都陆续取得了进步,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电子政务的使用仍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其发展并没有跟上电子政务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即便是像美国这样的电子政务发展迅速的国家,公众更多地也只是利用政府网站来获取信息,而不是办理业务。
在全球范围内,电子政务使用率低会限制电子政务的作用和影响,许多在线服务都集中在与金融相关的领域,而像环境、就业、社会福利、医疗和教育等领域的在线服务则相对较少。值得庆幸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已经注意到这点。钱海燕指出,目前很多国家都在关注电子政务用户使用率的问题,日本、韩国等国家在这方面都进行了不同尝试。目前有66个联合国成员国提供在线监测体系,来进行补助金申请等在线业务。
钱海燕认为,中国在发展电子政务的过程中,政府需明确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发展方法和途径必须适应社会环境,调整战略框架以促进电子政务的可持续发展。在提高电子政务使用率和用户满意度的过程中,政府不仅要提升电子政务整体的使用量,同时也要缩小差距、扩大电子政务的使用领域,从简单的获取信息扩展到更复杂的业务服务领域。
链接
政府一体化趋势明显
3月26日,《2012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中文版)举行会,会议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与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报告主题是“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调查报告对联合国193个成员国政府近两年的电子政务发展进行了评估。成员国的评选名次是以电子政务发展总指标为依据,该总指标包括四个方面:在线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电信基础设施的发展状况、人力资源开发以及电子公众参与。
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0.5359),排名第78位。报告认为,由于中国的具体国情,使得中国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必须比人口少、地域小的国家付出更大的努力。
此外,报告还指出,各国已经从分散的单一用途电子政务模式向方便公众使用的“一体化”政务模式过渡。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对信息、服务和参与机构设立不同的门户网站,韩国、新加坡、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挪威、丹麦和新西兰则将信息、服务和公共参与集中于一个统一的网站,它们是采用一站式门户网站的少数先行国家。
1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国电子政务水平迈上了新台阶,电子政务已成为治国理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但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电子政务整体水平不高,距离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1.1电子政务基础水平不高
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UNDESA)近几年对192个成员国电子政务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就绪指数仅接近于世界平均水平[3],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表1)。
1.2电子政务公众参与度不高
公众参与是政府网站体现民主、加强舆情引导的重要功能,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网站缺乏群众参与的互动和交流。国脉互联《2010年国务院组成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总报告》指出,中央部委网站的公众参与总体处于较低水平,虽然各网站开辟了互动交流渠道,但由于互动渠道不畅通、反馈不及时、答复率较低等问题,公众参与效果较差。据UNDESA调查,我国电子政务电子参与度2004年、2005年、2008年和2010年分别排名32、50、20和32位。在亚洲地区,落后于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图1)。
1.3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层次不高
据调查,我国的地市级网站中,通过网络提供的服务功能不到其职能的10%,没有一家能通过网络提供全程式服务。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0年报告显示[4],我国仅有不足0.3%的互联网用户使用过电子政务服务,这与我国电子政务服务水平不高有很大关系。根据2010年UNDESA调查,我国政府网站在第三、四阶段(业务办理阶段和互联互通阶段)的得分远低于第一、二阶段(萌芽阶段和提升阶段)的得分,这表明我国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层次不高,与真正实现“在线办事”的目标存在很大差距(图2)。
2原因分析
联合国对我国电子政务基础水平、公众参与和在线服务的评估情况,反映出我国电子政务在社会治理理念、电子政务总体设计、建设实施和效果评估方面存在“四大误区”。
2.1治理理念上,“重管理,轻服务”
几千年的历史传统和现有官僚科层的制度环境,深刻影响了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理念。政府对于公众处于强势地位,管制思想相当严重,这种重管理轻服务的社会治理理念,影响了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复杂程度增强,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在快速增长,但我国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则与这种现实需求极不匹配。这种治理理念反映到我国电子政务工作中,就表现为不注重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不论是国家推动的“金字”工程,还是各部门、各地方自主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从投入规模、应用深度来看,电子政务更多关注社会监管功能,而不是公共服务功能。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例,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曾对2008年度省级政府和相关部委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只有29.03%(9/31)的省份和15.79%(6/38)的部委被认定及格。此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往往带有选择性,针对性不强,电子政务提供的服务和公众需求之间存在着错位,公众关注度很高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内容,以及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办事服务相对缺乏。
2.2总体设计上,“重电子化,轻业务变革”
