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初中生的安全教育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当高,交通事故仍呈上升趋势。而在我们身边,因为交通事故致学生伤亡的事例也不在少数,学生交通安全是摆在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严峻的话题。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否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提高孩童、学生的安全文化素质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普及到千家万户,驾驶摩托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就有学生在不懂交通规则,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车上路玩耍,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当然,这与做家长的不负责任也有相当大的关系,不要等出了事故再去后悔,那已经是均可挽回的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农村是普遍现象,社会也应该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
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知识一般都在学校里获得,因此,学校必须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发挥学校内在的教育因素,渗透交通安全教育。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主渠道,这并非是某个领导或教师决定的,这是规律。课堂教学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的环节蕴含着不少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源,教书与育人犹如形与影、光和热、密不可分。对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而言,课堂教学有其特殊的意义,为其它渠道所不能替代。因此,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在教学中,要不断转变观念,改变脱离实际单纯灌输的陈旧方法,坚持“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形式可采用适合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教学方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你听你忘记了,你看你记住了,你做你学会了’,一句中国寓言,一条外国谚语,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实践出真知。我们以往的交通安全教育就是管得太多,放得太少,说教太多,实践太少。因此,学校要重视社会实践,勇于探索,不断求实创新。要积极开展“以实践为主的自主性教育”的活动,让学生通过身临其境来体验、感悟。如果认识的主体不能进入状态,那么体验将会大打折扣,还学生以主体地位,推动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感悟、自我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这才是实现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根本动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交通安全一周的学习,学车的实践,交通事故的繁再现,无数条生命的“贡献”。违规驾驶的代价,无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带来的悲欢离合。更多的是让我们“幸运儿”深深地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从上世纪初至今,交通带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便利,更肯定的说,给我们带来了第,为人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人类写下不朽的篇章,在有限的时间里使我们有更多时间全身心去投入工作中去,很多地方缩短了时间上的浪费。也带动了许多产业的发展。在不久以前很幸运的成了一门产业——运输业。
运输业的兴起、发展,证明了一个国家在文化、科技、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的国民生活水平,因此,可以毫不犹豫的`说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
与此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给人类带来灾难,交通事故的频繁,直接带来生命的安全、财产的损失,而交通事故是人们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发生的,那么为什么交通事故就这么频繁发生呢?这与违规驾驶分不开的。如: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等。这些都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视交通安全法规,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议的,虽然交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危险。 在生与死的关头,生存的欲望迫使人们在生命线驻扎。此时此刻,见证了人类的脆弱与不幸。只要谨慎、小心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明天的交通会一路平安。
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现在我们学校提倡“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社会安全”的安全教育。一进校门就可以看见一条条关于安全的条幅悬挂在上方,课堂上老师也再三强调要注意安全,使我们从小就懂得了安全知识。
因为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过马路,所以老师最多讲的是交通安全。是啊!如今不同于往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几乎家家都有一辆车,并且有汽车的不是“稀有动物”了,所以车辆来来往往,经常遇到意想不到的灾难。
相信同学们或多或少也看到、听到这种事情,一次,我也听到了一场悲剧。一个刚考上大学的青年学子骑车回家看望家人,或许因为高兴,没有注意前方车辆,“嘭”的一声,与一辆汽车来了个“亲密接触”。青年学子连车带人一同被甩到几米以外,鲜血直流。行人车辆都停了下来,他们被眼前的惨状给惊呆了。不一会儿,救护车就把伤者抬走了。可惜老天不公,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学子顷刻间变成了植物人,他的父母痛不欲生,那凄惨的哭声响彻医院,使每个人的心都揪紧了。在全国每天都有40几个人死伤于交通事故,又有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
一个人受伤,一个家庭也会受伤。让我们一起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少受伤害,家庭少担心。
关于交通安全教育的心得体会
现在,生活越来越好,汽车也越来越多了。我们的生活时时处处离不开交通,遵守交通规则就是对我们自身安全的最大保障。
