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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041-02
一、贺州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
贺州地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处,位于七百里贺江之要冲,扼楚粤之咽喉,秦代开辟的“潇贺古道”是古代沟通中原与岭南的重要交通要道之一,也是“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对接点之一。千百年来,南来北往的官员、戍卒、商贾、流民带来各地不同的语言、文化和习俗,与岭南百越土著民族文化交汇融合。这里居住着汉、瑶、壮、苗、侗等十八个民族的二十多个族群,各民族、各族群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各族群、各种文化之间相互交融、取长补短,形成多民族多族群文化相互交融的和谐图景。
贺州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古代中原文化与岭南百越文化在此融合、留下了诸多颇具特色的原生态历史文化资源:有潇贺古道、桂岭古道、谢沐关、鹰扬关等古道;有封阳古城、临贺古城、庆坪古城、东坪古城、独柱山古堡、富川古明城等古城;分布着数百座古老的村庄,二十多座古风雨桥,十八座古戏台和部分石龙桥;保存有众多的寺、庙、祠、楼、馆、观、坛、塔、阁、宫、社、亭等宗教文化建筑物。现存古民居、古建筑存量丰富,这些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设计独特,颇具匠心,别具风格。考古方面,有孝穆皇太后先茔、国宝青铜麒麟樽、沙田古墓群、贺街古墓群、铺门古墓群、富川城北西汉墓群。自然风光方面,有姑婆山和大桂山两个国家级森林公园、贺州玉石林、路花温泉、大汤温泉、钟山碧水岩、十里荷塘,还有昭平七村、南乡滑水冲等南方原始森林。
这里居住的十八个民族的二十多个族群,民俗文化多姿多采。各民族、族群有着不同的生活习俗和信仰崇拜,构成不同的文化特征。各族群几乎都有自己的语言,有多达二十种的方言土语。民族风情古老而多姿,如瑶族的盘王节、情人节;壮族的三月三、庙会、炮期和歌节;讲古梧州话的山歌、傩面舞、小龙舞(蛇舞);瑶族的蝴蝶歌、长鼓舞;壮族的舞火猫、耍歌堂;土瑶的酒歌、情歌;苗族的芦笙、踏歌堂等等古朴奇异的多民族原生态文化。此外,还有各族群的节庆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酒文化、茶文化、丧葬文化、婚庆文化、宗教文化等。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1.为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传承培养人才。相应的文化主体是文化传承的根本力量,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措施就是要保护传承人和培养新的传承者。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传承人保护制度,明确传承人的地位,除了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的资助和扶持外,还可以赋予其一定的社会地位,给杰出的传承人创造适宜传承的社会条件;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合理可行的传承机制,帮助建立培训基地或师徒关系,通过授课、带徒授业等方式培养接班人,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文化自觉,使其技艺能够得到完好地传承。
2.投入资金,加强对传统文化进行物化载体的保护。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文化传承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要重视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物化载体实行保护,使其发挥传承文化的功能。保护的途径多样,如:依靠科技,借助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实现对现有原生态文化的存在形式进行保存和保护;建立图文声像等相应数据库,完成民族地区原生态文化的数字化保存与存档;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系统,实现对工艺流程的详细表达、工艺存在的文化状态、物品的选择展示、民间艺人档案、传播传承方式、民艺品原材料及当地各民族、族群生活方式等文化存在方式的再现交互功能;开发虚拟修复与演变模拟技术,数字化故事编排与讲述技术,数字化图案、工艺品辅助设计系统等,这些技术的运用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扬。
贺州相当一部分学者都认识到这点,他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利用现代化工具,长期深入到各民族各族群来了解、记录、宣传相应专业领域中的文化,为当地原生态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尽自己绵帛之力。
3.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和教育。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也只有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和参与才能取得成功。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与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工作中来,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性。
宣传上,加大力度,明确舆论导向,对民间艺人要作好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上,其一,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引入少数民族学校教育,在大、中、小学设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课程,将民族文化等引入课堂,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聘请传承人深入学生传授民间文化等。通过学校教育,为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打下基础。其二,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教育、特别是对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居民的教育,利用各种文化场所、宣传栏、论坛、讲座开展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知识讲座和鉴赏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民族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通过这一途径使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知识得到有效的普及与推广。