在对电子政务进行总体设计时,重视电子政务的技术,忽略电子政务制度建设。这种做法往往是因为将电子政务当成了“以电子形态存在的政务”,因此在实践中只将现有的政务转化成“电子”的形态,忽视必要的组织结构调整和政府业务流程优化,在建设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时对制度障碍绕道而行,对应该简化的政府业务流程视而不见,信息共享仍然壁垒重重,政府业务流程仍然纷繁复杂,电子政务对政府管理变革的推进作用微乎其微。组织结构和政府业务流程缺陷是造成我国政务信息资源难以共享的根本原因。据调查,2010年全国平均仅28.08%的政务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共享信息,31.01%的部门获得这些部门提供的信息,共享信息覆盖的职能业务仅占政府核心职能业务的34.5%。信息资源共享率低,导致了许多问题。
第一,信息重复采集,增加政府成本。许多部门在处理业务过程中本可以采用其他部门已有的信息资源,却由于该信息未对外提供共享,这些部门就不得不通过自己的信息收集渠道独立地采集信息,这样重复采集的过程耗费人力财力,增加了政府成本。
第二,形成信息孤岛,业务无法协同。各部门不对外提供共享信息资源,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就永远是相互独立的信息孤岛,部门之间也无法实现业务之间的协同办理,这不仅降低政府服务效率,还给公众办事带来许多不便,降低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第三,难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一些公共服务必须要通过多个部门、地区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否则就不可能提供这样的服务。例如,社保医保信息系统不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基本医疗保险信息不实现交换共享,就难以提供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公共服务。
2.3建设实施上,“重硬件,轻软件”
电子政务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表现形式上,更重要的是为公众提供实用的服务,给公众带来方便和实惠。但在实践过程中,电子政务建设通常被当成“政府形象工程”,由于硬件设施相对软件、信息资源更为显而易见。软件和信息资源的价值难以用肉眼来判断,不少政府部门热衷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的信息基础设施,更好地“应付”评估和检查,而对软件、信息资源开发、系统运维不加重视。根据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现状研究白皮书统计,我国电子政务的采购额中硬件支出高达80%以上,而对于软件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相对较少。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的观念,导致软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与硬件投入比例失衡,呈现出高硬件投入、低软件投入的状态,巨资购来的硬件设施成为摆设,许多信息资源库未能有效开发和共享,大量应当成为信息资源的信息流失严重,可供共享的高质量信息资源并不多见,而信息资源不足就难以吸引用户使用信息网络,信息的流动和共享无法实现,信息资源库最终成为死库、空库,导致政府投资效益递减。
2.4效果评估上,“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
为了引导电子政务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和从事电子政务研究的机构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但是总体来看仍不成熟,很多地方政府将电子政务当成产业投资来进行评估,在实践中采取管理经济的手段来推进电子政务,过分强调电子政务的经济效益、短期效益和直接效益,以衡量经济发展的方法来衡量电子政务的成效,忽略了电子政务的社会效益、长期效益和间接效益,这种做法严重会低估了电子政务的作用和意义。
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社会效益不够重视,主要体现在缺乏对社会公共服务便捷性、内容、范围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以某省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核心指标体系为例,如表2所示,评估体系的主要考核内容是基础设施建设、核心业务系统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库建设等,涉及到便民服务的指标很少,只有服务对象满意度和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利用两个三级指标,至于如何让公众快捷准确得到服务以及提供个等深层次的考核内容则没有体现。此外,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过程中,以专业机构或专家根据评估标准打分或评价的方式,缺乏公众使用程度和满意度的实际调查,评估结果难以真实反映电子政务使用效果。
3发展思路
要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出现的四个误区,必须准确认识电子政务的本质,了解当前电子政务所处的环境,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府行政管理改革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新路子。
3.1电子政务本质上是一种新型政务形态
电子政务是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政务模式。推行电子政务的过程,并非将原有工作方式和内容与信息技术简单相加,而是要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政府组织结构变革和政务流程优化的过程中。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与政府管理创新相互融合、互动发展的过程。由于政府管理体制必须随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因此与政府管理体制相生相伴的电子政务一旦开始就永远没有结束[5]。在我国,电子政务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共同承担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电子政务促进了我国行政管理改革,同时行政管理改革又支持电子政务发展,为电子政务营造必要的环境,电子政务与行政管理改革在互动中不断前进,共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因此,我国电子政务战略应充分结合行政管理改革战略,电子政务与行政管理改革结合越紧密,电子政务的效益就越好(图3)。
3.2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进入体制革新的攻坚阶段