内容提要: 金融危机袭来,中信泰富、东航、中航、深南电等国有企业纷纷暴露出巨额衍生品交易亏损,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信息的不对称性的特点,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随着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和复杂化, “投资陷阱”更加难以被投资者发现,导致了金融衍生品交易容易出现误导、欺诈和不当陈述等侵权问题。在这一系列国企金融衍生品投资巨亏案件中是否存在着侵权行为,以及如何救济、如何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成为了目前关注的焦点。与国外立法相比,我国在金融衍生品侵权方面的横向法律规范存在着缺位,亟待完善,以实现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有效救济。
一、问题的提出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的巨大亏损案件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国有企业相继暴露出巨额衍生品交易亏损。截至今年1月初,中国国航、东方航空及上海航空3家国有航空公司燃油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损失也高达131.7亿元,中国远洋公布远期运费协议浮亏约40亿元。[1]还有一些其他的中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国际金融衍生品的同时,遭遇了大量的亏损。
首先是,香港中信泰富金融衍生品巨亏案件引起了学界的极大关注。自2007年,中信泰富开始购入澳元的累计外汇期权合约,目的声称是对冲公司在澳大利亚铁矿石项目中面对的货币风险。2008年12月20日,中信泰富公告称该澳元累计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因澳元大幅贬值,已确认155亿港元亏损。到10 月29日,因澳元的进一步贬值,亏损将近200亿港元。[2]其中的套期保值合同一直有争议。中信泰富选择的金融衍生产品是Accumulator,以其交易的不对等性和高杠杆性为特征。中信泰富作为Accumulator的买方,以约定价格购入约定数量的澳元。当澳元价格上涨——意味着中信泰富可获利 ——直至一定程度,合约自动终止,中信泰富最终的盈利是有限的。但若澳元下跌——意味着中信泰富亏损——合约并不会终止,相反,中信泰富因合约的杠杆性必须购入原约定数量数倍的澳元,损失被放大。[3]
中国远洋出现了套期保值的巨大浮亏。在BDI指数达到最高点时,中国远洋若真心出于套期保值的需要,应该为了规避因航运价格下跌的风险而做空FFA,但中国远洋认为BDI指数仍然会继续上升,选择做多FFA以获取盈利,结果对BDI的一路狂跌始料不及。[4]因BDI指数(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的大幅下跌,中国远洋也因FFA(与航运运费挂钩的远期运费协议)而招致巨大亏损。
东航巨亏的套保合约签订于2008年6月份,签订对象为数家国际知名投行。航油套期保值是指航空公司为了应对油价的上下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对未来所用航油进行保值增长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买入或卖出远期航油合约,锁定成本。但东航此次所签合约远非“锁定成本”这么简单,其结果也完全背离了其管理者们的初衷。根据东航公告,所签订的航油套期保值期权合约分为两个部分,在一定价格区间内,上方买入看涨期权,行权价约为140美元,同时下方卖出看跌期权,行权价约为60美元。在市场普遍看涨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结构的主要原因是利用卖出看跌期权的收益来对冲昂贵的买入看涨期权费,同时要承担市场航油价格下跌到看跌期权锁定的下限以下时的赔付风险。合约签订后不久,国际油价从140美元/桶高台跳水直线回落,最低探至40美元/桶以下的价位,而东航所签订的合约因为油价跌破60美元/桶价格。[5]
中国国航与东航的情形类似,通过买入看涨期权锁定原料成本的愿望可以认定为套保,但其基于牛市判断而卖出看跌期权,在规避了油价上涨产生的风险的同时,也成为期权的庄家,产生了一个新的价格下跌的敞口风险。如果国航仅通过买入看涨期权进行套保,则最大亏损也仅为已支付的权利金。但很不幸,国航为贪图卖出看跌期权所得的丁点权利金而陷入了“结构性期权”套保迷宫,从而使自己面临深度亏损之境。[6]
地方国有企业深南电与高盛旗下的杰润公司签下两份石油对赌合约,赌未来两年内的石油价格。深南电签下的对赌合约的内容同样具有高风险。当石油价格高于约定价格,公司可获得收益,且按合同规定收益有上限。但当石油价格低于约定价格时,却无下限,并且约定中的两倍杠杆,让合同的风险进一步扩大化。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研究部林帆认为,对高盛这种擅长石油衍生产品且对油价影响力较大的公司来说,设计这样的协议轻车熟路,深南电将对被迫长时间持有的第二份协议十分被动,从而面临巨大风险。[7]
除了企业金融衍生品投资以外,许多内地的个人投资者购买了外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亏损严重,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等外资银行都因理财产品而与客户发生纠纷。外资银行为中国有钱人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也演变为吞噬巨额财富的陷阱。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巨大亏损案件的原因
1、企业存在投机心理
套期保值的原理是,企业通过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反向操作,利用期货市场的盈利来弥补现货市场的亏损,或者利用现货市场的盈利来弥补期货市场的亏损,从而使企业经营不受商品价格或金融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帮助企业转移经营风险。[8]
但某些中资企业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存在投机牟利的思想,即不是去考虑如何规避风险来锁定成本,而是去想如何利用风险来获取收益。这种思想特点是试图利用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来牟取投机利润,而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这些亏损的企业几乎都脱离了“套期保值”的避险的本意,而选择利用条约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为自己谋取投机利润。
中信泰富案中,亏损企业在交易中存在着巨大的投机心理。首先,中信泰富的真实澳元需求只有30个亿,但中信泰富在去年7月的前三周内,签订10多份合约,在澳元下跌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却要购入最多90亿澳元,套期保值数量远超过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其次,假如真为了套期保值,完全可以用最简单的远期货和外汇互换合约实现。更重要的是,中信泰富的复杂衍生产品根本不能“规避澳元上涨风险”,假如澳元真的大幅上涨,也就是中信泰富最需要依赖此合约时,交易对手却可以通过“敲出障碍期权”而取消合约,完全消除其套期保值功能。很显然,中信泰富是在做高杠杆投机,而非套期保值。
2、企业内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这些出现衍生工具投资巨额亏损的多为国有企业,投机导致大规模亏损的情况由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缺陷导致的。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温智敏认为,“国有上市企业出现这类情况毫不奇怪,原因就在于国企内部管理的困境,这是国有企业难以克服的问题。”[9]一旦公司权力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即被虚化,风险控制机制也发挥不了作用。一些参与衍生品投资的央企负责人,他们迫切想锁定经营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甚至想投机大赚一把,自己却对衍生品不甚了解,既缺少实战经验,又缺少专业技术和人员,最终风险控制成了摆设。再加上,西方投行超大力度的公关,更加助长了投资风险。在这些案件中,企业内部风险管理都没有起到“看门人”的作用。
3、金融衍生品设计中可能存在陷阱