关键词:新农村 社区规划 农村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34-02
作为我国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社区发展关系到乡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科学合理的新农村社区规划则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合理布局具有深远的意义。
然而,由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缺少必要的规划意识、科学观念,再加之建设资金短缺、建设力量薄弱等因素的影响,结果导致新农村其普遍存在着建设无序、公共设施建设滞后、建筑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影响到了乡村产业发展,也不利于乡村可持续发展。因此,进行新农村社区规划,必须从地域文化、社会伦理、环境友好、产业发展、农地利用、资源节约等多角度分析,以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为基点,以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乡村的主人――农民的眼前及长远需求为核心,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只有当乡村的主人――农民成为实际受益者时,新农村社区规划才算做到位,后续的设施完善配套,地域文化传承、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才有了民众基础。
一、依据农村区域的现状,分析促使其发展的因素,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作为新农村社区规划者,应该首先弄清楚农村社区的固有传统、已有特点,充分了解农村地域的“生产、生活、生态”特征,要尽量使农村社区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本地域及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保持一致。只有与地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一致,才能较好地发挥农村社区的已有优势并推动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通过制定新农村村域规划(即社区规划),可以促进新农村社区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可以整合农村社区的区位、资源、环境、交通等优势条件,同时,也有利于统筹规划农村地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它与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密切相关,绝不仅仅是建设乡村房舍与乡村道路,而是影响到乡村向哪里发展的大事。新农村社区规划关系到农村否能稳定发展,关系到构建的新社区未来的经济活力与经济价值。尤其是在那些移动搬迁的村落中,由于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村庄原先存在的既有生产和生活格局,因而在重新规划时务必要考虑周详,要保障未来的新农村社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相互协协调。
通过实施新农村社区规划,要为农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要考虑到农民生产环境、生活环境的改善,还要考虑到农业经营的便利性和农民就近就业等问题。只有为农村生产提了供便利条件,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新农村社区规划要与新农村产业发展相协调
农村产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尤为重要。在做新农村社区空间规划之前,需要先分析当地(或本区域)的产业发展前景,包括第一产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前景、第二产业(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传统手工技艺加工业)的发展前景和第三产业(交通、物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
通过制定新农村社区规划,要实现全面带动农村产业发展的目标,这是规划根本目标。一方面,要在确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来制定新农村社区规划,这样就可以为农村产业发展确定大方向,并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在新农村住宅设计规划中,应该要考虑到农户家庭经营如何与新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的问题。如果这两者协调的好,就可以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并促进农户实现增收。
在我国大力倡导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背景下,在设计农村住宅时,就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农户的住宅面积,来满足农户家庭未来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需求。如果能预留出休闲农业发展用房的空间,就能增加农村庭院的产业发展功能,未来就能更好地带动农户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
规划人员在制定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农村产业发展的走向,比如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的发展,比如由于土地转包而产生的土地规模经营,比如乡村传统手工业的发展等。必须要使乡村的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传统手艺的传承、乡土文化活动的开展等所需要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比如乡村要预留出开展公共活动的空间、土地规模经营以后农业机械的放置场所、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的会议场所等。另外,为了保障乡村产业的长远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修建标准要适当提高,以保障未来发展一段时间以后基础设施不需要重新修建而只需要适度扩建。
三、新农村社区规划要以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为基本宗旨
集约利用农村土地就要考虑到农村社区的土地价值。在新村社区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土地之间存在的质量差异,要促使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并尽量提高土地的价值和土地利用率。