根据前文论述可知,我国电子政务依赖于行政管理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必须加快行政管理改革。回顾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从最初提出建设“三金”工程,到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再到现在逐步深化应用,实际就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为适应新形势而不断进行改革的过程。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已进入由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向深化应用为主过渡,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电子政务纵深发展的环境。横向上看,政府机构设置偏多、分设过细,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基于职能划分的政府组织结构与基于业务流程的电子政务不相适应。纵向上看,政府组织机构层次过多,信息沟通缓慢,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与电子政务对扁平化、网络化的组织结构要求不相适应。政府业务流程上,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行政流程不合理,与电子政务简单、透明的业务流程要求不相适应。改变行政管理体制现状,是一个长期的多方利益博弈过程,我国电子政务已进入由行政管理改革驱动的攻坚阶段。
3.3必须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
现阶段要求将行政管理改革作为深化电子政务应用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因此,应在推进电子政务的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政府组织结构设置创新,围绕任务或过程建立组织结构,削减组织层次,打破职能壁垒,使政府由纵向金字塔向横向扁平化发展,实现从“以职能为中心”向“以任务为中心”转变。加快业务流程设计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小行政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环节,将原来模糊的串联业务流程改变为清晰的并联的形态,提高流程效能,使政府向着规范、透明、服务、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电子政务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推动电子政务不断向前发展。
4对策建议
结合当前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环境,以电子政务与行政管理改革融合推进为思路,实现电子政务向深化应用全面转型。现提出以下建议:4.1将政府业务流程优化作为首要突破口根据前文的论述可知,电子政务自始至终伴随着政府组织结构调整和政府业务流程优化。但是行政管理改革涉及政府组织机构调整和各方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博弈,不是一朝一夕、一劳永逸的事情,因此行政管理改革是推行电子政务的难点,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相比较而言,政府流程优化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变动较少,比行政管理改革容易着手,因此可将政务流程变革作为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突破口。例如,天津滨海新区以政务流程改革为抓手,整理和规范现行的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流程,使之明晰化、简单化,大力推行限期审批、联合审批等工作模式,使审批事项减少了46.7%,申请材料减少31.1%,办结用时缩减了27%[6]。政府业务流程优化,是当前推进电子政务可行、有效的手段,可以作为解决我国电子政务体制机制问题的首要突破口。
4.2创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管制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决定了我国电子政务“以政府为中心”的建设模式,电子政务职能多用于社会管理。然而,当前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电子政务向“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转变,强化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方便地获取信息、接受服务。具体有以下几点要求:第一,在电子政务工程项目规划和设计时,要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将需求最迫切的项目作为优先开展的服务项目。第二,在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将各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对需要跨地域、跨部门、跨层次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信息集成,构建一体化的电子政务整体解决方案,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协同服务。第三,重点加强省级以下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由于中央和行政级别比较高的政府主要以宏观调节、政策制定、决策指挥等为主,而行政级别相对比较低的政府更多是为社会提供直接的公共服务,因此对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来说,要将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的重点,放在为企业和社会与公众服务上来。
4.3明确信息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信息资源共享是电子政务由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必然要求,深化电子政务应用,要求信息资源实现广泛的共享。然而如前文所述,信息资源难于共享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基于职能的部门设置及其职能分割产生的利害关系,因此在政府体制难以变革的情况下,可从规范信息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入手。具体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第一,通过立法规定信息资源的所有权。制定法律法规,对信息资源的所有权加以规定:尽管政务信息资源由各部门采集和管理,但采集和管理的过程是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因此该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政府和全社会,而不是属于某一政府部门。此外,需要对信息资源的管理权、使用权,以及共享范围、信息安全保障作详细的规定,为信息资源共享奠定技术和法律法规基础。第二,建立信息共享经济补偿机制。尽管政务信息资源本身属于各级政府,但拥有信息资源的部门却因为信息采集、管理、维护等耗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因此有必要协调信息共享涉及的各个部门,共同建立一套信息共享经济补偿机制,由信息资源接收方给予信息资源供应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有利于调动信息资源提供方的积极性,确保信息资源的持续共享。第三,通过信息资源共建推动信息共享。协调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各部门,明确信息资源的采集、管理、开发、经营等权责,达成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契约,形成长效机制。