此类金融衍生产品,一般实体企业或机构投资者根本不知道这类产品应如何估值,不知道如何计算与控制风险,因此很容易在高价买进这类产品的同时,低估其潜在风险。而作为交易对手的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则拥有大量专业人才,对于衍生品的数学模型有着多年研究,充分掌握估值与风险对冲技术。因此,交易双方之间存在严重的知识与信息不对称。甚至在某些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当投资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亏损了。黄明教授比较精辟地将其概括为:“单从定价的角度考虑,与国际银行做复杂衍生产品交易,就好像普通人与乔丹一对一进行篮球比赛。”[10]
4、金融衍生品监管存在缺陷
过于复杂的衍生产品因其创新过快,多在场外进行,非标准化且极不透明,远超现有监管体制可容纳的框架,对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可能产生很大的负面冲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多为表外业务,会计数据不透明,又没有标准化合约和统一的交易条件,监管机构很难获取充分信息,发现其中猫腻。”[11]金融市场的发展固然离不开衍生品的创新与发展,但对于复杂衍生产品则应加小心,慎之又慎,初涉市场者切不可对自己无法理解的复杂产品轻易出手。我国多数国企只是拿金融业务当作副业,对衍生产品领域很陌生,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复杂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一旦入局,便会被熟悉游戏规则的投行掌握主动权。
我国至今尚未有独立的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法规,对金融衍生品市场主要依靠行政规定。这类规定中虽然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问题,但只是提出了市场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在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管理的权威性方面难以跟法律相比,当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衍生产品显得尤为力不从心。[12]对我国企业参与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更是鞭长莫及,监管机构难以有效跨境实施监管,对于国内企业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一筹莫展。
(三)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思考
9月7日国资委就央企衍生品“法律函”事件做出回应,表示支持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的部分中央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13]我国企业开始从巨额亏损的惊叹中走出来,对整个事件进行反思: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否掉进了外国投行的陷阱,外国投行的销售金融衍生品的行为是否涉及到侵权,我国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是否缺位,国有企业在遭遇巨大亏损后应通过怎样的途径来挽回。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陷阱”
(一)复杂的衍生品结构
简单的衍生品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可以在公开市场查到,而结构越复杂的衍生品竞争越少,复杂到一定程度,如期权和期权展期的价格无法通过公开市场获取,只能让交易对方报价,依赖对方的定价权。中国公司希望购买套期保值产品来规避利率变动的风险,其实这通过一个简单的保值产品就能做到。但外资投行却向他们兜售复杂衍生品,这种产品与一些晦涩难懂的因素挂钩,这些中国客户便得向投资银行付出数百万美元的代价。
段世华:“由于国际投行具有绝对的专业优势,他们设计出极其复杂的衍生品交易合同,一般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比如我们期货分析师,更别提我们国内企业了。由于信息不对称,他们随处都可以设置圈套。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无疑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4]
(二)高杠杆和高风险性
所有衍生产品都是保证金交易,因而拥有高倍杠杆。首先,它的盈利空间与亏损风险因为“敲出障碍期权”条款而极其不对称。其次,长达20 多个月的定期交换使得风险放大了数十倍。第三,在签订这一衍生品合约的时候,企业需要交付的资本保证金数额一般不大,交易过程中一旦发生亏损,会给投资者造成一种仍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错觉,因而诱使投资者不断补仓,直到把自有价值全部押进去。这与非杠杆的股票市场投资有很大区别。在衍生品市场,只投入几千万的保证金,就可能要承受几十亿的风险,最终造成无可挽回的巨额亏损。
(三)风险的不对称性
一般企业买了衍生产品进行投机,往往是承受敞口风险,仓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承担风险。但投资银行在兜售衍生产品后,会马上到衍生产品所挂钩的基础市场上做一个反向对冲,比如中信泰富的衍生产品对家就会在澳元与美元市场上建仓对冲,而对冲仓位数量则按照其研发出来的复杂数学模型而计算出来,而且随着市场价格变动而计算并不断变动。在这样一套对冲流程的支持下,衍生产品销售者就会锁定高价销售衍生产品带来的利润,而不承担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故而,在复杂衍生产品市场,买卖双方可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不对称。从这个意义上说,衍生品交易是具有极大知识含量的特殊交易。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可能存在侵权事实
(一)金融衍生品合同的特点
1、金融衍生品合同是一种规避风险的买卖合同
“衍生金融工具所代表是以约定未来在当事人间交换特定金融标的物为内容的买卖合同之债。”[15]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但是与一般的买卖合同不同,是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但是,一旦盲目过度地使用金融衍生品,追求投机获利的话,此种合同就会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2、金融衍生品合同具有格式性和高度的复杂性
在当事人交易的过程中,所要签的往往是包含“敲出障碍期权”、“双外汇选低期权”与“看跌期权”等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合同,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此外,出于效率的考虑,此类金融衍生品合同通常是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出现,作为买方金融消费者通常没有协商的余地,处于被动地位。
唐金龙:“这个法律文书内容是非常繁复的,他不是说实际的一种交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其实就是法律文书的交易,这一点法律文书量非常之大,即使是你专业人员,可能某一个字句的不同,可能都产生不同的后果。”[16]
常清:“投行设计了这种衍生品,就说一对一设计,那么这个合同都100多页,那么很多大家都看不明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好多问题。出现了一些条款不对等,就是收益和风险不对等。”
(二)对国企金融衍生品巨亏案是否有侵权行为的思考
一些亏损的国企并没有违反国资委的相关规定,但是仍然遭到了巨额的亏损。中国远洋相关人士“其实我们并没有做超过自己所需要的,我们做的运费远期交易只占了所需要的10%。”东航人士也曾指出,其衍生品交易在“套保”范围之内,套保的航油量并没有超过用油量的35%。[17]既然这些央企都是按国资委规定办事,为何还会出现如此巨亏?