对于农民宅基地的占地问题,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尽量实现集约有效的利用农村已有宅基地,不宜盲目扩大农村宅基地的占地规模。要调整农村土地功能的,尽可能提高农村已有土地的价值。通过调整乡村土地的空间布局,实现乡村土地更加科学与合理地利用。“迁村并点”就是农村社区土地空间布局调整的路径之一。通过这种农村社区土地空间布局的调整,实现居住集中化,这有利于乡村生活设施(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的基础条件的改善,也能提高生活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比如,通过提高生活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可以减少民居用地,这有利于集中建设农村产业园,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可以集中建设休闲农业设施和相关商业设施,大力发展乡村休闲产业,以提高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促进农业综合经营水平的提高。同时,对于新农村社区的规划用地,也要区分不同的土地质量和特点分别进行不同的规划利用。
四、新农村社区规划要保留原有的乡村地域特色,尊重村庄原有的伦理结构
在新农村社区规划中,要保留村庄原有的建筑文化和建筑特色,要使原有的地方建筑特色和乡村风貌得以传承,要使自然山水环境与新农村社区融为一体,要使具有悠久历史的古民宅、老建筑、古村落相映成辉,同时,还要有利于当地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的开展。
现在,我国不同城市之间的建筑风格已经日益趋向于大同小异,这种发展不利于城市保留各地独特的传统文化,这是前车之鉴。因此,在制定新农村社区规划时,务必要突出地域特色和村庄既有的特点。乡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经历了几千年。因此,在新农村社区规划中要尊重乡村传统文化,要把新农村社区作为乡村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
在制定新农村社区规划前,应详细查阅村庄的历史资料,并对当地的地域文化特色、乡土文化做仔细研究,并将这些传统文化要素落实到新农村社区的规划之中,使之体现在空间布局中、生活场所中、生产场所中、乡村民居建筑风格中。要使新农村社区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有机结合,同时,也要促使地域乡土文化能够不断传承。
新农村社区规划应保持传统村落原有的自然特色和地域特色。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如果一定搬迁村庄,那一定要选定一个历史最悠久、文化底蕴最丰厚的村庄为建设基础,要保留这个村庄在原址不动,并保留其完整性,而迁移其他村庄靠近这个村庄。当其他几个村庄迁入这个村庄时,在新农村社区规划中要尊重原来村落的完整性,要尊重村庄原有的伦理结构。同时,要让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以整体完善。
规划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相结合,要有利于保持农户之间的日常联系与交往。比如,当地农户如果大多都从事果树种植,那么就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树种和合理布局果园,让这些果树种在发挥其生产功能的同时也起美化乡村的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休闲农业设计,使这些果园更加便于人们来赏花和采摘果实。如果当地保留有某项传统文化活动(比如庙会、秧歌赛等),那就要留出足够的空间来促进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比如在开展传统文化活动的季节,要为外来的游客提供参与传统文化活动的空间和便利。
乡村传统产业的经营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在增加乡村经济活力的同时,也为村民拓展了新的收入来源;在增加乡村文化自信和乡村凝聚力的同时,也促进了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在吸引城市居民前来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宣传了乡土特色和传统文化,更促进了城乡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五、新农村社区规划要与农村生产活动相结合
农村生产发展是农村保持经济活力的基础。新农村社区建设应该与农民的生产活动紧密结合。规划建设的新农村社区,既是乡村农户的生活场所,也是乡村发展农业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因此,新农村社区规划必须与乡村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必须适应“生产发展”的需求。
第一,对于那些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村落,在制定规划时,应该考虑到新农村的地理位置与村庄耕地之间的距离,要保证两者之间以步行为主的交通方式的可行性。同时,还要合理配置新农村的产业发展空间。特别要注意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共享性问题,农村各类资源之间的有效循环利用问题等。
第二,由于农村的社区人口规模有限,在制定规划时,就应充分考虑到为农户提供较为充足的生产活动空间,并提供较多的混合空间。这里所说的混合空间,是指那些可以有多种用途综合空间。比如,传统上乡村农民的居住空间与生产活动空间就是混合在一起的,这可以变现为作物种植空间与生活居住空间混合在一起,生产经营空间与休闲农业发展的空间的混合在一起等。
第三,在交通规划中,应该考虑到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对交通运输的需求,要考虑农业规模经营以后的农业机械的存放场所和空间,要做到既便于农机具的使用,也便于农机具的保养与存放,还不应与农户的日常生活有所冲突。另外,随着乡村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农村社区规划中也应该考虑到农户家用汽车的发展需求。在乡村宅基地规划设计中,要考虑到农户家庭生活与庭院经营功能的结合,要考虑到家庭生活生产用房舍与经营活动开展的便利性等方面的需求。
六、新农村社区规划要注重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
新农村社区规划应尊重自然和文化传统,要保护生态环境,要倡导与自然和谐共处。在社区选址时,要考虑到建筑密度、容积率、日照间距系数等,社区建筑规划与布局要讲究科学,并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选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另外,还要注重社区建设中的资源节约问题以及环境友好问题,要发展太阳能的乡村利用技术、秸秆气化燃料利用技术、农村沼气燃气利用技术等,要实现乡村能源的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