4.4发挥绩效评估对公共服务的导向性作用
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改革关注的重点,如何将电子政务的服务导向性客观地反映到绩效评估体系中,对于衡量电子政务社会效益的整体水平、确保电子政务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或期望至关重要。全面发挥绩效评估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导向作用,应该做到:第一,在设计电子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时,其指导思想和原则、指标体系、操作方法和运行程序等都要充分考虑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第二,在建立电子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过程中,对于衡量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是否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改进了政府管理以及最大程度地方便了企业和公众等指标,应当加大评估考核的权重。第三,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必须科学准确地体现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目标,尽可能地构造出反映我国政务发展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电子政务评估指标体系。
4.5加强推进民生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
建设服务型政府,重点是加强社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要求电子政务发展中需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第一,推进民生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应当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过程紧密结合。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等服务,积极推进科研、文化、社区、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增加全社会的和谐度。第二,推进民生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应当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使得人民群众能够方便获得各种信息,快速办理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各种业务。第三,推进民生领域的电子政务应用要围绕政府部门业务联动。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建立起多层次、多类型、简洁实用的便民服务体系,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关键词]电子政务网络政府
一、电子政务的内涵及优越性
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认为电子政务就是:政府通过信息通信技术手段的密集性和战略性,组织公共管理的方式。旨在提高效率、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改善财政约束、改进公共政策的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建立良好的政府之间、政府与社会、社区以及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赢得广泛的社会参与度。世界银行将电子政务定义为:政府机构使用信息技术,向公民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改进政府与企业和产业界的关系、通过利用信息更好地履行公民权利,以及增加政府管理效能。由此可见,电子政务就是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电子政务作为电子信息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成为当代信息化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高效行政是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电子政务把政府搬到网上,政府通过网络快捷收集和处理信息,及时做出决策,实行透明、阳光行政,就能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能力。政府在网上政策信息,打破时空和地域限制,或在政策文件网页上开设意见反馈窗口,就能极大地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应急能力。
第三,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从热衷于“管、审、批”的干预型政府转变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从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的倾斜政府转变成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全面政府。
第四,提高政府的竞争能力。电子政务改造并提升了政府的竞争力,网络时代的政府竞争力必然基于网络基础之上。
第五,开辟公众对政府的批评渠道。政府官员可以及时并经常看到各种各样和各个方面的对政府的批评和建议,这样可以广开言路,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
在我们看到电子政务这么多优点的同时,我们不能为其优越性所迷惑而不去注意其存在的缺陷。
二、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突出问题是重电子轻服务
所谓“电子”,主要是指技术手段的实现。所谓“政务”,主要是指政务变革的实现。多年来,我国进行的电子政务建设,主要采取的是以技术为主导的建设模式,建设的重心偏重于“电子”。突出的特点是:建设单位各自为政,将大量的资金投入电子政务的硬件建设。我国是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初始阶段,对电子政务概念和内涵还缺乏全面了解,对信息技术的引用,政府处于被动位置,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政务建设成为必然。近几年,全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尤其在“政务”的实现方面,遇到了主客观方面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推进工作进展缓慢,与电子政务的目标存在较大的差距。通过实践我们发现,实现电子政务,信息技术基本能够保证建设需求,技术手段的实现并不困难,而难点是“政务”方面的实现。以技术为主导的“电子型”建设模式已经显现出问题和弊端,因为拥有的技术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和绩效。
(二)我国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发展滞后