1、外资投行缔约中的风险提示义务的履行
外国投行销售的产品有很大的风险,卖方在销售的时候就有着提示说明义务。肖金泉律师认为:“股票累计期权合约的风险是极高的。在销售过程当中有没有提示风险,或者风险提示是否完全,成为这类案件的关键所在。”[18]
毫无疑问,在金融衍生品游戏中,处在优势地位的是银行。在同中国企业签订合约时,用高超的技巧进行“伪装”,讲没有任何套保功能的欺诈性产品包装成套保工具卖给中国企业,合约中一般没有风险提示,往往是一开始签订合约就进入了陷阱。不少央企内部风险管理缺乏独立性,而且表现十分“果敢”,“甚至没看懂合约条款”就签了高风险合约协议。更有甚者,一些连衍生品设计者也可能无法进行可靠定价的结构性金融产品,央企都敢“对赌”。
康奈尔大学金融学教授黄明指出:专业机构在设计这种结构性产品的时候,会尽可能将产品复杂化,用来“迷惑投资者,赚取利润和转嫁银行本身的风险”。然而这种风险严重不对称的转嫁行为显示,银行们利用了本身产品设计时的信息不对称优势,很可能向交易对手隐瞒了其真实风险。[19]
2、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误导、诱惑和欺诈行为
国企在购买金融衍生产品的初衷是为了套期保值,但是没有选择简单的稳妥的简单的金融衍生品而是选择了复杂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国企究竟为何签下如此高风险的合同,很有可能里面有误导、诱惑、欺诈的成分。
很多学者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猜测,在国企巨亏案当中或许存在着欺诈等侵权行为。叶檀:投资者在未弄清文本意义的背景下签订合同。投资者确属无知,但这不能为银行欺诈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银行在未告知投资者本人的情况下,出售风险极大的结构性产品,都是一种欺诈行为。[20]常清:大部分央企在套保上出问题,不是因为有投机心态,而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跟国外投行买的并不是套期保值的产品,是受到了欺诈的产品,这些产品并没有具有套期保值功能。” [21]
(三)国际上金融衍生品侵权的判例及相关理论
在金融衍生品侵权问题上一些国家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是相当大的,对贪婪的投行家们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金融衍生品的肆虐,有效地防止了金融衍生品侵权案件的发生。
段世华:“国际上对衍生品这块监管很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投行卖给不懂此道的企业或个人,出现损失后,投资者不仅可以不付钱,还可以向法院对其提起起诉,这在国际上也是有先例的。另外,对金融衍生品侵权的处罚力度也是相当大的。”[22]
黄明:“这种产品有巨大的向下风险,往上给投资者的回报是很小很有限制的,但是往下的风险可以几十几百倍。你要是让投资者签这种合约导致巨额亏损,投行在美国就会承担极大的法律责任,因此投行不敢在美国销售这种产品。”[23]
1、美国关于金融衍生品侵权诉讼的判例
美国历史上对于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欺诈的惩治力度是相当大的,比较著名的是宝洁公司诉美国信孚银行。宝洁指控信孚银行通过欺诈手段对其销售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导致宝洁公司亏损1.02亿美元。信孚银行最终被法庭判定有欺诈嫌疑,在信誉崩溃之后被德意志银行收购。1993年11月,宝洁公司向信孚购买了第一批利率互换性质的衍生产品,它想通过使用利率衍生工具来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多数交易是以一个复杂的支付公式为基础的,即要求宝洁在利率上升时向信孚支付差价,在利率下降时获得信孚的补差,由此有效降低其财务成本。在利率稳定时,宝洁最初是受益的。然而,1994年2月,联邦储备委员提高了利率,这样宝洁就在交易中受损。到1994年10月,宝洁以信孚未就交易事项披露重要信息(比如,如何计算不同情景下的利率互换的支付额)、错误提示交易风险、违背受托及顾问关系等为由起诉。宝洁指出,因信孚的这个利率互换产品而蒙受损失的不止他们一家,其他的公司也蒙受类似的损失,包括Gibson Greeting、Jefferson Smurf、山德士、航空产品制造公司以及联邦纸业委员会。法庭在审理中披露了信孚交易记录中一些令人难堪的材料,反映出信孚某些员工的“激进式”销售做法及态度。法庭结案之前,双方取得了庭外和解:宝洁同意向信孚支付3500万美元,以抵消衍生产品合约中的1.95亿美元负债。[24]
自1996年,欧美国家金融衍生品欺诈的诉讼很少见,因为严厉的法律使投行家们不敢在欧美市场进行金融衍生品的销售。投行将注意力转向了东亚市场,最初是日本,近两年将主要的基地落在中国香港地区,香港成为了全球金融衍生品销售的大本营。
2、英美法有关金融衍生品侵权的理论
英美法系使用“不当陈述(misrepresentation)”这一侵权责任类型。该责任系指在行为人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以致信赖该陈述的人受有损害的情形,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5]英美法系的不实陈述责任是通过诸多判例逐渐予以确认的,但最为完整的表述应当是《美国侵权法重述(第二版)》第522条的规定,该条第(1)项规定:由于营业、职业或雇佣关系,或者在其具有经济利益的任何交易中,提供了虚假信息以引导交易对方或第三人的人,如果在获取或者传递上述信息的过程中未能保持合理程度的注意或技能,应对他人因正当依赖该信息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在判例法中将多数场外交易的侵权问题归结为“不当陈述”,所谓的“不当陈述”在英美法上有六种情形:一是由于合同当事人进行的欺诈陈述,导致损害赔偿与合同撤销;二是由于合同当事人进行的过失陈述导致损害赔偿与合同撤销;三是由合同当事人所为的善意的不当陈述,导致损害赔偿与合同撤销;四是由于非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欺诈性不当陈述,导致损害赔偿;五是由于非合同当事人所为的过失不当陈述,导致侵权法上过失不当陈述,但较欺诈的范围要窄;六是由于非合同当事人所为的善意不当陈述,没有责任。上述情形包括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陈述、形成合同条款的陈述以及侵权法上的不当陈述。[26]就不当陈述的认定:(1)交易主体的认知能力对于判断是否为不当陈述具有意义。(2)在行为性质方面,场外交易既可能产生合同上的不当陈述,如诱使某最终用户对不当陈述产生信赖进人某一交易合同,也可能产生侵权法上的不当陈述。除此之外,还有不当影响、损害性允诺等侵权形式。[27]
3、日本法有关金融衍生品侵权的规定
金融商品销售人员说明义务的规定是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当销售人员未能履行说明义务时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按照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金融商品销售人员在销售金融商品前,说明的事项包括:(1)如果利率、汇率、有价证券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指标变动,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或者存在亏损风险的,则应当指明是何种指标;(2)如果金融商品的销售者或者其他人的业务或者财务状况变化,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或者存在亏损风险的,则应当指明是何人;(3)如果存在某项政策法规,可能影响买方的判断,从而直接导致本金亏损或者存在亏损风险的,则应当说明该政策法规;(4)如果所销售的金融商品对顾客行使权利或者解除权有期限限制的,则应当予以说明。当然,说明义务也并非绝对的。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第三条第四款即规定,当金融商品的购买人是法律所规定的具有专业学识经验的人员或者购买人明确表明不必说明时,免除金融机构的说明义务。
2006年,修订后的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进一步强化了说明义务的法律责任。受到侵权损害的投资人只需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即可;至于损害结果的大小及其与违反说明义务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由金融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予以证明。如果无法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金融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侵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侵权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规定,也没有英美判例法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侵权的类型划分。主要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范按照传统的合同侵权理论来确定民事责任的承担。《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失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这家赔偿。”可见,在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中,如果投资银行进行误导、欺诈等行为,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符合侵权要件,可以追究银行一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的交易,它具有很强的复杂性、风险性、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等性,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如何通过侵权的救济措施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在立法上需要完善。