要以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为宗旨,来提高社区建设的效率和社区运营的效率。在农村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要考虑到降低碳排放的问题,要考虑节能减排的问题,要考虑农村社区的环境承载力问题,要实现以最小的资源代价获得尽可能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在制定新农村社区规划时要科学选址,尽量避免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选址。在选择地形方面,应当注意避免选择极端地形,要尽量减少村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新农村社区规划中,要合理地规划乡村居住地,构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保存乡村的人文与自然风貌,使规划设计更加符合乡村的生活习惯与乡村住宅的传统风格。在设计新农村住宅时,不能按照城市居民的高层建筑进行设计,应该站在乡村的主体――农民的角度,满足他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体现乡村地域的独特景观与文化,满足当地农民对新住宅多方面需求(生活需求、生产需求、发展休闲农业的需求等)。还要通过采用新型建筑技术手段与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生活成本支出,以达到改善农民生活的目的。
总之,对新农村社区进行全面的规划,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建设乡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相关规划设计时,一定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要立足于长远,设计出农村老百姓认同的实用、便利、节约的满意工程。规划者要充分考虑到乡村的经济发展需求、农民致富需求、乡村传统文化发展需求、村容整洁和环境友好需求、乡村社会和谐发展需求等,努力为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把握好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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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警务 必要性 可行性 方法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四分之三左右,农村的稳定关系国家的稳定,国家治安状况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国农村的治安状况的改善。近年来,我国农村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乡村的大多是防范意识薄弱的老人和妇女儿童,而在农村发生的违法犯罪不再是简单的偷盗案件,更为严重的杀人、抢劫、诈骗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从事的职业呈现多样化,人口结构由单一向复杂发展,对于公安民警来说,农村人口管理成为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社区警务战略能否在广大农村得以顺利实施推行,显得意义十分重大。
一、我国建设农村警务的必要性分析
农村社区警务是以农村社区(或以村庄形式)为范围,以警民联手协作的方式,通过立足社区,服务社区,与社区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动员和鼓励社区群众以多种形式参加农村治安防控工作,形成以社会为主体的防控网络,并辅以多种具有农村警务特色的矫正和疏导措施,有效维护农村社区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一种具有农村特色的警务模式[1]。
(一)构建农村社区警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没有稳定就没有和谐。转变农村现行的警务模式,构建农村社区警务,是使农村社区真正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
(二)构建农村社区警务是农村派出所改革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面临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有的警务体制已不适应日益巨变的社会治安形势,改革势在必行,而农村警务改革更是严重滞后。在农村地区开展社区警务,带动解决农村派出所存在的现有问题,真正地将警力充分发挥,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构建农村社区警务是做好农村治安防控的需要。
传统的警务模式使很多民警忽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他们脱离群众,不愿意主动深入到群众中,更不愿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群防群治的警务思想没有落到实处,农村社区有利的治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其中已经建立起来的治安联防队、治保会等治安防范组织,也由于经费的短缺而解散或形同虚设。因此,农村派出所要转变传统的被动警务观念,充分地融入到农村社区中,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道路,而实施社区警务就是最佳举措。
二.我国建设农村警务的可行性分析
西方许多国家的农村社区警务都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实践也证明社区警务是有效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在我国实施社区警务正是适应了时代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另外,我国农村具有构建农村社区警务的独特优势。
(一)在农村地区实施社区警务有很深厚的思想观念基础。
早在明清时期,中国就实行“保甲制度”,带有很强的治安目的性,在人员流动频繁、基层社会盗贼问题突出、原有的教化体系难以奏效的情形下发挥了很好的维护秩序的作用。清朝嘉庆年间《宁乡县志》中载:“夜闻盗警,本牌内不即往救护者,准甲长指禀,同结连坐。”这些都体现出当时农村居民的互保作用。这种朴素的社区互助意识和社区管理理念深埋在人们的头脑中。
(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社区警务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证。