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表明:尽管各级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建设都花了力气,并且许多单位自认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但从用户方的调查却显示了相反的信息。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与用户实际需求二者关系”方面,不同地区的受访者都不约而同地将“应用项目发展滞后,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作为首选项,有意思的是西部地区的受访者对此的反响比东部和中部更大。也就是说,尽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计算机和网络普及率远远低于东、中部,但被调查者中有更高比例的西部人认为电子政务满足不了企业和个人用户的需要。
(三)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
我国多数电子政务应用层次较浅,被称为“沙滩上的电子政务”。对互联网上的我国电子政务站点进行进一步审视,我们往往会发现,在多数网站上,职能介绍、政策法规、联络方式等静态信息和政府新闻占据主要位置。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等为公众带来更多价值的在线服务寥寥无机。于是,这些网站在经历了短暂的热闹后,很快便成为遗忘的角落,用户访问量少,网站缺乏维护,造成电子政务投资的浪费。
(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其他问题
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网络的运行速度还很慢,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还不高,尤其是在偏远和落后地区更是距离遥远,整体的物质和技术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此外,我国电信服务的服务价格还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网络的普及和电子政务的应用。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电子政务立法滞后,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三、如何完善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
(一)借鉴先进经验
韩国电子政务发展策略对我国有一定参考价值:第一,电子政务的发展应得到国家高层的立法、资金和资源支持;第二,电子政务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综合发展,不能仅仅被看作是政府的任务。电子政务的发展不能离开企业界、学术界和社会各方面的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第三,电子政务的发展事关国家全局发展战略,应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出发,由国家组织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精英统筹规划,全面部署,积极实施;第四,电子政务的实施应与国家当前的各项改革措施紧密配合,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同时,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解决现实问题,又要面对未来发展需要。
(二)加强宣传
电子政务要真正发展,决不能孤芳自赏,而应该万民联欢,共同参与。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同时,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利用传统的报刊等媒体对电子政务广为宣传,让广大百姓了解电子政务,并接受电子政务,让更多的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通过电子政务实现自己的民利。同时,应加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应用性,以更亲民、便民的形象吸引群众。
(三)主动接受民众批评
网络本身只具有技术性价值,而应用网络技术建成的“电子政府”则意味着信息的公开透明,意味着政务效能的提升;但最重要的是,“电子政府”利用网络技术的特有优势,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双向互动提供了一个开放的空间和自由的平台,以便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建议意见以及监督政府行政,最终实现政府行政与民意的无缝对接。政府建立官方网站,其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民众诉求并及时回应,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公民权利与增进公民福利。
(四)完善法律法规
发展电子政务,立法要先行。立法要从有利于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电子政务开展的角度,解决电子政务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电子签名、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制定电子政务信息技术规范,并及时修改既往法律中与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
(五)健全领导机构,统一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
电子政务既要跨越整个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各产业部门的发展与利益,同时也要平衡现有的各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推动电子政务的难点在利益的分割上,所以,没有综合性的权威部门根本无法实施真正的电子政务工程。必须由国务院设立专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和管理机构则可先从部门之间协调开始,成立相关小组。
(六)加强电子政务培训
从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看,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硬件普及率还相当低,政府的各项政策、命令的仍然还是沿用纸张作为传播媒介,公文的收发、采集和汇总还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因此,大力加强公务员信息化知识的培训迫在眉睫,特别是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培训。
小结
只有加大电子政务的建设力度,加快建立高效政府,才能在信息时代加快发展,迎头赶上。相信我国能够克服在电子政务方面遇到的困难,改善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之路,并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参考文献:
[1]王长胜.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化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