四、国企维权的救济措施
“我们不仅要反思当前这种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要反思现行的金融创新的负面影响,反思这种金融创新对金融风险的放大效应及对投资者利益的侵害,并要思考在现行的法律基础上,如何对金融机构利用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进行欺诈的行为进行全面诉讼。”[28]以我国国有企业为代表的金融衍生品投资者出现了巨大的亏损,如何进行救济、维护我方权益成为了当前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国资委对国企维权的态度
2008年央企爆出投资金融衍生品巨亏案件引起了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近期也在密集出台,国资委也正在开展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的摸底调查。[29]据国资委统计显示,共有28家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有盈有亏,亏损居多。此前,针对部分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随着兑现期的临近,央企们也不甘“束手就擒”,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国资委表示,此举属于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认为有关交易对手应当予以协助。国企的维权行动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支持。
(二)诉讼或仲裁救济措施
国资委日前在其网站的《关于企业致函交易对手有关情况的说明》表示,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30]目前央企还着手实施诉讼或者仲裁的报道。就仲裁问题而言,能否提交仲裁关键要看合同里是否有仲裁的条款,外资行与国企签订此类场外衍生品套保合同一般通过香港业务部门,仲裁地点一般为香港或新加坡,如果诉诸法律,中国企业未必占有优势。[31]
(三)救济措施中的难点
1、证据的搜集
购买金融衍生品的签约地、签约中银行风险提示是否充分、银行顾问并没有对客户进行足够风险提示、是否存在着欺诈的成分成为了证据的关键点。一些分析师指出,从国资委和央企的态度可以推测出我方可能通过分析合约、定价、谈判细节、所有的历史交易记录以及过去数年的电子邮件等,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有分析表示,此举表明国资委已掌握足够的材料与数据,足以证明央企衍生品合约“明显存在误导嫌疑与可能的信息欺诈”,因此才会态度强硬地力挺央企,支持其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减少损失。[32]
北京科技大学金融工程系主任刘澄认为:“金融衍生品一般在初期签订时,保证金都已交付了,如果说对一些与大宗商品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很有可能是受委托的外资银行和投行进行了合同之外的违规操作,如已超过保证金规定的亏损额度,但受委托的外资银行和投行仍未平仓停止交易,或者涉嫌交易欺诈。”[33]
在交易过程中企业的法律意识应该有所加强。企业对不懂的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尽量地避免。即使选择了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在交易中也尽可能使交易过程规范化、透明化,保留交易中的协商谈判的资料,作为证据。
2、诉讼管辖的判断
除了取证外,内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也将成为决定案件进展的重要因素。“投资者必须证明合同的签订或履行是在内地进行,至少实质部分在内地进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表示,“判断合同履行地点一般是以账户所在地作为标准,然而目前绝大多数受害者的开户地都在香港,合同履行地的举证要落到投资者身上,这对投资者来说非常不利。”在国际金融衍生品交易中,为了防止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出现不利于自身的情况,在订立交易合同时有必要增加纠纷解决的条款。
3、法律依据的确定
按照内地法律规定,外资银行禁止在内地销售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因此,在香港购买金融产品的投资者不受内地法律保护。这些巨亏的内地投资者或者在香港直接开户,甚至在诱惑之下在境外设立公司。因此,此类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案件具有跨国性或者具有跨地域性,需要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则确定相关的准据法,因此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当事人住所地、被告所在地等的法律都有可能成为准据法。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中侵权问题的法律完善的建议
国企金融衍生品巨亏案,目前已经告一段落,公众等待着国企寻找救济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吸取了国企巨亏案的教训以后,国企开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国资委也多次明确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不得选择风险难以认知的复杂结构产品,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另外,相关部门也加强了相关的金融监管力度。今年8月5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机构客户交易衍生产品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对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机构客户的成熟度进行评估分类。不得销售脱离实体经济需要,交易过于复杂化、缺乏透明度的衍生产品。不出意外,国内银行间复杂衍生品交易将要启用一份新协议——《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将成为国内场外复杂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新模板。
笔者认为在关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金融监管制度的同时,完善侵权救济的相关立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在一系列国企亏损的案件中,外国投行之所以可以屡屡得逞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横向法律规范的缺失。正是这个原因,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得到有效的调整,使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得不到改善,因此导致了外国投资银行肆无忌惮地欺诈。从这个角度,美国、日本等国家对场外交易侵权的横向法律规范值得我们借鉴。
(一)明确金融衍生品销售者的告知说明义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对打破信息不对称状态、平衡交易双方的地位起着重要的作用。金融消费者在获取足够的信息后可以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从而理性决策。有学者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的信息披露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者将其从事该类交易的事实及该交易执行时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向其投资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公布。另一方面要求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商有义务向作为客户的使用者详细揭示从事该交易可能发生的损失,以使潜在的使用者在进入交易前有条件做出更为理性的判断。[34]信息披露在法律上就是销售者的告知说明义务。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明确了金融商品销售人员在销售金融商品前说明义务,并且非常详细地列举了的事项,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在金融商品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销售者的告知说明义务,避免投资陷阱情形的出现。
(二)细化金融衍生品侵权行为的形态
在英美法当中通过判例制度确定了不同种的侵权形态,过失的不当陈述、欺诈、不当影响、损害性允诺等等。金融衍生品侵权与一般的侵权是不同的,往往会涉及到很强的技术性,不同的行为可能会形成不同的侵权形态,不同的不同的侵权形态承担的民事责任也是不同的。建议对我国细化不同的侵权的形态,以便于责任的承担。