农村经济尤其是乡镇经济和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农村社区警务的推行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基础。社区警务是一种以防为主的警务模式,需要一定的防范人员和设施,即人防、物防和技防,这就需要足够的经费来满足必要的支出。所以,农村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社区警务的顺利推行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在农村地区实施社区警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农村地区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基层结构和经济生产模式,对预防和控制犯罪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家庭内部、亲属之间存有一种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的微妙关系,这正是构建农村社区警务可以依靠和利用的社会关系资源。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基本上解决了温饱的问题,正朝着全民小康的目标迈进,人民群众需要安全的意识和要求越来越强,这种积极性也正是我们构建农村社区警务所需要的。
三、建设农村警务的基本方法探索
(一)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社区警务理念。
1.要树立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民众为本、综合治理农村治安的理念。
这就要求农村社区民警充分挖掘社区治安资源,以人为本、组织和整合辖区群众及辖区内的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力量,构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要针对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流动性强的特点,建立人口和治安动态信息网络和气建立民调网络,如可以建立驻村社区民警为主、村委会为主要力量的矛盾调解中心,积极解决民间矛盾,争取将事件解决在基层,减少民转刑案件;对农村地区的吸毒、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口进行帮教,可建立安置帮教网络,降低犯罪率;还可组织退休人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建立巡防网络,加强巡逻工作特别是夜间的巡逻,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要树立职能转变的理念。
农村社区民警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减少和控制违法犯罪,为侦查破案服务。农村社区民警要牢固树立这个理念,在开展日常勤务中,应转变传统的“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把好“预防”这一关,真正实现执法为民。
3.要树立扎根社区的理念。
要实现农村整个地区治安形式的稳定,不能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要把公安警务工作植根于社区,以农村社区为施展平台,社区民警要走入社区、融入社区群众之中,发动群众,联系群众,为群众利益着想,取得群众支持,密切警民关系,为公安工作争取到深厚的群众基础。
(二)因地制宜划分农村警务区,科学合理配置警力。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状况不尽相同,因此农村警务室的建设应不唯上、不唯书,必须针对不同地区的地理、经济、人文、治安状况等差异,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灵活、高效的警务室工作模式,坚持走有地方特色的警务室建设之路。[2]
因地制宜地合理划分农村警务区是推进农村社区警务首当其冲的问题,也是科学合理配置警力的重要依据。我国农村社区的地域色彩和传统的人文色彩很浓,对基层警务的影响也很大。因此,根据农村地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划分社区是搞好农村社区警务的先决条件。划分农村警务区的基本依据除了社区面积、人口工作、经济承受能力以外,还应考虑到社区服务、管理、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可以把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为一个警务区,对于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城镇化水平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可实行“一区两警”或“一区多警”。在具体的警力配置上,还应充分考虑基层基础工作的延续性,不仅要保持社区民警的相对稳定,而且要注意新老、强弱的合理搭配。
(三)建立与农村治安形势相适应的农村警务保障机制。
针对此现状,我们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建立农村警务保障机制。
1.农村派出所的经费保障。
农村的经济发展相对于城市比较滞后,单纯依赖地方财政解决警务保障的问题在对农村地区还无法实现。我们应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地方和中央共同承担警务保障的体制,中央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状况,以中央财政直接加以调补,实现警务保障的持续运行。这样不仅能吸引地方政府对当地治安的关注和支持,而且农村社区民警的工作热情也会因此提高,责任心会增强,农村派出所的日常勤务就可以正常展开。
2.农村社区民警的素质保障。
公安机关要在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社区民警的教育培训,以提高农村社区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社区警务建设的要求。针对农村社区民警工作在社区、服务在社区的特点,一要抓思想教育提高农村民警的政治素质。二要抓基本功提高农村民警的业务素质。三要抓岗位练兵提高实战素质。同时建立民警体能、技能考评机制,定期组织考核,通过反复演练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实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四)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考核机制。
推行社区警务后,民警脱离了领导的视线,有可能部分社区民警会成为“散兵游勇”,长此以往,基层工作不仅收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瘫痪”。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加强基层工作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构筑以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对警察措施的认同度、对农村社区警务的参与度及辖区秩序有序度为主的评估体系为目标,以提升社区民警的正直、公正、专业化水平为手段,在具体考核中实现两个方面的转变。[3]
1.考核内容上的转变。
针对农村社区民警存在的习惯于事后侦查办案,忽视事前防范的实际,将防范指标纳入考核范畴;针对社区民警的社区警务理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现状,将社区群众的满意纳入考核范畴,使业务指标与精神指标并重;针对农村社区民警不善于调动群众感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基层综治合力不够强的实际,将群防群治组织等社区资源利用情况纳入考核范畴,变为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重。