(三)金融衍生品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
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与一般合同交易不同的复杂性、高风险性和信息不对称性。我国固有的侵权行为法体系很难有效地处理此种侵权纠纷。笔者认为,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制度来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侵权救济责任,以实现对金融消费者的有效保护。
在具体的制度设计的方面可以借鉴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的规定。比如在举证责任方面,受到侵权损害的投资人只需证明违法行为的存在即可;至于损害结果的大小及其与违反说明义务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由金融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予以证明。如果无法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金融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金融消费领域,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果关系要件的举证责任的倒置会对金融商品消费者起到保护的作用。
六、总结
去年我国国有企业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品投资巨亏案件给投资者们敲响了警钟。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高风险性和风险不对称性往往隐藏着巨大而投资陷阱。无知和投机心理使得很多国企纷纷进入了圈套,国企面临着巨大的亏空。导致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控制度的缺失和金融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在惨痛的教训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内控制度和金融监管制度正在逐步走向完善。
投资者遭遇的巨大亏损是否是由侵权导致的以及如何救济成为了当前的热点问题。通过与欧美国家和日本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笔者发现,外国投资银行不敢在欧美、日本等国家进行欺诈性的金融衍生品销售,是因为这些国家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是相当大的,而且是比较明确的,银行的不当操作行为很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相比之下,我国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横向法律规范还有所欠缺,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规则,存在者法律漏洞,所以外国投资银行将交易市场移向我国。
笔者认为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侵权方面的立法完善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应当明确金融商品销售者的告知说明义务,否则可能会承担侵权责任;其次不同的侵权形态应当确定不同的侵权责任;三是金融消费者的救济过程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这样,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以防止金融衍生品欺诈的情况出现;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欺诈的情形可以依据明确的规定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注释:
[1]《国资委表示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多亏损》,CCTV第一时间报,2009年05月06日,news.sina.com.cn/c/2009-05-06/112917756515.shtml
[2]高喜燕:《“中信泰富”事件的反思》,载《西部金融》,2009第2期,37-38
[3]丁洪:《中信泰富外汇衍生品投资亏损案例分析与启示》,载《南方金融》,2009年第3期,29-31
[4]曾子建:《投机还是套保?中国远洋自揭FFA浮亏40亿之谜》,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12月20日,money.hbjjrb.com/finance/298/ywdd/2008-12-20/0000005932s.shtml
[5]赵亚奇、王妍:《“波动率的微笑”在实际中的应用分析——基于东航套期保值巨亏的研究 》,载《经济论坛》2009年第16期
[6] 参见罗文辉:《贪小便宜:国航结构性期权套保之误》,第一财经日报,2008年11月24日,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1124/05505542452.shtml
[7] 肖林秀:《原油价回弹70美元 深南电风险降低但仍面临2年巨亏隐忧》,载《证券日报》,2008年11月4日
[8]王仁祥、喻平:《消除理解误区———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时机》,载《经济问题》,2000年第7期.
[9] 王建坤,《深南电的赌局》,载《南风窗》,2009年第01期
[10] 黄明,《防范复杂衍生品陷阱》,载《财经》,2008年第22期
[11] 参见谢群,周蓓蓓,刘潇:《从中航油事件透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制》,载《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8期
[12] 参见谢群,周蓓蓓,刘潇:《从中航油事件透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制》,载《金融经济•学术版》,2008年第8期
[13]《国资委回应央企衍生品“法律函”事件》,山西日报,2009-09-08,news.sohu.com/20090908/n266540749.shtml
[14]黄应来:《国际投行或面临欺诈销售指控》,载《南方日报》,2009年09月08日,business.sohu.com/20090908/n266554389.shtml
[15]王旸:《衍生金融工具基础法律问题研究》,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 P82
[16]唐金龙:《央企金融衍生品合同能否被叫停》,央视经济半小时,2009年9月9日,gxtv.cn/news/20090910/news_02202546651.html
[17]李海霞:《国企套期保值巨亏逾千亿,衍生品条约仍在履行》,新华网,2009年10月16日, zgjrw.com/News/20091016/index/356262530400.shtml
[18]万敏:《肖金泉律师炮轰外资行内地卖产品涉嫌欺诈》,载《证券日报》,2009年04月15日,
[19]《警惕国际金融衍生品的“欺诈”属性》,2008年10月31日,cnemag.com.cn/fenxplun/newsfx/2008-10-31/174815.shtml
[20] 叶檀:《在中国境内起诉欺诈性银行刻不容缓》,2009年6月4日,news.hexun.com/2009-06-04/118289069.html
[21]孙中元:《国资委重申央企套保红线 东航仍与高盛“对赌”》,载《证券日报》,2009年10月19日,news.dayoo.com/finance/200910/19/54391_100227161.htm
[22]黄应来:《国际投行或面临欺诈销售指控》,载《南方日报》,2009年09月08日,business.sohu.com/20090908/n266554389.shtml
[23]黄明,《防范复杂衍生品陷阱》,载《财经》,2008年第22期
[24][美]班克斯:《金融风险管理的简要规则》,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132页
[25][美]理查德•A•爱泼斯坦 :《侵权法:案例与资料》,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545-549页
[26][英]Simon James :《The Law of Derivatives》,London :LLP,1999 ,第
[27]王旸:《英美法系的衍生工具交易商法律制度》,载《金融研究》,2008年第7期
[28] 易宪容:《金融创新理论及方式需要全面革命》,载《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09月11日,finance.people.com.cn/GB/10038011.htm[29]央视:《央企金融衍生品合同终止艰难 需非常之举》,2009年09月09日news.hexun.com/2009-09-09/121025120_1.html
[30]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关于企业致函交易对手有关情况的说明》,2009年09月07日,sasac.gov.cn/n1180/n1566/n259730/n264183/6615995.html
[31]钟晶晶:《央企或可中止衍生品买单》,载《新京报》,2009年08月31日
[32]李海霞:《国企套期保值巨亏逾千亿,衍生品条约仍在履行》,新华网,2009年10月16日, zgjrw.com/News/20091016/index/356262530400.shtml
关键词:中学生;社会问题;管理方式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30-0113-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6.30.072