2.考核方式的改变。
在考核主体上,变一级考核制为二级考核制,将原来分局考核办直接考核社区民警个人的方式改为分局考核所领导、所集体,派出所再考核农村社区警务室或社区民警个人,争取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在考核时间上,变年考为年考、季考、月考相结合,绩效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增强社区民警的实干性;在考核方法上,变以往的档案考核为随机测评,变集中考核为分散考核,杜绝应付现象。
参考文献:
[1]黄晨.浅论社区警务的几个结合[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6):94.
1 发展农村社区的意义
1.1 农村社区发展的意义 农村社区是由一定地域的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以亲缘和血缘为纽带,以居民为基础,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农村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并要求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9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同年10月,民政部正式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把整合社区资源,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明确了定位。而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如何建设和治理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村建设的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社会整体发展的大问题。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载体,是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
1.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概况 陕北,特指陕西北部的
延安和榆林两市的25县区,地处黄土高原的中心部分,总面积92521.4平方公里。其中延安市辖1区12县,榆林市辖1区11县。2013年末,延安市常住人口220.61万人,城镇化率54.03%;榆林市常住人口337.03万人,乡村人口159.11万人,占47.2%。
陕北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迅速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延安市人民政府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制定了《延安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根据规划,到2015年,将力争完成12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现覆盖率60%的目标。榆林市截止2011年累计投入社区基建资金2.7861亿元,解决了102个社区的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覆盖率达到60%,并编制完成《榆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2013-2030年)》,计划对12个市级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展开全面建设,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大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同时,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全面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引入市场运作机制,拓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新领域。
2 陕北农村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大量农村人口外流,社区发展主劳力缺失 由于受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干旱、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弱,农业开发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2013年,延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81元;榆林市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26820元、8687元。受比较利益的驱使,陕北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或经商,其劳务收益是部分农民家庭的经济支柱。仅2013年,榆林市转移农村劳动力65.3万人,延安市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延安市人口流失在50%以上的自然村达到2594个。大量年轻有文化的劳力外出务工,不但阻碍了当地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还导致农村社区失去了建设的主力军。
2.2 投入不足,社区发展不平衡 陕北地区是陕西省经济落后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几乎没有集体经济的工业和企业,社区的公益事业,办学、修路、医疗卫生等均依赖政府的投入和群众自筹。由于陕北农民缺少经济来源,2013年人均收入尚不到8700元,属于较低的水平,农民参加社区的积极性不高,难以筹措社区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农村社区的建设资金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拨付。而陕北地广人稀,如榆林市面积43578平方公里就有176个乡镇、5474个行政村,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政府对于农村社区的投入必然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这就导致社区建设资金地区间分配的不均,使得社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短缺尚难以根本改善。
2.3 自然村消亡现象明显,农村社区整合难度加大