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就是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管理其最终目标,规范学生遵守一定的规则行为。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复杂的事情,需要教师有耐心、责任心,去了解学生的心理、思想特点,用适当的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同时完善各个方面。
一、目前初中学生存在的问题
初中生处于心理上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时期。目前的初中生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一)过渡期的不适应
学生在中学以前处于幼稚期,在心理上需要更多的依靠、照顾、保护,学生的独立性、自觉性都较差。进入中学阶段后马上就要迈入少年时期,而中学后期则处于敏感的青年初期,这也是标志着学生真正要转化自己的思想、观念,要成为社会上独立的一名成员。
中学生心理发展的过渡性,反映出中学初期(少年期)和中学后期(青年初期)过渡状态的两种不同特点。前一时期,即少年期,是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是独立性和依赖性、自觉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充满矛盾的时期;后一时期,即青年初期是一个逐步趋于成熟的时期,是独立地走向社会生活的准备时期。
(二)自尊心较强
学生在初中阶段自尊心理开始上升,教师需要掌握中学生的自尊心理,学生有一个心理特点就是自尊心强,爱面子。他们非常注重自己是否受其他人尊重,和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这也就要求教师在日常管理学生时,一定要注意尊重学生。作为教师应当尊重每一位学生,帮助学生树立自尊心,并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受到伤害,这是教师义不容辞的工作。
(三)学习缺乏针对性
初中生面对中学时期突然丰富的课程,缺少了学习的针对性,有一些不知所措,对于知识不能去系统地总结。
二、初中生日常管理的方法、措施
对于初中生的日常管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教师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坚持学习,本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心态,来对学生进行管理。
(一)尊重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管理,最基础的是秉承对学生的充分尊重。尊重学生,要以真心去对待学生,用平等的心态和学生相处,拉近和学生的距离。对待不同的学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尊重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特点,因人而异,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教师尊重学生也是以身作则,让学生学会尊重他人。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意识到,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可以引导学生有颗感恩之心,也可能在不经意之间会给学生带来深藏心底的伤痕。所以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尊重每一位学生。
(二)了解学生
想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要全面了解学生,教师要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以便为日常管理学生奠定基础。深入了解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恰当地把握他们的主要矛盾,是进行中学生管理的基础。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可以根据以下几点。
1.善于观察。学生是活动的个体,在集体中的表现是进步还是退步,需要教师通过观察去发现。课堂上,学生的一个眼神,一个举动,一种表情,都可以反映他的学习态度,教师需要抓住这其中表现,适时地进行教育,可以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能及时指出不足,帮助改正。只有我们善于观察,深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学习中,留心学生的情绪和表情变化,然后通过研究分析,才能及时引导学生,做好工作。教师应该予以关心,多观察,多发现,多鼓励学生。
2.勤于沟通。语言是人与人沟通的有效方法,教师可以通过与学生谈话的方式了解学生心中所想,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成绩。教师可以采取群体沟通,后者是个体沟通,看到学生突然有什么变化,应当及时沟通,了解原因,可以有助于跟进学生动态,帮助学生排除困扰,专心学习。
除了学习方面的沟通,教师在课下时间可以用一种轻松愉快的方式沟通,了解学生的喜好都有什么,了解现在的学生更多关注的东西有什么,不仅可以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还能丰富自己,让自己不断地更新,总能以最好的状态面对学生。
(三)做好学生日常规范
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做好对学生的日常规范,对学生要制定合理、严格的规范制度。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日常学习中,教师要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时刻记得规范自己的行为固然重要,一个好的学习氛围,一个良好的班集体也需要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要健全、完善学生规范制度,实施科学管理,促进良好的班风。教师要严格对待学生的常规管理,为提高班级整体水平奠定基础。
(四)注重安全教育
目前,学生的安全问题才是重中之重,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教师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工作。学生安全问题已上升到首位,如何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是每一个教师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教师应当在日常注重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虽然,初中生的日常管理是一个复杂、难度大的过程,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育任务,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做好这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随着课程改革不断进行,新课标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了判断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良好的检验标准。体育课堂的有效性指的是,通过体育教学,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运动技能以及对社会的适应性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因而,体育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的有效性,使体育课堂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体育新课程改革强调初中的体育教学中应该把游戏纳入课堂,用以调动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让学生在乐中学、学中玩。我就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初中体育游戏的特征.其基本特征是大众性、普及性和娱乐性
通常我们在体育课中运用的游戏都比较简单,它不需要专门的训练和较复杂的规则,参加游戏的人数没有限制,场地、器材以及比赛时间,也没有严格的规定,比较适合于青少年活动。因此,体育游戏深受学生的热爱,而教师也乐于采用此手段来达成教学目标,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
游戏教学法在初中体育中的作用.大家都知道,游戏在体育教学中,以它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因为它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在活泼愉快的气氛中掌握动作技术,既锻炼了身体,又提高了素质,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体育游戏形式多样、富于变化,游戏的涉及面很广,每个游戏都存在不同的教育意义,学生要通过游戏培养自己的思维能力与创造能力。单就短跑训练而言,就有迎面接力跑、换物赛跑、十字接力赛等形式。但即使是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如果只是机械地重复.时间久了学生也会感到厌倦。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可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让学生参与编创一些游戏环节,如50米快跑。过去就是一味强调练习次数,时间一长,学生就会觉得又累又烦,在教学中我向学生征求意见时,他们提出利用游戏和竞赛的方法,于是大家看,我将学生分成四组,进行追逐跑、接力跑,以及利用体操棒或实心球进行跨步跑,由于游戏中有学生的创造。就更能提高学生的速度和步幅,激发起他们参与的欲望,这时教师再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充分的肯定,就能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消极变为积极;由平淡变为突出。这样的游戏既丰富了课堂的内涵,陶冶了情操。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学生上好一堂课的前提
在体育教学中.通过做游戏,能有效的把体育项目带入之中,让他们对于枯燥的体育项目变得由不喜欢到喜欢,直至有兴趣。把游戏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游戏竞争中去体会“得第一”的快乐,去表现自我,无疑是抓住了学生的兴趣,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例如,在进行腿部力量训练的过程中,如果教师单纯教授动作要领,进行重复的弹跳训练,是无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如果在这部分教学中加入游戏,让学生分组进行单脚接力跳的比赛或跳绳接力,就将枯燥的训练转化为游戏的形式。课堂氛围就会变得轻松、愉快,学生有了主动参与的愿望,必定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游戏教学中安全教育的力度不够体育教学的成败关键之一在于安全,初中生的思维正处于未成熟与成熟之间,他们表现欲望强烈,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但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在游戏中较为莽撞,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保护意识不强。而体育游戏的特征却充分地满足了他们的表现欲望,更是使得学生们忘我投入,安全自然抛之脑后。部分教师们在教学中却错误地认为初中生具有能较快理解游戏规则,掌握游戏方法的能力,相对小学生而言更懂事、更稳健,从而轻视了安全教育。这就是造成初中体育课堂中,安全事故多于小学段和高中段的原因之一。
三、游戏小结评价不够深刻全面体育游戏的小结讲解对教学效果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那种忽略和缺乏小结讲解的体育游戏,都会影响体育游戏的寓教于乐的效果。在现实课堂教学中教师们一般对整堂课都有所小结评价,但专门针对课中游戏的小结评价只是蜻蜓点水,不够深刻全面,而且也不多见,因此不能完全发挥体育游戏的教育意义。
明确体育课堂教学中体育游戏的教学内涵体育课堂教学的初衷是通过体育课堂教学,让学生学会某项知识技能。而体育游戏则是达成让学生学会某项知识技能的手段或载体。因此,教师安排的体育游戏必须为课堂教学目标服务。在此前提下再来追求,游戏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参与程度。明确体育游戏的对象体育游戏的对象是初中生,教师在安排游戏时要充分考虑到初中生的年龄特征以及时下的时代特征。当代的初中生个性与早期的初中生由于所处的年代不同,精神与物质条件的区别,使得他们出现了较大的个性变化。
四、提高初中体育游戏课堂教学的措施
摘 要 如何让科学、合理化地组织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来提高学生的成绩,增进学生体质是中学体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考察法,从身体训练和心理训练两方面分析如何科学有效地提高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为基层中考体育的训练和管理提供参考,推进备考水平的提高,增进学生的健康。
关键词 初中生 体育 学业水平考试 策略
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9年以来,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面对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带来的竞争,如何科学合理备考初中学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提高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来促进学校体育的良性发展和学生健康素质的提高,是摆在我们目前的重要议题。
一、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参与到体育健身课程中
“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中积极贯彻,主要是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等四个方面,贯彻这四个方面的指导思想,积极推动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备考计划,推动学生体质的提高。
二、明确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教学与训练原则
初中生体育学业水平考试一般都安排在初三年级进行,在三年的教学与训练计划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系统训练原则。针对初中学生身体发育的基本特点,合理安排好初中体育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抓好初一、初二阶段的基本身体素质的练习,完善学生的身体素质结构,在初三阶段强化对具体考试项目的教学与训练,建立三年良好的系统化的教学与训练计划。二是注重常规的教学和训练方法。例如循序渐进地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利用比赛教学方法检验学生的考试成绩,模拟比赛场地与环境进行训练等常规的教学与训练原则与方法是教学和训练的基础。三是注重学生的兴趣发展。体育学习兴趣的培养是体育教学中的关键性环节,让学生从体育技能学习中体会到乐趣,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系统化的备考过程。
三、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训练
作为一次学业水平考试是重要的选拔性考试,培养良好的备考心理素质能有效地提高考试成绩,在平常教学和训练以及考试中,具体的心理素质训练方法有:
(一)意志训练法
意志训练是在运动训练中有目的地使运动员克服各种困难,完成意志行动。意志训练的途径主要有努力自我克服困难、心理自我调节、集中注意训练法等方法。
(二)考前心理训练
考前心理训练是在考前较短的时期内使学生学会自我调节心理状态的方法,加速形成赛前最佳竞技状态的训练过程。考前心理训练的途径主要包括模拟训练、情绪控制训练等。
(三)临场心理暗示训练
在中考体育考试时,来自各方面的外在因素都可能导致学生心里紧张,我们在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深呼吸、自我暗示和放松来控制自己的情绪,比如常用的暗示语有“我今天精神状态很饱满”、“我感觉我身体和心里很放松”、“我感觉我浑身有使不完的力”等。使之处于最适宜的兴奋状态,发挥正常的水平。
四、科学训练、预防运动损伤。
运动损伤,将影响到学生正常的体育学习、训练和考试,也直接影响到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在教学中,预防运动损伤的有效途径有:
(一)重视准备活动,加强运动安全教育
在教学中,通过慢跑、游戏、徒手操、柔韧伸展练习等活动热身,为后继项目的教学与训练打下良好的身体基础,有益于预防运动损伤。同时,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规范技术动作,合理安排训练
正确的技术动作能有效预防运动损伤,另外要根据初中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合理安排运动负荷,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过渡疲劳和局部负担过重,预防运动损伤。
五、对体育差生进行专门辅导
备考前1—2个月左右,由学校牵头,组织班主任、体育老师召开碰头会,给思想积极要求向上、文化课成绩排在班级前十名,但体育成绩相对落后的同学开“小灶”,由体育老师组织学生专门训练,因每个同学的弱项不尽相同,训练的方法必须因人而异,富有针对性,才能有效提高薄弱项目的成绩。
六、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是中考体育考试取得优异成绩的重要条件
高效率的团队精神是学校真正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建立由学校校长、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后勤组成一个团队,抱着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态度,分工明确,相互合作。为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环境营造。另一方面,在体育教学与训练课堂中,注重团队合作,例如在中长跑训练中“以好带差”的训练模式,中长跑考试中的“团体冲刺”以及在排球、跳绳等项目中,学生之间的相互帮助都有益于成绩的提高。
七、结语
本文仅就作者多年来对中考体育考试的经验及教学经验阐述了以上几点看法。在实际教学中,到底怎样才能有效提高中考体育成绩,还需要我们老师针对初中生生理和心理特点,钻研最新教学理念和理论,科学训练,思考和探索有效提高中考体育考试成绩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参考文献:
[1] 余卫平.对体育考生考前心理状态调整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