改革开放使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呈现碎片化,农村社会结构的解体影响着农村社区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农村过去那种自给自足为主体的经济解体。农民的生活日益融入市场经济中,农民已完全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随着统一市场的形成,农村、农业、农民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于不利地位。由于农民依靠土地和传统农业收入难以维持生计,而外出务工相对见效快、收入高,导致大量农民外出务工。部分自然村落随着原住民的锐减,乡村文化瓦解,导致村落活力丧失并且村落逐步消亡。据统计,从2009年至2013年,短短5年时间,延安市原有自然村逐步消亡1059个。新型农村社区在空间布局上不是简单的村庄合并,应该遵循城镇布局的发展规律,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较强的空间布局合理性,从而避免空间布局不合理为日后发展带来的空间结构调整难度和损失。但大量自然村消亡,则进一步凸显陕北地广人稀的特点,造成产业项目、基层设施、公共资源投入方面资源闲置或浪费,使农村社区空间布局难度加大。
关键词: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农村社会组织;优化路径
农村社区服务的供给直接关系到农民与农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重视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对我国现阶段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作用。结合我国农村现阶段发展,发挥独立于政府权力之外的农村社会组织这个权力中心的力量,对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事业将有重要意义。
1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服务也称作农村公共服务,学者张云开认为能有利促进社区农业发展和提高社区农民福利的公共服务,都是现阶段农村社区应有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随着改革开放兴起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国家对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缺位,直至今日,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1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不足,社区医疗水平、医生素质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项目调研组在我国东部、中部大范围的调研中得出,48.5的被访问者认为农村义务教育中教师素质差;同样,有48.5的人认为农村社区医务人员素质差,社区医疗服务质量不高。
1.2服务供需结构失衡
农村社区供给结构失衡指农村社区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现象。从需求层次上看,社区农民的需求由生存(如何活下去)需求转向了生活需求(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包括安全、社交、尊重、实现自我目标等);从需求内容上看,服务需求由单一的需求转向了文明的综合需求。但我国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主体依然是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模式,这种供给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改变了的农村社区服务需求结构,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的需求不匹配,导致供需失衡现象。
1.3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投入效率不高
当前社区服务的供给模式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下的政府和农民(集体组织)共同供给模式。这种单一的供给主体造成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政府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上的财政压力较大,其投入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致使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运行经费少;另一方面,单一供给主体的垄断供给也导致了社区服务供给投入效率不高。政府由于其公共性和垄断性,缺少必要的竞争机制,政府官员本身缺乏服务效益最大化的动力,因此政府单一主体供给必然产生低效率。
1.4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
农村社区居民对农村社区服务满意度低具体表现在:农村社区居民急需的服务供给得不到满足。同样是上述广东调研组报告显示,53的受访者认为教育是他们最关心和最急需的社区服务,但其中超过1/3的受访者表示教育问题并没有得到满足;另外,笔者2009年在河北省农村社区调研时发现,大多数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环境、垃圾处理表示不满。
2农村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2.1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1)农村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决定了其在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中是以实现社会利益基准,而不是为单纯的追求利润,因而能保证其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
(2)由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以及运行采取企业化模式,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实现社区服务的供给;
(3)农村社会组织维护农民利益的特点使其在第一时间了解社区农民的诉求,并做出快速反应,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政府部门行动迟缓的弊病,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2.2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服务的供需平衡。提高居民满意度
随着城乡交流的增多,农村居民的需求发生了改变。从供给决策机制来看,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民利益的诉求代表,其源于农村扎根农村的组织特性,决定了组织的供给决策程序是从下而上,基于农民的真实诉求而做出服务供给决策,从而有利于实现社区服务供需之间的匹配,提高社区居民对农村服务供给事业的满意程度。